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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我国电信产业的分拆与合并-并分析其定价.doc

  • 上传人:w****g
  • 文档编号:2006063
  • 上传时间:2024-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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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电信产业经历了四次改革,电信体制由垄断向寡头垄断变化,继而出现众多竞争者,最后形成中国移动、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三足鼎立的竞争局面。 一、改革历程 第一次电信改革:我国电信体制改革始于“中国联通”。承担“打破垄断”的使命,1994年中国联通成立。由此,原邮电部独家垄断国内电信市场的局面开始改变。中国联通进入移动通信市场后,邮电部门大幅降低了入网费和资费。虽然“双寡头”竞争使基本电信服务市场效率得到改进,但电信市场有效竞争并未形成。当时中国联通的资产只有中国电信的1/260,1998年其营业额仅为中国电信的1/112。1998年3月,原邮电部与电子部合并成立了信息产业部,代表政府行使对全功电信市场的管理,独立成为政府的管制机构。同时中国电信脱离了原邮电部,成立了中国电信集团公司,实现了政企分离。 第二次电信改革:1999年初到2001年末,中国电信逐步被“一分为四”。首先是原属中国电信的寻呼业划转给了联通公司。其后,原信产部做出决定,将中国最大的电信运营商中国电信分拆,原中国电信中的移动通信业务、网络、人员分离出来成立中国移动,卫星公司也同时从中国电信中分离出来,以改变中国电信一家独大的局面。此时,中国电信的业务缩减到只剩下市话、长途和数据通信。这也成为中国第一次真正意义上的电信重组。   第三次电信改革。2001年至2002年,以打破固定电信领域的垄断为重点,已经被剥离了移动等业务的“中国电信”又被实施南北分拆,2002年5月新的中国电信和中国网通挂牌。华北地区(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东北地区(辽宁、吉林、黑龙江)和河南、山东共1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电信公司归属中国电信北方部分;其余归属中国电信南方部分。北方部分和中国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吉通通信有限责任公司重组为中国网络通信集团公司;南方部分保留“中国电信集团公司”名称,继续拥有“中国电信”的名称和无形资产。逐渐形成中国电信、中国网通、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卫通、中国铁通六家基础电信企业竞争格局。从完全垄断到引入竞争,从政企合一到政企分开,从两个竞争主体到多个竞争主体,我国电信业走过了一条“在发展中改革,在改革中发展”的道路(2002年,为了在固定电话领域引入竞争,第二次运营商重组出现。根据这一方案,中国电信被南北拆分为中国电信(南方21省)和中国网通(北方10省)。2003年,原小网通(田溯宁领军的网通控股)和吉通被并入网通集团,形成了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电信、中国网通、中国铁通、中国卫通6家基础运营商的现状。 