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分销 收藏 举报 申诉 / 86
播放页_导航下方通栏广告

类型武汉大学孙红玉-保险的基本原则.ppt

  • 上传人:a199****6536
  • 文档编号:2449024
  • 上传时间:2024-05-30
  • 格式:PPT
  • 页数:86
  • 大小:854.50KB
  • 下载积分:16 金币
  • 播放页_非在线预览资源立即下载上方广告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关 键  词:
    武汉大学 红玉 保险 基本原则
    资源描述:
    第六章第六章 保险的基本原则保险的基本原则 教学目的和要求教学目的和要求 本章亦是保险学原理的重要内容,要求学生系统地掌握并深入地理解。通过对本章的学习,掌握保险利益原则的具体内容、最大诚信原则的具体内容,理解近因的认定、掌握损失补偿原则的具体内容、代位追偿原则的具体内容、重复保险及其分摊原则的具体内容。教学重点和难点教学重点和难点 最大诚信原则的具体内容,保险利益原则的含义、保险利益的确定,保险利益原则在各险种的运用,近因原则的运用,损失补偿原则的限制,代位原则的运用,重复保险的计算。教学方法和手段教学方法和手段 课堂讲授、案例分析、课堂练习。可编辑版第六章第六章 保险的基本原则保险的基本原则第一节第一节 最大诚信原则最大诚信原则第二节第二节 保险利益原则保险利益原则第三节第三节 损失赔偿原则损失赔偿原则第四节第四节 近因原则近因原则本章参考文献本章参考文献可编辑版主要内容最大诚信原则的含义最大诚信原则的含义最大诚信原则最大诚信原则的意义的意义最大诚信原则的内容最大诚信原则的内容告知告知保证保证保证与告知的区别保证与告知的区别弃权与禁止反言弃权与禁止反言可编辑版最大诚信原则的含义 1、诚信诚实+守信 诚实:即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当事人不得隐瞒、欺骗。守信(信用):任何一方当事人必须善意、全面地履行自己的义务可编辑版2、诚信原则任何一项民事、商事活动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是订立各是订立各种经济合同的基础。种经济合同的基础。3、最大诚信原则最大诚信原则指保险合同当事人在订立保险合同当时,及在合同的有效当事人在订立保险合同当时,及在合同的有效期内期内,必须以最大的诚意,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互不欺骗和隐瞒,信守合同订立的约定与承诺,否则,保险合同无效。4 4、规定最大诚信原则的目的、规定最大诚信原则的目的确保保险合同顺利履行,维护保险双方当事人的利益确保保险合同顺利履行,维护保险双方当事人的利益。可编辑版最大诚信原则:是诚实信用原则的功能和作用在保险中的体现。保险合同对诚信原则的要求较之其他合同更高,因而被称为最大诚信原则,或最大善意原则。最大诚信原则最早来源于海上保险。第五条第五条保险活动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保险活动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实信用原则。可编辑版案例案例某日,刘某为其先生李某投保了终身寿险,保额5万元。投保之后一年半,李某因“帕金森氏综合症”死亡。刘某拿着保险单、被保险人死亡证明等相关材料向承保公司提出索赔申请,要求给付身故保险金5万元。保险公司调查后发现,被保人李某在投保前4年已查出患有“帕金森氏综合症”,期间已有5次因帕金森氏综合症和脑动脉硬化症住院治疗可编辑版但投保人在投保时却未告知被保人身体病况,在投保单关于“最近健康状况及过去10年内是否患有下列疾病”的询问栏内全部填“否”。没有如实告知被保人李某投保前患病住院的事实。保险公司以投保人故意未履行告知义务为由,做出了解除保险合同、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决定。刘某不服,诉之法院可编辑版刘某诉称,在保险代理人甲登门承揽业务时,其已经如实告知了被保人以前患病的情况,但甲说“没事,不影响承保”,并积极帮刘某填写好投保单后,交刘某签字。如果有错,也是甲的错,他是保险公司的代理人,后果理应由保险公司承担。保险公司辩称,投保人在保单上隐瞒了被保险人的病情,没有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该项保险合同必须以书面形式告知,否则要对告知不实承担法律责任。