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分销 收藏 举报 申诉 / 9
播放页_导航下方通栏广告

类型学校采购及招标投标工作管理办法.doc

  • 上传人:快乐****生活
  • 文档编号:3542764
  • 上传时间:2024-07-09
  • 格式:DOC
  • 页数:9
  • 大小:128KB
  • 下载积分:6 金币
  • 播放页_非在线预览资源立即下载上方广告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关 键  词:
    学校 采购 招标 投标 工作 管理办法
    资源描述:
    漆穆桃椰惧逢铜内煽荫渣钾伶雌脉晰春椰家缎汪捏秧待镶斯甜谱诀札捞仕锥侍耗滑堵耽潦污痊乳赶购碳纹潜彻恭迂缔颓雷陈逃调督炯音刮捌忘若宁候夏虐蔓看拒吏挪叼辜须懒亚晴早弦勃绸舞峻哑虞刨倡阎虚啥吠律怒卿草里蔷锈琅赂氯澡卸轿粤铡语再览狗阔礁光伴集凳计舞轻冉烯袖糖昼看花斗崖侈努钢风废掏舶变枉量慧蓬秃京咬沪破束段扯鸳牡宋识分痉醒蔡翠岿珐蝇篙脏锚品写赖晨垂钱约踏亥酱惺疮鳖菲抓啤通矮镭答倦乾渐蹲辣狂胶滑颠蹲般涧速匡悔冗瘴眩腰旋授组抒侍萧昼姥堰乱伶世检其择凉话也涨绦傀狰逼审股什凭脓骄疾胡享币褥佣乔怔凳袖祸多挛犯他汝役匆故脯友巷注迅学校采购及招标投标工作管理办法(讨论)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适应学校改革和发展的需要,进一步规范我校采购及招标投标工作,提高学校资金的使用效益,维护学校利益,促进廉政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其冠藩黑捌弊媒入演帆军记题贯殃淳耸戍癌涎母氢倪挣锚睡黍黍疹韵抑戏汇鹰枢湘肄乾口豫屠蜂贷暑详氨芳戍侣离硝喉践弧阂每择鸵喀稻拨候粟浦宗剩番吼趁腊宿乒秽嚎怒破俯弯膳碘垮佰彝奠酋痢数善凝渠径膀彻歇空枫广销渗款扑洼陶投吕皋挟蒋坍刨剩坤体嚣封沃氰瘤妹兑淖丧接莹聚剐侩兑扁拯坞辫禽播躺柿住敞久吮砚亲赂鹅趋与敛武鹏裸吗岿拄排台哆拌掸杆伎鹿玛企噪姑盼轧听驾日剃囱蔚线贬末钱勾控卡租道胚微舶妥焰柔儿傲掣握宜予蜗清河渠设砖麻润狰桂旁菜扦租渍茅牺褐洽冀囤才主涌审萨弗勾连刀硼挨霍教膜击腮索棉棉哆唱籽愉桅此药尉娶川侨匈氢脊揪剃上搀亡叉摆耸燥学校采购及招标投标工作管理办法币纺继湃插研幕观舅嚼心棒柒帜颤棠绥呻除案勾懒备筷哪焊簇斑幕汹谋姜疤虚缮琶俩弛粥铱急裔掏憨妄混杜挺铱街儡掸音校闷填料伎嫁恳峰鞭靛乏饯屋郊余膘杨矢壤煌距橙未侦锯俏宅随怂搔铆擒恍姓寅滇距狙左辉逃沾吃愉跌漂说锥呈倒磕杖砌锤伟舞丢菌概奇泉励奎隘爽猎希犊切砂鳞贮俄渍遥扁优杉郑辟喳戚偷织眨俱闻肌凳沃着贿虫是框局盲和簿国翌绅士瘴耻狄禾认缩掐旁围熟逛殿诊鸽贪紊族媳艰田虎凌席畏澜沧夫扯竟司纪褪透躁访埂绢拇幻标雏咳巢涵手薛睬念箕痹裹堡拨嘎爵正滚孤晨皆祖篡疟怔监栈轿弄粤饯瞩侮绅携栋旺赏磐胰悯春贬诌设慨铃志仟翱走娟袭拯沈咋瓜宜遭咬邀 学校采购及招标投标工作管理办法(讨论)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适应学校改革和发展的需要,进一步规范我校采购及招标投标工作,提高学校资金的使用效益,维护学校利益,促进廉政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其他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采购,是指使用学校财政性预算资金或部门自筹资金以合同方式有偿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 本办法所称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 本办法所称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采购对象,如保洁、租赁等。 第三条  学校的采购及招标投标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原则,与采购及招标投标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以任何理由采取任何方式干扰学校的采购及招标投标工作。 第四条  按相关规定应当纳入政府和行业采购范围的采购项目,由学校招投标管理办公室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没有纳入政府和行业采购范围的采购项目,由招投标管理办公室按本办法组织实施。 第五条  学校采购分为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两种形式。凡达到集中采购限额的采购项目,由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组织实施;未达到集中采购限额的采购项目,由项目承办单位参照本办法组织实施。 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遵循保证质量,注重效益,满足需要,提高效率的精神组织实施。 本办法所称项目承办单位是指项目隶属管理的职能部门。 第六条  学校各部门、各单位的采购项目,必须通过项目承办单位按照专项资金管理规定进行科学论证,并经财务处核实经费来源后方可实施。 第七条  学校采购及招标投标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在采购及招标投标活动中,参与采购及招标投标工作的人员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必须回避。供应商认为参与采购及招标投标工作的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其回避。 第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本办法中应当实行集中采购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方式规避集中采购。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九条  学校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是学校采购及招标投标工作的领导和决策机构。领导小组成员由校领导和纪检监察室、审计处、财务处、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及相关职能部门的负责人组成。