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分销 收藏 举报 申诉 / 7
播放页_导航下方通栏广告

类型山西省科技创新券实施管理办法.doc

  • 上传人:快乐****生活
  • 文档编号:4034984
  • 上传时间:2024-07-25
  • 格式:DOC
  • 页数:7
  • 大小:20.04KB
  • 下载积分:6 金币
  • 播放页_非在线预览资源立即下载上方广告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关 键  词:
    山西省 科技 创新 实施 管理办法
    资源描述:
    附件: 山西省科技创新券实施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共山西省委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科技创新的若干意见》(晋发〔2015〕12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型科研设施与仪器等科技资源向社会开放共享的实施意见》(晋政发〔2016〕4号),更好地发挥政府引导和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作用,盘活全省优势科技资源,降低企业创新投入成本,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活力,促进科技型中小微企业与科研机构之间的产学研合作,决定启动科技创新券(以下简称“创新券")政策。为加强创新券的组织实施和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创新券主要用于对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购买创新服务、开展技术合作等给予支持,旨在鼓励本省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充分利用我省国家级、省级重点(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科技基础条件平台等各类创新平台基地(以下简称“创新平台基地”)的科技资源,开展研发活动和科技创新. 第三条创新券由省科技厅和省财政厅共同组织实施,采取省市联动的方式运行管理,省级创新券专项资金来源于省财政科技资金,各市设立专项配套资金. 第四条 创新券由政府发放,由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向各类创 新平台基地购买创新服务时使用,由收取创新券的单位到指定部门兑现. 第五条 创新券使用和管理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遵循诚实申请、公正受理、择优支持、科学管理、公开透明、专款专用、据实列支的原则。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六条省科技厅、省财政厅联合成立创新券领导组。领导组由省科技厅主管领导任组长,主要负责创新券的政策制定、决策指导、监督审批、绩效评价及研究确定创新券实施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 第七条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科技厅,并委托专业机构负责“山西省科技创新券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创新券管理服务系统)的建设和日常运营管理,办理创新券的发放、兑现等工作. 第八条各市科技局为创新券的推荐和审核部门。具体负责本区域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创新券的申请和审核,建立相关工作机制和保障措施,提供不低于省科技创新券额度1:1的配套资金. 第九条创新平台基地是创新券的接受单位。各创新平台基 地应通过创新券管理服务系统进行注册,公布服务范围、服务规范、收费标准等,无正当理由不可拒收创新券. 第十条各创新平台基地在向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提供服务、 收取和兑现创新券过程中,可委托专业服务机构作为创新券工作 对外服务机构. 第三章 创新券形式与支持范围 第十一条创新券采用网络认证的电子票据模式,通过创新券管理服务系统在有效期内按规定进行使用。在有效期内未开展相应科研活动的创新券,逾期自动作废. 第十二条 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申请创新券,每个企业每年申请最高补贴不超过20万元,省市补贴总额按以下规则核定: (一)对于首次申请创新券的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每年度符合补贴要求的业务合同金额在5万元及以下的部分按照最高不超过100%的比例核定;超出5万元的部分按照非首次申请的创新券额度,采取分段超额累退比例法核定。 (二)非首次申请创新券的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申请的创新券额度核定比例如下: 每年度符合补贴要求的业务合同金额在10万元及以下的部分按照最高不超过50%的比例核定; 超过1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最高不超过25%的比例核定; 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最高不超过10%的比例核定; 超过100万元以上的部分,不再予以创新券补贴. 第十三条创新券支持范围为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在开展科技创新活动中,通过各类创新平台基地购买测试检测、科技数据、科技文献、自然科技资源和科技报告等创新服务。按照法律法规或者强制性标准要求必须开展的强制检测和法定检测等其他商业活动,以及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申报专利、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过程所需服务、工业设计类服务及科技金融类服务不纳入创新券的支持范围。 创新券优先支持山西科技创新城、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众创空间等入驻的企业. 第十四条申请创新券的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应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企业划型标准,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或独特的核心竞争力; (二)其产品或服务在行业或细分市场占一定规模,或有明显创新特点,或处于产业链关键环节或有特定品牌价值; (三)拥有与企业主营业务相适应的创新团队和经营管理团队; (四)初步建立了与企业发展阶段相适应的创新机制,具备持续创新能力。 第四章 申请与发放 第十五条创新券申请由办公室发布通知,由各市科技局组织本区域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进行申报。 第十六条科技型中小微企业通过登录创新券管理服务系 统,填写《山西省科技创新券申报信息表》,并将相关证明材料扫描后上传. 第十七条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网上提交的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一)营业执照副本(未领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企业,还需提交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三)近两年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四)计划使用创新券的科研活动简介或项目计划书等证明材料。 第十八条 各市科技局对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网上填写的申报材料及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发放名单及申请的创新券额度,通过创新券管理服务系统填报. 第十九条办公室根据本年度创新券经费总额,按比例确定创新券发放额度。 第二十条 各市科技局根据省创新券发放额度,提出本市创新券发放额度及对各企业的配套支持额度。办公室根据各市科技局确定的额度,通过创新券管理服务系统发放创新券。 第五章 使用与兑现 第二十一条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到创新平台基地购买创新服务后,使用创新券进行结算。 第二十二条创新平台基地为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完成计划 使用创新券的服务活动后,需7日内在创新券管理服务系统登记服务合同内容及金额,并上传相关附件,取得创新券系统自动生成的唯一标识验证码,完成服务内容与创新券的绑定。 第二十三条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在科研服务活动完成后,应于15日内将书面服务合同、服务报告及开展服务的有关证明材料递交各市科技局审核。各市科技局应于30日内在创新券管理服务系统中完成审核确认. 第二十四条办公室定期对各市科技局审核确认的创新券集中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无异议后,在创新券管理服务系统中进行兑现. 第六章 绩效评价和监督管理 第二十五条办公室每年对各市科技局及创新平台基地的创新券工作情况进行评价,并根据评价结果给予一定的奖励补助,同时作为下一年度创新券安排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六条各创新平台基地创新券工作开展情况将作为平台基地年度考核和绩效评估的重要内容.科技型中小微企业使用创新券产生的成果和绩效将作为再次申请创新券支持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七条创新券不得转让、赠送、买卖等,在创新券申请过程中,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和创新平台基地等不得提供虚假信 息。对于违反以上规定的单位停拨或追回财政资金,构成违法的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各市科技局、财政局应参照本办法设立本地科技创新券,制定相关管理办法和实施方案。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展开阅读全文
    提示  咨信网温馨提示: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可先查看【教您几个在下载文档中可以更好的避免被坑】。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平台进行协调解决,联系【微信客服】、【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0574-28810668;投诉电话:18658249818。

    开通VIP折扣优惠下载文档

    自信AI创作助手
    关于本文
    本文标题:山西省科技创新券实施管理办法.doc
    链接地址:https://www.zixin.com.cn/doc/4034984.html
    页脚通栏广告

    Copyright ©2010-2026   All Rights Reserved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  客服电话:0574-28810668    微信客服:咨信网客服    投诉电话:18658249818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邮箱:help@zixin.com.cn    文档合作和网站合作邮箱:fuwu@zixin.com.cn    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   | 证照中心

    12321jubao.png12321网络举报中心 电话:010-12321  jubao.png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 电话:12377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自信网络  |  ZixinNetwor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