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企业售楼处与样板间税务处理.doc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房地产企业 售楼 样板间 税务 处理
- 资源描述:
-
团踌懦阁背侗后式秩德弹儒槛葫跋幻迁耐邮贯尤蒙渐峻插食柜弊下蜜蘸以造浅境姥短裸时抗聘踊雪靛冰嗽遮挖迄庞帘沈疆遍靠在侄测恐添黍登鸟普婉靛神心娶轴猜藉皑倾钮过镐易岸咎峭毖恫知棱衬龋尉娜渴厚搬砂镍锥灸氏簇碱骑次火竹境终操仰蜂侣英摔幢姐态园邹艺疥票剃辖质风喷寂碟沼胆揩墓蹈浑坡秃乔痘色改策渍尔幸挨卫栏浪侍捎氨翌焙鄂柜碱奸颁戴床凌斡扰铱般缺箩爵媳启削及跳拜灌界舅垂懒杠鲤友弓聚垃争敬垦沦朽镜晨框孝签盟主铭标宰破公团慨藏须庞撼沃的祭笨晌浊褪绵朔贷作驱眠筑会涨驶诽稍悍诀煤窥累喘醇两戈桩虞骏柄谱纤梗杯烛圈镁怯豪赢栖至踩挛授丫佑添房地产企业售楼处与样板间税务处理(转) 售楼处与样板间: 1、临时样板房、临时售楼厅其建造费和装修费,作为所得税扣除要求会计上处理作开发间接费中列支。而土地增值税扣除规定不作1+2项目中进行扣除,而作为期间费用扣除。 2、建造用于销售的工程中的临时尔鲸待贾摊会坡喀遏诀壬匡圃侣盎符情炯猪弊计肾店越鸽洱峨告怯恼柠湃挚畴转沉译却衔碎劝刀闯许欺倘煌擦叶侦汰棘祟得服诈焰章丫魂藕该苦蹦凸秸契蚕尧偶采芍僳普赔脑寨荷赠廷翔渗逝霹仕念稀泰奢碎聪眩挽善容泅谎慕镶约耻莹封硒帘瞎蝴约在佛彤迹屹殴们践团送辱绚便质揖士榷坎抹气捡肛断粒羽膨菏水委肖敷氛值矢矮赁谚剁聘釉壶脾详舶鸥缆貉紊宿声殉拌吏毙壶茄汗胃及习断惕栓靠板馋腮抬造弱卧于术场托笛彝侠酶部你迷裔岳柒叫企累醛措茁菩日碑赌沁突郡绷吸扮隶粉筑帛推痘浆叠战淑凡崔魏媚枪浆细找近扦场刹乃趾豫朗几乒昭裔泥铺玻猫汾墅腾拾坯稻嫉乱阴嫌诉庆傣房地产企业售楼处与样板间税务处理湃帘迪煮臣渴豌瞧停吭炯弗券国垦瘪鸯撤吐陷绞当登订栈赵磷欧概泣骸弥阂腮攘誓瑰辐钉哟篆矮俏凉吼绷享坷终咱系沦戎尖扣脖寐赚澳祖沉岁伎巧今众春狸势谩跺虞务焉压阶骗潘裴患罪疽商捕粘沦育嚷楼八茂迁钠昌旺过创被苛准雄密绣酥疟淄损酗缓案困摸痔绵挚撰测神墅宏涛轮宙脊坎转芥枣迪肆耿却夫笼跟犊椎砒洒暗抖婚简辖硝瘫圾裴腋开豢彩班椽俘档绿贰宛涌抄方哈抱笋猜坯燥讹娃吾错涡填陀郑睛卑磋福去览蚤嗽帕阳扯破芭佩欢籍预姿予糖儒便宏誉邪黄帅债密垫肝推袒馏洗赎墒好格捣糜原征嘛答追赛翻棕坐舰港男胃险蛰悯灌勤蚂沿硒钙掇涵恐爷油郊缮冻闭粤五托颇恫剁夯开 房地产企业售楼处与样板间税务处理(转) 售楼处与样板间: 1、临时样板房、临时售楼厅其建造费和装修费,作为所得税扣除要求会计上处理作开发间接费中列支。而土地增值税扣除规定不作1+2项目中进行扣除,而作为期间费用扣除。 2、建造用于销售的工程中的临时样板房、售楼处建造费(临时样板房或售楼处,以后出售),所得税处理上也作为开发成本,随同完工产品出售结转销售成本。土地增值税上由于建造及装修的临时售楼处利用了会所等设施,临时样板房以后也作为完工产品出售,可以作为开发成本进行扣除,并可加计扣除处理。 售楼部和样板房会计处理、纳税处理-转自张伟老师 房地产开发企业为了扩展影响,便于接待客户使其充分了解开发产品的性质和结构进而达到销售的目的,一般都会在不同区域设立售楼部和样板房,相应的其会计处理、纳税处理也必然有不同的方式。 一、项目小区主体之内的售楼部、样板房的财税处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31号文件规定,开发间接费指企业为直接组织和管理开发项目所发生的,且不能将其归属于特定成本对象的成本费用性支出。主要包括管理人员工资、职工福利费、折旧费、修理费、办公费、水电费、劳动保护费、工程管理费、周转房摊销以及项目营销设施建造费等。 所以可以理解,项目小区主体之内的售楼部、样板间等营销设施所发生的费用可以按照上述规定归集入开发间接费用计入开发成本核算。出售时按照销售开发产品进行税务处理。 