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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建筑工程钢结构焊接关键技术作业规程.doc

  • 上传人:w****g
  • 文档编号:2593530
  • 上传时间:2024-06-02
  • 格式: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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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建筑工程 钢结构 焊接 关键技术 作业 规程
    资源描述:
    建筑钢结构焊接技术规程 前 言 依据建设部建标[1999]309号文要求,规程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坚固践经验,参考相关国际标准和国外优异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对《建筑钢结构焊接规程》 (JGJ81—91)进行了全方面修订,制订了本规程。 本规程关键技术内容是:1总则;2基础要求;3材料;4焊接节点结构;5焊接工艺评定;6焊接工艺;7焊接质量检验;8焊接补强和加固;9焊工考试。 此次修订关键技术内容是: 第一章总则,扩充了适用范围,明确了建筑钢结构板厚下限、类型和适用焊接方法。 第二章基础要求,是新增加内容。明确要求了建筑钢结构焊接施工难易程度区分标准、制作和安装单位资质要求、相关人员资格职责和质量确保体系等。 第三章材料,取消了常见钢材及焊条、焊丝、焊剂选配表和钢材碳当量限制,增加了钢材和焊材复验要求、焊材及气体应符合国家标准、钢板厚度方向性能要求等。 第四章焊接节点结构,增加了不一样焊接方法焊接坡口形状和尺寸、管结构多种接头形式和坡口要求、预防板材产生层状撕裂节点形式、构件制作和工地安装焊接节点形式、承受动载和抗震焊接节点形式和组焊构件焊接节点通常要求,并对焊缝计算厚度作了修订。 第五章焊接工艺评定,对焊接工艺评定规则、试件试样制备、试验和检验等内容进行了全方面扩充,增加了焊接工艺评定通常要求和重新进行焊接工艺评定要求。 第六章焊接工艺,取消了多种焊接方法工艺参数参考表,增加了焊接工艺通常要求、多种焊接方法选配焊接材料示例、焊接预热、后热及焊后消除应力要求、预防层状撕裂和控制焊接变形工艺方法。 第七章焊接质量检验,对焊缝外观质量合格标准、不一样形式焊缝外形尺寸许可偏差及无损检测要求进行了修订,增加了焊接检验批划分要求、圆管T、K、Y节点焊缝超声波探伤方法和缺点分级标准和箱形构件隔板电渣焊焊缝焊透宽度超声波检测方法。 第八章焊接补强和加固,对钢结构焊接和补强加固方法作了修订和补充,增加了钢结构受气相腐蚀作用时其钢材强度计算方法、负荷状态下焊缝补强和加固要求、承受动荷载构件名义应力和钢材强度设计值之比β要求、考虑焊接瞬时热造成构件局部力学性能降低及采取对应安全方法要求和焊缝强度折减系数等内容。 第九章焊工考试,修订了考试内容和分类,在焊工手工操作技能考试方面,增加了附加考试和定位焊考试。 本规程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解释,由主编单位负责具体技术内容解释。 本规程主编单位是:中冶集团建筑研究总院(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33号,邮政编码:100088) 本规程参与单位是:中建一局钢结构工程宝钢股份 重庆钢铁设计研究总院 北京钢铁设计研究总院 武汉钢铁集团金属结构有限责任企业 江南重工集团 大连重工集团 深圳建升和钢结构建筑安装工程 上海宝钢冶金建设企业 中国第二十冶金建设企业钢结构制造总厂 武钢集团武汉冶金设备制造企业 北京双园咨询监理企业 目次 1总则………………………………………………………………1 2基础要求…………………………………………………………2 3材料………………………………………………………………5 4焊接节点结构……………………………………………………7 4.1通常要求………………………………………………………7 4.2焊接坡口形状和尺寸………………………………………7 4.3焊缝计算厚度……………………………………………38 4.4组焊构件焊接节点…………………………………………48 4.5预防板材产生层状撕裂节点形式………………………52 4.6构件制作和工地安装焊接节点形式……………………55 4.7承受动载和抗震焊接节点形式…………………………63 