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山风景名胜区故居景区游客服务设施提质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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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景名胜区故居景区游客服务设施提质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报批稿) 二〇一七年三月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 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 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 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 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 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 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核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目 录 1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 2 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简况 10 3 环境质量状况 21 4 评价适用标准 25 5 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26 6 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及预计排放情况 35 7 环境影响分析 36 8 建设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及预期治理效果 43 9 环境监测与管理 44 10 结论与建议 47 附表 附表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登记表 附件 附件1:评价委托函 附件2:中共湖南省委常委办公会会议纪要(2015年第11次) 附件3:国家文物局(文物保函[2016]850号):关于韶山冲毛主席故居游客服务设施提升改造设计方案的批复 附件4:湖南省文物局文件(湘文物博[2016]58号):湖南省文物局关于转发国家文物局《关于韶山冲毛主席故居游客服务设施提升改造设计方案的批复》的通知 附件5: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韶山风景名胜区故居景区游客配套服务设施提质改造项目选址方案的核准意见 附件6:韶山市城乡规划局关于韶山毛泽东同志故居景区游客配套服务设施提质改造项目用地选址审查意见 附件7:韶山市国土资源局关于韶山毛泽东同志故居景区游客配套服务设施提质改造项目用地预审初审意见 附件8:专家评审意见 附图 附图1:项目地理位置示意图 附图2:游客服务中心总平面布置图 附图3:项目在韶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规划总图中的位置 附件4:项目在韶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分级保护规划图中的位置 附图5:游客服务中心旅游路线与南岸及毛主席旧居位置关系图 附图6:游客服务中心效果图 韶山风景名胜区故居景区游客服务设施提质改造项目 1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韶山风景名胜区故居景区游客服务设施提质改造项目 建设单位 韶山毛泽东同志纪念馆 法人代表 联系人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建设地点 韶山风景名胜区故居景区内 立项审批部门 / 批准文号 / 建设性质 √新建 改扩建 技改 行业类别及代号 L7272 旅游管理服务 建筑面积 (平方米) 336 绿化率(%) 依托故居景区已有的绿化 总投资 (万元) 350 其中:环保投资(万元) 9 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 2.57 评价经费 (万元) 总工期 2017.4~2017.5 1.1 项目背景及由来 毛泽东同志故居,位于韶山市韶山乡韶山村土地冲上屋场,是毛泽东出生和早年成长的地方。