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阳路社区创建国家级生态村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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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日照市岚山区岚山头街道 凤阳路社区创建国家级生态村 申 报 材 料 岚山头街道凤阳路社区 二O一二年五月 凤 阳 小 区 活 动 广 场 凤 阳 小 区 活 动 广 场 一 角 社区幼儿园 社区宣传栏 社 区 健 身 活 动 中 心 社 区 健 身 活 动 中 心 社 区 健 身 活 动 中 心 社 区 健 身 活 动 中 心 目 录 一、 国家级生态村申报表······················· 1 二、 创建国家级生态村工作报告················· 5 三、 创建国家级生态村环境规划················· 7 四、 社区基本情况简介························ 11 五、 创建国家级生态村技术报告················ 12 1)、基本情况介绍及指标完成情况……………………………………….1 2)、岚山头街道凤阳路社区关于创建国家级生态村的请示…………….2 3)、岚山头街道关于同意凤阳路社区创建国家级生态村的批复………3 4)、关于成立岚山头街道创建国家级生态村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4 5)关于开展创建国家级生态乡镇、生态村工作的会议纪要…………….5 6)、岚山头街道凤阳路社区创建国家级生态村领导小组 …………… 6 7)、关于印发《岚山头街道创建国家级生态村实施方案》的通知.…….7 8)、岚山头街道办事处各村居(社区)环境卫生管理办法……..…….8 9)、岚山头街道凤阳路社区两委会议纪要(第六期) ………………9 10)、各有关单位证明 ………………………………..…………….… 10 11)、凤阳路社区村容村貌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 …………………….25 国家级生态村申报表 申报单位 :山东省日照市岚山区岚山头街道凤阳路社区居委会 负 责 人 : 卢文彬 联 系 人: 王红 电话 0633—2881136 申报日期: 2011 年 5 月 7 日 山东省环境保护厅 1 指标完成情况 指 标 名 称 指标值 完成情况 经济水平 1.村民人均年纯收入(元/人/年) ≥8000 14000 环境卫生 2.饮用水卫生合格率(%) ≥95 100 3、户用卫生厕所普及率(%) 100 100 污染控制 4、生活垃圾定点存放清运率(%) 100 100 无害化处理率(%) 100 100 5、生活污水处理率(%) ≥90 92 6、工业污染物排放达标率(%) 100 100 资源保护与利用 7、清洁能源普及率(%) ≥90 95 8、农膜回收率(%) ≥90 100 9、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 ≥90 100 10、规模化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率(%) 100 100 可持续 发展 11、绿化覆盖率(%) 高于全县(市、区)平均水平 是 12、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基地比例(%) ≥50 100 13、农药化肥平均施用量 低于全县(市、区)平均水平 是 14、农田土壤有机质含量 逐年上升 是 公众参与 15、村民对环境状况满意率(%) ≥95 98 2 乡镇人民政府意见: 经审查,凤阳路社区高度重视环保工作,以村居公益事业建设为主要投向,不断提高环境基础设施水平和档次,加强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基础设施日趋完备,村庄面貌不断改善,环境质量保持良好水平,社会事业全面进步,各项指标均达到了国家级生态村的考核标准要求,同意推荐该村申报国家级生态村。 年 月 日(盖章) 县(市、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专家审查意见: 专家组组长签字: 年 月 日(盖章) 县(市、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公示情况: 年 月 日 县(市、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意见: 年 月 日 3 市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意见: 年 月 日(盖章) 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意见 年 月 日 环境保护部专家意见 年 月 日 环境保护部审批意见 年 月 日 4 日照市岚山区岚山头街道凤阳路社区 关于创建国家级生态村工作报告 日照市岚山区岚山头街道凤阳路社区现有2300余人,642户,社区产业以捕捞业为主,水产养殖业为副,交通便利,地理位置优越,环境优美,民风淳朴,社区内各项事业蒸蒸日上,人民安居乐业。 