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汽车用动力电池到货检测试验专项规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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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动汽车 动力电池 到货 检测 试验 专项 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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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G/T xxxx企业 发 布 XXXXXX企业标准 SG/T XXXXXX-XXXX 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检测 试验规程 20XX-XX-XX实施 20XX-XX-XX公布 目 次 前 言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总则 4 5 动力电池检测 4 6 检验规则 15 7 标志、包装、运输和储存 16 前 言 到货检测试验是电力设备运行和维护工作中一个关键步骤,是确保电力系统安全运行有效手段之一。 本标准提出XXXX年以来新颁布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相关反事故技术方法要求为依据,充足考虑未来发展需求,适适用于XXXXXXXX企业电力设备到货检测试验工作。 本标准附录A是规范性附录,附录B、附录C、附录D、附录E是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企业生产技术部提出、归口并解释。 本标准关键起草单位:XXXXXX研究院、XXXXXXXX、XXXXXXX。 本标准关键起草人:XXX,XXX,XXX 本标准由XXXXXXXXXX企业标准化委员会同意。 本标准自XX月XX日起实施。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原Q/CSG 1 0007—《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废止。凡企业实施其它标准包含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项目、内容、要求等和本标准有不相符,以本标准为准。 实施中如有问题和意见,请立即反馈XXXXXXXXX企业XXXX部。 电动汽车用动力电池到货检测试验规程 1 范围 本标准适适用于交流标称电压最大值为660V,直流标称电压最大值为1000V(依据 GB 156-1993)电动车辆充电设备。进口设备应根据本标准,参考产品技术要求实施。 本标准适适用于电动道路车辆充电设备。 本标准不适适用于发动机开启、照明和点火装置或类似用途,家用或其它类似蓄电池充电系统充电设备。本标准也适适用于轮椅、室内电动汽车、有轨电车、无轨电车、铁路交通工具及工业用载重车(如叉式起重车)等非道路用蓄电池充电系统充电设备。 本标准要求了电动汽车用动力电池到货检测试验试验条件(包含操作环境要求、试验电源要求、试验仪器要求、设备结构要求、电磁兼容性要求、试验负载要求和安全保护要求等),试验项目、周期和要求,用以判定设备是否符合运行条件,检测到货动力电池是否合格,确保其能够安全运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条款经过在本标准引用而成为本标准条款。通常注日期引用文件,其随即全部修改单(不包含勘误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适用于本标准,然而,激励使用本标准各方探讨使用这些文件最新版本。通常不注日期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适用于本标准。 