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星级物业管理小区(大厦)考评管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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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阳市 星级 物业管理 小区 大厦 考评 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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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沈阳市星级物业管理小区(大厦) 考评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市星级物业管理小区(大厦)(以下简称“星级物业小区”)考评活动,根据国家、省、市物业管理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星级物业小区是指,达到《沈阳市星级物业管理小区(大厦)考评标准》的物业管理小区(大厦)。 第三条 星级物业小区考评实行逐级申报、分级考评、公开透明的原则。 第四条 星级物业小区等级由高到低分为五星、四星、三星等三个等级。 五星级物业小区考评工作由市房产局委托市物业管理协会组织物业服务招投标专家评委负责。 三星、四星级物业小区考评工作由区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市物业管理协会各区分会组织物业服务招投标专家评委评定。 社区居民委员会负责星级物业小区考评的初审工作,根据物业项目的日常管理情况提出初审意见,初审合格后方可向相关考评部门申报。 第五条 市房产局负责全市星级物业小区考评的指导与监督。 市民政局负责指导各区民政局组织开展好星级物业小区考评的初审工作。 区房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星级物业小区考评的指导与监督,会同区民政局协调街道办事处组织社区居民委员会做好星级物业小区的初审工作。 第二章 申报条件 第六条 物业服务企业申报星级物业小区,应当依照《沈阳市星级物业管理小区(大厦)考评标准》开展企业内部自评,并在社区居民委员会监督下就参评事宜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示7天以上。 第七条 申报星级物业小区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物业服务企业自评达到申报标准; (二)申报项目须交付使用一年以上; (三)物业服务企业在申报前一年内,未发生违法违规行为及重大投诉; (四)住宅小区建筑面积在3万平方米以上,大厦建筑面积在2万平方米以上。 第八条 物业服务企业申报星级物业小区,应持以下材料向相关部门申请: (一)《沈阳市星级物业管理小区(大厦)申报表》; (二)申报项目的物业服务委托合同; (三)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四)社区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参评公示证明; (五)上一年度物业项目账目公开情况; (六)申报项目参评工作方案; (七)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以上材料应装订成册,一式二份。 第三章 考评程序、方式 第九条 星级物业小区按如下程序考评: (一)申报。物业服务企业持《沈阳市星级物业管理小区(大厦)申报表》向物业项目所在社区居民委员会申请初审。初审合格的物业服务企业持第八条规定的材料,报送相关评定部门; (二)审核。相关评定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三)考评。相关评定部门组织考评。 (四)公示。经考评达到星级物业小区标准的,统一由市房产局在沈阳市物业管理协会网站上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10天。 (五)命名。拟命名的星级物业小区经公示无业主投诉或投诉不属实的,由市房产局命名并颁发牌匾。 第十条 三星、四星级物业小区应当于每年6月底前评出;五星级物业小区应当于每年9月底前评出。 第十一条 市物业管理协会及各区分会应当按照《沈阳市星级物业管理小区(大厦)考评标准》对申报项目进行考评。考评分数达到85分的授予三星级物业小区称号,达到90分的授予四星级物业小区称号,达到95分的授予五星级物业小区称号。 第十二条 物业管理小区(大厦)申报星级考评的,可于一年内分别向区、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申报,直至获得五星级物业小区称号。 第十三条 各区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于每年6月15日前,将考评达标的三星和四星级物业小区名单汇总后报市房产局公示。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十四条 星级物业小区称号有效期为2年。市、区房产行政主管部门每2年对星级物业小区进行一次复检,复检合格的保留其星级物业小区称号;不合格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取消其星级物业小区称号。 第十五条 物业服务企业退出物业管理小区(大厦),其所取得的星级物业小区称号自行取消。 第十六条 星级物业小区在取得称号有效期内实施动态管理。发现标准降低或存在违规违约行为的,由项目所在地的区房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由所在区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建议市房产局取消其星级物业小区称号。 第十七条 物业服务企业提供考评申报材料时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其相应星级物业小区称号并记入其信用信息档案。 第十八条 市物业管理协会及各区分会在组织考评时,应当严格执行考评标准和考评纪律,客观、公正履行职责。发现营私舞弊、收受好处等行为的,依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处理。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2012年发布之日起施行。 2010年读书节活动方案 一、 活动目的: 书是人类的朋友,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为了拓宽学生的知识面,通过开展“和书交朋友,遨游知识大海洋”系列读书活动,激发学生读书的兴趣,让每一个学生都想读书、爱读书、会读书,从小养成热爱书籍,博览群书的好习惯,并在读书实践活动中陶冶情操,获取真知,树立理想! 二、活动目标: 1、通过活动,建立起以学校班级、个人为主的班级图书角和个人小书库。 2、通过活动,在校园内形成热爱读书的良好风气。 3、通过活动,使学生养成博览群书的好习惯。 4、通过活动,促进学生知识更新、思维活跃、综合实践能力的提高。 三、活动实施的计划 1、 做好读书登记簿 (1) 每个学生结合实际,准备一本读书登记簿,具体格式可让学生根据自己喜好来设计、装饰,使其生动活泼、各具特色,其中要有读书的内容、容量、实现时间、好词佳句集锦、心得体会等栏目,高年级可适当作读书笔记。 (2) 每个班级结合学生的计划和班级实际情况,也制定出相应的班级读书目标和读书成长规划书,其中要有措施、有保障、有效果、有考评,简洁明了,易于操作。 (3)中队会组织一次“读书交流会”展示同学们的读书登记簿并做出相应评价。 2、 举办读书展览: 各班级定期举办“读书博览会”,以“名人名言”、格言、谚语、经典名句、“书海拾贝”、“我最喜欢的___”、“好书推荐”等形式,向同学们介绍看过的新书、好书、及书中的部分内容交流自己在读书活动中的心得体会,在班级中形成良好的读书氛围。 3、 出读书小报: 5 www.P 物业之家 - 物业管理人的家展开阅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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