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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水利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洞头县霓屿乡布袋岙村西岙普通建筑石料矿开采工程申请立项环境影响评估报告书.doc

  • 上传人:胜****
  • 文档编号:2053472
  • 上传时间:2024-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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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水利 投资 开发有限公司 洞头县 霓屿乡 布袋 岙村西岙 普通 建筑 石料 开采 工程 申请 立项 环境 影响 评估 报告书
    资源描述:
    温州市水利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洞头县霓屿乡布袋岙村西岙 普通建筑石料矿开采工程 环境影响报告书 (简 要 本) 煤炭科学研究总院杭州环保研究院 Hangzhou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Research Institute,CCRI 国环评证乙字第2015号 二○一一 年 九 月 目 录 一、 项目概况………………………………………………… 1 二、 工程内容及污染因素分析……………………………… 1 三、 选址周边环境及保护目标……………………………… 6 四、 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及评价……………………………… 10 五、 环境影响预测主要结论………………………………… 10 六、 环保投资和对策措施…………………………………… 12 七、 总量控制与公众参与…………………………………… 14 八、 环评总结论……………………………………………… 15 一、项目概况 根据温州市委、市政府《瓯飞滩(促淤)工程前期工作计划和各单位工作任务安排的通知》(温委办〔2010〕117号)文温州市要在瓯江口南岸至飞云江口北岸实施瓯飞围涂工程,该工程是温州市委、市政府贯彻实施浙江省委两创战略,打造大平台、拓展发展空间的大思路、大手笔,是缓解经济社会发展严重的土地制约的重大举措。工程位于瓯江口南岸至飞云江口北岸,规划围涂面积42万亩(计280km2),涉及龙湾区、洞头县和瑞安市。本项目实施可分别为温州市区和瑞安市提供宝贵的土地资源,对加快温州沿海产业带建设,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具有重大战略意义。洞头县霓屿乡布袋岙村西岙普通建筑石料矿是瓯飞一期围垦(促淤)工程的专用石料场。 二、工程内容及污染因素分析 (1)工程内容 洞头县霓屿乡布袋岙村西岙普通建筑石料矿位于洞头县西北部,距洞头县城直距10公里处,行政隶属于霓屿街道布袋岙村管辖。矿区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21°02′46″,北纬27°51′40″。矿区附近有公路通过,交通较为方便,矿区范围面积为138604m2,约合208亩,开采最低标高+40m,开采最高标高+283.2m。普查报告估算的资源储量(122b)为521.79万立方米(合1346.22万吨),宕碴资源储量(122b)为13.83万立方米(合27.66万吨),剥离物为6.91万立方米。开发利用方案设计在开采最终境界范围内计算的采剥总量为5425328m3,其中矿石量为5329810m3(1386万吨),剥离量为95518m3(15.9万吨)。 根据方案,暂定该矿区开采规模350万吨/年,暂定出让年限4.0年。由于本工程作为瓯飞一期围垦(促淤)工程的专用石料场,直接用于滩涂区的填筑用,对石料的要求不高,故本项目矿区范围内不需进行破碎加工,直接以块石和宕渣的形式用于瓯飞一期围垦(促淤)工程的填筑。 