刘某现年35岁,系某公司职员,是个具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她在投保单上签字,表明她对上面告知事项的肯定。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毫无疑问应由投保人自己承担,而不管其告知的内容是否由自己亲自填写。可编辑版投保人的行为属于故意不履行告知义务,按保险法规定,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保险人对于保险合同解除之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可编辑版20032003年的梅艳芳案年的梅艳芳案19901990年,买了一份年,买了一份20002000万港元万港元的高额保险;的高额保险;20022002年,找保险界朋友又买了年,找保险界朋友又买了一份保额高达一份保额高达10001000万港元的保万港元的保险。险。但在购买第二份保额但在购买第二份保额10001000万港万港元的保险时,梅艳芳可能顾虑元的保险时,梅艳芳可能顾虑自己的巨星身份,先前一直未自己的巨星身份,先前一直未将病情公开,治病亦在高度保将病情公开,治病亦在高度保密的情况下进行,因怕患癌的密的情况下进行,因怕患癌的秘密遭泄露而没有在保单上如秘密遭泄露而没有在保单上如实申报病情。实申报病情。梅艳芳去世后,保险公司拒赔梅艳芳去世后,保险公司拒赔第二笔第二笔10001000万港元保险金万港元保险金。可编辑版可编辑版可编辑版最大诚信原则的原因最大诚信原则的原因1、是保险经营信息不对称性的要求2、是保险合同附合性的要求可编辑版最大诚信原则的内容最大诚信原则的内容1、如实告知义务2、如实说明义务3、弃权与禁止反言2、保证可编辑版告知 是投保人的一项基本义务,指投保人是投保人的一项基本义务,指投保人在订立保险合同过程中,向保险人所作的在订立保险合同过程中,向保险人所作的口头或书面的陈述应当遵守诚实信用原则,口头或书面的陈述应当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不得欺骗和隐瞒。不得欺骗和隐瞒。可编辑版告知告知的内容F合同订立时,投保人对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询问应作如实回答F保险事故发生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及时通知保险人F在合同有效期内,保险标的危险增加时,被保险人应及时通知保险人F有重复保险的投保人应将重复保险的有关情况通知各保险人可编辑版告知告知的形式J口头y书面可编辑版投保人告知的形式投保人告知的形式询问告知询问告知无限告知无限告知询问告知是投保人仅就保险询问告知是投保人仅就保险人对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人对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的询问如实的有关情况提出的询问如实告知;凡保险人知道或应当告知;凡保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的情况,保险人未询问知道的情况,保险人未询问的,投保人无需告知。的,投保人无需告知。无限告知是法律上或保险无限告知是法律上或保险人对告知的内容没有明确人对告知的内容没有明确规定,投保人须主动地将规定,投保人须主动地将保险标的的状况及有关重保险标的的状况及有关重要事实如实告知保险人。要事实如实告知保险人。可编辑版违反如实告知义务的表现和法律后果1、漏报2、误服3、隐瞒4、欺诈 各国法律对违反告知的处分原则上是区别各国法律对违反告知的处分原则上是区别对待。区分动机、区分其违反的事项是否对待。区分动机、区分其违反的事项是否属于重要事实。属于重要事实。可编辑版告知违反告知义务的后果 保险法第16条第2款规定:“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可编辑版告知保险法第16条第4款规定:“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可编辑版告知保险法第16条第5款规定:“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应当退还保险费。可编辑版例1(作业2-2)王某,男,24岁。