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分销 收藏 举报 申诉 / 27
播放页_导航下方通栏广告

类型知识产权制度和中国经济发展关系探析--毕业论文设计.doc

  • 上传人:可****
  • 文档编号:2436499
  • 上传时间:2024-05-30
  • 格式:DOC
  • 页数:27
  • 大小:243.50KB
  • 下载积分:10 金币
  • 播放页_非在线预览资源立即下载上方广告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关 键  词:
    知识产权 制度 中国 经济发展 关系 探析 毕业论文 设计
    资源描述:
    目 录 中文摘要 1 英文摘要 2 1 引言 3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3 1.1.1 研究背景 3 1.1.2 研究意义 3 1.2 研究现状 4 1.2.1 国外的研究 4 1.2.2 国内的研究 5 1.3 研究思路及文章结构 6 2 中国知识产权现状 7 2.1 中国知识产权制度的产生与发展 7 2.2 中国知识产权制度不完善所引起的问题 8 2.2.1 国有知识产权的流失 8 2.2.2 商标权的流失 8 2.2.3 专利权的闲置 10 2.2.4 职务发明创造的非职务化流失 10 2.2.5 专利权的不当放弃 10 3 知识产权制度对中国经济发展的影响 12 3.1 知识产权制度对中国经济发展的影响 12 3.1.1 有利于吸引FDI,促进经济发展 12 3.1.2 激励技术创新 12 3.1.3 促进国际间的技术流动 14 3.1.4 深化和完善市场 15 3.2 知识产权制度对中国经济发展的消极影响 15 3.2.1 资源从侵权活动中转移导致的失业增加 15 3.2.2 产生市场垄断,导致市场价格上升 16 3.2.3 影响技术创新 17 3.2.4 管理和执法成本增加 17 4 案例分析,美国知识产权制度的发展 18 5 结论与政策建议 20 5.1 结论 20 5.2 政策建议 20 谢辞 23 参考文献 24 知识产权制度和中国经济发展关系探析 摘 要: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得到迅速发展。然而随着盗版和山寨在国内的流行,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一直为外界所诟病。中国经济为何在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不健全的情况下迅速发展是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本文运用理论研究的方法,从中国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现状、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对经济发展的积极方面和消极方面对知识产权和中国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问题进行研究,得出知识产权是影响经济增长的因素之一,但其如何影响经济增长是一个复杂的问题,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各个国家的不同环境。中国应该根据所处发展阶段的特点阶段性的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 关键词:知识产权制度 经济发展 国家知识产权战略 Abstract:Since the adoption of reform and opening-up policy, Chinese economy has been growing rapidly. However, by the prevalence of piracy and shanzhai phenomenon, Chinese IPR protection system has been criticized by the outside world. Why Chinese economic has a rapid development in case of inadequate intellectual property protection is a very important issue. This paper applies the method of Theoretical Study to analyze this issue. In this paper, the status quo of Chinese IPR protection system is firstly introduced, positive and negative aspects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protection system on the economic development is then analyzed. Then, the paper draws the conclusion that Intellectual property is one of the factors to promote economic growth. But the Intellectual property’s