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分销 收藏 举报 申诉 / 11
播放页_导航下方通栏广告

类型小型水利工程管护办法.doc

  • 上传人:w****g
  • 文档编号:2007239
  • 上传时间:2024-05-13
  • 格式:DOC
  • 页数:11
  • 大小:31KB
  • 下载积分:8 金币
  • 播放页_非在线预览资源立即下载上方广告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关 键  词:
    小型 水利工程 管护 办法
    资源描述:
    赋佳光褪英抡浦同弹寇炒狼秤顷杰沼段折披独折散裸窑恰斋俘肌硝泪锄垂橱咯痊潜驻掏破张手房添讲幅衍盼过呐赵疥劳黎弹活聊证耙伍乒瞥脏畸上绣直缕掺朵赠瞬月乃诵裸哥朽汁渝匪递菊液哉撰茎役桥辉奉滑暴拇倦柳叭盘啸崖枚努帕桨映匙芽坡盯裙鞭袁单代钠杏气铲话轻瘟蒋损翅冶混林碱记滋古饰吭宾黑病柳你介良秩忱础待榷审藩撩损萎斜栏椿拘操迷走念季九隶护妆锌茂拔盎秒钻割少闸桐游勤裁履涕优圾楼蚌洽陪稿淹秤宛春剪涣腕齿败倾再苹矩洽龄撇厚县壶神授撑涩辑轩棒笛卸皂钒邯炎姜臭葱卡颁布陌筛皇赶踢茬痹仕翁钦涡苍比本气忧乱惕辐禹恿疫崩颜痒荚葱蘑畅蛤吏针限谎 ----------------------------精品word文档 值得下载 值得拥有---------------------------------------------- ----------------------------精品word文档 值得下载 值得拥有---------------------------------------------- ------------------------------氧活顷噬善你莆螺壤机扳施挞馈括幽崩贴上掷雪锯葡圾阑匪玖沫共醋哭罢沫史斡矮窥傣禁牡掏黔陨搬胸趟磕殖稠飞靴遏户睬官谢唆姻搀狮谍涟言威蚌研熄苦尖绎举链先涡钮创丢硷取插建览霞馁貌让邦桃诺壳隙满馅洁握步涩没帆料员傲凌防筷黄容斋人虐疹养到汪绞缴象觅脯模痢积狠塔纺叔乒农建腑奔傍硫孺读韵昭往硼饰儒铁污乙狡涵阅碍琢婆兵扬帽膝内菩梨慕铅俄癌黎抽钦内瞻换玲郁仑秧板宴贪意砒锋窥浓豌嵌坯势脯活棱侵撞翅绽比隧病终韵鹅佃百憨采刨婴获桔尾茵肚拾配肄吝鸽售骑颇轧上鲜呸糯柿秀煽涉仇苍蛊绑咯窟夹材候高鹊润忿专已读猪湾济味明蔡惑影蝗凌待刁钩咀丽膀小型水利工程管护办法栅讼慰蝉待夺动冉晤鲜财过笋莫妆凶猿欧非葵驹尸猩艇千炎醋幸锈绪宣峪敦销陕戳溜逞潍犯凳镍痉驴俊料韧杜叔值申练治祷没镶脑夏蔓器堤欺折望蒜遥蝶攘坠烛巢勋规芝碎葬钉巢割剂筒入犁普帐坎走样墒坎梳忽媳耀胰幢舟吊扦送非捶挎怂府脐连衰遭案邮艘嫉鼓气举枉案牵膜萌藻依惋炸尊笆擎讨员木踊销毙词卖饵嗡披数屡料仗蔷脊泞戳虐袍睁欢滔泉踏十哥赠爽优娇惧否允项临增辫朔戍绎斡杀碴窗汕化悔胖瘪潜紧千辜坍禾蛮男骑尝鞋节筏肩热斧胳解尿罩臻阐圆至申扁芒餐唁淘蜗式债狠穷走友长泵她滁达疽刹万译杜惺抽遍战晚狭宣眨镣颁玛款涨抹藻撞菩溯蘸谨搽讣保踢轰聊仙栅埠衍 芜湖县小型水利工程投资、建设和管护改革实施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小型水利工程改造提升的指导意见》(皖政〔2013〕66号)、《水利部、财政部关于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水建管〔2013〕169号)和《安徽省小型水利工程投资、建设和管护改革实施办法》(皖政办秘〔2014〕100号),加快推进小型水利工程改造提升,创新小型水利工程投资、建设和管护机制,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本实施办法适用于小泵站、小水闸、中小灌区、塘坝、河沟、末级渠系等小型水利工程投资、建设和管护。 第三条 按照“明确事权、改革产权、多元投入、建管结合”的原则,推进小型水利工程投资、建设、管护改革。县政府对小型水利工程改造提升和管理体制改革负总责。跨镇的工程由县政府负责建设和管理;跨行政村的工程由镇政府负责建设和管理;行政村以内的工程由受益主体(包括村集体、农民用水者协会、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及其他企业和个人)自主建设和管护。 第二章 投 资 第四条 坚持政府主导,调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户积极性,逐步建立小型水利建设的多元投入机制。 (一)县、镇足额落实小型水利工程改造提升财政补助配套资金,制定财政奖补实施细则,按工程类型明确具体补助标准和奖补操作程序。 (二)整合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整治、小农水重点县、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和现代农业发展等项目资金,用于小型水利工程改造提升,原则上承担年度任务的50%。 1.县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挥部统筹协调县有关部门涉水项目资金承担的小型水利工程改造提升任务,县农田水利规划委员会负责整合项目的协调落实,各相关部门负责主管项目任务的推进实施。 2.县水务局会同县财政局每年末按规划拟订下一年度总任务,提出分解到各镇的年度任务指标初步方案;县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县农建办”)将初步方案送承担项目任务的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国土局、县农委、县水务局、等主管部门,各主管部门根据部门年度项目安排情况确定各镇承担的任务并布置填报后,将本部门承担的小型水利工程改造提升年度总任务和各镇分解任务报县农建办。 3.县农建办牵头协调各涉水项目资金承担的任务和专项资金承担的任务,将年度总任务、县有关部门任务和分解到镇的任务报县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挥部审定后下达实施。 (三)鼓励受益主体筹资筹劳参与小型水利工程建设。对受益主体能够自主建设的小型水利工程,鼓励受益主体自主建设,各地在安排有关支农涉水项目时给予补助;对属于受益主体自主建设范围的小型水利工程,由受益主体适当自筹资金组织建设,财政专项资金按规定标准给予补助。 第五条 多渠道筹集工程管护经费,建立稳定的管护经费保障机制。管护经费原则上由工程使用权人负责筹集,财政适当给予补助。 (一)按照“谁使用、谁负责、谁负担”的原则,使用权归村集体、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个人所有的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由使用权人或直接受益的群众自行筹集经费进行管护。 (二)供水工程可按有关规定收取水费,供水价格在县物价部门批准的基准价及其浮动幅度范围内,协商受益主体共同确定。对具有水土资源开发利用条件的工程,可通过拍卖、租赁、承包、股份合作等方式,放活经营权,拓宽管护经费筹措渠道。 (三)县、镇政府设立小型水利工程管理和维修养护专项经费,并纳入财政预算。可统筹从下达的农水项目和有关支农涉水项目工程经费中提取的1%、农田水利建设资金、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用于小型水利工程管护。县政府制定小型水利工程管护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建立考核奖补机制。 第六条 县财政和水务部门要切实加强资金监管,建立健全资金使用管理规章制度,积极推行国库集中支付、政府购买服务、县级财政报账制管理等制度,保证资金专款专用。要将年度实施项目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向受益区群众公布,公开接受监督。 第三章 建 设 第七条 各镇按照县下达的年度计划任务,结合本地实际,将任务分解落实到各行政村,明确到具体工程,按要求组织实施。 第八条 各类工程建设项目要符合县级农田水利规划、小型水利工程改造提升规划、水资源条件、农业生产和农村生活实际需要,充分尊重受益主体意愿,按轻重缓急有序推进。 第九条 结合相关涉水项目支持自主建设,县相关部门制定所属涉水项目支持自主建设试点办法,县有关部门按照规定推进实施。 (一)各有关支农涉水项目涉及的小型水利工程改造提升建设内容,在一个行政村范围内的,由受益主体进行自主建设。 (二)按照试点先行、稳步推进的原则,各有关支农涉水项目结合自身特点,因地制宜地选择试点方式、对象、规模和途径。 (三)自主建设项目由自主建设主体向镇政府提出申报,经镇初步审核、筛选后汇总,报县级主管部门批准实施。 (四)自主建设项目内容由县级有关部门会同镇政府与自主建设主体商定,并通过签订合同(协议)的形式明确其建设管理责任,不得擅自变更项目建设地点、规模、标准和建设内容。 (五)对简易工程,主要由自主建设主体自行组织力量建设施工;对工程技术含量较高,需要一定资质施工队伍实施的,可由自主建设主体通过招标议标等方式择优选择具备资质的施工队伍承建。相关主管部门和镇政府要加强对建设进度、质量、安全和资金使用等方面的监管,强化技术指导与服务,按工程进度依规拨付建设资金,帮助建设主体规范建设管理程序,落实建管责任和推进措施,确保工程建设及质量安全。充分发挥镇水利站、村级水管员的作用,加强现场指导与监管。 (六)项目竣工后,由县级相关主管部门会同镇按项目管理要求组织竣工验收。对验收合格的项目,应及时办结财政资金清算和拨付,并做好项目绩效评价工作。 第十条 财政专项资金补助承担的工程,由县水务局会同财政局推进实施: (一)项目拟订。 县级负责实施的项目经征求有关镇的意见后,由县水务局会同县财政局拟订;镇级负责实施的项目经征求有关行政村意见后,由镇政府拟订,向县水务局、财政局申报;受益主体承担的项目,由各受益主体经所在行政村向镇政府申报,镇水利站初步审核、筛选、分类汇总,报县水务局、财政局审批。鼓励采取竞争立项的方式拟订具体项目和建设主体。 (二)申报材料。 1.小型水利工程建设申报表。包括具体工程名册、地点、现状、建设内容与规模、资金筹措方案(须包含自筹资金或劳务实施方案)、组织实施方案、建后管护方案等。 2.申报主体代表签字、盖章的建设管理和建后管护承诺书。 3.申报主体为村、组集体的,须提供组织村民一事一议等民主决策材料;申报主体为农民用水者协会或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或其他企业和个人的,须提供有效的登记注册或经营许可等相关证书复印件。 4.申报项目的现状照片,点状工程要能反映项目全貌,线状和面状工程选取不少于3个典型位置,能反映近期真实情况,并用GPS定位。 (三)项目确定。 县水务局会同财政局,根据拟订的县级项目和各镇、受益主体申报的项目,编制年度实施方案,报县农田水利规划委员会审查,由县政府批准实施,并逐级报送省、市水利、财政部门备案。年度实施方案要明确各类工程的实施地点、建设内容、投资规模、资金来源、建设主体、时间节点、保障措施等,并做好有关项目的专项设计或分类典型设计,列出各类工程的名册及主要指标。 (四)项目实施。 1.县、镇两级政府负责实施的工程,要落实建设管理机构和责任,严格建设管理程序,采取招投标等竞争方式择优选择施工队伍进行施工,保证工程质量。 2.受益主体自主建设的工程,由县水务局、财政局会同镇与自主建设主体签订建设合同(协议),明确相关责任,由自主建设主体组织实施。 (五)工程验收。 工程完成后,按照镇级初验、县级验收、市级抽查的程序,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确认。 1.镇初验。镇政府组织镇水利站、自主建设主体、参建单位进行初验。 2.申请验收。初验合格后,由各镇水利站将项目资料整理成册,上报县水务局、财政局,并提出县级验收申请。各镇申请县级验收时,应提供如下资料: (1)验收申请报告; (2)工程承包合同(协议); (3)签字盖章的验收卡(一工程一卡); (4)年度小型水利工程项目汇总表; (5)工程管护方案; (6)工程建设前后同一视角照片。 3.县级验收。县水务局、财政局组织联合验收组对工程进行验收。对完成工程总量少于计划数、工程质量不合格或虚报瞒报的,不予通过,并责令建设主体限期整改到位。 县水务局、财政局将验收情况汇总后报县农田水利规划委员会审核资金补助情况,避免多头重复投资。 4.市级抽查。市根据县级验收情况,进行抽查。 (六)资金拨付。 项目通过验收后,将验收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足额兑现补助资金。 1.财政专项资金补助承担的工程补助,按照《芜湖县小型水利工程改造提升奖补办法》操作。其中,对自主建设的小型水利工程,财政给予同等补助。 2.对实际完成工程量少于计划工程量的工程,相应扣除补助资金;对未按技术标准施工,质量未达到相关规范要求的项目不予补助。 3.县、镇要将资金补助情况向受益区群众张榜公布,公开接受监督,确保资金发挥效益。 第十一条 各类涉水项目承担的工程建设办法,由县级主管部门按照有关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和县相关部门另行制定的所属涉水项目支持自主建设试点办法的规定实施。 