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5T+639.1-2023验光配镜质量技术服务规范 第1部分:框架眼镜.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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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ICS 11.040.70 CCS C 40 15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标准 DB15/T 639.12023 代替DB15/T 6392013 验光配镜质量技术服务规范 第 1 部分:框架眼镜 Specification for quality technical service of optometric glasses Part 1:Frame glasses 2023-07-25 发布 2023-08-25 实施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目次 前言.II 引言.III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2 4 基本要求.5 5 其他要求.13 6 质量管理
2、.14 7 售后服务.16 8 卫生消毒防疫.16 附录 A(资料性)验光处方单参考格式.18 附录 B(资料性)配镜加工单参考格式.19 附录 C(资料性)验配眼镜质量检验记录参考格式.20 附录 D(资料性)顾客申诉、投诉记录参考格式.21 参考文献.22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文件是DB15/T 639验光配镜质量技术服务规范第1部分。DB15/T 639已经发布了以下部分:第 1 部分:框架眼镜;第 2 部分:软性角膜接触镜。本文件代替DB15/T 6392013眼镜行业验光配镜质量管理服务规范,与 D
3、B15/T 6392013 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a)增加了“规范性引用文件”中的引用文件(见第 2 章),删除了“规范性引用文件”中的引用文件(见 2013 年版的第 2 章);b)增加了“术语和定义”中术语(见 3.6,3.7,3.8,3.9,3.10,3.12,3.13,3.14,3.18,3.24),更改了“术语和定义”(见 3,见 2013 版的 3.12,);c)更改了基本要求”相关章节中“条件级别”的划分和分类(见 4,2013 版的 4.1.2.1);d)增加了“卫生消毒防疫”一章(见第 8 章);e)增加了“验光设备”(各条件级别眼镜店验光设备一览
4、表)中验光设备应符合标准/规程和主要用途(见 4.1、5.1);f)增加了在“配镜加工设备”(各条件级别眼镜店配镜加工设备一览表”中配镜加工设备应符合标准/规程和主要用途(见 4.2.2.1);g)增加了“检测设备”(各条件级别眼镜店检验设备一览表)中检验设备应符合的标准/规程和主要用途(见 4.3.2.1);h)更改了“其他要求”条款中将原文件中“店内环境设施,更改为服务环境”(见 5.1,2013 年版的 5.1)“仓库、销售,更改为商品管理(见 5.2,2013 版的 5.2,5.3)”,“安全生产,更改为服务管理(见 5.3,2013 版的 5.4)。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
5、。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内蒙古自治区计量测试研究院提出。本文件由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内蒙古自治区计量测试研究院、内蒙古眼镜行业协会、内蒙古自治区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内蒙古明朗国际光学眼镜连锁有限公司。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狄玉峰、姚金和、王世婕、王粟、卢文利、张超、闫立新、康文成、苗蕾。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2013 年首次发布为 DB15/T 6392013,2023 年第一次修订。引言 验配眼镜是矫治眼睛屈光不正、保障人民群众视力健康常用、方便易行的方法之一,眼镜的验配质量、技术标准是否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直接关系到眼镜消费
