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D_T 5027-2021 通信电源集中监控系统工程技术规范.pdf
《YD_T 5027-2021 通信电源集中监控系统工程技术规范.pdf》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YD_T 5027-2021 通信电源集中监控系统工程技术规范.pdf(54页珍藏版)》请在咨信网上搜索。
1、 YD 中中 华华 人人 民民 共共 和和 国国 通通 信信 行行 业业 标标 准准 YD/T 5027202x 通信电源集中监控系统工程技术规范通信电源集中监控系统工程技术规范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for Telecommunication Power Supply Centralized Monitoring&Control System Engineering (报批稿报批稿)202发布发布 202实施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发发 布布 中中 华华 人人 民民 共共 和和 国国 通通 信信 行行 业业 标标 准准 通信
2、电源集中监控系统工程技术规范通信电源集中监控系统工程技术规范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for Telecommunication Power Supply Centralized Monitoring&Control System Engineering YD/T 5027-202x(报批稿)(报批稿)主管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通信发展司主管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通信发展司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施行日期:施行日期:202年月日年月日 出版社出版社 202 北北 京京 前前 言言 本规范是根据 工业和信息化部
3、办公厅关于印发 2017 年第二批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工信厅科201770 号)的要求,对 YD/T 5027-2005 通信电源集中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和 YD/T 5058-2005通信电源集中监控系统工程验收规范两个标准进行合并修订。本规范规定了通信电源集中监控系统工程的设计、施工、调试、检测及验收等技术要求,共分 11章,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和符号、监控系统的结构和功能要求、系统设备要求、系统的网络连接、监控系统的安全保密管理、监控设备的安装、工程验收前检查与调试、工程初验、工程试运行和工程终验等。本规范由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通信发展司负责解释、监督执行。本规范在使用过程中,
4、如有需要补充或修改的内容,请与部信息通信发展司联系,并将补充或修改意见寄部信息通信发展司(地址:北京市西长安街 13 号,邮编:100804)。本规范由中国通信企业协会通信工程建设分会组织编制。本规范由中国通信标准化协会归口。原主编单位:京移通信设计院有限公司 主编单位: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设计院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郭武、叶荣、李玉昇、刘宝昌 参编单位:广东省电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福建省邮电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电信规划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主要参加人:钟俊华、侯桂兵、岑祺、修丽、石文文 I 目 次 1 总则.1 2 术语和符号.2 2.1 术语.2 2.2 符号
5、.3 3 监控系统的结构及功能要求.4 3.1 一般要求.4 3.2 监控系统的结构.4 3.3 监控系统的功能.4 4 系统设备及软件要求.6 5 系统的网络连接.7 6 监控系统的安全保密管理.8 7 监控设备的安装.9 7.1 位置选择及机房条件.9 7.2 设备安装要求.9 7.3 布线要求.9 7.4 供电.10 8 工程验收前检查及调试.11 8.1 施工前检查.11 8.2 硬件安装及电缆布放检查.11 8.3 系统检查.11 8.4 系统调试.11 8.5 竣工文件检查.11 9 工程初验.13 9.1 初验的基本要求.13 9.2 初验的内容.13 10 工程试运行.15 1