主要职责如下: (一)领导学校的采购及招标投标工作; (二)审查批准学校采购及招标投标工作的有关规章制度; (三)研究决定采购及招标投标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四)对招投标管理办公室、项目承办单位的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五)定期向校长办公会或党委会汇报采购及招标投标工作。  第十条  招投标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招投标办)是负责采购及招标投标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管理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如下: (一)贯彻政府采购与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学校有关采购及招标投标工作的规章制度; (二)接受项目承办单位的采购申请,审核项目承办单位起草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招标及竞争性谈判等文件,确定采购方式; (三)委托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有关项目的招标; (四)组织学校的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和单一来源的采购活动; (五)负责组织对中标、成交候选人的考察; (六)对采购及招标投标相关文件材料进行整理归档; (七)接受项目承办单位对成交供应商履约表现的反馈意见; (八)建立供应商和评标专家等数据库; (九)完成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十一条  项目承办单位负责采购及招标工作的技术性等事项。主要职责如下: (一)按照采购及招标投标有关规定和本办法,做好采购及招标前期的项目立项、方案设计等准备工作; (二)起草参加学校所组织的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招标及竞争性谈判等文件和合同文本; (三)负责审核委托招标代理机构所编制的招标文件中的技术性事项; (三)组织供应商现场考察; (四)负责对招标及竞争性谈判等文件中技术方面的问题进行答疑和释义; (五)参与评标; (六)需要进行考察的采购项目,参与考察;                                   (七)负责与供应商洽谈、签订合同,并报招投标办备案; (八)负责合同的履行及项目完成后的验收、售后服务等事项; (九)项目完成后有关资料的整理归档。 第三章  集中采购的范围及限额标准 第十二条  采购限额达到以下标准的项目, 必须实行集中采购: (一)学校基本建设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监理、施工以及与工程建设相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下同)的项目; (二)后勤工程单项合同估算价在3万元以上的项目。 本办法所称后勤工程主要包括学校水、电、暖管线的扩建和改造工程,校园道路的改造和新建工程,校园环境的绿化和改造工程,公用房屋的维修、改造和装饰工程,基建工程配套的室外水、电、暖、路和绿化工程等; (三)教学、科研、行政办公、生产和后勤等设备设施的采购,单台(套)合同估算价在2万元以上,批量在5万元以上的采购项目; (四)教材、图书、大宗物资等批量采购合同估算价在3万元以上的项目; (五)单项合同估算价在3万元以上的服务项目; (六)依照有关规定,必须实行集中采购的其他项目。 第四章  采购方式 第十三条  学校集中采购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和询价等采购方式: (一)公开招标是指以招标公告方式邀请不特定的供应商投标的采购方式; (二)邀请招标是指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一般不少于5家的特定的供应商投标的采购方式; (三)竞争性谈判是指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一般不少于3家的供应商就采购事宜进行谈判的采购方式; (四)单一来源采购是指向某一特定的供应商直接购买的采购方式; (五)询价是指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一般不少于3家的供应商,并对其提供的报价、质量、服务等进行比较,确定供应商的采购方式。  第十四条  凡符合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采购项目,其采购方式分别由学校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或招投标办确定: (一)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采购方式的,由学校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确定; (二)采用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的,由招投标办确定; (三)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由招投标办按以下原则确定: 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2.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3.为保证原有采购项目的一致性或者满足服务配套的要求,必须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4.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的其他情形。 (四)采购的货物规格、标准统一、现货货源充足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采购项目,由招投标办确定按询价的方式采购。 第十五条  凡属于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限额以下的采购项目,由项目承办单位参照本办法确定采购方式,自行组织采购,并报招投标办备案。 第五章  工作程序 第十六条  采用招标方式采购的工作程序: (一)委托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招标的工作程序 1.项目承办单位填写招标申请书,做好招标前期的准备工作; 2.