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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苍南县纺织产业提升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pdf

  • 上传人: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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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苍南县 纺织 产业 提升 建设项目 环境 影响 报告书
    资源描述:
    苍南县纺织产业提升园建设项目苍南县纺织产业提升园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书 (报报 批批 稿稿)浙 江 中 蓝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浙 江 中 蓝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ZHEJIANG BLUE IN ENVIRONMENTAL TECHNOLOGY CO.,LTD 国环评证乙字第 2014 号 二 O 一六 年 十一 月 苍南县纺织产业提升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温州市市府路 525 号同人恒玖大厦 20 楼 联系电话:0577-88983877 i目目 录录 目目 录录.I 前前 言言.1 第第一章一章 总总 则则.6 1.1 编制依据.6 1.2 环境功能区划.10 1.3 评价标准.11 1.4 评价因子.17 1.5 评价工作等级和评价范围.18 1.6 评价目的和原则.20 1.7 评价工作重点.21 1.8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21 第二章第二章 区域环境概况区域环境概况.22 2.1 自然环境概况.22 2.2 社会环境概况.29 2.3 相关规划及符合性分析.33 2.4 周围污染源调查.41 第三章第三章 整治项目工程分析整治项目工程分析.43 3.1 入园企业清单及概况.43 3.2 园区建设规模及内容.45 3.3 公用及环保工程.46 3.4 染色工程分析.47 3.5 主要原辅材料.69 3.6 污染产生环节.70 3.7 园区水平衡分析.71 3.8 污染源强分析.72 苍南县纺织产业提升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温州市市府路 525 号同人恒玖大厦 20 楼 联系电话:0577-88983877 ii3.9 污染源强汇总.87 第四章第四章 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89 4.1 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89 4.2 近岸海域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90 4.3 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92 4.4 声环境现状监测与评价.93 4.5 底泥现状监测及评价.93 4.6 地下水环境现状监测与评价.93 第五章第五章 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96 5.1 施工期环境空气影响分析.96 5.2 施工期声环境影响分析.98 5.3 施工期废水影响分析.101 5.4 施工期固废影响分析.102 5.5 施工期其他环境影响.103 5.6 原厂区终场处置要求.103 第六章第六章 环境影响预测及评价环境影响预测及评价.104 6.1 水环境影响评价.104 6.2 大气环境影响评价.106 6.3 声环境影响评价.123 6.4 固废环境影响分析.125 6.5 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126 第七章第七章 污染防治措施污染防治措施.139 7.1 废水污染防治措施.139 7.2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143 7.3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148 7.4 固体废物处置措施.150 7.5 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151 苍南县纺织产业提升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温州市市府路 525 号同人恒玖大厦 20 楼 联系电话:0577-88983877 iii7.6 环保措施及投资.158 7.7 整治提升方案分析.161 第八章第八章 环境风险评价环境风险评价.168 8.1 评价工作程序.168 8.2 风险识别.169 8.3 源项分析.173 8.4 影响分析.174 8.5 事故风险防范措施.175 8.6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178 第九章第九章 公众参与公众参与.187 9.1 目的和形式.187 9.2 调查对象.187 9.3 结果统计.188 9.4 公告公示.195 9.5 调查分析.197 第十章第十章 清洁生产分析及总量控制清洁生产分析及总量控制.198 10.1 清洁生产概述.198 10.2 有关纺织生态的环保立法.198 10.3 国家清洁生产指标体系.201 10.4 园区清洁生产水平分析.204 10.5 进一步清洁生产要求.208 10.6 总量控制分析.215 第十一章第十一章 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216 11.1 环境管理.216 11.2 环境监测.217 11.3 环境监理.218 第十二章第十二章 审批原则符合性分析审批原则符合性分析.220 苍南县纺织产业提升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温州市市府路 525 号同人恒玖大厦 20 楼 联系电话:0577-88983877 iv12.1 环评审批原则符合性分析.220 12.2 环评审批要求符合性分析.223 12.3 其他部门审批要求符合性分析.225 12.4 环评审批原则及要求符合性分析结论.226 第十三章第十三章 结论和建议结论和建议.227 13.1 结论.227 13.2 建议.234 13.3 环境影响评价总结论.234 苍南县纺织产业提升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温州市市府路 525 号同人恒玖大厦 20 楼 联系电话:0577-88983877 1前前 言言 1、项目由来项目由来 为进一步优化印染行业产业结构和区域布局,提升工艺装备、污染防治和清洁生产水平,切实保障群众环境权益,改善生态环境,促进行业健康、规范和可持续发展,根据浙江省印染造纸制革化工等行业整治提升方案(浙环发201260号)、温州市印染造纸制革化工等行业整治提升方案(温政发2012110号)和苍南县印染行业整治提升方案(苍政发2013224 号)等文件精神,坚持将污染整治作为行业转型升级的倒逼机制,按照“原地提升、搬迁入园”的思路全面开展印染行业污染整治。