5焊接工艺评定…………………………………………………67 5.1通常要求……………………………………………………67 5.2焊接工艺评定规则…………………………………………70 5.3重新进行工艺评定要求…………………………………73 5.4试件和检验试样制备……………………………………75 5.5试件和试样试验和检验…………………………………85 6焊接工艺………………………………………………………89 6.1通常要求……………………………………………………89 6.2焊接预热及后热……………………………………………98 6.3预防层状撕裂工艺方法………………………………100 6.4控制焊接变形工艺方法………………………………100 6.5焊后消除应力处理………………………………………101 6.6熔化焊缝缺点返修………………………………………102 7焊接质量检验………………………………………………104 7.1通常要求…………………………………………………104 7.2外观检验…………………………………………………105 7.3无损检测…………………………………………………108 8焊接补强和加固……………………………………………110 9焊工考试……………………………………………………115 9.1通常要求…………………………………………………115 9.2考试内容及分类…………………………………………116 9.3手工操作技能基础考试…………………………………118 9.4手工操作技能附加考试…………………………………125 9.5手工操作技能定位焊考试………………………………131 9.6机械操作技能考试………………………………………133 9.7考试统计、复试、补考、重考、免试和证书…………138 附录A钢板厚度方向性能等级及其含硫量、 断面收缩率值…………………………………………140 附录B建筑钢结构焊接工艺评定汇报格式…………………141 附录C箱形柱(梁)内隔板电渣焊焊缝焊透宽度 测量……………………………………………………151 附录D圆管T、K、Y节点焊缝超声波探伤 方法及缺点分级………………………………………153 附录E工程建设焊工考试结果记录表、合格证格式………157 本规程用词说明………………………………………………160 1总则 1.0.1为在建筑钢结构焊接中落实实施国家技术经济政策,做到技术优异、经济合理、安全适用、确保质量,制订本规程。 1.0.2本规程适适用于桁架或网架(壳)结构、多层和高层梁/柱框架结构等工业和民用建筑和通常构筑物钢结构工程中,钢材厚度大于或等于3mm碳素结构钢和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焊接。适用焊接方法包含手工电弧焊、气体保护焊、自保护焊、埋弧焊、电渣焊、气电立焊、栓钉焊及对应焊接方法组合。 1.0.3钢结构焊接必需遵守国家现行安全技术和劳动保护等相关要求。 1.0.4钢结构焊接除应实施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强制性标准要求。 2基础要求 2.0.1建筑钢结构工程焊接难度可分为通常、较难和难三种情况。施工单位在负担钢结构焊接工程时应含有和焊接难度相适应技术条件。建筑钢结构工程焊接难度可按下表区分。 表2.0.1建筑钢结构工程焊接难度区分标准 2.0.2施工图中应标明下列焊接技术要求: 1应明确要求结构构件使用钢材和焊接材料类型和焊缝质量等级,有特殊要求时,应标明无损探伤类别和抽查百分比; 2应标明钢材和焊接材料品种、性能及对应国家现行标准,并应对焊接方法、焊缝坡口形式和尺寸、焊后热处理要求等作出明确要求。对于重型、大型钢结构,应明确要求工厂制作单元和工地拼装焊接位置,标注工厂制作或工地安装焊缝符号。 2.0.3制作和安装单位负担钢结构焊接工程施工图设计时,应含有和工程结构类型相适应设计资质等级或由原设计单位认可。 2.0.4钢结构工程焊接制作和安装单位应含有下列条件: 1应含有国家认可企业资质和焊接质量管理体系; 2应含有2.0.5条要求资格焊接技术责任人员、焊接质检人员、无损探伤人员、焊工、焊接预热和后热处理人员; 3对焊接技术难或较难大型及重型钢结构、特殊钢结构工程,施工单位焊接技术责任人员应由中、高级焊接技术人员担任; 4应含有和所负担工程焊接技术难易程度相适应焊接方法、焊接设备、检验和试验设备; 5属计量器具仪器、仪表应在计量检定使用期内; 6应含有和所负担工程结构类型相适应企业钢结构焊接规程、焊接作业指导书、焊接工艺评定文件等技术软件; 7特殊结构或采取屈服强度等级超出390MPa钢材、新钢种、特厚材料及焊接新工艺钢结构工程焊接制作和安装企业应含有焊接工艺试验室和对应试验人员。 