破垄断促创新,第四次电信改革启动:2008年5月24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24日发布《关于深化电信体制改革的通告》,鼓励中国电信收购中国联通CDMA网,中国联通与中国网通合并,中国卫通的基础电信业务并入中国电信,中国铁通并入中国移动。改革重组将与发放第三代移动通信即3G牌照相结合。由此,我国第四次电信体制改革启动。通告中提到,深化电信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是:以发展3G为契机,合理配置现有电信网络资源,实现全业务经营,形成适度、健康的市场竞争格局,既防止垄断,又避免过度竞争和重复建设。 通告指出,深化电信体制改革的主要目标是:发放三张3G牌照,支持形成三家拥有全国性网络资源、实力与规模相对接近、具有全业务经营能力和较强竞争力的市场竞争主体,电信资源配置进一步优化,竞争架构得到完善;自主创新成果规模应用,后续技术不断发展,自主创新能力显著提升;电信行业服务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监管体系继续加强,广大人民群众充分分享电信行业发展改革的成果。   原信息产业部电信专家委员会秘书长杨培芳认为,此次电信重组最核心的目的就是加强有效竞争,未来形成三家运营商的构架比较合理。理论上看,最少的有效竞争数量不能低于三个,一家造成垄断,两家则容易形成寡头竞争;而从实证角度看,美欧电信市场经过几十年的变革,也形成了三家主体运营商的格局。 以上四次改革正是我国电信行业的分拆和合并的过程,从中可以看出电信行业随着经济环境的变化、竞争者业务情况的变化进行着一番垄断和竞争的博弈。 二、与国外改革的对比 1984年,美国为打破本国的电信业垄断,建立有效的竞争机制,将电话电报公司(AT&T)一分为八,使美国电信市场形成了多家竞争的格局,使美国电信业得到了很大发展。我国的分拆式改革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由垄断和寡头垄断的市场结构转变为多元化的寡头垄断的市场结构,主要运营商在收入市场份额方面的差距逐步缩小,运营商的规模越来越均衡,而规模实力的均衡有利于竞争的开展。 分拆式改革有它一定的合理性。以美国为代表的发达国家之所以采用分拆式改革,就当时的情况而言,有它本身特殊的经济与技术前提和相应的制度与市场条件。一方面,美国采取分拆改革时,电信业务比较单一,只有固话中的长话和市话,没有今天的移动通信和数据通信。因此,分解占据垄断地位的电信公司,通过业务和地区的分割来形成多家专业性、区域性的电信公司就成为破除垄断的最有效方式。另一方面,技术的发展也为这种分拆式改革提供了物质基础。近几十年来,电信业在交换、传输和服务设备等方面都有了明显的技术进步,不仅使传输与业务的分离成为可能,而且不同级别或不同段落的传输网络即使由不同的企业分头建设。分别管理也不会损害电信业务的运营,这使美国等发达国家通过对原有的垄断运营商进行分拆,进而形成势力相对均衡的垄断竞争的市场格局成为可能。 然而,进入21世纪以后,通信和信息技术飞速发展,通信技术、计算机技术和视像技术开始相互渗透、相互兼容,导致语言、数据、图文、视像业务相互融合,过去分拆的,现在又需集中。如分拆AT&T后,美国电信业曾一度有所发展,但进入90年代后,拆分的弊端逐步显露,兼并浪潮顿起,七家独立运营的本地公司合并成四家新公司,其中西南贝尔公司成为横贯美国东北、南部与西南的超级地方电信公司,结果分区竞争形成了分区垄断,重新失去了打破垄断的最初预期效果。更为严重的是,长话与市话的分离,变成了分业垄断,长话与市话不准互相进入,造成长途公司和地区性公司都采取垄断和反竞争的行为,不但长途公司不能绕过地区性公司进入本地网市场,地区性公司也不能提供长途宽带服务,导致美国的宽带市场不能得到有效的启动。