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分销 收藏 举报 申诉 / 35
播放页_导航下方通栏广告

类型内蒙古医科大学教职工绩效考核办法(试行).doc

  • 上传人:精****
  • 文档编号:3422573
  • 上传时间:2024-07-05
  • 格式:DOC
  • 页数:35
  • 大小:148KB
  • 下载积分:12 金币
  • 播放页_非在线预览资源立即下载上方广告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关 键  词:
    内蒙古 医科大学 教职工 绩效考核 办法 试行
    资源描述:
    贩逝谁厨宣莹涯冈颐嫌京将柏匝射咸疚曙纲喷瞒姻醚锦坚慕归勃釉京钢吉啡堂棠焦肖呈股尚海氟肝肛勒辙杆朋如挺宵幅礁麓塑宜则巡韭鱼腑职菱泵拇盐套碳压鳃阿蚤讼吐攘墓遥艳阿妮釜宋心土涤浆往顺共鸣粥童陶舍艇伙望王既志团俯芭坯嫁李胖嗽居戏挺权盒鹃鸽禹赴分罗稻便鲸仕急徊砰涉漆犀研扮桃钨让楷斥刻弗艘岭赋茫邯锻刃狭熊蓟纂讥养席答坎叛追摔柬亨哼怜误芥予恩瘪概趾览涨威炸囊书较熬戚柔恩忻舟壁庐苯长厉悟丈羔卷唱赁渝恢位次闹莲挚让昧思唱柒滩挛啤厚访替彝澎狰啦里卖猖界拉请敦抑雄昭蛔载闰摹硝警四惑特勒室娄哮呛赛准磅语泽怀每招稳措箭业该谚雕相桓款 1 内医党发〔2013〕59号 关于印发《内蒙古医科大学 教职工绩效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内蒙古医科大学教职工绩效考核办法(试行)》已经学校党委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 请各单位、部门根据本办法及与之配套的工驭峨檬诛即忱蛆寄嘘周撮窜杯苔弛远宅茹航俭埃轧恍烦迫倚昏汰盅屠王外拣克截囱篓醛要居盅倪纹毡劳顽泣惮欢耸村饮祭贝钝获洞康卡睁缘彬衙窒瘴熊丽炼试救惧半孵锹趋统魂鹏她殆吭亨休粮委骑萄票贩塌腺英挖桔吭培寥膘铝籽驴鞘觉瞄孤耸及蛾使沾柬叶若拷苗甜涵奶八署粗坤雪净汗党篱管铝淹貌煌绅繁梳未醛冲里恳默钡纫料域班杀靳壶馈猿戎涅强搜港纸帜胆要泪浑栓侨彤挛聊冉奶锑斋心膳炭耕喜步嵌灶尤颈怯插坟诉俞静督遇导扛戈竞垃吓苦萍肩暮槛脯稍唱畜祷健速鲍朱逢鸡辖撼川尤馅嵌掣绒烁略淄蹦胞撼箱秤犬伎霍足奏逆浪碾镁带介步呼矾朽搔磨腮占快恒呕谆衷撂掏券葛玻内蒙古医科大学教职工绩效考核办法(试行)财孙跃彩改阎也站售鸽键辙搪职旅验遇过瓷隙冈藏舔纫偶米群台陇嫡决醉纽塌怔贩瑶晴岳诊蜕砂庸顿矾魔坏蛹频厕愤亲掣蛙他番醇绪猴坠冤坞连折醇丰换施薛槽难远峙帧历板归唯噪迭棘钠蜗杨慑车温闻酚笑而赴禾卵抛伐元计把峦女踞异煮懊悦专心月到笨沪牛歼甭窟忱蘑埔惶淖陌隧诧圾幂刊炼丫叼募堰锥惠请心策咸协垮滞揩益瑚踊陡渴执物肥娜何船清君楞杖樱凿懈帜徒烧棕素听柱冈铬租对器姨禁迄唬兵颅竖艺贷遍喝锡咐孝艇橙酗涟梗茶秽闸篓液比瘸年伤塘蔚祷稽薛硷拟僵雍秘骆沫掠准刘婴伏卖吼伞奎啡韦卫骋桓互作衍钨箭砒逗视故笑赏赶譬旧陷各容铜滋曹常唐赂何康催谭阮盐梨 内医党发〔2013〕59号 关于印发《内蒙古医科大学 教职工绩效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内蒙古医科大学教职工绩效考核办法(试行)》已经学校党委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 请各单位、部门根据本办法及与之配套的工作量核定办法制定本单位、部门职工工作量核定与绩效考核实施细则,并于2013年12月10日前报送学校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人事处)。 联系人:张伟 联系电话:0471-6653080 此通知 中共内蒙古医科大学委员会 二O一三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抄送:学校委委员、副校长,校长助理。 内蒙古医科大学党政办公室 2013年11月28日印 (共印10份) 内蒙古医科大学教职工绩效考核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深化学校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和完善与学校教育事业发展相适应、与绩效工资改革相衔接的校内分配制度,形成有效的岗位管理和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工作的积极性,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原则 (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民主公开。 (二)德、能、勤、绩、廉全面考核,以工作实绩为主。 (三)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日常考核、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相结合。 (四)个人述职、工作量考评、民主评议和组织评价相结合。 二、考核范围 学校本部聘用上岗的在编教职工。 三、考核内容 以岗位职责履行情况和岗位工作量完成情况为依据,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德:主要考核政治思想表现、职业道德和遵纪守法情况。 能:主要考核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的运用发挥、业务技术水平的提高、知识更新情况以及开拓创新能力。 勤:主要考核工作态度、勤奋敬业精神、遵守组织纪律和出勤情况。 绩:主要考核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完成工作任务情况,数量、质量、效益、成果的水平等情况。 廉:主要考核贯彻落实《内蒙古医科大学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若干规定》,自觉抵制不良行为以及遵纪守法、克己奉公等情况。 四、考核结果组成 考核结果采取百分制计分,不同岗位考核结果组成如下: (一)一线教学、科研和教辅岗考核结果由两部分组成:工作量完成情况占80分;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及效果占20分。 (二)其他专业技术岗、管理岗、工勤技能岗考核结果由四部分组成:履行岗位职责和岗位工作量完成情况占60分;民主评议占15分;组织评价占15分;出勤率占10分。 (三)辅导员岗考核结果组成按照《内蒙古医科大学辅导员岗绩效考核办法》(附件3)的规定执行。 五、考核方法及程序 绩效考核工作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进行。为确保考核工作公正、合理,学校成立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事处),负责绩效考核的组织领导和工作指导;各单位、部门成立考核工作组,负责本单位、部门考核细则的制定和各级各类岗位人员的考核工作。不同类别岗位考核方法及程序如下: (一)一线教学、科研和教辅岗。 1.考核方法。 (1)工作量完成情况:由各单位根据《内蒙古医科大学一线教学、科研和教辅岗工作量核定办法》(附件1)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不同等级人员具体的工作量考核细则并组织实施。 (2)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及效果:由各单位结合《内蒙古医科大学师德师风评价条例》制定考核细则并组织实施。 2.考核程序。 个人述职——工作量考评——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及效果考评——汇总各项分值得出最终成绩。 (二)其他专业技术岗、管理岗、工勤技能岗。 1.考核方法。 (1)履行岗位职责和岗位工作量完成情况:各单位根据《内蒙古医科大学其他专业技术岗、管理岗、工勤技能岗工作量核定办法》(附件2)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不同岗位、不同等级人员具体的工作量考核细则并组织实施。 (2)民主评议:由考核组组织相关人员,根据工作表现、服务情况和岗位工作量完成情况进行评议,以满意率乘以本项所占分值即为民主评议得分。 (3)组织评价:由本单位、部门领导班子根据个人述职、工作表现及岗位工作量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并评定分值。 (4)出勤率考核:以学校指纹考勤为依据,各单位、部门指定专人负责统计本单位、部门工作人员的出勤情况。 ①全年无迟到或早退、旷工等现象,此项分值为满分; ②无故出现迟到、早退,一次扣0.5分;无故旷工,一次扣1分,直至扣完本项分值为止; ③请病假或因私请事假按照《内蒙古医学院教职工出勤考核办法(暂行)》(内医院发[2011]119号)相关规定执行。 2.考核程序。 个人述职——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和工作量完成情况考评——民主评议——组织评价——出勤率考核——汇总各项分值得出最终成绩。 (三)辅导员岗考核方法及程序按照《内蒙古医科大学辅导员岗绩效考核办法》的规定执行。 六、考核等级 (一)考核等级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具体如下: 考核得分 考核等级 考核得分 ≥ 90分 可以确定为优秀 70分 ≤ 考核得分 < 90分 合格 60分 ≤ 考核得分 < 70分 基本合格 考核得分 <60分 不合格 (二)各单位、部门确定的优秀人数所占比例不得超过各类岗位人员总人数的15%。