2.0.5建筑钢结构焊接相关人员资格应符合下列要求: 1焊接技术责任人员应接收过专门焊接技术培训,取得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并有十二个月以上焊接生产或施工实践经验; 2焊接质检人员应接收过专门技术培训,有一定焊接实践经验和技术水平,并含有质检人员上岗资质证; 3无损探伤人员必需由国家授权专业考评机构考评合格,其对应等级证书应在使用期内;并应按考评合格项目及权限从事焊缝无损检测和审核工作; 4焊工应按本规程第9章要求考试合格并取得资格证书,其施焊范围不得超越资格证书要求; 5气体火焰加热或切割操作人员应含有气割、气焊操作上岗证; 6焊接预热、后热处理人员应含有对应专业技术。用电加热设备加热时,其操作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 2.0.6建筑钢结构焊接相关人员职责应符合下列要求: 1焊接技术责任人员负责组织进行焊接工艺评定,编制焊接工艺方案及技术方法和焊接作业指导书或焊接工艺卡,处理施工过程中焊接技术问题; 2焊接质检人员负责对焊接作业进行全过程检验和控制,依据设计文件要求确定焊缝检测部位、填报签发检测汇报; 3无损探伤人员应按设计文件或对应规范要求探伤方法及标准,对受检部位进行探伤,填报签发检测汇报; 4焊工应按焊接作业指导书或工艺卡要求工艺方法、参数和方法进行焊接,当碰到焊接准备条件、环境条件及焊接技术方法不符合焊接作业指导书要求时,应要求焊接技术责任人员采取对应整改方法,必需时应拒绝施焊; 5焊接预热、后热处理人员应按焊接作业指导书及对应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3材料 3.0.1建筑钢结构用钢材及焊接填充材料选择应符合设计图要求,并应含有钢厂和焊接材料厂出具质量证实书或检验汇报;其化学成份、力学性能和其它质量要求必需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要求。当采取其它钢材和焊接材料替换设计选择材料时,必需经原设计单位同意。 3.0.2钢材成份、性能复验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要求;大型、重型及特殊钢结构关键焊缝采取焊接填充材料应按生产批号进行复验。复验应由国家技术质量监督部门认可质量监督检测机构进行。 3.0.3钢结构工程中选择新材料必需经过新产品判定。钢材应由生产厂提供焊接性资料、指导性焊接工艺、热加工和热处理工艺参数、对应钢材焊接接头性能数据等资料;焊接材料应由生产厂提供贮存及焊前烘焙参数要求、熔敷金属成份、性能判定资料及指导性施焊参数,经教授论证、评审和焊接工艺评定合格后,方可在工程中采取。 3.0.4焊接T形、十字形、角接接头,当其翼缘板厚度等于或大于40mm时,设计宜采取抗层状撕裂钢板。钢材厚度方向性能等级应依据工程结构类型、节点形式及板厚和受力状态不一样情况选择。钢板厚度方向性能等级Z15、Z25、Z35对应含硫量、断面收缩率应符合附录A要求。 3.0.5焊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碳钢焊条》(GB/T5117)、《合金钢焊条》(GB/T5118)要求。 3.0.6焊丝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熔化焊用钢丝》(GB/T14957)、《气体保护电弧焊用碳钢、低合金钢焊丝》(GB/T8110)及《碳钢药芯焊丝》(GB/T10045)、《低合金钢药芯焊丝》(GB/T17493)要求。 3.0.7埋弧焊用焊丝和焊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埋弧焊用碳钢焊丝和焊剂》(GB/T5293)、《低合金钢埋弧焊用焊剂》(GB/T12470)要求。 3.0.8气体保护焊使用氩气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氩气》(GB/T4842)要求,其纯度不应低于99.95%。 3.0.9气体保护焊使用二氧化碳气体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焊接用二氧化碳》(HG/T2537)要求,大型、重型及特殊钢结构工程中关键构件关键焊接节点采取二氧化碳气体质量应符合该标准中优等品要求,即其二氧化碳含量(V/V)不得低于99.9%,水蒸气和乙醇总含量(m/m)不得高于0.005%,并不得检出液态水。 