GB/T 2900.11 电工术语 原电池和蓄电池 QC/T 743- 电动汽车用锂电子蓄电池 3 术语和定义 GB/T 2900. 1,GB/T 2900. 11, GB/1' 2900. 17,GB/T 2900. 32 ,GB/T 2900. 33和GB/T 4365、GB/T 29317-、GB/T 18487.1-确立和下列术语和定义适适用于本标准。 3.1 电极 electrode 主电位较高电极为正极,电位较低电极为负极;放电时,外电路电流从正极流经负载流入负极,在电池内部电流从负极流入正极。 3.1.1正极 positive electrode 实际上只有带负电荷电子才能流动,放电时电子从电位较低电极(负极)流出经外部电路即负载流入电位较高电极(即正极)。 3.1.2负极 negative electrode 放电时除称之为正极,因为发生还原反应,也可称之为阴极(cathode);而在充电时,则不能称之为阴极,因为此时发生是氧化反应,而应称之为阳极。 3.2 活性物质 active material 是指正负极中参与成流反应物质,能经过化学反应产生电能材料。 3.3 活性物质 active material 包含全部未接地、接地和用于设备接地导体,和电动车辆连接器、连接插座和全部把电力从电源设施传送到电动车辆这一过程中用到全部设施、设备、电源插座或装置等总称。若电力传输过程中还用了通信设备,那么这些装备也被包含在内。 3.4开路电压(Open Circuit Voltage) 电池没有负电荷时,即未充放电时正负极两端端电压,单位为V。开路电压值和电池体系及荷电状态相关,如:锂离子电池充满电后开路电压通常为4.1V -4.2V;充半电后开路电压通常为3.7V-3.8V。 3.5 标称电压 nominal voltage 电池0.2C放电时全过程平均电压。 3.6 工作电压 working voltage 电池在工作时(有负荷时)正负极两端端电压,也叫做闭路电压(closed circuit voltage) :工作电压具体值和电池体系、工作电流(即倍率)、工作温度、充电条件相关。 3.7 终止电压 end voltage 电池放电或充电时,所要求最低放电时间或最高充电电压 。 3.8 工作电压范围 operating voltage range 用户需求和电池能力相结合而确定。 3.9 额定容量 nominal capacity 电池一定倍率放电时放电容量,容量单位为mAh或Ah(1Ah=1000mAh)。电池组额定容量值由厂家依据实际情况确定,通常全部低于电芯额定容量值(不一样于手机电池),全部留有较大保险系数(保护板及电芯一致性,木桶效应)。 3.10实际容量 pratical capacity 电池在一定条件下放出实际电量。 3.11 剩下容量 residual capacity 电池剩下可再继续释放出来容量。 3.12 荷电保持能力 charge retention capability 电池充满电保留一段时间后,以一定倍率放电,放电容量和实际容量比值。 3.13 充电 charge 利用外部电源使电池电压和容量上升过程,此时电能转化为化学能。 3.14 充电特征 charge characteristic 电池充电时所表现出来特征,比如充电曲线、充电容量、充电率、充电深度、充电时间等。 3.15 充电曲线 charge curve 电池充电时其电压随时间改变曲线。 3.16 过充电 over charge 超出要求充电终止电压而继续充电过程;此时电池使用寿命及安全性等受到影响。。 3.17 恒流充电 constant current charge 在恒定电流下,将充电电池进行充电过程。通常设置终止电压,当电压抵达该值时,充电过程结束。 3.18 恒压充电 constant voltage charge 在恒定电压下,将充电电池进行充电过程。通常而言,该恒定电压为充电终止电压。通常设置终止电流,当电流小于该值时,充电过程结束。 3.19放电 discharge 电流从电池流经外部电途经程,此时化学能转换为电能。 3.20放电特征 discharge voltage 电池放电时所表现出来特征,比如放电曲线、放电容量、放电率、放电深度、放电时间等。 3.21放电曲线 discharge curve 电池放电时其电压随时间改变曲线。 