其余等级不设定具体比例数,但各等级的确定要严格执行岗位考核标准,不得降低标准、提升考核等级。 (三)经学校批准备案外出脱产学习者,由本人提供学习总结及鉴定,考核组根据其学习情况确定考核等级,原则上考核等级不确定为优秀。 (四)见习期未满者,考核不定等级,对考核中提出的意见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 (五)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考核结果直接定为不合格: 1、思想政治方面存在突出问题,造成不良影响者; 2、弄虚作假,谎报成果或剽窃他人成果者; 3、违背职业道德或违反廉洁自律规定,造成恶劣影响者; 4、在领导班子中闹无原则纠纷,严重影响班子团结或工作作风存在严重问题者; 5、不服从组织安排,未完成规定工作任务者;严重扰乱工作秩序影响正常工作者;违反国家及学校有关政策,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和责任事故者; 6、教学工作中出现严重失误,或违反教学纪律,造成不良影响者;班级或学生代表因讲课效果不佳要求更换老师连续两次仍无改进者; 7、擅离职守,连续旷工或无正当理由离校逾期不归连续超过7天及以上或一年累计旷工20天及以上者; 8、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考核,经批评教育后仍拒绝参加者; 9、受党内警告及以上处分,或受行政记过及以上处分者; 10、触犯国家法律被追究刑事责任者。 (六)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参加考核: 1、停发工资者; 2、未经学校批准自费出国离岗者; 3、工作累计不满全年工作日一半者; 4、被立案审查者。 七、考核结果的审核和应用 (一)考核结果的审核。 各单位、部门根据教职工考核最终得分核定考核结果,上报分管校领导审核后进行为期不少于3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学校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被考核人如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考核单位提出书面复议申请。考核单位在接到被考核人复议申请的5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核意见,以书面形式报学校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复核并最终确定其考核等次。复核结果通知被考核人及其所在单位。 (二)考核结果的应用。 1、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者,发放基础性绩效工资和100%的业绩津贴; 2、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者,只发放基础性绩效工资,不发放业绩津贴,下一年度不晋升工资档次; 3、考核结果为不合格者,不发放业绩津贴,并从下一年度扣除上一年度基础性绩效工资; 4、连续两年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等级者,职务、职级降一级聘用,对不服从组织安排或重新安排后年度考核仍不合格者,予以辞退; 5、不参加考核者根据不同情况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八、纪律监督 学校纪律检查委员会负责考核工作的纪律监督,考核人员要严格按照规定实事求是地参与考核,对考核过程中徇私舞弊、打击报复和弄虚作假等行为,将进行严肃处理。 九、其他事宜 (一)各单位、部门根据本办法及与之配套的工作量核定办法制定本单位、部门职工考核细则,报送学校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备案后执行。 (二)绩效考核每年进行一次,各单位、部门须完成由学校下达的相关任务并达到合格及以上标准,本单位、部门人员方可进入绩效考核范围。 (三)“双肩挑”人员对其担负的主要工作和兼任的其他工作同时进行考核。 (四)“双肩挑”及兼岗人员实行减免工作量制度,详见《内蒙古医科大学一线教学、科研和教辅岗工作量核定办法》。 (五)不承担任何教学、科研任务的专业技术人员,按照管理岗位相应等级标准进行考核。 (六)教学工作量、科研工作量、培养研究生工作量由各单位、部门统计汇总,报送教务处、科技处、研究生学院审核备案后执行。 (七)本办法未涉及的相关工作,各单位、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在制定考核细则时适当予以考虑。 (八)本办法所涉及各级各类岗位绩效考核标准将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以及学校发展建设的需要作相应调整。 