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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临安市第二次土地调查部分项目招标文件模板.doc

  • 上传人:a199****6536
  • 文档编号:2596735
  • 上传时间:2024-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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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临安市 第二次 土地 调查 部分 项目 招标 文件 模板
    资源描述:
    临安市第二次土地调查 (农村土地调查部分)项目 招标编号:LG-17-1 招 标 文 件 临安市国土资源局 临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八年三月二十四日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须知及协议关键条款 第三章 项目需求说明 第四章 评标措施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一、投标人须知 临安市公共资源招投标交易中心受临安市国土资源局委托,就临安市第二次土地调查(农村土地调查部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具体以下: 1、采购编号:LG-17-1 2、采购项目名称:临安市第二次土地调查(农村土地调查部分)项目 3、招标内容: 在临安市土地利用更新调查、土地利用变更调查等现有调查结果基础上,利用临安市9月最新正射影像图,结合土地变更调查,开展全市1:1万农村土地利用现实状况调查,全方面查清全市耕地等各类农用地、城镇各类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土地权属、面积、分布和利用情况,查清区域内基础农田和耕地后备资源数量、分布和利用情况。 同时,根据省、市相关技术要求,进行基础农田、标准农田及耕地后备资源调查,在土地利用现实状况数据库中建立基础农田、标准农田及耕地后备资源数据层,将基础农田、标准农田和耕地后备资源范围落实在土地利用现实状况图上。结合临安市全方面核查实际要求,开展低丘缓坡综合开发利用、临安市9个关键工业功效区块和城南新区调查和数据库建设;依据村级行政区划调整,更新、完善临安市1:1万土地利用现实状况数据库及管理信息系统。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合格投标人应含有资格要求: (1)含有中国独立法人资格、独立负担民事责任和推行协议能力,含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含有推行协议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良好统计,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统计; (2)含有较强项目管理和组织实施能力,已取得省级测绘局颁发乙级(含)以上摄影测量及遥感测绘资质或浙江省土地勘测资质; (3)经过ISO质量体系认证,熟悉摄影测量及遥感测绘、土地利用现实状况调查、数据库建设工作业务,含有浙江省类似项目标成功经验,能够独立负担本项目建设,并有良好工作业绩和履约统计; (4)含有较强当地化服务能力,并配有较强技术队伍,能确保驻场建设和验收确定后十二个月维护期内现场服务响应; (5)本项目指定杰思科土地利用现实状况管理信息系统为数据处理软件,投标人应含有应用杰思科系统进行数据处理技术和能力。 (6)拒绝联合投标。 5、采购方法:公开招标。 6、购置标书时间和地点: 3月24日–4月4日(均为工作时间),临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 7、标书售价:500元/份。 8、报名及购置标书须提供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备查)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测绘或土地勘测资质副本原件(备查)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浙江省内类似项目实践成功案例协议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供项目实施方联络电话。 (4)法人委托书(原件)、受委托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备查)和复印件 9、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4月14日10:00时,临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 10、开标时间和地点:4月14日10:15时,临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小型开标室。 11、联络人:徐飞 临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月24日 第二章 投标须知及协议关键条款 第一节 投标须知前附表 条款 内容要求 1 项目说明 一、项目名称:临安市第二次土地调查(农村部分)项目。 二、项目标实施范围:临安市3119.08平方公里范围内,在现有调查结果基础上,利用9月最新正射影像图,提取土地利用改变情况,根据国家和省厅技术规程及要求,结合土地变更调查,开展土地利用现实状况调查、基础农田调查和标准农田调查、耕地后备资源调查,并建立相关数据层;结合临安市全方面核查实际要求,开展低丘缓坡综合开发利用、临安市9个关键工业功效区块和城南新区调查和数据库建设;依据村级行政区划调整,更新和完善临安市土地利用现实状况管理信息系统。