近几年来,随着岚山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社区党委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目标,抓住区、街道旧城改造的机遇,科学规划,一手抓城中村改造建设,一手抓城市经济发展。到目前为止,我社区进行了一期、二期安居工程。 一期安居工程投资3500余万元,于2006年12月完成,占地50亩,开发建设了6幢住宅楼和一幢沿街商居楼,建筑总面积3.3万余平方米,安置居民200余户。二期安居工程目前为止已完成4幢住宅楼,面积4万平方米,4幢高层商居楼主体已全部完工,建筑面积3.7万平方米。投资200余万元对安居小区进行了高标准配套绿化、硬化、亮化和文化,购置安装了一批标准健身器材,使居民足不出小区就能强身健体,休闲漫步。2009年,投资800余万元,建设开通了全长800米,贯穿社区南北的凤阳路,并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标准,对社区内道路进行硬化,安装自来水,实施绿化、亮化、美化工程。 5 为适应形式发展需要,更好的为居民开展服务工作,经区、街道两级政府同意,投资500余万元兴建了广银购物中心,建筑面积3000余平方米,内设慈善专柜、食品区、副食品区、水果区、蔬菜区、鞋帽区、烟酒区、日化用品区、小家电区、服装区、文体区、图书区等,可全面满足社区居民的购物需求,为全区慈善事业发挥了示范和积极带头作用。社区投资设立了图书室、电子阅览室,有图书10000余册,还配备了十余台手提电脑,为社区青少年提供了假日学习、开阔视野的场所;在居民小区修建了3000余平米的凤阳健身活动广场、1000余平米社区健身活动室,配备健身娱乐器材,为社区居民提供了健身娱乐的场所。对全居卫生进行规范化管理,居外设有专用垃圾池,配备专职保洁员3名,有效的处理了垃圾,保持了全居卫生整洁。 我社区在发展经济和各项事业的同时,不忘生态村建设的要求,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二十字方针以创建环境优美村居为目标,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着眼于为人民群众创造优美的生活、工作环境,始终坚持把生态环境建设和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常抓不懈,构建人与社会自然和谐发展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日照市岚山区岚山头街道 凤阳路社区居民委员会 二〇一二年五月七日 6 日照市岚山区岚山头街道凤阳路社区 创建国家级生态村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和谐社会,争创国家级生态村,结合我社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岚山头街道凤阳路社区现有2300余人,642户,社区产业以捕捞业为主,水产养殖业为副,交通便利,地理位置优越,环境优美,民风淳朴,社区内各项事业蒸蒸日上,人民安居乐业。 二、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建设和谐社会和节约型社会为目标,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要求,以发展社区各项经济,增加居民收入,改善居民居住生活条件为根本,以市场为导向,依据大项目发展带动地方经济,以旧城改造,完善社区基础设施,改善居住环境为重点,加大社区道路,供水排水等基础设施及居民文化、娱乐、休闲场所建设的力度,开创新农村建设的新局面。 三、任务目标 7 1、经济建设。我居是沿海渔业村居,在渔业生产中,我们专门成立了渔业生产办公室,抽调了专人负责办理证件,协调资金,统一财务管理,及时处理海上纠纷,保证了渔业生产有序进行,实行信息、资源共享,统一组织捕捞生产。 2、基础设施建设。在全面启动旧城改造的基础上,新建 休闲文化娱乐广场两处、图书室一处、藏书一万册、垃圾收集箱5处,户户通有线电视和自来水,推广使用电能、太阳能等清洁能源,对于新建区域进行美化、绿化、地面硬化、亮化,争创新农村建设的示范点。 3、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继续推行老年人生活补助和弱势群体救助制度,倡导尊老、爱老、敬老的社会风气。关心支持教育事业,加大对升学的奖励。全面落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四、目标体系 (一)生产发展 1、社区集体经济年可支配收入达到100万元以上,公共积累超过3000万元。 