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山口市集中供热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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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工程概括 1.1 建设项目的地点及相关背景 目前整个阿拉山口市目前仅有一家较大规模的供热企业,仁和热力公司。截止2011年底仁和热力公司的实际供热面积为65万㎡,其中未节能建筑供热面积58万㎡,新建节能建筑7万㎡。现状锅炉房内为燃煤锅炉,对环境有较大影响。由于地势高差大,仁和锅炉房直供范围受限制,其容量目前以达到饱和。 阿拉山口仁和热力公司,目前供热锅炉房一座,28WM(40T)锅炉一台,14WM(20T)锅炉一台,10.5MW(15T)锅炉一台(备用),总热负荷52.5MW,一次网设计温度130℃~80℃,设计压力1.6MPa;换热站10座,每座换热站建筑面积为200m2,占地面积为250m2,每个换热站的供热规模为2-10万m2。二次网设计温度75℃~50℃(散热器采暖系统)、60℃~50℃(地暖),二网设计压力1.0MPa。管网采用聚氨酯预制保温管,管材选用20钢或Q235-B,敷设方式为有补偿直埋和地沟敷设,管网呈环状和枝状敷设;部分老旧管网未做防腐,使用年限较长,管网老化严重。换热站多采用换热系数较低的国产板换,水泵启动方式为直接启动或软启动,站内没有水处理设备或者至只有简易的水处理设备。 现状锅炉已无力再扩大供热能力负担更多供热需求,而仁和热力热源站由于受场地制约已无法扩大规模,热网的覆盖面积有限。仁和热力锅炉位于城市主城区,堆煤场、灰渣堆场无任何防尘、抑尘措施;装煤、卸煤为露天作业,上煤系统产生噪声对周围居民特别是锅炉房北侧约100m的鑫达住宅小区居民生活影响较大。城区内目前仍有大部分区域未纳入锅炉供热范筹。另外,城区现有管网也存在很多问题,已临近崩溃。一则因管网未随城区的发展作相应的调整而使冬季冷热不均情况很严重;二则所设管道管径偏小,供热能力有限,三则大多管道已使用多年,保温层残破缺损现象严重,管网热损耗极大。即使只维持现有的供暖负荷已很勉强,难以满足即将新增的供暖需求。 本项目建设主要内容为热源、一次水管网换站。新建 3×70MW 高温热水锅炉热源及配套设施,占地37400 m2,总建筑面积 9453.28 m2。一次水管网19891m;新建换热站35座。 随着阿拉山口综合保税区的正式验收通过,距离城区集中供暖设施较远,集中供暖也无法到达;另外随着口岸城市的进一步发展,环境保护显得尤为重要,城市集中供热是保护环境,提高能源利用率,节约能源的有效途径,是保持生态平衡的重要手段,同时也是现代化城市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依据近、远期规划发展以现有供热面积作为基础,建设热源既可以减少不必要的重复投资,还有利于供热质量,保证供热安全,实施集中供热符合我国的节能政策和可持续发展要求,又能为阿拉山口市的经济发展和区域环境质量的改善发挥积极作用。 1.2 建设项目工程内容 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①厂区均布置有输煤廊、除渣廊、出渣间、除尘间、引风机、烟囱(100m);储煤场(占地6731m2)和灰渣场(占地736.2m2)布置在厂区北侧。热源站设备主要有:3×70MW高温热水锅炉及配套设施,预留远期建设用地。热源站占地37400m2,总建筑面积9453.28m2。锅炉供水温度130℃,回水温度70℃。热源站设备主要有:3台型号为DHL70-1.6/130/70-AII的热水锅炉、引风机、鼓风机、静电除尘、脱硫塔、循环泵、事故补水泵、补水定压泵、连续式常温过滤除氧器、空压机、除氧泵、分水器、烟囱(100m)、水平带式输送机、双侧犁式卸料器、重型板链除渣机等。②新建换热站35座,主要设备有板式换热器、循环水泵、补水泵、全自动软水器、软化水箱、除污器等。③新建一级管网总长度19891m,管道布设在非机动车道下。 热水生产工艺流程:原煤由汽车运至热源站,经计量后进入煤场卸煤,由桥式吊车经格栅至上煤至受煤斗、振动给煤机、经斗式提升机提升、悬挂式电磁除铁器除铁,到水平输煤皮带机,送至炉前煤斗,落入炉排燃烧,加热经软化后的水,生产出热水经管网送至换热站,再送至用户;产生的烟气经静电除尘器加双碱法脱硫系统处理后经100m高烟囱排空;产生的灰渣进入除渣系统处理。 本项目实施后供暖面积达385万m2。阿拉山口采暖期181天,耗煤164220t/a,煤质灰份含量6.8%,含硫量0.89%;脱硫剂NaOH 507.6t/a,CaO 2703.3t/a外购。新增新鲜水用量为76.826万m3/a,用电量为400×104 KW·h /a由市政设施供给。本项目劳动定员96人。 