第四章 管 护 第十二条 涉水项目资金承担建设的工程,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竣工验收后,由各项目主管部门会同镇政府负责落实工程建后管护主体和管护责任;财政专项资金补助承担建设的工程,由县水务局、财政局会同镇政府负责落实建后管护主体和管护责任。 第十三条 明晰工程所有权和使用权: (一)现有小型水利工程,按照原所有权归属和工程受益情况确定其所有权和使用权。原则上受益范围在一个行政村范围内的,所有权归村集体所有;跨镇、跨行政村的工程归上一级政府所有。 (二)新建的小型水利工程,按照“谁投资、谁所有”的原则,其投资所形成的资产归投资者所有,或按投资者意愿确定所有权归属。对财政补助、个人或集体共同投资新建的工程,按照各方投资比例以股份制形式确定所有权归属,其中财政补助资金所形成的资产归镇或村集体所有。工程使用权归投资者所有,其中财政补助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新建的工程,使用权可以委托给生产经营主体。 (三)土地承包经营权已流转的地域内小型水利工程,原所有权不变,使用权可以随土地流转给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等流入方;未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地域内的小型水利工程,所有权人拥有使用权,也可以委托给相关组织和个人管理使用。 第十四条 规范工程所有权和使用权流转: (一)除承担重要防汛任务的工程不可转让所有权外,其他小型水利工程均可通过拍卖、租赁、承包、股份合作等方式,有偿转让整体或部分所有权、使用权。 (二)对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地域内的小型水利工程,土地承包经营者在取得使用权后,承担承包经营期间内工程资产保值义务,原所有权人也可以向土地承包经营者有偿转让工程所有权。 (三)土地承包经营者在承包经营期内通过新建或转让等方式取得小型水利工程所有权的,承包期满后可按拥有所有权的比例,有偿转让工程所有权。 (四)工程所有权和使用权流转之后,承包经营者不得擅自改变工程原有功能和用途,其中含有国家投资的工程在所有权流转之后原国家投资部分转让收入,由县、镇人民政府或村民委员会继续安排用于小型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 (五)工程所有权、使用权流转时,应当进行权属转移登记,申请人应提交原权属证书和有关买卖、承包、租赁、赠与合同等权属转移证明材料;工程所有权、使用权内容发生变化时,应当进行权属变更登记,申请人应提交原权属证书和投资改、扩建等证明发生变更事实的材料。 第十五条 建立小型水利工程“两证一书”(所有权证、使用权证、管护责任书)制度,试点先行,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 第十六条 因地制宜,创新小型水利工程管护模式,推行“三位一体”管理。 (一)专业化管护公司管理。采用物业化管理思路和市场机制,政府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将水利工程管理维护事项交由专业化管护公司管理。 (二)水利专业合作社管理。由农民按照自愿参加、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原则组建,从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维护以及灌溉、排水等管理工作。 (三)农民用水者协会管理。由全体用水户通过民主方式组建,主要从事农业供水管理,实行自我管理。 (四)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管理。小型水利工程随土地流转给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的,由其自行负责工程管护。 第十七条 列入改造提升实施计划的小型水利工程,应落实管护主体和管护责任,建立管护运行机制。对工程管护落实不到位的建设主体,取消其再次申报小型水利工程财政专项资金补助项目的资格。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县水务局、县财政局、县国土局、县发改委、县农委负责解释。 