2、居民人均纯收入达到14000元。 3、水利建设。充分满足供应合格的饮用自来水。 4、社区40岁以下的劳动力转移达到100%。 5、坚决杜绝增加居民负担现象发生。 6、科技推广应用率达到70%。 (二)生活宽裕 7、住房人均达到60平方米,充分利用太阳能,户均一台太阳能热水器,节能达到100%。 8、电话入户率:电话(含手机,不重复计算)入户达到95%。 8 9、有线电视入户率100%。 10、互联网入户率50%以上。 11、恩格儿系数0.4以下。 12、医疗卫生: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达到100%。 13、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覆盖率不低于90%,农村五保户集中供养达到100%。 (三)乡风文明 14、建文化娱乐图书室一处,居民文化消费支出比重达8%。 15、小学、初中入学率100%,组织居民学科技、用科技,每个劳动力至少掌握1-2项专业技术,培养130个致富能手。 16、社会治安。居民对社会治安满意率应达到100%,达到无重大事故、无重大犯罪、无聚众赌博、无滥砍滥伐、无滥占耕地,无重大恶性群众案件发生。 17、人口平均预期寿命76岁,计划生育率100%。 (四)居容整洁 18、主干道硬化、绿化、亮化,街道硬化2000米,园林绿化1000平方米,安装路灯88盏。 19、安全饮水。加强对自然水建设,对水源进行保护,自来水入户率达到100%。 20、垃圾收集。生活垃圾集中堆放处理率100%。 21、改厕。居民享有卫生厕所比得达到100%。 22、村庄森林覆盖率41.8%。 9 (五)管理民主 23、加强社区党委建设,发挥党委战斗堡垒,领导核心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24、居务公开。实行定期和随即公开制度,日常居务定期公开,重大事项随时公开。 25、财务公开每月公开一次。 26、民主制度。全面实施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让群众享有知情权、管理权和监督权。 五、主要任务和项目布局 27、投资100万元,硬化道路2000米,整修街道排水沟,设置垃圾箱,对居民生活垃圾处理,对小区进行净化、绿化和美化,彻底改善居民的生活环境,努力打造生态村建设。 28、街道两旁安装路灯50盏,栽植树木300余棵。 六、保证措施 1、组织保证。加强社区两委班子建设,充分发挥党员模范带头作用,增强两委班子凝聚力、战斗力,两委班子分工协作,分工把口,各负其责,抓好落实。 2、提高农民素质,加快劳动力转移,以技能培训为手段,依托社区党员现代远程教育设备,全面提高居民科学文化素质,全面向二、三产业转移。 3、坚持发展集约型项目,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生态功能型新农村。 4、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的投资,不断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日照市岚山区岚山头街道凤阳路社区 10 2012年5月6日 社区简介 凤阳路社区隶属山东省日照市岚山区岚山头街道办事处,地处岚山区南端,北依阿掖山,南临浩瀚的黄海,海州湾从东到西环抱整个社区,面积为2.04平方公里,拥有2公里海岸线。近年来集海洋捕捞、水产加工、海水养殖、房产开发、工商建筑业为一体,具有良好的区位优势和资源优势,是一个极具发展潜力的新型社区。 一、响应上级政府进行旧村改造的精神号召,我们社区于2008年启动了旧村改造,进行社区建设。社区住宅楼由浙江工业大学整体规划,一期安居工程投资3500余万元,于2006年12月完成,占地50亩,开工建设了6幢住宅楼和一幢沿街商居楼,建筑总面积3.3万余平方米,安置居民200余户。二期安居工程目前为止已完成4幢住宅楼,面积4万平方米,4幢高层商居楼主体已全部完工,建筑面积3.7万平方米。投资200余万元对安居小区进行了高标准配套绿化、硬化、亮化和文化,购置安装了一批标准健身器材。2009年,投资800余万元,建设开通了全长800米,贯穿社区南北的凤阳路,并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标准,对社区内道路进行硬化,安装自来水,实施绿化、亮化、美化工程。 11 二、居民小区雨水、污水全部排入城市雨污管道,由岚山区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在辖区内设有地埋式垃圾箱3个,垃圾桶20个,居民生活垃圾存入垃圾桶和垃圾箱,由岚山区环卫处拉送垃圾处理厂统一处理。 山东省日照市岚山区岚山头街道 凤阳路社区创建国家级生态村 技 术 报 告 山东省日照市岚山头街道凤阳路社区居民委员会 二〇一二年五月七日 12 第一章 基本情况 凤阳路社区隶属山东省日照市岚山区岚山头街道办事处,地处岚山区南端,现有2300口人,642户,社区产业以捕捞业为主,水产养殖业为副,人均收入14000元,交通便利,地理位置优越,环境优美,民风淳朴,社区内各项事业蒸蒸日上,人民安居乐业。 