工程总投资1962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70万元,占总投资的4.43%。 1.3 建设项目规划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符合产业政策要求。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 (2013修正)》本工程属于“第一类鼓励类——二十二、城市基础设施——11.城镇集中供热建设和改造工程”,属于国家鼓励类项目。 本项目热源选址位于规划的南环路以南,东环路以西地段,占地类型属于规划的建设用地规划建设发展用地,不在城市生活居住建设方向。项目位于阿拉山口市城市总体规划划定的空间管制区适建区内。场地内无既有建筑,比邻规划道路,附近已有供水管网可提供非饮用水,可接入市政排水管线,交通运输方便,位于城市东侧下风口处,适合烟尘扩散,规划水电均满足工艺需求,本项目的选址基本符合城市发展的用地规划。本项目建设与《阿拉山口口岸总体规划修编(2008-2030)》及《阿拉山口市城市总体规划》中对热源、换热站、热力管网的规划基本相符合;项目采取切实可行的环保治理措施,能够做到污染物达标排放,能够满足阿拉山口市的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阿拉山口现有热源站未进行环评及环保竣工验收,尚未获得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本项目实施后热源站污染物排放总量建议值:废气中SO2为556.727t/a、NOx为821 t/a。该总量指标须向当地环保部门申请。 2 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 2.1 建设项目所在地的环境现状 (1)自然环境概况 阿拉山口市位于新疆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东北角,地理位置为东经82°47′~82°42′,北纬45°02′~45°12′。市辖区面积305km2,城市规划面积27km2。市东邻塔城地区托里县,南依艾比湖,西接博乐市,北与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塔尔迪库尔干州毗邻。 拟选厂址位于阿拉山口市规划的南环路以南,东环路以西地段,项目北距阿拉山口市火车站广场约4.87km,东南距艾比湖约3.2km。项目南侧约1km处为混凝土搅拌站,东侧约2km处为阿拉山口市城市污水处理厂,北侧为荒地;西侧1.14km为铁路线、2.25km为友好路。 阿拉山口属极端干旱的温带荒漠大陆性气候,日照长,热量丰富,年可照时数4444.9小时,日照百分率60%,年平均气温8.1℃,极端最高气温44.2℃,极端最低气温-33℃,无霜期195天,多年平均降雨量106.8mm,蒸发量4017.3mm,平均每年8级以上大风120-165天,年均风速6.0m/秒,瞬时极大风速55m/秒,年平均空气相对湿度53%,年积雪日数72天,平均冻土深度1.5m,最大冻土深度1.88m。四十多年的气象资料显示,阿拉山口以西北风最多,风频32,南风次之,风频24,然后是北风,风频15。 (2)大气环境质量现状 热源站及周边范围内环境空气中的SO2、NOX 、PM10日均浓度值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汞及其化合物日均浓度值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中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一次最高允许浓度限值。 (3)水环境质量现状 评价区域地表水水体艾比湖监测断面各监测项目除COD外均未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Ⅴ类标准,单项污染指数小于1.0,其中硫化物、镉、砷、铅、汞、石油类等项目监测值均低于最低检出浓度。分析COD超标原因与生活污水排入有关。 评价区域地下水水质所有评价因子单项污染指数(Pi)均<1,能够满足《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标准限值,评价区域地下水环境质量良好。 (4)声环境质量现状 热源站厂界噪声监测点昼、夜间噪声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的要求,敏感点昼、夜间噪声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区域声环境质量较好。 2.2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 依据评价工作等级判定结果,结合各环境要素导则要求,本项目环境评价范围见表2-2-1。 