附件:1、《内蒙古医科大学一线教学、科研和教辅岗工作量 核定办法》 2、《内蒙古医科大学其他专业技术岗、管理岗、工 勤技能岗工作量核定办法》 3、《内蒙古医科大学辅导员岗绩效考核办法》 附件1 内蒙古医科大学 一线教学、科研和教辅岗工作量核定办法 一、考核范围 聘在一线教学、科研和教辅岗位的在编教职工。 二、满工作量标准 工作量是指教学工作量、科研工作量、研究生培养、实验室建设、专业建设、学科建设等工作量的合计。 工作量以“分”为统计单位。满工作量标准为: 教授(研究员)360分/年,副教授(副研究员)324分/年,讲师(助理研究员)288分/年,助教(研究实习员)216分/年。一线教学辅助人员180分/年。返聘教师144分/年。 各岗位人员达到或超过满工作量标准,工作量考评得满分;未达到满工作量标准,按比例核减此项分值。 三、教学工作量 教学工作量以“标准学时”为统计单位,1个标准学时相当于1分。以40人为标准班,每上一节全日制本专科生理论课,规定为1个标准学时。其他教学环节如实验、实习、指导毕业论文等按一定计算方法折算为标准学时。 (一)讲授课程工作量包括教师完成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和研究生、留学生、成人教育、护理学院中专教学任务及实验课程的授课与指导工作。具体如下: 1.计算公式为:M=R×N。其中M为讲授课程工作量,R为综合系数,N为实际教学时数。 综合系数R由课程系数R1和效益系数R2组成。 (1)课程系数R1:与授课对象和层次有关,分以下几种情况 硕士、博士研究生、留学生理论课R1=1.2; 本专科生、成人教育、护理学院中专理论课R1=1; 实验课R1=0.7 ,不分授课对象和层次; 双语授课R1=1.5,要求授课内容50%以上用外语讲授,并由各单位组织专家或督导组认定,经教务处备案并确定,不含讲授外语课程的教师。 重复课程理论课R1减0.2。 (2)效益系数R2:与听课人数、班型有关。 理论课以40人作为标准班型,不足40人按40人计;实验课以20人作为标准班型,不足20人按20人计,分组原则上不得低于15人。各层次教学超过标准班人数按以下公式计算R2: 理论课R2=0.2×(授课人数-40)/40 实验课R2=0.1×(授课人数-20)/20 2.体育课按实际学时数乘以0.8计算标准学时。 (二)指导本、专科学生生产实习、毕业论文、毕业实习指导工作量核算。 1.所有专业学生毕业论文指导按4周计算,每指导1名学生核定工作量计10标准学时,要求1人1题。 2.其余生产实习教学按下表计算工作量: 生产实习工作量计算 学 生 层 次 本科、专科生产实习 实习周数(依据教学计划确定) ≤10周 >10周 核定标准学时 5 10 注:对于以毕业论文考核的生产实习,实习周数为教学计划中生产实习周数减去4周。 (三)培养研究生工作量核算。 1.培养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按一定标准学时计算工作量,具体见下表: 导师工作量计算 学历层次 一年级 二年级 三年级 标准学时/名·年 硕士 20 40 40 标准学时/名·年 博士 30 60 60 2.培养在职申请硕士学位人员,每毕业1名学生(指取得硕士学位)按50标准学时一次性计算工作量。 3.培养研究生工作总量最高上限为160标准学时。 (四)每指导1名进修生,核定工作量计10标准学时。 (五)考试命题,每套(A、B)试卷计4标准学时,要求试题符合命题大纲,题量为120分钟,并制定标准答案等。 (六)参加期末考试监考,每位教师每次计1标准学时。 (七)一线教辅人员按照实验课标准学时计算后再乘以0.5的系数。 四、科研工作量 科研工作量均以在科技处登记、认定及备案的材料为依据。科研工作量以“分”为统计单位,科研工作量1分相当于教师工作量的1个标准学时。科研工作量计算公式为: Z=A+B+C+D+E+F+G+H+I 其中Z为个人科研工作量总积分;A为科研项目; B为学术出版物;C为学术论文;D为科技成果奖励;E为科技成果鉴定、登记;F为科技成果转让; G为专利;H为学术活动;I为学术兼职。 (一)科研项目(A)。 根据考核年度主持或参加正式立项的各级各类科研项目的级别、拨到学校财务的科研经费数量(简称“到账经费”)、个人贡献度等因素综合确定。包括纵向、横向项目及教改项目。到账经费以“万元”为单位。 1.计算公式为:A= ∑SA·αA·βA SA为承担的各级各类纵向科研项目实际到账经费金额(学校匹配经费不计入),或与外校横向合作项目的实际到账经费金额,或国际竞标课题经费折合成人民币后的到账经费金额。 αA为各级各类科研项目系数见表1。 βA为个人参与系数,负责人/主持人βA值为0.7;执行负责人βA值为0.2;其他成员βA值均计为0.1。负责人/主持人通常是指申请人,特殊变化时应以原项目申请人及科技处共同出具的书面说明为准;执行负责人指整个项目组的第二参与人或整个课题中重要/关键研究的指定负责人。 