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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房屋市政范本2017年版2017.3.7.doc

  • 上传人: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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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房屋 市政 范本 2017 年版 2017.3
    资源描述:
    广安市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标准文本 (试行) (适用于采用计算机评标系统评标的工程) 2017年版 说明 一、为规范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保障招标人和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国家七部委令第30号)、《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实施办法》、2015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文件范本》、关于贯彻实施《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0年版)的意见(川建发〔2010〕45号)、《四川省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报价评审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国家投资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实际,市发改委、市住建局等单位联合制定本招标标准文本,投标人参与投标视为接受该范本约定的评审标准和方法。 二、本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适用于采用资格后审并采用计算机评标系统评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采用资格预审、总价包干或因特殊原因不采用计算机评标系统评标的工程,暂不使用本标准文本。 三、本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的主要编写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4.《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5.《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 6.《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国家七部委30号令); 7.《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8.《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实施办法》; 9.2015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 10.《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文件范本》(省发改委等11部门)及其配套文件; 11.关于贯彻实施《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0年版)的意见(川建发〔2010〕45号); 12.《四川省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报价评审办法》; 13.其他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四、招标文件中的所有空格招标人必须按实填写,无内容或不采用者应用斜画线“/”表示。 1.本招标文件示范文本中设置了可选项(示范文本中用“☐”标识),供招标人参考,并由招标人自行考虑和选择。 2.规定:用“☑”标识时表明该选项被招标人选用,用“☐”标识时表明该选项未被招标人选用。 五、招标金额在2000万元以下的具有通用技术、性能标准的工程建设项目(桥梁、隧道、水利水电枢纽、大跨度钢结构中技术复杂或有特殊工艺要求的除外)对投标人不作类似项目业绩要求,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程建设项目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的具体个数限定在5年以内已经完成2个或在3年以内已经完成1个。 六、财政部门或造价咨询机构在评审工程时,不仅要评审出工程项目的预算控制价即招标控制价,而且还要评审出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安全文明施工费和措施项目清单综合单价的控制价,并计算出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税金。 七、投标人需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但评标专家委员会不对具体的施工组织设计评审,只要投标人编制施工组织时,项目名称、施工地点不出现错误,评标委员会就不能判定该投标文件为废标或无效标。 八、为有利于项目的结算,评标结束后,由组织开评标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文件分别拷贝给项目所在地的项目审批部门、行业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和招标人,并同时将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打印出后,加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鲜章确认后,交由招标人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管。 九、本招标文件对废标理由已作固定,评标专家委员会在评审投标文件时,只能以招标文件给定的废标理由否决投标文件,不得以其他任何理由将投标文件判定为废标。 十、本招标文件示范文本试行版在我省原示范文本基础上根据计算机评标需要进行了修订,对在试行过程中不适应发展要求的,将适时作出修订和完善。 项目编号: 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招标 招标文件 项目招标负责人: 招标文件编制人员(按章节):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证书编号: 年 月 日 注:(1)实行自行招标组织形式的,项目招标负责人和招标文件编制人员应是招标人本单位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人员。 (2)实行委托招标组织形式的,项目招标负责人和招标文件编制人员应是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双方签订的《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委托招标代理合同》(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的规范文本)中,招标代理机构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和委派到本项目的主要专职技术人员。 (3)实行自行招标组织形式的,招标代理机构相关内容用“/”标示,下同。 第 一 卷 8 第一章 招标公告 8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10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 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 34 附表一:资格审查开标记录表 44 附表二:商务报价开标记录表 45 附表三:问题澄清通知 46 附表四:问题的澄清 47 附表五:中标通知书 48 附表六:中标结果通知书 49 附件七: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及报送要求 50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51 评标办法前附表 51 评标程序: 53 评标方法附件一:商务报价评审算法 54 评标方法附件二:否决投标文件情况一览表 56 否决投标文件情况一览表 56 评标方法附件三:资格审查及商务报价评审通过情况表 62 资格审查及商务报价评审通过情况表 62 评标办法附件四:否决投标条款 63 注:专用合同条款不得作为否决投标条件。 66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67 第一节 通用合同条款 67 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 68 第三节 合同附件格式 88 附件一:合同协议书 88 附件二: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 91 附件三: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 92 附件四:质量保修书格式 93 附件六:安全、文明施工责任书 97 附件七:履约担保格式 100 附件八:农民工工资承诺书 101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102 1.工程量清单说明 102 2.工程量清单编制 102 3.