该故居坐南朝北,系土木结构的“凹”字型建筑,东边是毛泽东家,西边是邻居,中间堂屋两家共用。故居前有一口椭圆形池塘,水面约10亩,名叫南岸塘,中有一堤,将其格为两口,一大一小,但两面水仍相通。屋后山上竹茂松翠,屋东有菜地、稻田和晒谷坪。毛泽东故居为典型的湖南中部乡村民居建筑,具有当地传统建筑元素,体现了湖南独特地域性的建筑风格。故居占地面积566.39㎡,总建筑面积472.92㎡。1929年,故居被国民党政府没收,遭到破坏。1950年按原貌修复。196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983年6月27日邓小平同志在门额匾上题字“毛泽东同志故居”。1997年7月入选中宣部“首批全国青少年励志教育场所”。 韶山毛泽东同志故居所承载的红色文化是革命战争年代,由中国共产党团结和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共同创造并极具中国特色的先进文化,蕴含着丰富的革命精神和厚重的历史文化内涵,是具有社会教育意义的实物典范。故居自开放以来,共接待国内外观众约1亿多万人次。党和国家领导人刘少奇、周恩来、朱德、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等先后到此参观指导,江泽民还在故居旁植树留念。还包括一批外国元首如胡志明、诺罗敦•西哈努克等纷纷慕名参观。几十年来,特别是最近十年,红色旅游的兴起,韶山作为学习和缅怀一代伟人毛泽东和进行革命传统教育的最有影响的阵地,吸引了大批的学生和爱国人士。据统计,近5年韶山游客总量达到5700万人次,日均游客31200人次,周末游客超过50000人次,黄金周游客量甚至达到46.8万人次,而屡破日参观人数记录,寒暑假更是青少年参观的集中时期。随着参观故居观众的快速增长和韶山旅游经济的的迅猛发展,随之而产生的一系列环境问题,困扰着故居保护和景区管理工作,主要有: 逐年增长的游客给故居环境带来巨大压力。由于故居景区接待容量有限,参观故居往往需排队等候数十分钟,特别是旅游高峰期,游客排队等候参观时间长达1~2小时,而故居景区至今没有完善的游客服务中心,游客排队领票、等候安检、寄存行包的人流互相交织在一起,且空间狭窄拥挤,参观舒适度差,而等候期间所产生的大量生活垃圾,有的随地乱扔,有的丢弃在池塘,给故居环境造成极大的影响。因此游客配套服务设施提质改造项目十分有必要。 故居自然环境较好 故居前排队等候参观故居的观众 南岸前排队等候参观故居的观众 领票与等候进入安检的观众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53号令)的有关规定,受韶山毛泽东同志纪念馆委托,长沙振华环境保护开发有限公司承担了“韶山风景名胜区故居景区游客配套服务设施提质改造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通过对项目区现场勘察、资料收集和分析,按照环评导则要求和有关环保规定要求,编制完成了《韶山风景名胜区故居景区游客配套服务设施提质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送审稿)。 1.2 现有工程概况 本项目为拆除原有韶山管理局园林环卫处所属的苗圃工作房,新建一座游客服务中心,现有的苗圃工作房主要由农具房、仓库、肥料房、休息房、工作间、现有直饮水机房及苗圃温室组成,现有建筑面积为402m2,主要构建筑物有农具房、仓库、肥料房、休息室、工作间、卫生间、直饮水机房(保留)以及苗圃温室。 图1.2-1 苗圃工作用房现状照片 图1.2-2 苗圃工作用房与毛主席故居及南岸的位置关系图 1.3 拟建工程概况 项目名称:韶山风景名胜区故居景区游客服务设施提质改造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韶山风景名胜区故居景区内,该区域为韶山风景名胜区核心保护区域。 建设单位:韶山毛泽东同志纪念馆。 项目投资:350万元。 评价范围:本项目评价内容仅包括故居景区游客服务中心建筑建设,游客服务中心建筑之外的工程设施内容不属于本工程评价内容。 1.3.1 项目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 a)建设内容 根据韶山毛泽东同志纪念馆提供的游客休息区、领票处和行包寄存处三个主要功能区面积要求,将原园苗圃工作房和温室拆除,新建砖混结构游客服务中心一座,保留现有的直饮水机房。 b)建设规模 项目总建筑面积为336m2,主要设置有门票房27m2、人工行包寄存处和自助行包寄存处151m2、茶水间45m2、三大主功能区及员工休息间、监控室、强电间等辅助用房,通过景观花架式的风雨外走廊(145m2)使三大功能区外部相连。