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分销 收藏 举报 申诉 / 8
播放页_导航下方通栏广告

类型广东近零碳排放区示范工程实施方案.doc

  • 上传人:人****来
  • 文档编号:3013916
  • 上传时间:2024-06-13
  • 格式:DOC
  • 页数:8
  • 大小:48.50KB
  • 下载积分:6 金币
  • 播放页_非在线预览资源立即下载上方广告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关 键  词:
    广东 近零碳 排放 示范 工程 实施方案
    资源描述:
    附件 广东省近零碳排放区示范工程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的通知》、《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和省政府工作部署要求,为深化国家低碳省试点,积极探索“零碳”发展新模式,率先实施近零碳排放区示范工程,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深刻认识实施近零碳排放区示范工程的重要意义 “十三五”时期是我国实现控制温室气体排放行动目标的关键时期,国务院印发的《“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明确提出“创新区域低碳发展试点示范。选择条件成熟的限制开发区域和禁止开发区域、生态功能区、工矿区、城镇等开展近零碳排放区示范工程,到2020年建设50个示范项目” 。《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明确提出要实施近零碳排放区示范工程,并列为省政府年度重点工作。广东是全国首批低碳试点省,相继开展了碳排放权交易、低碳城镇、低碳园区、低碳社区、碳普惠制、低碳产品认证等试点示范工作,并在绿色建筑、绿色交通、新能源开发和利用、碳捕集利用封存技术等新兴领域作出了积极探索,为实施近零碳排放区示范工程奠定了良好的工作基础。 近零碳排放区示范工程是指基于现有低碳试点工作基础、涵盖多领域低碳技术成果,在工业、建筑、交通、能源、农业、林业、废弃物处理等领域综合利用各种低碳技术、方法和手段,以及增加森林碳汇、购买自愿减排量等碳中和机制减少碳排放,在指定评价范围内的温室气体排放量逐步趋近于零并最终实现绿色低碳发展的综合性示范工程。实施近零碳排放区示范工程,是对现阶段低碳试点工作的整合提升,有利于低碳技术研究成果的集成推广,能够为实现更高层次“零碳”发展目标探索路径、创新示范和积累经验。各地市要充分认识开展近零碳排放区示范工程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根据资源禀赋和基础条件,注重发挥比较优势,选择合适的行业领域和重要区域开展示范工程建设,积极探索绿色低碳发展的新模式、新路径。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和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统筹推进 “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决贯彻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整合现有资源与技术力量,全面深化各类低碳试点,鼓励珠三角地区的城市和粤东西北地区的优化开发区、生态功能区等基础条件较好的地区先行先试,从已有工作基础的低碳园区、低碳社区等示范区着手,因地制宜、循序渐进推进近零碳排放区示范工程试点工作,打造一批全国领先的示范工程项目,探索符合自身特点的“零碳”发展模式,努力开创广东绿色低碳发展新格局,为实现“三个定位、两个率先”目标提供良好生态保障。 (二)工作目标 到2018年,选择若干个有代表性的城镇、新区、行业、社区、园区和企事业单位,组织开展示范工程项目建设;制定全省近零碳排放区示范工程总体技术路线图,并初步建立效果评估预测模型和动态跟踪评价机制。到2020年,完成示范工程项目建设,推进“零碳”技术创新研发与应用,组织对试点地区实施效果进行动态跟踪评价。到2025年,宣传推广我省近零碳排放区建设经验,在全社会各行业领域引领“零碳”发展新风尚,为全国其他地区提供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经验。 三、主要任务 (一)开展基础研究 1.制定总体技术路线图。了解全省各行业领域碳排放现状及低碳发展情况,梳理近零碳排放区示范工程建设的存在问题,明确我省开展示范工程总体思路、阶段目标、实施路径和技术路线等。 2.建立效果评估预测模型。根据科学性、政策导向性、典型性的原则选取近零碳排放区示范工程评估指标,以历史碳排放数据及低碳发展现状为基础,研究建立科学合理、操作性强的工程效果评估预测模型。针对拟建示范工程项目,评估预测不同技术方案的可行性、预期效果及成本效益,选择最优方案。 3.建立动态跟踪评价机制。制定相关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标准。起草《近零碳排放区示范工程动态跟踪评价工作方案》,指导后续阶段评估与综合评价,为掌握工作效果和改进工作提供依据。 (二)选择示范领域和区域 近零碳排放试点优先在城镇、建筑、交通、城市和农村社区、园区、企业等六个领域,探索在条件成熟的优化开发区、生态功能区等区域选取一定范围开展。试点对象应有明确的试点实施主体,优先考虑基础条件优越、具有良好的碳排放统计与数据管理基础、规划目标明确、减碳潜力较大、相对容易实现近零碳排放目标的对象。 (三)推进示范工程项目建设 1.组织试点申报与遴选。在全省开展近零碳排放区示范工程试点征集工作,申报近零碳排放区示范工程的对象可为各级行政区域、行业部门、社区、园区、企事业单位等,鼓励已开展相关低碳试点示范的项目申报,鼓励经济发展条件较好的产业园区和社会责任感强的企业参与。项目申报单位应参考《广东省近零碳排放区示范工程试点建设指南(试行)》编制申报材料。省发展改革委联合各行业主管部门组织专家团队对申报项目进行初步评估,并筛选一批符合条件的试点项目。 2.