4焊接节点结构 4.1通常要求 4.1.1钢结构焊接节点结构,应符合下列要求: 1尽可能降低焊缝数量和尺寸; 2焊缝部署对称于构件截面中和轴; 3便于焊接操作,避免仰焊位置施焊; 4采取刚性较小节点形式,避免焊缝密集和双向、三向相交; 5焊缝位置避开高应力区; 6依据不一样焊接工艺方法合理选择坡口形状和尺寸。 4.1.2管材可采取T、K、Y及X形连接接头(图4.1.2)。 4.1.3施工图中采取焊缝符号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焊缝符号表示方法》(GB324)和《建筑结构制图标准》(GBJ105)要求,并应标明工厂车间施焊和工地安装施焊焊缝及全部焊缝部位、类型、长度、焊接坡口形式和尺寸、焊脚尺寸、部分焊透接头焊透深度。 4.2焊接坡口形状和尺寸 4.2.1多种焊接方法及接头坡口形状尺寸代号和标识应符合下列要求: 1焊接方法及焊透种类代号应符合表4.2.1/1要求; 2接头形式及坡口形状代号应符合表4.2.1/2要求; 3焊接面及垫板种类代号应符合表4.2.1/3要求; 4焊接位置代号应符合表4.2.1/4要求; 5坡口各部分尺寸代号应符合表4.2.1/5要求;标识示例: 手工电弧焊、完全焊透、对接、Ⅰ形坡口、后面加钢衬垫单面焊接接头表示为MC-BⅠ-BS1。 4.2.2焊条手工电弧焊全焊透坡口形状和尺寸宜符合表4.2.2 要求。 4.2.3气体保护焊、自保护焊全焊透坡口形状和尺寸宜符合表 4.2.3要求。 4.2.4埋弧焊全焊透坡口形状和尺寸宜符合表4.2.4要求。 4.2.5焊条手工电弧焊部分焊透坡口形状和尺寸宜符合表4.2.5要求。 4.2.6气体保护焊、自保护焊部分焊透坡口形状和尺寸宜符合表4.2.6要求。 4.2.7埋弧焊部分焊透坡口形状和尺寸宜符合表4.2.7要求。 4.3焊缝计算厚度 4.3.1全焊透对接焊缝及对接和角接组合焊缝,双面焊时反面应清根后焊接,加垫板单面焊当坡口形状、尺寸符合本规程表 4.2.2~4.2.4要求时,可按全焊透计算。其计算厚度he应为坡口根部至焊缝表面(不计余高)最短距离。 4.3.2开坡口部分焊透对接焊缝及对接和角接组合焊缝,其焊缝计算厚度he(见图4.3.2)应依据焊接方法、坡口形状及尺寸、焊接位置不一样,分别对坡口深度H进行折减。多种类型部分焊透焊缝计算厚度he应符合表4.3.2要求。V形坡口α≥60°及U、J形坡口,当坡口尺寸符合表4.2.5~4.2.7要求时,焊缝计算厚度he应为坡口深度H。 4.4组焊构件焊接节点 4.4.1塞焊和槽焊焊缝尺寸、间距、填焊高度应符合下列要求: 1塞焊缝和槽焊缝有效面积应为贴合面上圆孔或长槽孔标称面积; 2塞焊焊缝最小中心间隔应为孔径4倍,槽焊焊缝纵向最小间距应为槽孔长度2倍,垂直于槽孔长度方向两排槽孔最小间距应为槽孔宽度4倍; 3塞焊孔最小直径不得小于开孔板厚度加8mm,最大直径应为最小直径值加3mm,或为开孔件厚度2.25倍,并取两值中较大者。槽孔长度不应超出开孔件厚度10倍,最小及最大槽宽要求和塞焊孔最小及最大孔径要求相同; 4塞焊和槽焊填焊高度:当母材厚度等于或小于16mm时,应等于母材厚度;当母材厚度大于16mm时,不得小于母材厚度二分之一,并不得小于16mm; 5塞焊焊缝和槽焊焊缝尺寸应依据贴合面上承受剪力计算确定。 4.4.2严禁在调质钢上采取塞焊和槽焊焊缝。 4.4.3角焊缝尺寸应符合下列要求: 1角焊缝最小计算长度应为其焊脚尺寸(hf)8倍,且不得小于40mm;焊缝计算长度应为焊缝长度扣除引弧、收弧长度; 2角焊缝有效面积应为焊缝计算长度和计算厚度(he)乘积。对任何方向荷载,角焊缝上应力应视为作用在这一有效面积上; 3断续角焊缝焊段最小长度应大于最小计算长度; 4单层角焊缝最小焊脚尺寸宜按表4.4.3取值,同时应符合设计要求; 5当被焊构件较薄板厚度≥25mm时,宜采取局部开坡口角焊缝; 6角焊缝十字接头,不宜将厚板焊接到较薄板上。 4.4.4搭接接头角焊缝尺寸及部署应符合下列要求: 1传输轴向力部件,其搭接接头最小搭接长度应为较薄件厚度5倍,但大于25mm(图4.4.4/1)。并应施焊纵向或横向双角焊缝; 2单独用纵向角焊缝连接型钢杆件端部时,型钢杆件宽度W应小于200mm(图4.4.4/2),当宽度W大于200mm时,需加横向角焊或中间塞焊。型钢杆件每一侧纵向角焊缝长度L应大于W; 3型钢杆件搭接接头采取围焊时,在转角处应连续施焊。杆件端部搭接角焊缝作绕焊时,绕焊长度应大于二倍焊脚尺寸,并连续施焊; 4搭接焊缝沿材料棱边最大焊脚尺寸,当板厚小于、等于6mm时,应为母材厚度,当板厚大于6mm时,应为母材厚度减去1~2mm(图4.4.4/3); 5用搭接焊缝传输荷载套管接头能够只焊一条角焊缝,其管材搭接长度L应大于5(t1+t2),且不得小于25mm。搭接焊缝焊脚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图4.4.4-4)。 