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称明白卡.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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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管理明白卡 一、关于职称 职称也称专业技术资格,是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的等级称号,是其学术、技术水平的标志。对个人来说,职称与工资福利挂钩,同时也与职务升迁挂钩,是求职的敲门砖,同时也是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依据。 二、职称初聘 (一)初聘的条件 1、正规院校毕业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专科生; 2、见习期满(市人社局开具就业介绍信之日起满一年);市内调入和市外人才引进人员在中心委托人事代理满6个月; 3、现从事工作与所学专业相同或者相近(不相同或不相近者按初级职称考核认定办理)。 (二)初聘(不含出版、卫生、经济、会计、审计、统计系列)级别 1、大专毕业,见习期满,可聘为“员”级职称; 2、大学专科毕业,担任“员”级职务满二年或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三年,可聘任为“助理”级职务; 3、大学本科毕业,见习期满,可聘为“助理”级职称; 4、硕士学位获得者,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三年,或获得硕士学位前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三年,获得学位后再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一年,可聘为中级职务(从2014年起,取消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初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规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需参加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 5、博士学位获得者,可聘为中级职务。 自2014年起,国家已实行以考代评的初级专业技术资格,如卫生、经济、会计、审计、统计、出版、翻译、计算机技术与软件资格(水平)等,不再初聘专业技术职务。 (三)初聘办理程序 1、职称初聘须提供以下材料 (1)《人事代理合同书》原件; (2)身份证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及学历认证报告; (4)就业报到证; (5)继续教育证; (6)年度考核表; (7)《河南省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A4纸正反面打印一式三份) 及该表格的电子文本(txt格式)。 2、如何制作《河南省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和电子文本: (1)申报人员请登陆郑州职称网()点击“职称软件下载”,进入后下载“个人版”安装程序,使用“个人版”录入本人信息(注意:在“个人版”中录入本人信息时,取得资格方式一栏,选取“初聘”;“主管单位”里的“代码”项输入“01014”,“名称”项输入“郑州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工作单位”里的“代码”项输入“01014001”,“名称”项输入现工作单位名称); (2)将个人信息和要求准确无误逐项录入完后保存,然后点击“返回”按钮返回“个人版”主界面; (3)在“个人版”主界面点击“上报申报信息”生成“*.txt”文档保存到U盘;点击“打印”按钮打印出《河南省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一式三份(将内容打印在每张纸上正反面即为一份),在每份表中“呈报单位考核审核意见”栏内签署单位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在每份表的右上角填写清楚个人档案号。 3、时间安排 (1)送交材料时间: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0日以前; (2)通过人员领证时间:报送材料后的下季度第二月领取(持人事代理合同书和一寸正面免冠照片1张)。 4、注意事项 (1)见习期满是指市人社局开具就业介绍信之日起满一年; (2)申报人员如对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个人版”操作不清楚,可在下载“个人版”的同时下载其操作手册按步骤操作; (3)硕士研究生申报中级职务的,还需要提供学历(学位)证、学历认证报告、业务总结一份、近3年年度考核表、报到证、介绍信或调动手续,所在单位签订的劳动书以及工作年限证明原件; (4)申报律师职称还需要提供律师资格证;申报教师职称还需提供教师资格证; (5)在《初聘呈报表》中“见习期工作小结”栏内填写内容时字数不低于500字,“主要工作成绩及奖惩情况”栏不得空白。 三、初级职称考核认定 (一)初级考核认定范围 1、通过成人教育方式取得的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 2、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所学专业与所从事专业不一致或不相近的的人员; 3、初级考核认定不包含出版、卫生、经济、会计、审计、统计系列; 4、市内调入和市外人才引进人员在中心委托人事代理满6个月。 (二)考核认定的学历和年限要求及认定级别 1、申请考核认定的人员,所学专业与现从事专业一致或相近的: (1)中专或大学专科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一年,可考核认定“员”级职务; (2)中专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五年或担任“员”级职务满四年,可考核认定“助理”级职务; (3)大学专科学历,担任“员”级职务满二年或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三年,可考核认定“助理”级职务; (4)大学本科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一年,可考核认定“助理”级职务。 2、所学专业与现从事专业不一致或不相近,在认定“员”级或“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时,其专业工作年限要在规定年限的基础上增加2年。 3、新闻、律师、高校和中学高中部系列要求本科学历。 (三)初级职称考核认定须提供以下材料 1、《人事代理合同书》原件; 2、身份证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及学历认证报告; 4、继续教育证; 5、年度考核表; 6、《河南省考核认定专业技术职务审核表》(A4纸正反面打印一式三份)及该表格的电子文本(txt格式)。 律师职称还需要提供律师资格证,教师职称还需提供教师资格证。“员级”职务考核认定“助理”级的,还需带“员级”资格证书、聘书。 报送申报材料的时间:每年11月份上中旬。 通过人员领证时间:第二年的5-8月份之间(持《人事代理合同书》和1张一寸正面免冠照片) (四)如何制作《河南省考核认定专业技术职务审核表》及电子文本 1、申报人员登陆郑州职称网点击“职称软件下载”,进入后下载“个人版”安装程序,使用“个人版”录入本人信息。【注:在“个人版”录入本人信息时,取得资格方式一栏,点击“考核认定”;“主管单位”里的“代码”项输入“01014”,“名称”项输入“郑州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工作单位”里的“代码”项输入“01014001”,“名称”项输入自己的工作单位,“代码”分为个人代理和单位代理,个人代理输“01014001”, 单位代码名称在我中心已分配工作单位代码的按实际分配的代码输入。 2、将个人信息和要求准确无误逐项录入完后保存,然后点击“返回”按钮返回“个人版”主界面。 3、在“个人版”主界面点击“上报申报信息”生成“* .txt”文档保存到U盘;点击“打印”按钮打印出《河南省考核认定专业技术职务审核表》按该表样用A4纸一式三份(正反面打印),在每份表中“呈报单位考核审核意见”栏内签署单位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在每份表的右上角填写清楚个人档案号。 (五)填报《河南省考核认定专业技术职务审核表》注意事项 1、申报人员如对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个人版”操作不清楚,可在下载“个人版”的同时下载其操作按步骤操作。 2、 在《河南省考核认定专业技术职务审核表》中“任职以来工作成绩及奖惩情况”栏内填写内容字数不低于500字。 四、中级职称评审的条件和要求 1、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毕业,取得助理任职资格,并担任助理职务三年以上; 2、大学本科或专科毕业,取得助理任职资格,并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3、中专毕业,获得省(部)级科技成果三等奖或市(地、厅)级科技进步一等奖以上的主要完成人,取得助理任职资格,并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4、中级评审详情可登录郑州职称网,查阅“职称评审条件”项及当年职称评审工作的具体通知和安排文件; 5、中级证领证时间为第二年5-8月,须携带《人事代理合同》。 五、高级职称评审的条件和要求 1、获得博士学位,取得中级任职资格并担任中级职务两年以上; 2、获得硕士学位,取得中级任职资格并担任中级职务四年以上; 3、大学本科毕业,取得中级任职资格并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4、大学专科毕业,取得中级任职资格并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5、高级评审详情可登录郑州职称网查阅“职称评审条件”项及当年职称评审工作的具体通知和安排文件; 6、高级证领证时间为第二年6-8月,须携带《人事代理合同》。 六、市外来郑人员专业技术资格确认 按照国家职称改革的有关政策和聘任制的原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哪里评审,哪里有效。依据郑人社职称【2013】74号文件精神,专业技术人员从外地调动工作后,应按调入地区的管理办法和任职资格条件,重新考核,确认资格。 (一)确认范围 1、市外来郑人员专业技术资格是指非郑州市属企事业单位及个人通过单位调入、军队转业安置和个人来郑创业、择业的专业技术人员,在来郑前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 2、市外来郑人员申报确认专业技术资格,申报确认的资格应与其在郑州市外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的系列、专业、级别相同。 (二)确认条件 申报确认专业技术资格,应同时具备如下条件: 1、原郑州市外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必须是按照国家职称政策规定经评审通过并被核准或依规定程序认定的专业技术资格。 2、来郑后,在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半年以上或在企事业单位承担并阶段性完成了专业技术工作一项以上,经单位考核表明其具有所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相应档次的任职能力和水平。 3、与现工作单位依法签订一年以上的劳动(聘用)合同,并在我市企事业单位参加了社会保险。