第二章 生态乡镇建设指标完成情况 1、经济水平 据岚山区统计局统计,2011年凤阳路社区居民人均纯收入14000元。 2、环境卫生 2.1岚山头街道水利资源丰富,凤阳路社区自2006年开始实施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入户率到100%,饮用水卫生合格率达到100%。 居民饮用水卫生合格率统计表 村户数 符合市级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户数 饮用水卫生合格率(%) 备 注 642 642 100 2.2岚山头街道凤阳路社区自2006年以来实施了社区改厕工程建设,户用卫生厕所普及率达100%, 村内卫生厕所建设与管理情况统计表 凤阳路社区 农户数 其 中 户用卫生 厕所普及率(%) 备注 公厕数 (座) 使用卫生 厕所户数 642 2 642 100 3、环境污染控制 3.1生活垃圾全部运往垃圾处理厂集中处理,生活垃圾定点存放清运率达到100%,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 生活垃圾定点存放清运率 社区总 户数 生活垃圾定点存放并得到即使清运的户数 定点存放清运率(%) 备注 642 642 100 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情况统计表 生活垃圾产生量(吨) 无害化处理量(吨) 无害化处理率(%) 备注 30 30 100 3.2生活污水全部排入城市污水管网,生活污水处理率达90%. 生活污水处理率统计表 社区总户数 建设沼气池的户数 建设化粪池的户数 生活污水处理率(%) 642 0 591 92 3.3凤阳路社区以捕捞、水产养殖为主导产业,工业项目以水产加工、冷藏、运输为主,工业项目不存在污染排放问题。 4、资源保护与利用 4.1岚山头街道凤阳路社区自2008年进行了“一池三改”工程建设,即建一个沼气池,改圈、改厨房、改厕所,推广沼气等清洁能源,清洁能源普及率达到95%。 清洁能源普及率情况统计表 社区总户数 使用清洁能源户数 清洁能源普及率 备注 642 610 95 4.2岚山头街道凤阳路社区无耕地,年使用农膜0吨,回收农膜0吨,农膜回收率为100%。 农膜回收率情况统计表 农膜使用量(吨) 农膜回收量(吨) 农膜回收率 备注 0 0 100% 4.3农作物秸杆综合利用率 岚山头街道凤阳路社区年产各类秸杆0吨,通过机械还田等方式综合利用0吨,综合利用率达到100%。 农作物秸杆综合利用情况统计表 秸杆产生量(吨) 秸杆综合利用量(吨) 其 中 农作物秸杆综合率(%) 备注 机械还田(吨) 入沼气池(吨) 燃料 (吨) 0 0 0 0 0 100 4.4岚山头街道凤阳路社区无规模化畜禽养殖场,不存在粪便排放污染。 5.可持续发展 5.1岚山头街道凤阳路社区近年来发展渔业捕捞、水产养殖加工产业,坚持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相统一的原则,加强领导,加大投入,建成了完善的林木覆盖体系,森林覆盖面积达到810亩,森林覆盖率达到41.8%,高于全街道平均水平。 绿化覆盖率情况统计表 耕地总面积(亩) 森林覆盖面积(亩) 森林覆盖率(%) 备注 0 810 41.8 5.2岚山头街道凤阳路社区无公害、绿化、有机农产品基地比例为100%。 5.3岚山头街道凤阳路社区耕地总面积为0亩,近三年各种化肥平均施用量为零,低于全街道的平均水平。近三年各种农药平均施用量为零,低于全街道的平均水平。 农药化肥平均使用量统计表 年份 化肥平均使用量(千克/亩) 农药平均使用量(千克/亩) 备注 本村平均 使用量 全街道 平均水平 本村平均 使用量 全街道 平均水平 2009 0 0 0 0 2010 0 0 0 0 2011 0 0 0 0 5.4岚山头街道凤阳路社区农田土壤有机质含量2009为9.3‰,2010年为9.4‰,2011年为9.5‰,呈逐年上升趋势。 土壤有机质含量统计表 年份 2009 2010 2011 备注 含量 9.3‰ 9.4‰ 9.5‰ 6.公众参与 根据抽样问卷调查,岚山头街道凤阳路社区居民对环境状况满意率为98%。 居民对环境状况满意率 全村居民户数 调查户数 满意户数 满意率 备注 642 128 126 98% 经社区广大居民的共同努力,社区基础建设日臻完善,生态环境越来越好,生态经济健康发展,社会事业全面进步,综合实力明显增强,精神文明与物质文明协调发展,各项指标均达到了国家级生态村的考核标准。在此基础上,我社区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环境保护基本国策,进一步落实生态村建设,确保各项社会事业健康稳步推进。提高居民生产、生活质量,为“生态宜居”绿色岚山健康良好发展提供坚实的基础。 