6、者的身心健康。眼镜行业验光、配镜和检验服务是眼镜行业服务的核心内容。验光配镜服务技术又称为眼视光技术,是眼镜产业具有高度专业技术要求的环节,验光的准确程度决定视光的矫正效果。按照验光处方单编制定配加工单并进行镜架与镜片装配的制作过程为配镜,验配眼镜的出厂检验是判定配镜过程各项技术指标是否符合验光处方和国家相关眼镜技术标准要求的重要环节;其合格与否直接影响到眼镜佩戴者的适用性和舒适性,甚至直接影响着眼镜佩戴者的人身安全。为指导及规范内蒙古自治区眼镜行业验光、配镜、检验及售后服务等各环节软硬件应达到的基本条件及具体要求,提升内蒙古自治区眼镜行业验光配镜服务人员标准化服务水平,本文件在参阅国家眼镜行
7、业标准和相关技术文件的基础上,结合内蒙古自治区眼镜行业验光配镜发展实际情况,依据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在原版DB15/T 6392013基础上进行了修订。拟由两个部分构成。第 1 部分:框架眼镜。目的在于规范自治区眼镜验配行业市场秩序,提高从业人员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视力健康,营造眼镜行业公平、公正、健康发展环境。第 2 部分:软性角膜接触镜。目的在于规范自治区软性角膜接触镜验配市场秩序,为从业人员提供规范性操作指导,促进软性角膜接触镜验配技术和服务质量水平整体提升,保障消费者的用眼安全。对验光配镜等仪器设备的规范使用和符合
8、标准等事项进行了说明。验光配镜质量技术服务规范 第 1 部分:框架眼镜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眼镜行业开展人体眼睛验光、配镜、检验业务所需的设备、人员及环境等基本条件,验配眼镜(含定配眼镜,以下同)产品的质量管理以及服务环境、售后服务。本文件适用于内蒙古自治区内从事眼镜验光、配镜、检验业务的企业和个体经营者(以下通称为眼镜店)所开展框架眼镜(含全框眼镜、半框眼镜、无框眼镜、折叠式眼镜等)的验配业务提供服务活动,也适用于第三方对眼镜验配服务提供者作为其符合性的认证依据,以及组织的相关方(如眼镜行业协会)对其符合性确认。本文件不适用于角膜接触镜的验配业务。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
9、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10810.1-2005 眼镜镜片 第1部分:单光和多焦点镜片 GB 11533 标准对数视力表 GB 13511.1-2011 配装眼镜 第1部分:单光和多焦点 GB 13511.2-2011 配装眼镜 第2部分:渐变焦 GB/T 14214-2019 眼镜架 通用要求和试验方法 GB/T 28217 眼镜片磨边机 JB/T 6090 抛光机 JJG 574 压陷式眼压计检定规程 JJG 579 验光镜片箱检定规程 JJG 5
10、80 焦度计检定规程 JJG 892 验光仪检定规程 JJG 952 瞳距仪检定规程 JJG 1011 角膜曲率计检定规程 JJG 1097 综合验光仪(含视力表)检定规程 JJF 1865 角膜地形图仪校准规范 QB/T 2506 眼镜镜片 光学树脂镜片 QB/T 4733 配装眼镜 验光处方和配镜加工单的规范 YY/T 0065 眼科仪器 裂隙灯显微镜 YY/T 0634 眼科仪器 眼底照相机 YY 0673 眼科仪器 验光仪 YY/T 0718 眼科仪器 检影镜 YY/T 0764 眼科仪器 视力表投影仪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验光 optometry 使用验光设备
11、等计量检测仪器对眼睛的屈光状态进行测量、定性定量分析并出具验光处方单的活动,在医学上称为屈光检测(refractiontest)。注:“屈光状态”包括屈光不正(近视、远视和散光)、弱视和眼位情况等状态。客观验光 objective optometry 利用电脑验光仪或检影镜等验光设备对被测眼的屈光状态进行电脑验光或静态视网膜检影验光的方式为客观验光。主观验光 subjective optometry 应用综合验光仪进行综合验光或应用试镜架和试镜片进行插片验光的方法为主观验光。检影验光 retinnoscopy optometry 利用视网膜检影镜观察视网膜反射光的特点,借助检影镜,将光线射入被