6、0.1 试运行要求.15 10.2 试运行文件.15 11 工程终验.16 附录 A 本规范用词说明.17 附录 B 验收(测试)表格格式.18 附录 C 监控对象和内容.22 C.1 监控对象.22 C.2 监控内容.22 引用标准名录.306 条文说明.37 修订、补充内容一览表.41 1 1 总则 1.0.1 本规范适用于各类通信局(站)和数据中心通信电源集中监控系统(以下简称监控系统)工程的设计、施工、调试、检测及验收。1.0.2 监控系统设计中应充分考虑监控系统的可靠性、实用性、实时准确性、可扩充性、开放性、可维护性和保密性,以及应对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的能力。1.0.3 监控系统与消
7、防、安防等其他系统的联动应符合用户要求。1.0.4 监控系统的设计内容应符合监控对象的系统功能设计,不应影响监控对象的运行安全和节能、环保要求。1.0.5 监控系统工程与监控对象的设备安装工程,以及监控系统工程各阶段之间应做好技术配合和交接。1.0.6 通信电源集中监控系统工程除应符合本规范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2 2 术语和符号 2.12.1 术语 2.1.1 监控系统 (Supervision System)通信局(站)电源、空调及环境集中监控管理系统。2.1.2 监控中心(SC)(Supervision Center)本地网或者同等管理级别的网络管理中心。2.1.3 监控站
8、(SS)(Supervision Station)区域管理维护单位。2.1.4 监控单元(SU)(Supervision Unit)监控系统的最小子系统,由若干监控模块和其他辅助设备组成,监控范围一般为一个独立的通信局(站)或大型局站内一套相对独立的电源系统。2.1.5 监控模块(SM)(Supervision Module)完成特定设备管理功能,并提供相应监控信息的设备。2.1.6 监控对象(SO)(Supervision Object)被监控的各种电源、空调设备及机房环境。2.1.7 监控点(SP)(Supervision Point)监控对象上某个特定的监控信号。2.1.8 监控内容 (
9、Supervision Details)监控对象能够提供的监控点的集合。2.1.9 传感器 (Sensor)能感受规定的被测量并按一定规律转换成可用输出电信号的器件或装置。2.1.10 变送器 (Transmitter)将传感器的输出信号转变为可被控制器识别的信号的转换器。2.1.11 采集器 (Acquisition unit)自动采集和处理监控对象数据信息,利用无线或有线传输数据的设备。2.1.12 人机界面 (Human machine interface(HMI))人和计算机之间传递和交换信息的媒介。2.1.13 数据库 (Database)按一定的结构和组织方式存储起来的相关数据的集
10、合。2.1.14 接口(Interface)不同设备之间传输信息的物理连接和数据交换。2.1.15 FE 接口 一种以太网数据网络接口,用于局域网连接接口。2.1.16 RJ45 接口 标准8位模块化接口,一种标准插座。2.1.17 Zigbee 接口 标准通信接口,一种低速短距离传输的无线网上协议。2.1.18 LCD 显示屏 采用液晶屏作为显示部件的显示装置,即液晶显示器,用来显示视频、图像、文字等各种信息的设备。3 2.22.2 符号 英文缩写英文缩写 英文名称英文名称 中文名称中文名称 SM Supervision Module 监控模块 SU Supervision Unit 监控单
11、元 SS Supervision Station 监控站 SC Supervision Center 监控中心 SO Supervision Object 监控对象 SP Supervision Point 监控点 SNMP Simple Network Management Protocol 简单网络管理协议 WIFI Wireless Fidelity 无线上网 IoT Internet of Things 物联网 DCN Data Communication Network 数据通信网 4 3 监控系统的结构及功能要求 3.13.1 一般要求 3.1.1 监控系统应能实现对通信局站内电源
12、、空调、环境及系统内相关设备进行遥测、遥信、遥控、遥调,并根据用户管理需要,结合技术经济比较,确定监控的范围和内容。3.1.2 应实时监测系统运行情况、检测并报告故障,处理并记录相关数据。3.1.3 监控系统的功能符合监控对象工程设计对监控内容的要求,并符合下列规定:1 应具备监测功能。2 应能修改和显示当前模式。3 应能选择某一区域或某一类别设备,显示监测信息、修改远程控制指令和运行工况。4 应能显示各监控对象的性能规格、安装位置与连接关系,运行状态和维修记录。5 应具备自我诊断、自动恢复、故障预判和故障报警等功能。6 应能打印监测信息。3.1.4 监控系统应采取安全措施,并符合下列规定:1