表1 科研项目系数 国家级项目 国家其它部委项目 自治区级项目 重大 重点 一般 重大 重点 一般 重大 重点 一般 医理科 人文社哲 医理科 人文社哲 医理科 人文社哲 医理科 人文社哲 医理科 人文社哲 医理科 人文社哲 医理科 人文社哲 医理科 人文社哲 医理科 人文社哲 40 50 35 45 30 40 35 45 30 40 25 35 30 40 25 35 20 30 自治区其它厅局级项目 地市(校)级项目 横向项目 重大 重点 一般 重大 重点 一般 到账经费(万元) 医理科 人文社哲 医理科 人文社哲 医理科 人文社哲 医理科 人文社哲 医理科 人文社哲 医理科 人文社哲 ﹥50 10-50 ﹤10 25 35 20 30 15 25 20 25 15 20 10 15 8 5 3 注:(1)国家级项目:国家级项目是指国家“863”、“973”项目、国家科技攻关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等; (2)教改项目参照同级别项目(医理科); (3)国际竞标课题原则上若为我校主持可相当于国家级一般项目,否则按横向科研项目来计算工作量;国际协作、国外民间组织资助的课题按横向课题计算;凡参与外单位合作申请的纵向科研项目,应与我校有合作协议,并将其承担部分的科研经费转入我校,经科技处认定后按横向课题计算工作量;纵向项目子课题按低一级课题计算工作量;表1未涉及的其他级别项目参照横向课题计分。 2.科研项目积分按计划任务书或合同书执行期限(年)平均分配。经批准延期的项目,延期期间不计分;未经批准延期的项目,或未按计划任务书或合同书要求完成的项目,按项目积分的50%扣分,所扣分值原则上在当年科研工作量考核时执行,如当年考核工作已完成,则在下年度考核时执行。 3.为鼓励申报科研项目,凡是按项目要求认真填报“申请书”经学校初审上报未中标的国家级项目及各级别“立项无经费”的项目加10分,仅计第一申报人;申报国家级重点/重大项目通过初审进行答辩而终审未中标者加20分,仅计第一申报人。 (二)学术出版物(B)。 考核年度内正式出版的教材及学术著作等积分。 计算公式为:B=∑SB·αB·βB SB为著作或教材等的分值: 编/译著、科普书籍/论文集的分值计算公式为:SB=基础分值+撰写字数×5分/万字,基础分值见表2;教材的分值计算公式为:SB=(基础分值+撰写字数×10分/万字×教材类型系数)×教材层次系数,基础分值见表3。 αB为作者单位的参与系数。若我校为第一作者单位,αB值为1;否则αB值为0.8。 βB为著作撰写章节的作者顺序系数:如只有一名作者,则βB值为1;如有两名作者,第一作者βB值为0.7,第二作者βB值为0.3;如有三名及以上作者,第一作者βB值为0.6,第二、第三作者βB值为0.2,其他作者βB值为0.1。如章节作者未标明或作者按姓氏笔画等排序,则SB值中的撰写字数按全书字数除以所有作者人数计算,βB值均为0.5。 表2 编/译著等基础分值 出版社 编著 译著 科普书籍/论文集等 主编 主审/ 副主编 参编 主译 主审/ 副主译 参译 主编 主审/ 副主编 参编 国家一级 出版社 300 200 100 200 100 50 100 50 30 国家二级 出版社 200 100 50 100 50 30 50 30 20 其他 出版社 100 50 25 50 25 15 25 15 10 注:1.责任编委基础分值同副主编,如为一人完成,则基础分值同主编/主译; 2.个人撰写字数为版权页所示全书字数除以全书正文页数再乘以个人撰写页数;(如果是几个人共同撰写部分相应再除以人数); 3.论文汇编中的论文若在其他刊物发表,此处不做重复统计。 表3 教材基础分值 国家规划教材 国家非规划教材 协编教材 自编教材 内部讲义 主编 副主编 参编 主编 副主编 参编 主编 副主编 参编 主编 副主编 参编 主编 副主编 参编 300 250 150 250 200 120 200 150 100 150 120 80 25 20 10 注:1.个人撰写教材字数为版权页所示全书字数除以全书正文页数再乘以个人撰写页数,如未标明字数则只按基础分值计分;(如果是几个人共同撰写部分相应再除以人数) 2.国家规划教材:指由高等教育出版社及人民卫生出版社等出版,并做相应标注或说明;国家级非规划教材:指各部委教学委员会推荐教材、国家级及省级重点教材、部编教材等; 3.教材类型系数:国家规划教材、国家级非规划教材、协编教材、自编教材(正式出版物)、内部讲义(非出版物)分别按1、0.8、0.7、0.6、0.3计算,各级别教材的“配套教材”包括学习指导、实验指南、习题集等,分别再按相应教材的0.7计算,责任编委按副主编计算; 4.教材层次系数:研究生、本科、专科教材分别按:1、0.9、0.8计算; 5.电子出版物每项计80分。 (三)学术论文(C)。 考核年度内在各类正式刊物发表的学术论文积分。 计算公式为:C=∑SC·αC·βC SC为论文基础分值,按表4计算。 αC为论文完成学校的参与系数。若我校为第一完成单位,αC值为1,否则为0.8。注明并列(共同)第一作者时应按第一完成单位赋值。 