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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汇丰石化集团有限公司100万吨年国ⅳ汽油质量升级项目立项环境评估报告书.doc

  • 上传人:可****
  • 文档编号:3039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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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化 集团有限公司 100 万吨年国 汽油 质量 升级 项目 立项 环境 评估 报告书
    资源描述:
    山东汇丰石化集团有限公司100万吨/年国Ⅳ汽油质量升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简本 山东汇丰石化集团有限公司 100万吨/年国Ⅳ汽油质量升级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建设单位:山东汇丰石化集团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山东同济环境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二〇一三年九月 ii 目 录 1 项目概况 1 1.1 项目建设背景 1 1.2 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1 1.3 项目基本情况 6 1.4 建设规模及产品方案 6 1.5 项目组成 7 1.6 工艺路线 7 1.7 工艺流程简述 8 2 环境质量现状 20 2.1 空气环境质量现状 20 2.2 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 20 2.3 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 20 2.4 声环境质量现状 20 3 评价范围及环境敏感目标 21 3.1 评价等级 21 3.2 评价范围 22 3.3 环境敏感目标 22 4 环境影响预测及采取的主要措施与效果 24 4.1 主要污染物处理措施及其排放情况 24 4.2 环境影响预测 27 4.3 环境风险分析预测结论、风险防范措施 27 4.4 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性分析结论 30 4.5 环境经济损益分析结论 30 4.6 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 30 4.7 防护距离要求 31 5 公众参与 32 5.1 信息公开 32 5.2 征求公众意见 32 5.3 公众意见归纳分析 33 5.4 公众参与结论 35 6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36 7 联系方式 37 7.1 建设单位及其联系方式 37 7.2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及联系方式 37 山东久利化工有限公司20万吨/年白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简本 1 项目概况 1.1 项目建设背景 山东汇丰石化集团有限公司位于鲁中地区的桓台经济开发区。厂址毗邻济青、滨博高速公路、803省道及淄博市东外环和北外环,交通十分便利。集团公司始建于1997年,现己发展成总资产56亿元,年综合加工能力450万吨,员工1600余人的现代化企业。公司先后多次被省、市授予“富民兴鲁劳动奖状”、“淄博市明星企业”、“淄博市功勋企业”等荣誉称号,连续八年跻身于“中国化工行业500强”企业行列。 山东汇丰石化集团有限公司现有项目生产大量石脑油,由于辛烷值较低,无法全部调入汽油,在国内取消90号汽油标准后,这些过剩石脑油将不能作为终端产品进入市场。通过连续重整可生产出高辛烷值汽油(97号汽油产品),达到产品质量升级的需要。因此,山东汇丰石化集团有限公司拟投资95789万元,新建100万吨/年国Ⅳ汽油质量升级项目,将现有低辛烷值的石脑油转化成高辛烷值汽油,并副产大量的廉价氢气,以提高全厂经济效益。 1.2 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1.2.1 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拟建项目产品为高辛烷值汽油,属车用汽油,满足国Ⅳ标准,项目主装置为100万吨连续重整。