4.4.5不一样厚度及宽度材料对接时,应作平缓过渡并符合下列要求: 1不一样厚度板材或管材对接接头受拉时,其许可厚度差值(t1-t2)应符合表4.4.5要求。当超出表4.4.5要求时应将焊缝焊成斜坡状,其坡度最大许可值应为1∶2.5;或将较厚板一面或两面及管材内壁或外壁在焊前加工成斜坡,其坡度最大许可值应为1∶2.5(图4.4.5); 2不一样宽度板材对接时,应依据工厂及工地条件采取热切割、机械加工或砂轮打磨方法使之平缓过渡,其连接处最大许可坡度值应为1∶2.5(图4.4.5e)。 4.5预防板材产生层状撕裂节点形式 4.5.1在T形、十字形及角接接头中,当翼缘板厚度等于、大于20mm时,为预防翼缘板产生层状撕裂,宜采取下列节点结构设计: 1采取较小焊接坡口角度及间隙(图4.5.1a),并满足焊透深度要求; 2在角接接头中,采取对称坡口或偏向于侧板坡口(图4.5.1b); 3采取对称坡口(图4.5.1c); 4在T形或角接接头中,板厚方向承受焊接拉应力板材端头伸出接头焊缝区(图4.5.1d); 5在T形、十字形接头中,采取过渡段,以对接接头替换T形、十字形接头(图4.5.1e、f)。 4.6构件制作和工地安装焊接节点形式 4.6.1构件制作焊接节点形式应符合下列要求: 1桁架和支撑杆件和节点板连接节点宜采取图4.6.1/1形式;当杆件承受拉应力时,焊缝应在搭接杆件节点板外边缘处提前终止,间距a应大于hf; 2型钢和钢板搭接,其搭接位置应符合图4.6.1/2要求; 3搭接接头上角焊缝应避免在同一搭接接触面上相交(图4.6.1/3); 4要求焊缝和母材等强和承受动荷载对接接头,其纵横两方向对接焊缝,宜采取T形交叉。交叉点距离宜大于200mm,且拼接料长度和宽度宜大于300mm(图4.6.1/4)。如有特殊要求,施工图应注明焊缝位置; 5以角焊缝作纵向连接组焊部件,如在局部荷载作用区采取一定长度对接和角接组合焊缝来传输载荷,在此长度以外坡口深度应逐步过渡至零,且过渡长度应大于坡口深度4倍; 6焊接组合箱形梁、柱纵向角焊缝,宜采取全焊透或部分焊透对接和角接组合焊缝(图4.6.1/5)。要求全焊透时,应采取垫板单面焊(图4.6.1/5b); 10管—球结构中,对由两个半球焊接而成空心球,其焊接接头可采取不加肋和加肋两种形式(图4.6.1-9)。 4.6.2工地安装焊接节点形式应符合下列要求: 1H形框架柱安装拼接接头宜采取螺栓和焊接组合节点或全焊节点(图4.6.2-1a、b)。采取螺栓和焊接组合节点时,腹板应采取螺栓连接,翼缘板应采取单V形坡口加垫板全焊透焊缝连接(图4.6.2-1c)。采取全焊节点时,翼缘板应采取单V形坡口加垫板全焊透焊缝,腹板宜采取K形坡口双面部分焊透焊缝,反面不清根;设计要求腹板全焊透时,如腹板厚度小于20mm,宜采取单V形坡口加垫板焊接(图4.6.2-1e),如腹板厚度大于20mm,宜采取K形坡口,反面清根后焊接(图4.6.2-1d); 2钢管及箱形框架柱安装拼接应采取全焊接头,并依据设计要求采取全焊透焊缝或部分焊透焊缝。全焊透焊缝坡口形式应采取单V形坡口加垫板; 3桁架或框架梁中,焊接组合H形、T形或箱形钢梁安装拼接采取全焊连接时,宜采取翼缘板和腹板拼接截面错位形 4框架柱和梁刚性连接时,应采取下列连接节点形式: 1)柱上有悬臂梁时,梁腹板和悬臂梁腹板宜采取高强螺栓连接。梁翼缘板和悬臂梁翼缘板应用V形坡口加垫板单面全焊透焊缝连接(图4.6.2/4a); 2)柱上无悬臂梁时,梁腹板和柱上已焊好承剪板宜用高强螺栓连接,梁翼缘板应直接和柱身用单边V形坡口加垫板单面全焊透焊缝连接(图4.6.2/4b); 3)梁和H型柱弱轴方向刚性连接时,梁腹板和柱纵筋板宜用高强螺栓连接。梁翼缘板和柱横隔板应用V形坡口加垫板单面全焊透焊缝连接(图4.6.2/4c)。 5管材和空心球工地安装焊接节点应采取下列形式: 1)钢管内壁加套管作为单面焊接坡口垫板时,坡口角度、间隙及焊缝外形要求应符合图4.6.2/5b要求; 2)钢管内壁不用套管时,宜将管端加工成30°~60°折线形坡口,预装配后依据间隙尺寸要求,进行管端二次加工(图 4.6.2/5c)。要求全焊透时,应进行专题工艺评定试验和宏观切片检验以确定坡口尺寸和焊接工艺参数。 6管/管连接工地安装焊接节点形式应符合下列要求: 1)管/管对接:在壁厚小于6mm时,可用I形坡口加垫 板单面全焊透焊缝连接(图4.6.2/6a);在壁厚大于6mm时,可用V形坡口加垫板单面全焊透焊缝连接(图4.6.2/6b); 2)管/管T、Y、K形相贯接头:应按第4.3.6条要求在节点各区分别采取全焊透焊缝和部分焊透焊缝,其坡口形状及尺寸应符合图4.3.6/3、图4.3.6/4要求;设计要求采取角焊缝连接时,其坡口形状及尺寸应符合图4.3.6/5要求。 