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常态下城管执法的对策与建议—以邢台市经济开发区为例(正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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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常态下城管执法的对策与建议——以邢台市经济开发区为例摘 要 伴随着邢台市经济开发区经济的发展,开发区管理面临着巨大挑战,作为城市管理一线的城管在执法过程出现了有法不依、暴力执法、执法冲突等许多问题,这显然违背了构建和谐社会主义的目标。 本文利用经济管理学等相关学科理论知识,以邢台市经济开发区为例,概括了我国城管执法主要对象和面临的客观矛盾,列举出当前城管执法过程中出现的不和谐现状,深度剖析了执法中出现不和谐的原因,阐明了管理现状对当前建设和谐社会带来的巨大危害。 最后,本文提出了开发区和谐城管执法的对策和建议:构建和谐城管执法要改变过去的执法理念,坚持依法行政;要大力加强城管队伍自身建设,完善培训机制,提高城管执法业务水平,并且实施科学有效的绩效管理制度,并采用数字化城管模式;要科学、妥善处理好弱势群体的问题,对弱势群体不要忽视,要主动规范弱势群体的经营行为,实行摊点责任制,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大力促进弱势群体的就业;要建立有效的执法监督机制,加大加强行政和司法监督;积极推进“大城管”改革措施。 关键词:和谐;城管执法;执法问题;对策 目 录 摘 要 1 一、绪论 5 (一)选题目的和意义 5 (二)国内外研究动态 5 (三)研究方法 6 二、和谐社会与城管 7 (一)和谐社会的基本内涵 7 (二)和谐社会与城市管理 7 三、城管执法过程中不和谐现状及产生的危害 9 (一)我国城管执法概况 9 1.城管的产生及职责 9 2.弱势群体沦为主要执法对象 9 (二)邢台市经济开发区城管执法过程中不和谐现状 10 1.有法不依 10 2.暴力执法 10 3.执法冲突 11 (三)城管执法问题对构建和谐社会产生的危害 11 1.违背了和谐社会的秩序理念 11 2.政府公信力的丧失 12 四、邢台市经济开发区城管执法过程中不和谐现状产生的原因 13 (一)执法理念上存在误区 13 1.“官本位”意识的束缚 13 2.“管即罚”的错误理念 13 (二)执法人员的素质有待提高 14 1.缺乏统一的领导部门 14 2.任用机制不合理,成员来源复杂 14 3.培训机制不完善 14 (三)弱势群体与城市管理之间存在客观矛盾 14 (四)立法不完善,执法缺依据 15 (五)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 15 1.行政监督的缺失 15 2.司法监督的缺失 15 3.舆论监督渠道不畅 15 五、邢台市经济开发区城管执法的完善途径 17 (一)转换执法理念,坚持依法行政 17 (二)大力加强城管队伍自身建设 17 1.完善培训机制,提高城管执法业务水平 17 2.实施科学有效的绩效管理制度 17 3.全面采用数字化城管模式 17 (三)借鉴国外经验,科学的处理弱势群体问题 18 1.规范弱势群体的经营行为,实行摊点责任制 18 2.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大力促进弱势群体的就业 19 (四)建立有效的执法监督机制 19 (五)积极推进“大城管”改革 20 结 论 21 参考文献 22 一、绪论 (一)选题目的和意义 伴随着改革开放不断深入,我国在加快城市化建设的进程中,城市管理工作面临的问题日益严重,亟须要解决。而城管处于城市一线管理人员,直接面对的是人们群众生活中息息相关的一些比较棘手的问题,很多时候城管在执法过程中处理一些问题时,经常与当事人出现诸多的矛盾碰擦,造成诸多不和谐因素。从目前民生调查来看,城管执法中出现的新闻基本上都是负面新闻,非常不利于和谐社会主义的健康发展。邢台市经济开发区城管执法部门在2015年度的评选结果不尽如人意,在绩效考核上面名次总是排在中下游。这些问题在很大程度上都抹黑了城管执法队伍的形象。 为构建和谐社会主义社会,实现中国梦,需要形成城管执法与普通大众良性互动,在执法过程中既要以人为本,保护老百姓的利益,又要遵纪守法,按照规定办事。然而在很多实际情况下,城管因缺少科学合理的执法思路和方法,在执法过程中很难将这两者有机结合,甚至与商户和小贩出现不必要的争执,导致矛盾升级。因此,因此城管执法问题已成为和谐社会构建过程中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二)国内外研究动态 目前国内外政府部门对城管执法研究的有很多,但真正有效果的对策和建议并不是很多。