表1 采石场综合技术经济指标表 序号 项 目 单位 指标 备 注 1 地质报告采剥总量 万m3 533 其中:矿石资源量 万m3 523 (122b) 剥离物总量 万m3 9.6 2 设计采剥总量 万m3 543 其中:设计利用矿石量 万m3 533 1386万吨 设计剥离物总量 万m3 9.6 15.9万吨 3 开采方式 山坡露天开采 4 矿山开拓方式 汽车运输公路开拓,境内布线 5 采矿方法 潜孔钻中深孔穿孔,台阶多排中深孔微差爆破 挖掘机铲装,汽车运输 6 生产规模 万t/年 350 7 矿山服务年限 年 4 8 矿山日生产能力 t/日 12833 9 矿山工作制度 300天/年,1班/天,8小时/班 10 从业人员人数 人 229 11 投资估算 万元 4167 12 边坡绿化方式 种植爬藤类植物绿化 13 台阶绿化方式 种植小型树种 14 宕底治理方式 开采后修理平整 (2)主要污染因子分析 一般露天矿山在剥离、穿孔、爆破、采装、运输等过程中,将产生废渣、粉尘、废气及地震波等,对矿山及其附近的生态环境与人群生活有一定影响,根据矿体的赋存条件、矿山开采方式及生产工艺流程,矿山工程给环境带来的影响主要是粉尘、废气、噪声及爆破振动,另外还有辅助设施如炸药、矿山工人产生的生活污水、生活垃圾以及少量剥离物等。 主要污染物产生点位详见图1。 部分今后用于采空区的复绿,剩下部分用于滩涂的填筑用 清理表土 开采平台 粉尘、弃土、噪声 粉尘、废气、噪声 粉尘、弃土、噪声 炸药 爆 破 汽车运输 粉尘、噪声、生活污水 简易施工码头区 图1 矿山开采过程污染物排放点位图 (3)主要污染物排放点位: ①粉尘 粉尘排放几乎伴随着整个采剥及回填工序。其排放特点是:①排放高度低,属于面源污染;②排放点多而且分散;③排放量受风速和空气湿度影响较大。在本工艺中粉尘产生的环节主要有: (1)穿孔过程 穿孔工艺有两种,一是用潜孔钻机打中深孔;二是用凿岩机对>750mm石块进行二次破碎处理。前者钻孔时需用水冷,故不会产生粉尘;但凿岩机在工作时可能产生一定的粉尘污染,由于排放点接近地面,因此只对近距离和采石工人均会产生一定的影响。 (2)爆破过程 有两种形式的爆破,一种是中深孔爆破,另一种是解小破碎。本工程全部采用中深孔爆破,二次解小破碎要求不得采用浅孔爆破,开采方案建议大部分采用机械破碎的方法,少量采用控制性爆破,不采用裸露爆破,故粉尘的产生量较少。 (3)铲装过程 在用挖掘机、装载机装车时可以产生粉尘污染,特别是在装运弃土时,如果料斗举得过高或风速较大时,粉尘污染就较大。 (4)石料装卸及运输过程 采石场的主要运输工具是汽车,用汽车运至装卸简易施工码头,加之场内道路多为碎石路面,因此汽车在矿区内运输过程将不可避免地要产生扬尘,抓斗抓石料过程中也有扬尘产生,特别是当气候条件不利时,扬尘现象就更严重。 (5)废气排放 a爆破废气 本项目爆破采用2#岩石乳化炸药,爆破过程会有废气产生,主要污染物为CO和NOx等。 b燃油废气 石场开采设备主要有挖掘机、装载机、自卸汽车等,采用柴油作为燃料,各车辆在行驶过程中产生的燃油废气,主要污染物包括碳氢化合物(HC)、一氧化碳(CO)、二氧化氮(NO2)和二氧化硫(SO2)等。 ②噪声 和粉尘污染相类似,本工程的噪声污染也几乎伴随着整个采剥及加工工艺过程,其特点是排放强度大。噪声排放最大的工艺是二次浅孔爆破,其强度在200m远处可超过100dB(无山体阻隔时),而本工程大块石采用机械的方法击碎处理,有极少量采用控制性爆破,不采用二次浅孔爆破,故影响不大。现将本工程噪声排放情况介绍如下: (1)穿孔过程 穿孔过程是指解小工序中用凿岩机打孔过程,凿岩机是以压缩空气做动力,除在打孔时产生噪声外,为其提供动力的空压机也是重要的噪声污染源。 (2)爆破过程 中深孔爆破噪声不大,噪声强度较大的是解小(二次)爆破,据同类矿山现场监测,噪声强度在200m远处为105dB(无任何阻隔措施时),并可感觉到气浪的冲击,对于本工程来说,不存在二次浅孔爆破。 (3)铲装、运输过程 采石场的采石机械较多,一般都会产生较强的噪声,如推土机、挖掘机、装载机、重型矿山用汽车等。 ③固体废物排放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产生于采剥过程,其特点是数量大,无毒无害。主要为开采被表土及强风化岩覆盖的石料,必须先把覆盖物剥离,主要为表层植被和开采表土等。