3.22放电容量 discharge capacity 电池放电时释放出来电荷量,通常见时间和电流乘积表示,比如A·h,mA·h(1A·h=3600库伦)。 3.23放电速率 discharge rate 表示放电快慢一个量度。所用容量1h放电完成,称之为1C放电;5h放电完成,则成为C/5放电。 3.24放电深度 depth of discharge 表示电池放电程度一个量度,为放电容量和额定容量比值,单位为%,比如,80%DOD,是指放电时放出额定容量80%停止。 3.25连续放电时间 duration time 电池在一定外部负荷下在要求终止电压前所放电时间之和。 3.26容量密度 capacity density 单位质量或体积所能释放电量,通常见 mAh/g或 Ah/kg表示(通常见于表示电极材料容量)。 3.27能量密度 energy desity 又称为比能量,单位质量或体积所能释放能量,称为重量比能量或体积比能量。通常见 Wh/L 或 Wh/kg表示。 能量 Wh = W×h 或 Ah×V 3.28功率密度 power density 单位质量或体积所能释放功率,通常见 W /L或 W/kg 表示。 3.29库仑效率 coulombic efficiency 在一定充放电条件下,放电时释放出来电荷和充电时充入电荷百分比,也称为放电效率。 3.30利用率 utilization 实际放电容量和理论容量百分比。 3.31内阻 internal resistance 电池正负极两端之间电阻,电池内阻包含欧姆电阻和电化学电阻,欧姆电阻和极化电阻之和为电池内阻。欧姆电阻由集流体、电极材料、电解液、隔膜电阻及各部分零件接触电阻组成。极化电阻是指电化学反应时由极化引发电阻,包含电化学极化和浓差极化引发电阻。其值越小性能越佳。 大电流放电和低温放电时,内阻对放电特征影响尤为显著。 3.32漏液 liquid leakage 电解液从电池流出现象。 3.33内部短路 internal shortage 电池内部正极和负极形成电通路时状态;关键是因为隔膜破坏、混入导电性杂质、形成枝晶等造成。 3.34过放电 over discharge 超出要求终止电压在低于终止电压时继续放电。此时轻易发生漏液或电池使用寿命受到影响。 3.35自放电 self discharge 电池在搁置过程中,没有和外部负荷相连接而产生容量损失过程。 3.36存放寿命 shelf/storage life 电池在没有负荷一定条件下进行放置以达成性能劣化到要求程度时所能放置时间。 3.37循环寿命 cycle life 在一定条件下,将充电电池进行反复充放电,当容量等电池性能达成要求要求以下时所能发生充放电次数。 3.38日历寿命 calendar life 电池在使用及搁置条件下以达成性能劣化到要求程度时所能需要时间。 3.39过充 over charge 蓄电池充电后,在20℃±5℃条件下搁置1h。然后在同一温度条件下,以1I1(A)电流充电,直至电池电压达成5.0V或以1I1(A)电流充电90min(其中一个条件优先达成即停止试验)。 3.40短路 circuit short 蓄电池充电后,在20℃±5℃条件下搁置1h。将蓄电池经外部短路10min,外部线路电阻应小于10mΩ。 3.41热箱 hot oven test 蓄电池充电后,在20℃±5℃条件下搁置1h后,在85℃±2℃条件下,搁置2h。 3.42针刺 nail penetration 在20℃±5℃条件下搁置1h。用φ3mm~φ8mm钢钉从垂直于蓄电池极板方向快速贯穿(钢针停留在蓄电池中)。 3.43挤压 crush 蓄电池充电后,在20℃±5℃条件下搁置1h,按下列条件进行试验。 挤压方向:垂直于蓄电池极板方向施压; 挤压面积:垂直于施压方向外表面; 挤压程度:直至蓄电池壳体破裂或内部短路(蓄电池电压变为0V)为止。 。 3.44冲击 impact or shock 在20℃±5℃条件下搁置1h后,在同一温度条件下,自1.5米高处跌落至木板上。 3.45振动 vibration 蓄电池组充电后,紧固到振动试验台上,按下述条件进行试验: a) 振动方向:上下单振动; b) 振动频率:10Hz~55Hz; c) 最大加速度:30m/s2; d) 振动时间:1h; e) 放电:以1I1(A)电流放电至蓄电以1I1(A)恒流放电至终止电压(n×3.0V)。