12、检眼内,根据摆动检影镜来观察光影在眼内移动情况,对被测眼的屈光状态进行定性定量分析的检测方法。综合验光仪 integrated optometry instrument 一种集多种验光设备和功能于一体的综合验光装置,主要用于检测人眼的屈光状态和视觉功能,由基本部分(含验光头、视力表和升降工作台)和电脑验光仪、验光镜片箱组成。裂隙灯显微镜检查 slit-lamp microscopy 利用裂隙灯显微镜或数码裂隙灯显微镜对眼睛的角膜、房水、结膜、晶状体、巩膜、虹膜、玻璃体等对屈光矫正有影响的眼前节病变进行检查。眼底照相机检查 ophthalmic fundus camera examination
13、 使用眼底照相机对视网膜、视神经、黄斑及视网膜动静脉进行对屈光矫正效果有影响的病变进行检查。角膜地形图检测 pentacam 使用角膜地形图仪对角膜进行形态、角膜前后表面的地形图判断被检测者角膜的曲率、散光的类型、发现影响屈光不正矫正效果的不规则散光或圆锥角膜。眼压计检测 toggle navigation 使用眼压计检测被测者的眼压状况是否正常,判定是否因眼压过高引起的视神经损害、视野缺损等原因造成的被检测者视力下降因素。验光处方 optometry prescriptions 专业人员(验光员)为配镜者开具的、具备验光和矫正视力处方所需参数的文档。屈光不正 refractive error
14、 眼调节静止时,来自远处的平行光经过眼睛角膜和晶状体折射后,不能准确聚焦在眼底视网膜黄斑中心凹上,称为屈光不正。包括近视,远视,散光。注:屈光:是指当光从一种介质进入另一种不同折射率的介质时,光线将在界面发生偏折现象,该现象在视光学中称为屈光。在验光中,用屈光度、棱镜度来表示眼球的屈光状态。瞳距 interpupillary distance 两眼瞳孔间的几何中心水平距离。远视力 distant vision 看5 m处所能达到的视力。近视力 near vision 看30 cm处所能达到的视力。定配眼镜 coustom-made glasses 根据验光处方或配镜订单进行加工配制的眼镜。验配
15、眼镜 fitting glasses 包括验光、出具验光处方单,按处方单要求选择镜架、镜片,割边装配,检验及校配等一系列活动所生产出来的眼镜。校配 calibration fitting 眼镜加工定配完成后,按照配戴眼镜者的面部条件,通过调整镜架、鼻托等行为使所配眼镜配戴清晰,舒适和美观。配镜加工单 processing orders 提供给生产或加工用的、含有与验光处方相对应的参数等必要信息的文档。照度 illuminance 表示物体单位面积上所得到的光通量大小的物理量,单位为lx勒克斯,即lm流明。亮度 luminance 表示发光面发光强弱的物理量,单位为 cd 坎德拉。条件级别 le
16、vel condition 按照眼镜店开展验光配镜的所具备的环境条件、设备配置和人员资质及验配技术能力划分的级别。依据其验配技术能力及所生产的产品种类和难易程度分为三级5等。由高到低依次划分为:1.甲级甲等条件,2.甲级乙等条件,3.乙级甲等条件,4.乙级乙等条件,5.丙级条件。结点 nodal point 眼球屈光系统的光心,在眼球光轴上角膜顶点后约7 mm,光线通过结点时方向不变。投影偏角 projection angle 投影仪的投影方向与屏幕平面所成的垂直角度和水平角度的叠加。雾视 scieropia 将凸透镜置于眼前造成人工近视状态。4 基本要求 验光条件 4.1.1 验光区(室)空
17、间要求 4.1.1.1 甲级甲等条件应具备独立验光室,空间应满足长度 3 m,宽度 2.5 m;独立的验光检查区总面积不应小于 30,有使用检影验光的条件,应具有暗室功能或单独设立暗室,要求配备的仪器设备能够分区或分室放置,其空间内不应摆设与验光无关的其他设施设备。4.1.1.2 甲级乙等条件应具备独立验光室,空间应满足长度 3 m,宽度 2.0 m;独立的验光检查区总面积不应小于 15,有使用检影验光的条件,应具有暗室功能或单独设立暗室,要求配备的仪器设备能够分区放置,其空间内不应摆设与验光无关的其他设施设备。4.1.1.3 乙级甲等条件的验光区与其它功能区应相对独立,有独立的、一面边长不小
18、于 3 m 的验光室,且在验光视距之间不摆设与验光无关的其他设施设备。4.1.1.4 乙级乙等条件的验光区与其它功能区应相对独立,且在验光视距之间不摆设与验光无关的其他设施设备。4.1.1.5 丙级条件的验光区与配镜加工区和商品陈列区应相对独立明显区分。注1:其他功能区指除了验光区外的其他功能区,如配镜加工区、销售区、顾客休息区等。注2:独立验光室是指与其他功能区是隔离的,形成独立的、可封闭的验光空间。4.1.2 视距(视力表放置距离)4.1.2.1 使用符合 GB 11533 标准对数视力表,视力表的位置要求如下:a)远视力表应置于被检眼(结点)前方 5 m(即远视力表标准距离)处;或 2.