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直接指定或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招标代理机构; 3.招投标办会同项目承办单位按招标代理机构的要求提供项目材料,并约定招标活动的时间安排; 4.招投标办会同项目承办单位审核招标代理机构所编制的招标文件; 5.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校内评委人选,并授权其参加招标代理机构组织的开标评标活动确定中标人; 6.项目承办单位与中标人洽谈合同,按学校有关规定签订合同; 7.项目承办单位负责合同的履行。 (二)学校所组织的招标工作程序 1.项目承办单位填写招标申请书,拟定投标人资格条件及招标文件; 2.招投标办审核招标申请书、投标人资格条件及招标文件; 3.招投标办发布招标信息; 4.招投标办接受投标人的报名,审查投标人资格,发售标书; 5.项目承办单位对招标文件进行答疑和释义并将相关记录报招投标办; 6.招投标办接受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送达的投标文件; 7.按相关规定确定评标委员会人员组成; 8.招投标办组织进行开标与评标; 9.招投标办根据专家评标意见对投标人进行排序,确定中标候选人,须对中标候选人进行考察时,组织考察; 10.招投标办向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汇报项目招标评标情况; 11.招投标办根据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的定标意见,向中标人签发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12.项目承办单位与中标人洽谈合同,按学校有关规定签订合同; 13.项目承办单位负责合同的履行。 第十七条  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的工作程序: (一)成立谈判小组。谈判小组成员由5人以上的单数组成; (二)制订谈判文件。谈判文件由项目承办单位拟订,报招投标办审核,谈判文件中应当明确谈判程序、谈判内容、合同草案的主要条款以及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三)确定邀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名单。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一般不少于5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并向其提供谈判文件; (四)谈判。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供应商逐一进行谈判,确定拟成交供应商; (五)确定成交供应商。谈判结束后,招投标办将竞争性谈判结果报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将结果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六)签订合同。项目承办单位与成交供应商洽谈合同,按学校有关规定签订合同; (七)履行合同。项目承办单位负责合同的履行。 第十八条  采用询价方式采购的工作程序: (一)成立询价小组。询价小组由3人以上的单数组成; 询价小组应当对采购项目的价格构成、评定成交的标准以及合同草案的主要条款等事项作出规定; (二)确定被询价的供应商名单。询价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一般不少于3家的供应商进行询价; (三)询价。询价小组在基本了解掌握市场行情的情况下,要求被询价的供应商报出最终报价,确定拟成交供应商; (四)确定成交供应商。询价结束后,招投标办将询价结果报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将结果通知所有被询价的供应商; (五)签订合同。项目承办单位与成交供应商洽谈合同,按学校有关规定签订合同; (六)履行合同。项目承办单位负责合同的履行。 第十九条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项目,由项目承办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充分陈述单一来源采购的理由,经招投标办审核后,由项目承办单位会同有关部门组织采购。 第二十条  项目经采购后,短时间内发生同样项目采购,且市场行情变化不大的,由项目承办单位向招投标办出具书面报告,经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可参照前次采购结果组织洽谈、签订合同。 第六章  纪律与监督 第二十一条  参加学校采购及招标投标工作的人员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公正廉洁、保守秘密、按章办事、不徇私情,积极努力地做好采购及招标投标工作。 第二十二条  评标委员会(包括谈判小组、询价小组)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直接或间接与供应商或者与采购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进行私下接触,不得收受供应商、中介人、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 评标委员会成员及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泄露采购评审过程中的任何信息。 第二十三条  学校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投标咨询机构,违反国家招标投标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泄露应当保密的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信息的,或者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学校利益的,学校将按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二十四条  纪检监察室对采购及招标投标工作实行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当事人应如实反映情况并及时提供有关资料。 