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LT807-2021 水工建筑物环氧树脂灌浆材料技术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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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5 5 1 7 0.7 3 3水利水电技术标准咨询服务中心微信二维码,扫一扫信息更多、服务更快 销售分类:水利水电工程/材料与试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行业标准水工建筑物环氧树脂灌浆材料技术规范S L/T8 0 72 0 2 1*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出版发行(北京市海淀区玉渊潭南路1号D座 1 0 0 0 3 8)网址:ww w.w a t e r p u b.c o m.c nEm a i l:s a l e s w a t e r p u b.c o m.c n电话:(0 1 0)6 8 3 6 7 6 5 8(营销中心)北京科水图书销售中心(零售)电话:(0 1 0)8 8 3 8 3
2、9 9 4、6 3 2 0 2 6 4 3、6 8 5 4 5 8 7 4全国各地新华书店和相关出版物销售网点经售清淞永业(天津)印刷有限公司印刷*1 4 0 mm2 0 3 mm 3 2开本 2印张 5 4千字2 0 2 1年8月第1版 2 0 2 1年8月第1次印刷*书号1 5 5 1 7 07 3 3定价3 0.0 0元凡购买我社规程,如有缺页、倒页、脱页的,本社营销中心负责调换版权所有侵权必究I C S9 3.1 6 0G3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行业标准 S L/T8 0 72 0 2 1水工建筑物环氧树脂灌浆材料技术规范G u i d e l i n e s f o ra p p l
3、 i c a t i o n so f e p o x yr e s i ng r o u t s i nh y d r a u l i c s t r u c t u r e s2 0 2 1 0 7 0 1发布2 0 2 1 1 0 0 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关于批准发布 水利水电工程勘探规程第1部分:物探等4项水利行业标准的公告2 0 2 1年第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批准 水利水电工程勘探规程第1部分:物探(S L/T2 9 1.12 0 2 1)等4项为水利行业标准,现予以公布。序号标准名称标准编号替代标准号发布日期实施日期1水 利 水 电 工程勘探规程
4、 第1部分:物探S L/T2 9 1.12 0 2 1 S L3 2 62 0 0 52 0 2 1.7.12 0 2 1.1 0.12水 利 水 电 工程 施 工 地 质规程S L/T3 1 32 0 2 1S L3 1 32 0 0 42 0 2 1.7.12 0 2 1.1 0.13河 湖 生 态 环境 需 水 计 算规范S L/T7 1 22 0 2 1 S L/Z7 1 22 0 1 4 2 0 2 1.7.12 0 2 1.1 0.14水 工 建 筑 物环氧 树 脂 灌 浆材料技术规范S L/T8 0 72 0 2 12 0 2 1.7.12 0 2 1.1 0.1水 利 部2 0