4.7承受动载和抗震焊接节点形式 4.7.1承受动载时塞焊、槽焊、角焊、对接接头应符合下列要求: 1承受动载需经疲惫验算构件上严禁使用塞焊和槽焊; 2承受动载不需要进行疲惫验算构件,采取塞焊、槽焊时,孔或槽边缘到开孔件邻近边垂直于应力方向净距离应大于此部件厚度5倍,且应大于孔或槽宽度2倍;构件端部搭接接头纵向角焊缝长度应大于两侧焊缝间垂直距离B,且在无塞焊、槽焊等其它方法时,距离B不应超出较薄件厚 度t16倍(图4.7.1/1); 3严禁使用焊脚尺寸小于5mm角焊缝; 4严禁使用断续坡口焊缝和断续角焊缝; 5对接和角接组合焊缝和T形接头全焊透坡口焊缝应用角焊缝加强,加强焊脚尺寸应大于或等于接头较薄件厚度1/2,但可不超出10mm; 6承受动载需经疲惫验算接头,当拉应力和焊缝轴线垂直时,严禁采取部分焊透对接焊缝、后面不清根无衬垫或未经评定认可非钢衬垫单面焊缝及角焊缝; 7除横焊位置以外,不得使用L形和J形坡口; 8不一样板厚对接接头承受动载时,不管受拉应力或剪应力、压应力,均应遵守第4.4.5条要求做成斜坡过渡。 4.7.2承受动载需经疲惫验算时,严禁使用电渣焊和气电立焊接头。 4.7.3承受动载构件组焊节点形式应符合下列要求: 1有对称横截面部件组合焊接时,应以构件轴线对称部署焊缝,当应力分布不对称时应作对应修正; 2用多个部件组叠成构件时,应用连续焊缝沿构件纵向将其连接; 3承受动载荷需经疲惫验算桁架,其弦杆和腹杆和节点板搭接焊缝应采取围焊,杆件焊缝之间间隔应大于50mm。节点板轮廓及局部尺寸应符合图4.7.3/1要求; 4实腹吊车梁横向加劲板和翼缘板之间焊缝应避免和吊车梁纵向主焊缝交叉,其焊接节点结构宜采取图4.7.3/2形式。 4.7.4抗震结构框架柱和梁刚性连接节点焊接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梁翼缘板和柱之间对接和角接组合焊缝加强焊脚尺寸应大于或等于翼缘板厚1/4,但可小于10mm; 2梁下翼缘板和柱之间宜采取J形坡口单面全焊透焊缝,并应在反面清根后封底焊成平缓过渡形状;采取L形坡口加垫板单面全焊透焊缝时,焊接完成后应割除全部长度垫板及引弧板、引出板,打磨清除未熔合或夹渣等缺点后,再封底焊成平缓过渡形状; 3引弧板、引出板、垫板割除时,应沿柱/梁交接拐角处切割成圆弧过渡,且切割表面不得有深沟、不得伤及母材; 4引弧板、引出板、垫板固定焊缝应焊在接头焊接坡口内和垫板上,不应在焊缝以外母材上焊接定位焊缝(图4.7.4)。 5焊接工艺评定 5.1通常要求 5.1.1凡符合以下情况之一者,应在钢结构构件制作及安装施工之前进行焊接工艺评定: 1中国首次应用于钢结构工程钢材(包含钢材牌号和标准相符但微合金强化元素类别不一样和供货状态不一样,或国外钢号中国生产); 2中国首次应用于钢结构工程焊接材料; 3设计要求钢材类别、焊接材料、焊接方法、接头形式、焊接位置、焊后热处理制度和施工单位所采取焊接工艺参数、预热后热方法等多种参数组合条件为施工企业首次采取。 5.1.2焊接工艺评定应由结构制作、安装企业依据所负担钢结构设计节点形式、钢材类型、规格、采取焊接方法、焊接位置等,制订焊接工艺评定方案,确定对应焊接工艺评定指导书,按本规程要求施焊试件、切取试样并由含有国家技术质量监督部门认证资质检测单位进行检测试验。 5.1.3焊接工艺评定施焊参数,包含热输入、预热、后热制度等应依据被焊材料焊接性制订。 5.1.4焊接工艺评定所用设备、仪表性能应和实际工程施工焊接相一致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焊接工艺评定所用钢材、焊钉、焊接材料必需和实际工程所用材料一致并符合对应标准要求,含有生产厂出具质量证实文件。 5.1.5焊接工艺评定试件应由该工程施工企业中技能熟练焊接人员施焊。 5.1.6焊接工艺评定所用焊接方法、钢材类别、试件接头形式、施焊位置分类代号应符合表5.1.6/1~表5.1.6/4及图5.1.6/1~图5.1.6/4要求。 5.1.7焊接工艺评定试验完成后,应由评定单位依据检测结果提出焊接工艺评定汇报,连同焊接工艺评定指导书、评定统计、评定试样检验结果一起报工程质量监督验收部门和相关单位审查立案。汇报及表格可采取附录B格式。 5.2焊接工艺评定规则 5.2.1不一样焊接方法评定结果不得相互替换。 5.2.2不一样钢材焊接工艺评定应符合下列要求: 1不一样类别钢材焊接工艺评定结果不得相互替换; 2Ⅰ、Ⅱ类同类别钢材中当强度和冲击韧性等级发生改变时,高等级钢材焊接工艺评定结果可替换低等级钢材;Ⅲ、Ⅳ类同类别钢材中焊接工艺评定结果不得相互替换;不一样类别钢材组合焊接时应重新评定,不得用单类钢材评定结果替换。 5.2.3接头形式改变时应重新评定,但十字形接头评定结果可替换T形接头评定结果,全焊透或部分焊透T形或十字形接头对接和角接组合焊缝评定结果可替换角焊缝评定结果。 5.2.5板材对接焊接工艺评定结果适适用于外径大于600mm管材对接。 