specific impact on economic growth is a complex issue which largely depends on the different circumstances of individual countries. China should improve intellectual property protection system basing on its characteristics of specific stages of development. Key words:Intellectual Property System; Economic Development; National Intellectual Property Strategy 1 引言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1.1.1 研究背景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迅速发展,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日益显著。知识产权保护是促进技术进步的重要制度安排,它影响到一个国家的自主创新、FDI流入、国际贸易及国际技术转移等诸多方面,并最终影响到经济增长。日渐完善的知识产权制度已经成为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大“助推器”,促使中国经济发展走上了依靠科学技术的轨道。 2004年4月20日开幕的“中国知识产权与经济发展”高级研讨会上披露的信息显示,仅仅根据对2003年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联合颁发的“中国专利金奖”的13个项目的统计,就累计新增销售额715亿元人民币,新增利润65亿元人民币。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统计资料,各国之间通过以专利技术为主的许可贸易方式成交的贸易额,1965年为20亿美元,1975年为110亿美元,1985年为500亿美元,到1995年,进一步增加到2500亿美元。技术贸易增长速度大大超过了同期一般商品贸易的增长速度。在一些国家的对外贸易中,专利等知识产权贸易所占的比例越来越高。以美国为例,20世纪50年代,其出口商品对知识产权的依赖度仅为10%,90年代这一数字迅速上升到50%,现在已经达到65%。1999年,美国对外贸易逆差为2676亿美元,但其知识产权贸易不仅有250亿美元的顺差,而且出口额还超过了飞机等传统出口产品,达到了370亿美元。 从我国知识产权立法和修改的历史来看,我国知识产权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是建立在内需外压的基础上的:改革开放以后,我国经济迅速发展对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制度需求越来越迫切;强大的外在国际压力(主要是美国等发达国家的压力)迫使我国必须在短时期内与国际知识产权制度接轨。20世纪90年代初的中美知识产权谈判,导致了我国知识产权法律的第一次修改。21世纪初的入世谈判,引发了我国知识产权法律的第二次修改。至此我国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已经基本健全、完善,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 1.1.2 研究意义 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是在改革开放后才开始建立的,在短短几十年内完成了西方国家几百年才完成的工作。仓促建立的制度不可避免存在着漏洞,中国的经济在改革开放以来得到了迅速的发展,在其中知识产权是起着积极的作用还是消极的作用,经济全球化和突然而至的金融危机,中国将如何面对,知识产权制度又将扮演何种角色? 本文将从中国经济为何能在知识产权制度尚未健全的情况下得到迅速发展的角度着手,基于中国知识产权现状,分析知识产权制度和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并得出采取什么样的知识产权保护战略才能更好地促进中国经济迅速发展,为建立适合中国经济现状的知识产权制度提出相关建议。 1.2 研究现状 知识产权,英文为“intellectual property”,德文为“Gestiges Eigentum”,其原意均为“知识(财产)所有权”或者“智慧(财产)所有权”,也称智力成果权。在我国台湾地区,则称之为智慧财产权。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知识产权属于民事权利,是基于创造性智力成果和工商业标记依法产生的权利的统称。有学者考证,该词最早于17世纪中叶由法国学者卡普佐夫提出,后为比利时著名法学家皮卡第所发展。   知识产权是指:公民或法人等主体依据法律的规定,对其从事智力创作或创新活动所产生的知识产品所享有的专有权利,又称为“智力成果权”、“无形财产权”,主要包括发明专利、商标以及工业品外观设计等方面组成的工业产权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以及文学、音乐、戏剧、绘画、雕塑、摄影和电影摄影等方面的作品组成的版权(著作权)两部分。 1.2.1 国外的研究 知识产权保护强度会影响贸易水平、外国直接投资和技术许可,后者会通过技术转移影响一国的生产率和产出增长。