投标报价说明 102 第 二 卷 103 第六章 图 纸 103 第 三 卷 104 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104 第一节 一 般 要 求 104 第二节 特殊技术标准和要求 122 第三节 适用的国家、行业以及地方规范、标准和规程 123 第 四 卷 125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125 资格审查文件 127 目 录 127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128 (二)投标文件真实性和不存在限制投标情形的声明及遵纪守法诚信承诺 129 二、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132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133 四、授权委托书 134 五、联合体协议书 135 六、近3个年度财务状况表 136 七、近 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137 八、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138 九、投标保证金 139 十、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承诺函 140 十一、近 3 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141 十二、施工组织设计 143 十三、项目管理机构 151 十四、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153 十五、其他材料 154 投标文件商务标部分 155 一、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156 二、投标报价函 157 第 一 卷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已由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建设资金来自(资金来源) ,项目出资比例为 ,招标人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自行招标;□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划分: 。 2.2建设地点: 。 2.3建设内容及规模: 。 2.4计划工期: 。 2.5招标范围: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资质(对经国务院同意开展“证照分离”改革的地区,相应资质被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或全面实行 告知承诺制的,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 的类似项目业绩(招标金额在2000万元以下的具有通用技术、性能标准的工程建设项目对投标人不作类似项目业绩要求,2000万元以及以上的工程建设项目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的具体个数限定在5年以内已经完成2个或在3年以内已经完成1个),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 个标段。 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外地企业,中标后,须10个工作日内在项目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登录省信息一体化平台,如实填报与投标文件相一致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省外建筑业企业不得随意更换工程项目管理人员,因特殊原因确需更换,应当报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同意后,在10个工作日内到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人员信息变更手续。对发生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或在办理信息登记时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省外入川建筑业企业和人员,行业主管部门将按照相关要求依法处理,并列入重点监督企业名单,对其采取市场禁入等措施。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年 月 日 时 分(北京时间,下同)至 年 月 日 时 分 (见 招标文件有关时间安排),登录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凭注册时企业领取的身份认证数字证书(CA)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含格式为*.ZBZ的资格审查文件、格式为*.ZBS的招标控制价和工程量清单、格式为*.ZBT的图纸);未在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完成网上注册的企业,按企业注册流程完成注册并领取企业身份认证数字证书(CA)后,可按以上要求下载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唯一途径。 4.2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年 月 日 时 分(见招标文件有关时间安排)。 5.2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商务及技术资格审查标投标文件实行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详见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投标操作说明),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资格审查标投标文件的上传,并完成“确认并签名”确认上传,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未按要求上传、上传文件无法读取或逾期上传的视为投标无效;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商务标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U盘形式递交至本项目开标室,递交形式为U盘。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应当同时在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的所有媒介名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地 址: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 联 系 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 址: 网 址: 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 传真: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1.1.3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项目负责人: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委托代理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招标人在签订委托代理合同前,已经对招标代理机构进行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A:自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之日起至委托代理合同签订之日的最近 3 年内,招标代理机构无行贿犯罪记录的;B:至委托代理合同签订之日的最近 3 年内,招标代理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C:至委托代理合同签订之日的最近 3 年内,招标代理机构在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 1.1.4 项目名称 1.1.5 建设地点 1.2.1 资金来源 1.2.2 出资比例 1.2.3 资金落实情况 1.3.1 招标范围 关于招标范围的详细说明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1.3.2 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 日历天(每月均按30天计算) 计划开工日期: 计划竣工日期: 有关工期的详细说明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1.3.3 质量要求 质量标准: 。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资质等级要求: 财务要求:近 年(限定在3年以内)无亏损。 业绩要求:□无业绩要求 □有业绩要求,近 年(一般限定在5年以内)已完成不少于 个(0至3个)类似项目。 类似项目是指: 。 信誉要求:不存在投标人须知1.4.3项规定情形,没有本章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没有第 10.24 项规定的违法失信行为,没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资格:建造师,专业 级别 ,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级证书)。