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分销 收藏 举报 申诉 / 8
播放页_导航下方通栏广告

类型产品质量突发及重大事件应急预案.doc

  • 上传人:w****g
  • 文档编号:3983871
  • 上传时间:2024-07-24
  • 格式:DOC
  • 页数:8
  • 大小:35.04KB
  • 下载积分:6 金币
  • 播放页_非在线预览资源立即下载上方广告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关 键  词:
    产品质量 突发 重大事件 应急 预案
    资源描述:
    ---------------------------------------------------------------范文最新推荐------------------------------------------------------ 产品质量突发及重大事件应急预案 第一条 为提高我市对产品质量突发及重大事件紧急处置的能力,建立健全应对产品质量突发及重大事件的应急反应机制,规范我市开展产品质量突发及重大事件应急处理措施,有效预防、积极应对、及时控制各类产品质量突发及重大事件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少产品质量突发事件造成的危害和负面影响,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和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树立我市质监工作的良好形象。 第二条 本预案所称的产品质量突发及重大事件,是指在市范围内产品质量问题严重而引起新密市政府、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关注的下列特定产品质量突发及重大事件: (一)造成或危及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突发及重大事件; (二)被中央、省、市级新闻媒体曝光的突发事件; (三)执法受阻或暴力抗法造成人员伤亡; (四)中央领导,质检总局、省、市领导作出重要批示的重大事件; (五)其他可预见会造成严重后果的突发及重大事件。 第三条 根据突发及重大事件的危害和影响程度,分特大、重大、较大、一般四个级别,具体内容是: (一)特大事件,是指突然发生的事件影响重大,因假冒伪劣产品已造成人员中毒或死亡,需立即向市政府和市局报告,由省、市局组织协调处置的突发事件。 (二)重大事件,是指假冒伪劣产品被中央新闻媒体曝光;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国家质检总局、市质监局领导做出重要批示的事件;假冒伪劣产品已经给人民群众造成重大损失;假冒伪劣货值在50万元以上,由省、市局组织协调处置的事件。 (三)较大事件,是指假冒伪劣产品被省级新闻媒体曝光;市委、市政府和省局、市局领导做出重要批示的事件;假冒伪劣产品已给人民群众造成一定损失,产生不良后果,或假冒伪劣货值在20—50万元,由市局组织力量处置的事件。 (四)一般事件,是假冒伪劣产品已给人民群众造成轻微损失、没有造成危害后果,或假冒伪劣货值在20万元以下需立即向市局报告的事件,由我局组织力量处置的事件。 第四条 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执法副局长为副组长,检测中心、执法督查科、综合管理科、政策法规科、监督管理科、食品监督科、安全监察科、计量监督科、纪检监察室、办公室、特检所、各基层所等局属各部门中层正职为成员的突发及重大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执法督查科。 一、指导思想 按照“以人为本、快速救援”的原则,最大限度地减少国家财产损失,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和身体健康安全。食品安全突发事故发生后,实行局党组统一组织领导和各部门牵头负责相结合的原则,迅速启动应急救援预案,成立救援现场指挥部,按照既定方案实施应急救援,及时抢救人员,消除险情,将损失降低到最低。 二、组织领导明确分工 为加强对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局成立食品安全突发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 三、应急报告和措施 (一)发生重、特大事故立即报告 突发性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按人群和程度不同可分为三级:一级是涉及全市特别重大、突发的食品安全突发事故,并出现3人以上死亡,或引起食品安全突发事故未得到控制,死亡人数不断增加的情况;二级是涉及全市重大、突发的食品安全突发事故,一次伤病超过10例,并出现1人以上3人以下死亡病例,或发生一般食品安全突发事故,但引起伤病未得到有效控制、中毒或死亡人数不断增加的情况;三级是指涉及全市发生的区域性、临时性食品安全突发事故问题,发生伤病达10到15例,陆续发生在30例以内、无死亡病例报告或发生在某区域内及有关重要活动期间的情况。发生重、特大事故后,事故发生单位或业主必须立即报告市人民政府和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同时根据需要报告公安(110)、医院(120)、卫生防疫等部门以求得紧急救助。我局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值班人员要在5分钟内向指挥长报告,指挥长安排各指挥小组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并要求各指挥小组成员在半小时内组织相关人员迅速到达事故观场,开展救援和事故调查工作,并在10分钟内向郑州市局和市委、市政府电话报告,及时通知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工商局、卫生局等相关部门。事故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年、月、日、时、分)、地点、事故名称、事故类别、事故发生单位(或者业主)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人员伤亡情况、经济损失以及事故原因等。 (二)应急救援的现场组织 1、重、特大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或业主在迅速报告事故的同时,必须严格保护事故观场,妥善保存现场相关物件、重要痕迹等各种物证,并采取有效措施抢救人员和防止事故扩大、蔓延。 2、应急救援信号发出后(或者接到应急救援电话通知后),各应急指挥小组所有人员应立即行动,按照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快速集结,以应急救援分队为单位组织赶赴事故现场参加紧急救援。 3、因违犯救援规定,贻误救援时机,造成人身财产安全受到较大损失的,要依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四、应急救援训练和演习 为了保证应急救援组织能够适应救援工作需要,局应急救援指挥部将组织对应急救援人员进行培训和必要的演练。