另外,还有工作人员的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污泥。 ④废水排放 (1)生产废水 ①穿孔冷却水:潜孔钻机在工作时钻头与岩石摩擦会产生大量热,需进行水冷,否则钻头会因温度升高而损坏。这部分冷却水因蒸发和渗漏损失严重,难以全部回收。 ②爆破抑尘用水:为防止爆破等工段的扬尘污染,需事先在现场洒水。这部分水将全部蒸发或渗漏。 ③运输、装卸等抑尘用水:为使装卸、运输车辆保持清洁,不污染公路,需经常用水冲洗。这部分水也全部蒸发或渗漏。 ④机修场地的含油废水:在钻机等设备加油过程和机修间场地均有少量含油雨污水排放,建议这部分统一收集后处理。 ⑤地表径流水:在暴雨、洪水等恶劣气候条件下,在开挖场地及道路周围区域会有部分泥浆、泥沙水排出,建议这部分水进行沉淀处理后再排放,也可回用于道路喷洒等。 本项目的石料和宕渣直接以水运形式运往回填区,在矿区的东南侧设置运输石料简易施工码头(与霓屿二期工程共用),该码头每天有1.28万吨矿石装船外运,根据码头的港口情况,周围航道情况适合1000~5000吨以下的船只通行,每天需要13艘船只运输(按1000吨船计),要求码头保证同时能停靠13艘船进行矿石装载作业,共需兴建13个泊位。据业主介绍,本项目船只海运不需进行压舱,故无压舱废水产生。 (2)生活污水(包括船舶工作人员的生活污水) 本工程在运营中定员为229人,在开采过程中,每人每天将产生一定量的生活污水。 项目污染物源强汇总见表2。 表2 施工期主要污染物产生及排放量汇总 污染源名称 主要污染物产生量及治理后排放量 备 注 污染物名称 产生量(t/a) 治理后排放量(t/a) 废 气 及粉尘 开挖、运输、装卸、 凿岩等 钻孔和大块 岩石二次击碎 粉尘 24 5.8 凿岩、爆破、运输和装卸等工段 爆破 粉尘 40 16 运输 粉尘 20 6.0 装卸 粉尘 49.1 15.2 装船 粉尘 2.4 0.7 合计 粉尘 135.5 43.7 炸药废气 CO 17.9 17.9 NO2 8.90 8.90 机动车及设备 排放废气 CO 15.92 15.92 本工程的总产生量,包括开采区和运输区 非甲烷总烃 1.72 1.72 NO2 10.32 10.32 食堂燃气烟气 主要成分为 CO2等 1300m3 1300m3 油烟废气 油烟 0.036 0.014 小 计 CO 33.82 33.82 非甲烷总烃 1.72 1.72 NO2 19.22 19.22 油烟废气 0.036 0.014 粉尘 135.5 43.7 (续)表2 施工期主要污染物产生及排放量汇总 污染源名称 产生量 (t/a) 主要污染物产生量及排放量 备 注 污染物 名称 产生浓度(mg/l) 产生量(t/a) 治理后排放量(t/a) 矿区 废水 机修间和加油过程的 含油废水 水量800 SS 200 0.16 0 经三级隔油沉淀处理后排入人工湿地处理系统,经处理达标后全部进行回用 石油类 40 0.032 0 CODCr 700 0.56 0 生活 污水 水量2700 CODCr 500 1.15 0 厕所粪尿直接送给当地村民作为肥料用,其它废水再经人工湿地处理系统达标后进行回用 氨氮 40 0.11 0 石油类 20 0.046 0 SS 400 0.92 0 地表 径流水 水量 5.5万 SS 2500 137.5 0 沉淀后回用 简易施工码头区废水 机修含油 污水 水量700 SS 200 0.14 0 经三级隔油沉淀处理后排入人工湿地处理系统,经处理达标后全部进行回用 石油类 40 0.028 0 CODCr 700 0.49 0 废水 合计 水量59200 SS 2343 138.72 0 经处理达标后的水 全部进行回用 石油类 1.8 0.11 0 CODCr 372 2.20 0 氨氮 1.8 0.11 0 固 废 表土等剥离物 9.26万 0 直接用于滩涂区的填筑用 6.64万 0 今后用于采空区和开采平台等的复绿用 树枝及杂草 2.0万m3 (1.6万t) 0 部分进行移植,其余出售或送给当地村民 生活垃圾及 污水处理污泥 25.6 0 卫生填埋 沉淀泥砂 300 0 与宕渣一起填筑用 合计 17.5万 0 三、项目周边环境及保护目标 洞头县霓屿乡布袋岙村西岙普通建筑石料矿位于洞头县西北部,距洞头县城直距10公里处,隶属于霓屿街道布袋岙村管辖。