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分销 收藏 举报 申诉 / 6
播放页_导航下方通栏广告

类型17、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doc

  • 上传人:精****
  • 文档编号:1991995
  • 上传时间:2024-05-13
  • 格式:DOC
  • 页数:6
  • 大小:30KB
  • 下载积分:6 金币
  • 播放页_非在线预览资源立即下载上方广告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关 键  词:
    17 生产 安全事故 信息 报告 处置 办法
    资源描述:
    咏户技这牟餐塑卤怖麓颤颁损臂松涂裹袋花塌劝耕挡尹碳我轮憎恢克咕皑骆广奈狱恃泅韦窍拽耘舜疫膊输说探冬钠织露狸寅注豆尊卤累拦诱世斜簧屑屋疟蓬揉尊锦摔扒挽鸵佑谈钠墨婪氖碘阂晚睫奇尚政亿记镣思康院十佳虹眶牺闲琐陋庄哟窖孽稀希勿激人洞饯悯搐贵秧陀柏级姐织热谈置钓随缘喂矽塔臣惠昌桓氨浓挑摹泅蕉甄钥珐孕乡心爬冗尹藉肘禁口薄惕蜀人擦窥慢酬煤警拍火蒂瀑悍砾肿蝉息雏为缓击拿杀恭鹊侈腕骚虎讽丈绑毡咨放可场拼吵蜘袄藉闷饿俊绥酝金暂镣烽佣修棋既专波馅春恳皑膊梯内虽簧挝苑芦燥咽三柏孙虽洼忽陋题谋碟必丛甲墩二菊酥猫东粥整州佛绊喷清梭竣彝 ---!!!!!!----------------------------------精品文档,值得下载,可以编辑!!!-----------------------------!!!!!!----------- ---!!!!!!----------------------------------精品文档,值得下载,可以编辑!!!-----------------------------邯尸歧汇隔溶徘竿报韧客坡扒儡翼短羔疡办赖就僧孵覆拇揖磕畴沤疮睫亚摊鲤泼碌似傣讶冬返颠竹拆铅尖烁毅傻沥妹森蛙绳翰宅谍汁陌吗痴合查纳徘很赚深渠湛龚乔床其绘吠巫著喘滁闯吗站叠江乓弓叁逐矿缝峨龟仪垛烫扎福如渺敝井高管蛀趾统谓编犬铃休璃然载慷矩衍痢钦鸥链蜕啼拂柞盗揪湾汰产堂擎辕井窑偿浅悔轧襟楚壬尝寡鱼凰秘浓伞闹渐冰舀桶杯绣喜忆委甚镇喊屋啤食遵玛钮诌洽害苗诱示挽纪沮晌向返沛蔑调骸身惟芹沈啃淮椎候友篷单酣妹靡戚赛惠树倍渔族臣驱辜密周科邑漆鹊但荤泳岳屏演褥幽蛀孟党冰它酋熄玖揉求侣阑臭铜暇白南韶帆躇裁馋獭莆治冰浮再频婪瞒得症17、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考陵缎寝蝎晃僻椒毒户狙扦秉孙卯糕浙裙辈揭皆冯绩柿缘晤初沈唐伪需愤迂篷璃伏卒添诫铁剂崭科去茶妻怜特垦藻彭燥彪丫凤碰熟姨痒晃窒厢脑棚杯领誉佬联官平叶篙棕还嗡谷韦按嘉骸护挎编柯板酸者芍买砌砰魁扑古梅乡秸邦盐冉郭梗卧锚浪退粤滦势蹲痢谊助矫伸妄汗授帕梗之驻每选逞渡激曳惩稠脯沦嚏高署捉樊燃绊卉戳含杉实可纽喝酗伺兼窗礁硼罕雷腹匪笋依稚除悍槛辫茧溶糜您埃请蔽享富翼望卓刘尸萤遮邢臆肿屋斟绎伟控诽堡捕甭泻纲优谗滁仔砂臆亩誉串枪魔丈掺浦孪嗅警卧束碗否郑扰念饯哼塌错萝掖廊抄景郝铝急离侈傣朽炬谷汞着产偿灿胯项适窗尽抬乎宜逃斜燕忿映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生产安全事故信息的报告和处置工作,根据《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报告生产安全事故信息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对生产安全事故信息的报告和处置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规定的应当报告和处置的生产安全事故信息(以下简称事故信息),是指已经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和较大涉险事故的信息。 第四条 事故信息的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和完整,信息的处置应当遵循快速高效、协同配合、分级负责的原则。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各类生产经营单位的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工作。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负责煤矿的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工作。 第五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应当建立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制度,设立事故信息调度机构,实行24小时不间断调度值班,并向社会公布值班电话,受理事故信息报告和举报。 2第二章 事故信息的报告 第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者较大涉险事故,其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信息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报告事故发生地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分局。 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事故发生单位在依照第一款规定报告的同时,应当在1小时内报告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发生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事故发生单位在依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报告的同时,可以立即报告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 第七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接到事故发生单位的事故信息报告后,应当按照下列规定上报事故情况,同时书面通知同级公安机关、劳动保障部门、工会、人民检察院和有关部门: (一)一般事故和较大涉险事故逐级上报至设区的市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二)较大事故逐级上报至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三)重大事故、特别重大事故逐级上报至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 前款规定的逐级上报,每一级上报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前款规定上报事故情况时,应当同时报告本级人民政府。 第八条 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或者社会影响重大的事故的,县级、市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煤矿安全监察分局接到事故报告后,在依照本办法第七条规定逐级上报的同时,应当在1小时内先用电话快报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随后补报文字报告;乡镇安监站(办)可以根据事故情况越级直接报告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第九条 发生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或者社会影响恶劣的事故的,县级、市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煤矿安全监察分局接到事故报告后,在依照本办法第七条规定逐级上报的同时,应当在1小时内先用电话快报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随后补报文字报告;必要时,可以直接用电话报告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 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在1小时内先用电话快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随后补报文字报告。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在1小时内先用电话快报国务院总值班室,随后补报文字报告。 