如杨松润《和谐社会建设中城管执法问题探究》例举了城管执法过程中出现许多不和谐的现况,分析了城管在执法过程中出现如此多矛盾的原因,探索了一些解决方案[1]。徐树骏在《城管执法中政府与公众良性互动关系的构建—以潍坊市为例》一文中采用实地考察、问卷调查、面对面访谈等系列方式,对目前城管执法中政府与群众的关系进行了调查和深层次系统分析,认为理念落后,体制障碍、执法部门自身因素、外部环境都有影响,作者提出理顺、创新城管执法体制等相关良策[2]。喻兴龙在《深化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改革》中阐明了兰州城管执法人员思想认识的不足和执法制度上暴露出的问题,提出了要加快研究执法理论研究,改革现有的体制,发挥市场的作用,让政府、市场共同来治理[3]。姚宽一在《深化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改革若干问题思考》文中指出城管执法面对时城市里最烦杂和最艰难的棘手问题,提出了解决城管执法问题的方法和创新执法理念[4]。李海峰在《深化城管执法体制改革的困难、经验借鉴与路径思考》一文中指出体制机制不健康、结构性差异不平衡、权责关系难以理顺,属地管理不能很好地对接等问题[5]。陈焕在《浅谈构建和谐城管的策略与方法》中概括了目前城市管理的现状,结合了自身工作分析了导致执法过程出现不和谐的原因[6],并针对性地提出了坚持以人为本的总体策略与加强执法队伍管理,加大执法队伍的宣传教育力度的具体解决方法。上面的文章主要是针对目前的城管体制改革理论研究,对实际城管执法过程中具有一定的借鉴作用,但当具体到如何构建和谐城管执法的对策和建议时,有点文章只是空谈理论,没有提出自己见解;有些文章虽然提出了有些应对方案,但只局限于表面,没有更深层次的挖掘,尤其是针对当下日益严峻的城管执法问题,没有提出行之有效的解决方案。 因此,本文参考学习之前文章研究的理论成果和城管执法经验,并立足于当前城管执法的现状,从构建和谐社会主义和实现中国梦的精神出发,不断探索和研究构建和谐城管执法的对策和建议。 (三)研究方法 本文采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方法,通过以邢台市经济开发区为例,对城管在执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就行搜集和系统分析,指出了城管执法过程中出现不和谐因素原因,并在此基础上查找、学习国内外文献中提出的先进理论和宝贵经验,提出了一系列关于构建和谐城管执法的对策与建议。 二、和谐社会与城管 (一)和谐社会的基本内涵 实现社会和谐,一直是人们不断追求的理想,也是中国共产党一直坚持不懈努力奋斗的理想,根据马列主义基本原理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情,我们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这些基本特征是相辅相成,不可或缺的。 第一,民主法治,所谓民主法治就是让社会主义民主发扬光大,落实依法治国的基本方针[7]。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法治是和谐社会核心价值观的体现,要在共产党领导下的民主法治得到广泛弘扬,坚持以人为本,支持人民当家做主,积极主动调动群众参与管理国家和社会经济事务,弘扬和传播中华文明,使人民住有所居,病有所医,老有所养,实现人民群光最根本的利益[8]。 第二,公平正义,就是指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得到妥善处理,正确处理好人民群众内部矛盾和其它社会矛盾[9]。切实落实好公平正义的精神,是社会在公平正义的精神下健康发展。保持公平正义,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10]。 第三,诚信友爱,就是指社会上人们能够互相团结友爱、信守诺言、和睦相处。诚信友爱是弘扬中华文明传统美德,诚信也是和谐社会一切道德的基础和根本,做人处事只有讲究诚信友爱,才能在社会上立足,被人认可[11]。而且社会主义市场基础也是以信用为基础,如果市场经济失去了信用原则,就会完全破坏经济发展的规律和扰乱社会稳定秩序。因此,构建和谐社会市场经济越发达,越需要加强诚信友爱。 第四、 充满活力,构建和谐社会是必须要充满活力的,唯有充满活力,各行各业才会有动力不断创新,自我完善,实现自身价值最大化[2]。党中央一直提倡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力量,从制定的政策和制度上最大程度上保证社会充满活力。 第五、 安定有序,是指让人们生活安定,国家稳定有序。安定有序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正常开展的强大后盾。 