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07期 浙江造价信息(总第196期).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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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8 总第196期07 为推进我省工程造价行业积极参与全过程工程咨询工作, 充分发挥造价控制在建设工程项目全过程管理 中的重要作用, 7月13日, 全省工程造价行业全过程工程咨询现场推进会在衢州召开。 建设部标准定额司王玮 副司长、 省建设厅党组成员、 省建管局朱永斌局长参加会议并讲话。 省市造价管理机构、 行业协会、 有关造价 咨询企业负责人计180余人参加了会议。 王玮副司长充分肯定了我省建筑业和造价管理工作所取得的优异成绩, 并对推进全过程工程咨询工作提 出三点要求, 一是造价咨询企业在认知理念上要有新作为, 勇当转型发展的领跑者。 全过程工程咨询涉及建 设工程全生命周期内各个阶段的
2、管理服务, 造价咨询企业要适应组织方式改革, 完善人才运用机制, 促进产 业转型升级。 二是造价咨询企业在创新发展上要有新作为, 勇当创 新发展的先行者。 造价咨询企业要积极推进经营方式变革, 注重加 大科技研发投入, 不断增强自主创新能力, 向更广阔的基础设施领 域进军。 三是造价管理部门在培育引导上要有新作为, 勇当推动发 展的践行者。 各级造价管理机构要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正确领 导和大力支持下 , 加快监管方式变革, 消除制约工程建设资源要素 自由流动的障碍。 将推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与建设项目审批制度 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结合起来, 充分发挥全过程工程咨询在提高 投资效益、 缩短建设周
3、期等方面的作用。 朱永斌局长强调, 做好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改革, 在三个方面 需要再加强。 一是思想认识再强化。 全过程工程咨询不仅仅是咨询 服务模式的改革, 也与即将全面开展的工程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紧密 相关。 二是行业引导再强化。 要抓紧建立健全制度保障, 尽快形成 完善的服务标准和评价考核体系。 三是发展转型再强化。 要深度融 入一带一路, 深度融入数字经济, 深度融入经济转型。 会议还交流了全过程工程咨询经验, 聆听了专家专题讲座, 并 赴项目现场观摩学习, 为全面推进我省工程造价行业全过程工程咨 询服务改革奠定了基础。 期间王玮副司长、 朱永斌局长还与省市造价管理机构、 行业协 会、
4、品牌造价咨询企业代表围绕工程造价行业改革发展进行了工作 座谈。 全省工程造价行业全过程工程咨询 现场推进会在衢州召开 政 策 法 规 关于印发浙江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能力动态 评价管理办法 的通知 (3) 关于开展本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能力动态评价工作 的通知 (5) 关于征集2018年度建设科研项目 (工程造价 ) 课题选题 的通知 (6) 会 议 报 道 全省工程造价行业全过程工程咨询现场推进会在衢 州召开 封 二 浙江省第二届工程造价技能大赛初赛成功举行 封 三 论 文 天 地 企业信用评价的意义、 存在问题及我省开展信用评价 工作思路 (7) 指 数 指 标 浙江省房屋建筑工程造价
5、指数 (2018年4月至2018年6月 ) (9) 某村临时周转房建设工程造价(指标)分析 (10) 市 地 瞭 望 各市主要材料市场信息价汇编(含税价) (16) 2018年 7月 月刊 总第 196 期 7月25日出版 内部准印证: 浙内准字第 O146 号 主管:浙江省住房和城 乡建 设 厅 主办: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电 话: 88822279、 88835928 传 真: 88902971 网 址: E - mail: zjzjzz 编 辑: 浙江造价信息编辑部 地 址: 杭州市湖墅南路503号 迪尚商务大厦中楼9楼 邮 编: 310005 印 刷: 浙江建工印刷有限公司 CO
6、NTENTS ZHEJIANG COST INFORMATION 目 录 浙江造价信息 1 “浙江造价” 微信二维码 高级顾问: 朱永斌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 成员、 省建筑业管理局局长) 主 编: 邓文华 副 主 编: 韩 英、 汪亚峰、 季 挺 责任编辑: 蔡临申 执行编辑: 丁 锋 陈 莉 编 委: 邓文华、 韩 英、 汪亚峰、 季 挺、 李浙平、 胡建明、 田忠玉、 蔡临申、 蔡立峰、 吴 昕、 方 波、 陈 奎、 陈 波、 丁 锋、 陈俊宇 本刊如遇缺页、 错页、 倒页等质量问题, 请与 本厂联系。 电话: 0571-87321092, 本厂负责 免费调换。 CONTENTS Z