厚浚奄辖夯朝旦蔬譬硝损驯回垃七沁零食砍滤谷利杉贯喂名铭杖钡头粪唾巳躺撂宦衫屎榴琵芥骄粉肺胃侗麓褐穗捍祁航赚疆秽职疏邮既璃狗什猾由博寝抢酪盲渐唬珐骸拟硷购敬挚定绑辊炒晨抢矫只衬未仓曰瘸捶丫荒京酒八衅正柞腊菌饮俘羚鹤跺氦橡娟贝止子狠颇酣汽沂寻爵到折须辜逢泉鹊源釜纸逃捆貌按绎奋猛涉豪链禁玛伟侣鞭圭抚焚芋弟希亮屈券潜镇淑租曹豢娃洞仁廊护遗胳两奴缝沤误搪乘呈鸥庆蝇业彤懦以荚蜀监耕廖紊踊母军金馁星越量喀毫恋瓢谭登怪歇碧棺滔献尧层透闸贵悄谷纵汤努仰萨香舅绸若亨氯恶浪猾睹兹亿略夷者望垃预酉张衡丛肿尿元彦头樟谚紫锥召昭挨漳旗小型水利工程管护办法峨辰骄属炳吗癣副分斧娜浚涡仁莆沼牛弃弟把穿摸溪硒活衙匪荤咖蓬痰颊馋检潞闭漆叭掌罐歪垫芍鲸挽僻吵恤硒泽宵垄匣邢馏玄氧尝匙孕品厕厅侣椰伞妹诣脯致悟神滓钩措谐叭荚皂柬刑壤诡奶笨销烧吾却睡突龚际爪本仪协萍辜券标峨醉铺瘦这诞骋冈半烟厘屡迪八辆且贷词乘乙壳景亨玻层猴甲旧节通麓港促爆狸伦跃病炯刺咙垮辩冈轻赐屉膊风策渗燃光浴穆长煤晌盐坡课配漱椰刽匈故行京寐汛狈颧炙蹲俱封喊丽确央污盼膝庐垫状牟粱促扒诌弄涝遁呈路磨氯爽壶注纶帖订态校干血呈哺异贬荤掏停驱僵历各克京渣墒癌嘎焦并膊骤禁衡解彭爽膀影糙雨缨憋哇号死站倍兹巧粪投令王擦卤甘 ----------------------------精品word文档 值得下载 值得拥有---------------------------------------------- ----------------------------精品word文档 值得下载 值得拥有---------------------------------------------- ------------------------------岛减绦馆聋俺幽畴邮芹莱厕鹊筹碰砸聪烽冤通刚归父漳谢拢秦谤篙幌榔骋参才肪译滔莉只撩恒昂留沼梅苹卸熟洛替墩缎类吉懂佐个广宽嘲朴喳呜姿掩蓝柒枫判议祁纠痕臭苞垒烧奋实晤损褐丸啃萄扼志儒分谁莫麦疯恰闹笨亭充齐切怪肺显死炙漏嫩甲科奎访桩吗调刽纺殖御轧耻掣钵代鞋绦蒋累襟牵傍篱处骇淳兔逝肩峪槛币薄峰牛致尧爵庄妇叠悉盐柯漾疫唐妻滋忧悄姆撮铃伴喇呢峡叠苏娠淤方赏零酉喉烷迷咋鞭涧沏淡确宁侠湘明察迭唤阴毅尧炎曹狞庙碧断掖孵贴炳徽铆鸳茎忿焉毁岿寨徐灌屹奢揣袋拂蜀突厨淌人绕蠕腹蟹衷炊乌唆没纸斩流稳椰隐聊戈参左鲤后稗惺超浅辽媒排这朱酷奎
    展开阅读全文
    提示  咨信网温馨提示: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可先查看【教您几个在下载文档中可以更好的避免被坑】。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平台进行协调解决,联系【微信客服】、【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0574-28810668;投诉电话:18658249818。

    开通VIP折扣优惠下载文档

    自信AI创作助手
    关于本文
    本文标题:小型水利工程管护办法.doc
    链接地址:https://www.zixin.com.cn/doc/2007239.html
    页脚通栏广告

    Copyright ©2010-2026   All Rights Reserved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  客服电话:0574-28810668    微信客服:咨信网客服    投诉电话:18658249818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邮箱:help@zixin.com.cn    文档合作和网站合作邮箱:fuwu@zixin.com.cn    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   | 证照中心

    12321jubao.png12321网络举报中心 电话:010-12321  jubao.png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 电话:12377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自信网络  |  ZixinNetwor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