5、 2 1年7月1日前 言根据水利技术标准制修订计划安排,按照S L12 0 1 4 水利技术标准编写规定的要求,编制本标准。本标准共7章和1个附录,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水工建筑物环氧树脂灌浆材料的术语和定义;水工建筑物环氧树脂灌浆材料的一般规定、技术要求、检验、运输和贮存等;水工建筑物环氧树脂灌浆材料的应用设计;水工建筑物环氧树脂灌浆材料的施工;水工建筑物环氧树脂灌浆材料的应用质量检查;职业健康安全与生态环境保护。本标准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本标准主持机构:水利部水利工程建设司本标准解释单位:水利部水利工程建设司本标准主编单位:长江水利委员会长江科学院本标准参编单位:中国水电基础局有限公
6、司长江勘测规划设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中科院广州化灌工程有限公司本标准出版、发行单位: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汪在芹 李 珍 魏 涛 廖灵敏陈 亮 薛 炜 韩 炜 冯 菁王媛怡本标准审查会议技术负责人:杨晓东本标准体例格式审查人:陈 昊本标准在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随时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水利部国际合作与科技司(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白广路二条2号;邮政编码:1 0 0 0 5 3;电话:0 1 0 6 3 2 0 4 5 3 3;电子邮箱:b z hmw r.g o v.c n),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目 次1 总则12 术语23 材料4 3.1 一般规定4 3
7、.2 技术要求4 3.3 检验5 3.4 运输和贮存64 材料应用设计8 4.1 一般规定8 4.2 材料选择8 4.3 灌浆试验9 4.4 工艺选择1 05 施工1 2 5.1 一般规定1 2 5.2 灌浆设备1 2 5.3 灌浆准备1 3 5.4 浆液配制1 3 5.5 灌浆施工1 4 5.6 特殊情况处理1 56 质量检查1 67 职业健康安全与生态环境保护1 7附录A 环氧树脂灌浆材料性能检验方法1 9标准用词说明3 1条文说明3 31 总 则1.0.1 为规范水工建筑物环氧树脂灌浆材料的技术要求、应用设计、施工和质量检查,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制定本标准。1.0.2 本标准适用于水工建
8、筑物地基处理和混凝土缺陷修复灌浆中应用环氧树脂灌浆材料的设计、施工及质量检查。1.0.3 从事环氧树脂灌浆材料应用的有关人员,应接受专业技术、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和安全等方面的培训。1.0.4 本标准主要引用下列标准:G B1 5 1 9 3.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急性经口毒性试验G B/T2 9 5 1 0 个体防护装备配备基本要求G B5 0 1 9 4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 B5 0 7 2 0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D L/T5 4 0 62 0 1 0 水工建筑物化学灌浆施工规范J C1 0 6 6 建筑防水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1.0.5 水工建筑物环氧树脂灌浆
