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 1251-2022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金属铸造工业.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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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生态环境标准 HJ 12512022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金属铸造工业 Self-monitoring technology guidelines for pollution sources Metal foundry industry 本电子版为正式标准文本,由生态环境部环境标准研究所审校排版。2022-04-27 发布 2022-07-01 实施 生 态 环 境 部 发 布 HJ 12512022 i 目 次 前 言.ii 1 适用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1 4 自行监测的一般要求.2 5 监测方案制定.2 6 信息记录和报告.5 7 其他
2、.6 HJ 12512022 ii 前 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 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指导和规范金属铸造工业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工作,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金属铸造工业排污单位开展自行监测的一般要求、监测方案制定、信息记录和报告的基本内容及要求。本标准为首次发布。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监测司、法规与标准司组织制订。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中国铸造协会、浙江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河南省信阳生态
3、环境监测中心。本标准生态环境部 2022 年 4 月 27 日批准。本标准自 2022 年 7 月 1 日起实施。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解释。HJ 12512022 1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金属铸造工业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金属铸造工业排污单位自行监测的一般要求、监测方案制定、信息记录和报告的基本内容及要求。本标准适用于金属铸造工业排污单位在生产运行阶段对其排放的水、气污染物,噪声及其对周边环境质量影响开展自行监测。自备火力发电机组(厂)、配套动力锅炉的自行监测要求按照 HJ 820 执行。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
4、于本标准。凡是未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GB/T 47542017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GB 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 14554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39726 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HJ/T 166 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HJ 819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 HJ 820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火力发电及锅炉 HJ 905 恶臭污染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HJ 964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土壤环境(试行)HJ 1200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工业固体废物(试行)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3 术语和定义 GB 39726 界定的
5、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 铸造工业 foundry industry 生产各种金属铸件的制造业。GB/T 47542017 中归属金属制品业,分类为黑色金属铸造(C 3391)和有色金属铸造(C 3392)。黑色金属铸造指铸铁件、铸钢件等各种成品、半成品的制造;有色金属铸造指有色金属及其合金铸件等各种成品、半成品的制造。3.2 金属铸造工业排污单位 metal foundry industry pollutant emission unit 从事各种金属铸件制造的排污单位,包括黑色金属铸造排污单位和有色金属铸造排污单位。黑色金属铸造排污单位指从事铸铁件、铸钢件等各种成品、半成品制
6、造的排污单位;有色金属铸造排污单位指HJ 12512022 2 从事有色金属及其合金铸造的各种成品、半成品制造的排污单位。3.3 直接排放 direct discharge 排污单位直接向环境水体排放水污染物的行为。3.4 间接排放 indirect discharge 排污单位向公共污水处理系统排放水污染物的行为。3.5 重点地区 key regions 根据生态环境工作要求,对大气污染严重,或生态环境脆弱,或有进一步环境空气质量改善需求等,需要严格控制大气污染物排放的地区。4 自行监测的一般要求 排污单位应查清本单位的污染源、污染物指标及潜在的环境影响,制定监测方案,设置和维护监测设施,按
7、照监测方案开展自行监测,做好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记录和保存监测数据,依法向社会公开监测结果。5 监测方案制定 5.1 废气排放监测 5.1.1 有组织废气排放监测 5.1.1.1 金属铸造工业排污单位有组织废气排放监测点位、监测指标及最低监测频次按照表 1 执行。表 1 有组织废气排放监测点位、监测指标及最低监测频次 生产工序 监测点位 监测指标 监测频次 重点地区 一般地区 金属熔炼(化)冲天炉废气排气筒 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 自动监测 铅基及铅青铜合金熔炼(化)炉窑排气筒 铅及其化合物 季度 半年 颗粒物、二氧化硫a、氮氧化物a 自动监测 其他金属熔炼(化)炉窑排气筒 颗粒物、二氧化
8、硫a、氮氧化物a 半年 年 制芯 制芯设备废气排气筒 颗粒物、臭气浓度b 半年 年 造型 造型设备废气排气筒 颗粒物 半年 年 浇注 浇注设备废气排气筒 颗粒物 半年 年 清理 清理设备排气筒 颗粒物 半年 年 砂处理 砂处理设备排气筒 颗粒物 半年 年 旧砂再生 干法再生设备废气排气筒 颗粒物 半年 年 热法再生设备废气排气筒 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 半年 年 铸件热处理c 热处理炉废气排气筒 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 半年 年 表面涂装d 表面涂装设备(线)排气筒 颗粒物、苯、苯系物、非甲烷总烃(NMHC)、总挥发性有机物(TVOC)e 半年 年 HJ 12512022 3 续表 生
9、产工序 监测点位 监测指标 监测频次 重点地区 一般地区 VOCs 废气处理系统 VOCs 废气燃烧(焚烧、氧化)装置排气筒 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苯、苯系物、非甲烷总烃(NMHC)、总挥发性有机物(TVOC)e 半年 年 其他生产工序或设备、设施 其他生产工序或设备、设施废气排气筒 颗粒物 半年 年 注 1:废气监测应按照相应分析方法、技术规范同步监测烟气参数。注 2:重点地区当车间或生产设施排气筒中 NMHC 初始排放速率2 kg/h 时,一般地区当车间或生产设施排气筒中 NMHC 初始排放速率3 kg/h 时,应在进入相应污染物处理设施单元的进、出口分别设置监测点位;采用的原辅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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