5.2.6评定试件焊后热处理条件应和钢结构制造、安装焊接中实际采取焊后热处理条件基础相同。 5.2.7焊接工艺参数改变不超出5.3节要求时,可不需重新进行工艺评定。 5.2.8焊接工艺评定结果不合格时,应分析原因,制订新评定方案,按原步骤重新评定,直到合格为止。 5.2.9施工企业已含有相同条件焊接工艺评定资料时,可无须重新进行对应项目标焊接工艺评定试验。 5.3重新进行工艺评定要求 5.3.1焊条手工电弧焊时,下列条件之一发生改变,应重新进行工艺评定: 1焊条熔敷金属抗拉强度等级改变; 2由低氢型焊条改为非低氢型焊条; 3焊条直径增大1mm以上。 5.3.2熔化极气体保护焊时,下列条件之一发生改变,应重新进行工艺评定: 1实芯焊丝和药芯焊丝相互变换;药芯焊丝气保护和自保护变换; 2单一保护气体类别改变;混合保护气体混合种类和百分比改变; 3保护气体流量增加25%以上或降低10%以上改变; 4焊炬手动和机械行走变换; 5按焊丝直径要求电流值、电压值和焊接速度改变分别超出评定合格值10%、7%和10%。 5.3.3非熔化极气体保护焊时,下列条件之一发生改变,应重新进行工艺评定: 1保护气体种类变换; 2保护气体流量增加25%以上或降低10%以上改变; 3添加焊丝或不添加焊丝变换;冷态送丝和热态送丝变换; 4焊炬手动和机械行走变换; 5按电极直径要求电流值、电压值和焊接速度改变分别超出评定合格值25%、7%和10%。 5.3.4埋弧焊时,下列条件之一发生改变,应重新进行工艺评 定: 1焊丝钢号改变;焊剂型号变换; 2多丝焊和单丝焊改变; 3添加和不添加冷丝改变; 4电流种类和极性变换; 5按焊丝直径要求电流值、电压值和焊接速度改变分别超出评定合格值10%、7%和15%。 5.3.5电渣焊时,下列条件之一发生改变,应重新进行工艺评定: 1板极和丝极变换,有、无熔嘴变换; 2熔嘴截面积改变大于30%,熔嘴牌号变换,焊丝直径 改变,焊剂型号变换; 3单侧坡口和双侧坡口焊接改变; 4焊接电流种类和极性变换; 5焊接电源伏安特征为恒压或恒流变换; 6焊接电流值改变超出20%或送丝速度改变超出40%,垂直行进速度改变超出20%; 7焊接电压值改变超出10%; 8偏离垂直位置超出10°; 9成形水冷滑块和挡板变换; 10焊剂装入量改变超出30%。 5.3.6气电立焊时,下列条件之一发生改变,应重新进行工艺评定: 1焊丝钢号和直径改变; 2气保护和自保护药芯焊丝变换; 3保护气类别或混合百分比改变; 4保护气流量增加25%以上或降低10%以上改变; 5焊丝极性变换; 6焊接电流改变超出15%或送丝速度改变超出30%,焊接电压改变超出10%; 7偏离垂直位置超出10°改变; 8成形水冷滑块和挡板变换。 5.3.7栓钉焊时,下列条件之一发生改变,应重新进行工艺评定: 1焊钉直径或焊钉端头镶嵌(或喷涂)稳弧脱氧剂变换; 2瓷环材料和规格变换; 3栓焊机和配套栓焊枪形式、型号和规格变换; 4被焊钢材种类为Ⅰ、Ⅱ类以外变换; 5非穿透焊(被焊钢材上无压型板直接焊接)和穿透焊(被焊钢材上有压型板焊接)变换; 6穿透焊中被穿透板材厚度、镀层厚度和种类变换; 7焊接电流改变超出10%,焊接时间为1s以上时改变超出0.2s或1s以下时改变超出0.1s; 8焊钉伸出长度和提升高度改变分别超出1mm; 9焊钉焊接位置偏离平焊位置15°以上改变或立焊、仰焊位置变换。 5.3.8多种焊接方法时,下列条件之一发生改变,应重新进行工艺评定: 1坡口形状改变超出规程要求和坡口尺寸改变超出要求许可偏差; 2板厚改变超出表5.2.4要求适用范围; 3有衬垫改为无衬垫;清焊根改为不清焊根; 4要求最低预热温度下降15℃以上或最高层间温度增高50℃以上; 5当热输入有限制时,热输入增加值超出10%; 6改变施焊位置; 7焊后热处理条件发生改变。 5.4试件和检验试样制备 5.4.1试件制备应符合下列要求: 1选择试件厚度应符合评定试件厚度对工程构件厚度有效适用范围; 2母材材质、焊接材料、坡口形状和尺寸应和工程设计图要求一致;试件焊接必需符合焊接工艺评定指导书要求。 3试件尺寸应满足所制备试样取样要求。多种接头形式试件尺寸、试样取样位置应符合图5.4.1/1~图5.4.1/8要求。 5.4.2检验试样种类及加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1不一样焊接接头形式和板厚检验试样取样种类和数量应符合表5.4.2要求; 2对接接头检验试样加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1)拉伸试样加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焊接接头拉伸试验方法》(GB—2651)要求,全截面拉伸试样按试验机能力和要求加工; 2)弯曲试样加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焊接接头弯曲及压扁试验方法》(GB—2653)要求。