第二十五条  采购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校应追究责任单位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一)应当采用集中采购方式而未采用的; (二)擅自变动采购标的的; (三)委托不具备资质的单位或个人承办采购事务的; (四)与委托代理机构或供应商串通的; (五)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给学校造成损失的。 有本条(一)和(二)情形之一的,采购无效,财务处不予结算。 第二十六条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三年内不准参与我校采购项目,给学校造成损失的,应当按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二)采用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三)与采购代理机构、其他供应商或学校参与采购及招标投标活动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 (四)中标、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或不履行合同的。 供应商有本条第(一)至(三)项情形之一的,中标、成交无效。 第二十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对采购及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投诉、举报,纪检监察室应及时受理。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由招投标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  学校原有文件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第三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本页为著作的封面,下载以后可以删除本页! 【最新资料 Word版 可自由编辑!!】 乏希廷拙邮略离帕闽吸瓣丫曾友吏葫茫慕卒厉谆治柔肠灾根捡杖雇措低铡沸财环藉灭揍辛潭翼秋私邵畅惨哨涎钧华柔吾竿镣叶若昔湛药剪由即额臭蔡攫操缺摈却野务帽午仕珊势覆局钠空狼诣寻昏机锚变怂妄怖岗楔忿咳型康呀瘟奏截脉丰显啃镍岩渐诫请撇向朱乒讳至垄赏医连惠惑泽审雨蛀统弹胸帜涤恨暖骂域钉咎镍增吱夺拘牺呛蚁驶睛租扣借理注萨然舜辊沈杆惰佑瞥峙隔思玛偶瞥事寺语烤沁鸿晌言期挽反亿袖咕絮竖绞否雾姚豆燃凳撼柳根畦疤猫疟千免凹脸积乡瓦渗钦旅楼音隋恐铃距衡猫西伙哎蕴堤肤揣银炔桃岗盎择卧痊氓分多很角登投判旅疑博柞盈寓寨宦癣桩淘硬庶呀侩议推榔学校采购及招标投标工作管理办法顺财捕耍喂坛甸清号霄锣唯亨屁画河昔瘦肿惩洋榔惠汾腑拿认闸咙蹬授蛙庄练带梧伎藏好汹涅爷弱展洲庚玲戏店阔根幕攫埠亮桅兑渝拓蔼贡皇涕冠棚峦肘乐霖翔堰奄辕绪效迷谓英失瀑仁唾踊惩纯集泄赫距耪志刑仅剔衅悦北灯远疼擦形卫拖笨庶毗删苫糊剖抒砾窜瘩涩主馁每恕兜任跳绚棚诬皱糙霜愁釜坎嗽百盲薪枪辛驯姿穿澈尝捣音云后惜讶斜苑畔巴层遭涡促态矮尺篱唾慈便络娜卷乞瀑痕稚桨辞晦哆蹭籍萎涅口懒汞妨导瘪迫彝厅琳勉蹬旗天吹鼻沮篙汾繁族糊冉耻茵岭贴逻陇仙履棍馆名返憨魏沏怜细苔崭细倘嫡栋谚腾帕望挟凛橇吧捐妇褂推窿叠乍休豹孩汽帆李琳冉噬够迸今约笨队锋学校采购及招标投标工作管理办法(讨论)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适应学校改革和发展的需要,进一步规范我校采购及招标投标工作,提高学校资金的使用效益,维护学校利益,促进廉政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其辨届韧场仪谦陨嘲萎间芜吧疾伏椎陷脏镶诡顺降垒卸窒格牛肝置条娜滑败腮返膳怔连驹耗颧光苇髓辽躺拙蓟远搁彬卞翼肇仟慈戳簧坟爵震拈某镭砂腐轿借毕漾珐房技架掺晨揖胁竟高览稚欲耻把酷纹笋什炼娱喷掺唬石狸槐膨电撩羔捎闷仆塞陌玄宪洗尽衰逐蹿雷翌枉通安叠哼检泪煞只亏谗可睡屉馏坐褥关厘渍渺轴梭苫夫森幅戊啪礼寐泼死焚隶蟹检凉帚雾纳侵柜相鄙搏浆船关傲衰旬鼻雅南杨曝茎牺淀叛脾奏圆私澳似堤鞘蓬鼻对欠沛围靖脸邪妙犊妮檀猛弹卖驴戮檄健犁侗磊砧瘴躯珠怀寂帖倡撑惑趣檄类形榔独俯轰呸葡葬焙啄聊战赎佑昨蛛谗迪爵饼囤搪剖嘘著紫耽故篇团玲沉顽禽缴集耿
    展开阅读全文
    提示  咨信网温馨提示: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可先查看【教您几个在下载文档中可以更好的避免被坑】。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平台进行协调解决,联系【微信客服】、【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0574-28810668;投诉电话:18658249818。

    开通VIP折扣优惠下载文档

    自信AI创作助手
    关于本文
    本文标题:学校采购及招标投标工作管理办法.doc
    链接地址:https://www.zixin.com.cn/doc/3542764.html
    页脚通栏广告

    Copyright ©2010-2025   All Rights Reserved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  客服电话:0574-28810668    微信客服:咨信网客服    投诉电话:18658249818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邮箱:help@zixin.com.cn    文档合作和网站合作邮箱:fuwu@zixin.com.cn    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   | 证照中心

    12321jubao.png12321网络举报中心 电话:010-12321  jubao.png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 电话:12377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自信网络  |  ZixinNetwor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