该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修正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3]第21号令)中限制类第四项“石油化工”第1条“新建1000万吨/年以下常减压、150万吨/年以下催化裂化、100万吨/年以下连续重整(含芳烃抽提)、150万吨/年以下加氢裂化生产装置”,属允许建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目前该项目已在淄博市发改委登记备案,备案号为:[2012]淄发改证43号。 1.2.2 与山东省环保厅审批原则的符合性分析 1、与鲁环发[2007]131号文的符合性分析 为了进一步落实好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确保治污减排任务的完成和生态环境的进一步好转,山东省环境保护局以鲁环发[2007]131号文的形式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落实好环评和“三同时”制度的意见》,根据该文件本小节着重论述本项目建设与之相对应的符合性,详细内容见表1.2-1。 表1.2-1 拟建项目与131号文符合情况 是否符合建设项目审批原则 选 项 (一) 是否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相关技术规范的规定 是√ 否□ (二) 是否符合所在地县级以上生态保护规划和环境功能区划要求 是√ 否□ (三) 是否无污染物排放或者污染物排放不影响当地治污减排任务的完成 是√ 否□ (四) 污染物是否能够达标排放 是√ 否□ (五) 项目选址、选线是否不在“禁批”和“限批”的范围之内 是√ 否□ 是否存在企业限批情况 是□ 否√ 现有项目的环评及“三同时”情况详见表1.2-2 是否在省环保局规定的局部禁批或限批范围之内 选 项 (一)是否属于建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各类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生态功能保护区、生态敏感与脆弱区等环境敏感区 是否影响生态环境和污染环境 是□ 否√ 是√ 否□ (二)是否属于毗邻居民区的化工等有环境风险的项目 是□ 否√ (三)是否处于城市规划区内、经济技术开发区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工业园区之外 是否属于有污染的新上项目 是□ 否√ 是√ 否□ (四)是否处于南水北调和小清河大堤两侧5公里之内 是否有污水排放 是□ 否√ 是√ 否□ (五)是否处在因执行环评和“三同时”制度存在问题而被限批的园区 是□ 否√ (六)是否处在全省重点河流水环境质量未达到省环保局确定的年度改善目标的河流两侧5公里之内 是否有污水排放 是□ 否√ 是□ 否√ 是否在省环保局规定的区域限批范围之内 选 项 (一)是否建在连续2年未完成治污减排任务的县(市、区) 是□ 否√ (二)是否建在严重违反环评和“三同时”制度的县(市、区) 是□ 否√ (三)是否建在2008年上半年仍未完成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的县(市、区) 是□ 否√ (四)是否建在城市污水处理厂建成后1年内污水处理率达不到60%的县(市、区) 是□ 否√ (五)是否建在污染严重、防治不力的设区市或县(市、区) 是□ 否√ 由表1.2-1可见,拟建工程不属于企业限批,不属于局部禁批或限批,亦不属于区域限批。拟建工程的建设满足山东省环境保护局《关于进一步落实好环评和“三同时”制度的意见》(鲁环发[2007]131号)关于建设项目审批原则的要求。 1 表1.2-2 山东汇丰石化集团有限公司项目情况一览表 类别 项目名称 环评 生产情况 三同时 验收要求整改问题 完成情况 现有项目 50万吨/年重油催裂化工程项目 淄环审[2006]6号 正常生产 淄环验[2008]7号 完善环保图形标志 已落实 80万吨/年柴油加氢 改质装置及配套工程项目 淄环审[2007]11号 正常生产 淄环验[2010]28号 进一步采取隔音降噪措施 已落实 100万吨/年焦化装置及配套工程项目 100万吨/年焦化装置 淄环审[2007]16号 正常生产 淄环验[2010]29号 进一步采取隔音降噪措施 已落实 2万吨/年硫磺回收装置 正常生产 30吨/小时酸性水汽提 正常生产 80万吨/年油品加氢改质装置 正常生产 淄环验[2011]25号 无整改意见 -- 20000m3低压瓦斯回收装置 淄环报告表[2009]204号 正常生产 淄环验[2011]26号 无整改意见 -- 7200吨/天污水处理装置 淄环报告表[2010]107号 正常生产 淄环验[2011]24号 无整改意见 -- 油品质量升级技术改造项目 淄环审[2012]32号 在建 -- -- -- 节能减排锅炉改造替代项目 淄环审[2008]82号 正常生产 淄环验[2013]1号 -- -- 同期建设项目 2×5万吨/年硫磺回收综合装置 淄环审[2013]56号 在建 -- -- -- 拟建项目 100万吨/年国Ⅳ汽油质量升级项目 -- -- -- -- -- 2、与鲁环[2012]263号文的符合性分析 拟建项目与《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原则(试行)>的通知》(鲁环[2012]263号)的符合性分析见表1.2-3。 