矿区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21°02′46″,北纬27°51′40″。矿区附近有公路通过,交通较为方便,矿区范围面积为138604m2,约合208亩,开采最低标高+40m,开采最高标高+283.2m。本项目共需征用林地面积13.8604公顷,林地权属全部为集体所有,涉及洞头县霓屿街道布袋岙村,拟占用地涉及到6.5567公顷的国家级生态公益林,其余为用材林和无立木林地。本项目矿区征地红线范围内无敏感点分布,但200m爆破警戒线范围内分布有布袋岙西岙山背自然村农居点,共计39户,188人,相关部门已承诺在开采前200m爆破警戒线范围内的农居点全部搬迁,进行异地安置。经搬迁后,最近的环境敏感点为东北侧200m处的桐岙村农居点。 主要环境保护敏感对象情况见表3和表4。 15 表3 主要环境保护敏感对象情况(搬迁后) 名称 方位 距场界最近距离 概 况 备 注 噪声和空气环境敏感点 上社村农居点 料场北侧 700m 整个村庄户籍人口838人,有一未开采的山体阻隔 均在200m爆破警戒线范围之外 桐岙村农居点 料场东北侧 200m 整个村庄户籍人口1439人,有一未开采的山体阻隔 下社村农居点 料场北侧 830m 整个村庄户籍人口834人,有一未开采的山体阻隔 霓北乡集镇区 料场东侧 750m 整个村庄户籍人口1000人,有一未开采的山体阻隔 布袋岙炮儿头自然村农居点 料场东侧 450m 整个村庄户籍人口369人,有一未开采的山体阻隔 布袋岙百步信自然村农居点 料场南侧 270m 整个村庄户籍人口420人,有一未开采的山体阻隔 长坑垄村农居点 料场西侧 1450m 整个村庄户籍人口1563人,有一未开采的山体阻隔 郎等村农居点 料场西侧 650m 整个村庄户籍人口1097人,有一未开采的山体阻隔 下郎村农居点 料场西南侧 1350m 整个村庄户籍人口1451人,有一未开采的山体阻隔 正岙村农居点 料场西南侧 1800m 整个村庄户籍人口1886人,有一未开采的山体阻隔 海水环境敏感点 洞头港海域环境 南侧 540m 一类海水环境功能区,一类水质标准 在200m爆破警戒线外,目前仍有水产养殖,建设单位已与渔民签订了征地协议,在开采前养殖将全部迁移 振动和飞石等 农居点的 房屋 上社村农居点 料场北侧 700m 附近的房屋都为一般的砖混结构,要求建设单位在开采前做好房屋的保全调查,对危房采取加固措施,若确实因开采而造成房屋的倒塌或破损,则应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 在200m爆破警戒线外 桐岙村农居点 料场东北侧 200m 在200m爆破警戒线外 下社村农居点 料场北侧 830m 在200m爆破警戒线外 霓北乡集镇区 料场东侧 750m 在200m爆破警戒线外 布袋岙炮儿头 自然村农居点 料场东侧 450m 在200m爆破警戒线外 布袋岙百步信 自然村农居点 料场南侧 270m 在200m爆破警戒线外 郎等村农居点 料场西侧 650m 在200m爆破警戒线外 一处灵潭摩崖 料场西北侧 1100m 具体地理位置详见附图5和附图4-1,一般性县级文物保护,通过山体等阻隔后,爆破冲击波和振速等对其影响不大 在200m爆破警戒线外 注:根据洞头县人民政府和温州市瓯江口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洞头霓屿一期(一期工程即为本项目)、二期政策处理工作的承诺书,瓯飞一期围垦(促淤)工程是省温州市重点工程,由洞头县人民政府和瓯江口新区管委会负责瓯飞工程专供料场霓屿一期、二期料场的政策处理工作。目前,各项工作已全面启动,并已完成实物调查摸底等,政策处理协议签订和补偿的兑现还需要一定的时间。为加快料场矿权报批进度,确保瓯飞项目顺利开工建设,特作出以下承诺:承诺在霓屿一期、二期料场政策处理中,充分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平衡有序推进政策处理各项工作,并确保在霓屿一期、二期料场开采单位进场施工前,完成该料场所有政策处理工作任务。 (续)表3 主要环境保护敏感对象情况(搬迁后) 名称 方位 距场界最近距离 概 况 备 注 其它 生态环境及人文景观 采区附近未开采的山体环境,目前地表植被以低矮灌木、松木及杂草为主 注:由于本项目在开采前,矿区200m爆破警戒线范围内的农居点及其附属设施拆除后,本项目200m爆破警戒线范围内将无农居等环境关心点。 表4 本项目征地红线范围内和200m爆破警戒线范围内的拆迁情况 拆迁工程名称 拆迁量 备 注 征地红线范围内 国家级生态公益林和用材林等 13.8604公顷 征用林地面积13.8604公顷,林地权属全部为集体所有,涉及洞头县霓屿街道布袋岙村,拟占用地涉及到6.5567公顷的国家级生态公益林,其余为用材林和无立木林地,根据《浙江省重点生态公益林管理办法》,需按照国家级生态公益林征占用的相关规定,进行调整,并进行“占一补一”替代解决 200m爆破警戒线范围内 布袋岙西岙山背自然村农居点 39户,188人 最近距矿区征地红线为120m,集中在矿区的南侧位置,全部位于200m爆破警戒线范围内,在开采前整体搬迁,当地人民政府应做好异地安置工作 拆迁房屋 框架房、砖混房、草房和杂房等合计 4800m2 在开采前全部拆除 四、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及评价 本次环评委托洞头县环境监测站对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进行的现场监测资料。 (1)项目周围空气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由评价结果分析可知,二氧化硫、二氧化氮的小时值和日均值、可吸入颗粒物和总悬浮颗粒物的日均值、一氧化碳和非甲烷总烃的小时值均未出现超标,说明附近区域的空气环境质量较好,有一定的环境容量。 (2)水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本区域附近海域海水水质评价因子中活性磷酸盐和石油类均超过了《海水水质标准》(GB3097-1997)中的一类标准要求,其中以石油类最大,最大比标值达26.6,其它化学需氧量布袋岙海域未出现超标,而桐岙海域的化学需氧量也出现了超标,两个监测点位的pH均能达标。综合分析,本项目附近海水水质较差。分析石油类、活性磷酸盐和化学需氧量超标的原因可能跟目前岛上的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接附近海域有关,另外,石油类超标的原因还跟渔民船舶含油废水随意外排海域环境有关。 (3)声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从监测结果可见,本项目矿区区域的噪声昼夜间等效噪声值均未超过《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发布稿)中相应的标准要求。 五、环境影响预测主要结论 (1)大气环境影响评价 经工程分析,预测钻孔、开凿爆破及装卸、运输过程中的粉尘及废气为本项目的主要大气污染源。 ①石矿采用露天开采,在凿岩等过程中都会产生粉尘,要求爆破采用湿式作业,且各种开凿设备配备收尘装置。爆破作业后及时喷雾降尘,经处理后粉尘排放浓度均符合排放标准,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②经预测,开凿过程中排放的粉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不大,远低于评价标准要求。 ③爆破瞬时粉尘的排放浓度较大,但持续时间很短,经预测,在爆破瞬时产生的粉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不大,并且爆破是瞬时操作,每天爆破两次,所以影响较小。环评要求及时洒水抑尘,以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④装卸、运输粉尘及施工区内的机械、车辆排放的尾气等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浓度贡献值均较小,远小于标准浓度限值。 (2)安全距离 本项目采用中深孔爆破,中深孔爆破产生的飞石量较小,经预测计算,本矿区采用中深孔爆破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飞石安全距离为158m左右,飞石量不大。