Maskus和Penubarti(1995)认为知识产权保护对贸易水平存在某种中介效应,当激励企业出口其专利商品到强知识产权保护下的外国市场时,由于这种保护会降低模仿或盗用风险,企业可能会选择降低外国市场销售量以增加其利润,因为国内竞争对手对企业产品的模仿能力的降低提高了企业的垄断力量。WIPO研究资料也显示:知识产权制度能促进外国直接投资(FDI)和进口的增长。Grossman、Helpman(1991)和Romer(1999)认为,对知识产权保护的主要目的是为了鼓励知识创新、增加知识存量,从而促进经济增长和提高社会福利水平。创新者关注的是创新技术所带来的预期利润,如果利润得不到保障,他们就会缺乏创新的激励,减少知识创新水平。Diwan和Rodrik(1991)、Basu和David(1998)等从技术适应性角度出发提出,发达国家根据自己的技术需要研发新技术,这些技术并不一定适应于发展中国家,因此发展中国家有必要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激励自主创新。另一方面,如果发展中国家缺乏知识产权保护,发达国家为保护创新成果,会进行保护性研发,使得研发成果难以被模仿,从而降低研发效率和革新率(Tayor,1993,1994;Yang and Maskus,2001)。Sherwood(1990)和Lau(1997):强的知识产权保护向潜在投资者发出了一个信号,表明一个国家承认和保护外国公司的知识产权;或向国外的投资者传达了市场体制转变的一个承诺,即从不透明过渡到透明的法律制度、从腐败行为转向专业化的公共管理。尽管这种间接作用难以通过数据来证明,但现实中这些信号促使跨国公司增加对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国家的FDI。 实证研究方面:David M.Gould和Willian C.Gruben(1996)使用95个国家1960—1988年间的跨国数据对知识产权保护在增长中的作用做了实证研究,研究显示知识产权保护是经济增长的一个重要决定因素,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比较健全的国家,其经济增长一般都比保护制度不完善的国家有更高的增长率。Thompson和Rushing(1996)使用了112个国家的1970-1985年期间的横截面平面数据,得出仅在初始人均GDP达到特定水平的国家,知识产权保护才对经济增长具有积极影响;他们在1999年使用55个国家1971-1990年期间的横截面数据得出,对相对富裕的国家而言,知识产权保护对全要素生产率(TFP)具有积极影响,从而对经济增长产生积极作用。Falvey,Foster和Green-away(2004)使用80个国家1975-1994年间每5年的平均数据对知识产权保护在增长中的作用做了实证研究,发现在低人均GDP国家和高人均GDP国家中知识产权保护对经济增长具有积极影响,但在中等收入国家中知识产权没有影响。 1.2.2 国内的研究 从技术创新和扩散的角度研究知识产权对经济增长的影响,韩玉雄(2005)在垂直创新的思想下构建了一个内生增长的技术扩散模型,他的研究结果表明:加强跟随国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将降低领导国的创新速度和跟随国的模仿速度,从而降低稳态经济增长率,所以,就稳态而言,加强跟随国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对领导国经济和跟随国经济都会产生负面影响。从FDI、国际贸易和技术许可角度探讨知识产权保护对经济增长的影响,朱东平(2004)对建立的由发达国家企业和发展中国家企业所构成的寡头垄断产量竞争模型进行修正,并运用均衡分析得出结论,在发达国家企业的研发活动具有溢出效应的情况下,发达国家企业是否对发展中国家进行对外直接投资,取决于发展中国家生产成本优势的大小以及发展中国家对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的大小,如果发展中国家的成本优势非常明显,那么即使它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很弱,发达国家企业也仍然会对这一国家进行投资。杨全发(2006)通过构建一个三方参与的两阶段动态博弈模型来分析东道国的知识产权保护政策对于FDI的影响,分析结果表明:对于东道国政府而言,提供适度且有效率的知识产权保护政策,不仅可以增加FDI的流入量,而且可以引进较为先进的技术,从而通过降低成本和提高产量,实现东道国社会福利最大化。孙玉涛和杨中楷(2005)从知识产权与经济增长的研究历史入手,构建了知识产权保护与经济增长的互动模型,并在理论上进行了分析,最后实证了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和经济增长的互动关系。 1.3 研究思路及文章结构 目前国内关于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论断层出不穷,大致可以分为两种:一是随着知识产权协定的缔结使得知识产权国际化、一体化的进程日益加快,中国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必须积极地融入这一进程;二是严格执行既定的国际知识产权制度会对发展中国家的利益造成极大伤害,主张其应当采取较弱的知识产权保护。 然而,各种论断很少将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和中国经济的迅速发展相联系。