表2-2-1 环境评价范围一览表 环境要素 评价等级 评 价 范 围 环境空气 二级 以锅炉烟囱为中心,半径14.8km的圆形区域范围 地表水环境 三级 评价对象为艾比湖,进行分析评价 声环境 二级 1-19号换热站200m范围内环境敏感点 三级 厂界噪声评价范围为厂界外1m 地下水环境 三级 根据地下水流方向(由西北向东南)的影响范围,确定其范围为厂区边界西北、东南方向外扩500m,东北、西南方向外扩200m 生态影响 三级 分析评价 项目监测布点及评价范围见图2-2-1。 图2-2-1项目监测布点及评价范围图 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预测及拟采取的主要措施与效果 3.1 项目的污染物产排情况及治理措施 (1)废气 本项目有组织排放主要是热源站锅炉废气,即3台70t/h热水锅炉产生的烟气,采用静电除尘器除尘,然后经脱硫塔(双碱法工艺)脱硫,除尘效率为99.5%,脱硫效率为80%。根据锅炉耗煤量、煤质分析资料计算,锅炉运行期间向大气排放的废气量及主要污染物的排放量和排放浓度见表3-1-1。 表3-1-1 本项目运营期间废气污染物排放情况统计表 排放源 数量 单位 备注 锅炉吨位 3×70 t/h 烟囱 1 座 烟囱高度100m,直径5.1m 锅炉燃煤 195480 t/a 烟气量 2.74×109 m3/a 大气污染物排放 SO2 产生浓度 1015.9 mg/m3 ①dfh:25%,Cfh:30%; ②除尘效率99.5%,脱硫效率80%; ③汞含量取0.02ug/g,脱除率75%; ④锅炉炉内低氮燃烧,产生浓度300mg/m3; 产生量 2783.635 t/a 排放浓度 203.2 mg/m3 排放量 556.727 t/a PM10 产生浓度 1732.6 mg/m3 产生量 4747.371 t/a 排放浓度 8.6 mg/m3 排放量 23.736 t/a NOx 产生浓度 300 mg/m3 产生量 821 t/a 排放浓度 300 mg/m3 排放量 821 t/a 汞及其化合物 产生浓度 0.0014 mg/m3 产生量 3.9096 kg/a 排放浓度 0.0004 mg/m3 排放量 0.9774 kg/a 由表3-1-1可以看出,本项目耗煤量为195480t/a,SO2、NO2、烟尘、汞及其化合物排放量分别为556.727t/a、821t/a、23.736t/a、0.9774kg/a;排放浓度分别为203.2mg/m3、300mg/m3、8.6mg/m3和0.0004mg/m3。SO2、烟尘排放浓度均满足现行的《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中二类区Ⅱ时段标准(SO2:900mg/Nm3,烟尘:200mg/Nm3)。同时,待《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二次征求意见稿)正式发布实施后,本项目所排各项废气因子均可满足其相应标准要求(颗粒物:50mg/m3、SO2:300mg/m3、NOx:300mg/m3、汞及其化合物:0.05mg/m3)。 本项目运营期间锅炉燃煤采取封闭煤棚贮存,煤场粉尘影响可得到有效控制。锅炉燃煤灰渣采取厂内临时堆放,冬季积雪覆盖,粉尘影响不大。春秋季做好锅炉排污水抑尘措施后,粉尘排放影响可得到有效控制。夏季确保厂内无灰渣堆放。 (2)废水 拟建项目废水主要为工艺排水和生活污水。 工艺排水主要是冷却水废水、锅炉排污废水、化学水处理系统排污废水、脱硫系统排污废水等。 冷却水废水:本项目运营期间产生冷却排污废水约2.856万t/a。冷却水经自然降温后,部分回用于双碱法脱硫工艺中,剩余1.526万t/a进入锅炉除灰渣系统。 锅炉排污:厂内共产生锅炉排污水0.4375万t/a。锅炉排污中除含有给水中残留的盐份之外,另一个特点就是碱性,其pH值高于锅炉用水标准,运营期间主要采取锅炉排污水用于除渣系统抑尘。 化学水处理系统排污:厂内化学水处理系统运行过程中排放废水量约为7.3825万t/a(其中热源站产生2.6325万t/a,换热站产生4.75万t/a),此部分废水经厂内中和池处理后排入市政下水管网。 脱硫系统排污:本项目运营期间采用双碱法脱硫工艺进行锅炉烟气脱硫、除尘。此工段工艺用水均实行沉淀池循环利用,仅有少量废水由沉淀灰泥和CaSO4沉淀带走,无生产废水外排。 拟建项目的生活污水属于一般性生活污水,排放量约1120m3/a。 项目运营期间回用水量3.2935万t/a,外排水量7.4945万t/a。 (3)固体废物 本项目生产固体废物主要为灰渣、脱硫渣和生活垃圾。