寄存处设计成大通间形式,可以依据需要及时调整改变人工区与自助区面积大小。本项目具体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见表1.3-1。 表1.3-1 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一览表 序号 构筑物 建筑面积(m2) 备注 1 主体用房 人工/自助行包寄存处 151 可根据需要临时调整 2 门票房 27 3 茶水间 45 4 风雨外走廊 145 不计入总建筑面积 5 辅助用房 监控室 13 6 休息间(一) 13 7 休息间(二) 14 8 强电间 15 9 工具房 11 10 直饮水机房 47 保留原有的直饮水机房 合计 336 项目的平面图及立面图见图1.3-1及图1.3-2。 附图1.3-1 项目总平面布置图 附图1.3-2 游客服务中心立面图 项目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见表1.3-2。 表1.3-2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一览表 项目 单位 数值 备注 总建筑面积 m2 336 建筑层数 / 1 建筑高度 m 4.8 结构形式 / 砖混结构 抗震设防烈度 / 6度 建筑耐火等级 / 二级 设计合理使用年限 / 50年 总投资 万元 350 1.4 总平面布置 (1)平面布置 因项目为拆迁重建,为保证故居景区景观一致性,游客服务中心建筑整体布置与原苗圃房的建筑布局基本保持一致。 (2)建筑外观 游客服务中心建筑风格上保持韶山地区民居风格,外立面材料选用韶山本地传统青砖,廊柱采用木饰面成木柱,屋顶采用小灰瓦,遮阳棚、廊架均采用实木,根据原温室特点屋顶改成平顶,平顶周边的实木遮阳棚和廊架上攀爬绿植使建筑融入环境,符合1959年毛泽东同志回韶山时期的风格。 1.5 绿化 本项目为单体建筑,其绿化依托毛主席故居景区的绿化,其绿化率达到85%以上。 1.6 公共设施 1.6.1 给水系统 本项目建设将利于利用原有建筑给排水铺设管网。 (1)水源 采用韶山市城市自来水作为水源,市政供水管网供水。 (2)用水量 本项目日用水量为1.2m3/d,具体用水量见表1.6-1。 表1.6-1 项目用水量分析表 序号 用水项目 用水规模 用水量标准 用水量 (m3) 备注 1 管理人员用水 10人 50L/人.d 0.5 因本项目不设卫生间及食堂,因此无生活废水外排 2 游客参观用水 / 10L/人.d / 本项目茶水间不提供泡茶服务,主要是为游客提供休息及瓶装饮用水购买 3 地面清洁用水 336m2 2L/m2·d 0.7 每日1次,因地面主要为拖洗,清洁用水污染物主要为SS,因排放量较小,可由沉淀池沉淀后排入故居景区已设的市政污水管网 合计 1.2 (3)直饮水系统 本项目利用原苗圃房原有的直饮水系统,主要为员工休息间提供饮用水。直饮水系统采用分散式末端直饮水成品设备供水系统,五级超滤芯净水器。 1.6.2 排水系统 (1)排水体制:采用雨、污分流制; (2)排水系统 a)雨水排水系统:原屋顶自由排水改成采用雨水管收集从立管排水,雨水经雨水管收集后排入故居前的山塘。 b)污水排水系统:本项目不设员工住宿、食堂、餐饮间及洗手间,员工餐饮及入厕依托故居景区的其他服务设施;茶水间不提供泡茶服务,仅出售瓶装饮用水。因此本项目无生活废水产生,不设置生活污水排水系统。地面清洁废水按总用量的80%计算,则清洁废水的排放量为0.56m3/d,清洁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排入故居景区已设的市政污水管网。 1.6.3 供电 本项目在强电间设置二台箱式变压器,采用一回10kV电源进线,另设50KVA EPS不间断电源一台,作为筑应重要负荷的备用电源。满足供电可靠性的要求。 因项目已设置50KVA EPS不间断电源,因此不另设柴油发电机。 1.6.4 空调及通风系统 (1)空调系统 本项目根据实际情况,仅设置普通分体式柜机或壁挂机等独立式空调器,不设置中央空调。 (2)通风系统 本项目建(构)筑物,其通风与防排烟方式原则上均以充分利用可开启外窗进行自然通风与自然排烟为主。 1.6.5 施工方案 (1)建筑材料来源 a)土料:本工程依山就势,在原苗圃房基础上改建,不需要另设土料场; b)弃渣料:本项目区内施工产生的建筑弃渣主要为建筑垃圾,建筑弃渣由韶山市渣土办统一调配处理; c)混凝土:施工区不设砂石料堆场、混凝土拌和站,采用商品混凝土; d)其它外购材料:本工程所需钢材、木材等主要外购材料供应点为韶山市。 (2)施工营地布置 本项目施工人员大部分为当地居民,不设集中施工营地,因项目工程量小,各施工建材均临时堆置于原苗圃房前。 (3)施工方式 本项目工程量较小且位于核心景区内,因此本项目施工方式已人工施工为主,无大型机械设备,不设置混凝土搅拌站等。 (4)运输方式 项目的建筑原料由专用的运输车辆运送至核心景区入口,再过人工独轮推车运送至施工区域;多余挖方及建筑弃渣收集后由独轮推车外运至核心景区外的专用运输车辆。 1.6.5.1 工程土石方平衡 本项目竖向上沿用原有建筑模式,均为单层建筑,且不改变地势走向。项目建设基本不改变室内地坪标高。估计本项目土方开挖量约400m3,回填量按30%计算为120m3,产生弃渣量280m3;建筑拆迁废渣量约160m3;土石方弃渣及建筑拆迁废渣总共约540m3,土石方弃渣及建筑拆迁废渣统一由韶山市渣土管理办集中调配处理,及时清出韶山风景名胜区故居景区。 1.6.5.2 项目实施进度计划 本工程建设计划为2017年4月~2017年5月,总用时间为2个月。 1.7 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 本项目位于毛主席故居景区,为韶山风景名胜区毛泽东同志故居景区游客服务设设施提质改造项目的一部分。项目区北侧为南岸、东侧为毛主席故居、西侧及南侧为引凤山山体。项目所在地周边主要污染源为工作人员及游客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等。项目用地范围内的原有污染情况如下: a)废气:故居景区内不设食堂、游客游览主要为步行进入,因此项目区域内基本无废气排放; b)废水:生活污水是项目现状范围内的主要水污染物,工作人员及游客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经管道接入市政污水管网,纳入韶山市污水处理二厂进一步处理,对水环境影响较小; c)噪声:主要的噪声源是游客的人群噪声;对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 d)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工作人员及游客产生的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至垃圾箱,再由区内环卫部门外运填埋,对环境影响较小。 50 2 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简况 2.1 自然环境简况(地形、地貌、地质、气候、气象、水文、植被、生物多样性等): 2.1.1 地理位置 韶山市位于湖南省中部偏东的湘中丘陵区,在北纬27°51′40″~28°1′53″,东经112°23′52″~112°38′13″之间,处于湘潭市市区以西,北、东部与宁乡县毗连,东南与湘潭县交界,南与湘乡市接壤,市政府设清溪镇,距省会长沙市区公路里程100公里(铁路131公里),距湘潭市区公路里程47公里(铁路50公里),距宁乡县城公路里程45公里,距湘乡市区公路里程25公里,对外交通极其方便。 本项目位于湖南省湘潭县韶山风景区——故居景区内,项目地理位置图详见附图。 2.1.2 地形、地貌、地质 韶山地貌轮廓是以韶峰山脉和韶河、石狮江两水为骨架,构成西部隆起,往东及东南倾斜的地势,山、丘、岗、平原齐备,最高峰(仙顶灵山)海拔518.5m,最低点六亩洲,海拔48m,地貌类型比例为:溪谷平原占31.77%,岗地占31.88%,丘陵占22.35%,山地占14.0%。 地貌类型属于湘中丘陵地貌,具有坡地多、地面坡度大的地形特点。从地貌分析,疏林地多,林种以针叶林为主,蓄水保土能力差。地貌特征按成因与形态特征分属于溶蚀构造地貌,侵蚀堆积地貌低丘地形。区地大部分地段属于溶蚀构造地貌,地形低缓,波状起伏,丘顶浑圆平坦,沟谷平缓开阔,呈“U”形谷,易溶性的灰岩多形成岩溶槽谷或溶蚀洼地,灰岩间的碎屑岩多形成条状丘顶,正负地形相间的地貌景观十分明显。沟谷平表面风化强烈,有残坡积物,大气降水呈表流排泄。低洼处为稻田、菜地、水塘(库)。侵蚀堆积地貌主要分布于韶河两岸,是由河流侵蚀刻切作用,伴随堆积粘土及砂砾石层形成。 韶山地层发育较全,地址构造复杂,有板溪群、震旦系、寒武系、下奥淘系、泥盆系、石炭系等,西部有印支期花岗岩侵入体。地层岩性以石灰为主,其次有花岗岩、砂页岩等,第四纪沉积物分布于各地山坡脚和的洼地。区内地势平坦、植被发育,自然边坡多数处于稳定状态。岩土体工程性质一般,地质构造较发育,新构造较不发育。 根据《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01),本地区地震烈度为VI度,属微震区,区域地壳稳定性较好,地质灾害不发育。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程度中等,在勘察范围和勘探深度内,没有发现影响场地稳定性的不良地质现象,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等级为二级。 2.1.3 气候特征 韶山属亚热带大陆性季风区。四季分明,冬寒夏热。夏热期长,严寒期短。韶山年平均气温16.7℃,较四周县市略低。极端最高气温39.5℃,极端最低气温-10℃。