山东久利化工有限公司20万吨/年白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简本 表1.2-3 拟建项目与鲁环函[2012]263号文件符合性分析 分类 鲁环函[2012]263号文要求 拟建项目情况 符合性 建设项目立项和环评审批程序规定 实行备案制的企业投资项目,建设单位必须首先向发展改革等项目备案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备案后方可申请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 拟建项目为备案制项目,目前已通过淄博市发改委的登记备案 符合 建设项目审批的必备条件 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落实好环评和“三同时”制度的意见》(鲁环发〔2007〕131号)的有关规定 拟建项目符合鲁环发[2007]131号文要求,详细见表18.1-1 符合 项目建设与规划环评相协调的要求 1.各类园区必须依法开展规划环评工作,并将园区规划环评结论及审查意见要求作为审批入园建设项目的重要依据。 拟建项目位于淄山东桓台经济开发区,满足其环评结论的要求 符合 2.行业或园区规划变更应及时履行规划环评手续。 -- -- 3.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必须进入工业园区。 拟建项目处于工业园区之内 符合 4.已经建成的上述重点行业项目未进入园区的,应尽快迁入相应环保设施完善的工业园区,否则对其改扩建项目不予审批。 -- -- 加强环境风险管理的要求 根据《关于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05〕152号)及《关于构建全省环境安全防控体系的实施意见》(鲁环发〔2009〕80号),建设项目环评必须开展环境风险评价工作 本报告依据环发[2005]152号、鲁环发[2009]80号以及技术导则开展了环境风险评价 符合 建设项目审批的限制性要求 1.对国家明令淘汰、禁止建设、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建设项目一律不批;坚决杜绝已被淘汰的项目以所谓技术改造、拉动内需为名义上项目。 拟建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符合 2.对于污染物排放量大,高能耗、高物耗、高水耗项目,其环评文件必须在产业规划环评通过后方可进行环评审查工作,污染物不能达标排放的建设项目一律不予审批。 拟建项目污染物可达标排放 符合 3.对于环境质量不能满足环境功能区要求、没有完成减排任务的企业的建设项目、没有总量指标的建设项目一律不批。 拟建项目总量指标已获得省厅确认,项目建成后不影响当地环境功能区划要求 符合 4.对于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内的建设项目一律不批;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一律不批;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有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一律不批;在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内新建、扩建可能污染水体的建设项目一律不批,改建、迁建建设项目不得增加排污量。其他涉及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以及重要生态功能区的建设项目要从严把握。 拟建项目不属于上述范围之内 符合 区域、流域和企业限批要求 1.区域限批或从严审批。重、防治不力的设区市或县(市、区)实行从严审批 2.流域限批或从严审批 3.企业从严审批 拟建项目位于工业园区之内,不属于毗邻居民区的建设项目,不属于区域限批、从严审批范畴之内 不处于流域限批和从严审批范畴,建设单位不属于企业从严审批范畴 符合 南水北调流域的有关要求 1.南水北调核心保护区外延15公里之内有污水排放的建设项目一律不批;15公里之外有污水排放的建设项目应通过“治、用、保”实现区域污水资源化并做到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有所削减。 