完成临安市第二次土地调查(农村部分)各项土地调查任务。 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项目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 三、实施地点:临安市。 四、要求质量标准:根据本项目技术要求及国家、地方相关要求实施,最终以经过项目验收并经过国土资源部核查确定为准。 五、项目实施时间:4月,正式开启项目,并获取外业调查数据源及调查前准备工作;5月31日前完成内业预处理,外业调查人员培训;8月15日前,完成农村土地调查外业调查和内业处理工作;9月1日前完成预检和数据库更新完善工作;10月1日前完成农村土地调查验收工作;10月15日前提交农村土地调查及年度变更调查全部结果。 六、结果维护期:经过国土资源部确定后十二个月。 七、技术支持期:经过国土资源部确定后十二个月。 八、1.投标人应于对应投标截止日期前按招标人指定地点提交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投标确保金。 2.投标确保金以银行汇票、电汇形式提交。 单位名称:临安市公共资源招投标交易中心招投标确保金专户 开户银行:杭州市商业银行临安支行  银行账号:869 3.未按要求提交投标确保金投标,应视为无效。 2 协议名称 临安市第二次土地调查(农村部分)项目服务协议 第二节 投标须知 一、总则 1、依据《中国招标投标法》要求,决定组织实施此次招标。 2、投标人应遵守相关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 3、不管投标结果怎样,投标人自行负担全部参与投标相关全部费用。 二、招标文件组成 4、招标文件包含招标文件目录中所列内容。 5、投标人应具体阅读招标文件全部内容。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并对招标文件各项内容作出实质性响应,不然投标无效。 6、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点或技术指标要求澄清,或认为有必需和用户进行技术交流时,应在投标截止日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方;招标方将对有需要作出澄清,以书面形式给予回复,同时将书面回复发送给每个领取招标文件投标人,但不说明问题起源。 7、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方有权对招标文件以补充文件方法进行修改。补充文件将以书面形式通知全部领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并对她们含有约束力。 三、投标文件组成及编制 8、投标文件由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组成。以下资料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8.1商务部分关键包含下列内容: (1)投标函 (2)开标一览表 (3)投标报价明细表 8.2技术部分关键包含下列内容: (1)项目技术方案; (2)质量确保方法和后续服务内容; (3)企业资质资信介绍; (4)项目负责和技术人员养老保险证实(由社保部门开出); (5)含有负担过浙江省内类似项目实践成功案例协议复印件; (6)投标人含有应用杰思科系统进行数据处理技术和能力证实材料; 其它文件; (7)资格证实文件: A、投标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B、测绘或土地勘测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C、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D、投标人认为有必需提供申明和文件, (8)投标人认为其它资料。 9、投标文件中所使用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取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10、投标人不得私自对招标文件格式、条款和技术要求进行修改。不然,其投标文件有可能被认为未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 11、投标人应确保其投标文件真实性、正确性、唯一性,一旦中标,其投标文件将作为协议关键组成部分。 12、投标人应按第一节投标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供投标确保金,未提交投标确保金,将被视为投标无效。 13、未中标人投标确保金,将在定标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人投标确保金,在协议签署以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但中标人须在此之前向采购人递交足额履约确保金。 14、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人不得要求退还其投标确保金: 14.1投标人在要求投标使用期内撤回其投标; 14.2中标人未能按中标通知书要求签署协议。 14.3对评标定标施加影响,扰乱正常开标评标秩序。 15、投标使用期为开标后60天。投标人承诺投标使用期短于此要求时间,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被拒绝。 16、投标文件一式六份,正本一份,副本五份,须各自装订成册。正副本须在封面上注明正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不一致,以正本为准。 17、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 18、投标文件正本必需以不褪色墨水填写或打印,副本可用复印件。