对环保手续齐全、具有一定规模的企业,按照一定整治标准进行整治规范提升,使其成为所在行业的标杆式企业;对生产规模偏小、所处环境敏感、相关手续不齐全的企业实施搬迁改造,促使其搬迁进入印染园区;对环保手续不全、技术装备落后、拒不搬迁入园的低小散企业依法予以关停淘汰。根据苍南县印染行业整治提升方案(苍政发2013224 号),苍南县境内 15 家因无法原地实现提升的印染企业,实施整体搬迁入园。苍南县龙港新城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拟在苍南县龙港新城产业集聚区XC-C02-b地块设立苍南县纺织产业提升园,总用地面积139386.71m2(209.10亩),将苍南县境内 15 家因无法原地实现提升的印染企业,实施整体搬迁入园。根据苍南县工业经济发展联席会议纪要20141 号,确定符合要求的入园印染企业 9家(9 个印染车间),并由入园企业联合出资成立温州海欧实业有限公司(苍经苍经信投资信投资201443 号号),引进运营单位苍南博华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负责污水处理,温州凯弘新能源管理有限公司负责集中供热。总投资 43490 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环境影响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受项目业主单位温州海欧实业有限公司委托,浙江中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在现场踏勘、资料收集和企业苍南县纺织产业提升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温州市市府路 525 号同人恒玖大厦 20 楼 联系电话:0577-88983877 2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编制完成苍南县纺织产业提升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送审稿),提请审查。2016 年 4 月 28 日,在温州市召开苍南县纺织提升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专家技术咨询会。根据专家评审意见,进行了资料收集与文本修改,形成了苍南县纺织提升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提请审批。2、项目特点项目特点 苍南县纺织产业提升园按照统一规划、统一征地、统一开发、统一建设、统一管理“五个统一”建设方针实施,印染企业全部入园集中生产,统一供热、统一治污,并通过整治验收。园区总用地面积 139386.71m2(合 209.10 亩),建(构)筑物占地 65972m2,建筑总面积 195158m2,建筑密度 47.3%,容积率 1.77,绿地率 10.8%。园区内拟新建 9 个印染车间,倒班宿舍、办公、污水处理、集中供热等配套公共设施。园区设集中污水处理,设计处理能力 15000t/d,执行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中表 2(新建企业)直接排放限值及环境保护部公告 2015 年第 19 号、41 号,经苍南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苍政办抄苍政办抄(2015)第第 56号号),达标尾水排放并入苍南县临港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排海管道排放。集中供热中心拟设 3 台 1200 万 kcal/h 高效煤粉导热油锅炉(两用一备),1 台 20t/h 环保蒸汽锅炉和 1 台 20t/h 煤粉蒸汽锅炉(一用一备)。因此,从工艺选择、废弃物回收利用和循环利用来看,项目符合清洁生产要求。生产单元离周围现状环境敏感点距离相对较远,结合厂区布局以及周围敏感点分布情况,边防中队用地(XC-C02-b12 地块)因无法满足卫生防护距离要求,经苍南县人民政府同意调整(苍政办抄苍政办抄(2016)第第 21 号号),调整后满足卫生防护距离要求。因此从地理位置上看,本项目选址较合理。3、环评工作流程环评工作流程 接受环评工作委托现状调查与环境监测公众调查编写环境影响报告苍南县纺织产业提升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温州市市府路 525 号同人恒玖大厦 20 楼 联系电话:0577-88983877 3书报告书评审上报环保主管部门审批。图1 环评工作流程图(1)根据项目方案设计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确定项目环评文件的类型;(2)查阅国家和浙江省、温州市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标准文件,研究生产工艺及其他有关文件;(3)实地调查了解项目及周边用地规划、环境现状;苍南县纺织产业提升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温州市市府路 525 号同人恒玖大厦 20 楼 联系电话:0577-88983877 4(4)环境影响因素识别和评价因子筛选,确定评价重点和评价范围,确定评价工作等级,编制环境影响评价实施方案;(5)对环境现状进行调查、监测和分析;(6)征求评价区域内相关团体和个人对本项目的看法;(7)根据生产工艺和其他同类项目,进行项目工程分析,核算污染物产生和排放量;(8)对本项目影响进行预测分析和评价;(9)提出环境保护措施和建议,提出总量控制方案和平衡分析;(10)给出关于本项目环境可行性的评价结论。