2.南水北调工程沿线区域涉及重金属排放、危险化学品等对水源地可造成严重安全隐患的建设项目一律不批。 3.沿线区域内不得新建、改建、扩建污染严重的项目。 4.南水北调流域其行政辖区内的重点河流水环境质量未达到省环保厅确定的年度改善目标的,对增加废水排放及其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的新上项目一律不批。 拟建项目属于南水北调沿线区域,不位于南水北调核心保护区15公里范围之内 符合 石油化工行业应遵循的其它原则 1.原则上不再审批未列入已颁布行业专项规划且未通过专项规划环评的项目; 2.项目涉及消耗臭氧层物质的生产、销售、使用和进出口等活动的,在建设单位取得生产或者使用配额许可证前,不得审批其环评文件。 3.搬迁项目应对原址进行污染清除和生态恢复。 4.不得审批1,1,1-三氯乙烷、三氟三氯乙烷、四氯化碳和甲基溴生产装置。 拟建项目属于石化行业,《石油和化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意见》已颁布实施,拟建项目符合规划要求 符合 37 1.2.3 与山东省政府鲁政办发[2008]68号文的符合性分析 为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管理,进一步落实政府安全生产监管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安委办[2008]26号)、《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鲁发[2008]17号)精神,经省政府同意,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制定出台了鲁政办发[2008]68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 本次评价重点将拟建项目建设与鲁政办发[2008]68号文要求的相关符合性情况进行分析,具体见表1.2-4。 表1.2-4 拟建项目与鲁政办发[2008]68号文相关规定符合性分析一览表 序号 鲁政办发[2008]68号文相关规定 拟建项目情况 符合情况 1 从2010年起,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必须在依法规划的专门区域内建设。对没有划定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专门区域的地区,投资主管部门不再受理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立项申请,安全监管部门不再受理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安全审查申请。新的化工建设项目必须进入产业集中区或化工园区,现有化工企业要有计划地逐步迁入化工园区 项目选址位于山东桓台经济开发区的化工区。 符合 2 强力推进危险工艺生产装置安装安全自动控制或安全连锁报警装置。要把涉及硝化、氧化、磺化、氯化、氟化或重氮化反应等危险工艺(以下统称危险工艺)的生产装置实现安全自动控制,纳入换(发)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件 项目涉及加氢工艺,产品生产采用自动控制系统 符合 4 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企业要加强建设项目特别是改扩建项目的安全管理,安全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采用安全、可靠的工艺技术和装备,确保建设项目工艺可靠、安全设施齐全有效、自动化控制水平满足安全生产需要 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已编制完成,安全设计与生产设计同步 符合 5 新建的涉及危险工艺的化工装置必须装备自动化控制系统,选用安全可靠的仪表、联锁控制系统,配备必要的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气体泄漏检测报警系统和火灾报警系统,液化气体、剧毒液体等重点储罐要设置紧急切断装置,提高装置安全可靠性。 项目设计采用相关规定的自动化控制系统,安装相应的安全控制与预警系统 符合 由表可知,拟建项目建设的选址、生产工艺、过程控制及相关安全设计等均能够满足68号文件要求,项目建设与省政府对化工项目生产的要求相符合。 