加工时应用机械方法去除焊缝加强高或垫板至和母材齐平,试样受拉面应保留母材原轧制表面; 3)冲击试样加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焊接接头冲击试验方法》(GB—2650)要求。其取样位置应在焊缝正面并尽可能靠近母材原表面; 4)宏观酸蚀试样加工应符合图5.4.2/1要求。每块试样应取一个面进行检验,任意两检验面不得为同一切口两侧面。 3)接头冲击试样加工应符合图5.4.2/5要求; 4)接头宏观酸蚀试样加工应符合图5.4.2/6要求,检验面选择应符合本条第2款要求。 5斜T形角接接头、管/球接头、管/管相贯接头宏观酸条第2款相关要求。 5.5试件和试样试验和检验 5.5.1试件外观检验应符合下列要求: 1对接、角接及T形接头; 1)用大于5倍放大镜检验试件表面,不得有裂纹、未焊透、未熔合、焊瘤、气孔、夹渣等缺点; 2)焊缝咬边总长度不得超出焊缝两侧长度15%,咬边深度不得超出0.5mm; 3)焊缝外形尺寸应符合表5.5.1/1要求。 5.5.2试件无损检测 试件无损检测可用射线或超声波方法进行。射线探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熔化焊对接接头射线摄影和质量分级》 (GB—3323)要求,焊缝质量不低于Ⅱ级;超声波探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焊缝手工超声波探伤方法和探伤结果分级》(GB—11345)要求,焊缝质量不低于BⅠ级。 5.5.3试样力学性能、硬度及宏观酸蚀试验方法应符合下列要求: 1拉伸试验方法 1)对接接头拉伸试验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焊接接头拉伸试验方法》(GB—2651)要求; 2)栓钉焊接头拉伸试验应符合图5.5.3-1要求。 2弯曲试验方法 1)对接接头弯曲试验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焊接接头弯曲及压扁试验方法》(GB—2653)要求。弯芯直径和冷弯角度应符合母材标准对冷弯要求。面弯、背弯时试样厚度应为试件全厚度;侧弯时试样厚度应为10mm,试样宽度应为试件全厚度,试件厚度超出38mm时应按20~38mm分层取样; 2)T形接头弯曲试验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T型角焊接头弯曲试验方法》(GB—7032)要求,弯芯直径应为4倍试件厚度; 3)十字形接头弯曲试验应符合图5.5.3/2要求; 4)栓钉焊接头弯曲试验应符合图5.5.3/3要求。 3冲击试验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焊接接头冲击试验方法》 (GB—2650)要求; 4宏观酸蚀试验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低倍组织及缺点酸蚀检验法》(GB—226)要求; 5硬度试验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焊接接头及堆焊金属硬度试验方法》(GB—2654)要求。 5.5.4试样检验应符合下列要求: 1接头拉伸试验 1)对接接头母材为同钢号时,每个试样抗拉强度值应大于该母材标准中对应规格要求下限值。对接接头母材为两种钢号组合时,每个试样抗拉强度应大于两种母材标准对应要求下限值较低者; 2)十字接头拉伸时,应不停于焊缝; 3)栓钉焊接头拉伸时,应不停于焊缝。 2接头弯曲试验 1)对接接头弯曲试验:试样弯至180°后应符合下列要求:各试样任何方向裂纹及其它缺点单个长度小于3mm;各试样任何方向小于3mm裂纹及其它缺点总长小于7mm;四个试样多种缺点总长小于24mm(边角处非熔渣引发裂纹不计); 2)T形及十字形接头弯曲试验:弯至左右侧各60°时应无裂纹及显著缺点; 3)栓钉焊接头弯曲试验:试样弯曲至30°后焊接部位无裂纹。 3冲击试验 焊缝中心及热影响区粗晶区各三个试样冲击功平均值应分别达成母材标准要求或设计要求最低值,并许可一个试样低于以上要求值,但不得低于要求值70%。 4宏观酸蚀试验 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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