投标文件不应有涂改、增删和潦草之处,如有必需修改时,修改处必需有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 四、投标文件递交 19、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商务标和技术标分别密封在两个不一样包封中,并正确标明“正本”或“副本”。包封应密封完好,标明投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及投标人名称,密封袋封口处应加盖公章,未密封并加盖公章投标文件,招标方将给予拒绝。 20、在要求投标截止时间后收到任何投标文件,招标方将给予拒绝。 2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能够在要求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这种修改和撤回,必需按投标文件编制和递交要求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方。 五、开标和评标 22、招标方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要求时间和地点举行开标会议。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须参与开标会议,并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工商专用复印纸)和个人有效身份证件,若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在投标文件中再另行提供)。 23、开标时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确定无误后拆封唱标,唱标内容为投标文件正本中“开标一览表”内容,和招标方认为适宜其它内容并统计。 24、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将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审查内容为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内容是否完整、价格组成有没有计算错误,文件签署是否齐全及验证确保金提交情况等。 25、在对投标文件审查中,对价格计算错误按下述标准修正: 25.1假如单价乘数量不等于总价,应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 25.2假如以文字表示数据和数字表示有差异,应以文字为准修正数字。 25.3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显著错位,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6、投标文件澄清:在评标过程中,可随时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内容作出书面澄清,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但不得对投标文件实质内容加以修改。 27、评标委员会由招标方代表和相关教授组成。 28、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只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投标进行评标和比较,而且只依据投标文件内容本身响应情况进行评审,不考虑开标后任何证实。 29、开标后,直到授予投标人协议止,通常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相关资料和授标意向等,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它无关人员透露。 30、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如向评标委员会组员施加任何影响,全部将会造成其投标被拒绝。 31、评标委员会不向未中标人解释未中标原因,并不退还投标文件。 六、授予协议 32、确定中标人后,招标方将在公布公告网站上公布评标结果。 33、投标人全部接收协议条件并签署协议后,中标通知书亦成为协议组成部分。 34、如中标人拒绝负担中标项目,或提出采购人、招标方不能接收条件,致使协议无法签署,招标方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不再退还其投标确保金,考虑和下一次序中标候选人进行谈判或另行组织采购。 35、中标方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5个工作日内按采购单位相关要求提交项目实施技术方案作为协议附件。 36、招标方在收到项目实施技术方案后20个工作日内组织教授组对技术方案进行评审,评审经过后双方签署工作协议。 37、在中标人签署协议并生效后,中标人即为承建单位,招标方立即将中标结果通知其它投标人。 38、招标文件、中标方投标文件和相关技术方案审定意见及评标过程中相关澄清文件均应作为协议附件(中标方须向招标方提供投标文件和澄清文件副本)。 39、签署协议后3个工作日内,中标人须交纳相当于协议额10%履约确保金,项目经过正式验收后,履约确保金转化为质保金;经过正式验收1年后,项目结果使用正常,无质量和服务问题,原额(无息)退还质保金。 七、质疑和投诉 40、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有疑问或认为自己权益受到损害,应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招标方提出书面质疑,招标方将在7个工作日内作出回复,但回复内容不包含商业机密。 41、质疑投标人对招标方回复不满意或招标方未在要求时间内作出回复,能够在回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临安市政府采购办公室提出投诉。 