4、主要环境问题主要环境问题 苍南县纺织产业提升园设集中污水处理,设计处理能力 15000t/d,采用调节池-初沉-厌氧水解-AO 生化-吸附物化沉淀处理工艺,执行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中表 2(新建企业)直接排放限值及环境保护部公告 2015 年第 19 号、41 号,经苍南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苍政办抄(2015)第56 号),达标尾水排放并入苍南县临港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排海管道排放。集中供热中心拟设 3 台 1200 万 kcal/h 高效煤粉导热油锅炉(两用一备),1 台 20t/h 环保蒸汽锅炉和 1 台 20t/h 煤粉蒸汽锅炉(一用一备),拟采用分级配风的低氮燃烧+炉内 SNCR 脱硝+布袋除尘+高效喷淋脱硫工艺,五炉一塔布置,采用塔筒合一结构,烟囱高度不低于 45m,确保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燃煤锅炉标准。根据核算,园区总量指标部分富余,部分总量指标需新增。危险废物需委托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结合厂区规划布局以及周围敏感点分布情况,从印染园区 XC-C02-b 地块中分割出的 XC-C02-b12 地块,即边防中队用地(XC-C02-b12 地块)因无法满足卫生防护距离要求,经苍南县人民政府同意调整(苍政办抄苍政办抄(2016)第第 21 号号),调整后满足卫生防护距离要求。苍南县纺织产业提升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温州市市府路 525 号同人恒玖大厦 20 楼 联系电话:0577-88983877 55、环评主要结论环评主要结论 苍南县纺织产业提升园建设项目用地面积 139386.71m2(折合约 209.10 亩),选址于苍南县龙港新城产业集聚区 XC-C02-b 地块,位于龙港新城产业聚集区传统产业提升园内,所处苍南临港工业发展生态环境功能小区(1-40327C01),属重点准入区。选址符合规划要求,经苍南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备案(苍经信投备201443 号),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项目在建设及运营过程中会产生一定的“三废”污染物,经分析论证,结合厂区规划布局以及周围敏感点分布情况,从印染园区 XC-C02-b 地块中分割出的 XC-C02-b12 地块,即边防中队用地(XC-C02-b12 地块)因无法满足卫生防护距离要求,经苍南县人民政府同意调整(苍政办抄苍政办抄(2016)第第 21 号号),调整后满足卫生防护距离要求。在采用科学管理与切实可行的环保治理手段,对周围环境影响基本是可以控制的,因此从环保角度讲,项目建设是可行的。苍南县纺织产业提升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温州市市府路 525 号同人恒玖大厦 20 楼 联系电话:0577-88983877 6第第一章一章 总总 则则 1.1 编制依据编制依据 1.1.1 法律法律法规法规(一一)国家国家(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5 年修订);(5)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5 年修正);(7)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8)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2009);(9)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 253 号令,1998);(10)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200539 号);(1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保部令第 33 号,2015);(1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规定(环保部令第 5 号,2009);(13)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 号);(1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15)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暂行办法(环发2014197 号);(16)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277 号);(17)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发201298 号);苍南县纺织产业提升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温州市市府路 525 号同人恒玖大厦 20 楼 联系电话:0577-88983877 7(18)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337 号);(19)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517 号);(20)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 号);(二二)浙江省浙江省(1)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6 年修订);(2)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13 年修改);(3)浙江省水污染防治条例(2013 年修改);(4)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 288 号,2011 年;省政府令第 321 号修正,2014 年);(5)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管理办法(浙政办发201486 号);(6)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清单(2015 年本)及设区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重污染、高环境风险以及严重影响生态的建设项目清单(2015 