13、 用户的操作权限设计应符合用户管理要求。2 当需通过互联网接入进行远程监控时,应设置网络安全措施。3 应根据监控对象的重要性提出冗余设计要求。3.1.5 监控系统设备应采用模块化结构,系统应能在监控规模、监控对象、或监控要求等发生变更时方便灵活的在硬件和软件上进行扩展,对不同厂家的硬件设备应具有兼容性,即不需要改变网络的结构和主要的软硬件设备。3.1.6 采集器等监控设备的精度应符合用户技术规范要求。3.23.2 监控系统的结构 3.2.1 监控系统结构一般由监控模块(SM)、监控单元(SU)、监控站(SS)、监控中心(SC)组成。网络结构可根据用户维护管理要求选择二级网络结构或三级网络结构。
14、3.2.2 监控系统组网应符合以下规定:1 各通信局(站)根据智能设备和非智能设备的具体情况配置监控模块。智能设备内部应自带具有监控性能和通信接口的监控模块,可直接或通过协议转换的方式接入监控系统。非智能设备应采用通用或专用数据采集控制设备进行监控,每一个数据采集控制设备可作为一个监控模块。2 每一个通信局(站)应至少配置一个监控单元,大型通信局(站)、数据中心可根据监控对象情况设置多个监控单元。3 本地网/城域网网管中心应设置一个监控中心。3.2.3 微波站、光缆站等长途干线的电源集中监控系统可根据实际维护管理情况纳入不同城市的本地网/城域网监控中心。3.2.4 在本地网/城域网监控中心之上
15、可不设置更高一级的监控层级,本地网/城域网监控系统的上级管理部门可远程调取各本地网/城域网监控中心的数据。3.33.3 监控系统的功能 3.3.1 监控模块应包括并不限于以下功能:1 应实时采集监控对象及机房环境的运行参数和工作状态,收集故障告警信息并送往监控单元。2 应实时接收和执行来自监控单元的监测和控制命令。3 应能接入多种物理接口的信号输入。3.3.2 监控单元应包括并不限于以下功能:1 应支持通用B接口接入监控站或监控中心。2 应随时接收并快速响应来自监控站的监控命令。3 应实时主动地向监控站或监控中心发送系统设定的数据和信息。4 应能向上对多个监控站或多个IP地址实时上报数据与告警
16、。5 应负责对下层各种监控模块进行监控管理。6 在本级保存的告警信息及监测数据的统计数据存储不应少于7天或者20万条记录以上的能力。5 7 与上级通信中断时应能连续保存数据,当通信恢复后,应能主动发送保存的数据。8 对采集数据应能进行智能分析和前置处理,避免系统阻塞,缩短系统反应时间。9 RS-485、RS-232、RJ45、Zigbee、433M、FE、WIFI、蓝牙、物联网等接口可作为接入监控模块的物理接口,监控单元应能接入多种物理接口的信号输入。3.3.3 监控站应包括以下功能:1 应能同时监视辖区内多个监控单元的工作状态并与监控中心保持通信,动态实时图形及数据显示监控对象的参量变化。2
17、 实时向监控中心转发紧急告警信息,必要时(如监控站夜间无人值守)可设置成将所收到的全部告警信息转送到监控中心。3 应能通过监控单元对监控模块下达监测和控制命令。4 应能查询监控单元采集的各种监测数据和告警信息,并在屏幕上显示或打印输出;在接到监控单元送来告警信息时,应立即发出告警,告警时应有明显提示动作,如声、光、文字显示及打印输出,紧急告警时应能自动呼叫或短信、手机APP通知维护人员。5 应能生成要求的统计报表及曲线,应有日、月报表和曲线。6 保存告警数据、操作数据和监测数据时间应能根据用户要求设定6个月24个月。7 应能对监测数据进行智能分析、处理,支持管理功能扩展,如能耗管理、蓄电池管理
18、、资产管理、容量管理、工单管理等。为维护人员提供参考信息和建议,发出并提供告警。8 应支持手机APP移动监控和手机软件的连接能力,并能通过手机对监控信息进行查询。9 对数据的智能分析、处理应符合监控对象的安装设计要求,以及用户运行维护管理要求。3.3.4 监控中心应包括以下功能:1 应具备监控站所有的配置、监控和管理功能。2 应具有向本地网/城域网网管中心提供数据的能力。3 应定时下发时钟校准命令。4 应具备监控系统接入兼容功能。3.3.5 监控系统的监控对象及功能内容应根据电信运营企业的维护管理体制、运行维护需要和各通信局(站)的具体情况,按附录 B 所列内容选取。3.3.6 告警管理应包括
19、并不限于以下功能:1 告警等级应分为多级,最紧急告警从故障检出到反映到有人维护点的时间间隔不大于5s,一般告警可根据不同情况定期报告。2 应采用闭环管理。3 电源设备机房烟雾告警信号应同时在电源设备集中监控系统中给出声光信号。4 关键部位电源设备机房宜设置防盗告警装置,并将其纳入监控系统。6 4 系统设备及软件要求 4.0.1 监控系统硬件满足以下要求:1 应采用国际上通用的高可靠性的计算机和其它标准化的配套设备。2 应能适应安装现场温度、湿度、海拔、干扰等要求。3 应具有可靠的过压和欠压保护装置。4 应为模块化结构,便于系统的扩容和升级。5 应方便安装、操作和维护。6 应采用简化且易于扩展的