1.2.4 与鲁环函[2011]358号文的符合性分析 根据《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贯彻落实环发﹝2011﹞14号文件加强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有关工作的通知》(鲁环函[2011]358号):①对国务院和省政府批准设立的经济开发区等产业园区,在新建、改造、升级时应依法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编制开发建设规划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并报批准设立该开发区和产业园区人民政府所属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审查。山东桓台经济开发区已完成区域规划环评,并于2009年5月5日由原山东省环保局批复。②新的化工石化建设项目必须进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化工集中区域或化工园区。拟建项目位于山东桓台经济开发区,属省级开发区。 因此,拟建项目的选址及建设符合鲁环函﹝2011﹞358号文的要求。 1.2.5 1与山东省桓台经济开发区规划相符性分析 山东省桓台经济开发区始建于1992年7月,是山东省政府批准设立的首批省级开发区,原位于山东省桓台县北部,2005年7月,桓台县县委县政府决定,开发区整体南迁,毗邻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移址后的山东省桓台经济开发区总规划范围为:开发区西至涝淄河,东到外环路,北至凤鸣村,南至桓台县县界,总面积21.82平方公里,开发区用地均为果里镇用地,主要为沿803省道向西向东延伸的地块。 1、功能定位:将桓台开发区建设成为以加工制造业为主,集仓储物流、高教科研、配套商居服务于一体的综合性新型工业园区。 2、产业发展定位:桓台经济开发区重点发展的主导产业是钢铁、机械制造(汽车发动机、汽车关键零部件、整车等装备制造业、机电一体化产品制造业等)、电子(电子及IT、IC产业等)、新型建材(高档陶瓷、耐火材料)、生物制药、精细化工。 2、规划结构: 结合现状道路、河流及现状用地情况等要素条件,规划形成“一环、两带、三轴、七区”的基本格局: 一环——开发区北部和西部的大片生态农业形成的半环状生态防护区。分别作为北侧桓台县城和西侧果里镇城镇建设的环境保护隔离防护区域。 一带——西侧的涝淄河形成的一条绿化景观带。沿涝淄河两侧绿化控制60米(每侧30米)。 三轴——开发区内沿205国道(中心路)、果里大道(侯庄路)、长江路(石化路)形成的三条重点产业轴线。 七区——根据规划用地性质把工业园划分为七个功能片区:办公区、商居服务区、科研文教区、商贸物流区、一类工业区、二类工业区、三类工业区。 拟建项目属石油化工,位于三类工业用地,符合山东省桓台县经济开发区规划的要求。 1.3 项目基本情况 ⑴项目名称:100万吨/年国Ⅳ汽油质量升级项目。 ⑵建设单位:山东汇丰石化集团有限公司。 ⑶建设地点:山东桓台经济开发区现有厂区内。 ⑷建设性质:新建,项目类别属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1)中“C25石油加工、炼焦和核燃料加工业”。 ⑸项目投资:9578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10万元,约占总投资的1.05%。 ⑹联 系 人:张连芝 15806438181。 ⑺占地面积:项目生产装置总占地23280平方米。 ⑻劳动定员和工作制度:拟建项目新增劳动定员28人,其中生产工人20人、技术及管理人员8人。拟建项目年操作时间为8000小时(333天)。 ⑼建设周期:2013年9月-2015年2月。 1.4 建设规模及产品方案 ⑴建设规模:本项目为100万吨/年国Ⅳ汽油质量升级项目,项目装置主要为连续重整装置,连续重整部分设计规模为100万吨/年,催化剂再生设计规模为907公斤/时。 ⑵产品方案:本项目主要产品为高辛烷值汽油,满足国Ⅳ标准要求;副产品为液化石油气、戊烷油、非芳烃、轻石脑油、苯等,另外副产重整氢、酸性气、干气等公司自用资源。本项目产品方案具体见表1.4-1。 表 1.41 拟建项目产品方案 序号 产品名称 产品数量(吨/年) 备注 1 高辛烷值汽油 643360 主产品 2 液化石油气 9392 副产品 3 戊烷油 18152 4 非芳烃 109352 5 轻石脑油 86944 6 苯 55048 7 酸性气 2200 至同期建设硫磺回收装置 8 氢气 68872 至氢气管网 9 干气 6680 作为脱戊烷塔重沸炉的燃料 1.5 项目组成 拟建项目新建生产线1条,新增设备322台,占地面积23280 m2。公用设施中除循环水系统外,均依托现有。拟建项目组成情况见表1.5-1。 