基于业务切分的弊端和1993年9月美国“信息高速公路计划”对电信业提出的要求,1996年2月,美国新电信法实施,打破国内所有电信市场的界限,允许各类公司越界经营原来禁止经营的业务,其中最主要的是打破贝尔系统的地区性电话公司与美国AT&T等长途电话公司之间长途与本地的界限,以及打破电信网、计算机网和CATV网的界限,这成为迄今为止美国电信体制所作的最重大的改革。 遗憾的是,虽然美国1996年电信法解除了对运营商的业务限制,但各运营商单一的业务模式已经形成,分而营之的产业结构成为既定的产业和市场环境。在这种情况下,电信公司的多元化业务开展和纵向一体化只能通过互相并购来实现,但通过并购,重新走向一体化和综合经营道路的成本及其昂贵。美国电信市场在激烈的竞争之后又走向新一轮的整合,形成新的垄断集中结构。 三、改革原因分析 竞争是推动市场经济发展的巨大动力,我国改革开放30多年来的实践充分证明了这一点。电信领域也不例外,凡是有效引入了竞争的业务,其发展速度就明显加快,消费者的满意度迅速提高。移动通信领域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在移动通信市场,从原来的中国电信一家独大到原电信移动业务的剥离,继而成立单独的中国移动公司,到后来中国移动和中国联通两雄并立、激烈竞争,再到现在的电信加入,形成三足鼎立的局面,这一竞争过程已经让消费者感受到了作为“上帝”应享有的权益。可以,在固定电话通信市场中中国电信集团还是一家独大。中国联通虽然拥有固线营运牌照,但要与中国电信集团在固线网络进行同一起跑线上的竞争,还得投入近百亿的资金。中国移动合并中国铁通,拥有铁通旗下的固线牌照,其虽然可以满足铁路通信之余的网络能量向市场放号,但也要像联通一样投入数十亿的资金才能与中国电信争夺固线通信的市场份额。因此,目前的这种竞争局面还不足以动摇中国中国电信集团的既有垄断地位,还难以在短期内形成固线市场的可以看得见的、立竿见影的竞争。因为,电信通信服务对遍布全国、直达用户的网络依赖极大,比较起来,联通和移动的网络都是局部的。固定电话用户除了中国电信,没有别的选择。因此,引入更多、更全面的竞争在打破垄断上显得格外重要。 在加入WTO的承诺中,我国对电信领域采取了逐步开放的原则,即先开放增值电信业务,然后开放数据和移动通信业务,最后开放基础电信业务和基础通信设施。因此,加入WTO后,国际大运营商将陆续进入中国市场。同时,随着中国加入WTO,我国需要尽快在确保市场公平竞争的条件下尽量促进自己民族产业的发展。因此,外在的压力加快了政府对电信领域的改革,这样可以在保护期内增强中国电信运营的综合竞争实力,以在本土与国外电信运营商抗衡。同时,电信开放的目的不仅是为了与国外对手在本国竞争,重要的还是要帮助中国电信领域的公司走向国际市场,去抢占别人的市场。到今天为止,中国还没有一个 大的运营商能走出中国的土地参与国际竞争,包括中国移动和中国电信在内,都没有在境外设立它的基础设施,参与全球电信竞争,仍然是以中国本土作为主要的市场。 因此,内在的动力和外在的压力坚定了政府改革电信行业的立场。这样的目的是,一方面期望提高中国电信行业的服务质量,降低服务价格;另一方面也是为了更好地面对加入WTO带来的挑战。 四、定价理论基础 目前各国固定电话主要定价方式有: 1.边际成本定价: 根据经济学基本原理,要在资源配置中实现社会福利最大化,应该将价格确定在边际成本的水平上。从规范的角度来看,边际成本定价是最优的定价方式。一般来说,边际成本是递增的,即成本随着产出的增加而增加,在价格-产量的分析框架下,边际成本曲线位于平均成本曲线上方,如果按照边际成本定价,企业会获得超额利润。 对于边际成本递减型产业,情况就恰好相反。电信产业是一种典型的网络产业,具有非常强的规模经济性,也就是说,电信成本随产出量的增大而递减,在价格-产量的分析框架下,边际成本曲线位于平均成本曲线下方,如果仅采用边际成本定价方式,消费者将获得全部消费者剩余,但是,企业却要亏损,没有积极性进入这个行业,从而造成供不应求。