放电阶段若有单体蓄电池电压低于2.5V,则停止放电。 电池作为动力源,当需要较高电压或大电流时,需要将若干个单体电池经过串联、并联或复联组成电池组使用。串联、并联、或并、串联。 串联电池组-串联关键目标是增加电压 串联电池组中每个单体电池开路电压为U,内阻为Ri,n个单体电池串联组成电池组电压为nU,电池组总内阻为nRi。 并联电池组 并联目标是增加电池容量。 电池组性能通常比单体电池性能差。 3.46能量型蓄电池 high energy density battery 以高能量密度为特点,关键用于高能量输出蓄电池。 3.47功率型蓄电池 high power density battery 以高功率密度为特点,关键用于瞬间高功率输出、输人蓄电池。 3.48容量恢复能力 charge recovery 蓄电池在一定温度下,储存一定时间后再行充电,其后放电容量和额定容量之比。 3.49充电终止电流 end-of-charge current 在指定恒压充电时,蓄电池终止充电时电流。 3.50爆炸 explosion 蓄电池外壳破裂,内部有固体物质从蓄电池中冲出,并发出声音。 3.51起火 fire 蓄电池壳体中冒火。 3.52放电能量 discharge energy at 蓄电池在20℃士5 0C温度下,以1!3(A)电流放电,达成终止电压时所放出能量(W-h)。此值 可从电压一容量曲线覆盖面积积分求得,要求最少50个等值时间间隔点,或用积分仪直接求得。 3.53扫频循环 sweep cycle 在要求频率范围内往返扫描一次,比如:IOHZ一55Hz一IOHzo。 3.54 均衡充电 equalizing charge 为赔偿蓄电池组在使用过程中产生电压不均匀现象,使其恢复到要求范围内而进行充电。 4 总则 4.1 本标准所要求各项试验标准,是电动汽车充电设备技术监督工作基础要求,是电动汽车充电设备全过程管理工作关键组成部分。在设备维护检修工作中必需坚持预防为主,主动地对设备进行维护,使其能长久安全、经济运行。 4.2本标准给出设备试验项目和要求适适用于通常情况。 4.3 设备进行试验时,试验结果应和该设备历次试验结果相比较,和同类设备试验结果相比较,参摄影关试验结果,依据改变规律和趋势,进行全方面分析和判定后作出正确结论。 4.4 特殊情况下,需要改变设备试验方法、延长试验周期、增删试验项目、降低试验标按时,由各供电局负责生产总工或副局长同意实施。 4.5 本标准未包含电力设备试验项目,按制造厂要求进行。 5 动力电池检测 5.1 试验条件 5.1.1 试验系统 测试工具包含:试验室AV900成组电池充放电设备,内阻测试仪,万用表,电池组串联夹具等,具体接线图1所表示。 图1抽检测试拓扑接线图 5.1.2试验环境条件 在本标准中,除环境试验条件外,其它试验均测量和试验用标准大气条件下进行,即: a) 环境温度:+15℃ ~ +35℃; b) 相对湿度:25% ~ 85%; c) 大气压力:86kPa ~ 106kPa; 在每一项目标试验期间,标准大气环境条件应相对稳定。 5.1.3试验电源条件 试验时供电电源条件为: 频率:50Hz±0.5Hz; 交流电源电压:220V/380V,许可偏差±5%; 交流电源波形:正弦波,波形畸变因数小于5%; 交流电源系统不平衡度小于5%。 5.1.4试验仪器要求 除另有要求外,试验中所使用仪器、仪表精度应满足下列要求: a) 电压表测量装置:正确度不低于0.5级,其内阻最少为1kfb/V; b) 电流测量装置:正确度不低于0.5级; c) 温度测量装置:含有合适量程,其分度值小于1℃,标定正确度不低于0.5℃; d) 计时器:按时、分、秒分度,正确度为士0.1%; e) 测量尺寸量具:分度值小于I mm; f) 称量质量衡器:正确度为10.05%以上。 表1 测试仪表精度选择 误差 <0.5% 0.5% ~ 1.5% 1.5% ~ 5% 7.5% 仪表精度 0.1级 0.2级 0.5级 1.0级 数字仪表精度 6位半 5位半 4位半 4位半 5.2试验项目和要求 5.2.1 单体蓄电池试验 单体蓄电池测试试验项目、周期和要求见表2。 表2 单体蓄电池测试试验项目、周期和要求 序号 项目 要 求 说 明 1 外观检测试验 在良好光线条件下,用目测法检验蓄电池外观。 