城市园林绿化企业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 专业 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资质设定为城市园林绿化企业的项目经理只要求提供园林专业技术职称,职称的要求参照“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中相关要求执行。招标人在编制招标文件时,没有设置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时,就在相关空格填“/”,以上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招标人只能选择一项填写)。项目经理(建造师或项目负责人)参加本项目投标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项目担任项目经理,中标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经理。 技术负责人资格:具有 专业 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省外企业中标后,须10个工作日内在项目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登录省信息一体化平台,如实填报与投标文件相一致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在项目实施中,也不得随意更换工程项目管理人员,因特殊原因确需更换,应报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同意后,在10个工作日内到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人员信息变更手续。对经国务院同意开展“证照分离”改革的地区,相应资质被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或全面实行告知承诺制的,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3)主要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其他主要人员)应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并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主要人员简历表”要求填写和提供相应证明、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注:招标人在“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中,除1.4.1已列入的外,招标人不得以企业注册资本金作为参加投标的条件,也得不不得以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行业奖项、银行信用等级等非国家强制要求的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作为参加投标的条件,否则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关于资质的设定,招标人应严格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及其配套规定确定资质等级要求。 1.资质规定: (1)资质类别:资质类别应与招标工程内容相对应,不得要求与履行合同无关的资质条件。凡《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规定施工总承包资质能承包的工程范围,不得同时要求投标人具备专业承包资质。当招标工程内容涉及多个资质时,应合理划分标段发包或者总承包后专业分包的方式发包;确需整体发包要求投标人具备多个资质的,应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 (2)资质等级:资质等级应根据招标项目的性质、规模和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对应的可承包范围确定。允许投标人参与投标竞争的是入门资格不是中标的资格。招标人不得以资质等级的高低设定不同的评分标准,招标人设定的资质等级高于或低于建市〔2014〕159 号文件规定的相应资质等级企业承包工程范围,否则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2.业绩要求 (1)类似项目规定。类似项目应以项目的规模、性质和技术要求来确定,即以投标人的能力为本项目的准入条件一视同仁地对待所有潜在投标人,不得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2)业绩个数要求。招标金额在2000万元以下的具有通用技术、性能标准(桥梁、隧道、水利水电枢纽、大跨度钢结构中技术复杂或有特殊工艺要求的除外)的工程建设项目对投标人不作类似项目业绩要求,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程建设项目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的具体个数限定在5年以内已完成2个或在3年以内已完成1个。 (3)业绩指标设定。类似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类似项目业绩指标应当符合项目的内容,且不得超过 3项,其中规模性量化指标不得高于建设工程相应指标的50%,技术性指标不得高于建设工程的相应指标。招标人需要超出本规定设置其他同类工程经验(业绩)指标的,应当在《四川省评标专家库》中按照专业随机抽取不少于 5 名专家并经专家论证同意。 3. 项目经理要求。原则上为建造师,应具备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含临时建造师)。在规定项目经理资质时,其专业和级别,应按原建设部《关于印发<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的通知》(建市〔2007〕171号)执行。如招标项目为120000㎡办公楼,可以填写: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一级注册建造师可以担任大、中、小型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下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以承担中、小型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各专业大、中、小型工程分类标准按《关于印发<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的通知》(建市〔2007〕171号)执行。 4.技术负责人职称设定。招标人应根据招标工程内容的实际来填写技术负责人职称的相应专业,不得要求与本招标工程内容无关的小类专业来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如土地整(治)理或类似土地整(治)理项目要求技术负责人职称专业应设置为水利或者水利水电,不得要求具备水土保持或农业水利或农田水利专业。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注:本项为单项选择,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资质一个项目(标段)为一个,因特殊情况需要两个以上资质的,应允许(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 1.4.3(10)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是指各地各级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或政府采购行政主管部门对投标人作出的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一地受罚,处处受限,不受取消或禁止的地域限制;但在投标截止日前,市场禁入期满可参加投标。 1.4.3(11)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A.财产被接管或冻结,不论数额多少。 B.被法院正在执行查封或冻结的。 1.4.3 (12)A 骗取中标 骗取中标是指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骗取中标包括投标人在既往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中被评标委员会在评标中认定而该投标人没有提出异议、投诉的,也包括行政监督部门在已经生效的处理处罚中认定的、司法机关在已经生效的法律文书中认定的弄虚作假事实。 投标人在参加招投标活动最近三年内,因弄虚作假、骗取中标被取消(禁入)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投标活动的期限届满,可以参加招投标活动。 骗取中标最近三年内是指:被评标委员会认定的,从中标候选人公示之日起算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止;行政监督部门的处理处罚从处理处罚之日起算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止;司法机关的法律文书从生效之日起算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止。 1.4.3 (12)B 严重违约 (a)在经营活动中,被行政监督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为严重违约的。 (b)在经营活动中,被行政监督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不履行合同主 要义务的。 (c)在既往工程建设项目中,转包的。 (d)在既往工程建设项目中,违法分包 2次以上的。 (e)在既往工程建设项目中,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投标人名 义与他人签订合同 2 次以上的。 (f)在既往工程建设项目中,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没有完工,且在发 包人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完工2 次以上的(发包人有过错或不可抗力除外)。 (g)在既往以信用担保函提交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项目中, 保证人没有承担保证责任,被保证的投标人不能参加本项目投标(保 证人在投标截止之日前,已经承担保证责任的不计)。 (h)投标人在招标人(包括与本项目招标人有股权或隶属关系的招标人)的既往项目合同履行过程中,被行政监督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投标人不履行合同,项目经理或主要技术负责人被招标人撤换的。 1.4.3 (13) 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情形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影响招标公正性包括下列情形之一: a.投标人与招标人相互参股或相互任职或投标人与招标人的股东为同一单位或个人,在评标中,评标委员会(不论招标人是否参加评标委员会)否决不合格投标后,包括有前述利害关系的投标人在内有效投标不足三个,或者有效投标人全部是前述利害关系人的。 b.投标人与招标人相互参股或相互任职,而招标人代表作为评标委员会成员参加评标的。 c.招标人的董事、监事、评标委员会成员中的招标人代表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 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 d.投标人与招标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 e.投标人与招标人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利害关系。 1.4.3(14) 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标段)投标的情形 a.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 b.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c.被同一单位直接或间接持股不低于30%的两个及两个以上单位。 d.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 e.相互任职或工作的不同单位。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10.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和方法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0天前,所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只能凭身份认证数字证书(CA)登陆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通过网络在线方式进行匿名提问。此时间后所有问题将不再予以答复,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10.3 招标人澄清的时间和方法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天前,由招标人(含招标代理机构)通过网络在线方式(登陆广安市招投标交易网“招标文件补遗和答疑”)向所有投标人澄清。若澄清和补遗发出时间距开标时间不足15天,招标人应对开标时间作相应的调整。 招标澄清和补遗全部通过网络送达,所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登陆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凭身份认证数字证书(CA)获取澄清,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 1.11 分包 □不允许 □允许,分包内容要求: 分包金额要求: 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 。投标单位投标时不需要提供分包方的资料。 注:本项为单项选择。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同1.10.2的时间要求 2.2.2 投标截止时间 (见附件 招标文件有关时间安排或电子招标投标系统有关时间安排)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投标人自行登录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收取澄清内容,无须回复确认已收到该澄清内容。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投标人自行登录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收取修改内容,无须回复确认已收到该修改内容。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1)投标文件真实性和不存在限制投标情形的声明及遵纪守法诚信承诺; (2)近3年向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其他: 3.1.2 资格审查文件 投标人需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资格审查文件表格格式要求加盖鲜章并签字,然后将原件扫描添加到《广安市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资格审查标投标文件编制系统》中,该章有关资格审查文件另有特殊要求的除外。 3.3.1 投标有效期 日历天。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评标和定标应当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 30 个工作日前完成。不能在投标有效期内完成评标和定标的,招标人应当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没有通知的,视为自动(不需通知)延长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有效期至完成评标和定标工作。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有权收回投标保证金;没有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自动延长其投标担保的有效期,但不得修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因延长投标有效期造成投标人损失的,招标人应当给予补偿,但因不可抗力需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除外。 3.4.1 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将投标保证金通过其基本账户转帐至其建行高版网银账户,经中国建设银行支付系统,在《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中以网上支付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缴纳到账截止时间为 15:00时。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万元。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账 号: 投标保证金不换取收据。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依据,以开标时在《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开标记录表中提供的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到账名单为准。凡未按要求缴纳保证金导致投标保证金不能准确到达以上帐户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3.4.3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项目评标结束后,招标人应及时将中标候选人之外的投标单位保证金退还名单交由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接到招标人退还保证金的通知后3日内退还相关投标单位的保证金;因招标人在评标后5日内未将退还投标保证金名单交由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化招投标系统应在开标后的第六日自动退还中标候选人之外投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此时如果出现不宜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则相关责任由招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和中标人签订承包合同,且招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后2日内将应退还中标候选人的保证金名单报送给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接到招标人退还保证金的通知后3日内退还相关投标单位;在投标有效期内,如果招标人与中标人未签订合同,则在投标有效期满时,电子化招投标系统应自动退还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此时如果出现不宜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则相关责任由招标人自行承担。 