7、HEJIANG COST INFORMATION 目 录 价 格 专 递 各市地人工市场信息价汇总 (2018年2季度) (20) 建筑工种人工成本工资信息汇总表(2018年2季度) (21) 价格点评 (22) 常用材料价格信息 (23) 黑色及有色金属 水泥、 砖瓦灰砂石及混凝土制品 涂料及防腐防水材料 (23) 耐火、 绝热材料 (24) 管材 (25) 管件 (34) 洁具及厨卫器具 (39) 水暖及通风空调器材 (39) 消防器材 (40) 仪表及自动化控制 (43) 灯具、 灯源 (44) 开关、 插座 (49) 电线电缆及光纤光缆 (50) 电气线路敷设材料 (54) 仿古建筑材
8、料 (56) 成型构件及加工件 (58) 道路桥梁专用材料 加固修缮材料 设备 (59) 花岗岩信息价 (64) 过滤器信息价 人防设备及设备信息价 (65) 阀门信息价 (68) 法兰及垫片信息价 (76) 电线、 电缆信息价 (77) 桥架及隔板信息价 (98) 母线槽及配件信息价 (101) 苗木信息价 (103) 风机、 水泵设备信息价 (112) 防火阀、 调节阀、 蝶阀、 止回阀、 送风排烟 (阀) 口、 消声器、 铝合金风口信息价计算公式 (119) 机械及周转材料租赁价格信息 (120) 浙江造价信息 A类会员名录 (阀门、 沟槽管件 ) 封底 2 浙江造价信息 内 部 资 料
9、 免 费 交 流 政策法规 浙江造价信息 3 关于印发 浙江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 能力动态评价管理办法 的通知 浙建站市 2018 32号 各市造价管理站 (处、 办) , 义乌市造价管理站: 为加快推进我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体系建设, 规范市场秩序, 引导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创新发展、 转 型升级, 促进工程造价咨询行业健康发展, 我站制定了 浙江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能力动态评价管理办 法 , 现予以印发, 请认真贯彻执行。 本办法自2018年7月1日起施行, 施行过程中如遇问题, 请及时与我站联系。 附件: 浙江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能力动态评价管理办法 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20
10、18年6月26日 附件: 浙江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能力动态评价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工程造 价事业发展 “十三五” 规划 , 加快推进工程造价咨 询企业的信用能力体系建设, 规范市场秩序, 建立 守信激励、 失信惩戒的信用评价制度, 引导我省工 程造价咨询企业创新发展, 转型升级, 依据工程造 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 、 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 法 、 浙江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条例 、 浙江省建 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 、 浙江省建筑市场公共信用 信息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结合我省实际情 况,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对本省行政区域内依法取得工程造价 咨询资质的企业 (以下简称 “
11、造价咨询企业” )开展 信用能力信息的采集、 公示、 公布、 认定、 评价、 使用 及其监督管理等工作, 适用于本办法。 第三条 造价咨询企业的信用能力评价遵循自 愿、 公平、 诚实信用和动态调整的原则, 其信息的建 立和维护应完整、 准确、 及时、 合法, 依法保护国家 秘密、 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第四条 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负责建立 全省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能力动态评价系统, 制订评 价标准, 统一发布全省造价咨询企业的信用能力信 息, 维护信息数据库, 监督指导各市造价管理机构 开展信用能力动态评价工作。 市级造价管理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造价咨 询企业信用能力信息的采集、 审核、 认定、
