分享
分销 收藏 举报 申诉 / 10
播放页_导航下方通栏广告

类型经开区分局对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异地改造建设项目装.docx

  • 上传人:Fis****915
  • 文档编号:437197
  • 上传时间:2023-09-25
  • 格式:DOCX
  • 页数:10
  • 大小:15.66KB
  • 下载积分:10 金币
  • 播放页_非在线预览资源立即下载上方广告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关 键  词:
    精品 医学 专题 区分 东北 制药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异地 改造 建设项目
    资源描述:
    经开区分局对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异地改造建设项目装备制安建设工程建设项目等4个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4个建设项目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现将作出的验收意见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17年11月7日-2017年11月13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 024-25375582 联系地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央大街21甲5号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一楼环保窗口(110000)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1 关于沈阳公牛管道有限公司项目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沈环保经开验字〔2017〕0083号 2017-9-12 2 关于沈阳二三厂金属丝绳生产项目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沈环保经开验字〔2017〕0084号 2017-10-12 3 关于晋海路1号(一期)一组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沈环保经开验字〔2017〕0085号 2017-11-2 4 关于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异地改造建设项目装备制安建设工程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沈环保经开验字〔2017〕0086号 2017-10-27 沈环保经开验字〔2017〕0083号 关于沈阳公牛管道有限公司项目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沈阳公牛管道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沈阳公牛管道有限公司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已收悉,根据该项目环评批复(沈环保经开审字〔2017〕0027号),经研究,现对沈阳公牛管道有限公司提出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北二路8 号甲,租赁沈阳北华钛业有限公司厂房和办公楼,建筑面积4800 m2,其中:办公楼450m2、1#厂房4350m2。本项目建设规模为年产聚乙烯(PE)管材800t、聚丙烯(PP-R)管材1200t、聚氯乙烯(PVC)管材55t、钢塑管材800t。 二、该项目生产、生活用水来自市政给水管网直接供给;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沈阳西部污水处理厂;供电由开发区统一供电;项目采暖为开发区统一供热,不自建锅炉房。 三、根据你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认为该项目基本符合环保相关标准要求和验收条件,同意该项目环境保护验收。 四、你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应重点做好以下环保工作: 1、严格按照环评及批复要求,认真执行相关环保措施,自觉接受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日常管理。 2、适时完善和调整污染治理设施,确保污染治理设施符合环保要求,污染物达标排放。 五、一旦出现环境污染及扰民事件,必须整改并达到环保要求。 六、仅针对申请单位提供的项目资料进行简化验收,申请单位对简化验收申请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七、你单位应在收到本批复后10个工作日内,将验收意见送至沈阳市环保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 沈阳市环境保护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二○一七年九月十二日 沈环保经开验字〔2017〕0084号 关于沈阳二三厂金属丝绳生产项目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沈阳二三厂: 你单位报送的《沈阳二三厂金属丝绳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已收悉,根据该项目环评批复(沈环保审字〔2013〕0044号)、验收监测报告(报告编号:20151107),经研究,现对沈阳二三厂金属丝绳生产项目提出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如下: 一、本项目位于沈阳市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二十一号路16 号,项目占地面积35843.06 ㎡,总建筑面积16842.49 ㎡,项目主要建筑包括1 栋拉丝及热处理厂房(7号厂房)、1栋电镀锌及包塑厂房(4号厂房)、1栋3 层办公楼(1号办公楼)、1栋3层综合楼(2号综合楼)、1栋待用厂房(3号厂房)及收发室等,项目生产电雷管引爆用聚氯乙烯绝缘电线(俗称爆破线),年产量为3100t。项目总投资5600 万元,环保投资595 万元,占本项目总投资的10.63%。 该项目包塑工艺废气处理措施和污水排放口位置发生变化,沈阳环境科学研究院于2015年10月编制了该项目的变更环境影响说明。 二、该项目用水、排水、供电、供热等依托现有基础设施。 三、根据评审中心意见、验收组意见、沈阳泽尔检测服务有限公司验收监测报告结论,该项目基本落实污染治理设施,主要污染物排放达标,同意该项目通过验收。 四、你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应重点做好以下环保工作: 1、严格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加强环保设施检查和日常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2、建设单位制定的《沈阳二三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已备案。一旦出现环境污染及扰民事件,必须整改并达到环保要求。 五、根据验收监测报告(报告编号:20151107)监测结果,该项目废水、废气、噪声排放均符合标准要求。 