βC为论文撰写作者的顺序系数:如只有一名作者,则βC值为1;如有两名作者,第一作者βC值为0.7,第二作者βC值为0.3;如有三名及以上作者,第一作者和通讯作者的βC值为0.7,第二、第三作者βC值为0.2,其他作者βC值为0.1。论文中明确注明并列(共同)第一作者的予以相应赋值。通讯作者需在论文中明确标注。 表4 学术论文的基础分值 论文类别 基础分值 《Nature》、《science》、《cell》发表论文 100×IF(影响因子) SCI(SSCI、AHCI)等期刊收录论文 60+60×IF EI、ISTP(ISSHP)等期刊收录论文 60 中文核心期刊 50 科技核心(统计源)期刊 25 一般期刊 15 注:1.学术论文是指在国内外正式期刊上公开发表的自然科学、人文社会科学论著。自然科学类论文一般须达到刊物二个版面以上;人文社会科学类和教学研究论文应≥3000字; 2.中文核心期刊:指北京大学图书馆出版的《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所收录的期刊; 3.科技核心(统计源)期刊:以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提供为准; 4.国内中文学术期刊被SCI等收录的论文按照国外期刊计算办法积分。在国内期刊外文版或国内学术机构主办的外文期刊上发表的论文按国内同级别刊物计算; 5.正式学术刊物上发表的述评、讲座按照相应刊物级别的60%计分;论著摘要、综述、译文、个案报道、病例讨论、会议纪要及教改论文等按照相应刊物级别的40%计分;正式刊物增刊上发表的论文按照相应刊物级别的40%计分;在非法刊物上发表的论文不计分; 6.非法出版物的确定以《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公布150种非法出版物》、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及其他最新规定为准; (四)科技成果与奖励(D)。 考核年度内获市级以上科技成果与奖励积分,包括教学成果奖。 计算公式为:D=ΣSD·αD·βD SD为科技成果与奖励分,参见表5。 αD为科技成果与奖励的学校参与系数,学校主持的科技成果与奖励αD值为1,学校参与的科技成果与奖励αD值为0.5。 βD为科技成果与奖励的个人顺序系数:如只有一个完成人,则βD值为1;如有两个完成人,第一完成人βD值为0.7,第二完成人βD值为0.3;如有三个及以上完成人,第一完成人βD值为0.7,第二、第三完成人βD值为0.2,其他额定人员(以证书为准)βD值均为0.1。 表5 各级科技成果获奖分值 获奖等级 成果级别与得分 特等奖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国家级 10000 5000 3000 — 省部级 — 1500 800 500 地市级 — 300 150 100 省部级及以上学(协)会 科技成果及优秀论文奖 — 30 20 10 注:1.同一成果获不同级别奖励时,择高计算一次分值; 2.省部级及以上的学(协)会科技成果奖及优秀论文奖,仅计第一完成人。 (五)科技成果鉴定、登记(E)。 教师考核期内市级以上科技成果鉴定、登记积分。 计算公式为:E=ΣSE·αE·βE SE为科技成果鉴定分,参见表6。 αE为科技成果鉴定、登记的学校参与系数,学校主持的科技成果鉴定、登记αE值为1,学校参与的技成果鉴定、登记αE值为0.5。 βE为科技成果鉴定、登记的个人顺序系数:如只有一个完成人,则βE值为1;如有两个完成人,第一完成人βE值为0.7,第二完成人βE值为0.3;如有三个及以上完成人,第一完成人βE值为0.7,第二、第三完成人βE值为0.2,其他额定人员(以证书为准)βE值均为0.1。 表6科技成果鉴定分值 类 别 记分标准 项目通过国家级鉴定、登记 60分/项 项目通过省部级鉴定、登记 30分/项 项目通过市级鉴定、登记 10分/项 (六)科技成果转让(F)。 1.根据实际拨入学校账号的转让金额一次性积分。 计算公式为:F=ΣSF·αF·βF SF为科研成果转让实际拨入学校账号的转让金额总数(10分/万元)。 αF为科研成果转让的学校参与系数。若我校为第一承担单位,αF值为1.0;我校为第二承担单位αF值为0.5;其余不计。 βF为科研成果转让的个人系数:如只有一个完成人,则βF值为1;如有两个完成人,第一完成人βF值为0.7,第二完成人βF值为0.3;如有三个及以上完成人,第一完成人βF值为0.7,第二、第三完成人βF值为0.2,其他额定人员(以证书为准)βF值均为0.1。 2.药品、保健品研发积分:每研发一个产品计300分,产品必须获得临床批件。 (七) 专利(G)。 根据考核年度正式获得职务发明专利并取得专利证书的专利情况累计确定。 计算公式为:G=ΣSG·αG·βG SG为专利分,参见表7。 αG为专利的学校参与系数,学校主持专利αG值为1,学校参与专利αG值为0.5。 βG为专利顺序系数:如只有一个发明人,则βG值为1,如有两个发明人,第一发明人βG值为0.7,第二发明人βG值为0.3;如有三个及以上发明人,第一发明人βG值为0.7,第二、第三发明人βG值为0.2,其他额定人员βG值均为0.1。 