12、更新等 工作。 造价咨询企业应如实提供相关信息, 自愿参与 评价工作。 未参与信用能力评价的造价咨询企业不 设立信用等级。 第五条 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采用百分制, 1行 2行 3行 4行 5行 6行 7行 8行 9行 10行 11行 12行 13行 14行 15行 16行 17行 18行 19行 20行 21行 22行 23行 24行 25行 26行 27行 28行 29行 30行 31行 32行 33行 34行 35行 36行 37行 38行 39行 40行 41行 42行 43行 政策法规 4 浙江造价信息 共分为五个等级: AAAAA、 AAAA、 AAA、 AA、 A。 90分(含9
13、0分) 以上, 为AAAAA级; 8090分(含80分) , 为AAAA级; 7080分(含70分) , 为AAA级; 6570分(含65分) , 为AA级; 6065分(含60分) , 为A级; 60分以下 , 无等级。 第六条 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能力动态评价主要 包括满足现行资质标准、 企业规模、 经营业绩、 良好 行为记录及不良行为记录情况。 第七条 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能力信息获取途径 1.现行资质信息: 从资质监管系统或造价师管 理系统自动同步, 如果与现企业信息不一致需通过 资质监管系统或造价师管理系统变更。 2.企业规模信息: 企业自行上传相关证明文件, 经审核后生效。 3.经营业绩信
14、息: 企业根据完成的咨询业务项 目情况按规定记入系统, 审核通过后, 在系统内公 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生效。 同一咨询项目, 符合多 个业绩条件的, 仅记入一次分数。 4.良好行为记录信息: 企业需自行按要求上传 相关证明文件, 经审核后生效。 省、 市造价管理机构开展相关活动、 评选, 应及 时将结果记入系统。 5.不良行为记录信息: 省、 市造价管理机构获得 相关企业的不良行为信息后应及时记入系统。 第八条 不良行为记录信息经过下列法律文书 或其他文件认定: (一)已生效的司法机关判决书或仲裁裁决 书; (二) 已生效的行政处罚通知书; (三)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相关 行业主管
15、部门及执法部门签发的责令整改通知书、 通报批评文件等; (四) 其它相关信用信息等。 第九条 造价咨询企业信用信息公开时效的规 定。 1.企业基本信息即时更新即时生效, 长期公开。 2.企业的业绩能力有效期为三年, 在有效期内 给予核加信用分。 3.良好行为信息和不良行为信息公开期限根据 行为性质确定。 良好行为信息公开3年, 不良行为信 息公开3个月到2年。 在公开期给予加 (扣)信用分。 4.不良信息在企业的信用档案中保存期限为五 年, 自不良行为或者事件认定之日起计算。 不良信息 保存期限届满后, 应当在信用档案中及时删除该信 息。 法律、 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5.行政处罚决定及其他不
16、良行为变更或撤销, 应及时变更或删除不良行为记录。 第十条 任何单位或个人可以通过书面或者网 络等形式实名向造价管理机构投诉造价咨询企业的 失信行为。 造价管理机构应当依法依规处理。 第十一条 造价咨询企业良好行为和不良行为 信息的录入、 更改、 增加、 删除, 必须以具有法律效 应的文书和行政文件为依据。 第十二条 信用能力评价系统实施动态监管, 系统自动统计各企业的分数, 次日更新信用等级。 第十三条 信用能力评价结果可用于企业承接 业务、 企业宣传等。 鼓励社会主体在委托工程造价 咨询业务时采用实时的评价结果作为主要评价指标 之一, 但不应作为排他性条款。 第十四条 “浙江造价信息网”
17、是全省造价咨 询企业动态信用等级的公布平台, 任何单位和个人 均可查询信用信息。 第十五条 造价咨询企业应及时提交本企业 相关的信用信息材料, 并对信息的真实性、 有效性 负责, 对有弄虚作假、 不及时变更、 维护企业信息 的, 在信用评价中予以扣分; 对玩忽职守、 徇私舞弊 的单位和个人, 依法依规给予行政处分或追究相关 责任。 第十六条 根据信用信息记录对工程造价咨询 企业实行差别化监督管理。 对信用等级较好的企业 通过相关媒体予以宣传推广 , 减少定期检查的频率, 对信用等级较差的企业, 采取帮扶与监管并重, 实施 常规监督和适度频率的日常检查。 第十七条 造价咨询企业资质晋级、 合并或
18、分 立时, 原信用等级不再保留, 应重新参加信用等级评 价。 第十八条 评分内容和标准根据国家、 省相关 政策文件、 行业发展情况及时调整完善, 做到既符 合形势又相对稳定。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 总站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浙江省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管理办法(试行) (浙建站 市 20108号) 的同时废止。 政策法规 浙江造价信息 5 关于开展本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 能力动态评价工作的通知 浙建站市 2018 33号 各市造价管理站 (处、 办) 、 义乌市造价站: 为加快推进我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信用能力 建设, 规范市场秩序, 引导工程造