六、仅针对申请单位提供的项目资料进行简化验收,申请单位对简化验收申请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七、你单位应在收到本批复后10个工作日内,将验收意见送至沈阳市环保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 沈阳市环境保护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二○一七年十月十二日 沈环保经开验字〔2017〕0085号 关于晋海路1号(一期)一组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沈阳恒嘉置业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晋海路1号(一期)一组团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已收悉,根据该项目环评批复(沈环保经开审字〔2016〕0044号),经研究,现对晋海路1号(一期)一组团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提出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沈辽路2号,本项目总占地面积58393.3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16328.65平方米。项目建设过程中分批次开发建设,本次验收为部分验收,验收内容包括19栋住宅(Y1#、Y2#、D6#、D7#、T15#、T16#、T18#-T24#、T27#、T28#、T31#、T32#、T35#、T36#),1栋商业(S3#),本次验收建筑面积共计25143.68平方米。 二、该项目供水、排水、供电、供暖等依托现有公用设施。 三、根据你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认为该项目基本符合环保相关标准要求和验收条件,同意该项目环境保护验收。 四、你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应重点做好以下环保工作: 1、严格按照环评及批复要求,认真执行相关环保措施。自觉接受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日常管理。 2、适时完善和调整污染治理设施,确保污染治理设施符合环保要求,污染物达标排放。 五、建设单位应充分告知购房者周围环境状况及可能产生的影响,一旦出现环境污染及扰民事件,必须整改并达到环保要求。 六、仅针对申请单位提供的项目资料进行简化验收,申请单位对简化验收申请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七、你单位应在收到本批复后10个工作日内,将验收意见送至沈阳市环保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 沈阳市环境保护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二○一七年十一月二日 沈环保经开验字〔2017〕0086号 关于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异地改造建设项目装备制安建设工程建设项目环境保护 验收意见 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异地改造建设项目装备制安建设工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已收悉,根据该项目环评批复(沈开化审字〔2014〕1号)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报告编号:沈环监技服字(B)2016第001号),经研究,现对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异地改造建设项目装备制安建设工程建设项目提出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本工程位于原料药生产区C100 地块,建设装备制安车间一个,占地面积7344.36m2,建筑面积8194.95m2,年加工压力容器500吨,一般容器960吨,机械零部件加工制作40吨。 二、该项目供水、排水、供电、供暖等依托现有厂区公用工程。 三、根据评审中心意见、验收组意见、沈阳市环境监测中心站验收监测报告结论,该项目基本落实污染治理设施,主要污染物排放达标,同意该项目通过验收。 四、你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应重点做好以下环保工作: 1、严格按照环评及批复要求,认真执行相关环保措施。自觉接受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日常管理。 2、建设单位制定的《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已备案。一旦出现环境污染及扰民事件,必须整改并达到环保要求。 五、根据验收监测报告(报告编号:沈环监技服字(B)2016第001号)监测结果,该项目废水、废气、噪声排放均符合标准要求。 六、仅针对申请单位提供的项目资料进行重点验收,申请单位对重点验收申请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七、你单位应在收到本批复后10个工作日内,将验收意见送至沈阳市环保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 二○一七年十月二十七日 内容总结 (1)经开区分局对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异地改造建设项目装备制安建设工程建设项目等4个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4个建设项目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 (2)二、该项目供水、排水、供电、供暖等依托现有公用设施
    展开阅读全文
    提示  咨信网温馨提示: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可先查看【教您几个在下载文档中可以更好的避免被坑】。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平台进行协调解决,联系【微信客服】、【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0574-28810668;投诉电话:18658249818。

    开通VIP折扣优惠下载文档

    自信AI创作助手
    关于本文
    本文标题:经开区分局对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异地改造建设项目装.docx
    链接地址:https://www.zixin.com.cn/doc/437197.html
    页脚通栏广告

    Copyright ©2010-2026   All Rights Reserved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  客服电话:0574-28810668    微信客服:咨信网客服    投诉电话:18658249818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邮箱:help@zixin.com.cn    文档合作和网站合作邮箱:fuwu@zixin.com.cn    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   | 证照中心

    12321jubao.png12321网络举报中心 电话:010-12321  jubao.png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 电话:12377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自信网络  |  ZixinNetwor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