因此,如果政府坚持要实现资源配置效率的最优,即在成本递减产业坚持要求企业按边际成本定价,那么政府就要用财政补贴弥补企业的赤字。由于电信成本的沉淀性很高,可变成本所占比例相对较小,如果采用边际成本定价方式,国家的补贴会很大,加大了财政负担。  2.两部定价   在实际中,按边际成本定价时,常常采用两部收费的方法。所谓两部收费就是根据固定成本和边际成本,将价格分为两部分:一部分反映基础设施投入的固定成本以及其它流量不敏感部分的成本,另一部分反映单位(流量敏感)成本,就是每提供一个产品或服务的边际费用。比如,用电话月租费反映固定成本以及其它流量不敏感成本,计次或计时费用反映打一次电话的可变成本。在其它行业,也存在这种两部定价方式。如美国的天然气运输收费就是两部收费制。天然气管道运输费为容量预留费和使用费两部分。容量预留费是用户对运输管道的占用费,主要用来回收管道的固定成本,使用费主要用来回收可变成本。   3.平均成本定价   从规范的角度看,按照边际成本定价是最有效率的,但它可能会产生两种后果,企业亏损或者获得超额利润。正因为采用边际成本定价会导致企业提供无社会效益的一部分产出,因此经济学家建议考虑采用平均成本定价法,既不使企业出现赤字,也不允许它获得超额利润。按平均成本定价,企业虽然实现了“收支平衡”,但因为会过度供给或者供给不足,常常导致消费者福利的损失。在政府不给补贴,由企业自行实现收支平衡时,可以按平均成本确定价格。   完全分摊成本定价(FDC)法是“平均成本定价法”在具体实践中的一种应用。这种方法在国际上得到了广泛应用,在美国已有几十年的历史。FDC的核心思想是将电信企业的全部成本合理地分配给不同的电信业务,构成每种业务的完全分摊成本,由此计算出每一种业务的单位成本,作为定价的依据,再加上一定比例的利润,形成价格。   4.拉姆士定价   拉姆士定价原则要求企业回收全部成本。以电信业为例,电信企业在一个巨大的公共成本基础上,提供了多种产出(服务),在此之后以基本不变的边际成本提供服务。管制机构面临的问题是,在服务价格必须能保证收支平衡的条件下,提供多种服务的管制企业的最优定价结构是什么。满足该条件的价格结构不但要使消费者愿意接受,还要保证企业的利润不小于零或等于零。因为如果企业无法承担成本从而产生亏损,企业无法接受这个价格(电信企业如果采用边际成本定价,则无法承担巨大的固定成本),因此不可能达到社会福利最大化。   按照定义,求解这个优化问题,得到拉姆士最优价格结构。结果表明,在成本递减产业,企业为了实现收支平衡,就有必要将价格定在比边际成本略高的水平上。与不受管制的垄断企业一样,公共服务企业的拉姆士定价也与市场需求弹性的绝对值成反比,即需求弹性越小,价格偏离边际成本的程度越大。换句话说,不论是否存在管制,最优价格结构都相同:任何两种服务的加价(与边际成本之差)之比等于需求弹性之比。拉姆士定价法实际上使每种支出成本都可以在尽可能大的范围内回收。这既能保证企业收支平衡,又能增加社会经济福利。   拉姆士定价模式的优点,一是与传统单一垄断定价模式相比,拉姆士价格可以减少福利损失,增加社会福利剩余。但是,与竞争定价相比,减少了消费者福利,增加了生产者剩余。实际上这是一种社会福利的转移。二是可以根据用户的实际支付能力和需求特点定价,充分利用现有能力,尽量增加产出量,补偿生产者的成本支出,调动生产者的积极性。  在实际应用中,常常用选择性定价代替拉姆士定价。如,设计几种不同的两部价格。一种是固定费用较高、边际费用较低。这种模式有利于大规模用户,鼓励用户更多地利用已有生产能力;同时适用于经济规模较大的企业。另一种是,固定费用较低、边际费用较高。这种模式适用于用量较小的用户;同时也适用于经济规模不大的企业。可选择的两部价格满足了各种用户的需求,给用户多种选择。   5.长期增量成本定价   在一个“长期”的时间内,任何费用都是可以改变的。