年本)的通知(浙环发201538 号);(7)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细则(试行)(浙环发201428 号);(8)浙江省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准入审核办法(试行)(浙环发201210 号);(9)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固体废物环境管理的通知(浙环发200976号);(10)浙江省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准入审核办法(试行)(浙环发201210 号);(11)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监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浙环发201241 号);(12)浙江省挥发性有机污染整治方案(浙环发201354 号);(13)2016 年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实施计划(浙环函2016145 号);(三三)温州市温州市(1)温州市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污染物总量替代管理办法(试行)(温环苍南县纺织产业提升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温州市市府路 525 号同人恒玖大厦 20 楼 联系电话:0577-88983877 8发201088 号);(2)温州市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行办法(温政令 123 号,2011);(3)温州市初始排污权有偿使用实施细则(试行)(温政办201383 号);(4)关于温州市排污权有偿使用费征收标准的通知(温发改价2013225号);(5)温州市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2014-2017 年)(温政发201441 号);1.1.2 产业政策产业政策(1)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2013 年修正)(发改委令第21 号);(2)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2010 年本);(3)浙江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指导目录(2012 本)(浙淘汰办201220 号);(4)温州市重点行业落后产能认定标准指导目录(2013 年版)(温政办201362 号);(5)印染行业准入条件(2010 年修订版)(工消费2010第 93 号);(6)印染项目投资管理的暂行规定(浙经贸投资2008248 号);(7)浙江省印染产业环境准入指导意见(修订)(浙环发201612 号);(8)浙江省印染行业淘汰落后整治提升方案(浙环发201260 号);(9)温州市印染行业整治提升行动方案(温政发2012110 号);(10)苍南县印染行业整治提升方案(苍政发2013224 号)。1.1.3 有关技术规范有关技术规范(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1-2011);(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HJ/T2.3-93);(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环境(HJ19-2011);(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7)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苍南县纺织产业提升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温州市市府路 525 号同人恒玖大厦 20 楼 联系电话:0577-88983877 9(8)纺织染整工业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 471-2009);(9)印染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试行);(10)清洁生产标准纺织业(棉印染)(HJ/T185-2006);(11)纺织业卫生防护距离第 1 部分:棉、化纤纺织及印染精加工业(GB 18080.1-2012);(12)印染行业废水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发2001118 号);(13)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要点(修订版)(2005);(14)浙江省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2015);(15)苍南县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16)苍南县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1.1.4 项目项目文件文件、基础资料基础资料(1)苍南县纺织产业提升园建设项目方案设计,浙江省省直建筑设计院,2014 年 5 月;(2)苍南县纺织产业提升园建设项目方案设计的审核意见(苍住建龙20145 号),苍南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龙港分局,2014 年 8 月;(3)苍南县龙港新城产业集聚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温州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2014 年 1 月;(4)苍南县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苍经信投备201443 号),苍南县经济和信息化局,2014 年 12 月;(5)龙港新城 XC-C02-b 地块建设项目规划设计任务书(苍南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2014 年 5 月;(6)苍南县纺织产业提升园建设项目总平图,苍南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龙港分局,2014 年 12 月;(7)苍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抄告单(苍政办抄(2015)第 56 号);(8)温州海欧实业有限公司提供的有关资料及环评委托合同,2015 年。