9、材料的应用除应符合本标准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12 术 语2.0.1 环氧树脂 e p o x yr e s i n含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环氧基,以脂肪族、脂环族或芳香族等有机化合物为骨架并能通过环氧基团反应形成热固性产物的高分子低聚物。水工建筑物常用的环氧树脂是指由环氧氯丙烷与双酚A缩聚而成的含有两个环氧基团的低聚物。2.0.2 环氧树脂灌浆材料 e p o x yr e s i ng r o u t s用于灌浆中以环氧树脂为主剂加入固化剂、稀释剂和增韧剂等助剂形成的双组分材料。2.0.3 浆液双组分 t w oc o m p o n e n t so f e p o x yr
10、 e s i ns e r o s i t y包括主剂组分和固化剂组分。其中主剂组分是以环氧树脂、稀释剂和增韧剂等组成的混合液,固化剂组分是以固化剂、表面活性剂、偶联剂等组成的混合液。2.0.4 浆液性能 p r o p e r t i e so f e p o x yr e s i ns e r o s i t y环氧树脂灌浆材料浆液的密度、黏度、可操作时间和接触角等。2.0.5 黏度 i n i t i a l v i s c o s i t y衡量浆液流动时内摩擦力的物理量,即浆液对流动所表现的阻力。2.0.6 可操作时间 o p e r a b l e t i m e从环氧树脂灌浆材料
11、浆液双组分混合起开始计时,当浆液黏度达到2 0 0 m P as或不再适合灌浆的黏度所经历的时间。2.0.7 接触角 c o n t a c t a n g l e环氧树脂灌浆材料浆液在固体表面形成液滴并达到平衡时,在气、液、固三相交点处做气液界面的切线,该切线与固液界面之间的夹角。2.0.8 固化物 c u r e dp r o d u c t2环氧树脂灌浆材料主剂组分和固化剂组分混合后,逐步发生聚合反应,最终固化所形成的固体物质。2.0.9 固化物物理力学性能 p h y s i c a la n dm e c h a n i c a lp r o p e r-t i e so f c u
12、 r e dp r o d u c t环氧树脂灌浆材料浆液固化物的抗渗性能以及抗压强度、拉伸剪切强度、抗拉强度、粘结强度等。2.0.1 0 受灌体 g r o u t i n gb o d y接受灌浆的实体。33 材 料3.1 一 般 规 定3.1.1 在应用环氧树脂灌浆材料前,应掌握材料基本性能和配比要求,以及浆液和固化物的性能技术指标。3.1.2 配浆与检验使用的计量器具,应校验或检定。3.1.3 使用的环氧树脂灌浆材料应符合J C1 0 6 6中规定的安全与环保要求,严禁对人体、生物与环境造成有害影响。当用于饮水或灌溉工程时,环氧树脂灌浆材料应按照G B1 5 1 9 3.3的有关规定进
13、行毒性检验,应满足实际无毒要求。3.2 技 术 要 求3.2.1 环氧树脂灌浆材料外观要求为:浆液双组分以及混合后浆液应均匀、无分层。3.2.2 环氧树脂 灌浆材料浆 液性能指标 应符合表3.2.2的规定。表3.2.2 环氧树脂灌浆材料浆液性能指标序号项目性 能 指 标用于地基处理用于混凝土缺陷修复1密度/(g/c m3)1.0 01.0 02初始黏度/(m P as)3 01 2 03 04接触角/()2 5.03.2.3 环氧树脂灌浆材料固化物物理力学性能指标应符合表3.2.3的规定。4表3.2.3 环氧树脂灌浆材料固化物物理力学性能指标序号项 目性能指标/MP a1抗压强度4 0.02拉
14、伸剪切强度5.03抗拉强度1 0.04干粘结强度3.05湿粘结强度2.06抗渗性能(试件厚度3 0 mm)1.5 注1:固化物物理力学性能的试验龄期为2 8 d。注2:环氧树脂灌浆材料固化物物理力学性能,可根据地基处理和混凝土缺陷修复工程实际经试验论证后调整。3.3 检 验3.3.1 环氧树脂灌浆材料性能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型式检验和现场检验。1 出厂检验项目应包括下列内容:1)外观。2)初始黏度。3)可操作时间。4)固化物抗压强度。5)固化物抗拉强度。2 型式检验项目应包括3.2节规定的全部技术要求。3 现场检验项目应包括下列内容:1)外观。2)密度。3)初始黏度。4)可操作时间。3.3.2