岚山头街道凤阳路社区 关于创建国家级生态村的请示 岚山头街道办事处: 根据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印发《国家级生态村创建标准(试行)》的通知(环发[2006]192号)及各级环保部门精神,我社区不断加强环境建设,进一步促进了全居的环境保护工作,为经济和环境的协调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今年以来,我们根据通知要求,结合本社区实际,确立了建设生态经济强村的战略目标,坚持保护与开发并举,投入和利用并重的宗旨,逐步实现了生态农业、生态环境和生态文化的有机发展。目前,全居布局合理,设施完善,达到了国家级级生态村标准。居内主干道路实现硬化、绿化和美化,生活垃圾实现集中处理,自来水普及率达到100%,居民生活饮用水卫生合格率100%。2011年,全村人均纯收入14000元。 为推动环境保护工作的深入开展,进一步提升生态经济的发展水平,建设更高水平的和谐农村和社会主义新农村,我们特此申请创建国家级生态村。 当否,请批复。 岚山头街道凤阳路社区居民委员会 二O一二年五月四日 岚山头街道凤阳路社区创建市级 生态村领导小组 组 长:卢文彬 成 员:王 红 王世团 王 涛 卢世雄 柴敏敏 王磊磊 卢艳妮 董玉密 王素美 何善英 牟丽华 岚山头街道城区街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城区街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创建一个优美的生产、生活和发展环境,促进全街道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快速健康地发展,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我街道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岚山头街道规划区域,包括各个村庄。 第三条 城区规划范围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 城区街容和环境卫生实行街道村一级管理: 城建社会稳定办公室负责城区街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各管理区、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负责本辖区的街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第五条 街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所需经费,本着“人民城区人民管,卫生城区大家管”的方针,采取规划区内单位、村庄承担与政府拨款相结合的方法解决。 第六条 街容、环境卫生监察人员执行任务时,应统一着装,配戴执法标志。在执行处罚时,必须有两名以上监察人员在场,并出示有关证件。 第七条 各村(居)、各单位应加强宣传教育,提高群众的街容环境卫生意识,自觉搞好街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并有权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监督、检举和控告。 第二章 街容、环境卫生管理 第八条 城区内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在开工前到街道城建社会稳定办公室办理开工手续,并按有关规定交费;否则,禁止施工。街道城建社会稳定办公室负责监督工程施工现场,环境卫生,并参与工程验收,环卫设施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第九条 城区主要街道两侧的建筑物临街面进行装修、改造时,须经城建社会稳定办公室等主管部门批准。 第十条 禁止在车行道、主次干道的人行道上建临时建筑物、搭棚设亭、设置仓库、推放材料、放置废品及从事生产、加工、经商等活动。 确需临时占用人行道的,须当事人书面申请后,报城建社会稳定办公室批准;经批准建设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不得超出批准占用范围,不得改变使用性质,不得出租、转让,使用期限不得超过批准期限。期满后,应当自行拆除。确需延长使用期限的,须办理延期手续,方可继续使用。 第十一条 城区主次干道卫生,由街道城建社会稳定办公室和环卫队所负责清扫保洁,其它由沿街各村(居)负责保洁。单位内部的垃圾,应清运到指定点。所有单位、个人自觉维护垃圾场的环境秩序,禁止乱放、乱倒。 第十二条 自觉维护花草树木及公共设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草坪、花园内堆垃圾、泼洒污水,不得在花池内、花草树木附近焚烧书页、纸屑等。单位和个人需移栽苗木的,须经街道城建社会稳定办公室批准。 第十三条 排放含有病毒、病菌、碱性和放射性物质等废气污染物、水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禁止直接向排污管道内倒入或任意排放,禁止向绣针河遗弃污物和生活垃圾。 