a) 箱体:外观不得有变形及裂纹,表面应平整干燥、无外伤。 b) 单体电池:箱内电池单体外观无损坏、排列整齐、连接可靠等。 c) 线束:箱内体内部排线应规整、清楚。 d) 标示:应在明确标识电池正负极、CAN通讯接口,BMS电源接口和电池名牌,标志清楚正确且,并应有安全警示标识。 检测时间约20min 2 极性和开口电压检验试验 用万用表检测蓄电池极性和电压。 3 外形尺寸和质量检验 用量具和电子秤测量蓄电池外形尺寸及质量。 4 蓄电池充电试验 按厂家提供专用规程进行充电。若厂家未提供充电器,在20℃士5℃条件下,蓄电池以1(A)电流放电,至蓄电池电压达成3.0V(或企业技术条件中要求放电终止电压)时停止放电,静置1h,然后在20℃± 15℃条件下以1(A)恒流充电,至蓄电池电压达4.2V(或企业技术条件中要求充电终止电压)时转恒压充电,至充电电流降至0.1,时停止充电,充电后静置。 5 电池内阻检测试验 a) 依据被测试品选择电池内阻测试仪适宜量程范围 b) 用内阻测试仪正负极表笔分别接触电池总正和总负,读取整箱电池内阻。 c) 分别测量电池荷电状态为0%,50%和100%时电池内阻。 6 绝缘电阻检测试验 在电池总正、总负和壳体之间施加500VDC 电压,用绝缘电阻测量仪器进行测量。 ≥10MΩ 7 绝缘耐压性 能测试试验 在电池总正、总负和壳体之间施加频率为50~60Hz正弦波形交流电压,试验电压为(2U+1000)V,历时1min,其中U为电池系统额定电压。 1500V、1min无击穿和闪络 8 电池容量测试试验 1、试验接线 a) 连接动力电池综合检测装置:分别连接动力电池综合检测装置输出电缆总正总负到动力电池总正和总负。 b) 连接辅助通道:连接辅助通道电压测试线到每节单体电池正负极,连接辅助通道温度测试线到点电池箱体内温度监测点。 c) 连接电池箱电池管理系统从控板CAN总线到总控版,总控版经过串口线和PC连接。 2、接通电源 打开动力电池综合检测装置、接辅助通道和电池管理系统能电源。 3、设置检测步骤和充放电参数 a) 充电:在试验环境下以C/3(A)恒流充电,至电池箱电压达成电池箱要求上限电压或单体达成上限截止电压(以先到为准)转恒压充电,充电电流降至0.05C(A)时停止充电。 b) 静置:充电结束后静置1h。 c) 放电:依据要求选择放电模式和放电电流和设置放电参数。 4、开启动力电池综合检测装置 开始充放电试验 试验现场要确保试验人员职守。 9 循环测试 试验 在20℃±5℃工作温度下,以0.5C恒流进行充电,至单体电池电压3.65V时转恒压充电,充电电流降至0.03C时停止充电,静置15min,然后以1C进行放电,至单体电压2.0V停止,再静置15min,动力电池一个循环测试周期完成,然后进入下一个循环周期。测试设备实时统计动力电池充放电曲线和充放电容量。 10 BMS静态功耗测试 静态功耗测试项目为将BMS从控板和12串磷酸铁锂电池电池组相连,然后再B12,B11…B0和S12,S11…S0中串联电流表,统计通道静态电流值,每通道采集电路信号低于5mA静态功耗为合格。 11 20℃放电容量试验 a) 蓄电池按4方法充电。 b) 蓄电池在20℃士5℃下以1(A)电流放电,直到放电终止电压3.0 V或企业技术条件中要求放电终止电压。 c) 用1(A)电流值和放电时间数据计算容量(以计)。 d) 假如计算值低于要求值,则能够反复a)~c)步骤直至大于或等于要求值,许可5次。 12 -20℃放电容量试验 a) 蓄电池按4方法充电。 b) 蓄电池在-20℃±2℃下储存20h。 c) 蓄电池在-20'C±12℃下以1(A)电流放电,直到放电终止电压2.8V或企业技术条件中要求放电终止电压。 d) 用c) 电流值和放电时间数据计算容量(以计),并表示为额定容量百分数。 13 55℃放电容量试验 a) 蓄电池按4方法充电。 b) 蓄电池在55℃士2'C下储存5h。 c) 蓄电池在5590 12℃下以1(A)电流放电,直到放电终止电压3.OV或企业技术条件中要求放电终止电压。 d) 用c)电流值和放电时间数据计算容量(以计),并表示为额定容量百分数。 14 20℃倍率放电容量试验 能量型蓄电池: a) 蓄电池按4方法充电。 b) 蓄电池在20`C 15℃下以4.5(A)电流放电,直到放电终止电压3. 0 V或企业技术条件中要求放电终止电压。 