15、在下列情况下应进行型式检验:新产品投产或产品定型鉴定时。5 正常生产条件下每年应至少进行一次。产品主要原材料、配比或生产工艺有重大变更。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3.3.3 现场抽检宜以同一生产厂家、同一批号的2 0 t产品为一批,不足2 0 t时宜作为一批。3.3.4 单项检验项目的取样质量应符合表3.3.4的规定。表3.3.4 单项检验项目的取样质量序号检验项目取样质量/g1密度5 0 02初始黏度2 0 0 03可操作时间2 0 0 04接触角2 0 05抗压强度5 0 06拉伸剪切强度5 0 07抗拉强度1 0 0 08粘结强度5 0 09抗渗性能2 0 0 03.3.5
16、 各检验项目的试验条件均应符合下列规定:1 标准试验环境的温度应为(2 02),相对湿度应为(5 01 0)%。2 试验前浆液各组分应在标准试验环境下放置不少于2 4 h。3.3.6 试样配制方法:按配比将固化剂组分均匀、缓慢呈细线状倒入环氧树脂主剂组分中,边倒入边搅拌直至混合均匀。3.3.7 外观检验:应分别目测浆液双组分以及混合后浆液外观均匀性和分层状况。3.3.8 环氧树脂灌浆材料各项性能的检验方法按附录A执行。3.4 运 输 和 贮 存3.4.1 在运输环氧树脂灌浆材料时,应避免接触火种、受潮、6受热、剧烈冲击和包装破损,应轻拿轻放,不应倒置包装桶。3.4.2 环氧树脂灌浆材料应贮存于
17、阴凉干燥通风处,温度不宜超过3 5。3.4.3 环氧树脂灌浆材料贮存仓库消防设计应符合G B5 0 7 2 0的规定。3.4.4 环氧树脂灌浆材料的现场贮存,还应符合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M S D S)的相关要求。74 材 料 应 用 设 计4.1 一 般 规 定4.1.1 环氧树脂灌浆材料应用设计应根据工程特点、灌浆目的、材料性能等要求进行。4.1.2 环氧树脂灌浆材料应用设计宜包括下列内容:1 受灌体特性与灌浆目的。2 灌浆材料性能指标要求。3 灌浆技术要求。4 灌浆质量标准和检查方法。4.1.3 环氧树脂灌浆材料应用于地质条件复杂受灌体或有特殊要求的化学灌浆工程时,宜进行室内模拟试验和
18、现场灌浆试验。4.1.4 环氧树脂灌浆宜采用纯压式灌浆方式。4.2 材 料 选 择4.2.1 环氧树脂灌浆材料的可灌性、可操作时间、固化物性能、环保性能等应满足工程应用要求。4.2.2 应用于地基处理的材料选择应按下列原则进行:1 应根据岩体渗透性、地下水位、流速、温度及浆液输送距离选用适宜黏度和可操作时间的环氧树脂灌浆材料。2 灌后岩体除应满足透水率或渗透系数要求外,对于特殊地层,还应满足相应的渗透比降要求。3 灌后岩体除应满足相应的强度要求外,对于特殊地层,还应满足相应的弹性模量或变形模量要求。4.2.3 应用于混凝土缺陷修复的材料选择应按下列原则进行:1 应根据混凝土缺陷性状选用适宜黏度
19、的环氧树脂灌浆材料:不大于0.2 mm的裂缝宜选用低黏度(小于3 0 m P as)的环氧树脂灌浆材料,0.2 mm以上的裂缝宜选用中等黏度(小于82 0 0 m P as)的环氧树脂灌浆材料。2 针对潮湿和渗水环境下的混凝土裂缝处理,应选择不易被水稀释、固化快、湿粘结强度高的环氧树脂灌浆材料。3 灌后混凝土应满足相应的强度和抗渗性要求。4.3 灌 浆 试 验4.3.1 灌浆试验应包括下列内容:1 论证应用环氧树脂灌浆材料的可行性、有效性和合理性。2 推荐最优的浆液配比,评价环氧树脂灌浆材料与受灌体的适应性。3 推荐适宜的灌浆方法。4 推荐适宜的灌浆孔布置参数、灌浆工艺参数、结束标准。5 评价
20、灌后受灌体的物理力学特性和抗渗透变形能力,研究受灌体的灌浆特点、单位注入量、抬动变形特性等。6 研究适合本工程特点与要求的灌浆质量检查方法。7 分析灌浆工效、进度、工程造价等,并进行灌浆工程优化。4.3.2 灌浆试验部位应具有代表性。宜选在非工程部位,受场地条件限制时可选在工程部位,但不应对工程产生不良影响。当存在性状不同的地质单元或复杂地层时,应布置多个试验区。选择灌浆试验位置时还应考虑场地地形、机械材料和水电供应运输等条件。试验区应距离岸坡临空面较远。4.3.3 灌浆试验前,应针对现场气温与受灌体内部温度、水的流量与流速等情况,分组进行环氧树脂灌浆材料配比试验。4.3.4 当条件具备或具有