在改革开放前由于中国实行计划经济体制,因此在很长一段时期内没有建立知识产权制度。在改革开放后,初步建立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是否制约了经济的迅速发展,知识产权与中国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这一问题尚未得到关注,本文将从这个方面着手。 本文主要由四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分析中国知识产权现状及引发的问题。 第二部分,研究知识产权制度对中国经济的积极影响。 第三部分,研究知识产权制度对中国经济的消极影响。 第四部分,分析知识产权制度对中国经济的总体影响,得出中国应制定与经济发展相适应的知识产权制度,并提出制定知识产权战略过程中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2 中国知识产权现状 2.1 中国知识产权制度的产生与发展 知识产权法律制度是历史发展的产物,是生产力发展的必然结果。知识产权法律制度是随着社会生产力、科学技术的发展,不断调整、不断发展的。历史上每次重大科学技术的突破,都对知识产权法律制度提出挑战,同时也给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发展带来机遇。 知识产权法律制度既是社会生产力发展,特别是科学技术发展的必然结果,也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没有市场经济就没有知识产权法律制度。 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由于长期实行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而此种体制又排斥私权和知识产权,尽管建国后先后颁布过《保障发明与专利权暂行条例》等五个发明奖励条例,但发明的所有权还在国家,全国各个单位都可以无偿利用。许多人不了解知识产权的意义和作用,更有人认为知识产权制度与社会主义公有制格格不入。这类矛盾到了70年代已变得十分尖锐。七十年代末期,我国实行改革开放,开始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渡,逐步建立市场经济体制,我国才开始真正融入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潮流。 我国知识产权制度建立较晚,只有20多年的历史,但是发展速度较快。我国政府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工作,把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提高国家竞争力的中心环节,把建设创新型国家作为面向未来的重大战略选择,基本建立了体系完整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自改革开放以来,于1980年成立专利局,1982年制定《商标法》,1984年通过《专利法》,1991年实施《版权法》和《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1994年制定《反不正当竞争法》,1995年制定《海关保护知识产权条例》,1997年制定《保护植物新品种条例》,而后又制定了《保护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条例》等已形成了较完善的保护知识产权法律体系。从整体上讲,我国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和执行体系,都达到了世界贸易组织对发展中国家的要求。 2001年,为了适应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需要,我国对与知识产权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了全面修订。加入WTO前后,我国大幅修订了包括外资法、外贸法在内的多个法律法规,制定、修订、废止了2000余件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清理了19万多件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和其他政策措施。新制定的《行政许可法》,对政府行为的透明度提出了更加严格、具体的要求。凡执行的必须是公开的,极大地提高了法律、法规和政策的透明度。 2008年6月5日,我国正式颁布《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标志着知识产权战略已上升到国家战略层面,成为支撑我国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大战略之一。 2.2 中国知识产权制度不完善所引起的问题 但是不可否认我国知识产权工作总体状况还存在着与国家经济、科技和社会的发展要求不相适应,以及与面临的国际新形势的发展要求不相适应的问题。