3.4.4 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撤回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拒签合同”是指明示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或没有明示但不按照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要求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3)中标人有非因不可抗力而放弃中标、提出附加条件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不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展改革部门认定的其他无故放弃中标行为等情形的,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资格,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同时,由于无故放弃中标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的,对超过部分应当进行赔偿。如果中标人拒不按承诺赔偿损失的,招标人可依法提起诉讼追偿,并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进行处理,记录不良信用行为。 (4)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的,投标保证金也不予退还。 3.5.2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年,即: 年至 年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 年,即: 年至 年 注:应与1.4.1和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衔接。 3.5.5 近年发生的诉 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 年,即: 年至 年 3.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3.7.1 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由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标文件(包含投标报价和投标函内容)组成。 商务标电子文件必须使用《广安市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商务标投标文件编制系统》在线或离线编制(电子文件格式为xxx.TBS)。 资格审查电子文件必须使用《广安市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资格审查标投标文件编制系统》在线或离线编制(资格审查文件格式为xxx.TBZ)。 编制要求见投标人须知正文附件六《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及报送要求》。 (1)投标人不得对招标文件格式中的内容进行删减或修改。 (2)投标人可以在格式内容之外另行说明和增加相关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另行说明或自行增加的内容、以及按投标文件格式在空格(下划线)由投标人填写的内容,不得与招标文件的强制性审查标准和禁止性规定相抵触。 (3)按投标文件格式在空格(下划线)由投标人填写的内容,确实没有需要填写的,可以在空格中用“/”标示,也可以不填(空白)。但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4)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并且实质性响应的内容不得互相矛盾。 (5)投标文件所附证明材料应内容完整并清晰可辨。所附证明材料内容不完整或字迹、印章模糊的,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供原件核验。投标人应带原件备查。 3.7.3 投标文件的签署 投标文件应当采用CA数字证书进行签名,除加签投标人机构数字证书(CA)、法定代表人个人数字证书(CA)外,资格审查标电子标书应当加签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或项目负责人)个人数字证书(CA),商务标电子标书必须加签造价人员数字证书(CA)。 注:系统会自动提醒投标人进行数字证书签名。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投标文件中的商务标格式为电子标,统一采用U盘格式。各投标人须将制作好的商务标书拷贝到U盘,并装入密封袋中。密封袋上应注明以下内容: 投标人地址: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联系人: 投标人联系电话: 招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招标(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电子投标文件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 各投标人须将制作好的商务标书拷贝到U盘,并装入密封袋中,密封袋上应按要求标注相关内容,同时加盖投标单位章(鲜章)。凡商务标标书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未采用U盘形式递交、未按规定包装、密封袋未标注规定内容和加盖投标单位章的,招标人应当拒收投标文件。因递交的U盘电子标书无法读取的,视为投标单位未递交标书,投标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无效。 4.2 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标全部实行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详见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投标操作说明),投标人应当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资格审查标投标文件的上传,并完成“确认并签名”的确认上传,并打印“上传资格审查标投标文件回执”,未按要求上传、上传文件无法读取、逾期上传等均视为本次投标无效。为了避免网上上传投标文件错误,造成开标无法读取,请各单位在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再在其它电脑上下载“已经上传的投标文件”,使用广安市电子标书查看工具对投标文件进行仔细查看。 投标文件中的商务标不实行网上递交,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项目开标现场,格式为电子标,统一采用U盘格式。各投标人须将制作好的商务标书拷贝到U盘,并装入密封袋中,密封袋上应按要求标注相关内容,同时加盖投标单位章(鲜章)。凡商务标标书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未采用U盘形式递交、未按规定包装、密封袋未标注规定内容和加盖投标单位章的,招标人应当拒收投标文件。因递交的U盘电子标书无法读取的,视为投标单位未递交标书,投标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无效。 4.3.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文件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文件开标地点: 投标文件商务标(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开标时间: 投标文件商务标(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开标地点: 注:资格审查文件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相同,商务部分的投标文件开标时间为:招标控制价在1000万元及以下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开标时间为北京时间15时0分0秒,招标控制价在1000万元(不含)以上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开标时间为北京时间17时0分0秒。 资格审查文件开标时,各投标单位应当参加;投标文件商务标开标时,邀请所有投标单位参加,但各投标单位可以自行决定是否参加。参加资格标和商务标开标的投标单位,所委派的委托代理人应为同一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凡未参加商务标开标的投标单位,不得在开标后提出商务标开标情况的异议,且自行承担U盘无法读取的责任。 5.2 开标程序 (1)商务标密封情况检查: (2)随机导入各投标单位的资格审查文件,并予以唱标; (3)封存所有投标单位的商务标;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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