第三节 协议关键条款 协议将由临安市国土资源局(以下简称甲方)和经评审最终确定中标人(以下简称乙方)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协商后签署。以下为包含投标人关键条款,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对其进行确定或拒绝。如投标人在其投标文件中未做拒绝或提出修改要求,招标方将视作认同。 1、项目进度要求: 4月前,获取外业调查数据源及调查前准备工作;5月31日前完成内业预处理,外业调查人员培训;8月31日前,完成农村土地调查外业调查和内业处理工作;9月15日前完成预检和数据库更新完善工作;10月1日前完成农村土地调查验收工作;10月15日前提交农村土地调查及年度变更调查全部结果。 2、项目实施地点:临安市 3、协议价款确实定: 协议价采取投标人报价确定,本项目投标除暂定工程量总价外,投标人必需填报每平方公里单价,结算时按实际完成工程量乘以投标报价进行计算。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协议价格调整: (1) 招标方确定工程量增减; (2) 招标方确定工程洽商; (3) 协议约定其它增减或调整。 4、协议价款支付方法: 协议签署后10日内甲方支付协议总价30%,提交正式结果后10日内甲方支付协议总价30%,结果经过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和杭州市国土资源局联合检验验收后付清余款。 5、履约确保金: 签署协议后3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协议价款10%履约确保金,履约确保金能够是银行汇票、支票或现金。 6、质量要求: 确保项目提交结果能经过浙江省国土资源厅、杭州市国土资源局检验验收,并确保临安市土地利用现实状况管理信息系统正常运行。 7、结果版权和保密: 本项目全部结果版权属甲方全部,未经同意,乙方不得自行删除、复制、修改、转移数据,亦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提供;甲方提供任何业务资料,乙方需认真保管、严格保密,并在使用完成后立即归还。乙方在甲方单位工作时,应遵守相关规章、制度等。不管本协议是否变更、解除、终止,本条款全部有效。 8、项目负责和技术人员: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在任何时期私自更换投标文件中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同时必需确保项目部技术人员数量和水平和投标文件一致,不然甲方有权放弃或终止协议,并没收投标确保金或履约确保金。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必需常驻实施现场,暂离现场必需事先取得甲方同意。若私自离岗,甲方有权进行处罚直至终止协议。 9、转让和分包: 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让、转包或变相转包其应推行协议义务,不然,甲方有权终止协议并没收全部履约确保金,或甲方扣除协议总价50%作为违约金。 10、协议修改: 欲对协议条款进行任何改动,均须由甲方确定,并须有招标方参与,并由甲乙双方签署书面协议修改书。 本协议任何一方给另一方通知,全部应以书面或电传/传真/等形式发送,而另一方应以书面形式确定并发送到对方明确地址。 11、不可抗力: 假如双方中任何一方因为战争、严重火灾、水灾、台风和地震和其它经双方同意属于不可抗力事故,致使协议推行受阻时,推行协议期限应予延长,延长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时间。 受事故影响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14天内,将相关部门出具证实文件递交给另一方。 12、违约责任: 因甲方原因终止协议,甲方支付乙方已经完成工程量费用,按履约确保金数额支付违约金,并返还履约确保金。 推行本协议过程中,因乙方本身管理不善、投入不足、技术水平有限等原因造成阶段目标未完成或项目未经过验收,责任由乙方全部负担,甲方有权终止协议,乙方必需返还甲方已经支付费用,并没收履约确保金。 13、争议仲裁: 本协议推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该协商处理,双方不愿协商、调解处理或协商调解不成,双方约定,申请由仲裁机构仲裁。 第三章 项目需求说明 一、项目基础情况 临安市地处浙江省西北部,在北纬29º 56′—30º 23′,东经118º 51′—119º 52′,东邻杭州,西接黄山,南连富阳、桐庐和淳安,北靠安吉,是距离上海、杭州等大城市最近山区市。市域东西长 100余公里,南北宽50余公里,总面积3119.08平方公里,临安市于全方面完成土地利用现实状况更新调查并经过省国土资源厅验收。依据国务院和省、市政府要求和布署,现决定在原更新调查结果基础上,利用最新航空遥感影像,结合变更调查,全方面开展第二次土地调查。 二、项目目标 全方面查清临安市城镇以外每块土地地类、位置、范围、面积、分布等利用情况和农村集体土地全部权和公路、铁路、 河流及农、林、牧、鱼场(含部队、劳改农场及使用土地)等国有土地使用权情况;查清全市基础农田、标准农田和耕地后备资源数量、分布和利用情况;依据临安市经济建设需要,开展低丘缓坡综合利用调查和关键工业功效区用地调查;对现有1:1万土地利用现实状况数据库及管理信息系统进行一次全方面更新和完善,以建立一套通用一致、高效便捷、稳定可靠土地利用现实状况管理信息系统。 三、项目介绍 1、调查内容: 1.1 土地利用现实状况调查 (1)补充调查土地利用现实状况及权属改变情况。在土地更新调查、土地变更调查等土地利用现实状况结果基础上,利用最新航空遥感影像,结合年度变更调查,对土地利用现实状况和权属等改变情况进行一次全方面补充调查,关键核查各类农村土地地类,保持土地利用现实状况数据现势性。 (2)转换土地利用现实状况分类体系。