主要表现在:知识产权工作的政策不够到位,与法律法规不够配套;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分散,管理水平和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企业掌握与运用知识产权制度的水平不高,缺乏应对知识产权纠纷的专门人才;拥有核心技术和关键技术领域的自主知识产权数量偏少、质量偏低;各级领导对加强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社会公众知识产权意识不强。我国知识产权制度不完善所引起的问题如下: 2.2.1 国有知识产权的流失 广义的国有知识产权,既包括国家占有全部产权的知识产权,也包括国家占有部分产权的知识产权。近年来,我国国有有形资产的流失已引起人们的高度重视,国家有关部门正在采取措施加以遏制。但是,作为国有资产重要组成部分的国有知识产权,由于具有无形性,它的流失更加隐蔽、更加令人触目惊心而且长期被人们所忽视。据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的统计与测算,自1982年到1992年的10年时间里,我国国有资产平均每年流失量达500多亿元人民币。在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变过程中,国有资产的流失更是呈快速增长态势,据估计每年达800-1000亿元人民币。仅以中外合资中的流失为例,1993年底我国境内的中外合资企业达16.35万家,然而只有其中的60家在合资时除计人中方的土地使用权外,还计入了中方的以知识产权为主的无形资产,而计入的这些无形资产(不包括土地使用权)评估值达16.6亿元人民币。而且在股份制改造、人才流动等方面也伴随着严重的国有知识产权流失。因此,遏制国有知识产权的流失是—项很紧迫的任务。 2.2.2 商标权的流失 第一,保护期满未续展引起的商标权流失。在我国,商标权仅指注册商标专用权。依据《商标法》的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6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10年;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6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满仍未提出申请的,商标局注销其注册商标。因此,未依法办理续展手续,将导致商标权丧失。有数据表明,商标权流失的这种形式具有广泛性和普遍性。北京阳光世家国际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所做的关于2004年度《商标公告》刊登各项情况的调查统计显示,当年因未续展遭遇注销的商标达到35896件,占商标申请量的7%。 第二,注册商标闲置而引起的商标权益流失。商标权有一个鲜明的特点:它不会因为广泛、有效地使用而受损,相反却在这种使用中增值。因此,尽管注册商标的闲置并不一定导致商标权的丧失(无正当理由连续3年停止使用的情况除外),但却会导致商标权的贬值和商标资产的浪费,从而造成资产流失。据统计2004年,上海注册商标7万余件,其中1/3处于闲置状态;上海万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拥有107件商标,该公司决定确立全国著名商标“恒源祥”为总商标,其余106件暂停使用。由此可见,闲置的注册商标在数量上非常可观,而且闲置的结果往往导致注册商标保护期满未续展或被依法撤销。 第三,企业产权变动中的商标权及其有关权益的流失。近年来,合资、股份制改造、企业兼并、破产等涉及企业产权交易的活动频繁出现,在这些活动中,常伴随有国有商标权的流失,其表现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A.中外合贷中的损失 碳酸饮料市场上,外国品牌占有率达到90%以上,国内仅剩下“健力宝”仍苦苦挣扎;化妆品市场上,国外品牌已占领75%的市场份额;啤酒行业年产5万吨以上的企业约60家,72%已属合资,排名前10名的品牌中方仅有“青岛”、“燕京”和“钱江”;感光行业,中方企业除“乐凯”外,其余均被“柯达”收编;在浪潮汹涌的“合资潮”中,昔日我们许多耳熟能详的本土名牌,如:“扬子”、“香雪海”、“红梅”、“熊猫”、“活力28”、“天府可乐”、“北冰洋”等,一个个都淡出视线、销声匿迹。 B.企业股改、兼并、破产中的流失 在企业股改、兼并、破产清算中,商标权作为无形资产理应与有形资产一并列入进行清算,但实际上往往将商标权遗漏,或低估,造成商标权流失。南京市第二晶体管厂的“月亮”牌注册商标在破产清算时资产评估价值3000元;南京旭东厂“飞波”牌晶体管收音机注册商标在破产清算时资产价值被评估为2000元。 第四,因未取得注册而造成的与商标有关权益的流失。一是企业多年使用、并进行了大量广告宣传的商标被他人抢先注册,从而不得再使用该商标,投入的广告宣传等于成为他人的嫁衣。在这种情况下,有的先使用该商标的企业只好从注册人手里高价赎回本该属于自己的商标权。我国国有企业的商标在国内外均被大量抢注,造成严重的国有资产流失。2004年世界品牌实验室公布的“中国500个最具价值的品牌”中,有46%未在美国注册,50%未在澳大利亚注册,54%未在加拿大注册,而在欧盟的未注册比率则高达76%。二是企业所使用的商标标识属于《商标法》规定的禁用标志,不仅不能取得商标权,而且被禁止使用,因而所花去的广告费等费用等于白白浪费。 第五,延伸使用中的商标价值贬损。商标延伸使用是指一件商标在某种商品上取得成功并成为名牌后,又用于其他商品上,以充分利用名牌效应带动其他商品的销售。延伸使用作为一种商标策略,被许多企业采用并取得成功。