其中热源锅炉排放灰渣量16807.852t/a,主要成份为SiO2、Al2O3无机物,属Ⅰ类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排至厂区临时渣场堆存,按照每日必清的原则由企业拉走至工地作建筑材料或路基填料综合利用;脱硫渣排放量约16412.8t/a,脱硫渣含水率约70%,渣中主要成份为硫酸钙等无机物,属Ⅰ类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脱硫渣与灰渣排放方式相同,实现完全综合利用;生活、办公垃圾产生量为8.64t/a,由阿拉山口环卫部门统一管理。 (4)噪声 拟建工程对工程热源站厂界噪声处噪声贡献值为45.46dB(A),换热站噪声处噪声贡献值为41.02dB(A);叠加现状值后,热源站厂界昼夜间噪声值均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换热站处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规定的2类标准区,不会降低声环境级别。 (5)“以新带老”分析 阿拉山口市区域现有1座锅炉房(仁和热力),目前采用多管旋风除尘,烟尘和SO2有超标现象,现有锅炉年耗煤量31260t/a,烟尘排放量为151.83t/a,SO2排放量445.14t/a,NOx排放量为157.44t/a。 本项目建成后,现有仁和热力锅炉房全部拆除。本项目建成前后,污染源及污染物变化情况见表3-1-2。 表3-1-2 污染源及污染物变化情况表 项目 区域消减 本项目建成后 变化量 污染源数量 1座锅炉房 1座锅炉房 耗煤量 31260 195480t/a +164220t/a 供暖面积 65×104m2 450×104m2 +385×104m2 废气量 0.85×104Nm3/h 54×104Nm3/h +53.14×104Nm3/h 烟尘排放量 151.83t/a 23.736t/a -128.10t/a SO2排放量 445.14t/a 556.727t/a +111.58t/a NOx排放量 157.44t/a 821t/a +663.56t/a 汞及其化合物 0.6252kg/a 0.9774kg/a +0.3522kg/a 废水 30690m3/a 74945m3/a +44255m3/a 锅炉灰渣 2374t/a 16807.852 t/a +14433.76t/a 脱硫渣 - 16412.8t/a +16412.8t/a 3.2 评价范围内的环境保护目标分布情况 根据项目周围的环境特点确定本项目热源站主要环境敏感点见表3-2-1,管网及换热站环境敏感点见表3-2-2。拟建项目环境空气敏感区分布见图2-2-1。 表3-2-1 热源附近敏感点分布及环境保护目标 环境要素 保护对象 相对厂界 保护内容 保护目标 方位 距离(km) 环境空气 阿拉山口市区居民居住点 西北 4.87 人群健康 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的要求 地表水 艾比湖 东南 3.5 地表水水质 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的Ⅴ类标准 地下水 厂区及附近区域潜水 地下水水质 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的Ⅲ类标准 噪声 厂界 厂界外1m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声环境功能区 表3-2-2 管网及换热站附近敏感点分布及环境保护目标 环境要素 保护对象 方位和距离 保护目标 噪声 鑫达小区 换热站外100m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声环境功能区 山口医院 换热站外300m 口岸中学 换热站外100m 职业中学 换热站外270m 口岸管委会 换热站外200m 艾比湖社区 换热站外320m 3.3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测评价结果 (1)大气 本项目西城、东城热源站各新增3台100MW锅炉,采暖期耗煤量195480t/a,烟气排放量2.74×109m3/a,对周围大气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处理前烟尘、SO2初始浓度不能满足达标排放。因此,烟气治理设计静电除尘器+双碱法脱硫系统,一炉一塔,采取低氮燃烧,除尘效率为99.5%,脱硫效率为80%,SO2、NO2、烟尘、汞及其化合物排放浓度分别为203.2mg/m3、300mg/m3、8.6mg/m3和0.0004mg/m3。SO2、烟尘排放浓度均满足现行的《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中二类区Ⅱ时段标准(SO2:900mg/Nm3,烟尘:200mg/Nm3)。