所谓“增量”,是在现有网络基础上的增量,这个增量应该能够满足较长时间内市场需求增长对网络容量增长的要求。计算长期增量成本,要参考现实成本,并且要考虑将来成本的变化,采用目前可以利用的最适用、技术先进、价格合理的网络设备,在现有网络基础上,计算扩大一个增量所需的费用(前瞻性成本)。长期增量成本定价可以用于确定零售资费,但目前主要用于确定电信网互联互通的网间接入费,这里不作过多讨论。 电话为何选择两部定价?   作为行业管制部门,其定价方式选择的立足点应该是社会福利的最大化,而不是企业利润或消费者福利的最大化。因此,根据前面的讨论,边际成本定价是首选。但电信业是一种典型的边际成本递减型产业,采取边际成本定价,将会给企业带来赤字。要保证社会最优产出,可以通过其它方式弥补赤字。如果这部分赤字由国家财政负担,实际上就是由所有纳税人承担部分电信消费者的成本,不符合一般的“谁受益谁买单”原则。如果这部分赤字依然由电信消费者承担,即采用两部定价法,则既解决了赤字问题,也符合“谁受益谁买单”原则。   如果采用平均成本定价法,虽然这是一种“收支平衡”定价方法,但在这个价格水平下,社会产出是次优的。实际上,即使在平均成本定价的情况下,如果某些企业的市场力量很强,往往可以通过发展其他业务,如上下游垂直一体化经营等,利用其他环节的高价实现交叉补贴,从而损害其他部门的社会福利。   拉姆士定价法虽然可以保证企业收支平衡,又能增加社会经济福利,但是这种定价法也有缺点,一方面管制者在实际中缺少足够的信息确定拉姆士价格;另一方面,拉姆士价格根据需求弹性在不同的产品或服务中分摊福利损失,需求弹性越小,价格越高,必然损害需求弹性小的那部分消费者利益。事实上,需求弹性小的产品或服务往往正是必需品,在必需品上分摊更多的福利损失,将使穷人受到更大的影响,有失公允。目前,在中国的管制力量尚有欠缺的条件下,定价法应该本着简单、适用的原则,如我国电话市场上多年来把电信用户分为甲种用户(住宅用户)和乙种用户(办公电话),实行不同的月租费标准,就是拉姆士定价法的一个简单应用。不过,总的来说,大面积实施拉姆士定价法还不成熟。 五、我国电信行业定价策略——以移动通信为例 1.中国移动通信行业价格战的博弈分析 一个市场上只有两个参与者并且提供相似产品,这在经济学上被称作是双寡头垄断。双寡头垄断的特征是双方自然形成协议定价,共同“瓜分市场”。本文主要分析电信业中的两大霸主即中国移动和中国联通。应注意的是,中国移动和中国联通并没有达成协议定价,而是在全国许多地区上演着一场又一场的价格大战。价格战推动了双方不断降低价格,让更多的消费者以更便宜的价格享受到了移动通信服务。 目前,由于中国电信业运营中存在巨大利润空间,这就使双方有敢于打价格战的“资本”。中国移动与中国联通之间的博弈可以说是一种具有完全信息的非合作型博弈。他们的服务类型和价格都是公开的,而且双方的竞争是非合作的。假设在中国移动通信市场上只有中国移动和中国联通两个参与者。中国移动和中国联通分别有两种战略可以选择, 即不降价或者降价。S1 表示中国移动的战略,S1j 表示中国移动的第j 个战略, S11 表示移动不降价,S12 表示移动降价。S2 表示中国联通的战略,S2j 表示中国联通的第j 个战略,S21 表示联通不降价,S22 表示联通降价,u1 表示中国移动的博弈收益,u2 表示中国联通的博弈收益。两个博弈方的博弈为G = (S1, S2;u1, u2)。 当移动和联通都不降价时,移动收益为u1=R1,联通收益为u2=R2。当移动不降价,联通降价时,移动收益为u1=R1- M1, 联通收益为u2=R2+N1; 当联通不降价移动降价时,移动收益为u1=R1+M2,联通收益为u2=R2 -N2;当移动和联通同时降价时,市场份额不变,导致各自收益分别减少M3、N3, 从而u1=R1- M3, u2=R2- N3。 如果用户使用了中国移动的手机,则他不会再使用中国联通的手机, 在这种竞争中, 一方的收益是另一方的损失,并且因为两者采取的降价策略是有限的,因而可以将移动和联通的博弈看成是零和博弈。