19XX年12月1日他的姐姐王艳为其在县保险公司投保了5份简易人身保险,保险期限为30年,保险金额为3950元,指定受益人是王艳。投保时王艳在投保单被保险人身体状况一栏中填写健康二字,投保后,王艳每月按时交费。后发现,王某于上年10月曾经在县人民医院就诊,医生诊断他患有癌症,后经转入天津市肿瘤医院进行激光放射性治疗,病情得到缓解。此案如何处理?可编辑版例1解答投保人在为被保险人投保时,故意隐瞒了重要事实,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违反了最大诚信原则,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保险人对于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可编辑版保证保险人和投保人在保险合同中约定,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担保对某一投保事项的作为或不作为或担保对某一事项的真实性。含义含义可编辑版保证的分类按保证的形式:明示保证默示保证按具体内容的不同:确认保证(涉及过去和现在)承诺保证(涉及现在和将来)可编辑版保证与告知的区别(1)保证是保险合同内容的重要组成部分,除默示保证外,必须是书面的,均须列入保险单或其附件中;而告知是在保险合同订立时,投保人所作的陈述,并不是保险合同的内容,如将告知事项订入合同时,其性质就转变为保证。(2)保证的目的在于控制危险,而告知则在于使保险人能够正确估计其所承担的危险。可编辑版保证与告知的区别(3)保证在法律上推定其是重要的,任何违反将导致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或拒绝承担赔偿责任,甚至保险合同无效;而告知须由保险人证明其确是重要的,才可以成为解除保险合同或拒绝承担赔偿责任的依据。(4)保证必须严格遵守,而告知仅须实质上大体符合即可。因此保证是保险合同的基础,被保险人违反保证,就使保险合同失去了存在的基础。可编辑版例2某宾馆投保火险附加盗窃险,在投保单上写明能做到全天有警卫值班,保险公司予以承保并以此作为减费的条件。后宾馆于某日被盗,经调查,该日值班警卫因正当理由离开岗位仅10分钟。问宾馆所作的保证是一种什么保证?保险公司是否能藉此拒赔?为什么?可编辑版例2解答该宾馆所作的保证是一种明示保证。保险公司可以据此拒赔。因为该宾馆违反了明示保证,而保证是保险合同的一部分,违反了保证,就意味着违约,保险人可以据此而解除保险合同,或宣布保险合同无效,在发生保险事故时不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可编辑版如实说明义务如实说明义务对于保险人的如实说明义务,主要是指保对于保险人的如实说明义务,主要是指保险人对保险合同的条款,尤其是对被保险险人对保险合同的条款,尤其是对被保险方利益影响重大的免责条款、退保金、犹方利益影响重大的免责条款、退保金、犹豫期等内容,在订立保险合同时,有向投豫期等内容,在订立保险合同时,有向投保人明确说明的义务。保人明确说明的义务。可编辑版保险人未履行告知义务的后果保险人未履行告知义务的后果对于保险人来说,保险合同中规定有关于保险人责任对于保险人来说,保险合同中规定有关于保险人责任免除条款的,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未履行责任免除明免除条款的,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未履行责任免除明确说明义务,该保险合同责任免除条款无效,即自保确说明义务,该保险合同责任免除条款无效,即自保险合同成立时起对投保人不产生效力。险合同成立时起对投保人不产生效力。可编辑版弃权与禁止反言保险合同一方当事人放弃其在保险合同中可以主张的某种权利,通常是指保险人放弃合同解除权与抗辩权。保险合同一方既然已放弃其在合同的某种权利,将来不得再向他方重新主张这种权利。在保险实践中,主要用于约束保险人。可编辑版构成保险人弃权必须具备的条件:1、保险人须有弃权的意思表示,无论是明示还是默示的;2、保险人必须知道有违背约定义务的情况及因此享有抗辩权或解约权。可编辑版案例讨论 某年夏季,我国南方某沿江城市即将发生巨大洪涝灾害,保险公司也积极投入到防洪防灾的工作中。这时,当地处于江边低洼地带的某知名企业向保险公司提出了投保企业财产险的保险请求,保险公司同意承保,双方订立了保险合同。不久,该企业便因洪涝造成厂房、机器、设备、原材料等受损,并向保险公司提出了索赔请求。保险公司经审核后,认为投保企业没有告知自己处于高危地带,拒赔赔偿。