c) 用b) 放电电流值和放电时间数据计算容量(以计),并表示为额定容量百分数。 功率型蓄电池: a) 蓄电池按4方法充电。 b) 蓄电池在20℃士5℃下以12(A)电流放电,直到放电终止电压2.8V或企业技术条件中要求放电终止电压。 c) 用b)放电电流值和放电时间数据计算容量(以计),并表示为额定容量百分数。 15 常温荷电保持和容量恢复能力试验 a) 蓄电池按4方法充电。 b) 蓄电池在20`C -5℃下储存28d。 c) 蓄电池在20℃士5℃下以1(A)电流放电,直到放电终止电压3.0 V或企业技术条件中要求放电终止电压。 d) 用c)电流值和放电时间数据计算容量(以计),荷电保持能力能够表示为额定容量百分数。 e) 蓄电池再按4方法充电。 f) 蓄电池在20℃士5℃下以1(A)电流放电,直到放电终止电压3.OV或企业技术条件中要求放电终止电压。 g) 用f)电流值和放电时间数据计算容量(以计),容量恢复能力能够表示为额定容量。 16 高温荷电保持和容量恢复能力试验 a) 蓄电池按4方法充电。 b) 蓄电池在55`C 12℃下储存7d。 c) 蓄电池在20℃士5℃下恢复5h后,以(A)电流放电,直到放电终止电压3.OV或企业技术条件中要求放电终止电压。 d) 用电流值和放电时间数据计算容量(以计),荷电保持能力能够表示为额定容量百分数。 e) 蓄电池再按4方法充电。 f) 蓄电池在20`10士5℃下以1(A)电流放电,直到放电终止电压3.0 V或企业技术条件中要求放电终止电压。 g) 用f)电流值和放电时间数据计算容量(以计),容量恢复能力能够表示为额定容量百分数。 17 储存试验 a) 蓄电池按4方法充电。 b) 蓄电池在20℃±5℃下以1(A)电流放电2h。 c) 蓄电池在20℃±5℃下储存90d。 d) 蓄电池按4方法充电。 e) 蓄电池在20℃±5℃下以1(A)电流放电,直到放电终止电压3.OV或企业技术条件中要求放电终止电压。 f) 用e)电流值和放电时间数据计算容量(以计),容量恢复能力能够表示为额定容量百分数,假如容量低于额定值95%,可反复d)和e)两个步骤,最多能够反复5次。 18 循环寿命检测试验 a) 蓄电池按4方法充电。 b) 蓄电池在20℃±2℃下以1.5(A)电流放电,直到放电容量达成额定容量80%。 c) 蓄电池按4方法充电。 d) 蓄电池按b)~ c)步骤连续反复24次。 e) 按5方法检验容量。假如蓄电池容量小于额定容量80%终止试验。 f) b)~ e)步骤在要求条件下反复次数为循环寿命数。 19 过放电试验 a) 蓄电池按4方法充电。 b) 蓄电池在20℃±5℃下以1(A)电流放电,直至蓄电池电压OV(假如有电子保护线路,应临时除去放电电子保护线路)。 蓄电池进行过放电试验时,应不爆炸、不起火、不漏液. 安全性试验。 20 过充电试验 a) 蓄电池按4方法充电。 b) 可按两种充电方法进行试验: 1、 以3(A)电流充电,至蓄电池电压达成5V或充电时间达成90min其中一个条件优先达成即停止试验); 2、 以9(A)电流充电,至蓄电池电压达成l0V即停止试验。 蓄电池进行过充电试验时,应不爆炸、不起火。 安全性试验。 21 短路试验 a) 蓄电池按4方法充电。 b) 将蓄电池经外部短路l0min,外部线路电阻应小于5 mΩ。 蓄电池进行短路试验时,应不爆炸、不起火。 安全性试验。 22 跌落试验 a) 蓄电池按4方法充电。 b) 蓄电池在20℃±5℃下,从1.5m高度处自由跌落到厚度为20mm硬木地板上,每个面1次。 蓄电池进行跌落试验时,应不爆炸、不起火、不漏液。 安全性试验。 23 加热试验 a) 蓄电池按4方法充电。 b) 将蓄电池置于85℃±12℃恒温箱内,并保温120min。 蓄电池进行加热试验时,应不爆炸、不起火。 安全性试验。 24 挤压试验 a) 蓄电池按4方法充电。 b) 按下列条件进行试验。 1) 挤压方向:垂直于蓄电池极板方向施压。 2) 挤压头面积:大于20c时。 3) 挤压程度:直至蓄电池壳体破裂或内部短路(蓄电池电压变为OV) 蓄电池进行挤压试验时,应不爆炸、不起火。 安全性试验 25 针刺试验 a) 蓄电池按4方法充电。 b) 用(3 mm ~ 8 mm耐高温钢针、以lOmm/s一40mm/s速度,从垂直于蓄电池极板方向贯穿(钢针停留在蓄电池中)。 