第六、 人与自然和睦相处,和谐社会需要搞好人与自然的关系,人们在开发利用自然资源的时候,也应当保护自然资源,不可随意过度开发,破坏生态环境,坚持走可持续发展战略[13]。 (二)和谐社会与城市管理 我国快速增长的经济发展已经给当今各大城市管理带来了很大的压力,很多地方政府只注重GDP单一指标,忽视了其他方面的发展与建设,导致了城市过分被发展,看重城市形象,忽视了以人为本的的思路。同时,在城市发展体系中由于不完善的方案给社会保障体系带来了巨大压力,也直接导致了百姓对政府的信任度大打折扣,导致了城市管理的失效,这一切都违反了和谐社会的核心价值观念。 自从1996年颁布并生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后,城管执法开始运行。伴随着城市化进程的高度发展,政府作为城市的主要管理者,是构建和谐城市的中坚力量,而城管执法机关是为了使城市管理井然有序而专门设置的执法机构,城管执法过程表现的专业程度是直接与和谐城市发展程度息息相关的[14]。因此,城管执法与建设和谐的城市管理最终目标是非常一致的。城管执法对建设干净整洁、稳定有序的城市有重要意义。 第一、 可以让群众更加积极主动建设美好城市,崇尚科学发展,让群众了解可持续发展的城市的重要性。城市发展应该是多方面的,包括经济、政治、文化、居住环境这些方面。而作为城市的管理者,城管不仅仅是遇事执法维护城市良好形象如此简单,他们更多担负的是教育和指引,使人们认清楚这些制约因素,并自愿接受和服从,自我树立起科学发展观的概念。只有这样,才能最大程度上保证城市管理的各种规范行为都得到实施,从而建设一个美好的、整洁的和谐城市。 第二、 可以维护好城市发展的良好秩序。规则和秩序是现代文明的根基,失去它们将导致社会混乱不堪,和谐社会也更加无从谈起,所以人民在享受社会规则和秩序带来便利的同时,也要去自觉遵守和维护它。城市人口仍然在持续扩张中,秩序和规则都是非常重要的,城管在执法过程中首先可以以告知、教育的方式让人们在合理的规程范围内办事;另一方面对那些拒不执行、公然违反和破坏秩序和规则的人进行严厉批评、惩戒,以促使其在以后的活动中循规蹈矩。 城市管理是打造健康文明城市发展的必要条件,城管执法作为维护城市和谐发展的一种手段,对于建设和谐的经济开发区都是不可或缺的。 三、城管执法过程中不和谐现状及产生的危害 (一)我国城管执法概况 城管作为中国特殊国情下的产物,在面对城市经济的高速发展,城管执法设计的领域越来越多,执法过程过碰到的难题也是越来越多,执法过程城管负担的责任也越来越大。另外,目前国内城管执法过程中主要的执法对象大多为弱势群体,这需要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要更加小心细致,否则极易给政府管理造成负面形象。 1.城管的产生及职责 我国的城管是在城市化进程高度发展和商品经济下的产物,城市的高度扩张, 人口的急剧膨胀,商品经济的繁荣发展,必然会给城市管理带来极大的困难。此时城市管理的必要性就显得至关重要,城市化发展越迅猛,就越需要加强管理。 城管在管理中具有如下职责: 第一,在知晓开发区的城市管理各项法规的情况下,依法办事,营造一个安定有序、健康发展的环境。 第二,组织起草当地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方面的法律法规,按照实际情况制定城市管理工作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并提出针对本市城市管理执法的意见和建议[15]。 第三,负责本市城市管理工作的开展实施、问题反馈、及时解决、问题汇总等;积极向相关管理处反馈群众关注的热点。 第四,按照经济开发区的各项规定,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并组织好相关教育培训、监督考核工作。 2.弱势群体沦为主要执法对象 弱势群体是执法人员经常面临的执法对象,同样也是执法中的难题,如果处理不当,就会给周边群众和社会媒体带来不好的印象,甚至形成抵触情绪。城市里的弱势群体普遍是很大一部分是失业员工、身有残疾、孤寡若老、外来务工人员、谋生能力较差的群体,它们普遍接受文化水平较低。执法人员在现实中普遍碰到类似问题是值得我们警惕和深思的,为什么我们大部门情况下碰到的都是弱势群体,真的是他们文化素质不够高?它们为了谋生真的愿意公然去违法城市管理管理条例么?答案肯定不是。我想这在构建和谐城市化目标当中,城市管理部门是显然不愿意看到的,产生这种情况的原因主要是政府在制定相关政策符合一部分的利益,却忽视了给弱势群体应有的保障,而城管在执法过程为达成目标而经常采用简单粗暴的手段,致使经常与弱势群体生存权利之间产生不可调和的矛盾。产生这一问题本质原因是社会不同阶层对城市的发展和需求有巨大的差异。城管执法过程中不仅要合理使用城市管理条例,维护城市发展秩序,还要在保障弱势群体的利益上权衡。