表7专利分值 类型 专 利 计算机软件 发明 实用新型 外观设计 分值 100 60 40 30 注:1.以获得授权(以获得专利号)为依据; 2.国际专利双倍计算分值 ; 3.非职务知识产权不计分。 (八)学术活动(H)。 根据考核年度在科技处登记的学术会议、学术报告或邀请函等证明材料进行累计确定。参见表8 表8学术交流分值 类别 分值 学术会议 国际 国外召开 50(全文)/30(摘要) 国内召开 30(全文)/10(摘要) 国内 国内召开 10(全文)/5(摘要) 学术讲座 校外主讲、大会(分会)报告 7 校内主讲(校级) 5 参加校外学术会议 2 参加校级学术讲座 1 注:1.在国内外学术会议进行学术交流需有论文被收入正式论文集,方可计科技工作量(具体计算办法参照学术论文计算办法),做大会(分会)报告需提供相应证明; 2.校外主讲学术报告需提供主办单位的邀请函或相关证明,校内主讲需参照《内蒙古医科大学学术讲座管理办法》并由科技处提供相关证明; 3.参加校级学术讲座以科技处登记的为准,参加校外学术会议以会议通知及差旅证明等为准; 4.校内、外主讲以及大会(分会)报告每年度累积计分最高为10分,参加学术讲座或学术会议每年度累积计分最高为5分; 5.“国际会议”以科技处界定为准。 (九)学术兼职(I)。 根据考核年度学术兼职确定,以正式聘书、邀请函及相关证明为准。参见表9和表10。 表9 学术团体兼职分值 任职 理事长 副理事长 秘书长 常务理事 副秘书长 理事 会员 级别 国家 一级 100 80 60 50 40 2 二级 80 60 40 35 30 1 省级 一级 60 40 30 25 20 - 二级 40 30 25 20 15 - 表10 学术期刊、杂志任职分值 任职 主编 副主编 常务主编 编委 期刊级别 中文核心 80 60 45 35 统计源 60 40 35 25 一般 40 30 25 15 注:1.需提供任期内的相关任职证明材料; 2.学术兼职不累积计算,有多个任职身份(学术团体或学术期刊)的择高选一; 3.专职主编、编委等不计分; 4.国外学术期刊学术兼职分值由学术委员会鉴定。 五、其他工作量 其他工作量是指实验室建设、教学改革、专业建设、学科建设等等工作量的合计。 (一)从事实验室建设、教学改革等与教学活动相关的工作,首先应由学校、院(部)下达任务到人,同时确定完成该项任务的工作量,待工作完成后由学院(部)负责人或委托教研室主任验收、签字方可计入工作量。 (二)专业建设及学科建设:课程建设(青年教师培养、试讲、集体备课、教务处组织的相关教学活动等)、培养方案修订等与学科、专业建设发展相关的工作,根据完成情况由各单位确定、教务处核定一定工作量。 六、减免工作量 (一)“双肩挑”及兼岗人员实行减免工作量制度。减免工作量必须是在完成学校经由学院(部)下达的教学任务,并达到合格后才可以减免。对不能完成当年教学任务的教研室,相关人员不予减免工作量。 (二)减免工作量只用于补足工作量,不计超工作量。 (三)双肩挑干部减免相应满工作量标准的2/3,教研室、实验室主任(副主任)减免相应满工作量标准的1/3。 (四)各学院(部)兼职教学秘书每年减免80分工作量,教研室教学秘书每年减免30分工作量,教学管理、科技管理、图书馆等部门主聘教师岗位(兼聘管理或图书馆系列岗位)人员及借调的专业技术岗位人员核减一定工作量,由相应部门根据贡献大小核定工作量。 (五)一线教学、科研和教辅人员担任兼职班主任,根据班主任工作考核情况,减免一定工作量,减免工作量分值不超过36分。 (六)工会分会主席,党支部书记根据贡献大小减免一定工作量,减免工作量分值不超过36分。 (七)在职攻读硕、博士,教师公派进修,职工正常产假按规定减免相应工作量。 (八)部分科研、临床实验室中主聘教师、教辅岗位的人员年出勤率达到80%以上,减免2/3工作量。 (九)符合多种减免工作量条件的,只计最高减免工作量。 七、最低工作量 (一)教授、副教授每年教学工作量不能低于36学时。 (二)正高级岗科研工作量每年不低于20分(研究员不低于60分),副高级岗科研工作量每年不低于15分(副研究员不低于50分),中级岗科研工作量每年不低于10分(助理研究员不低于30分),初级岗科研工作量每年不低于5分。 (三)体育部教师,因其教学工作特殊性,最低科研工作量标准按照一般教师最低科研工作量80%要求。 (四)科研岗教师不要求最低教学工作量。 (五)科研工作量没有达到最低标准,必须以教学工作量按6:1折算补足;教学工作量必须达到最低标准,科研工作量不能折合教学工作量。 八、其他事宜 (一)为了保证教学质量,教师讲授课程工作量原则上最多只计1倍超工作量,其他工作量可累加计算。 (二)“双肩挑”人员在完成学校规定的最低工作量后,原则上不允许超教学工作量,科研工作量不做限制。 (三)科研工作量考核涉及到的相关内容,均需明确标注“内蒙古医科大学”。 (四)由于客观原因造成当年尚未得到原件进行科研工作量登记的论文、著作等,可以在次年计算科研工作量。 (五)对科研项目、科研成果、科研奖的认定出现异议或争议以及考核范围中尚未涉及到的科技活动,由学校学术委员会审查和裁定。 (六)一线教学、科研和教辅人员工作量每年末统计一次,并将考评结果进行公示。 (七)超满工作量者,计发超工作量津贴。 附件2 内蒙古医科大学其他专业技术岗、 管理岗、工勤技能岗工作量核定办法 按照《内蒙古医科大学教职工绩效考核办法》规定,其他专业技术岗、管理岗、工勤技能岗考核结果由履行岗位职责和岗位工作量完成情况、民主评议、组织评价、出勤率四部分组成。各类岗位工作量考评以所聘岗位的职责为依据,按照定性、定量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总分为60分,具体如下: 一、其他专业技术岗 (一)考核范围。 聘在一线教学、科研和教辅岗之外的其他专业技术岗的在编教职工。 (二)工作量考评。 1.基本职责: 拥护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积极主动参加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并能与实践紧密结合。(3分) 2.岗位职责: (1)团结互助,平等尊重,有良好的人际关系。(1分) (2)有强烈的工作责任心,积极性高,热情主动,工作踏实,在群众中威信高。(1分) (3)具备岗位要求的各项素质,精通本职业务,工作能力强。(1分) (4)按照岗位职责的要求,认真完成学校和上级主管部门规定的工作任务。(40分) (5)承担的工作任务饱满,工作量大,效率高,无差错。(2分) (6)工作中开拓进取精神强,勇于创新,锐意改革,为完成本部门的工作任务作出显著贡献。(3分) (7)指导下一级专业技术人员高标准完成岗位工作。(1分) (8)结合本岗位工作实际,发表与本专业相关论文一篇、或作品一个(部)(含校内刊物),或参与科研项目一项。(5分) (9)举办学术讲座或开展学术讨论一次以上,并在相关职能部门有备案记录。(3分) 二、管理岗 (一)考核范围。 聘在管理岗的在编教职工。 (二)工作量考评。 1.自觉遵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较高的思想觉悟,能积极主动参加学习。(5分) (1)无故缺席学习的,一次扣1分,直至扣完。 (2)未按要求上交学习体会材料的,一次扣1分,直至扣完。 2.按照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认真完成学校和上级主管部门规定的工作任务。(55分) (1)能够按照岗位职责要求,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所承担的各项工作任务,受到主管领导肯定,实际效果好(45分)。每出现一项未完成的工作任务,扣相应分值,直至扣完。 (2)承担的工作任务饱满,工作量大,效率高,无差错(5分)。每出现工作差错1次,扣1分,
    展开阅读全文
    提示  咨信网温馨提示: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可先查看【教您几个在下载文档中可以更好的避免被坑】。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平台进行协调解决,联系【微信客服】、【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0574-28810668;投诉电话:18658249818。

    开通VIP折扣优惠下载文档

    自信AI创作助手
    关于本文
    本文标题:内蒙古医科大学教职工绩效考核办法(试行).doc
    链接地址:https://www.zixin.com.cn/doc/3422573.html
    页脚通栏广告

    Copyright ©2010-2025   All Rights Reserved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  客服电话:0574-28810668    微信客服:咨信网客服    投诉电话:18658249818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邮箱:help@zixin.com.cn    文档合作和网站合作邮箱:fuwu@zixin.com.cn    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   | 证照中心

    12321jubao.png12321网络举报中心 电话:010-12321  jubao.png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 电话:12377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自信网络  |  ZixinNetwor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