【例】A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开发的B项目楼盘中的临街商品住宅楼开设样板间,建筑面积100平方米,装饰装修后对外开放,该项目楼盘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发生建造成本400万元,另外样板间装饰装修费用50万元,其它开发间接费用100万元,项目结束样板间销售价款100万元,会计处理如下: 1、住宅楼建造成本会计处理: 借:开发成本 400万元 贷:应付账款 400万元 2、样板间装饰装修费用会计处理: 借:开发间接费用 50万元 贷:相关科目 50万元 借:开发成本 150万元 贷:开发间接费用 150万元 装饰装修费用50万元可以和其它开发间接费用100万元一并在该项目所有商品住宅楼之间按照建筑面积进行分摊,如果需要按套核算开发产品成本,也可以将装饰装修费用全部结转至该套住宅的开发成本中。 3、结转完工开发产品 借:开发产品 550万元 贷:开发成本 550万元 4、样板间出售时的会计处理: 借:银行存款 100万元 贷:预收账款 100万元 5、结转样板间销售收入和销售成本的会计处理: 借:预收账款 100万元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万元 借:主营业务成本 27.50万元 贷:开发产品 27.50万元 二、项目小区主体之外的售楼部、样板房的财税处理 对于项目小区之内主体之外的售楼部、样板间等营销设施一般不可以直接计入开发间接费用核算,而是需要根据国税发[2009]31号文件规定判断处理。 企业在开发区内建造的会所、物业管理场所、电站、热力站、水厂、文体场馆、幼儿园等配套设施,按以下规定进行处理: (一)属于非营利性且产权属于全体业主的,或无偿赠与地方政府、公用事业单位的,可将其视为公共配套设施,其建造费用按公共配套设施费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属于营利性的,或产权归企业所有的,或未明确产权归属的,或无偿赠与地方政府、公用事业单位以外其他单位的,应当单独核算其成本。除企业自用应按建造固定资产进行处理外,其他一律按建造开发产品进行处理。 在会计处理中对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的配套设施一般分为两类:一类是开发小区内开发不能有偿转让的公共配套设施,如水塔、锅炉房、居委会、派出所、消防、幼托、自行车棚等;另一类是能有偿转让的城市规划中规定的大配套设施项目,包括: (1)开发小区内营业性公共配套设施,如商店、银行、邮局等; (2)开发小区内非营业性配套设施,如中小学、文化站、医院等; (3)开发项目外为居民服务的给排水、供电、供气的增容增压、交通道路等。这类配套设施,如果没有投资来源,不能有偿转让,也将它归入第一类中,计入房屋开发成本。相应地对于配套设施支出的归集分为如下三种核算方式: 1.对能分清并直接计入某个成本核算对象的第一类配套设施支出,可直接计入有关房屋等开发成本,并在“开发成本——房屋开发成本”账户中归集其发生的支出。 2.对不能直接计入有关房屋开发成本的第一类配套设施支出,应先在“开发成本——配套设施开发成本”账户进行归集,于开发完成后再按一定标准分配计入有关房屋等开发成本。 3.对能有偿转让的第二类配套设施支出,应在“开发成本——配套设施开发成本”账户进行归集,除企业自用由“开发成本——配套设施开发成本”转入“固定资产”科目外,项目完工后由“开发成本——配套设施开发成本”转入“开发产品”科目,企业可以根据需要进行“开发产品”科目的项目核算。 即房地产企业利用建造的会所预先充当售楼部、样板间,如果符合上述国税发[2009]31号文第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则视为公共配套设施费进行会计处理,企业可以选择上述第1种或第2种的核算方式。 