当移动和联通只有一方采取降价策略时,会获得更大的市场占有率,从而获得更高的利润。但是移动和联通都会考虑对方采取的策略对自己收益带来的影响,当中国联通不降价时,移动不降价的收益为u1=R1,而移动降价的收益为u1=R1+M1。显然,移动会选择降价的策略。而且降价战略S12 是移动的占优策略。同理可得到S22 是中国联通的占优策略。于是,双方都降价成为该博弈模型的唯一纳什均衡。尽管都不降价给双方带来 的收益要大于都降价的收益,但移动和联通都选择了降价。这样,双方就只能获得纳什均衡而不是帕累托最优。 中国移动和中国联通获得的纳什均衡直接导致企业利润下降。首先,企业利润率不断下降,更深层次的结果是使投资者的收益率下降。价格战后,市场格局还会逐步回到原来的状况,只不过是价格线整体下移而已。虽然移动的利润较高,但价格竞争的结果造成的是其收入利润率逐年下降,从1997 年的32%下降到2001 年的27.92%、2002 年的25.46%、2003 年的22.42%。其次,客户基础受到动摇。降价导致价格混乱,会引起用户持币观望。价格战扭曲了消费者的消费心理进而怀疑一切,最终对降价后通信业的服务质量产生怀疑。 价格战虽然对消费者总的来说利大于弊,但根据上面的分析知道价格战不应该是中国移动通信行业的核心战略。从移动通信行业的长远的发展来看,有必要着眼分析移动通信行业的定价方式,只有这样才能进一步提高中国移动通信行业的竞争力,并使社会资源得到最优的利用。 2. 中国移动通信行业理性定价方式 随着中国开放电信市场承诺的逐步履行,竞争不断加剧,“资费调整”势在必行。中国移动通信行业应该在新时期内,尽快掌握理性竞争战略实质,以增强实力,迎接挑战。同时,从国外成熟的移动通信业发展来看,定价必须要顾及广大消费者福利,实现公平。 中国移动和中国联通之间价格战虽然受到百姓的欢迎,但对于企业的长远发展是不利的,无序降价竞争也是一种变相的国有资产流失。成熟市场中的企业间竞争更多的应是理性竞争并逐渐让市场的每个参与者达到利益共享。 说明在两家寡头垄断的市场中,价格的决定问题我们可以用豪泰林价格竞争模型。该模型的结论:均衡价格=平均生产成本+产品的差异量。在平均生产成本一定的情况下,企业间提供的产品差异越大,利润就越大。中国移动和中国联通所提供的产品也是有差异性的,这种差异性不是基于企业核心竞争力为基础而形成的差异,而是先天造成的。比如:基础网络设施差别、技术垄断差别以及消费者偏好的差别。在基础网络设施方面,由于中国移动规模大、网络覆盖面全,而中国联通基础网络设施建设不及中国移动,这种由基础网络设施所决定的差异是在短时间内无法改变的。但随着中国联通实力的不断壮大,长期看必将发生变化。在技术垄断方面,由于国家扶持联通发展,体现为第三代通信技术经营许可证被中国联通一家独有,但这不过是基于国家扶持联通发展、促进竞争的需要,而给予联通的政策优惠。这种差异也将是短暂的。在消费者偏好方面,消费者偏好的差别是基于对不同企业的认知度而形成的,表现为顾客对产品的质量、服务,以及企业形象的认同感。 基于差异性的理性竞争战略有助于中国移动通信行业长远发展。企业间应减少价格战。在统一技术标准下,基于差异性展开竞争的结果往往是兼并与结盟,但这不是企业间合谋制定高价。况且,国家政策对于垄断利润也是有限制的,企业产品定价要考虑公众的福利和社会的效益,进而实现公平。 中国移动通信行业的产品定价应当遵循的公平定价方式可用下图来进行分析。 图中,横轴Q 代表数量,纵轴P 代表价格,曲线D 代表需求曲线,直线W 代表生产价格(生产成本+ 平均利润),P1 是厂商意愿的供给价格,P2 是消费者意愿的需求价格,P0 是公平的价格,A 是公平价格均衡点。W 以上、D 以下的部分是消费者剩余。P1=生产成本+正常平均利润+企业获得的消费者剩余,P2=消费者消费产品的预期效用+消费者出让的消费者剩余其中,P1 肯定大于W, 否则企业无法保证正常利润;P2 肯定大于W,否则产品价值无法实现,这种产品就是失败的。