第十四条 城区内卫生设施和各种标志牌,由街道城建社会稳定办公室统一规划、制作,定点设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和阴挠,不能随意设施安装。 第十五条 城建社会稳定办公室在派出所、交通管理所等有关部门的配合下,负责交通运输工具的容貌和环境卫生监督。进入城区的各种交通工具应当保持外形完好、整洁,并应做到: 1、货运车辆运输液体、散装货物,要装载适量、密封、包扎、覆盖,不得沿街泄露、遗撒。 2、机动车、自行车停车场,由街道城建社会稳定办公室统一设置地点。车辆按规定依次停放,排列整齐。 3、货车、机动车严禁停放在十字路口和人行道上。公共客车应停放在十字路口三十米之处。出租车禁止停放在主干道上,应依次停放在次街道上,并按有关规定收费。 第十六条 城区内,禁止各种车辆试剂车,禁止有腐蚀性的流体、废机油、柴油撒漏在路面上,禁止在路面上搅拌、推放建筑物料、水浆等。 第十七条 广告牌、宣传牌、招牌及各种标志,外形美观整齐,内容健康文明,设计合理,字体端正规范。广告牌和招牌的设置,要按统一要求审批,禁止超出设置范围乱摆乱放。临时设置的标语、横幅等,要符合街容观瞻要求,事前审批,到期及时拆除。禁止在沿街建筑物、电线杆、树木、公共设施上张贴广告、标语及乱刻、乱涂等。 第三章 罚 则 第十八条 对违反本办法的单位和个人,由街道城建社会稳定办公室责令期限调整,并按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法规进行处罚: 1、随地便溺、乱扔污物、乱泼脏水、乱倒垃圾的,每次罚款10元。 2、在建筑物、电线杆、街道树木及其他设施乱贴、乱画、乱写、乱刻,或者未经批准张贴、张挂宣传品,罚款100元。广告牌、招牌未按规定设置,予以拆除、没收,并罚款50元。 3、街道两侧建筑物临街面装修、改造,未经批准的,罚款500-1000元,并限期拆除,回复原样。 4、单位和个人不履行门前“三包”义务,不按规定缴纳有偿服务费、清运垃圾者,每次罚款20元至100元,并责令限期清除。 5、货运车辆不作密封、包扎、覆盖造成遗漏的,按污染道路面积处以每平方米5元的罚款。路面洒漏油垢、污物、砂石或其他废物的,罚款20元。试刹车的,每损伤路面1米,罚款30元。机动车停放在人行道上,每车每次罚款100元。车辆不按规定停放的,罚款200元。损坏公用设施的,责令修复,并处以该设施价值2倍的罚款。 6、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未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擅自开工和不文明施工的,处以1000-2000元的罚款。 7、故意向井、污水管内倾倒未处理的含毒、腐蚀性、放射性的污物和废气物的,处以20000元的罚款。直接向河道、井内倾倒垃圾及人畜粪便的,每次罚款200元。 8、在公共场所、绿地、花木附近焚烧垃圾、树叶的,处以100元的罚款;烧毁树木的,处以该树木实际价格2倍的罚款,并负责补植;在柏油路面焚烧的,每次罚款100元,对损坏花草树木的根据实际情况处以10-200元的罚款。 9、对单位、个人所产垃圾不按规定地点投放,而影响环境秩序的,处以200元的罚款,并责令清除处理。 10、未经街道城建社会稳定办公室批准,擅自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所堆放物料、乱搭乱建构筑物和其他设施影响街容的,处以每平方米5-10元的罚款,并限期清除;未经许可,随意在路面放置建筑材料和其他物料的,处以每平方米30元的罚款,并限期清除。 11、未经批准擅自拆迁、损坏环境卫生设施的,处以2000元以下的罚款;盗窃、拆盗水泥砖、路沿石、花木、井盖等,处以该物品实际价值5倍的罚款,并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2、凡不符合城区街容和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设施,由街道城建社会稳定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或拆除。逾期未改正或者未拆除的,经街道政府批准,由街道城建社会稳定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强制拆除,并处以2000元的罚款。 13、禁止店外经营,不得在店外摆放物品,否则依法处以20-50元的罚款,并现场改正。 第十九条 依据本办法实施罚款,必须开具市财政局统一印制的收据,所收款项全部用于街容和环境卫生事业。 第四章 附 则 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街道城建稳定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施行。 凤阳路社区两委会议纪要 第十二期 凤阳路社区居民委员会 2012年5月3日 5月3日上午,凤阳路社区在社区会议室召开了社区两委会议,商讨关于申请创建国家级生态村事宜。 会议学习了环发【2006】192号文件关于印发《国家级生态村创建标准(试行)的通知》的通知。 