但是,如果商标延伸使用不当,不仅不能带动其他商品的销售,而且会淡化、贬损该成名的商标,使该商标价值下降。以“环保与绿化”为经营理念的著名服装商标“杉杉”牌,被延伸用于香烟;空调大佬奥克斯进军汽车市场迅疾而终。 2.2.3 专利权的闲置 专利权是制定了《反垄断法》的国家允许存在的少数几种垄断权之一。专利权的高度垄断性,使专利权人在市场竞争中处于非常有利的地位。通过实施专利技术,专利权人扩大其市场份额,获取大量的财富。因此,积极实施专利技术,加快发明创造的推广应用,应当是专利权人取得专利的基本目的,也是专利制度的宗旨所在。 然而,国内外的情况都表明,大量的专利技术并没有得到实施,从而形成闲置。仅以我国的情况为例,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布数据,截止2006年8月,我国在国内外申请的专利累计达3111656件,其中非职务发明1614882件,占到总量的51.9%。粗略估计我国非职务发明创造专利的实施率仅为13%,因而有至少超过130万件的专利处于闲置状态。 2.2.4 职务发明创造的非职务化流失 根据《专利法》的规定,对于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所在的单位。然而,出于种种原因,许多本应属于单位的职务发明创造成果,却被异化为发明人的非职务成果,导致单位的潜在专利权流失,这也正是国有专利权流失的一条重要途径。 2.2.5 专利权的不当放弃 在我国,发明专利的保护期为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期为l0年,均从申请日算起。为平衡专利权人与社会公众之间的利益,专利制度规定将专利权人缴纳年费作为维持其专利权有效的基本条件。在专利权保护期满前,如果专利权人认为没有必要继续维持该专利权有效,可以通过不缴年费的方式放弃其专利权。因此,放弃专利权是一种正常情况。事实上,绝大多数专利权都没有维持到保护期满。据了解,在现在有效的发明专利中,国内发明专利平均维持6年,而国外在华专利为8.5年,截至2005年底,我国国内发明专利有效维持率为58.9%,而国外在华专利为78.8%。 3 知识产权制度对中国经济发展的影响 3.1 知识产权制度对中国经济发展的影响 3.1.1 有利于吸引FDI,促进经济发展 改革开放以来,由于自身基础薄弱,为了促进经济发展,我国尤其注意招商引资,相应推出了《商标法》、《专利法》、《著作权法》,初步形成了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并制定了相关政策法规。经济的迅速发展,FDI在其中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大量的实证研究表明东道国的知识产权保护水平是FDI流入量的一个重要的正相关决定因素。Lee和Mansfield(1996)对100个美国跨国公司进行调查,表明东道国的知识产权保护水平对它们的直接投资决策有很强的正向影响。Lesser以44个发展中国家(1998年数据)为样本,实证研究知识产权制度与FDI和进口的关系,其结论表明:在平均水平上,表示知识产权保护水平的知识产权保护指数每增加1点(约10%),就会引起一国FDI增加15亿美元和进口增加89亿美元。Guifang Yang and Maskus(2001)的实证研究发现知识产权保护对不同产业FDI决策的影响不尽相同。相对说来,纺织服装业、简单的电子产品加工、餐饮业等低技术商品和服务的投资较少取决于知识产权保护的力度,与此相反,医药、化工、软件业等知识含量比较高的产业,其产品和技术更容易被模仿和复制,这一行业的企业会更加关心所投资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的强弱和执法能力。Javorcik(2004)把前苏联和东欧国家的FDI数据依照其技术含量进行行业细分,发现技术密集度越高的FDI对东道国的知识产权信赖越大。考察从1988-2007年实际外商直接投资额增长情况可知,随着我国知识产权保护水平的不断提高,实际外商直接投资额是快速增长的。尤其是在我国知识产权法律体系初步建立以后(20世纪90年代初),外国在华实际直接投资额急剧增长(见图3.1)。 3.1.2 激励技术创新 知识产权制度通过赋予创新者、发明者在一定期限内的垄断性的专有权利,以激励对知识创新和技术发明的投入。由于知识产品具有公共产品特性和较强的外部性,其研究开发成本高昂,模仿生产的边际成本却很低,这必然导致市场失灵——创新者无法从自由市场中获得足够的经济补偿,致使知识的创造低于社会最优水平。而知识产权制度以法律形式保障了发明创造的完成人或持有人的专有权后,使得他人的实施利用应得到权利人的许可并支付一定的费用。这样发明创造的权利人就拥有一定的控制权,而在此之前付出的劳动消耗和资金消耗得到收回甚至获利匪浅,从而极大地提高了人们从事发明创造的积极性。 图3.1 实际外商直接投资额曲线(亿美元) 注:数据来源于《中国统计年鉴》 曼斯菲尔德(1986)的研究证明,20世纪80年代专利制度对医药、化学和石油行业的发明创造必不可少,而现在生物技术和信息技术的一些行业也这样认为,著作权对音乐、电影和出版行业的必要性也已得到证明。Maskus(1998)的研究指出:即使是在创新能力比较落后的发展中国家,也应当通过适当的知识产权保护促进市场深化,避免过度竞争,激励本国企业的创新和成长,实现经济的持续增长;贫穷国家经济发展难以为继的一个重要原因是缺乏支持市场扩展和深化的必要制度安排,而漠视知识产权正是市场发育不良的核心原因之一。 