200m爆破警戒线范围内的农居点经拆迁后,本项目最近农居点距离矿区为200m,故本项目能够满足安全距离要求。 本项目主体工程采用中深孔爆破技术,矿区范围内不进行二次浅孔爆破,在边界开采时,采用定向控制性预裂爆破,以减少飞石和振动等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正常的台阶式中深孔爆破时,飞石一般不会太远。但爆破有时会产生大块的矿石,开采方案建议大块石直接用机械的方法击碎处理,特大块岩石采用控制性爆破,不采用裸露爆破的方法。 为尽量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要求爆破时需加强管理,选择正规的具有较高资质的爆破公司,穿孔爆破参数要不断摸索,减少单段的用炸药量,确保安全操作,尽量减少飞石的产生量。 (3)噪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①根据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可以分为:瞬时噪声和间歇噪声。瞬时噪声主要指爆破噪声,它持续时间短,但强度大,瞬时值可达130dB(A),并可感觉到气浪的冲击。间歇噪声主要是凿岩、挖掘、装卸、运输等工序产生的噪声。其中强度最大的噪声设备是凿岩机,工作时可发出120~125dB(A)噪声,经消声治理可削减至90~100dB(A)。 ②一般爆破时间均在白天进行,且爆破量不大,本工程设计一个主采工作面、一个配采工作面,两天集中爆破一次,错时爆破,每次爆破的时间间隔不超过100ms,故爆破时间的影响是短暂的,可以作为一种瞬时噪声。 ③出于安全等方面考虑,爆破作业均在昼间进行,夜间不进行爆破,故本项目的爆破对周围环境的噪声均在可以承受的范围内。同时,要求施工单位加强管理,文明施工,使之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降至最小。 ④从整个矿区的周边环境来看,本工程的设备如凿岩机、潜孔钻机、挖掘机和空压机等均随着开采面的移动而移动,不能固定安装,本项目地处海岛环境,周围无环境敏感点,故设备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不大。 (4)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根据工程分析可知,本项目产生生活废水2700t/a,含油废水1500t/a,同时还有下雨施工面形成的泥浆水,约为5.5万t/a。故本项目整个工期内废水合计为59200t/a。 地表径流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全部回用于矿区和道路洒水等。环评要求设置两套废水处理系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食堂含油废水经三级隔油处理后接入人工湿地处理系统,经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GB/T 18920-2002)中的道路清扫和消防用水标准后全部实行中水回用,如用于道路喷洒用水等,不外排。由以上分析可知,本项目的污水达到了零排放,故对周围海域环境的影响不大。 本工程与一般的工业企业不同,施工完后临时设施均拆除、人员撤离后,所有污染物排放将停止,既使有稍微的影响,也是短期的,能靠自身扩散减至最小。 (5)固体废弃物评价结论 本项目表层土暂时堆积在临时堆土场,并做好临时草袋维护;树枝、杂草等经晒干后出售或送给当地村民用作燃料;矿山开采职工的生活垃圾及污水处理污泥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后卫生填埋处理。因此在做好堆场水土保持工作的前提下,暂时堆存的剥离物等固废基本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的影响。 (6)风险评价结论 本工程的事故风险主要为开采过程中矿山崩塌、泥石流以及临时堆土场等在灾害性天气下的塌方等事故,另外,还有飞石和爆破冲击波、振动等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只要甲方及中标单位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尽量做到安全操作,文明操作,编制好事故应急预案,用人力、物力、财力等做好事故应急工作,并按事故应急预案要求准备必要的应急措施,本项目引起的爆炸风险及地质灾害等风险极小。 六、环保投资和对策措施 项目环保防治费用约为160万元,约占本开采工程4167万元的3.84%。其它用于污染防治的间接费用由于与矿山整体技术和设备不可分割,因此用于这方面的环保投资费用尚难于估算。 环保措施见表4。 表4 环保治理措施汇总表 项目 分项 治理措施 治理效果 废气 治理 凿岩粉尘 爆炸采用湿式作业,凿岩等设备配收尘装置,工作面定期洒水,保持湿润,减少扬尘 经处理后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的二级标准 装卸粉尘 工作面定期洒水,保持湿润,减少扬尘,运输车辆轮胎清洗设施。运输过程车辆加盖蓬布 炸药爆破废气 主体工程采用中深孔爆破,降低炸药用量,控制一次爆破用药量,爆破后工人进场延期时间需按规定执行 经处理后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的二级标准,CO达到《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中的标准排放 施工机械及动输车辆尾气 用标准柴油,加强尾气检测,不合格设备及时检修及更换 食堂油烟及废气 附近区域空气扩散能力较强,油烟废气经过油烟机脱油烟处理,通过专用烟道高空排放,食堂油烟去除效率按60%计(小型) 装卸、运输粉尘 根据敏感点超标的现象,本次环评提出以下两种治理方案供选择:第一种:根据规划,整个霓屿岛的石料将全部开采,移为平地,现状农居点将全部搬迁,故环评建议相关政府部门提前搬迁,以确保本工程的顺利开展;第二种:相关部门做好村民的工作,在开采期间,出现超标的下郎村、布袋岙村、上社村、下社村、桐岙村和长坑垄村的农居点先暂时搬迁至其它地方,待开采完毕后,再搬迁至原住处,所产生的费用全部由建设单位承担 废水 处理 机修含油废水 经三级隔油处理后接入人工湿地处理系统 经处理后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GB/T 18920-2002)中的道路清扫和消防用水标准后全部进行中水回用 生活污水 码头区船舶的生活污水也应统一收集至岸上处理,废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再接入人工湿地处理系统,工业场地和码头区各设置一套人工湿地处理系统,面积分别为250m2和200m2 地表径流 经三级沉淀处理后回用,池底、四边硬化,无坍塌渗漏 其它措施 在矿区周边、加工区周边建设截水沟,并在下游方向建设若干个规范的沉砂池,雨水、废水最后引入沉淀池进一步处理,码头区道路一侧、场地周边布设有浆砌石排水沟,排水沟规格为1.0m×0.7m矩形,过水断面为0.4m×0.4m矩形 (续)表4 环保治理措施汇总表 项目 分项 治理措施 治理效果 噪声 治理 风机空压机等噪声 安装消声器、隔声屏障、采购低噪声设备 经处理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敏感点处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发布稿)中的1类标准 爆破噪声及振动 采用中深孔爆破,控制一次用药量 边坡采用定向控制性预裂爆,定时爆破,爆破前通告 水土流失、生态防护及景观方面 水土流失控制 施工过程应分层开挖,不能乱开;主要施工路面要硬化,场区雨水应沉淀后排放;采后边坡固化处理、台阶处复绿 控制施工期及采后期的水土流失强度达到规定的要求 景观协调处理 采后边坡处理应尽量美化,牢固,且与周围的影响相协调 固废 处理 表层土 设临时堆土场,部分用于今后复绿,多余部分用于滩涂区的填筑 不排放 宕碴 与石料一起用于滩涂区的填筑 不排放 树枝及杂草 能利用的再利用,不能利用的送给当地村民作燃料用 不排放 生活垃圾 统一收集,送垃圾填埋场处理 不产生二次污染 污水处理污泥 统一收集,送垃圾填埋场处理 不产生二次污染 七、总量控制与公众参与 根据“十二五”规划,本项目列入总量控制指标为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和氨氮三项指标。