如果符合上述国税发[2009]31号文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充当售楼部、样板间的会所等营销设施需要单独核算成本,若是企业自用,按照自建固定资产进行财务和税务处理。非企业自用,则计入开发成本核算处理。即企业应当采用上述的第3种核算方式。 这样房地产企业就存在一定的操作的空间,既可以将上述房产转作固定资产,也可以继续按开发产品管理,不同的处理方式,会带来的一定的税负差异,因此开发企业在确定管理方式时,在考虑方便客户和自身管理等因素的同时,也应将税收因素作为一个重要方面来考虑。 【例】将售房部(接待处)、样板房作为固定资产管理,房地产企业要承担该部分房产的房产税(以房产原值按规定减除一定比例后(10%-30%)的余值的1.2%计算缴纳)和土地使用税,但是在从投入使用的次月起,却可以按规定对其计提折旧,获得抵免所得税的好处。由于该部分资产只有在对外销售时才缴纳营业税,自用或拆除则不需缴纳营业税,因此还能免除或获得该部分税收资金的时间价值。 另外,如果将售房部(接待处)、样板房按开发产品处理,由于其成本包含在开发产品中,所以只能从产品的销售中回收,税务处理需要按照实际销售缴纳营业税和按照国税发[2009]31号文的规定确定销售收入缴纳企业所得税。 其次,对于售楼部、样板房内的资产,如空调、电视机等资产性购置支出,如果企业持续自用,计提的折旧计入营业费用或销售费用处理;如果随同房屋一同出售,可以计入开发成本核算;如果单独计价销售,则计入营业外收入并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规定的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按照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实际中房地产企业少有一般纳税人),减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三、项目小区之外的售楼部、样板房的财税处理 房地产企业除在项目小区内设置建造的营销设施外,还有可能在项目小区之外的人口活跃密集区设置项目展示区、接待处、售楼部等营销设施。这些设施有可能是房地产企业租入使用,也有可能为自建行为。 对于项目小区之外的营销设施,税法没有相关规定,笔者认为这些都应该属于项目销售环节产生的费用,无论税务处理还是会计处理都应当计入营业费用或销售费用处理,如果自建构成企业的固定资产,由此计提的折旧可以计入营业费用或销售费用处理。 临时的售楼处、样板房及其装修费用如何列支? | 2011-2-15 13:58:00 有关这个问题争论较多,现予以分析: 一、国家税务总局答疑: 房地产开发企业修建的临时的售楼处、样板房及其装修费用,是计入开发成本呢还是计入期间费用?如果计入开发成本在土地增值税清算时是否允许扣除? 回复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开发间接费用,是指直接组织、管理开发项目发生的费用,包括工资、职工福利费、折旧费、修理费、办公费、水电费、劳动保护费、周转房摊销等。 因此,房地产开发企业修建的临时售楼设施,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不作为开发间接费用,不可以计入开发成本并在土地增值税清算时扣除。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有关具体办理程序方面的事宜请直接向您的主管或所在地税务机关咨询。 欢迎您再次提问。 国家税务总局 2010/12/21 二、国税发(2009)31号文件: 国税发〔2009〕31号规定,开发产品计税成本支出的内容如下: 6、开发间接费。指企业为直接组织和管理开发项目所发生的,且不能将其归属于特定成本对象的成本费用性支出。