中国在发展高技术的过程中,区别制定过专门的专利政策:如对于汉字信息处理与汉字输入技术是否可以授予专利保护,专利法中并没有直接、明确的规定,人们的认识也不同,但是,从国家利益出发,考虑到汉字信息处理与汉字输入技术方面,中国人具有的特殊优势,最终产生了汉字信息处理与汉字输入技术可以授予专利的政策,极大地推动了我国汉字信息处理技术与汉字输入技术的发展。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法研究所(1999)对我国高校的科研人员和从事科研管理人员的调查也表明,认为专利制度对鼓励科技人员进行发明创造有很大或较大作用的占70.9%;通过(图3.2)可以看出随着我国知识产权制度的不断完善,我国的R&D经费投入也不断增加。2008年,我国共受理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三种专利申请828328件,同比增长19.4%,共授权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三种专利411982件,同比增长17.1%。截至2008年底,我国累计共授权专利达2501268件。我国国内技术合同成交金额(图3.3)从1991年的94亿元人民币,增长到了2007年的2226亿元人民币,技术合同成交金额已居四类技术合同首位。这说明,随着中国知识产权制度的不断完善,以及一系列鼓励科技创新的优惠政策的实施,企业的创新意识不断加强,技术开发已成为企业发展的主要动力。 图3.2 我国1988-2007年R&D经费投入(亿元) 注:数据来源于《中国统计年鉴》 图3.3 我国1991-2007年国内技术合同成交金额(亿元) 注:数据来源于《中国统计年鉴》 3.1.3 促进国际间的技术流动 知识产权制度促进技术转移的作用,主要通过3个途径:货物国际贸易、跨国公司的外国直接投资(FDI)、技术和商标许可。研究表明通过任何渠道的技术转移的程度都依赖于知识产权保护的强度。对于发展中国家而言,由于初期技术的薄弱,对经济发展存在一定的制约,迫切需要引进国外先进的技术和管理经验。技术的引进可以直接促进生产成本的降低和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充分发挥落后国的后发优势。但是当进口国知识产权制度不健全,出口国的知识产权不能得到有效保护的时候,由于担心核心技术的安全性,往往不愿意提供高新技术。进口国必须加强自身的知识产权保护才能够拥有获得更多国际先进技术的机会。Maskus and Penubarti(1995)和Smith(1998)的研究都支持这一结论,发现发展中国家的专利制度对制造业贸易有显著的积极影响。 知识产权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有利于吸引FDI,而外国直接投资正是技术转移的渠道之一,相对应着我国近几年来不断引进国外高新技术也证明了这一点。 3.1.4 深化和完善市场 知识产权制度的完善,将会促进深化和完善市场。在知识产权保护很弱的情况下,会出现大量的廉价的仿制品,产权所有者很难阻止或者避免他们的销售渠道出现仿制品。只有通过完善知识产权制度,一方面,保证产品供应的各个环节都得到更好的监督和执行;另一方面,加强知识产权制度从而保障回报的确定性,产品的销售者也愿意在销售和品牌方面作出投资,从而一定程度上消减了仿制品的市场。因此,完善的知识产权制度会提高企业对商标以及品牌的认识,有效的商标保护会促使企业通过商标建立起产品的质量以及形象,形成品牌意识,健全产品的供应和销售渠道,从而深化和完善市场。 3.2 知识产权制度对中国经济发展的消极影响 3.2.1 资源从侵权活动中转移导致的失业增加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一个最直接影响就是导致经济活动中模仿率的下降,侵权和盗版行业必然会被削弱甚至消灭。而从事盗版生产的行业大多数是劳动密集型行业,高的盗版率意味着雇佣着大量的劳动力,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打击盗版必然会使一部分劳动力失去工作增加失业者。我国本身就是人口大国,自身存在巨大的就业压力,一旦加强知识产权立法和执法保护,打击盗版行业,首先就会形成极大的产业转型和劳动力转移压力,这是决策者面临的一个重大社会问题。Maskus(1997)计算了黎巴嫩在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后几个代表性行业的就业数量的变化(表3.1),在印刷及出版业降低50%盗版率的情况下,因盗版行业衰减而导致失业人数为642人,盗版行业产出的减少相对应正版出版物的需求增加,促进正版印刷行业的发展,增加就业人数298人,净失业人数为344人。最终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将使就业总人数下降5459人,占其全国正式劳动力的0.5%。相对于整个劳动力市场,只是很小的比例,但这一问题往往是集中于某些行业或地区,容易导致较大的社会问题。 