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确认: 1、来郑后不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或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岗位与原专业技术工作岗位不一致的; 2、未经各级人社职改部门同意和办理委托评审手续(含本人户口在市外的本市专业技术人员),自行在市外申报评审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 3、提交确认材料不完整、不真实的; 4、国家已实行全国统一考试的专业技术资格或在国外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 5、违反国家、省有关职称政策和不符合确认的其他情形。 (三)确认的时间 资格确认时间为每年1月—8月。 (四)确认所需材料 1、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人事档案内保存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或《专业技术资格认定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 2、企业人员提供依法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原件1份,同时出具由社会保险经办部门加具业务专用章的基本养老保险交纳证明原件1份。通过单位调入、军队转业安置的人员须提交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调令或行政介绍信(当地军转办开具的部队安置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及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照1张; 4、原专业技术资格审核批准机关下发的专业技术资格任职文件原件或加盖资格审核批准机关印章的复印件1份。军队转业安置人员提供任职命令复印件1份; 5、国家规定考评结合取得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还需提交原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6、有职称外语要求的,需提供职称外语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或外语免试审批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或符合外语免试条件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7、《河南省专业技术资格确认审核表》一式3份; 8、《专业技术人员资格确认岗位考核表》一式3份; 9、《市外来郑人员换发资格证书汇总表》(从郑州职称网职称用表(资料下载)中下载录入打印,含电子盘)1份; 10、成建制划归我市管理的国家部委(军队)驻郑单位还须提交成建制划归我市管理的政策文件。 合同管理制度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龙腾公司合同管理工作的管理机构、职责、合同的授权委托、洽谈、承办、会签、订阅、履行和变更、终止及争议处理和合同管理的处罚、奖励; 本标准适用于龙腾公司项目建设期间的各类合同管理工作,厂内各类合同的管理,厂内所属各具法人资格的部门,参照本标准执行。 2 规范性引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龙腾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3 定义、符号、缩略语 无 4 职责 4.1 总经理:龙腾公司经营管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对厂内各类合同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以法人代表名义或授权委托他人签订各类合法合同,并对电厂负责。 4.2 工程部:是发电厂建设施工安装等工程合同签订管理部门;负责签订管理基建、安装、人工技术的工程合同。 4.3 经营部:是合同签订管理部门,负责管理设备、材料、物资的订购合同。 4.5 合同管理部门履行以下职责: 4.5.1 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办法并逐步完善规范; 4.5.2 参与合同的洽谈、起草、审查、签约、变更、解除以及合同的签证、公证、调解、诉讼等活动,全程跟踪和检查合同的履行质量; 4.5.3 审查、登记合同对方单位代表资格及单位资质,包括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技术装备、信誉、越区域经营许可等证件及履约能力(必要时要求对方提供担保),检查合同的履行情况; 4.5.4 保管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合同专用章,并按编号归口使用; 4.5.5 建立合同管理台帐,对合同文本资料进行编号统计管理; 4.5.6 组织对法规、制度的学习和贯彻执行,定期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报告工作; 4.5.7 在总经理领导下,做好合同管理的其他工作, 4.6 工程技术部:专职合同管理员及材料、燃料供应部兼职合同管理员履行以下职责: 4.6.1 在主任领导下,做好本部门负责的各项合同的管理工作,负责保管“法人授权委托书”; 4.6.2 签订合同时,检查对方的有关证件,对合同文本内容依照法规进行检查,检查合同标的数量、金额、日期、地点、质量要求、安全责任、违约责任是否明确,并提出补充及修改意见。重大问题应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提出解决方案; 4.6.3 对专业对口的合同统一编号、登记、建立台帐,分类整理归档。对合同承办部门提供相关法规咨询和日常协作服务工作; 4.6.4 工程技术部专职合同管理员负责收集整理各类合同,建立合同统计台帐,并负责展开阅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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