19、5 m 处,需在该距离加装一面垂直的平面反光镜,以确保经反射后的总距离为 5 m;b)近视力表应置于被检眼(结点)前方 30 cm(即近视力表标准距离)处。4.1.2.2 使用 YY 0673 眼科仪器 验光仪或 YY/T 0718 眼科仪器 检影镜或 YY/T 0764 眼科仪器 视力表投影仪验光时,被检者的视距应与验光仪或检影镜或视力表投影距离一致。4.1.3 视高(视力表放置高度)4.1.3.1 验光时,被检眼的高度应与远视力表中 5.0 行视标等高,或与视力表投影仪的中间行视标等高。4.1.3.2 近视力表的视标平面应与被检眼视线相垂直。4.1.3.3 甲级甲等和甲级乙等条件眼镜店应配
20、置验光座椅,并应能根据被检者的身高进行调节,以调整验光时人眼的高度。注:5.0视标是指5分记录法中的正常视力视标,等同于小数记录法的1.0视标。4.1.4 验光区的光环境 4.1.4.1 验光区宜使用平面光源,白光,视力表的表面照度或亮度应均匀柔和、恒定无闪烁、无反光、不眩目,光强适中,避免阳光、光线昏暗或强光直射。4.1.4.2 视力表照明应采用人工照明,如用直接照明法,照度应为 200 lx400 lx;如用后照明法(视力表灯箱或屏幕显示),则视力表白底的亮度应不低于 200 cd/m2。4.1.4.3 使用投影仪时,投影屏幕处的平均照度应在 200 lx700 lx 之间。4.1.4.4
21、 使用检影验光的验光区应具有暗室功能,检影时的光照度不大于 10 lx。注1:为保证验光区的照度均匀性,平均照度以60 lx为宜,照度应在双眼视平面上测得。注2:验光区内最大照度应不大于视力表表面照度的50%。4.1.5 验光设备 各条件级别眼镜店应具备的验光设备(见表1)。表1 各条件级别眼镜店验光设备一览表 序号 设备名称 甲级 甲等 甲级 乙等 乙级甲等 乙级 乙等 丙级 符合标准/规程 主要用途 1 综合验光仪(主观式)+-JJG 1097 集多种检查功能于一体 2 验光仪(客观式)+JJG 892 YY 0673 检查屈光度 3 验光镜片箱+JJG 579 屈光检查 4 瞳距仪(或瞳
22、距尺)+JJG 952 测量瞳距 5 标准对数视力表+GB 11533 远、近视力测定 6 检影镜+-YY/T 0718 检影验光 7 裂隙灯+-YY/T 0065 检查眼前节及眼内部病变 8 角膜屈率计+-JJG 1011 测量眼球屈率半径 9 试镜架+-承载试镜片 10 眼底照相机+-YY/T 0634 检查视网膜、视神经、黄斑及视网膜中央动静脉 11 角膜地形图仪+-JJF 1865 检查角膜形态 12 眼压计+-JJG 574 检查眼压状况 注:“+”表示应配备该仪器设备,“-”表示该项不作要求。4.1.6 设备要求 4.1.6.1 上述列举的验光设备等计量检测仪器应符合国家相关计量检
23、定规程、国家产品标准要求,经计量检定合格后使用,并建立设备合格证、说明书、年度检测报告档案管理。4.1.6.2 验光设备的性能、准确度等级和数量配备应满足相对应级别眼镜店的验光工作需求。4.1.6.3 使用 GB 11533 标准对数视力表的表面照度或亮度应符合本文件 4.1.4.3、4.1.4.4 要求。4.1.6.4 使用 YY/T 0764 眼科仪器 视力表投影仪时,投影偏角应不大于 10。4.1.7 验光人员 4.1.7.1 各级条件验光人员资质要求 4.1.7.1.1 甲级甲等条件验光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a)至少具有一名取得验光技师(等同于国家职业资格二级)或经本行业考核注册的等同于
24、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验光技术人员;或至少具有二名取得高级验光员(等同于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或经本行业考核注册的等同于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验光技术人员;b)所有验光人员(不少于三名)均为中级验光员(等同于国家职业资格四级)或经本行业考核注册的等同于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验光技术人员;c)实行轮班工作制的眼镜店,应能保证每班备有高级验光员或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验光技术人员;d)验光技术人员的数量应与眼镜店的规模相适应。4.1.7.1.2 甲级乙等条件验光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a)至少具有二名取得高级验光员或经本行业考核注册的等同于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验光技术人员;b)实行轮班工作制的眼镜店,应能保证每班备有中级验
25、光员或经本行业考核注册的等同于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验光技术人员;c)验光技术人员的数量应与眼镜店的规模相适应。4.1.7.1.3 乙级甲等条件验光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至少具有二名取得中级验光员或经本行业考核注册的等同于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验光技术人员。4.1.7.1.4 乙级乙等条件验光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至少具有一名取得中级验光员或经本行业考核注 册的等同于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验光技术人员。4.1.7.1.5 丙级条件验光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至少具有一名取得中级验光员或经本行业考核注册的等同于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验光技术人员。4.1.7.2 资质公示 各级条件验光人员资质证书应明示于店内,行业注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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