年平均日照总数1717hr,平均无霜期271.8d,年均风速2.4m/s,最大风速为28m/s,夏季盛行偏南风,秋冬盛行偏北风,春季风向不及冬夏季稳定,但仍以偏北风为主。韶山市年均降水量为1358mm,降水变率大,雨季在4月5日前后开始,7月10日前后结束,降水730mm左右,占全年降水的54%左右;7~9月为少雨期,降水量仅占全年的20%左右;年均降水天数为155d。 2.1.4 水文 本项目纳污水体为韶河。 韶河为韶山市的主要地表水源和纳污水体。韶河发源于韶山滴水洞,经韶山冲流入青年水库,经朝阳、如意村,在双河口与北源汇合,最后注入涟水。全长约31km,宽3.5~4.5m,丰水期平均流量0.062m3/s,枯水季节流量0.0194m3/s,主要接纳农田、水库及地表径流雨水,其次具有排洪水功能。 2.1.5 土壤及植被 韶山境内地层发育较全,地址构造复杂,有板溪群、震旦系、寒武系、下奥陶系、泥盆系、石炭系等,西部有印支期花岗岩侵入体。地层岩性以石灰为主,其次有花岗岩、砂页岩等,第四纪沉积物分布于各地山坡脚和的洼地。 韶山自然植被属亚热带常绿阔叶林,现存植被主要有人工杉、松竹、用材林、油茶经济林、特用林、薪炭林以及杂草和沼泽性水草等植物群落。森林树种共65科,280多种。,韶山故居景区森林覆盖率为56%,绿化率为73.7%,有林地950.25hm2,灌木林139.36hm2,林网76.87hm2。区域内无大型渔业、水生生物养殖。经踏勘调查,评价区域内未发现珍稀动植物,无森林和自然保护区。项目场地周围植被种类为常见绿化树种。 2.1.6 区域环境功能区划 区域环境功能区划如表2.1-1 所示: 表2.1-1 项目拟选址环境功能属性 序号 项目 功能属性及执行标准 1 水环境功能区 韶山水库,北侧1.5km,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Ⅲ类标准 韶河,西侧约60m,农业用水区,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 2 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 一类区,环境空气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一级标准 3 声环境功能区 1 类声环境区域,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 类环境噪声限值 4 是否基本农田保护区 否 5 是否森林公园 否 6 是否生态功能保护区 是 7 是否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 否 8 是否人工密集区 否 9 是否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是 10 是否三河、两湖、两控区 是(两控区) 11 是否水库库区 否 12 是否污水处理厂集水范围 否 13 是否属于生态敏感及脆弱区 否 2.2 社会环境简况(社会经济结构、教育、文化、文物保护等): 2.2.1 行政区划和人口 韶山市,隶属于湖南省湘潭市,位于湖南省中部偏东的湘中丘陵区,处于湘潭市市区以西。韶山市共撤并3个乡级建制,现辖清溪镇、银田镇2个镇,韶山乡、杨林乡2个乡。市政府驻清溪镇。市域总面积247平方公里。全市总人口12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1.6万人,农业人口10.4万人。 2.2.2 社会经济结构 2015 年,韶山市地区生产总值完成705209 万元,比上年增长10.7%。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60989万元,增长0.9%;第二产业增加值398564万元,增长11%;第三产业增加值245656万元,增长12.3%。按常住人口数计算,人均地区生产总值72107元,增长8.6%。韶山市三次产业结构调整为8.7:56.5:34.8,第二、三产业比重比上年提高0.5个百分点,第三产业比重比上年提高1.6个百分点;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为28.65%,比上年提高12个百分点。第一、二、三次产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分别为0.7%、56.8%和42.5%。其中,工业对GDP增长的贡献率为52.9%。 2.2.3 教育和科学技术 韶山市高中阶段毛入学率88.1%,高中阶段在校生人数2819人,高中阶段学龄(15-17周岁)人口数3201人,平均受教育年限9.9年,初中升学率为65.3%,普通高中招生数258人,中职招生数204人,其中招收初中应届毕业生204人。 