表1.5-1 拟建项目工程组成情况 工程类别 名 称 内 容 备注 主体工程 100万吨连续重整装置 包括预处理、重整再接触、重整分馏、芳烃抽提、催化剂再生等5部分,处理能力100万吨/年,新增设备322台,占地面积23280 m2 新建 辅助工程 储罐区 4台2500 m3高辛烷值汽油储罐 利用现有 2台2500 m3轻石脑油储罐;2台2500 m3非芳烃储罐; 1台2500 m3戊烷油储罐;2台2500 m3苯储罐; 4台2500 m3高辛烷值汽油储罐; 4台3000 m3液化石油气球罐; 新建 办公楼 4层,1080 m2 依托现有 公用工程 供水 给水系统 由园区供水管网供给 依托现有 供热 锅炉房 2台75t/h(UG-75/3.82-M41)循环流化床锅炉 依托现有 循环水系统 1500m3/h冷却塔1座。 新建 环保工程 污水处理系统 处理规模7200m3/d,采用生化+絮沉处理工艺 依托现有 事故水池(含初期雨水) 2座5000m3 依托现有 催化剂再生尾气处理 碱液吸收塔 新建 危废暂存间 1座 新建 生活垃圾收集 垃圾收集系统 依托现有 1.6 工艺路线 拟建100万吨/年国Ⅳ汽油质量升级项目由预处理、重整再接触、重整油分馏、芳烃抽提及催化剂再生五部分构成。该装置设计加工规模为100万吨/年,实际年加工石脑油100万吨,年运行8000h,操作弹性为60-110%。 拟建项目工艺路线图见图1.6-1。 图1.6-1 项目工艺路线图 1.7 工艺流程简述 1.7.1 预处理部分分析 由装置外来的混合石脑油进入预加氢进料缓冲罐后,与经预加氢循环氢压缩机增压的循环氢混合,然后经换热后经预加氢加热炉升温至反应温度后进入预加氢反应器。反应产物经预加氢脱氯反应器脱氯后,再与进料换热,此后经预加氢产物空冷器冷却后进入预加氢气液分离器进行气液分离。从预加氢气液分离器分离出的氢气返回预加氢循环压缩机入口,预加氢气液分离器底部的液相物流经换热后进入汽提塔,水相为含硫污水排至公司同期建设的2×5硫磺回收系统。汽提塔顶馏出物经水冷器冷却后进入汽提塔回流罐全回流至汽提塔顶部,回流罐酸性气排入公司同期建设的2×5硫磺回收系统。 汽提塔底部物流与进料换热后进入石脑油分馏塔,石脑油分馏塔顶馏出物经冷却后进入回流罐,回流罐顶部不凝气经压控排入装置燃料气管网,底部的液相物流大部分经石脑油分馏塔回流泵升压后送回石脑油分馏塔顶作为回流,少部分轻石脑油作为产品送出装置。石脑油分馏塔底物(精制石脑油)进入后续重整再接触部分。 预加氢反应器由预加氢加热炉供热,汽提塔由汽提塔重沸炉供热,石脑油分馏塔由分馏塔重沸炉供热。 该预处理的工艺流程及产污节点图见图1.7-1。 图1.7-1 预处理部分工艺流程及产污节点图 1.7.2 重整再接触部分分析 从预处理部分来的精制石脑油与自重整循环氢压缩机升压后的循环氢气混合,依次通过重整进料换热器冷侧、进料加热炉、重整第一反应器、第一中间加热炉、重整第二反应器、第二中间加热炉、重整第三反应器、第三中间加热炉及重整第四反应器,重整第四反应器后的反应产物经换热、空冷器冷凝冷却并与增压机一段出口分液罐底部油相混合后进入重整气液分离器。重整气液分离器顶部分离出的氢气经重整循环氢压缩机(兼做增压一级)升压后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氢气作为重整循环氢与反应进料混合;另一部分重整产氢送至再接触部分。从重整气液分离器底部分出的油相用泵送至再接触部分。从重整反应部分来的重整产氢经重整氢增压机(一级)、(二级)增压后与重整生成油混合,并经二段出口空冷器、换热器冷却后进入再接触罐进行油气分离,使氢气纯度提高,并增加重整生成油收率。提纯后的重整氢气进入脱氯罐进行脱氯处理,脱氯后的重整产氢少量作为补充氢送至预处理部分,其余送至装置外,再接触后的重整生成油送至重整油分馏装置的脱戊烷塔。 重整反应器由四合一重整加热炉供热。 该工艺装置的工艺流程及产污节点图见图1.7-2。 图1.7-2 重整再接触部分工艺流程及产污节点图 1.7.3 重整油分馏部分分析 自再接触部分来的重整生成油经换热后进入脱戊烷塔。脱戊烷塔塔顶馏出物经空冷器及后冷器冷凝冷却后进入回流罐。回流罐气相为氢气送至重整循环氢压缩机,液相产品进入C4/ C5分馏塔。脱戊烷塔底油作为重整油分馏塔进料。C4/ C5分馏塔顶馏出物经空冷器及后冷器冷凝冷却后进入回流罐,C4/ C5分馏塔回流罐气相产品经压控送燃料气系统,液相产品作为液化石油气产品经脱氯罐脱氯后送出装置;塔底液相经换热及冷却后作为戊烷油产品送出装置。由脱戊烷塔底来的C6+馏分经换热后进入重整油分馏塔,塔顶分出C6馏分油送抽提部分作抽提进料,塔底物经塔底泵升压、换热、冷却后作为高辛烷值汽油组分送出装置。 脱戊烷塔由脱戊烷塔重沸炉供热,C4/C5分馏塔采用1.0MPa蒸汽供热。重整油分馏塔底采用减温后的3.5MPa蒸汽共同供热。 该工艺装置的工艺流程及产污节点图见图1.7-3。 图1.7-3 重整油分馏部分工艺流程及产污节点图 1.7.4 芳烃抽提部分分析 自重整油分馏塔顶来的C6馏分进入抽提进料罐,通过泵分两路送至抽提塔,在该塔内与溶剂逆流接触传质后,芳烃溶解于溶剂中形成的富溶剂自抽提塔底部出来与贫溶剂换热后自压入溶剂回收塔。抽余油从抽提塔顶部出来经换热、冷却后进入抽提塔回流罐。抽提塔回流罐的气相去低压瓦斯管网;液相部分回流至抽提塔、部分作为非芳烃出装置;水相为贫溶剂,去溶剂再生塔。