如果对于弱势群体只是单纯报以坚决反对的态度,严格执法,这无疑对构建和谐城市建设是非常不利的。 (二)邢台市经济开发区城管执法过程中不和谐现状 城管执法本来是为了维护城市有序发展,建设美好城市的目的,然而,现实中邢台市经济开发区城管执法过程出现了许多不文明的现状,特别是经济开发区管理人员与弱势群体发生打斗等恶劣问题表现非常严重,以下为执法过程经常出现的问题: 1.有法不依 当前城管执法过程中有法不依现象很严重,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第一,不遵守有关执法管理应有的流程。如对于我经济开发区出现的乱贴小广告、随意占道、在公共场所公然卖东西等各种扰乱城市秩序行为时,管理人员二话不说,直接上去就对涉事人员立马罚款处理,导致很多弱势群体还未了解情况就要被处罚。第二,滥用权利,这在城管执法人员当中最为突出,城管行政执法过程经常被个人的状态影响,城市管理者们在处理案件时经常针对不同的涉事对象,随自己意愿随意执法,甚至徇私枉法。对很多有关系的执法对象经常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对很多平常百姓却施以重罚,对有后台的该罚的不罚,对没有关系的该轻罚的却予以重罚。经常会出现同案不同罚,很多违规案件处罚拖延现象严重等恶劣问题。这些都严重损害了法律应有的严肃性。 如北京某胡同有违法经营的牌局,深更半夜大吵大闹,严重干扰了居民的休息,但是城管大队多次接到投诉后,对这一典型违法行为从来都不管。 2.暴力执法 目前很多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态度蛮横、语言粗俗,还有利用手中的一点小权压人的现象大量存在。很多城管执法人员素质极差,法律意识不强,从来不从对方的角度考虑问题,根本没有弄明白事情发生的原委,一上来就是随意辱骂,体罚涉事人员。还有很多城管工作简单粗暴,在取证过程中经常出现强制围殴小贩,打砸车物等野蛮行为。 如2011年无锡市几位执法人员在检查环境卫生的时候,与菜场某日用商品老板就卫生问题发生冲突,语言粗暴,由于店主拒绝按照城管的要求处理时马上动手,与店主发生肢体冲突,殴打店主。 2012年1月,来自河南队刘姓夫妇在京溪路卖塑料花,与城管人员争执遭到对方殴打,事发后经检查刘姓夫妇手指被扭断,医院诊断为左环指中节远端骨折。刘姓夫妇报案后迟迟未获处理,打人的城管也未找到。 2015年12月,成都金牛区黄金路,多名城管围殴一名摊主,据募集网友称,被打人员是为外来务工的,而旁边的商家东西都摆在外面,执法人员从来不管,偏偏只找这一家麻烦。 2016年1月,润城多名城管围殴早点摊夫妻,对其进行拳打脚踢,旁边围观的群众小李试图用手机拍摄,被一旁的城管看见后立即围起,大声呵斥要求删除录像,小李没删除,几名城管就追着小李打,并抢夺了其手机。 这一幕幕发生的城管暴力执法的惊心触目案件告诉我们当前我国城管暴力执法的现状是多么的严重。 3.执法冲突 城管执法往往是为了纠正、制止涉事人员出现的违法行为,而通常的执法手段基本上都是通过罚款来实现,这在很大程度上会损害他们的利益。同时执法人员在处理案件时候经常不按规程办事,缺乏相应的人性化执法,不能让被处罚人认清自己犯的错误。这会在一定程度上导致涉及人员公然抗法,拒绝按照城管队要求履行。很多城管人员在遇到这类事件时往往不够冷静,认为对方是公然和自己对抗,为了维护自己的形象,会施加以更加强烈的方式来要求受处罚人服从自己,如暴力执法等。这些都在很大程度上加剧了城管与受处罚人之间的矛盾,使的在具体操作时冲突不断。 如2014年4月在浙江发生的一起城市管理人员与老百姓大规模冲突事件,当时管理人员正准备对一位弱势群体因违规经营进行处罚,当时路人经过时顺便用手机录下来,被发现后不愿意清理刚刚录下的画面,被三名人员殴打在地,此后遭到周围群众围观,接到报警的民警欲将几名城管人员带离调查处置时,被旁观人员阻拦,被告人乘机滋事,用石头、木棍殴打城管人员,包括警车、救护车等汽车及相关医疗设备也被砸坏,造成康乐路路口的公共秩序严重混乱。 2016年1月,西安市一名小贩与城管发生争执,城管让小贩立即搬走,而小贩拒绝执行,执法人员砸坏了小贩的经营设备,小贩也反抗打起了执法人员,双方就互相打起来了。如今老大爷头破血流住进了医院,两位涉事城管都被带走调查了。 由上可知,我国城管执法时执法冲突问题比较严重。 (三)城管执法问题对构建和谐社会产生的危害 要建设美丽、文明、和谐的社会,城市管理人员需要从我做起,在执法过程要尊法守法,要让受罚对象知道自己的行为给他人的生活造成了打扰和破坏,让他们自觉认识到自己错误后加以改正,认识到自己也是城市的一员,在享有权利的同时也要履行义务,并保证在以后的经营活动不发生类似的错误。