表3.1 黎巴嫩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对就业和产品价格的影响1996 行  业 侵权生产的就业人数 合法生产的就业人数 就业人数的净变化量 价格变化比例(%) 软件业 -717 +426 -291 -291 软件 +18.5 个人电脑 +17.8 印刷及出版业 -642 +298 -343 印刷服务 +13.2 图书 +7.3 音乐、录像及电影业 -500 +119 -381 音乐、录像 +10.1 电影 +2.3 食品 -2681 -479 -3160 +3.8 化妆品 -614 -119 -733 +4.3 药品 -315 -235 -550 10.0 合计 -5469 +10 -5459 注:资料来源于Maskus(1997) 3.2.2 产生市场垄断,导致市场价格上升 知识产权保护对市场结构的影响从两方面发生作用:一方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将激励企业进行更多的R&D投资,而R&D投资活动具有很强的规模经济性,能够使创新企业更倾向于扩大企业规模和增强市场势力;另一方面当在行业内拥有合法生产权的企业的数量有限时,知识产权保护的加强将大量的仿制企业逐出市场,合法生产企业依据其知识产权获得市场垄断地位。这一市场垄断地位将使合法生产企业可以通过削减生产抬高市场价格。另外一点尤其受人关注,中国作为发展中国家,知识产权产品大多来自外国企业,大部分的利润被西方发达国家获得。 垄断价格在药品、农药、植物品种、生物技术和信息产业上表现最为典型。药品价格直接关系到国民的生命和健康状况,据调查,专利药品比仿制药价格高出许多,1991年中国给予药品专门保护,1993年给予专利保护,有关药品的价格平均上涨3-4倍。在我国,正版软件和盗版软件的巨大的价格差别似乎也证实了一旦打击盗版力度加强价格将会大幅上升的必然趋势。 3.2.3 影响技术创新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有利于中国吸引FDI以及引进国际先进技术,加强中国的自主创新能力,改善中国在国际贸易和投资中的地位,但是,过强的知识产权保护会给中国带来许多问题,导致国内技术发展减缓或停滞,影响技术创新。 一方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将会使许多原本免费使用的国外技术置于知识产权的保护范围之内,本地企业将不得不支付专利许可费。另一方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对于受保护的专利技术而言,会提高其价值,国外企业可以通过提高专利许可费,限制本地企业的模仿,如果本地企业继续使用专利,将必须支付高额的费用,甚至可能得不偿失。再者,中国的技术创新能力还不高,虽然有部分企业从事边际性创新,但是,大多数企业的技术能力还处在对国外成熟产品进行逆向工程和复制性模仿阶段;采用较弱的知识产权保护,有助于本地企业在逆向工程和复制性模仿过程中积累宝贵经验,奠定技术基础,从而提高自身的技术创新能力。另外,就本地企业而言,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会使部分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通过专利权保护获得垄断地位,从而缺乏技术创新欲望,或为了维持其巨额利润将新技术束之高阁。 3.2.4 管理和执法成本增加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与TRIPS所规定的知识产权国际保护标准接轨,是发展中国家加入WTO必须履行的国家义务。然而,发展中国家的知识产权制度在与国际接轨过程中,需要付出大量的制度建设、实施和管理成本。 印度工业政策促进部(DIPP)关于知识产权局现代化与巩固计划资料显示:知识产权局现代化和巩固计划工程大致估算要花费约30亿卢比的成本。2007年11月26日,中欧知识产权保护项目二期合作中方投
    展开阅读全文
    提示  咨信网温馨提示: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可先查看【教您几个在下载文档中可以更好的避免被坑】。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平台进行协调解决,联系【微信客服】、【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0574-28810668;投诉电话:18658249818。

    开通VIP折扣优惠下载文档

    自信AI创作助手
    关于本文
    本文标题:知识产权制度和中国经济发展关系探析--毕业论文设计.doc
    链接地址:https://www.zixin.com.cn/doc/2436499.html
    页脚通栏广告

    Copyright ©2010-2026   All Rights Reserved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  客服电话:0574-28810668    微信客服:咨信网客服    投诉电话:18658249818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邮箱:help@zixin.com.cn    文档合作和网站合作邮箱:fuwu@zixin.com.cn    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   | 证照中心

    12321jubao.png12321网络举报中心 电话:010-12321  jubao.png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 电话:12377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自信网络  |  ZixinNetwor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