应急救援人员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1)质量技术监督有关法律、法规;(2)熟悉应急救援组织的任务和职责,掌握救援行动的方法、技能和注意事项;(3)熟悉辖区食品生产情况。 应急救援演习在应急救援培训和训练后进行,应急救援指挥部每年组织一至两次事故应急救援演习。演习分为单项演习、组合演习。演习的主要步骤包括:确定演习类型和范围、成立演习领导小组、制定演习方案、演习的实施和评估及修改完善应急救援预案。通过演习,检查各应急救援组织分工协作及履行职责情况,检查应急通讯联络畅通情况,检查并提高应急救援的启动能力和应急救援效果。 一、发生产品质量突发及重大事件 执法人员要在获得信息或接到上级指示后,第一时间赶赴事发现场(市区要在1个小时内、乡村在2个半小时内赶往事发现场),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并迅速向上级质监部门和当地政府报告情况。各级处置机构领导在赶赴案发现场后,应立即成立现场指挥小组,现场指挥小组的组长由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的副组长担任,加强现场的指挥、协调和应急救援工作。并可视突发及重大事件情况下设: 1、现场处理组:负责传达贯彻领导指示,随时报告事件处理情况,协调有关部门及人员分工合作进行救援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并进行现场检查。 2、通讯联络组:负责保证现场指挥与当地政府和上级的通讯联络畅通,沟通指挥部与外界的联系。 3、预备机动组:由指挥领导临时确定,机动组力量由指挥领导调动和使用。 二、控制事态 现场指挥小组要采取必要的紧急措施维护现场秩序、控制事态发展,严防危害或影响进一步扩大。执法人员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按照行政执法程序的要求,依法当即开展现场检查、物证获取,现场勘验确认存在问题的,按照规定做好违法产品的依法查封、扣押等强制性措施。 三、检验 对需抽样检验的应立即抽样送检,检验机构立即安排人员检验,检验结果迅速报告现场指导小组。 四、采取措施 执法人员检查中发现危及人体健康、人身和财产安全或会造成人身和财产严重伤害的违法产品,要采取必要措施,快速调查清楚违法产品扩散范围、程度及具体流向地点。同时要迅速报告市政府,通报相关部门,依法追缴违法产品,严禁违法产品的销售、使用(食用)和再加工;违法产品已流向其它县(市)行政区域的,要迅速查明具体的产品品种、数量、流入地的具体地点后,发出协查函依法进行追缴并向市局报告;违法产品已流向其它省辖市的,由市局向其它市的质监部门发出协查函依法进行追缴并上报省局;如流向省外的,由市局迅速向省局领导小组报告相关情况,服从省局领导小组指挥做好违法产品的追缴工作。对进入流通、消费等领域的,将情况通报工商、卫生等相关部门,建议相关部门进行清查。同时,责令企业限期追回违法产品,依法处理并进行监督销毁。 五、惩罚 根据现场调查发现违法的事实和造成的后果等,已涉嫌犯罪的,要依照国务院《行政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的要求,立即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无生产许可证生产的,不符合许可条件的企业,建议有关部门吊销有关证照;获证企业的违法行为构成吊销许可证的,由省局或国家质检总局吊销生产许可证。 六、信息汇报 突发及重大事件的对外宣传信息,由领导小组组长决定,办公室统一对外公布。对于较大和一般性突发事件处置情况和相关信息,由省、市局报省政府或质检总局批准后,可对外发布。未经许可,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或公布。现场遇新闻媒体记者调查、采访要遵守宣传纪律,谨慎对待,注重自身形象、维护系统声誉。 七、政令畅通 现场处理必须做到政令畅通、步调一致、令行禁止、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任何人都不得因为工作的疏忽导致不应有的损失和对质监部门的损害。 八、保证工作顺利进行 现场执法受阻或遇暴力抗法的,由现场指挥小组及时向110报警或与公安机关联系,取得公安协助,促进执法工作的顺利进行。如果遇到暴力抗法致人伤亡,要尽快与公安部门取得联系,并迅速向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局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报告;在当地政府和上级部门组织协调下,采取有效措施,避免事态进一步扩大,最大限度地做好稳定工作,并要保护相关证据。 九、应急救援 由于产品质量问题引起人员中毒、严重受伤或死亡的,应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应急救援工作。 十、处理流程 为确保突发及重大事件应急处置的快速、有效,我局参照省、市局应急预案处理流程执行。 7 / 8
    展开阅读全文
    提示  咨信网温馨提示: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可先查看【教您几个在下载文档中可以更好的避免被坑】。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平台进行协调解决,联系【微信客服】、【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0574-28810668;投诉电话:18658249818。

    开通VIP折扣优惠下载文档

    自信AI创作助手
    关于本文
    本文标题:产品质量突发及重大事件应急预案.doc
    链接地址:https://www.zixin.com.cn/doc/3983871.html
    页脚通栏广告

    Copyright ©2010-2026   All Rights Reserved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  客服电话:0574-28810668    微信客服:咨信网客服    投诉电话:18658249818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邮箱:help@zixin.com.cn    文档合作和网站合作邮箱:fuwu@zixin.com.cn    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   | 证照中心

    12321jubao.png12321网络举报中心 电话:010-12321  jubao.png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 电话:12377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自信网络  |  ZixinNetwor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