蓄电池进行针刺试验时,应不爆炸、不起火。 安全性试验。 5.2.2蓄电池模块试验 蓄电池模块测试试验项目、周期和要求见表3。 表3 蓄电池模块测试试验项目、周期和要求 序号 项目 要 求 说 明 1 外观检验试验 在良好光线条件下,用目测法检验蓄电池模块外观。 a) 箱体:外观不得有变形及裂纹,表面应平整干燥、无外伤。 b) 单体电池:箱内电池单体外观无损坏、排列整齐、连接可靠等。 c) 线束:箱内体内部排线应规整、清楚。 标示:应在明确标识电池正负极、CAN通讯接口,BMS电源接口和电池名牌,标志清楚正确且,并应有安全警示标识。 2 极性和开口电压检验试验 用万用表检测蓄电池极性和电压。 3 外形尺寸和质量检验试验 用量具和电子秤测量蓄电池外形尺寸及质量。 4 蓄电池充电试验 按厂家提供专用规程进行充电。若厂家未提供充电器,在20℃±5℃条件下,蓄电池模块以1(A)电流放电,至蓄电池模块电压达成nx3.OV时或单体蓄电池电压低于2.5V时停止放电,然后在20℃±5℃条件下以1(A)恒流充电,至蓄电池模块电压达成n×4.2V时转恒压充电,充电电流降至0.1时停止充电,若充电过程中有单体蓄电池电压达成4.3V时则停止充电。充电后静置lh。 5 电池内阻检测试验 a) 依据被测试品选择电池内阻测试仪适宜量程范围 b) 用内阻测试仪正负极表笔分别接触电池总正和总负,读取整箱电池内阻。 c) 分别测量电池荷电状态为0%,50%和100%时电池内阻。 6 绝缘电阻检测试验 在电池总正、总负和壳体之间施加500VDC 电压,用绝缘电阻测量仪器进行测量。 7 绝缘耐压性 能测试试验 在电池总正、总负和壳体之间施加频率为50~60Hz正弦波形交流电压,试验电压为(2U+1000)V,历时1min,其中U为电池系统额定电压。 8 电池容量测试试验 试验接线 a) 连接动力电池综合检测装置:分别连接动力电池综合检测装置输出电缆总正总负到动力电池总正和总负。 b) 连接辅助通道:连接辅助通道电压测试线到每节单体电池正负极,连接辅助通道温度测试线到点电池箱体内温度监测点。 c) 连接电池箱电池管理系统从控板CAN总线到总控版,总控版经过串口线和PC连接。 接通电源 打开动力电池综合检测装置、接辅助通道和电池管理系统能电源。 设置检测步骤和充放电参数 a) 充电:在试验环境下以C/3(A)恒流充电,至电池箱电压达成电池箱要求上限电压或单体达成上限截止电压(以先到为准)转恒压充电,充电电流降至0.05C(A)时停止充电。 b) 静置:充电结束后静置1h。 c) 放电:依据要求选择放电模式和放电电流和设置放电参数。 开启动力电池综合检测装置 开始充放电试验 试验现场要确保试验人员职守。 9 循环测试 试验 在20℃±5℃工作温度下,以0.5C恒流进行充电,至成组总电压3.6nV时转恒压充电,充电电流降至0.03C或单体3.75V时停止充电,静置15min,然后以1C进行放电,至成组总电压2.7nV或单体2.5V停止,再静置15min,动力电池一个循环测试周期完成,然后进入下一个循环周期。测试设备实时统计动力电池充放电曲线和充放电容量。 10 BMS静态功耗测试 静态功耗测试项目为将BMS从控板和12串磷酸铁锂电池电池组相连,然后再B12,B11…B0和S12,S11…S0中串联电流表,统计通道静态电流值,每通道采集电路信号低于5mA静态功耗为合格。 11 20℃放电容量试验试验 a) 蓄电池模块按4方法充电。 b) 蓄电池模块在20℃±5℃温度下,以1(A)电流放电,至蓄电池模块电压达成n×3.OV时或单体蓄电池电压低于2.5V时停止试验,计算放电容量(以A·h计)。 c) 试验过程中统计单体蓄电池电压、温度改变情况。 12 简单模拟工况试验 a) 蓄电池模块按4方法充电。 b) 按附录B进行试验。 13 耐振动试验 蓄电池模块按6.3.4方法充电。 将蓄电池模块紧固到振动试验台上,按下述条件进行线性扫频振动试验: a) 放电电流:I(A); b) 振动方向:上下单振动; c) 振动频率:1OHz ~ 55Hz ; d) 最大加速度:30m/; e) 扫频循环:10次; f) 振动时间:2h。 振动试验过程中,按5放电观察有没有异常现象出现。 14 过放电试验: a) 蓄电池模块按4方法充电。 b) 蓄电池模块在20℃±5℃下以1 (A)电流放电(假如有电子保护线路,应临时除去放电电子保护线路),直至某一单体蓄电池电压达成OV结束试验。 