抽提塔底的富溶剂在溶剂回收塔中将其中的轻质非芳烃和苯从塔顶蒸出,经过换热、冷却后至溶剂回收塔回流罐,溶剂回收塔回流罐的气相去低压瓦斯管网;液相部分回流至溶剂回收塔、部分作为苯去白土精制;水相为贫溶剂,去溶剂再生塔。 汽提塔底部的富溶剂大部分泵送至抽提塔,小部分去溶剂再生塔。在溶剂再生塔底获得的贫溶剂由贫溶剂泵打回抽提塔循环使用,其中一小部分送至溶剂再生系统进行溶剂再生。 溶剂再生塔实际上是一个减压蒸发器。在溶剂再生塔内除去溶剂中的机械杂质和聚合物,溶剂汽提后从塔顶出来进入溶剂回收塔底,塔底残渣不定期地从塔底排出。 为了避免溶剂分解,回收塔在减压下操作,用抽真空泵维持真空。为保持溶剂的质量,装置中的主要设备如原料缓冲罐、回流罐等都采用氮封;溶剂回收塔、溶剂再生塔重沸器使用减温减压的中压蒸汽。采用专利商专门开发的多效工艺液,可抑制、缓解发泡和腐蚀问题。 抽提系统得到的苯产品中可能含有痕量的烯烃和其它杂质,会显著地影响到芳烃产品的酸洗比色和中性试验等指标。为了除去这些痕量杂质,苯产品需经白土处理。 自溶剂回流罐来的苯产品经白土塔精制后送至苯塔进料,全回流操作,苯产品从苯塔上部侧线采出,冷却后送往苯产品检査罐,经化验分析合格后送出装置。苯塔重沸器热源主要由溶剂回收塔底物料换热提供。 该工艺装置的工艺流程及产污节点图见图1.7-4。 图1.7-4 芳烃抽提部分工艺流程及产污节点图 1.7.5 催化剂再生部分分析 催化剂再生部分的目的是将待生重整催化剂进行再生,恢复其活性,然后再送回反应器,从而使重整反应始终在高苛刻度下进行。 a)催化剂再生 催化剂依靠重力作用依次从四个反应器流至反应器底部的催化剂收集器。在收集器内,来自反应器吹扫气换热器的循环氢置换催化剂所携带的烃类,然后催化剂向下流至“L”阀组。自提升风机来的提升氮气将催化剂提升至再生气顶部的分离料斗,在分离料斗中,来自除尘风机的淘析气将催化剂中的少量粉尘吹出分离料斗顶部,至粉尘收集器中。淘析氮气由除尘风机循环使用,提升氮气由提升风机循环回“L”阀组。依靠重力作用,催化剂从分离料斗进入再生器顶部。 待生催化剂在再生器内自上而下依次经过预热区、烧焦区、再加热区、氯氧化区、干燥区、冷却区。从再生风机出口引出的密封气体管线用于预热来自分离料斗的催化剂;在烧焦区,催化剂通过内外两个锥状筛网之间的环形区向下流,通过再生风机循环的热再生气体完成催化剂烧焦,所需温度由再生气空冷器和再生气电加热器来调节;在氯氧化区,催化剂向下流动,由再生注氯罐及再生注氯泵来的有机氯化物经蒸汽加热器汽化后,氯化气体(由空气和有机氯化物组成)穿过催化剂床层并向上流动,完成了对催化剂性能的调整;在干燥区,要除去烧焦所产生的水分,以确保催化剂的良好性能,催化剂在该区的流动与在氯化区相似,热的干燥空气向上流经催化剂床层,从干燥区出口排出。干燥区所需温度由空气电加热器提供;冷却区位于再生器底部,用干燥的冷空气对催化剂进行冷却。 冷却后的催化剂自再生器底部流出,经过氮封罐使催化剂由氧环境切换为氢气环境后进入闭锁料斗,通过闭锁料斗来控制催化剂的循环量,同时将催化剂切换至与反应器相同的压力。催化剂依靠重力自闭锁料斗底部送至另一“L”阀组,由二段再接触罐出口来的富氢气体作为提升气,通过增压气聚集器、增压气加热器,将再生过的催化剂提升至反应器顶部的还原区。氧化态的催化剂流经还原区,用富氢气体对催化剂进行还原(采用二段还原工艺)。还原氢气来自增压气聚集器,所需温度由一号还原气电加热器、二号还原气电加热器提供。催化剂依靠重力自还原区底部流入一反、二反、三反、四反,完成催化剂的循环。 b)氯吸附 再生烧焦后的放空气含有氯化氢,这部分含氯气体经放空气冷却器冷却后进入分离料斗下部的氯吸收区,经催化剂吸收氯化氢后经碱液洗涤塔处理后排入大气。 c)催化剂粉尘回收 含有催化剂粉末的淘析气体进入到粉尘收集器,定期将粉末通过收集器下部的粉尘收集罐装桶送出。 在反应器底部的“L”阀组之后及氮封罐顶部有两处催化剂添加系统,各包括1个催化剂添加料斗、1个催化剂加料闭锁料斗。操作时可定期将催化剂加入到再生工序中,以补充作为粉末而被除去的催化剂。 该部分还原气、再生气、空气均采用电加热器加热。 该工艺装置的工艺流程及产污节点图见图1.7-5。 图1.7-5 催化剂再生部分工艺流程及产污节点图 2 环境质量现状 2.1 空气环境质量现状 根据谱尼测试在环评期间对项目厂址区域大气环境质量监测结果:监测期间各监测点除TSP、PM10超标,其余各因子中SO2、NO2、CO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H2S、HCl、NH3均满足《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限制要求,非甲烷总烃、苯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要求,甲苯、二甲苯均满足前苏联标准标准要求。TSP、PM10超标原因为与区域有部分企业正在进行建筑施工有关。 