19、价咨询企业创新发 展、 转型升级, 根据浙江省建筑市场公共信用信息 管理办法 、 浙江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能力动 态评价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 决定自2018年7月1日 起对我省行政区域内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含省外 分支机构)开展动态信用能力评价工作。 现将有关 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价对象 在我省行政区域内取得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 证书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以及省外造价咨询企业在 本省行政区域内设立的分支机构。 二、 评价内容 信用评价主要内容包括满足现行资质标准、 企 业规模、 业绩能力、 良好行为及不良行为等(见附件 1、 附件2) 。 三、 申报程序 登陆浙江造价信息网 () 资 质资
20、格监管咨询企业信用评价系统。 (操作手册 见附件3) 7月1日-31日为企业自行填报阶段, 各管理机构 要按时进行审核, 8月1日起向社会公布实时的信用等 级, 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以登录网站查询。 四、 有关问题说明 1、 造价咨询企业的信用能力评价遵循自愿、 公 平、 诚实信用和动态调整的原则。 “信用系统” 实时动 态管理, 系统自动统计各企业分数, 更新信用等级。 2、 自2015年7月1日后所完成的工程项目均可作 为企业业绩纳入信用能力动态评价系统。 3、 企业和个人获得的荣誉的认定以发文日期 (荣誉证书签发日期)为准, 自2015年7月1日后获得 的荣誉均符合要求, 员工影响力在任期内
21、的 (以任职 文件为准) 均可纳入信用评价系统。 4、 企业和个人2018年7月1日后因不良行为受到 处罚 (通报) 的纳入评价系统。 5、 其它数据的时效均按照评价标准执行。 五、 工作要求 1、 各级造价管理机构应加强领导, 广泛宣传, 精心指导本地区咨询企业参加评定, 相关工作人员 要有高度的责任心, 严格遵守廉洁纪律的规定, 不得 弄虚作假, 不迁就照顾。 2、 咨询企业应认真学习相关规定和制度, 组织 专人负责信用能力动态评价工作, 及时维护和更新 本企业的相关数据。 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 不伪造 资料, 不虚报荣誉和业绩。 联系电话: 0571-88087612、 85269209
22、 附件: 1、 浙江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能力动态评 价标准 (略) 2、 造价咨询企业及注册造价工程师不良行为 内容及扣分标准 (略) 3、 浙江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能力评价系 统操作手册 (略) 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2018年6月28日 政策法规 6 浙江造价信息 关于征集2018年度建设科研项目 ( 工程造价 ) 课题选题的通知 浙建站督2018 34号 各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处、 办) : 为推动我省建设领域科技进步, 充分发挥科 技创新在提升建设行业发展质量中的支撑和引领 作用, 根据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建设科研项目 的通知 (建办设字2018204号) , 现面向全
23、省广 泛征集2018年度建设科研项目(工程造价)研究 课题。 一、 选题范围 围绕我省建设工程造价领域及其涉及的相关专 业等, 提出建议性的选题。 二、 选题要求 (一)选题应突出问题导向, 凸显前瞻性、 全局 性和战略性, 符合我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发展的基 本理念, 充分体现造价行业课题研究助推建筑业转 型升级的宗旨。 (二)选题应具有明确的研究目标、 主攻方向, 体现有限规模和突出重点的原则, 能够通过联合攻 关形成集成优势, 取得具有重大学术影响和社会影 响的标志性成果。 (三)选题应避免与已立项或完成的科研课题 重复。 (四)每个选题应阐述该选题希望达到的研究 目标、 预期成果以及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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