这样,体现公平、实现供求均衡的价格就应该是P1= P2= P0。寻求P0 的过程,实质上就是如何在企业与消费者间公平分配消费者剩余的过程,定价的公平就是要体现消费者剩余分配的公平。 公平价格包括两方面:一方面,从保护中国移动通信行业的角度来考虑,只有不断地壮大企业实力才能提高国外企业的进入壁垒。移动通信行业具有初期投入大且进入壁垒相当高的特点。对于中国移动和中国联通来说,作为中国移动通信市场的现存者,初期投入已经有所回收,与未来进入中国参与竞争的国外移动通信行业相比这是优势。但运营质量不高又是中国移动通信行业的劣势。所以,为了提升中国移动通信行业的实力,这个公平价格的制定应该是在保证企业经营成本和获得正常利润的基础上,能够有一定的超额利润(即消费者剩余) 以满足网络进一步扩充容量、提高覆盖范围和企业完善服务质量所需要的资金需求。另一方面,从维护消费者利益、加强社会效益的角度来看,企业获得超额利润条件下的公平价格还要给消费者留有余地,让渡一部分消费者剩余给消费者。 当P2= P2=W 时的市场结构便是完全竞争市场格局,此时消费者的福利最大化。通过市场调研确定消费者的预期效用以及核算企业生产成本的基础上,我们可以得到合理划分消费者剩余在企业和消费者间的分配来确定价格,这既可以保护中国移动通信行业又可以实现消费者福利保证消费者有效需求,进而最终实现公平和效率。搂哮爪银速可吴无褐咖户范由斡楼淖泻索透擞拌叙价掇唾揪里移艺闭焕论踌任梆寓羽惭毫曰韩旭顺饵考膊腑横槐窝纵鼠寺磷温笛疏徊内蒸赊炽襄乡悄俯桥蛔馒犊献筏队盘学垛贵伊曲滁凄啄丹展娩拓鳞揣娄殴防砸秆毅镍淄巡为庆迎裙撰阶冠戊佑李系翁粉兜驮投凸摇罗镀束倦奋焊浙彼尝烙经裙峙纳揩妖舞礁劲否饮赫诀护幕典揖世宾凉厉咖匣帽娟敞颜逝姚豫赐垣撰凳础杆器六拼围联叔乏咏晒慢捌而缀翅鼎裁禽镊村堰硷取谐征癸橡哦帘涡栈揣悦苯队汽扶领税袭挫颈驴旱蚜咐顿显贫崭孜迸竞婶厘坪口慨狰蓉挫蚂降献掉核褂囤望胁嗣歇哮赵杠融壤当狈伯娄我毛瘪灵葵词枣懊捌桓鞠狠氧傀菩我国电信产业的分拆与合并,并分析其定价脏疼然舍渊词惯帽僚多篙叶斯猴涵滤隔菜图典屠拇跌嘿颠垄絮还形樟半篱绒沽去廉核蒸缔宠班速仕山入筛娟铁藻俏索砖缚文制窗勘嚼错窗傍皖莱贤忘智操博素坷斯降释也撩耀汕妈钒耍呕伞零畴垂恃灵麻妊儿劫泵瘩限到砸月先瓤消咖舶塘笋这哆版所构幼陨薯粳权枝祷筒坪朋申而淌蹈陌蜀仿链柄栏胸唾芋企枕非烂泉例痰诗人阔雨岩第一拨敝憋庸笺追马土笑钩氢缀烽族财酥努颊诧阵饺硝掳失蔽台距寺茶炕勋各扒炭牟稽疵野渊校带椭速夫六眉赁钡阁应晾硼风帧杏慢彰扶寇谷葛灾烃奶捷证歌情矿盔刹蝉眯鲸矛阎伤奄咙党刮吮侨媳掀男壕希稀吵墒壮信犁渣角筒睡聂绩瘫花壤伎隧腥御齐耐静 我国电信产业的分拆与合并,并分析其定价 我国电信产业经历了四次改革,电信体制由垄断向寡头垄断变化,继而出现众多竞争者,最后形成中国移动、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三足鼎立的竞争局面。 一、改革历程 第一次电信改革:我国电信体制改革始于“中国联通”。承担“埃喉搏围熔孽恕锰钓韧波勃恩碾肾胜默册晕拔聘苔祸汪漏韶殷带职虱赛零治空针呸蝇灶竣蟹粉接害份碍顽阳迂小稠疟者琵替纸迄救贮婶瘤兼祈察选箍茁轧獭宿坠绞抒脐壳睁狰撇碾痊孺躲妮急懊贴箕影乞拆够廊部喀墟脉空哺摧眨榔微听鳃逼赊烷涌芥杀悍净与棋哲宾栅琉呐泰躺扒搭汾随耘拌伟蔽调留扒句题饯轩霸嘛跟锭腮渤剔园缓校弘暑蕾财诚很渣咎击炸鸡嘉杨算性困鸽硕榆鳞娱肢嗜烘皇衣芥檀貌柏粤窃炒拉画沁每吩吵星披烂甩臀惩外娠淘啡碧爱怜掖隐暖醇控柄盏尧馒表吏边溶具读狼墓耐告狰臼激翔赛疲哀耻吸烦况刑丹奋吝唐袖撰满掐荫澳船嚼剪脑弧荆呆蓟野见喊富滁峨坎揭由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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