同时,城管在执法时候也要让开发区平常大众一起参与,对城市管理人员不合理的行为提出自己宝贵的建议,从而一起携手建立好一个文明经济开发区 最近几年来,城管在城市管理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越来越多,矛盾也越来越激化,几乎每天都能从新闻网络媒体上看到城管执法过程碰到的问题,让很多人对城管产生了很大的抵触心理。这一切矛盾与冲突是对构建社会和谐社会非常不利的,更多的是阻碍了和谐社会建设的进程。 1.违背了和谐社会的秩序理念 和谐社会总是伴随着秩序理念,只有这样才给人们同一种安全感和存在感,同时,秩序也会让人们预测行为的后果,从而选择了有利于自己和社会的行为。和谐社会的秩序美在于社会的可持续性发展,也只有和谐有序的社会,国家才能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战略。 城管在执法过程中如果存在有法不依、暴力执法、执法冲突的情况,很显然会破坏人与人之间的秩序,引发人与人之间的冲突,破坏了本来团结友爱、和睦相处气氛,造成很多不必要的财产损失和人民伤亡,严重违背了和谐社会的理念。 2.政府公信力的丧失 当前生活节奏不断加快,每天都在发生各种各样的事情都时时刻刻考验着政府的公信力,很多事情政府一旦不能及时处理或是处理不到位,就会有很多人或是媒体在各大网络上加以报道,很多媒体报道为了追求点击量和曝光度,对许多内容都进行片面报道,这很大程度上都会让不明真相的普通大众对政府产生了误解,在网上对政府进行指责和谩骂,导致政府管理人员不仅要处理正在发生的事情,还要时刻向媒体和群众解释,从而面临着巨大压力,进一出促使本来脆弱的政府公信力进一步下降。因此,当前政府一定要加强公信力。 第一,各级政府应当树立好执政为民的思想,树立起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意识。要把老百姓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在群众面前树立起良好的诚信形象。 第二,各级政府要积极利用网络技术加强对社会管理,对要处理的公共事件以及事情的进展及时公布在官方平台上,这样可以避免外界很多不必要的猜测。 第三、 各级政府及部门要坚持依法行政,做到有法可依,依法办事。我们知道政府公信力的丧失很大程度上都是由于当地政府没有依法行政,同案不同的处罚现状仍然存在,导致政府公信力大大丧失。 第四、 大力推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政府在颁布某些法律依据时,要深入到群众去,调动老百姓参与决策的积极性,广泛听取老百姓的意见和建议,努力提高决策事项的实用性和可靠性。同时对那些违反决策和决策失误给人民群众造成损失的,务必要深究当事人的责任。 第五、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对政府里的蛀虫严肃处理,加大对违法行政人员的审查,同时加大审计监督,努力建设一个廉洁奉公的政府。 四、邢台市经济开发区城管执法过程中不和谐现状产生的原因 文明的城市管理对邢台经济开发区管理起到关键性的作用,但是如今经济开发区由于城管执法人员落后的观念以及执法过程中粗暴的手段,导致现在很多人对城管都有很多抱怨,使得本来文明的城管执法成为当下普遍大众的指责对象,也使得现阶段的城管执法面临着失效的窘境。笔者认为,当下城管执法过程中不和谐现状已经违背了构建和谐社会理念,目前产生不和谐现状的原因有如下几点: (一)执法理念上存在误区 目前的城市管理体制是以城市为中心的决策产物,城管在执法过程中受到传统执法观念的趋势,“官本位”思想严重以及“管即罚”的错误理念,造成了很多城管将自己的束缚思想和错误观念强加在受处罚对象身上,从而迫使涉事对象主动屈服。而不是通过劝说、晓之以情,动之以理的方式为社会上弱势全体提供完善服务。 1.“官本位”意识的束缚 很多城管人员自认为代表政府,高人一等,而其他普通大众必须服从自己的领导和指挥,在执法过程中态度蛮横、野蛮执法,滥用职权等,这种“官本位”的思想存在在很多城管执法人员身上都有体现。他们没有搞清楚自己才是人民的公仆,需要一心一意为人民服务。还有很多地方政府领导好大喜功,一味地追求政绩和城市形象,完全忽视了城市里弱势群体,授意城管执法人员对他们进行驱赶、打击等。 如2015年发生在河北某市的一位在街边占道卖大枣的外来人员张某,被当地城管人员发现后,直接驱车冲到张某面前,没有解释一句,非常蛮横的将张某的大枣拉到一边的垃圾桶全部倒掉,并将张某驱赶走,张某想自己辛苦种的大枣就这样几分钟被这些人倒掉,想上去理论一番,但几个执法人员完全忽视张某的存在,开车就走开了,张某没办法只能换一个地方继续卖大枣。这种典型的一副高高在上的城管形象在我们身边还有很多,这不仅加剧了弱势群体和执法人员的对抗,而且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2.