2015 年专利申请128件,专利授权102件,其中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占比83%。全年新增产学研合作基地4个。韶山高新区列入长株潭自主创新示范区。江冶机电“复杂混合生活垃圾、污泥、复杂铅蓄电池资源化利用技术与装备研发”项目列入省科技厅重大专项。新韶光、新湘液、长盛科技成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华进科技成为首家“新三板”挂牌企业。顺利通过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验收并正式进入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培育阶段。 2.2.4 文化和医疗卫生 2015年,韶山市文化产业增加值32408万元,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4.6%。居民文教娱乐服务支出3128元,占家庭消费支出比重16.3%。人均拥有公共文化体育设施面积6.66平方米。全市共有公共图书馆1个,群众艺术馆1个,博物馆(纪念馆、陈列馆)5 个,综合性文化中心4个。全年共开展大型群众文体活动12项、文化下乡35 场,农村免费电影放映760场次。乡镇村(社区)公共体育设施覆盖率、广播电视综合覆盖率均为100%。中国职业经理人红色管理论坛正式开讲,毛泽东思想应用学院、南岸国学院、韶之红农民专业技能培育基地开展培训。成功举办中国(韶山)非物质文化遗产博览园开园暨系列展演活动,第六届环中国国际公路自行车赛、全国首届老知青围棋大赛和湖南省(韶山)健身长跑赛。 2015年,韶山市医疗卫生机构96个,其中医院2个、卫生院共6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个,妇幼保健所1个,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个,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技术人员6人,卫生监督所1个,卫生监督所卫生技术人员3人。全市拥有床位总数470张,其中乡镇卫生院床位数171张。全市卫生技术人员521人,其中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285人,注册护士236人。 2.2.5 文物、古迹 韶山是世界伟人毛泽东同志的故乡,是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也是国家级优秀旅游城市。既有滴水洞、韶峰秀丽、朴素的自然风光,也有故居、毛泽东纪念馆等丰富的人文景观,是开展革命传统教育与爱国主义教育和旅游观光、休闲度假的良好去处。滴水洞景区的主要景点有滴水洞一号别墅、毛泽东曾祖父、曾祖母墓、龙头山等。韶山风景秀丽、景色宜人,由故居、滴水洞、韶峰、清溪、黑石寨五大景区组成。故居景区的主要景点有:毛泽东同志故居、铜像广场、毛泽东父母墓、毛泽东纪念馆、纪念园、毛氏宗祠、毛泽东图书馆等;滴水洞景区的主要景点有滴水洞一号别墅、毛泽东曾祖父、曾祖母墓、龙头山等。 2.3 《湖南省韶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02-2020)》2011年修订(摘要) 根据《湖南省韶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02-2020)》2011年修订内容(以下简称《规划》)摘录与本项目相关内容: 《规划》第2.03条:本规划期为2002年-2020年。并综合考虑远景2050年韶山城市发展的构想。 《规划》第2.04条:为了统一搞好韶山革命纪念地, 风景旅游地的建设,处理好保护、开发与利用的关系,结合韶山城市与乡村统一协调发展建设要求,确定韶山市域范围作为韶山城市规划区,总面积210.38平方公里。 《规划》第4.31条:管治区划分类与管制措施。 管治分类类别 范围及位置 防治措施 生态绿地 西景区域内的全部森林、山地。 要根据风景名胜区对环境涵养的要求,维护现有的地形地貌,要执行比市境东部区域更为严格的绿地建设标准,要从大旅游格局以及生态区域性特点出发,以及韶山生态的特殊性出发,建设成生态示范区域。允许的活动:植树造林与一切有利于保护生态环境的活动。严禁一切破坏区域绿地生态的行为,如开山采石、挖土、毁林、砍伐及其它破坏性活动。 风景名胜区 由本城乡一体化建设规划划定的风景名胜区范围 编制相应的风景名胜区规划,控制相应的保护与管理措施;考虑与旅游活动的合理结合;要想使景区环境改善、生态优化,保护人文景观,突出韶山特色,恢复自然生态,塑造新的景点;治理环境污染,使土地恢复到上世纪50年代末原有的田园风貌,滴水洞景区保持清幽,神秘的气氛,改变旅游环境。 