此次调查要求先采取全国土地分类(过渡期间适用),但对菜地、可调整土地、独立工矿用地和其它未利用地进行细化调查。待农村土地调查统一时点更新时,由信息系统管理软件进行整体转换,将全国土地分类(过渡期间适用)转换到第二次土地调查全国土地分类。 (3)调整行政区域界限及田坎系数和坡耕地面积等。其中,行政区域界线采取省国土资源厅下发行政勘界结果,查对县(区)际接边结果;田坎系数测算和坡耕地分级计算由省第二次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直接组织开展。 (4)完善土地利用数据库及管理信息系统。依据国土资源部《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数据库建设技术规范》、《土地利用数据库标准》和《浙江省土地利用数据库建设技术要求(试行)》等相关标准,对现有土地利用现实状况数据、权属调查数据、遥感影像数据及土地利用现实状况管理信息系统进行一次全方面更新和完善,建立一套通用一致、高效便捷、稳定可靠土地利用现实状况管理信息系统。 1.2 基础农田调查和标准农田调查 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计划、基础农田划区定界资料、计划调整资料、已建标准农田资料等,将基础农田保护地块(区块)和已建标准农田地块(区块)落实到土地利用现实状况图上,土地利用现实状况数据库中建立基础农田数据层和标准农田数据层,统计汇总辖区内基础农田和标准农田分布、面积、地类等情况。具体调查措施根据省第二次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文件实施。 认真开展本市标准农田上图入库工作,以项目为单位,在土地更新调查并经年度变更调查土地利用现实状况数据库基础上,依据当地域历年标准农田建设相关资料,将标准农田落实到土地利用现实状况图上,统计汇总出县、乡二级行政区域内标准农田地类、分布和面积等情况,编制县、乡两级标准农田分布图。 1.3 耕地后备资源调查 根据耕地后备资源界定标准,利用更新调查和垦造耕地项目贮备库等结果,将耕地后备资源范围落实在土地利用现实状况图上,在土地利用现实状况数据库中建立耕地后备资源数据层,查清耕地后备资源数量、质量和分布。 1.4 结合临安市全方面核查实际要求,开展低丘缓坡综合开发利用调查、临安市9个关键工业功效区块和城南新区调查和数据库建设。 2、测量基准: 平面为1980西安坐标系;高程为1985国家高程基准 。 3、技术路线: 将现有1:1万土地利用现实状况矢量数据套合新近数字正射影像图,输出外业工作底图;充足利用现有资料,实地逐地块逐图斑对土地类型、权属等改变情况进行核实调查,关键核查耕地和建设用地;将改变内容标会在外业工作底图上,并填写外业调查统计表,确保每一改变地块地类、权属等现实状况信息统计完整、正确、可靠;以外业调绘结果为基础,经过现有土地利用现实状况管理信息系统,对每一改变图斑形状、范围、位置进行数据更新、汇总统计,完成度变更调查工作;将现实状况管理信息系统中数据导出到其它成熟GIS软件中,依据《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技术规程》、《土地利用数据库标准》、《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数据库建设技术范》等技术要求要求进行农村土地利用现实状况数据库建设,最终取得符合要求土地利用数据库成,待现有现实状况管理信息系统更新完善后再导入新系统。 4、提交调查结果。具体包含: 4.1 外业调查结果 (1)标准分幅外业调查图件、外业调查统计手簿及其它外业调查原始资料; (2)田坎系数测算结果。 4.2 数据结果 (1)各类土地分类面积数据; (2)不一样权属性质面积数据; (3)基础农田面积数据; (4)标准农田面积数据; (5)耕地后备资源面积数据; (6)耕地坡度分级面积数据; (7)低丘缓坡面积数据。 4.3 数据库结果 提供符合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数据库标准》等相关规范和标准农村土地利用现实状况数据库,矢量数据采取《地球空间数据交换格式》(GB/T17798),即带TOPO:1VCT格式。 4.4 图件和汇总表格结果 (1)多种汇总表格; (2)幅理论面积和控制面积结合图表; (3)标准分幅土地利用现实状况图; (4)基础农田分布图; (5)耕地后备资源分布图; (6)耕地坡度分级等专题图。 (7)其它专题图。 4.5 调查汇报结果 (1)农村土地调查工作汇报; (2)农村土地调查技术汇报; (3)农村土地调查数据库建设汇报; (4)农村土地调查结果分析汇报; (5)基础农田调查汇报; (6)耕地后备资源调查汇报; (7)其它专题汇报。 4.6 其它相关结果 四、项目具体要求 1、农村土地调查技术要求: 农村土地调查结果必需符合《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结果检验验收措施》和省市相关规范要求,并确保能经过省国土资源厅、市国土资源局检验验收。 2、农村土地调查时间进度要求: 第一阶段:项目招标完成,技术方案经过审核后正式开启该项目。 第二阶段:4月至9月,为实施阶段:获取外业调查数据源—>内业预处理—>外业实地调查—>内业处理—>结果输出、整理—>预检、信息系统更新完善。 第三阶段 10月1日前,完成农村土地调查验收工作;10月15日前,提交农村土地调查及年度变更调查全部结果。 第四阶段:总结、结果整理归档等工作。 