而该企业认为,双方已经在保单上列明了企业所在地址,自身已经履行了如实告知的义务。请讨论,投保人是否已经履行告知义务,保险公司应否承担赔偿责任?可编辑版结 论 投保人已履行告知义务该企业已经告知了企业地点,投保人的告知义务仅限于对保险人的询问做答,保险公司已充分了解即将发生洪灾。可编辑版第二节第二节 保险利益原则保险利益原则一、保险利益及其原则的含义 (Principles of Insurable Interest)二、保险利益构成的条件三、保险利益的法律效力及意义四、各种保险的保险利益五、保险利益的转移、消灭、适用时限可编辑版案例案例李李某某20012001年年6 6月月1010日日购购买买一一栋栋别别墅墅,价价值值120120万万元元,同同月月1515日日,李李某某向向A A保保险险公公司司购购买买了了房房屋屋保保险险,保保险险期期限限为为1 1年年,保保险险金金额额为为120120万万元元,并并于于当当日日交交清清了了保保消消费费。20022002年年2 2月月1010日日,李李某某将将该该别别墅墅以以125125万万元元的的价价格格卖卖给给周周某某,李李某某并并没没有有经经A A保保险险公公司司办办理理批批改改手手续续,20022002年年3 3月月1010日,因意外发生巨大火灾,房屋全部被烧毁。问:日,因意外发生巨大火灾,房屋全部被烧毁。问:(1 1)若若李李某某向向保保险险公公司司索索赔赔,保保险险公公司司是是否否赔赔偿偿?为为什什么?么?(2 2)若若周周某某向向A A保保险险公公司司索索赔赔,保保险险公公司司是是否否赔赔偿偿?为为什么?什么?可编辑版一、保险利益的含义一、保险利益的含义保险利益保险利益的含义的含义是指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是指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可编辑版保险利益原则的含义保险利益原则的含义保险利益原则是保险运行中的基本原则,它的本质内容是投保人以保险利益原则是保险运行中的基本原则,它的本质内容是投保人以其所具有保险利益的标的投保其所具有保险利益的标的投保,否则否则,保险人可单方面宣布合同无效;保险人可单方面宣布合同无效;当保险合同生效后当保险合同生效后,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失去了对保险标的的保险利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失去了对保险标的的保险利益,则保险合同随之失效;益,则保险合同随之失效;当发生保险责任事故后,被保险人不得因保险而获得保险利益额度当发生保险责任事故后,被保险人不得因保险而获得保险利益额度以外的利益。以外的利益。为了使保险利益原则发挥作用,应当规定在保险事故发生时有保险为了使保险利益原则发挥作用,应当规定在保险事故发生时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对保险标的具有保险利益。金请求权的人对保险标的具有保险利益。可编辑版二、保险利益构成的条件二、保险利益构成的条件保险利益保险利益构成的条件构成的条件必须是法律上必须是法律上认可的利益认可的利益必须是必须是经济上的利益经济上的利益必须是必须是确定的利益确定的利益可编辑版三、保险利益的法律效力及意义三、保险利益的法律效力及意义、能有效防止赌博(toPreventGambling);、可以减少道德风险(toReducemoralHazard);、可以限制保险的赔偿金额(toMeasuretheLoss)可编辑版四、各种保险的保险利益四、各种保险的保险利益(一)财产保险的保险利益(一)财产保险的保险利益(二)责任保险的保险利益(二)责任保险的保险利益(三)信用保证保险的保险利益(三)信用保证保险的保险利益(四)人身保险的保险利益(四)人身保险的保险利益可编辑版(一)狭义财产保险的保险利益(一)狭义财产保险的保险利益、财产所有人对其财产有保险利益、财产所有人对其财产有保险利益、抵押权人、质权人对抵押、出质的财产具有保险利益、抵押权人、质权人对抵押、出质的财产具有保险利益、财产受托人或保管人对所保管的财产具有保险利益、财产受托人或保管人对所保管的财产具有保险利益、合同产生的保险利益、合同产生的保险利益可编辑版(二)人身保险的保险利益(二)人身保险的保险利益投保人以自己的寿命或身体为标的投保人身保险,任投保人以自己的寿命或身体为标的投保人身保险,任何人对自己的寿命或身体具有保险利益。何人对自己的寿命或身体具有保险利益。