同时,待《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二次征求意见稿)正式发布实施后,本项目所排各项废气因子均可满足其相应标准要求(颗粒物:50mg/m3、SO2:300mg/m3、NOx:300mg/m3、汞及其化合物:0.05mg/m3)。经100m高的烟囱排放,按要求规范排放口,并安装烟尘、SO2、NO2在线监测装置。本项目SO2、NO2、烟尘、汞及其化合物排放量分别为556.727t/a、821t/a、23.736t/a、0.9774kg/a。 此外,无组织排放主要为卸煤、储煤场、渣场扬尘。本次工程煤场、渣场占地面6731m2、736.2m2,煤场采取封闭式设置,扬尘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甚微。同时,要求原煤装卸车时,采取喷水方法,使煤含水在8%左右,可有效减少装卸煤产生的扬尘;输煤机转运点和煤斗间均采用密封罩、遮尘帘、机械抽风和收尘相结合的除尘措施;除灰除渣机均采用湿式作业,所得灰渣含水率高,无粉尘飞扬,要求本项目设置临时灰渣场,采取封闭式简易储仓形式,产生的灰渣暂时存放于厂区内渣场,及时运出进行综合利用。采取以上措施后,经预测,厂界无组织排放的粉尘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要求。热源站均不设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通过估算模式计算,在各典型小时气象条件下项目实施后对区域NO2、SO2、PM10、汞及其化合物小时贡献浓度值范围分别为0.0000~0.108mg/m3,0.0000~0.0681mg/m3、0.0000~0.0193mg/m3、0.0000~1.75×10-7 mg/m3,其最大小时贡献浓度占标率为44.8%,13.6%、4.29%、0.019 %。,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及其修改单中二级标准限值,汞及其化合物满足汞及其化合物执行《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一次最高允许浓度限值。同时由于项目所在地常年平均风速较大,利于气态污染物的扩散稀释,因此不会对周围环境空气质量造成不利影响。 各典型日气象条件项目实施后对区域NO2、SO2、PM10、汞及其化合物日平均贡献浓度值范围分别为0.0000~0.027mg/m3、0.0000~0.0174mg/m3、0.0000~0.00516mg/m3、0.0000~4.0×10-8mg/m3各污染物最大日平均贡献浓度占标率分别为22.5%、11.6%、3.44%、0.0133%。叠加背景浓度后,区域NO2、SO2、PM10、最大日平均浓度分别为0.032mg/m3、0.0214mg/m3、0.125mg/m3,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及其修改单中二级标准限值,其占标率分别为26.67%、14.27%、83.33%,汞及其化合物浓度为3.04×10-6 mg/m3占标率为1.01%。区域SO2、NO2、汞及其化合物最大日平均浓度变化不大,对周边环境空气影响小。PM10最大日平均贡献浓度值叠加背景浓度(采用监测期间平均值)后,区域PM10日平均浓度较高,主要是由于区域气候干燥,降雨量少,大风引起的扬尘污染导致监测期间PM10背景浓度较高。 长期气象条件下,本项目对区域SO2、NO2、PM10、汞及其化合物年平均贡献浓度最大值分别为9.8×10-4mg/m3、1.575mg/m3、2.48×10-4mg/m3、2.47×10-9、2.47×10-9 mg/m3,其中SO2、NO2、PM10最大年平均贡献浓度占标率分别为1.58%、1.63%、0.248%,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限值。 从预测结果可以看出,由于本项目离现状负荷中心区稍远,对污染物扩散非常有利,同时取代了位于居住区的仁和热力现状供热锅炉,对城区的混合区环境空气质量有改善作用。 (2)废水:本项目总用水量76.826万m3/a,生产用水量为76.686万m3/a,生活用水量为0.14万m3/a。 本项目运营期间产生冷却排污废水约2.856万t/a。冷却水经自然降温后,部分回用于双碱法脱硫工艺中,剩余1.526万t/a进入锅炉除灰渣系统。厂内共产生锅炉排污水0.4375万t/a,运营期间主要采取锅炉排污水用于除渣系统抑尘。化学水处理系统运行过程中排放废水量约为7.3825万t/a(其中热源站产生2.6325万t/a,换热站产生4.75万t/a),此部分废水经厂内中和池处理后排入市政下水管网。本项目运营期间采用双碱法脱硫工艺进行锅炉烟气脱硫、除尘。此工段工艺用水均实行沉淀池循环利用,仅有少量废水由沉淀灰泥和CaSO4沉淀带走,无生产废水外排。 生活污水排放量约1120t/a,排入城区下水管网。 (3)固废:本项目新增锅炉灰渣16807.852t/a、脱硫渣16412.8t/a、生活垃圾8.64t/a。