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分享此内容可以赚币 分享](/master/images/share_but.png)
DB11_T 061-2011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车辆技术要求.pdf
《DB11_T 061-2011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车辆技术要求.pdf》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DB11_T 061-2011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车辆技术要求.pdf(17页珍藏版)》请在咨信网上搜索。
1、 1附件 现行有效北京市地方标准目录(2021 年标字第 17 号、总第 292 号)序号序号 标准号标准号 标准名称标准名称 行业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 备注备注 1.DB11/T 012.1-2016 北京鸭 第 1 部分:商品鸭养殖技术规范 北京市农业农村局 2.DB11/T 012.2-2016 北京鸭 第 2 部分:种鸭养殖技术规范 北京市农业农村局 3.DB11/T 051-2015 电机系统节能监测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4.DB11/T 053-2015 雨水井箅结构、安全技术规范 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5.DB11/T 061-2011 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车辆技术要求 北京市交
2、通委员会 2021 年复审调整为推荐性标准 6.DB11/T 062-2009 城市地理编码 道路、道路交叉口和空间单元代码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 7.DB11/T 064-2017 北京市行政区划代码 北京市民政局 8.DB11/T 065-2010 电气防火检测技术规范 北京市消防救援总队 2021 年复审调整为推荐性标准 9.DB11/T 076-2009 钟表维修服务质量要求 北京市商务局 ICS 13.300 R 09 备案号:32943-2012 DB11 北京市地方标准 DB11/0612011 代替 DB11/0612005 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车辆技术要求 The tech
3、nical specification of vehicle for road transportation of dangerous goods 2011-12-23 发布 2012-07-01 实施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 布 DB11/0612011 I 目 次 前言.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1 4 技术要求.2 4.1 基本要求.2 4.2 特定要求.2 4.3 车辆外观标志.2 4.4 其它要求.4 5 车辆检验.5 5.1 检验方法.5 5.2 检验要求.5 附录 A 道路运输危险货物安全卡.6 附录 B 安全告示牌式样及位置.8 附录 C 危险货物道
4、路运输车辆外观标志及安全附件检验报告.10 DB11/0612011 II 前 言 本标准的全部内容为强制性的。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的规定编写。本标准代替DB11/061-2005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车辆技术要求。本标准与DB11/061-2005相比,主要修订内容如下:在“1 范围”中进一步明确了本标准的适用范围;增加“3 术语和定义”一章,明确了“危险货物”和“反光标识”的定义(本版的 3.1 和 3.2);调整了“4 技术要求”的框架结构,分为基本要求、特定要求、车辆外观标志和其他要求;增加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结构要求(本版的 4.1.4),并应符合 GB 21668 的规定;增加
5、车辆燃料消耗量限值的要求(本版的 4.1.6),并应符合 JT 719 的规定;增加车辆日常维护、一级维护、二级维护的要求(本版 4.1.7),并应符合 GB/T18344 的规定;增加油罐车油气排放要求(本版 4.1.8);增加车辆运输安全的要求(本版 4.2.2)和道路运输危险货物安全卡的要求(本版 4.2.4);增加对运输放射性物质车辆的要求(本版 4.2.5、4.3.3.4、4.3.3.5 和 4.4.2);增加对运输爆炸品和剧毒化学品的罐式货车和货箱为整体封闭结构的厢式货车后面安装安全告示牌的规定(本版的 4.3.1.4),并应符合 GB 12268 和 GB 20300 的相关规定
6、;增加车辆后部和两侧粘贴红、白相间反光标识的要求(本版的 4.3.1.5),并应符合 GA 406 的相关规定;细化了色带宽度、危险货物包装标志尺寸的要求(本版的 4.3.2.1 b)、4.3.2.1 d)、4.3.2.1 h)、4.3.2.2),按罐体容量将尺寸分为三个等级:5m3 及以下、5m37m3、7m3 及以上;增加罐体两侧喷涂橙色反光带和所装载危险货物名称的要求(本版的 4.3.2.1 c)、4.3.2.1 e);增加了车辆应配备符合JTT 794 和JTT 808 技术要求的具有联网联控功能的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本版的 4.4.11)调整了灭火器数量的要求(本版 4
7、.4.1),取消了总电源切断装置的位置限制,进一步明确了车辆排气管和排气火星熄灭器的要求(本版 4.4.8),调整了后下部防护装置的要求(本版 4.4.13 c);调整了车辆检验的相关要求,并进一步明确了检验方法和检验要求;删除原附录 A 的表格,本版变更为道路运输危险货物安全卡;增加附录 B:安全告示牌试样及位置;删除原附录 B 中危险标志牌、防护手套、防护面具和导静电橡胶拖地带编号的要求,并变更为附录 C。本标准由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运输管理局提出。本标准由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归口并组织实施。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运输管理局、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于傑、周炜、渠桦、
8、陈英、刘莉、窦秋月、张学利、李文亮、李强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DB11/061-1995、DB11/061-2005 DB11/0612011 1 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车辆技术要求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车辆的基本要求、特定要求、车辆外观标志、其它要求以及检验方法、检验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从事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的载货汽车。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150.1 固定式压力容器 第一部分:通用要求