根据我国根据我国保险法保险法规定,投保人对其配偶、子女、规定,投保人对其配偶、子女、父母以及有抚养、赡养或者扶养关系的家庭其他成员父母以及有抚养、赡养或者扶养关系的家庭其他成员和近亲属具有保险利益。除以上人外,和近亲属具有保险利益。除以上人外,保险法保险法还还规定:规定:“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其订立合同的,视为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其订立合同的,视为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可编辑版(三)责任保险的保险利益(三)责任保险的保险利益1、各种固定场所的所有人或、各种固定场所的所有人或经营人。经营人。2、各类专业人员。、各类专业人员。3、制造商、销售商等。、制造商、销售商等。4、雇主等。、雇主等。可编辑版(四)信用保证保险的保险利益(四)信用保证保险的保险利益1、债权人对债务人的信用具有保险利益,可以、债权人对债务人的信用具有保险利益,可以投保信用保险。投保信用保险。2、债务人可按照债权人的要求投保自身信用的、债务人可按照债权人的要求投保自身信用的保险,即保证保险。保险,即保证保险。可编辑版五、保险利益的转移、消灭、适用时限五、保险利益的转移、消灭、适用时限(一)保险利益的转移(一)保险利益的转移(二)保险利益的消灭(二)保险利益的消灭(三)保险利益的适用时限(三)保险利益的适用时限可编辑版(一)保险利益的转移(一)保险利益的转移1、让与。除海上货物运输保险外的财产保险,通常都规定,如果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将标的物转让他人而未取得保险人的同意或批注,则保险合同的效力终止。3、破产。在财产保险中,被保险人破产,保险利益转移给破产财产的管理人和债权人。、继承。国际上大多数国家的保险法规定,在财产保险中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死亡,其继承人自动获得被继承财产的保险利益。保险合同继续有效,直至合同期满。可编辑版(二)保险利益的消灭(二)保险利益的消灭财产保险财产保险人身保险人身保险在财产保险中,保险标的在财产保险中,保险标的的消灭,保险利益即消灭。的消灭,保险利益即消灭。在人身保险中,被保险人在人身保险中,被保险人因合同除外责任规定的原因合同除外责任规定的原因死亡均构成保险利益的因死亡均构成保险利益的消灭。消灭。可编辑版(三)保险利益的适用时限(三)保险利益的适用时限财产保险财产保险人身保险人身保险而财产保险中大多要求从订立而财产保险中大多要求从订立到履行合同全过程都必须具有到履行合同全过程都必须具有保险利益,但海洋运输货物保保险利益,但海洋运输货物保险不要求投保时必须具有保险险不要求投保时必须具有保险利益,只要求在损失发生时具利益,只要求在损失发生时具有保险利益。有保险利益。人身保险仅要求订立合同人身保险仅要求订立合同时具有保险利益时具有保险利益可编辑版案案 例例 分分 析析保险利益保险利益案例案例 外地游客来上海旅游,在游览完东方明珠电外地游客来上海旅游,在游览完东方明珠电视塔后,出于爱护国家财产的动机,自愿交付视塔后,出于爱护国家财产的动机,自愿交付保险费为电视塔投保,向保险公司是否予以承保险费为电视塔投保,向保险公司是否予以承保?保?可编辑版案例分析王某2001年为其公公老张投保,指定受益人是张某的孙子小张,保险费按月从王某工资中扣缴。缴费1年后,王某离婚,法院判决小张由张某抚养。离婚后王某仍自愿按月从自己工资中扣缴这笔保险费,从未间断。2003年4月23日被保险人老张某病故,于是王某向保险公司申请给付保险金。与此同时,张某提出被保险人老张是他父亲,指定受益人孙子小张又是由他抚养的,应由他作为监护人领取这笔保险金。王某则认为投保人和缴费人都是她,而且她是受益人小张的母亲,也是合法的监护人,这笔保险金应由她领取。可编辑版第三节第三节 损失补偿原则损失补偿原则一、损失补偿原则的含义一、损失补偿原则的含义二、损失补偿原则的基本内容二、损失补偿原则的基本内容三、三、损失补偿原则的派生原则损失补偿原则的派生原则可编辑版一、损失补偿原则的含义一、损失补偿原则的含义补偿原则是指当保险标的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补偿原则是指当保险标的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通过保险赔偿,使被保险人恢复到受损损失时,通过保险赔偿,使被保险人恢复到受损前的经济现状,但不能使其因损失而额外受益。前的经济现状,但不能使其因损失而额外受益。