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doc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浅谈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 资源描述:
-
浅谈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摘要: 对实践是否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一命题,我进行了如下的四点思考,并对思考内容进行了分别论述与最终总结。 正文: 一九七八年五月十一日《光明日报》刊登《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一文,引起极大反响以及讨论。就文中所涉及的问题我有如下几点思考: 第一,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该怎样理解。 马克思主义哲学把实践的观点引入了认识论,把辩证法和唯物主义有机地结合起来,在人类认识史上真正科学地解决了真理标准的问题。真理的本质是主观认识符合客观实际,检验真理就是判断主观认识与客观实际是否相符合以及符合的程度。人的认识没有超出主观思想范围,不能确认自身是否与客观的实际相符合;客观事物存在于人的意识之外,不具备把人的认识同客观实在加以对照的能力,也不能充当检验真理的标准。 马克思指出:“人的思维是否具有客观的真理性,这并不是一个理论的问题,而是一个实践的问题。人应该在实践中证明自己思维的真理性,即自己思维的现实性和力量,亦即自己思维的此岸性。关于离开实践的思维是否具有现实性的争论,这是一个纯粹经院哲学的问题。” 毛泽东也曾指出:“判定认识或理论是否为真理,不是主观上的如何而定,而是依据客观上社会实践的结果是如何而定的。真理的标准只能是社会的实践。实践的观点是辨证唯物论的认识论基本的观点。” 因此,实践将我们的主观意识与客观事实联系起来,接而进行对照。可以看出,实践是直接而有效的。通过实践,我们可以认识到一些以往没意识到的事情,可以重新审视真理,也可以把从实践中得来的认识加以整理后再返回到实践中去指导实践,形成“认识——实践——再认识——再实践”的循环过程。所以,实践当然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第二,坚持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是否会削弱理论的意义。 我认为,坚持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当然不会削弱理论的意义。理论是基础,不论你是从事哪一行、哪一业,都离不开理论的指导。因而,理论的重要意义和地位是毋庸置疑的。就像我们学习管理的常说“管理是一门艺术”,可是,管理的艺术性也得由理论性作为基奠来体现。当然,光有理论是不够的,有了理论基础只能说你是“能管理”而非“会管理”,所以理论的实践就显得十分重要了。也就是说理论与实践,既是相对独立的,又是相辅相成的。 第三,对实践标准的确定性和不确定性的讨论。 实践标准的确定性即真理标准的绝对性,指认识是否具有真理性,只能由社会实践来检验,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而只要是经过实践检验证明为真理性的认识,就具有不可推翻的性质。即使在一定条件下的实践不能证明某一认识是否具有真理性,但随着实践的发展,最终一定能判明它是否是真理。 实践标准的不确定性,即真理标准的相对性,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的实践对认识的每一次检验都不具有最终完成的性质,即不能完全证实或驳倒现存的一切真理性的认识,而只能证实或驳倒当时的部分认识。 由此可见,实践标准既具有确定性,又具有不确定性,是确定性与不确定性的统一。 然而,我们实践的过程又总是具体的,受时间、地点、历史条件和认识深度等多方面的限制,都有其局限性和相对性,只能在一定的范围内,从一定的方面、一定的局部和一定的层次对我们的认识作出检验,而不能不受局限地检验我们所有的认识。辩证唯物主义坚持实践标准确定性与不确定性的统一,而并不是把确定性与不确定性作为非此即彼、相互排斥的两个概念。也就是说,不是一提“确定性”就必须把它作为凝固不变、永不发展的信条;也不是一提“不确定性”就认为它不足以作为检验真理的标准。实践标准的确定性与不确定性的矛盾,是在社会实践的历史发展中不断地解决的,它决定了真理发展的辩证过程,推动了真理不断从相对走向绝对。 第四,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是否排斥逻辑的证明。 判断认识的正确与否,逻辑的证明是重要的手段。例如某项工程设计、某一方针,又或是某一政策、计划,在其实施之前,即在受到实践检验之前,对它的正确与否,应该可以作出一定的预判。人们可以拿已有的知识作为前提进行推理,来判断这个设计、这个方针、政策、计划是否正确。有人会问,这里是否出现了两个检验的标准呢?其实不是的。逻辑的证明并不是由人们的主观臆断作出,它归根到底还是以实践为基础的。 逻辑推理中的前提,必须是在已往的实践中被证明为正确的知识。逻辑推理中又必须使用正确的逻辑规则,这些规则也是在实践中产生的,并且是被人类社会实践亿万次重复检验过的。而且有许多事情,逻辑证明还不能作出最后的判断,这是因为已有的知识是有限的,而在事情的发展中还可能会出现我们不能预计的情况。对于这些事情,在经过逻辑的证明以后,还必须再经过实践的检验,才能最后判定它的真理性。 所以说,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并不排斥逻辑的证明。 总结: 凡是科学的、正确的理论都将被实践所证实,凡是反科学的、错误的理论都经不起实践的检验,拿到实践中就要碰壁。原子内部构造的问题是十分复杂的,但是,人们能够用有关原子内部运动的知识,在工业和其他方面利用原子能,这就证明人们的这种认识是正确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是真理,是因为它的真理性在革命的阶级斗争和民族斗争中得到了证实;而修正主义是错误的,是因为它经受不起革命实践的检验。 实践作为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既是绝对的,又是相对的。认识是否正确,应该用而且只能用实践来检验,实践所证实的一切都是客观真理,一切谬见归根到底都经不起实践的检验。因此,实践的标准是绝对的。但是实践的标准同时又是相对的,因为实践是历史的,是发展的,每一历史阶段的实践都有一定的局限性。一定历史阶段的实践不能完全证实或者驳倒一切的认识。某个历史阶段的实践所证实的某种认识的正确性,也是有限度的,超出这个限度就未必是正确的。然而,如若今天的实践不能证明某些真理,那也终将在今后的实践中得到证明。 真理的客观性不仅在于真理的内容是客观的,而且在于真理的标准也是客观的。只有实践才是检验认识是否具有真理性的客观标准。实践成为检验真理性的标准,是由真理的本质和实践的特点所决定的。人们只能通过实践的结果来判断认识是否具有客观真理性。因此,检验真理的标准只能是实践。 参考文献及网站: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 《实践论》毛泽东著; 百度中文网 20 × 20展开阅读全文
咨信网温馨提示: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可先查看【教您几个在下载文档中可以更好的避免被坑】。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平台进行协调解决,联系【微信客服】、【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0574-28810668;投诉电话:18658249818。




浅谈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doc



实名认证













自信AI助手
















微信客服
客服QQ
发送邮件
意见反馈



链接地址:https://www.zixin.com.cn/doc/431348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