蓄电池进行过放电试验时,应不爆炸、不起火、不漏液。 安全性试验:全部安全试验均在有充足环境保护条件下进行。 15 过充电试验: a) 蓄电池模块按4方法充电。 b) 可按两种充电方法进行试验: 1) 以3(A)电流充电,至某一单体蓄电池电压达成5V或充电时间达成90min其中一个条件优先达成即停止试验); 2) 以9(A)电流充电,至某一单体蓄电池电压达成l0V即停止试验。 进行过充电试验时,应不爆炸、不起火。 安全性试验。 16 短路试验: 蓄电池模块按4方法充电。将蓄电池模块经外部短1Omin,外部线路电阻应小于5mΩ 蓄电池进行短路试验时,应不爆炸、不起火。 安全性试验: 17 加热试验: a) 蓄电池模块按4方法充电。 b) 将蓄电池模块置于85℃±2℃恒温箱内,并保温120nan。 蓄电池进行加热试验时,应不爆炸、不起火。 安全性试验: 18 挤压试验: a) 蓄电池模块按4方法充电。 b) 按下列条件进行试验。 挤压板形式见图2:一侧是平板,一侧是异形板。异形板半圆柱形挤压头经典直径为75mm,挤压头间经典间距为30mm。挤压板外廓尺寸300mm×150mm。 1)挤压方向:垂直于蓄电池单体排列方向施压。 2)挤压程度:挤压至蓄电池模块原始尺寸85%,保持5min后再挤压至蓄电池模块原始尺寸50%。 进行挤压试验时,应不爆炸、不起火。 安全性试验: 19 针刺试验: a) 蓄电池模块按6.3.4方法充电。 b) 用3mm ~ 8mm耐高温钢针、以10mm/s ~ 40mm/s速度,从垂直于蓄电池极板方向最少贯穿3个蓄电池单体(钢针停留在蓄电池中)。 蓄电池进行针刺试验时,应不爆炸、不起火。 安全性试验: 图2挤压版 5.3 试验程序 5.3.1 按本程序进行试验应连续进行 5.3.2 单体蓄电池试验程序见表4 5.3.3 蓄电池模块试验程序见表5 表4 单体蓄电池试验程序 序号 试验项目 试验方法章条号 单体蓄电池编号 1 外观 根据表1 序号1实施 ~ 2 极性 根据表1 序号2实施 3 外形尺寸和质量 根据表1 序号3实施 4 20℃放电容量 根据表1 序号4实施 5 -20℃放电容量 根据表1 序号5实施 ~ 6 55℃放电容量 根据表1 序号6实施 ~ 7 20℃倍率放电容量 根据表1 序号7实施 ~ 8 常温、高温荷电保持能力及容量恢复能力 根据表1 序号8实施 ~ 9 存放 根据表1 序号9~10实施 ~ 10 循环寿命 根据表1 序号11实施 ~ 11 安全性 根据表1 序号12~19实施 ~ 表5蓄电池模块试验程序 序号 试验项目 试验方法章条号 单体蓄电池编号 1 外观 根据表3 序号1实施 ~ 2 极性 根据表3 序号2实施 3 外形尺寸和质量 根据表3序号3实施 4 20℃放电容量 根据表3 序号5实施 5 简单模拟工况 根据表3 序号6实施 ~ 6 耐振动 根据表3序号7实施 7 安全性 根据表1 序号8~13实施 ~ 6 检验规则 6.1 检验分类、检验项目、要求章条号、样品数量和检验周期见表6。 表6 检验规则 序号 检验分类 检验项目 要求章条号 样品数量 检验周期 1 出厂检验 外观、极性(单体蓄电池、蓄电池模块)检验试验 100% — 2 外形尺寸及质量(单体蓄电池、蓄电池模块)检验试验 2% — 3 20℃放电容量(单体蓄电池、蓄电池模块)试验 ≤500只抽5只 >500 只抽10只 — 4 型式检验 -20℃低温放电容量试验 每项2只,共24只单体蓄电池和8组蓄电池模块 每十二个月一次 5 55℃放电容量试验 6 20℃倍率放电容量试验 7 常温和高温荷电保持和容量恢复能力试验 8 存放试验 9 循环寿命检测试验 10 安全性检测试验 11 简单模拟工况试验 12 耐振动试验 13 安全性检测试验 注:共需抽样28只单体蓄电池、10组蓄电池模块。其中4只为备份单体蓄电池,2组为备份蓄电池模块 6.2 出厂检验 6.2.1 每一批产品出厂前应在该批产品中随机抽样进行出厂检验,对出厂检验20℃放电性能检 验项目,全部蓄电池样品l3(A)放电容量差应大展开阅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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