2.2 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 根据谱尼测试于2012年9月26日~28日对猪龙河各断面的监测结果:各监测断面溶解氧、CODCr、BOD5、氨氮、高锰酸盐指数、氯化物、石油类等出现超标现象;其它监测因子均可以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标准的要求。 2.3 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 根据谱尼测试于2012年9月28日对项目厂址区域地下水的监测结果:项目区地下水环境已不能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Ⅲ类标准要求,主要超标因子为氟化物、总硬度、硝酸盐氮、氯化物、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拟建项目所在地地下水水质较差。 2.4 声环境质量现状 根据谱尼测试在环评期间对区域声环境的监测结果:评价区域内声环境质量较好,项目各厂界能够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 3 评价范围及环境敏感目标 3.1 评价等级 根据导则要求,结合拟建工程所处地理位置、环境特征、环境质量状况及工程所排污染物量、种类等特点,确定该项目评价工作等级见表3.1-1。 表3.1-1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确定表 项目 判 据 评价等级 环境 空气 环境空气功能区划 二类 二级 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 PNOX=15.99%﹥10% 地 表 水 水域功能要求 Ⅲ类 影响 分析 项目废水排放量 513.84m3/d 污水处理厂出水去向 东猪龙河 废水水质复杂程度 中等 噪声 声环境功能类别 2类 二级 拟建项目规模 中型 敏感点噪声级增加量 <3dB(A) 受影响人口数量变化情况 不大 地 下 水 建设项目对地下水环境影响的特征 项目建设、生产运行过程中,可能造成地下水水质污染的建设项目。Ⅰ类 三级 建设项目场地包气带防污性能 区域岩(土)层为粉质粘土, Mb=1.20>1.0m,且分布连续、稳定。中等 建设项目场地的含水层 易污染特征 项目区含多水层系统且联系较密切,易污染特征为中 建设项目场地的地下水 环境敏感程度 地下水不在饮用水源地范围内,不敏感 建设项目污水排放量 污水排放量为513.84m3/d,污水排放量小 建设项目水质复杂程度 项目属于石化项目,污染物类型≥2, 需要预测的水质指标<6,水质复杂程度为中等 环境 风险 危险物质 石脑油、高辛烷值汽油、非芳烃、戊烷油、苯、液态烃、氢气、四氯乙烯、环丁砜、干气等 一级 有毒有害性 易燃、易爆、有毒有害 是否构成重大危险源 是 是否为环境敏感区 否 生态环境 项目类型 位于原厂界范围内的工业类改扩建项目 三级 3.2 评价范围 根据当地气象、水文、地质条件和该工程“三废”排放情况,以及厂址周围企事业单位、居民分布特点,本次评价范围见表3.2-1。 表3.2-1 评价范围表 项 目 评 价 范 围 敏感目标 环境空气 厂址为中心,半径2.5km范围 居民点 地表水 光大水务三分厂排污口上游200米至下游3000米 东猪龙河 地下水 以项目区为中心25km2 厂区附近地下水 噪 声 厂界外1m及附近敏感点 附近居民 风险评价 厂址周围5km范围 半径5km范围内的敏感点 3.3 环境敏感目标 评价区内无国家、省、市重点文物、自然保护区、珍稀动植物等重点环境保护对象,一般环境保护目标及保护级别见表3.3-1。 表3.3-1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及级别 项目 保护目标 方位 距离m 保护目标 方位 距离m 保护级别 大气环境 风险评价 地下水环境 老官庄 E 140 前埠村 NNW 2840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二级 《地下水质量标准》 (GB/T14848-93)Ⅲ类 东果里村 W 300 面窝村 NNE 2880 东义和村 WNW 570 王庄 SSW 2980 大龙庄 N 840 陈斜村 WNW 3180 果里镇 W 850 罗斜村 WNW 3230 西义和村 WNW 1050 吴磨村 NNE 3280 后鲁村 SW 1080 西傅村 NNE 3280 小龙庄 N 1100 三岔村 N 3440 职业学院 S 1200 后埠村 NNW 3440 前鲁村 SW 1200 徐斜村 WNW 3470 南伊家村 SW 1370 傅坡村 NW 3500 吴磨新村 NE 1470 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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