是补偿保险合同处理赔案时需要遵循的一项基本是补偿保险合同处理赔案时需要遵循的一项基本原则。主要使用于财产保险。原则。主要使用于财产保险。补偿原则包含两层意思:补偿原则包含两层意思:1、“有损失,有赔偿有损失,有赔偿”;2、“损失多少,赔偿多少损失多少,赔偿多少”保险赔偿以补偿实际损失为限。保险赔偿以补偿实际损失为限。可编辑版二、损失补偿原则的基本内容二、损失补偿原则的基本内容(一)对被保险人遭受的实际损失赔偿(一)对被保险人遭受的实际损失赔偿(二)保险人对赔偿金额有一定限度(二)保险人对赔偿金额有一定限度(三)保险人可以选择赔偿方式(三)保险人可以选择赔偿方式(四)被保险人不得通过赔偿而额外获利(四)被保险人不得通过赔偿而额外获利可编辑版(一)对被保险人遭受的实际损失赔偿(一)对被保险人遭受的实际损失赔偿1、被保险人只对保险标的有保险利益才能获得赔偿。、被保险人只对保险标的有保险利益才能获得赔偿。2、被保险人遭受的损失只有在保险责任范围之内才能获、被保险人遭受的损失只有在保险责任范围之内才能获得赔偿。得赔偿。3、被保险人遭受的损失必须用货币来衡量、被保险人遭受的损失必须用货币来衡量。可编辑版(二)保险人对赔偿金额有一定限度(二)保险人对赔偿金额有一定限度一辆汽车投保时按市价确定保险一辆汽车投保时按市价确定保险金额为金额为9万元,发生保险事故时万元,发生保险事故时的市场价为的市场价为7万元,保险人只赔万元,保险人只赔偿偿7万元。万元。、以实际损失为限。、以实际损失为限。可编辑版(二)保险人对赔偿金额有一定限度(二)保险人对赔偿金额有一定限度某一房屋投保时按市场价值确立保险金额为某一房屋投保时按市场价值确立保险金额为20万元,发生保险事故全损,全损时的市场价为万元,发生保险事故全损,全损时的市场价为25万元,被保险人的实际损失虽然为万元,被保险人的实际损失虽然为25万元,万元,但保险人只能按保险金额但保险人只能按保险金额20万元赔偿。万元赔偿。2 2、以保险金、以保险金 额为限额为限可编辑版(二)保险人对赔偿金额有一定限度(二)保险人对赔偿金额有一定限度。某企业以价值某企业以价值200万元的厂房作抵押贷款万元的厂房作抵押贷款150万元,发生保险事故厂房全损,保险人给万元,发生保险事故厂房全损,保险人给银行的最高赔偿金额只能是银行的最高赔偿金额只能是150万元万元 。若贷。若贷款已经收回,则以银行投保款已经收回,则以银行投保 的保险合同无效,的保险合同无效,银行无权索赔。银行无权索赔。、以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保险利益为限、以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保险利益为限可编辑版(三)保险人可以选择赔偿方式(三)保险人可以选择赔偿方式保险人对被保险人实施的补偿行为主要有三种方式:赔偿方式赔偿方式货币赔偿货币赔偿恢复原状恢复原状置换置换 可编辑版(四)被保险人不得通过赔偿而额外获利(四)被保险人不得通过赔偿而额外获利(五)损失赔偿原则的例外(五)损失赔偿原则的例外不不 适适 用用定值保险定值保险海洋货物运输保险海洋货物运输保险可编辑版补充:损失补偿方式补充:损失补偿方式1、第一损失补偿方式:即在保险金额限度内,按照实际损、第一损失补偿方式:即在保险金额限度内,按照实际损失赔偿。其计算公式是:失赔偿。其计算公式是:(1)当损失金额)当损失金额保险金额时:保险金额时:赔偿金额赔偿金额=损失金额损失金额(2)当损失金额)当损失金额 保险金额时:保险金额时:赔偿金额赔偿金额=保险金额保险金额可编辑版三、损失赔偿原则的派生原则三、损失赔偿原则的派生原则(一)代位求偿原则(一)代位求偿原则 含义:含义:代位求偿代位求偿是指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规定,对保是指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规定,对保险标的的全部或部分履行赔偿义务后,有权取险标的的全部或部分履行赔偿义务后,有权取得保险人的地位,向对保险标的的损失负有法得保险人的地位,向对保险标的的损失负有法律赔偿责任的第三方面追偿。律赔偿责任的第三方面追偿。保险人的这种权利,称为保险人的这种权利,称为代位求偿权。代位求偿权。可编辑版实行代位求偿的依据是,保险合同为损害实行代位求偿的依据是,保险合同为损害补偿合同,被保险人所得到的赔偿补偿合同,被保险人所得到的赔偿不得超不得超过其过其对保险标的可保利益。对保险标的可保利益。即不能因一笔财产的损失而从保险人和第即不能因一笔财产的损失而从保险人和第三者责任方那里得到双份的补偿。三者责任方那里得到双份的补偿。