苍南县纺织产业提升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温州市市府路 525 号同人恒玖大厦 20 楼 联系电话:0577-88983877 101.2 环境功能区划环境功能区划(1)水环境功能区 1)内河 根据 浙江省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苍南县纺织产业提升园所处龙港新城产业聚集区传统产业提升园内属江南海涂围垦区江南海涂围垦区,区域内河未划分水环境质量功能区,主要功能为景观用水、排洪排涝,参照执行类水环境功能区标准。2)海水 根据关于温州瑞安平阳苍南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调整意见的复函(浙环函2013221 号),将平阳、苍南境内海域由一类环境功能区调整为四类环境功能区(含江南围垦区),同时将相邻原鳌江四类区合并,名称仍使用“鳌江四类区(D30IV)”,主要使用功能为港口水域、海洋开发作业区。(2)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 根据苍南县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图,项目所处江南海涂围垦区,评价范围内尚未划定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依据评价区域实际状况,属二类区域,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3)声环境功能区 根据苍南县龙港新城产业聚集区控制性详细规划,项目所处区域为规划工业区,因此依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声环境功能区分类,项目所处区域为 3 类声环境功能区。(4)生态环境功能区 根据浙江省苍南县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项目所在地为苍南临港工业发展生态环境功能小区(1-40327C01),属重点准入区。苍南县纺织产业提升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温州市市府路 525 号同人恒玖大厦 20 楼 联系电话:0577-88983877 111.3 评价标准评价标准 1.3.1 环境质环境质量标准量标准(1)水环境 1)地表水 区域内河主要功能为景观用水、排洪排涝,参照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类水环境功能区标准。相关标准值见表 1.3-1。表 1.3-1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单位:mg/L)水质参数 pH DO COD 高锰酸 盐指数 BOD5 氨氮 总磷 石油类 标准值(IV 类)69 3 30 10 6 1.5 0.3 0.5 2)海水 根据关于温州瑞安平阳苍南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调整意见的复函(浙环函2013221 号),区域外围海域由一类环境功能区调整为四类环境功能区,水质目标统一为 IV 类,主要使用功能为港口水域、海洋开发作业区。执行海水水质标准(GB3097-1997)中第四类海水水质标准。相关标准值见表 1.3-2。表 1.3-2 海水水质标准(单位:mg/L)水质指标 第四类 水质指标 第四类 pH 值 6.88.8 铜 0.050 COD 5 铅 0.050 DO 3 锌 0.50 石油类 0.50 镉 0.010 无机氮 0.50 汞 0.0005 活性磷酸盐 0.045 砷 0.050 总铬 0.50 硫化物 0.25(2)空气环境 常规污染物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类区对应二级标准要求,相关标准值见表 1.3-3。苍南县纺织产业提升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温州市市府路 525 号同人恒玖大厦 20 楼 联系电话:0577-88983877 12表 1.3-3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单位:g/m3)项目 标准 SO2 NO2 NOx PM10 二级 年平均 60 40 50 70 24 小时平均 150 80 100 150 1 小时平均 500 200 250 特殊污染物 NH3、H2S 参照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中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醋酸参照前苏联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CH245-71)中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油气参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中非甲烷总烃(NMHC)标准执行。相关标准见表 1.3-4。表 1.3-4 特征污染物参考浓度 污染物名称 标准限值(mg/m3)标准来源 最大一次 日平均 NH3 0.20 TJ36-79 H2S 0.01 醋酸 0.20 0.06 CH245-71 非甲烷总烃 2.0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说明(3)声环境 根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声环境功能区分类,项目所处区域为 3 类声环境功能区。相关标准值见表 1.3-5。表 1.3-5 声环境质量标准(单位:dB(A))时段 声环境功能区类别 昼间 夜间 3 类 65 55(4)土壤环境 现状为滩涂围垦区,区域开发后土壤环境质量执行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二级标准,具体标准详见表 1.3-6。