20、网络结构。7 应具备来电自启动功能。8 可采用云资源。9 可平滑升级。4.0.2 监控系统软件满足以下要求:1 计算机系统所采用的操作系统、数据库管理系统、网络通信协议和程序设计语言等应采用国际上通用的系统,且便于纳入本地网管系统,系统软件应有合法使用证明。2 操作系统应采用实时多任务系统,监控系统宜采用实时多任务系统。3 监控软件应包含以下功能模块:安全管理,配置管理(设备管理、人员管理、监控点管理),通信管理,设备监控,告警管理,性能管理,数据管理,日志管理,打印,帮助等。4 监控软件应具备电源系统的安全管理。5 监控软件应具有良好的中文人机交互界面。6 监控软件应具备自诊断功能。7 软件
21、应便于安装及调试。8 监控系统软件应提供授权。4.0.3 监控中心及监控站的设备配置满足以下要求:1 监控中心及监控站应选择高可靠性计算机和其他标准化的配套设备,可采用云资源。2 计算机容量除满足本期外,应能满足35年业务发展的需要。3 网络接口应考虑一定的预留数量。监控中心设备配置应便于扩展监控站和接入本地网/城域网网管中心,监控站设备配置应便于扩展监控单元和接入上一级监控中心。4 监控屏宜采用全彩色LCD显示屏,显示屏应符合SJ/T 11292计算机用液晶显示器通用规范的要求。5 监控中心的重要设备应采用主备方式。4.0.4 监控系统配置应满足监控系统功能设计要求,应选用节能、环保产品。7
22、 5 系统的网络连接 5.0.1 监控模块之间及监控模块与监控单元之间应满足以下连接要求:1 监控模块之间及监控模块与监控单元之间可采用RS-485、RJ45、RS-232、Zigbee、433M、FE、WIFI、蓝牙、物联网接口等作为物理接口连接。2 监控模块之间及监控模块与监控单元之间的传输线宜采用屏蔽双绞线,除非接口物理限制。5.0.2 监控单元与监控站或监控中心、监控站与监控中心之间应满足以下连接要求:1 监控单元与监控站或监控中心之间宜优先利用数据通信网络连接。若无数据通信网络连接,可选择GPRS、4G或更高制式无线连接。2 监控站与监控中心之间应利用数据通信网络连接。5.0.3 移
23、动通信基站、光缆站和微波站与监控中心(监控站)之间的信息传输宜利用通信局(站)已有的传输网络资源。5.0.4 网络和接口应根据监控对象、传感器、变送器、人机界面和数据库的分布,以及功能需求中对各设备之间的数据信息关联关系进行设计,并应保证各项数据传输要求的安全、可靠、及时实现。5.0.5 网络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 当采用两种及以上通信协议时,应配置网关或通信协议转换设备。2 网络结构、网络传输距离、网络能够连接设备的数量、网段划分、电气连接方式和地址申请,应满足所采用的通信技术的要求。3 网络设备端口容量应满足网络结构要求。8 6 监控系统的安全保密管理 6.0.1 监控系统遥控功能的权限应
24、满足以下要求:1 在局站监控单元具备遥控权限时,监控站及监控中心对本局站监控单元监控范围之内的遥控功能失效。2 在监控站具备遥控权限时,监控中心在该监控站监控范围之内的遥控功能失效,该监控站的下级监控单元也不能进行遥控操作。3 监控单元或监控站在获得上级监控管理部门的授权后,可具有优先遥控权限。6.0.2 监控系统的保密制度应满足以下要求:1 监控系统中通过拨号进行远程通信的主机电话号码及各监控单元的电话号码不对外公开。2 所有登录口令均作为机密对待。3 电源监控设备供应商除设备调试阶段和维修阶段经过特许以外,不得具有对设备进行监控的权限。6.0.3 监控系统的安全制度应满足以下要求:1 具有
25、遥控权限的操作人员的登录口令与其他监测人员的口令应区分不同等级。不同的操作人员应有不同的口令,所有遥控操作都应保存操作人员口令及操作数据。2 用户口令设定应满足高安全等级,用户口令应定期修改。3 系统应具备操作过程监控、记录功能。4 操作系统中不得有任何非专业工作程序。9 7 监控设备的安装 7.1 位置选择及机房条件 7.1.1 监控设备安装位置选择符合下列要求:1 监控中心不单独建立局站,宜与本地网/城域网网管中心设在同一建筑内。2 监控站应设置在通信枢纽楼、电信综合楼、数据中心以及本系统监控范围内供电条件好且被监控点较集中的本地网/城域网电信楼内的有人值守的房间。3 监控单元可以根据监控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YD_T 5027-2021 通信电源集中监控系统工程技术规范 5027 2021 通信 电源 集中 监控 系统工程 技术规范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自行私信或留言给上传者【Fis****915】。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私信或留言给本站上传会员【Fis****915】,需本站解决可联系【 微信客服】、【 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 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 版权申诉】”(推荐),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4008-655-100;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