可编辑版代位追偿权限代位追偿权限保险人在代位追偿中仅享有被保险人对第三者保险人在代位追偿中仅享有被保险人对第三者可以享有的权益,但不能超过保险人赔付的金可以享有的权益,但不能超过保险人赔付的金额。保险人追偿到的金额若小于或等于赔付金额。保险人追偿到的金额若小于或等于赔付金额,全归保险人;若追回金额大于赔付金额,额,全归保险人;若追回金额大于赔付金额,则超出部分应偿还给被保险人。则超出部分应偿还给被保险人。可编辑版2、代位求偿权成立的条件:P963、代位求偿权的例外:P97二、委付1、含义2、条件3、效力可编辑版六、重复保险分摊原则六、重复保险分摊原则分摊原则是建立在重复保险的基础上。分摊原则是建立在重复保险的基础上。回忆什么是重复保险?重复保回忆什么是重复保险?重复保险中保险金额和保险价值之间关险中保险金额和保险价值之间关系如何?系如何?可编辑版 重复保险的概念重复保险的概念重复保险是指投保人对同一重复保险是指投保人对同一保险标的、同一保险利益、保险标的、同一保险利益、同一保险事故分别与两个以同一保险事故分别与两个以上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且上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且保险金额总和超过保险价值保险金额总和超过保险价值的保险。的保险。可编辑版重复保险的构成要件重复保险的构成要件以同一保险标的订立数个保险合同1.以同一保险利益订立数个保险合同2.以同一保险事故订立数个保险合同3.在同一保险期间订立数个保险合同4.保险金额的总额超过保险价值5.5.5.5.可编辑版(二)重复保险分摊方式(二)重复保险分摊方式1、比例责任方式:比例责任方式:是以保险金额为基础计算分摊责任,即是以保险金额为基础计算分摊责任,即各保险人按其承保的保险金额与各保险人承保保险金各保险人按其承保的保险金额与各保险人承保保险金额的总和的比例(即承保比例)分摊责任。额的总和的比例(即承保比例)分摊责任。2、限额责任分摊方式:限额责任分摊方式:限额责任方式,是以赔偿限额为基限额责任方式,是以赔偿限额为基石计算分摊责任,即假设在没有重复保险的条件下,石计算分摊责任,即假设在没有重复保险的条件下,各保险人依其承保的保险金额应负赔偿的最高限额与各保险人依其承保的保险金额应负赔偿的最高限额与各保险人应负赔偿限额的总和的比例分摊责任。各保险人应负赔偿限额的总和的比例分摊责任。3、顺序责任分摊方式:顺序责任分摊方式:按照各家保险公司出单顺序赔偿,按照各家保险公司出单顺序赔偿,先出单的公司首先在其保险金额限度内负责赔偿,后先出单的公司首先在其保险金额限度内负责赔偿,后出单的公司只有在损失金额超出前一家保额的情况下,出单的公司只有在损失金额超出前一家保额的情况下,才在自身保额限度内赔偿超出部分。才在自身保额限度内赔偿超出部分。可编辑版比例责任分摊方式比例责任分摊方式甲公司甲公司2万万+乙公司乙公司8万万+丙公司丙公司10万万=20万万5万万甲公司甲公司:=2万万20万万 5万万=0.5万万乙公司:乙公司:=8万万20万万 5万万=2万万丙公司:丙公司:=10万万20万万 5万万=2.5万万赔赔 款款:损损 失失:保保 额额:可编辑版限额责任分摊方式限额责任分摊方式保保 额:额:甲公司甲公司2万万乙公司乙公司8万万丙公司丙公司10万万5万万甲公司甲公司:=2万万12万万 5万万=万万乙公司乙公司:=5万万12万万 5万万=万万丙公司:丙公司:=5万万12万万 5万万=万万赔赔 款:款:独立赔偿限额:独立赔偿限额:甲公司甲公司2万万+乙公司乙公司5万万+丙公司丙公司5万万=12万万损损 失:失:10 1225122512可编辑版顺序责任分摊方式顺序责任分摊方式保保 额:额:甲公司甲公司2万万乙公司乙公司8万万丙公司丙公司10万万5万万赔赔 款:款:甲公司甲公司:2万万乙公司乙公司:3万万丙公司丙公司:0万万损损 失:失:可编辑版课堂习题:计算课后习题P103页第5题可编辑版第四节第四节 近因原则近因原则一、近因原则的含义一、近因原则的含义(PrincipleofProximateCause)二、近因原则的运用二、近因原则的运用可编辑版(一)含义 近因近因:是指在风险和损失之间,导致损失的最直接、最有效、起决定作用的原因。近因原则近因原则,是保险当事人处理保险赔偿或者给付责任,法庭审理有关保险赔偿或给付的诉讼案件,在调查事件发生的起因,确定事件的责任归属时所遵循的原则。近因原则的基本含义:近因原则的基本含义:P100页页可编辑版第一讲思考题解答 一辆卡车撞断了一棵大树,大树倒下压塌了旁边一间房的屋顶,屋顶被压坏后掉下来砸死了房内的主人。请问:砸死房主的原因有哪些?其中最直接、最有效、起决定性作用的因素是什么?