表 1.3-6 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值(单位:mg/kg)项 目 二 级 土壤 pH 值 7.5 苍南县纺织产业提升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温州市市府路 525 号同人恒玖大厦 20 楼 联系电话:0577-88983877 13镉 0.30 0.30 0.60 汞 0.30 0.50 1.0 砷 水田 30 25 20 旱地 40 30 25 铜 农田等 50 100 100 果园 150 200 200 铬 水田 250 300 350 旱地 150 200 250 铅 250 300 350 锌 200 250 300 镍 40 50 60 六六六 0.50 0.50 0.50 滴滴涕 0.50 0.50 0.50(5)地下水 温州地区尚未划分地下水功能区,对照地下水环境质量分类,区域地下水评价标准参照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的 III 类标准。相关标准值见表 1.3-7。表 1.3-7 地下水环境现状评价标准(单位:mg/L)序号 项目名称 评价标准值 1 pH 6.58.5 2 总硬度(以碳酸钙计)450 3 硫酸盐 250 4 高锰酸盐指数 3 5 氯化物 250 6 氨氮 0.2 7 铁 0.3 8 锰 0.1 1.3.2 污染物排放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1)废水 园区污水处理出水执行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苍南县纺织产业提升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温州市市府路 525 号同人恒玖大厦 20 楼 联系电话:0577-88983877 14中表 2(新建企业)直接排放限值及环境保护部公告 2015 年第 19 号、41 号。污水经预处理后部分回用,经苍南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苍政办抄(2015)第 56号),达标尾水排放并入苍南县临港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排海管道排放。相关标准见表 1.3-8。表 1.3-8 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 2(单位:mg/L)序号 污染物项目 限值 污染物排放监控位置 直接排放 间接排放 1 pH 值 69 69 企业废水总排放口 2 化学需氧量(CODCr)80 200 3 五日生化需氧量 20 50 4 悬浮物 50 100 5 色度 50 80 6 氨氮 10 15(1)20 30(1)7 总氮 15 25(1)30 50(1)8 总磷 0.5 1.5 9 二氧化氯 0.5 0.5 10 可吸附有机卤素(AOX)12 12 11 硫化物 0.5 0.5 12 总锑 0.1 0.1 单位产品 基准排水 量(m3/t 标准品)2)棉、麻、化纤及混纺机织物 140 排水量计量位置与污染物排放监控位置相同 真丝绸机织物(含练白)300 纱线、针织物 85 精梳毛织物 500 粗梳毛织物 575 注:(1)蜡染行业执行该限值。(2)当产品不同时,可按 FZ/T 01002-2010 进行换算。其中漂洗用回用水水质量控制指标参考纺织染整工业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 471-2009)中的表 12 要求,具体见表 1.3-9。表 1.3-9 漂洗用回用水水质 序号 项目 数值 序号 项目 数值 苍南县纺织产业提升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温州市市府路 525 号同人恒玖大厦 20 楼 联系电话:0577-88983877 151 色度(稀释倍数)25 5 透明度(cm)30 2 总硬度(以 CaCO3计,mg/L)450 6 悬浮物(mg/L)30 3 pH 69 7 化学需氧量(mg/L)50 4 铁(mg/L)0.20.3 8 电导率(us/cm)1500(2)废气 1)锅炉废气 锅炉废气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燃煤锅炉标准,总装机容量 100t/h(3 台 1200 万大卡导热油锅炉(两用一备)、2 台 20t/h 蒸汽锅炉(一用一备),相关污染物限值见表 1.3-10。烟囱最低允许高度为 45m,并高出周围 200m 范围内建筑物 3m 以上,烟囱最低允许高度见表 1.3-11。表 1.3-10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单位:mg/m3)污染物 锅炉房装机容量 颗粒物 二氧化硫 氮氧化物 汞及其化合物 烟气黑度(林格曼黑度,级)燃煤锅炉(80t/h)50 300 300 0.05 1 表 1.3-11 燃煤锅炉房烟囱最低允许高度 锅炉房装机总容量 MW 0.7 0.7-1.4 1.4-2.8 2.8-7 7-14 14 t/h 1 12 24 410 1020 20 烟囱最低允许高度 m 20 25 30 35 40 45 2)染整废气 染整废气中颗粒物、染整油烟及 VOCs 排放执行纺织染整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962-2015)中新建企业排放限值,具体有组织标准值详见表 1.3-12,无组织标准值详见表 1.3-13。表 1.3-12 纺织染整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有组织)单位:mg/m3 序号 污染物项目 适用范围 排放限值 污染物排放监控位置 新建企业 1 颗粒物 所有企业 15 车间或生产设施排气筒 2 染整油烟 15 3 VOCs 40(80)4 臭气浓度1 300 5 甲醛 2.0 苍南县纺织产业提升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温州市市府路 525 号同人恒玖大厦 20 楼 联系电话:0577-88983877 166 苯 1.0 7 苯系物2 5(20)注1:臭气浓度为无量纲。注2:苯系物是指除苯以外的其他单环芳烃中的甲苯、二甲苯、苯乙烯等合计,若企业涉及其他苯系物原辅料应进行监测并计算在内。表 1.3-13 纺织染整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无组织)单位:mg/m3 序号 污染物项目 浓度限值 限值含义 无组织排放监控位置 1 臭气浓度1 20 监控点环境空气中所监测污染物项目的最高允许浓度 执行HJ/T 55的规定,监控点设在周界外10m范围内浓度最高点 2 甲醛 0.20 3 苯 0.20 4 苯系物2 1.0(2.0)3 注1:臭气浓度为无量纲。