21、一定的使用经验时,可选择直接在受灌体上进行灌浆生产性试验。必要时,可先进行室内模拟试验,再进行现场灌浆生产性试验。4.3.5 环氧树脂灌浆材料应用于地基处理的灌浆试验宜在有盖重条件下进行,并应控制浆液扩散范围。复合灌浆盖重可采用混凝土盖重、顶部地层加密灌浆等形式,盖重薄厚应根据灌浆压9力、岩体质量等情况综合确定。环氧树脂灌浆应在灌浆试验区域侧向相对封闭的条件下进行。4.3.6 灌浆试验应进行灌浆质量检查,检查时间应在灌浆结束2 8 d后或根据环氧树脂灌浆材料凝胶固化特性确定。4.3.7 灌浆试验完成后应提交试验报告。报告的主要内容应包括4.3.1条所列的内容,应明确灌浆浆材、方法、工艺参数、合
22、格标准等方面的结论和处置措施。4.4 工 艺 选 择4.4.1 环氧树脂灌浆材料应用于地基处理的灌浆工艺参数选择应按下列原则进行:1 应遵循先水泥灌浆,后环氧树脂灌浆的复合灌浆原则,环氧树脂灌浆开灌条件宜根据受灌体的透水率确定。2 环氧树脂灌浆压力不应大于受灌体破坏压力,不宜超过受灌体中水泥灌浆压力的8 0%。3 灌浆压力设计应根据受灌体结构进行分析计算并参考类似工程,通过灌浆试验论证,并在施工过程中调整确定。4 钻孔排数应根据帷幕宽度、受灌体范围和性状等确定。多排孔灌浆时,排距宜为12 m。同排内孔距宜为12 m。有特殊要求时,可根据灌浆试验调整。5 每个灌浆单元宜在序孔中选取不少于1个孔作
23、为先导孔。6 灌浆结束应按照下列标准:1)在最大设计压力下注入率不大于0.0 2L/m i n后,继续灌注3 0 m i n,即可结束灌浆。2)特殊地层或有其他要求时,可按灌浆试验确定。4.4.2 环氧树脂灌浆材料应用于混凝土缺陷修复的灌浆工艺参数选择应按下列原则进行:1 环氧树脂灌浆压力不应大于受灌体破坏压力。2 钻孔排数、排距、孔距、孔深等参数,宜参照D L/T015 4 0 62 0 1 0中附录D确定。3 灌浆结束应按照下列标准:1)在最大设计压力下注入率小于0.0 1 L/m i n后,继续灌注1 03 0 m i n,即可结束灌浆。2)有特殊要求时,可按灌浆试验确定。115 施 工
24、5.1 一 般 规 定5.1.1 环氧树脂灌浆材料施工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 工程概况。2 编制依据。3 灌浆方案及工艺。4 材料和配浆方法。5 资源配置计划。6 施工进度。7 质量保证措施。8 质量检查及验收标准。9 职业健康安全及生态环境保护措施。1 0 应急预案。5.1.2 灌浆过程中应不定时检测浆液黏度等参数。5.1.3 当灌浆施工环境温度高于3 5或低于5时,应采取相应的温度控制措施。5.1.4 当环氧树脂浆液不符合灌浆作业要求时,应及时调配或更换。5.1.5 浆液配制和灌浆全过程应做好记录。5.2 灌 浆 设 备5.2.1 灌浆设备宜采用自动化、智能化的设备。5.
25、2.2 浆液拌制能力应与环氧树脂灌浆材料性能和灌浆泵排浆量相适应。5.2.3 灌浆泵应耐化学腐蚀。排浆量应能无级调节且能满足最大和最小注入率的要求,额定工作压力应大于最大灌浆压力的211.5倍,压力波动范围应小于灌浆压力的2 0%。5.2.4 灌浆管耐压能力应大于最大灌浆压力的1.5倍,并应能耐受化学腐蚀。5.2.5 灌浆泵应安设压力表。地基处理灌浆时,除在灌浆泵安设压力表外,灌浆孔孔口也应安设压力表,工作压力宜为压力表最大标值的1/43/4。压力表与管路之间应设有隔浆装置。5.2.6 灌浆塞应与所采用的灌浆方法和灌浆压力相适应,应有良好的膨胀和耐压性能,在最大灌浆压力下能可靠地封闭灌浆孔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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