可编辑版答:最直接、最有效、起决定性作用的因素是卡车撞断大树。因为在多个原因连续发生的情况下,前因与后因之间具有因果关系,并且它们之间的因果关系没有中断,最先发生的原因就是近因。可编辑版(二)运用1、损失由单一原因所致2、损失由多种原因所致可编辑版1、损失由单一原因所致若保险标的的损失由单一原因所致,则该原因即为近因。若该原因属于保险责任,则保险人应负赔付责任;若该原因属于属于责任免除,则保险人不负赔付责任。可编辑版2、损失由多种原因所致(1)多种原因同时发生导致损失P101(2)多种原因连续发生导致损失P101(3)多种原因间断发生导致损失P101可编辑版例4某人在行走时因心脏病突然发作跌倒死亡,生前他投保了意外伤害险10000元,单位为他投保了团体人身险(既保意外,也保疾病)3000元。问其受益人可获得多少保险金?可编辑版例4解答被保险人死亡的近因是心脏病发作,即疾病。意外伤害险只保意外,不保疾病,所以其受益人不能获得意外伤害险10000元保险金,只能获得团体人身险的3000元保险金。可编辑版本章参考文献本章参考文献1、刘连生,保险法教程,西南财经出版社,2005年2、郭颂平,保险原理与实务,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5年3、张洪涛等,保险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年4、兰虹,保险学基础,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3年5、荆涛,保险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3年6、许谨良,保险学,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3年7、胡炳志等,保险学,中国金融出版社,2002年8、黄华明,中外保险案例分析,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4年9、周勇,新编保险学基础案例分析,立信会计出版社,2003年10、应世昌,中外精选保险案例评析,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5年11、邹辉,保险纠纷案例投保与理赔的规则技巧,经济日报出版社,2005年可编辑版
    展开阅读全文
    提示  咨信网温馨提示: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可先查看【教您几个在下载文档中可以更好的避免被坑】。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平台进行协调解决,联系【微信客服】、【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0574-28810668;投诉电话:18658249818。

    开通VIP折扣优惠下载文档

    自信AI创作助手
    关于本文
    本文标题:武汉大学孙红玉-保险的基本原则.ppt
    链接地址:https://www.zixin.com.cn/doc/2449024.html
    页脚通栏广告

    Copyright ©2010-2026   All Rights Reserved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  客服电话:0574-28810668    微信客服:咨信网客服    投诉电话:18658249818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邮箱:help@zixin.com.cn    文档合作和网站合作邮箱:fuwu@zixin.com.cn    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   | 证照中心

    12321jubao.png12321网络举报中心 电话:010-12321  jubao.png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 电话:12377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自信网络  |  ZixinNetwor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