注2:苯系物是指除苯以外的其他单环芳烃中的甲苯、二甲苯、苯乙烯等合计,若企业涉及其他苯系物原辅料应进行监测并计算在内。3)污水站臭气 污水处理站臭气厂界标准值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 中二级新改扩建标准,见表 1.3-14。表 1.3-14 厂界废气排放最高允许浓度(单位:mg/m3)序号 控制目标 二级标准 1 氨气 1.5 2 硫化氢 0.06 3 臭气浓度(无量纲)20 4)食堂油烟 食堂厨房油烟参照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大型规模标准,详见表 1.3-15。表 1.3-15 饮食单位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油烟净化设施最低去除率 规模 小型 中型 大型 基准灶头数 1,3 ,6 6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m3)2.0 净化设施最低去除效率(%)60 75 85(3)噪声 苍南县纺织产业提升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温州市市府路 525 号同人恒玖大厦 20 楼 联系电话:0577-88983877 171)施工期 建 设 期 施 工 作 业 噪 声 执 行 建 筑 施 工 场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GB12523-2011),相关标准值见表 1.3-17。表 1.3-17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单位:dB(A))时段 昼间 夜间 噪声值 70 55 2)营运期 根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声环境功能区分类,项目所处区域为3类声环境功能区,执行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 3 类标准限值。相关标准值见表 1.3-18。表 1.3-18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边界噪声排放限值 声环境功能区类别 昼间(dB)夜间(dB)执行区域 3 类 65 55 四周厂界(4)固废 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内容执行;一般固体废物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修改单执行。1.4 评价因子评价因子(1)水环境评价因子 水环境现状评价:pH、DO、COD、CODMn、BOD5、氨氮、总磷、六价铬、挥发酚;海水水质现状评价:pH、悬浮物、DO、COD、BOD5、无机氮(包括硝酸盐、亚硝酸盐、氨氮)、磷酸盐、石油类、总氮、总磷、总有机氮、重金属(Cu、Pb、Zn、Cr、Cd、Hg、As)等;水环境影响预测:COD、氨氮。(2)环境空气评价因子 环境空气现状评价:SO2、NO2、PM10,乙酸、NH3、H2S;苍南县纺织产业提升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温州市市府路 525 号同人恒玖大厦 20 楼 联系电话:0577-88983877 18环境空气影响预测:SO2、NO2、PM10,乙酸、NH3、H2S。(3)环境噪声 现状评价因子:LAeq;影响评价因子:LAeq;(4)土壤评价因子 现状评价因子:pH、铜、铅、镍、砷、铬。(5)地下水评价因子 现状评价因子:pH 值、总硬度(以碳酸钙计)、高锰酸盐指数、硫酸盐、氯化物、氨氮。(6)海洋沉积物因子 有机碳、硫化物、石油类、六六六、滴滴涕、PCBs、粪大肠菌群以及重金属(汞、砷、铜、铅、锌、铬、镉)(7)海洋生态调查因子 叶绿素 a、浮游植物、浮游动物、底栖生物、潮间带生物的种类组成、生物量、数量分布和栖息密度及生物多样性。1.5 评价工作等级和评价范围评价工作等级和评价范围 1.5.1 评价工作等级评价工作等级(1)水环境 按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面水(HJ/T2.3-93)可确定水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等级为二级。表 1.5-1 海湾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判定依据 建设项目 污水排放量 m3/d 建设项目污水水质的复杂程度 受纳水域规模(大小规模)判定结果 20000 5000 复杂 其他各类海湾 二级(2)环境空气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08)规定,采用环保部苍南县纺织产业提升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温州市市府路 525 号同人恒玖大厦 20 楼 联系电话:0577-88983877 19环境评估中心推荐的 SCREEN 估算模式计算,Pmax=35.72%10%,环境空气影响评价等级定为二级。评价范围半径为 2.5km 内圆面积。表 1.5-2 污染物源强及占标率排序 污染源 污染物名称 排放速率(kg/h)标准 最大地面浓 度占标率(%)标准值(mg/m3)来源 点源 锅炉房 烟尘 3.45 0.45 GB3095-2012 2.94 SO2 20.7 0.50 GB3095-2012 15.90 NO2 18.6 0.20 GB3095-2012 35.72 面源 污水站 NH3 0.229 0.20 TJ36-79 30.00 H2S 0.0047 0.01 TJ36-79 12.31(3)声环境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2.4-2009),项目区域属于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 3 类区,项目建设前后噪声级变化程度(噪声级增高量在 35dBA 以内),且受影响人口少,评价等级定为三级。(4)地下水环境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地下水环境评价工作等级的划分依据建设项目行业分类和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分级进行判定。项目周边不存在涉及地下水的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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