若不及时清运,将对锅炉房临时灰渣场周围环境造成扬尘污染。因此,临时渣场采取封闭式简易储仓形式,将灰渣要及时清运进行综合利用(协议见报告书附件),对临时渣场须实施防渗处理,保持渣堆表层湿润。 (4)噪声:本工程噪声源主要来自锅炉房内的鼓风机、引风机和各类机泵等,以及换热站内的各类机泵等,其噪声值在80-95dB(A),此外,各类运输车辆在装卸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和振动,对热源站和换热站周围声环境敏感点产生一定的影响。因此,工程在设备选型时,要选择低噪音的机械设备;合理布置噪声源;机座采取减振措施;对风机采取室内建筑隔声、基础减振设计,风机进出口设消声器,风机蜗壳外加装隔声材料,电动机采用无级调速等减噪措施。对运煤汽车和煤场作业机械噪声采取控制作业时间和选用低噪设备,厂界四周建设防护林带等减噪措施;环评建议可将部分换热站建为地下或半地下式,可有效降低噪声扰民。且换热站不得设置在居民住宅楼地下室,应单独建设。经预测,热源站厂界昼夜间噪声值均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换热站处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规定的2类标准区要求,不会降低声环境级别。 3.4 环境保护措施的技术、经济论证结果 经分析,项目环境保护措施技术可行,经济合理。 3.5 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结果 工程的建设为阿拉山口市提供了良好的基础设施,改善了居民的生活条件,改善了阿拉山口市的投资环境,对促进区域的经济发展,减少环境污染具有深远的社会意义. 项目环保投资870万元,占该项目总投资额的4.43%。 本项目工程投产后,阿拉山口市集中供热工程投产后,将替代城区内现有仁和热力锅炉。供暖面积增加385×104m2,区域内主要污染物烟尘排放量仍将减少128.10t/a。由大气预测结果可以看出,由于本项目离现状负荷中心区稍远,对污染物扩散非常有利,同时取代了位于居住区的仁和热力现状供热锅炉,对城区的混合区环境空气质量有改善作用。 本项目的建设可以改善区域分散锅炉的运行带来的环境问题,如废水、噪声、灰渣、扬尘的分散排放等。取缔中心城区内的锅炉房后,相应的风机、电机、水泵等各类噪声源也将被取消,同时也减少了运煤、运渣车辆,改善了各分散锅炉周围环境和交通噪声状况,可减少煤场和渣厂的占地,有效减轻了区域内的煤尘和扬尘污染。 可见本项目环保投资的环境效益十分显著。 3.6 环境监测计划及环境管理制度 (1)环境监测计划 按照环境监测与生产监测相结合,企业自检与环保部门监督监测和抽测相结合的原则,在项目完成后,全厂污染源监控和厂区的环境质量监控等自检性监测委托有资质的环境监测机构按规范进行。根据建设项目生产特点、污染物排放特征,监测内容见表3-6-1。 表3-6-1 监测内容一览表 分类 监测对象 采样点 采样频次 监测项目 气 污染源 排放烟囱 在线监测 NOx、SO2和烟尘 环境 厂界(下风向)1km 1次/季 PM10、SO2 NOx、汞及其化合物 噪声 污染源 生产设备 1次/年 等效A声级 车间 锅炉房外 1次/年 等效A声级 环境 厂界外1m 1次/年 等效A声级 (2)环境管理制度 ①环境管理制度包含的内容有:环境管理的指导思想、目的及要求;环境管理体制;实施环境管理的基本原则、途径、方法;环境保护的检查、考核及奖惩。 ②制定环境管理技术规程和相应检查标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制定该项目环境监测、检查技术规程;根据全厂的生产工艺及设备的环保技术管理要求,制定出操作规程。 ③建立环境保护责任制度:建立环境保护责任制度的根本目的在于明确厂内各层次、各部门、各生产单位、各类人员环境保护工作的范围、责任及权力。 ④建立环境保护业务管理制度:环境保护业务管理制度主要内容包括:环保设备的管理制度;环境监测的管理制度;环境保护考核制度;环境资料统计制度。 4 公众参与 4.1 公开环境信息的次数、内容和方式 项目征求公众意见的工作共进行了两次公示及一次公众参与调查。2013年11月28日,在新疆环保厅网上进行了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在2014年1月9日,项目的环评报告书基本编制完成,报送审批前,在新疆环保厅网上进行了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4.2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次数和形式 项目征求公众意见的工作共进行了两次公示及一次公众参与调查。征求公众意见重点选定为在受影响小区周围附近地区居住的居民,包括常住人口和流动人口。