五、关键作业依据 1、《中国土地管理法》(8月修正); 2、《中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1998年12月公布); 3、《国务院相关开展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通知》(国发[]38号); 4、《确定土地全部权和使用权若干要求》(原国家土地管理局1995年3月公布); 5、《土地登记规则》(原国家土地管理局1995年12月公布); 6、《全国土地分类(试行)》(国土资发[]255号); 7、《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技术规程》(国土资源部TD/T 1014-); 8、《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结果检验验收措施》(国土资源部,); 9、《土地利用数据库标准》(国土资源部,) 10、《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数据库建设技术规范》(国土调查办发[]54号); 11、《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结果国家级核查技术要求》(国土调查办发[]55号); 12、《浙江省土地登记措施》(浙江省人民政府11月修订); 13、《浙江省人民政府相关开展第二次全省土地调查通知》(浙政发[]15号); 14、《浙江省土地利用现实状况更新调查技术规范》(省国土资源厅,); 15、《浙江省第二次土地调查实施方案》(浙土调查办[]4号); 16、《杭州市人民政府相关第二次全市土地调查工作实施意见》(杭政函[]132号); 17、《杭州市区日常土地测绘技术要求(试行)》(杭土资[]24号文) 18、《杭州市第二次土地调查实施方案》(杭土调查办[]2号); 19、临安市第二次土地调查(农村部分)实施方案; 20、《相关开展全省标准农田上图入库工作通知》(浙土资发[]10号); 21、《相关认真开展标准农田上图入库工作通知》(杭土资耕[]7号); 22、省、市相关基础农田调查其它相关要求; 23、省、市其它相关要求。 第四章 评标措施 为规范临安市农村土地调查项目招标评标工作,依据《中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规和本项目招标文件,结合本项目标实际,特制订本评标措施。 一、评标组织 本项目评标工作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方代表和教授组成,其中教授评委人数占评标委员会总人数百分比不得小于三分之二。 二、评标措施和程序 (一)评标标准 1、公平、公正地对待全部合格投标人。 2、遵守《中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要求。 3、评标必需以招标文件中各项要求条件为准。 (二)无效标 凡出现以下情况之一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标,不进入技术评议及商务标: 1、投标文件未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公章; 2、投标文件未加盖单位公章或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3、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要求和格式编制填写,或内容不全、字迹迷糊、难以识别;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未参与开标会议(以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为准),或虽参与会议但无有效证件或授权书者; 5、扰乱会场秩序,经劝阻仍无理取闹; 6、未交纳投标确保金; 7、不含有招标文件中要求资格要求; 8、不符正当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要求其它实质性要求; 9、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有企图影响评委行为; 10、投标使用期为开标后60天,投标人短于此要求时间。 (三)废标 依据《中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之要求,在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应予废标: 1、符合条件投标人或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投标人不足三家;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违法、违规行为; 3、投标人报价均超出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 (四)评标程序 1、此次开标先开技术标,待技术标评标结束后再开商务标。 2、评标委员会将逐一就投标人整体方案进行评定。在评标过程中,参与任何一方不得透露和投标相关其它投标人技术资料、价格和其它信息。 3、评标委员会依据整个方案评标结果和投标价格,采取综合评分方法,按得分高低确定中标人。 三、评审措施和分值安排 评标措施:本项目采取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将对各投标人投标方案、报价、单位综合实力、对项目标投入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投标人,依据报价、技术服务方案、单位综合实力等,由各评委独立记名打分。经统计,得出各投标人最终评审分(评标委员会人数为7人及以上时,去除1个最高分值和1个最低分值后,计算其算术平均值),按最终评审分由高到低次序排列。得分相同,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次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按技术方案优劣次序排列,并形成评标意见。依据上述评标标准,分值安排以下: 1.1项目技术设计书编制,所占分值为70分。关键包含方案优异性、科学性和完整性,方案和需求吻合程度,作业人员实力和质量保障机构健全情况等原因。评审关键点: 1.1.1 技术方案设计和项目实施 (1)项目技术方案总体设计和描述(10分) ● 技术方案内容齐全、结构完整、表述正确、条理清楚程度; ● 投标人方案和需求吻合程度,包含方案科学性、优异性、可行性和扩展性; ● 对项目建设思绪、技术要求、工程特点了解情况; ● 处理方案是否有独到优势; ● 投标人依据本身经验对项目需求进行优化设计情况; ● 技术手段和作业方法优异性、合理性、可行性。 (2)土地利用现实状况调(核)查技术方案内容(15分) ●对土地利用现实状况调(核)查内容及要求了解情况; ●对土地利用现实状况调(核)查关键技术方法、工艺步骤有没有深入表述; ●对土地利用现实状况调(核)查关键、难点技术步骤及内容有优异、合理提议,处理方案是否完整、切实可行,方法得力; ●和变更调查衔接要求及内容是否完整,技术路线是否正确; ●土地利用现实状况调查数据库更新完善技术方案及路线是否正确。 (3)基础农田、标准农田和耕地后备资源调查技术方案内容(10分) ●对基础农田、标准农田和耕地后备资源调查内容及要求了解情况; ●对基础农田、标准农田和耕地后备资源调查及其数据库建设关键技术方法、工艺步骤有没有深入表述; ●对基础农田、标准农田和耕地后备资源调查关键、难点技术步骤有优异、合理提议,处理方案是否完整、切实可行,方法得力。 (4)项目标投入情况(5分) ● 拟投入本项目标管理和作业人员总数、作业设备、软件综合水平情况; ● 项目责任人综合实力(必需提供近5年来负担类似项目标经历)、专业素质、技术能力、经验等情况,是否含有调动应标人各项资源能力情况; ● 项目组技术骨干(关键指作业组长、外业负责、内业负责、质检人员等),数量是否充足,配置是否合理等。 (5)项目组织实施计划(5分) ● 实施方案科学性、合理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程度; ● 项目组织是否机构健全、职责明确、人员设备软件等配置充足; ● 施工进度是否清楚、正确、完整,关键节点控制方法是否有力、合理、可行; ● 质量管理机构是否健全,制度完善,质量规格能否符合技术要求要求,是否有完善工程质量确保体系和方法; ●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岗位责任等各项规章制度是否健全,并有具体落实落实方法等。 (6)质量确保方法及工期承诺情况(5分)。投标人按采购人要求有明确建设质量目标,质量确保方法,并含有具体可行实施内容等;投标方案是否提出符合招标文件和采购单位要求,按期完成完工、验收等方法。 (7)售后服务方案及承诺情况(5分)。投标人提供售后服务方案和服务承诺,和服务承诺可行性、完整性和服务承诺落实保障方法等,是否有技术服务、结果应用培训和维护及其它殊优惠承诺等情况,投标人提出其它优惠条件和承诺情况,及其可实现程度等。 1.1.2投标单位经验和实力情况,所占分值15分。关键包含单位规模、资质、项目组人力、类似项目建设成功案例等方面原因。 (1)投标人基础情况(5分):投标人综合实力、著名度和信誉等情况,单位人员规模及其组成,和项目建设能力方面;投标人已取得测绘资质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项目组人员相关资质证书、其它和项目相关资质证实等; (2)投标人类似项目建设成功经验(10分):以项目协议复印件并采购单位验收汇报等工程实例证实协议为准; ● 以来负担浙江省土地利用现实状况调查等类似项目经历及业绩; ●以来负担全部类似项目经历及业绩。 1.2 投标价格,所占分值30分。 1、全部报价中,超出项目预算报价无效。 2、以全部有效报价最低价作为评标基准价,其最低报价为满分;各投标 方投标报价分统一根据[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计算公式计算。 三、总得分: 总得分=商务标得分+技术标得分。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节 商务标投标文件格式 一、 封面 二、 投标函 三、 开标一览表 四、 投标报价明细表 五、 其它 一、封面 项目 投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内容: 商务标部分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二、投标函 临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依据贵方为 项目设定招标要求,签字代表 (全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 (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 (1) 开标一览表 (2) 投标报价一览表 (3) 资格证实文件 (4) 质量及后续服务承诺 (5) 以 (提供形式)提供投标确保金,金额为 元。 (6) 其它资料文件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告同意以下: 1、投标人将严格遵守《中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推行法律要求责任和义务。 2、投标人已具体审查并了解全部招标文件。 3、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要求推行协议责任和义务。 4、本投标自开标日起使用期为60天。 5、假如在要求开标时间后,投标人在投标使用期内撤回投标;中标后放弃中标或不按要求和招标方签定协议;或向投标人提供不真实文件,则同意不向贵方追回投标确保金。 6、投标人同意提供根据贵方可能要求和其投标相关一切数据或资料,了解贵方不一定接收最低价投标或收到任何投标。 7、和本投标相关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投标人名称: (公章) 投标人代表姓名、职务: 投标日期: 年 月 日 全权代表签字: 三、开标一览表 投标人名称: (盖公章) 投标编号: 项目名称 数量(km2) 内容 单价 (元/km2) 总价 (万元) 备注 临安市农村土地调查 3119.08 土地利用现实状况调查 基础农田调查 耕地后备资源调查 累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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