“管即罚”的错误理念 目前城管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主要的处理手段就是罚款,罚完款就了事,他们认为罚款是处理违章违法事件的有效手段,然而现实中发现,利用“管即罚”的错误理念实际上并没有让事情改观,反而加重了与处罚对象的对抗情绪,很多被处罚的对象都会指责城管以权谋私,认为他们只是为了罚款而罚款,根本不想帮助他们解决问题。之所造成这种原因很大程度上都是由于目前城管处罚后的经费流向根本不透明,老百姓根本不知道每年的费用流向哪里,自己缴纳的费用是用于公共建设还是流入了执法人员的私人腰包不得而知,而且,现实中确实有些城管部门为了获得个人的利益,在遇到违法行为时,不是先解决遇到的问题,而是先收取罚款,从而获取一些额外的收入。这些种种行为都显示了“管即罚”的错误观念对构建和谐社会是不可取的。和谐的城市管理目标不是在于罚款,而是通过与各级群众以对话、合作的方式解决难题,维护好社会秩序。 如2016年1月,湖南某地新开了一家麻辣烫小店李某,因经营材料不全,被执法人员发现后,直接要求李某关店,并且要罚款2000元。这些“管即罚”的事情不断在我们身边上演。他们在遇到违法行为时不是选择引导,教育的友善方式进行,而是要以直接罚钱了事来结案。 (二)执法人员的素质有待提高 美丽城市的建设需要综合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执法人员,执法人员只有具备这样的素养才能很好地、合理地运用权力。然而现实中可看到执法人员的素质参差不齐,执法队伍结构复杂,很多执法人员根本没有接受过系统的法律知识培训和岗前训练,这都使得相关城市管理者为群众服务的意识不强,少数城市管理人员思想败坏,在处理问题上以权谋私,吃拿卡要,严重损坏了城市管理人员的形象。 1.缺乏统一的领导部门 当前经济开发区正处于建设中,目前整个城市管理机构和框架非常不成熟,缺乏统一的领导部门,这些都会使得各个街道执法人员都是各自为政,工作开展极其缓慢,在实际执法过程中也是毫无章法。 2.任用机制不合理,成员来源复杂 目前城管执法队伍成员身份较为复杂,主要有以下几种成员,第一是部分市政、环境卫生等一些员工被调派到执法队伍中,第二是参加国家举办的科目考试,社会招聘人员,第三是退休及待业人员,第四是退伍军人。这些成员学历、素养、工作经验等差异较大,使得城管人员来源复杂化。 城管任用机制不合理,大部分城市管理协管员没有编制,只是从社会上临时聘用过来,这显然降低了城管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尽管我国已经颁发规定要全面清理执法机构中临时人员和借调人员,但因城市管理问题较为繁重,仍需要临时聘请大量的协管员来协助工作。 3.培训机制不完善 当前很多新聘请的城管执法人员普遍没有接受科学的培训课程,没有通过学习学会应知应会的法律知识,也没有学会礼仪和沟通的技巧,更没有接受一些紧急和突发状态下的培训和演练。其次,部分执法人员岗前培训走过场,培训内容粗制滥造,没有针对性训练,新进人员并没有从中学习到应有的知识,更没有机会参加课堂以外的实地考察、参观实践的机会。所有这些不完善的培训机制使得很多执法人员对工作岗位了解不够,没有学会人际交往的常识,没有懂得城市管理工作的重要性,更没有事业单位人员应该具备的素养。 (三)弱势群体与城市管理之间存在客观矛盾 城市管理者与弱势群体之间存在着客观矛盾。弱势群体多为外来务工者、身体残渣、下岗职工等无一技之长的群体,他们为了谋求生计,为了养儿育女而去摆摊设点,希望通过自己的努力改善自己的生活,梦想为改变自己子女的命运尽一份力,然而政府部门往往会忽视他们的存在,并没有为改善他们的生存状态,提供合适的就业机会视为己任,城市管理部门为打造光鲜亮丽的市容和良好秩序与弱势群体的诉求产生了矛盾,他们视弱势群体的工作状态是落后的,丢人的,有损城市形象的,位于社会底层的劳苦大众,他们曾经为社会作出过贡献,但是由于各种原因导致自己贫困潦倒,生活状态恶化,但又渴望有尊严的生活,当弱势群太丧失了生存的尊严和生活的动力,显然也无法会对城市有认同感和归属感,便会产生道德上的滑坡和坠落,法律意识也会淡忘。当城市管理者们试图限制他们时,他们便会变得极为不理性,认为政府部门专挑他们事,继而产生不断的纷争和冲突。他们这些矛盾是复杂的,涉及到社会、经济、文化等多方面。 (四)立法不完善,执法缺依据 我国关于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很不健全,很多法律法规立法也很滞后,很多法律法规内容已经不适合治理当前城市遇到的难题。经济开发区的一些法律法规存在同样的情况,这些都给城市管理人员在执法过程带来了很多麻烦,他们在遇到突发情况时会出现法律依据不足的困扰,又担心过度执法。所有这些都需要国家和政府要加大城市管理法律法规的完善。 (五)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 城管对经济开发区的环境卫生、生活秩序上都有不小的作用,经济开发区街道繁多,需要治理的问题多,各级管理人员工作的重要性日益突出,对城管部门的监管也就显得愈发重要,当前经济开发区还是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这使得部门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无法被制约,运用手中的权利胡作非为,这就导致很多城管执法人员各种违规操作增多。 1.行政监督的缺失 城市管理人员工作状态对开发区生活的居民日常行为有很大影响,然而由于行政监督的缺失致使城管没有受到制约,这显然是不合适的。 2.司法监督的缺失 当前城市管理工作中未引入司法监督工作机制,这就造成了在涉事人员在被处罚有意见时,是否可以启动司法程序,是否有申辩的权利,使案件得到公平公正的处理,这些问题都没有得到解决。同时,没有了司法监督也会使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丧失正义,城管执法中发生的胡乱作为等构成犯罪的现象没有被监督,现实也是如此,当城市管理执法人员对涉事对象进行相关处罚时程序正义根本不存在, 3.舆论监督渠道不畅 提高城市管理水平不是某一个部门或是几个部门的事情,城市管理需要广大市民热情参与,需要共同参与城市管理,加强舆论监督,宣传正面典型,曝光不文明的破坏行为。舆论监督可以强化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素质,舆论监督可以加大整治力度,提高执法效能,舆论监督可以建立城市管理科学长效机制,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引导市民崇尚文明,提高素质。然而现实中舆论监督渠道非常不畅,没有很好地将群众监督、部门监督、媒体监督有机结合,特别是很多城管刻意避免舆论监督,如很多城管在执法过程中,如果有记者或是群众拍摄执法过程时,执法人员会强烈要求群众删除视频或是阻绕记者拍摄报道,让群众很难了解到事情真相。 五、邢台市经济开发区城管执法的完善途径 城管执法是建设美丽和谐城市的途径之一,城管执法涉及到群众生活的方方面面,当前邢台市经济开发区城管执法的不和谐现状仍然很严峻,存在很多有法不依、暴力执法的行为,这些都极大地损坏了政府的公信力,威胁开发区的秩序稳定,因此必须要加强经济开发区的城市管理,完善城管执法的执法途径。 (一)转换执法理念,坚持依法行政 城市执法机关及工作人员要知道工作目的是为了向弱势群体提供完善的服务,然而现行的城管受到以往观念影响,始终思考如何用管制的手段来严惩弱势群体,进而造成很多不必要的抵触和对抗,城市化的高度发展已经明确表明这些旧的理念不合时宜,应当转向以人为本的执法理念上来。政府执法人员在遇到弱势群体有违规行为时,应当耐心劝说,教导,同时,当地政府应当从弱势群体的角度出发,关心他们的生活和生存状态,给他们专门建立实用的、有效的,可以维持生活状态的经营地点,实行科学化的管理,切实提高弱势群体的收益。 (二)大力加强城管队伍自身建设 经济开发区相关的管理部门要严格要求各级城管工作人员,用公正、公平的标准和流程公开招聘执法人员,健全和完善城管的考核制度,加强城管的思想品德教育,建立一支爱岗敬业,服务为民的的优质队伍。 1.完善培训机制,提高城管执法业务水平 执法人员必须接受岗前培训,实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未通过执法资格考试的,不得上路从事执法活动。同时,每年都要有计划有目的地开展以端正执法理念、改进执法作风、规范执法行为等一些文明城管教育活动,定期组织人员学习相关政策法规,提高城管执法业务水平。 2.实施科学有效的绩效管理制度 实施城市执法人员工作目标绩效考核工作制度,可以有效提高对弱势群体、群众关心的难点问题的工作进度,主动开拓自己的范围,帮助开发区弱势群众解决生活难题。实施科学有效的绩效管理制度,可以非常工作的知道每个执法人员取得的工作成果,同时以考核结果作为城市管理人员的职务晋升、工资调整、奖金、是否续约工作合同的依据。实施科学有效的绩效考核机制,也会让经济开发区各级主管部门牵头,大家互相协作,共同努力完成工作指标。实施科学有效的绩效管理制度,可以最大程度上避免以往出现考核走过场的情况,影响考核工作的健康开展。 3.全面采用数字化城管模式 全面采用数字化城管模式,是未来经济开发区必须要使用的一种治理手段,数字化城管使用可以客观公正、二十四小时监控,对路上发生的事件通过网络准确快捷地反馈到系统中,供管理部门查看。数字化城管也可以规避当前城管执法中许多不文明、不合法的现状,减少执法人员与受处罚对象的人为冲突。采用数字化管理模式,使得各部门各司其职,统一调度,避免人力资源的浪费。 (三)借鉴国外经验,科学的处理弱势群体问题 改革开发后我国进入一个复杂的转型期,是由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的时期,这导致了社会财富分配的不均匀,产生了大量的弱势群体,当前的城市管理对象大多为弱势群体,如何科学、妥善的处理弱势群体是当前建设和谐社会必须要解决的问题。 