本次评价建议经处理达标后的水进行回用,如用于矿区内及运输道路等的洒水抑尘等,故生活污水、含油废水和地表径流均可综合利用,最终CODCr和氨氮的外排量为零。经治理后氮氧化物的年排放量为19.22t/a,由于柴油属于清洁能源,故排放的氮氧化物不列入总量控制指标。 本项目为矿山开采工程,不同与一般的工业企业,项目开挖回填结束(开挖年限仅为4.0年),施工单位撤离后则所有污染物排放量均已全部消除,故综合分析,本项目排放的污染物不计入总量控制指标。 在本次环评期间进行了两次公示,第一次公示:建设单位于2011年4月6日至2011年4月19日在项目所在的洞头县霓屿街道办事处及布袋岙村、郎等村、长坑垄村、下郎村和桐岙村公示栏张贴了环保公告,公示期间为10个工作日,在公示里说明了本项目的基本概况、建设单位概况、环评单位概况、环评的工作程序及主要内容等,以听取公众来电、来函反映其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第二次公示:建设单位协同环评单位于2011年6月13日至2011年6月24日在项目所在的乡镇及村委会公示栏分别张贴了环保公告,公示要求为10个工作日,在公示里说明了项目基本内容、工程概况、拟采取的环保措施,预计污染物排放及达标情况,以听取公众来电来函反映其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在两次公示期间环评单位均未收到反映本项目的来电、来函。环评在公示时,公告上留了温州市环保局、洞头县环保局、环评单位和建设单位的联系电话,从温州市环保局和洞头县环保局反馈信息,未收到有关反映意见的来函、来电(详见附件)。温州市水利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也未收到群众关于建设项目的反映意见。 八、环评总结论 本矿区200m爆破警戒线范围内有布袋岙西岙山背自然村农居点分布,共计39户,188人,根据规划,在开采前该农居点将全部搬迁,故建议相关部门要尽早做好搬迁工作,以确保本工程的顺利开展。 根据以上分析,温州市水利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洞头县霓屿乡布袋岙村西岙普通建筑石料矿开采工程选址合理,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建设符合清洁生产原则,项目污染物在达标排放情况下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区域环境质量能维持现状,只要建设单位重视环保工作,认真落实评价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对策,加强对污染物的治理工作,做到环保工作专人分管,责任到人,加强对各类污染源的管理,落实环保治理所需要的资金,则该项目的实施,可以做到在较高的生产效益的同时,又能达到环境保护的目标。本项目在做好开采区范围内国家级生态公益林征用、200m爆破警戒线范围内的农居点全部搬迁,并征得附近村民同意的前提下,本项目的建设从环保角度来说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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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标题:水利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洞头县霓屿乡布袋岙村西岙普通建筑石料矿开采工程申请立项环境影响评估报告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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