制定试点建设方案及项目实施。结合拟定示范工程项目特点,对试点对象进行碳排放核算,设定其实现近零碳排放的目标和采取的技术路线,分别制定各试点的近零碳排放区示范工程建设方案。按照建设方案,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相关建设与改造工程。 3.跟踪评价试点效果。按照近零碳排放区示范工程动态跟踪评价机制有关要求,对已建成的示范区碳排放水平进行动态跟踪监测评估,评估试点实施效果。 (四)加强总结评估和宣传推广 1.加强总结评估。及时总结成功经验和做法,广泛宣传普及近零碳排放的理念、技术和措施,引导更多企业、园区、社区、城镇、以及更大区域层级树立近零碳排放目标,使试点成果能在全省乃至全国范围内产生影响力。 2.鼓励公众参与。依托近零碳排放区示范工程项目打造低碳发展公众教育宣传平台,集中展示各项低碳技术与方法,向公众开放参观,使社会各界了解我省低碳发展情况和成果。 3.加强交流合作。加强与美国加州、香港等先进地区在低碳政策与技术方面的交流,借鉴吸收国际先进经验和技术。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由省发展改革委牵头,联合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财政厅、科技厅、环境保护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林业厅、农业厅和各行业主管部门成立部门间联席会议,对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和审议,统筹推进各项工作。 (二)强化技术支撑。加强与行业协会、高校、研究机构的密切合作,组建一批由专业权威、经验丰富的国内外知名专家组成的专家团队,对各地申报项目进行评估和筛选,并在项目实施各阶段提出建设性意见。 (三)做好资金保障。统筹利用好省级低碳发展、绿色建筑、节能环保等专项资金,鼓励试点示范工程申报财政资金扶持,对于符合要求的近零碳排放区示范工程按规定予以支持。积极吸引社会资本参与,鼓励以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投资建设近零碳排放区示范工程项目。 (四)地方配套支持。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要按照本方案的要求,结合本地区低碳发展规划和目标,积极组织开展试点项目申报工作。鼓励各地级以上市对近零碳排放区示范工程项目予以财政支持。 附件:1.广东省近零碳排放区示范工程实施重点工作安排表 2.广东省近零碳排放区示范工程试点建设指南(试行) 附件1 广东省近零碳排放区示范工程实施 重点工作安排表 序号 工作事项 完成时间 主要负责单位 一、启动阶段(2017年2月-2017年12月) 1 建立省近零碳排放区示范工程部门间联席会议制度 2017年2月 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科技厅、环境保护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林业厅、农业厅 2 召开工作会议 2017年2月 省发展改革委及相关部门 3 组织各地示范工程试点申报 2017年2月 省发展改革委及相关部门 4 制定各地示范工程试点建设方案 2017年4月 省发展改革委 5 启动各地示范工程试点建设 2017年5月 省发展改革委及相关部门 6 建立示范工程试点效果评估预测模型 2017年12月 省发展改革委 二、实施完善阶段(2018年1月-2019年12月) 7 建立示范工程试点建设动态跟踪评价机制 2018年6月 省发展改革委 8 制定近零碳排放区工程总体技术路线图 2018年12月 省发展改革委 9 完成示范工程试点项目建设 2019年12月 省发展改革委及相关部门 10 评价示范工程试点效果 长期 省发展改革委 三、深化阶段(2020年-2025年) 11 开展示范工程试点工作总结评估 长期 省发展改革委 12 宣传推广示范工程建设实践经验 长期 省发展改革委 8
    展开阅读全文
    提示  咨信网温馨提示: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可先查看【教您几个在下载文档中可以更好的避免被坑】。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平台进行协调解决,联系【微信客服】、【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0574-28810668;投诉电话:18658249818。

    开通VIP折扣优惠下载文档

    自信AI创作助手
    关于本文
    本文标题:广东近零碳排放区示范工程实施方案.doc
    链接地址:https://www.zixin.com.cn/doc/3013916.html
    页脚通栏广告

    Copyright ©2010-2026   All Rights Reserved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  客服电话:0574-28810668    微信客服:咨信网客服    投诉电话:18658249818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邮箱:help@zixin.com.cn    文档合作和网站合作邮箱:fuwu@zixin.com.cn    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   | 证照中心

    12321jubao.png12321网络举报中心 电话:010-12321  jubao.png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 电话:12377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自信网络  |  ZixinNetwor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