另外还包括社会各阶层人士,尤其是对受影响小区比较了解和关心的专业人士以及政府部门。本次公众参与共发放调查表522份,其中包括3名人大代表,3名政协委员,收回有效问卷493份。 4.3 公众参与的组织形式 本次公众参与调查中,首先对被征询人员比较详细的介绍了项目基本情况,包括项目意义、选址、工程内容、可能的负面环境影响、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等,选择与公众关系最为密切的问题作为主要调查内容,其次侧重征询公众关于本项目对该地区经济发展的作用、对生活环境的影响以及对本项目应注意的环境问题等方面的意见与建议。向拟建项目附近的群众发放公众参与调查表,通过书面问卷调查和与公众当面交谈征集被调查者的意见及建议完成最后的公众反馈信息,进行统计处理、分类汇总,得出公众调查结论。 4.4 公众参与归纳分析 根据调查的情况,归纳出的公众意见如下:90.68%公众支持本项目的建设,项目的建设解决了冬季采暖的民生问题,带动了周边社会、经济的发展,同时增加了大量的就业岗位,缓解了就业压力,增加了职工和政府的收入,因此,在被调查者中以支持为主。 在收回的部分调查表中,部分公众在回答调查表中所列问题的同时,也留下了对该项目建设及环境保护的意见。归纳起来主要包括①尽量减少污染、减少三废的排放②采用国标环保设施、最大限度降低项目带来的环境压力;维护好山口洁净的环境;③保证施工期间交通道路的通畅与安全;④建设时间不要过长,保证质量;⑤希望建成后更加节能、环保、高效,暖气更热,能源利用率更高;⑥若建成,对山口经济有益并在一定程度上改善目前环境状况。 4.5 公众参与总结 根据公众调查结果可见:项目区居民对项目有一定程度的了解,认为项目对当地的经济发展和生活水平提高有较大的促进作用,但被调查的公众普遍关心项目建设对环境造成的负面影响,希望建设的同时能够切实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控制环境污染。 评价单位立即与建设单位进行了沟通,建设单位回应公众,工程严格按照设计与评价中提出的各项环保设施进行施工设计,确保实现废气、废水的达标排放,将使项目区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降到最小程度,同时也请公众进行监督。总体来说,该项目建设得到了社会公众的理解与支持。 5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综上所述,本工程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亦符合当地产业结构的调整要求,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只要严格落实本评价提出的环保、节能降耗措施,从保护环境的角度出发,本项目的建设是合理可行的。项目建成后,对于提高阿拉山口市城区采暖期环境空气质量,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产业政策及相关规划的要求,采取切实可行的环保治理措施,能够做到污染物达标排放;项目建设引起的环境空气、水环境、声环境以及固体废物影响可以接受。在向当地环保部门申请总量指标,确保总量指标来源可靠、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严格落实本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的条件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拟建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6 联系方式 6.1 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阿拉山口陆港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单位地址:阿拉山口天山东街10号1栋 建设单位联系人: 陈华 电 话:18999777358 6.2 环评机构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的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地址:乌鲁木齐科学南路428号 邮编:830011 资质证书编号:国环评证甲字第4003号 联系人:曹义军 联系电话:0991-3845314 传真:0991-3838944 18展开阅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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