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403_T 254.4-2022社会保险经办服务规范 第4部分:失业保险.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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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DB4403深圳市地方标准DB4403/T 254.42022ICS 03.060CCS A 11社会保险经办服务规范第 4 部分:失业保险Social insurance service specificationPart 4:Unemployment insurance2022-08-09 发布2022-09-01 实施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 布DB4403/T 254.42022I目次前言.II1范围.12规范性引用文件.13术语和定义.14服务渠道.15服务内容.16服务要求.37服务保障.13DB4403/T 254.42022II前言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2、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文件为社会保险经办服务规范的第4部分。社会保险经办服务规范包括4个部分:第 1 部分: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第 2 部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第 3 部分:工伤保险;第 4 部分:失业保险。本文件由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并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福田分局、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吴登记、董文红、李阳武、胡继红、李东、邱林平、顾云、王彤、杜乐、张静、杨霖、谢剑鸣、符丽莉、吴恋、曾碧静、骆晶、王慧、杨洁、高江萍、王晓芳、上官诗荟、张亚娜、王贤俊、江淑媛、李翼、梁宝如、陈瑞楷、李莹
3、。DB4403/T 254.420221社会保险经办服务规范第 4 部分:失业保险1范围本文件规定了失业保险的服务渠道、服务内容、服务要求和服务保障。本文件适用于指导深圳市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社保机构”)为单位、个人提供失业保险服务,以及对失业保险服务的监督和管理。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31596.1社会保险术语第1部分:通用GB/T 315992015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规范DB4403/T 2
4、54.12022社会保险经办服务规范第1部分:职工基本养老保险3术语和定义GB/T 31596.1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4服务渠道社保机构为服务对象提供失业保险经办服务的服务渠道应至少包括:智慧化,至少包括自助终端、网页端和移动应用端三种方式;社会保险服务窗口(以下简称“窗口”)。5服务内容5.1登记服务5.1.1参保登记社保机构应通过智慧化、窗口渠道为单位和个人提供失业保险参保登记服务。5.1.2变更登记5.1.2.1社保机构应为发生以下信息变更的参保单位,通过智慧化、窗口渠道提供变更登记服务:单位基本信息:单位名称、单位注册地址、单位性质、单位联系地址、单位联系电话、单位电子邮箱、
5、经济类型、隶属关系、单位成立日期、发证部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信息、邮政编码;DB4403/T 254.420222经办人信息;银行账号变更;单位密码重置;单位恢复参保。5.1.2.2社保机构应为发生以下信息变更的参保人,通过智慧化、窗口渠道提供变更登记服务:重要信息:姓名、证件号码、户籍、国家/地区、个人身份;一般信息:入深户时间、民族、性别、出生日期、送达地址、手机号码、证件类型、学历、就业登记证信息、电子邮箱、联系电话、首次参加工作时间、邮政编码、工资、用工形式、备注、银行信息、职称、国家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居住证有效起始日期、居住证有效终止日期、家庭住址、生
6、僻字备注。5.1.3注销登记/停止参保5.1.3.1参保单位发生以下情形时,社保机构通过智慧化、窗口渠道为其提供注销登记服务:营业执照被注销或吊销;被批准解散、撤销、合并、破产、终止;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5.1.3.2参保人发生以下情形时,社保机构通过智慧化、窗口渠道为其提供停止参保服务:参保人死亡;中止劳动关系。5.2缴费核定服务社保机构应在完成参保登记后,通过智慧化、窗口渠道为参保单位提供失业保险缴费核定服务。5.3关系转移接续参保人失业保险关系需申请转移的,社保机构应通过智慧化、窗口渠道为其提供关系转移接续服务,包括:关系转入;关系转出。5.4待遇支付5.4.1待遇核定5.4.1.1
7、.1失业人员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社保机构应按规定为其提供失业保险金核定服务:最后参保地为深圳;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缴交失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或者不满一年但本人有失业保险领取期限的;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注:已满足前三个条件的,可先申请失业保险金,再按相关规定办理失业登记。5.4.1.1.2已完成失业保险金核定的失业人员,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可申请领取一次性失业保险金:非广东省户籍,提出不在本市按月享受失业保险金且不转移失业保险关系;DB4403/T 254.420223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未满前重新就业,就业后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参加失业保险满三个月;在失业保险
8、金领取期限未满前开办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或者从事个体经营;在领取失业保险待遇期间生育的女性失业人员。5.4.1.1.3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其遗属可向社保机构申请一次性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社保机构应按规定为其提供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核定服务。5.4.2待遇发放社保机构应为通过失业保险待遇核定的失业人员及其遗属提供待遇发放服务。5.4.3资格认证社保机构主动通过数据共享核查已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重新就业、领取养老保险待遇、被强制服刑戒毒、死亡等情况,确认其待遇领取资格。5.5企业稳岗补贴申报满足以下条件的企业,社保机构为其提供稳岗补贴申报服务:在深圳市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
9、纳失业保险费 12 个月以上;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30 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 20%;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运行规范。6服务要求6.1登记服务6.1.1参保登记6.1.1.1智慧化参保登记6.1.1.1.1服务对象为新成立单位的,可在服务对象进行商事登记的同时,为其提供失业保险智慧化参保登记服务。6.1.1.1.2服务对象非新成立单位的,社保机构应按照图 1 的要求为服务对象提供失业保险智慧化参保登记服务。DB4403/T 254.420224图 1失业保险智慧化参保登记服务流程6.1.1.1.3单位登录信息系统,并录入参保信息后,信息系统应自
10、动比对数据信息,判断是否符合网上办结条件:符合网上办结条件的,信息系统应即时自动予以受理,并即时自动审核材料:材料一致的,审核通过,信息系统应即时自动予以办结,参保单位可自主进行结果查询;材料不一致的,审核不通过,信息系统应即时自动反馈不通过理由。不符合网上办结条件的,单位按要求上传材料后,信息系统应即时自动予以受理,并生成信息,供社保机构进行人工审核。6.1.1.1.4审核通过的,信息系统应即时予以办结。6.1.1.2窗口参保登记6.1.1.2.1单位通过窗口申请参保登记的,社保机构应按图 2 的要求为其提供服务。6.1.1.2.2单位将申请材料提交至窗口后,社保机构应即时审核材料是否满足受
11、理条件:材料齐全且符合受理条件的即时予以受理,出具受理告知书;材料不齐全的,当场退回材料,并出具业务指引告知书,一次性告知应补齐的材料;不符合受理条件的,退回全部材料,并出具不予受理决定书。6.1.1.2.3审核通过后,社保机构应即时录入参保信息并办理参保登记缴费。DB4403/T 254.420225图 2失业保险窗口参保登记服务流程6.1.2变更登记6.1.2.1智慧化变更登记6.1.2.1.1参保单位或参保人通过智慧化渠道申请变更登记的,社保机构应按图 3 的要求为其提供服务。6.1.2.1.2参保单位或参保人登录信息系统,并录入变更信息后,信息系统应按照 6.1.1.1.3 的要求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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