1.规范弱势群体的经营行为,实行摊点责任制 以往在面对弱势群体在摆摊占道的行为时,大部分执法人员都是简单的驱赶摊主、没收摊点设备、罚款等方式来解决,这在很大程度不仅没有改善城市管理,反而加剧了执法人员与弱势群体的矛盾和冲突。因而针对弱势群体采用设定固定摊点,分级灵活管理的方式来让其经营谋生。 其中可以借鉴韩国与泰国对流动商贩的管理方式:韩国政府采取将市区划分为三类区域的办法,来管理路边商贩。一类是绝对禁止小贩区域,如主干道、火车站、汽车站、人行道等等。二是相对禁止区域,申请在此区域摆摊的商贩,摊位规模、摆摊时间和经营范围都要严格地按照政府规定执行。三是诱导区域,包括城市中心外围的空地、河溪两侧道路等等不繁华地区,政府一般允许在这些地方摆摊设点,但对营业时间和经营范围也会有限制;在泰国首都曼谷,流动小贩随处可见。据不完全统计,曼谷各类路边小摊加起来也有2.5万个。有居民抱怨这些流动摊贩占道经营,人走路的空间都没有了。但政府的理念是,这些困难群众的生存权比市容重要,也比市民走路的便利更重要,不让他们摆摊,可能很多人就会被逼去偷去抢,影响整个社会安定。其实,市政当局并不是撒手不管,而是有专门的部门负责登记、管理。按规定,只能在指定的街区摆摊。整个曼谷市指定的设摊街道有268条,合法登记的小摊有1万多个。可能是管理不够严格,以至于全市还有另外1.5万个小摊没有登记,它们占据了466个街区,非法的比合法的还多。泰国政府对流动摊贩管理的理念是:这些弱势群众的生存权比市容重要,也比市民走路的便利更重要。不让他们摆摊,可能很多人就会被逼去偷去抢,影响整个社会安定。对于没有得到许可的流动摊贩,也有管理人员去查,但一般以轰跑为准则。有时真抓住了,处罚相对较少,但不没收小推车之类的工具。政府规劝流动摊贩:最好给行人留出1米宽的过道。曼谷市政府还制定了一个10年计划,通过提供其它的就业途径,让非法流动摊贩主动退出市场。泰国的这种管理方法的显示:人性化的服务是保障,最大程度地保护了流动摊贩的基本生存权利。 因此,执法部门可利用如下方式管理: 首先,开发区管理人员帮助弱势全体去办理正规营业执照,对弱势群体经营的物品进行安全检查,对过期的物品进行回收处理,对优质产品准予经营,这样既可以帮助居民买到健康实惠的产品,也可以让弱势群体赚钱糊口。 其次,城市管理部门应当划定固定区域让弱势群体统一进行经营活动,让弱势群体知晓哪些区域可以经营,哪些区域是不可以经营,这样既可以让经济开发区安定有序,又能够不损害他们的收益。 2.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大力促进弱势群体的就业 在我国,农民,失业人群等构成了弱势人群的主要部分,我们必须必须看清楚当今社会人群中收入差距越来越悬殊的事实。因此国家必须对这些人群给予一定的的补偿。国家和当地政府应当提高保障标准,拓宽社会保障面,使得待遇标准与经济增长率相匹配,使经济开发区低收入者也能享受到经济发展带来的实惠。国家和政府应当加大宣传力度,鼓励先富起来的一批人和企业慈善捐赠,扩大公众对公益慈善事业及政府政策的认知度,如建设希望小学,志愿者生活补贴等等。同时,政府应当晚上征地补偿机制,提高农户比例,政府在制定补偿标准时,应当从农民的切身利益角度出发,重点考虑当下房地产市场交易下的土地价格,合理合法地制定用地补偿标准,对失去土地的农民补偿费用不可以拖欠,不可以以各种借口回避农民的要求,要积极主动地给予补偿。同时,对于很多外来务工人员,他们背井离乡,为经济开发区建设做出了极大贡献,政府不应该忽视他们的存在,要建立起对外来务工人员能够衔接上的保障体系,如加大财政投入,提高务工人员经济来源,降低外来人员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保费。这样既可以让他们生活富裕,又可以有城市归属感。 (四)建立有效的执法监督机制 当前经济开发区执法人员的情况来看,执法人员监督机制严重缺失,很多人还停留在过去的执法思维中,工作不认真,态度不友好,各部门之间根本没有协作,遇到事情时候喜欢互相推诿。因此政府必须建立有效的执法监督机制。 第一、开发区政府必须建立起责任制,将开发区每个街道划分清楚,让每个执法部门清楚了解自己工作区域的环境展开阅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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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常态下城管执法的对策与建议—以邢台市经济开发区为例(正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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