9、 GB 1589 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 GB 6944 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 GB 7258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 GB 11567.1 汽车和挂车侧面防护要求 GB 11567.2 汽车和挂车后下部防护要求 GB 11806 放射性物质安全运输规程 GB 12268 危险货物品名表 GB 13365 机动车排气火花熄灭器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 GB 13392 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 GB/T 18344 汽车维护、检测、诊断技术规范 GB 18564.1 道路运输液体危险货物罐式车辆 第1部分:金属常压罐体技术要求 GB 18564.2 道路运输液体危险货物罐式车辆 第2部分
10、:非金属常压罐体技术要求 GB 18565 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 GB 20300 道路运输爆炸品和剧毒化学品车辆安全技术条件 GB 21668 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结构要求 GA 406 车身反光标识 JT/T 198 营运车辆技术等级划分和评定要求 JT 230 汽车导静电橡胶拖地带 JT 617 汽车运输危险货物规则 JT 618 汽车运输、装卸危险货物作业规程 JT 719 营运货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及测量方法 JT/T 794 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 车载终端技术要求 JT/T 808 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 终端通讯协议及数据格式 DB 11/207 油罐车油气排放控制和限值
11、 DB 11/415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技术要求 3 术语和定义 DB11/0612011 2 GB 6944和GA 406界定的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危险货物 dangerous goods 具有爆炸、易燃、毒害、感染、腐蚀、放射性等危险特性,在运输、储存、生产、经营、使用和处置中,容易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毁或环境污染而需要特别防护的物质和物品。GB 6944-2005,定义3.1 3.2 反光标识 retro-reflective markings 为增强车辆的可识别性而粘贴在车身表面的高亮度反光膜的组合。GA 406-2002,定义3.1 4 技术要求 4.1 基本要求
12、4.1.1 车辆运行安全技术条件应符合 GB 7258 的要求。4.1.2 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测方法应符合 GB 18565 的规定。4.1.3 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和质量限值应符合 GB 1589 的规定,并应与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参数相一致。4.1.4 车辆结构要求应符合 GB 21668 的规定。4.1.5 车辆的技术状况应达到 JT/T 198 一级技术等级的要求。4.1.6 车辆燃料消耗量应符合 JT 719 的要求。4.1.7 车辆的日常维护、一级维护、二级维护应符合 GB/T 18344 的规定。4.1.8 车辆排放污染物应符合北京市有关机动车排放控制标准的要求。油罐车油气排放
13、应符合 DB 11/207 的规定。4.2 特定要求 4.2.1 压力容器罐体及其安装应符合 GB 150.1 的规定,并应按原设计用途使用。4.2.2 常压容器罐体及其安装应符合 GB 18564.1 和 GB 18564.2 的规定,并应按原设计用途使用。4.2.3 车辆运输安全要求应符合 DB 11/415 的规定。4.2.4 车辆运输危险货物时应配备与所运危险货物一致的道路运输危险货物安全卡,其样式见附录 A。4.2.5 核定载质量在 1 吨及以下的运输放射性物质的车辆应为厢式货车或封闭货车。4.3 车辆外观标志 4.3.1 一般要求 4.3.1.1 车辆外观标志包括:标字、标色、色带
14、、反光标识、危险货物包装标志、“危险”标志牌、标志灯、安全告示牌等。车辆外观标志应牢固、明显、正确、齐全、完好、洁净,除明确规定外,外观标字均为仿宋体。4.3.1.2 车辆前部左侧、尾部右侧应安装“危险”标志牌,尺寸 300 165;车辆喷涂、钉附或插槽固定的危险货物包装标志应按 GB 6944 与所运载危险货物的类、项相对应。4.3.1.3 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应配备危险货物标志灯,标志灯的材质、颜色、型号、尺寸及运输使用时放置位置应符合 GB 13392 的规定。DB11/0612011 3 4.3.1.4 运输爆炸品和剧毒化学品的罐式货车和货箱为整体封闭结构的厢式货车应依据GB 20300的
15、相关规定,在其后部放大的车辆牌照号左上方喷涂或粘贴安全告示牌(式样及位置见附录 B)。安全告示牌中的品名应符合 GB 12268 的规定,安全告示牌中的种类应符合 GB 6944 的规定。安全告示牌为黄底蓝字,蓝色边框,字迹要求清晰完整,字体全部为黑体加粗,尺寸与包装标志同比例缩放,不应低于附录 A 标识尺寸。4.3.1.5 车辆后部和侧面应粘贴红、白相间的反光标识,反光标识的材料要求、粘贴位置及要求应符合 GA 406 的规定。4.3.2 罐式货车 4.3.2.1 罐体 罐体外观应符合以下要求:a)压力容器罐式货车的罐体外表除后端外应喷涂银白色(有特殊要求的,按有关规定处理),其它罐式货车罐
16、体外表除后端外应按照装载货物性质喷涂银灰色、中灰色、深灰色;b)罐体两侧应沿罐体水平中心线两侧喷涂一条表示运输介质种类的色带,色带宽度见表 1,色带颜色见表 2。采用反光涂料。表 1 色带宽度 罐体容量 5m3及以下 5m37m3 7m及以上 色带宽度 mm 100 150 200 表 2 色带颜色 运载货物性质 爆炸、易燃类介质 毒性介质 腐蚀性介质 其它介质 色带颜色 红色 黄色 黑色 蓝色 c)在表示运输介质种类的色带上方或下方应粘贴或喷涂一条橙色反光带,宽度不应小于 150。d)罐体两侧在色带上方居中位置,应按其运输类别钉附或喷涂危险货物包装标志,尺寸:5m3及以下罐体为 200 20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DB11_T 061-2011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车辆技术要求 061 2011 危险 货物 道路 运输 车辆 技术 要求
![提示](https://www.zixin.com.cn/images/bang_tan.gif)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自行私信或留言给上传者【Fis****915】。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私信或留言给本站上传会员【Fis****915】,需本站解决可联系【 微信客服】、【 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 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 版权申诉】”(推荐),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4008-655-100;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