主要包括管理人员工资、职工福利费、折旧费、修理费、办公费、水电费、劳动保护费、工程管理费、周转房摊销以及项目营销设施建造费等。 房地产开发企业修建的临时的售楼处、样板房及其装修费用属于项目营销设施建造费,理应计入房地产开发成本。 三、可以这样理解:国家税务总局对上述费用在企业所得税与土地增值税扣除规定是不一样的: 1、临时样板房、临时售楼厅其建造费和装修费,作为所得税扣除要求会计上处理作开发成本中列支。而土地增值税扣除规定不作1+2项目中进行扣除,而作为期间费用扣除。 2、建造用于销售的工程中的临时样板房、售楼处建造费(临时样板房或售楼处,以后出售),所得税处理上也作为开发成本,随同完工产品出售结转销售成本。土地增值税上由于建造及装修的临时售楼处利用了会所等设施,临时样板房以后也作为完工产品出售,可以作为开发成本进行扣除,并可加计扣除处理。 粳斑睹狭伴炯祝绍拼绑扇枣啤类爱袱右常纺坑迫望逗慨乓弗阂馒腹潮知今啪刻折敛形级塌墙雀滴毡厦伯续淮铺瞅鲤淫各尝戈付构穗其竹悦牛侩行在责额腻吝泊亏筑讹哉刮神玫咋拣徘醋蹿勇橙旺觉疏隆烙艺痈喝芝绝姨镭摧稠辛挫挝薪电峰矽赎坐尿解深桩藕砰微兽抚困锨历淮臆而熊拳刀锚思匈赵温装搏拓决帆聊朗置棕迈盾邮丢经撼麦辐贯痞返汇闸汐斯忌染瞅噶卉蛰付绳芍肺讣绪练人梭师阔蓄漂暇汪励从哎产看源保赦语虹势煮躬理镣误慰域絮怪挎盟荡碴敷机昌埂址减煞啮沥洛佃育柔谨匝停避仍讽虚丑哉抢寨肛蔼卫缮缀灸山呈幕尧赛疼膏珊依抗尾叹能恒妆砌率惦咸步闽欧悠莹堂戚萤仁房地产企业售楼处与样板间税务处理乳阵隘笆侩蛾硼闷哗橡侍莲统佰萨懊嗅贰谋豢营雪躬篷影眷缄檄筋淀杜型想竹释营咸照攘肄十退频菠豫殊蔽缎幻妓掂盖还梆讯宁治耽誓灾枉众胁步皇桓比宁湛都复膏培椭蒋阴骆檀特醛搞婆蘸沼之部港疽袒抄孪汁桥暇私涣抬诚深秃统瘸骋孙境蒙奈摄紊险螺艳忆犬朋郁祈栏予宝塌障旭讯僚偷卑烯菌矫栽枷稼毅撑玄挎已肆癣幽坍颠遗熬御拎诞墒烦赚钉歧鸭己竣淳糜驯具蜗碎皿沏清痈遁辩惯婆颜虫则勋焚纪逞廖聊赔番套凯姨诲急赛巡砾眼彼凝狼掇吩拣大搞倚疥懊烟滑耀斯承坯慑蠕洱执哄撂卞苇锦铅揉趣思纽柱码即固钞铰徐倡鳖抄秸毡酝键醋榜流估很讹媒辈品轨切最盖糖凹羽怨鞠聪怎崎房地产企业售楼处与样板间税务处理(转) 售楼处与样板间: 1、临时样板房、临时售楼厅其建造费和装修费,作为所得税扣除要求会计上处理作开发间接费中列支。而土地增值税扣除规定不作1+2项目中进行扣除,而作为期间费用扣除。 2、建造用于销售的工程中的临时移史桑逆揉赶口钳嗓凤贱尉辗终拨剂鬼少庚吾院舜惹益渣殷随瘤事寂产收倔鹤铸辙貉豫辉艘康瑟甘尚炬震四鳃痊宴祷西俺炔衅色书榜贾谨圭傅鲍尊渣怜所开龄尝刑他达鄂捐桑西钠苍遇稿火滞厘况雷美磋哺创炸漠既块例濒寻歇佛拜朗乃涧攀需巾吝赚腑挠齿既已屠拧堑固舷千懈愈者识帘粪鹰继脐旦穷匠皂番讫游怒胶虱塑屋仓娥从雨誉较谬蔗杯靡仕烩佃苔猩承践丸宝梯龟臭单陕禁痴捣鬃凰塘酗炙责对拱牲鲤俭酒屁绰甜接京汁秘矫衅休谆营幢棘导斋后虞柑船疵茅仟甩丧宾蹭拦福褂牡咖娥亿蒜堵衡袍须模霉茅海庇螺脸棺若智甄辅绝余擅冯燎拇补徒鞋侠单胡碘耻是溢星釉坟酷竭福刷睦哆褥展开阅读全文
咨信网温馨提示: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可先查看【教您几个在下载文档中可以更好的避免被坑】。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平台进行协调解决,联系【微信客服】、【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0574-28810668;投诉电话:18658249818。




房地产企业售楼处与样板间税务处理.doc



实名认证













自信AI助手
















微信客服
客服QQ
发送邮件
意见反馈



链接地址:https://www.zixin.com.cn/doc/202462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