会议认为,创建国家级生态村是加快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本社区于2011年已创建成为市级生态村,基本具备创建国家级生态村的条件,有一定的创建经验,经过努力可达到国家级生态村的条件。 会议研究,决定向街道、办事处请示,申请创建国家级生态村。同时,近期要把环境综合整治、自来水入户工程和公益事业作为的重点,多措并举,狠抓落实,力争全居环境和各项事业再上一个新台阶。 会议要求,各居民小组成员要认真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进一步加大国家级级生态村创建活动宣传力度,为创建国家级生态村奠定坚实的群众基础。 出席人员:卢文彬 王世团 王红 王涛 证 明 据岚山头街道2011年年报统计:凤阳路社区居民人均纯收入14000元。 特此证明。 岚山区统计局 二O一二年五月四日 证 明 岚山头街道水利资源丰富,凤阳路社区自2006年开始实施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入户率到100%,饮用水卫生合格率达到100%。 居民饮用水卫生合格率统计表 村户数 符合市级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户数 饮用水卫生合格率(%) 备 注 642 642 100 特此证明。 岚山区卫生局 二O一二年五月四日 证 明 据调查统计,岚山头街道凤阳路社区自2006年以来实施了社区改厕工程建设,户用卫生厕所普及率达100%,达到市级生态村标准。 村内卫生厕所建设与管理情况统计表 凤阳路社区 农户数 其 中 户用卫生 厕所普及率(%) 备注 公厕数 (座) 使用卫生 厕所户数 642 2 642 100 特此证明。 岚山区卫生局 二O一二年五月四日 证 明 据调查统计,岚山头街道凤阳路社区生活垃圾全部运往垃圾处理厂集中处理,生活垃圾定点存放清运率达100%,无害化处理率达100%。 生活垃圾定点存放清运率 社区总 户数 生活垃圾定点存放并得到即使清运的户数 定点存放清运率(%) 备注 642 642 100 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情况统计表 生活垃圾产生量(吨) 无害化处理量(吨) 无害化处理率(%) 备注 30 30 100 特此证明。 岚山区城乡建设局 二O一二年五月四日 证 明 岚山头街道凤阳路社区生活污水全部排入城市污水管网,生活污水处理率达95%. 生活污水处理率统计表 社区总户数 建设沼气池的户数 建设化粪池的户数 生活污水处理率(%) 642 0 591 95 特此证明 岚山区城乡建设局 二〇一二年五月四日 证 明 岚山头街道凤阳路社区以捕捞、水产养殖为主导产业,工业项目以水产加工、冷藏、运输为主,工业项目不存在污染排放问题。 特此证明。 岚山环保分局 二O一二年五月四日 证 明 岚山头街道凤阳路社区自2008年进行了“一池三改”工程建设,即建一个沼气池,改圈、改厨房、改厕所,推广沼气等清洁能源,清洁能源普及率达到95%。 清洁能源普及率情况统计表 社区总户数 使用清洁能源户数 清洁能源普及率 备注 640 610 95 特此证明。 岚山区城建局 二O一二年五月四日 证 明 据调查统计,岚山头街道凤阳路社区年使用农膜0吨,回收农膜0吨,农膜回收率为100%。 农膜回收率情况统计表 农膜使用量(吨) 农膜回收量(吨) 农膜回收率 备注 0 0 100% 特此证明。 岚山区农业局 二O一二年五月四日 证 明 据调查统计,岚山头街道凤阳路社区年产各类秸秆0吨,通过入沼气池、机械还田等方式综合利用0吨,综合利用率达到100%。 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情况统计表 秸杆产生量(吨) 秸杆综合利用量(吨) 其 中 农作物秸杆综合率(%) 备注 机械还田(吨) 入沼气池(吨) 燃料 (吨) 0 0 0 0 0 100 特此证明。 岚山区农业局 二O一二年五月四日 证 明 据调查,岚山头街道凤阳路社区无规模化畜禽养殖场,不存在粪便排放污染。 特此证明。 岚山区畜牧局 二O一二年五月四日 证 明 根据调查统计,岚山头街道凤阳路社区近年来发展渔业捕捞、水产养殖加工产业,坚持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相统一的原则,加强领导,加大投入,建成了完善的林木覆盖体系,森林覆盖面积达到810亩,森林覆盖率达到41.8%,高于全街道32%的平均水平。 绿化覆盖率情况统计表 耕地总面积(亩) 森林覆盖面积(亩) 森林覆盖率(%) 备注 0 810 41.8 特此证明。 岚山区林业局 二O一二年五月四日 证 明 根据调查统计,岚山头街道凤阳路社区无公害、绿化、有机农产品基地比例为100%。 特此证明。 岚山区农业局 二O一二年五月四日展开阅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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