《规划》第4.36条:风景资源保护规划 (一)分级保护 根据风景资源的美学价值、科学价值、游览观赏价值、历史价值、生态价值的高低,划分为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三级保护区和外围保护区四级。 (二)文物保护 韶山现有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毛泽东同志故居,省级文化保护单位--毛氏宗祠、毛鉴公祠、毛震公祠、南岸、韶山宾馆一号楼、滴水洞一号楼等。除严格按保护范围进行保护外,在建设控制地带外围的规划范围也应严格控制,不得增建任何建(构)筑物。(韶山市文物保护单位一览表见附表二)。 附表二 韶山市文物保护单位一览表 名称 保护级别 时 代 地址 保护范围 建设控制地带 毛泽东同志故居 国家级 韶山 东至眺峰亭、隧洞口塘基,南至后山山脊,西至后山西山脚,北至土地冲口公路及象鼻山国有山界。 至故居墙基外东280m,南300m,西450m及北430m处。 毛氏宗祠 国家级 韶山 东至韶山饭店门楼,南至后山山脊,西至长冲塘基及机耕道,北至前门公路。 从原韶山冲商店前水沟过公路,直对韶河,沿韶河下到迎宾桥,与故居建控地带连接。 毛鉴公祠 国家级 韶山 毛震公祠 国家级 韶山 东到墙基外30m处,南至后山山脊,西至墙基外120m处,北至前门公路。 沿后山山脊下到西边公路上,离毛震公祠120m,再沿水沟一直到东边,离公祠120m再过公路上山到山脊。 南岸(即毛泽东私塾) 国家级 韶山 东至眺峰亭,隧洞口塘基,南至后山山脊,西至后山西山脚,北至土地冲口公路及象鼻山国有山界。 韶山宾馆一号楼 国家级 1957年 韶山 以楼房墙基为起点,至东10m、南20m西15m及北至后山山脊(50m)。 保护范围外,至少20m、南30m处。 滴水洞一号楼 国家级 1962年 韶山 —— —— (三)古树名木专项保护 1.对韶山市古树名木资源进行全面深入调查,在此基础上进行登记、建档工作,并编制《韶山市古树名木录》。 2.加强古树名木周边环境的治理,提供良好的生长条件。 3.采取科学的技术措施,养护、抢救古树名木。 4.调动广大市民保护古树名木的积极性,提高全社会的保护意识,可采用古树名木社会认养制。 5.制定《韶山市古树名木管理办法》,实行保护责任制,使古树名木保护工作有章可循。 6.利用原南岸后面停车场建设名木园。 2.4 《韶山市城乡一体化建设规划(2004-2020)》摘要 根据《韶山市城乡一体化建设规划(2004-2020)》内容(以下简称《规划》)摘录与本项目相关内容: 《规划》第10.02条:风景名胜区范围 韶山风景名胜区的范围牵涉到现韶山市域和湘乡市部分地区,总面积47.8km2。韶山风景名胜区的外围保护地带由韶山风景名胜区范围边界线的外围延伸一定的距离所形成,面积为26.4km2。 《规划》第10.05条:风景名胜资源保护 1.保护分极 (1)一级保护区:保护其地质遗迹、地貌形态、植被生态、文物古迹和田园风光。范围包括由故居、故园、南岸、纪念馆、铜像广场等景点构成的区域及由滴水洞一号楼、虎歇坪等景点构成的区域以及韶峰景区顶部。 (2)二级保护区:保护山石、水体、林木的自然风貌及文物古迹、田园风光,使人工建筑融合于环境中。范围是除以上一级保护区外,由一般景点构成的游览地带,以紧临山脊、河沟、河流为界的范围。 (3)三级保护区:以维护整个风景名胜区的生态环境为目的。区内以大片森林为主,兼有文物古迹、田园风光。范围为一、二级保护区以外的所有景区范围。民居、村庄主要集中在这一区划范围。 (4)外围保护区:为保证风景名胜区的水土、空气和视域的要求而划定,范围是风景名胜区以外、对风景名胜区有直接影响、紧临风景名胜区界线的农田、山脊线和视域范围以内的广大区域。 2.保护措施 (1)一级保护区 ①严格维持保护区内的原始地形地貌,迁出破坏景观的民房,拆除杂乱设施,按规划搞好绿化建设; ②保护区内的文物、古迹,应严格保持原貌,已毁的古迹有必要恢复的,必须经考证,按其原貌恢复; ③严禁超负荷运转,将游人控制在环境容量以内,杜绝“三废”污染; ④保护区内的古树名木应请植物专家或学者进行精心鉴定统计,采取有效保护措施,以防枯死、虫蚀和人为破坏,并标牌公布于众。有组织进行科研教学活动,不得随意钻探或采集生物标本; ⑤严禁在保护区内开山、炸石、采矿、乱砍乱伐。保护好区内的耕地; ⑥严禁在保护区内狩猎。 (2)二级保护区 ①拆除破坏景观的设施,保护森林植被,保留必要的与风景旅游有关的设施; ②迁出破坏景观的民房,采取积极措施治理保留民居,形成一个良好的“田园环境”; ③对现有珍稀动、植物要经常调查、滥测、统计,并建立档案,杜绝在保护区狩猎; ④利用水资源发展渔业的同时,做好环境保护,严格控制“三废”污染; ⑤严禁开山、炸石、采矿、乱砍乱伐。搞好森林抚育,防止火灾发生。 (3)三级保护区 ①本保护区内的森林植被以恢复为主,各类林地平衡发展; ②综合治理“三废”、防止“三废”污染; ③严禁在保护区内狩猎; ④防止灾害发生。 ⑤控制区内农村居民点的建设,对破坏景区环境的村民住宅,要按规划进行拆迁、整治与改造。 (4)外围保护区 ①保护好植被生态,林木必须有计划砍伐,以免水土流失,影响整个风景名胜区的生态平衡。做好公路两旁绿化,绿化建设应与整个风景名胜区的绿化协调一致; ②防止“三废”污染,防止虫害、火灾发生。 3.文物古迹专项保护 严格按文物保护法执行保护,从景观保护出发,规划对其控制范围拓宽,在景点周围250m或视线所及范围内严格控制,不得增建任何建筑物。 4.田园风貌保护 规划保护公路沿线视野所及的农田,严禁占用及改变农田使用性质,严格控制周边建设,保证视野通畅。对现有破坏了田园风光和带状视线走廊的建筑,在条件成熟时应予拆除。 《规划》附表11 韶山风景名胜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表 序号 工程项目 建设内容及工程量 投资估算(万元) 一 景点维护建设 爱国主义教育一号工程 纪念馆建设、景区环境保护与整治等 29000 故居景区、韶峰景区、滴水洞景区、三大景区景点,维护建设若干。 亭、台、廊等观景设施; 拆除整理若干; 防护设施若干; 新建景点若干处。 200 1000 800 15000 黑石寨景区开发 建设生态、休闲旅游 20000 2.5 《韶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15-2035)摘要 根据《韶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15-2035)内容(以下简称《规划》)摘录与本项目相关内容: 《规划》第一章 规划总则 第二条 规划范围与面积 风景名胜区总面积65.22平方公里,地理坐标东经112°25'32.458"-112°33'19.211",北纬27°52'29.622"-27°57'26.299"。核心景区总面积19.72平方公里,占风景名胜区总面积的30.24%,外围保护地带面积为42.36平方公里。 第四条 规划期限 本规划期限为2015-2035年,规划近期2015年-2020年。 《规划》第二章 保护规划 第五条 资源分级保护 将风景名胜区划分为一级、二级、三级保护区三个保护层次,实施分级控制保护,并对一、二级保护区实施重点保护控制。 1、一级保护区(核心景区-严格禁止建设范围) 一级保护区即核心景区,是风景名胜区内风景资源价值极高或生态高度敏感的区域,主要包括风景名胜区内故居景区,滴水洞景区内以毛泽东胜迹及纪念地为核心的国家级、省级文物保护单位集中分布区域,以及北部黑石寨景区、南部韶峰景区内生态敏感度较高、对生态保护具有重要作用的丘陵地区。面积19.72平方公里,占风景名胜区总面积的30.24%。 除必要的游览道路和安全设施外,严格禁止建设宾馆、度假村、培训中心、疗养院、游乐园以及其他与风景保护无关的建筑物,已经建设的应逐步迁出;韶峰寺等寺庙场所复建或新建应当严格审查论证并履行审批程序。严格保护以主席胜迹与纪念地为代表的典型景观资源,严格依据《文物保护法》保护各级文保单位,注重保护文物建筑和历史场景的真实性与完整性。严格保护韶山主峰、黑石寨主峰、滴水洞山谷等丘陵地貌以及青年水库水源地一级保护区。严格控制外来机动交通进入一级保护区。控制并缩小农村居民点建设规模,整治改造村庄风貌。 第六条 资源分类保护 1、文物胜迹保护 根据文物保护单位的等级,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有关条款进行保护。对文物古迹的任何改动都要报风景名胜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按文物保护的法定程序报请政府和文物主管部门批准。明确宗教活动场所复建、新建审批程序,不得以宗教活动名义破坏文物建筑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文物建筑配备消防设施,并严格控制,杜绝安全隐患。对毛泽东故居、毛泽东铜像广场等重要景点主要对景面的建筑高度、密度等形态进行严格控制,疏解严重破坏景观的居民点,并根据历史风貌和文物性质对其周边环境进行规划和整治。 第七条 建设控制管理 1、分区设施控制管理 按照分区保护的要求对风景名胜区内十种设施建设类型提出具体控制管理要求。 表2-1 分区设施控制管理一览表(摘抄) 设施类型 一级保护区 二级保护区 三级保护区 4、宣讲/咨询 展览馆 △ ○ ○ 解说设施 ● ● ● 咨询中心 ○ ○ ○ 7、管理设施 行政管理设施 × △ ○ 景点保护设施 ● ● ● 游客监控设施 ● ● ● 环境监控设施 ● ● ● 注:●应该设置;○可以设施;△可保留不宜设置;×禁止设施;—不适用 第八条 生态环境保护 按照分级保护的要求实施生态环境保护。 表2-3 生态环境保护要求表 保护区 大气环境质量展开阅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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