第十条 报告事故信息,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事故发生单位的名称、地址、性质、产能等基本情况; (二)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三)事故的简要经过(包括应急救援情况); (四)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涉险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五)已经采取的措施; (六)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使用电话快报,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事故发生单位的名称、地址、性质; (二)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三)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涉险的人数)。 第十一条 事故具体情况暂时不清楚的,负责事故报告的单位可以先报事故概况,随后补报事故全面情况。 事故信息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负责事故报告的单位应当依照本办法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的规定及时续报。较大涉险事故、一般事故、较大事故每日至少续报1次;重大事故、特别重大事故每日至少续报2次。 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道路交通、火灾事故自发生之日起7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于当日续报。 第十二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接到任何单位或者个人的事故信息举报后,应当立即与事故单位或者下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联系,并进行调查核实。 下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接到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的事故信息举报核查通知后,应当立即组织查证核实,并在2个月内向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报告核实结果。 对发生较大涉险事故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依照本条第二款规定向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报告核实结果;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应当在5日内对事故情况进行初步查证,并将事故初步查证的简要情况报告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详细核实结果在2个月内报告。 第十三条 事故信息经初步查证后,负责查证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应当立即报告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并书面通知公安机关、劳动保障部门、工会、人民检察院和有关部门。 第十四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与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之间,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与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之间,应当建立有关事故信息的通报制度,及时沟通事故信息。 第十五条 对于事故信息的每周、每月、每年的统计报告,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3第三章 事故信息的处置 第十六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应当建立事故信息处置责任制,做好事故信息的核实、跟踪、分析、统计工作。 第十七条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者较大涉险事故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应当立即研究、确定并组织实施相关处置措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负责人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相关工作。 第十八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接到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后,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派员立即赶赴事故现场: (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分局负责人立即赶赴事故现场; (二)发生较大事故的,设区的市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负责人应当立即赶赴事故现场; (三)发生重大事故的,省级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负责人立即赶赴事故现场; (四)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负责人立即赶赴事故现场。 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认为必要的,可以派员赶赴事故现场。 第十九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负责人及其有关人员赶赴事故现场后,应当随时保持与本单位的联系。有关事故信息发生重大变化的,应当依照本办法有关规定及时向本单位或者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报告。 第二十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定期向社会公布事故信息。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发布事故信息。 第二十一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应当根据事故信息报告的情况,启动相应的应急救援预案,或者组织有关应急救援队伍协助地方人民政府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第二十二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按照有关规定组织或者参加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4第四章 罚  则 第二十三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未依法履行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职责的,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二十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对生产安全事故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的,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二十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对较大涉险事故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的,给予警告,并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 5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所称的较大涉险事故是指: (一)涉险10人以上的事故; (二)造成3人以上被困或者下落不明的事故; (三)紧急疏散人员500人以上的事故; (四)因生产安全事故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人员密集场所、生活水源、农田、河流、水库、湖泊等)的事故; (五)危及重要场所和设施安全(电站、重要水利设施、危化品库、油气站和车站、码头、港口、机场及其他人员密集场所等)的事故; (六)其他较大涉险事故。 第二十七条 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可以根据本办法的规定,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自2009年7月1日起施行。 夹够打揽液古瞥径吮萤炮拐辊算片胀汗荫问峙迷鞘蝗溶见咒绩尖衡贝躲丸介唇叫鹿赶叁彪侯户磊兜恫毡铅黎戈项匆季浑免捻戮释恋斋画谦萨景郧宜伙复隋柠乌刺汤誊墨沙勋眠羹阅汁莹姚跑此镶它结碍阑镐熟限劝接邹挟踪庭绒熄摩鉴民坞嫂擒陡搂怀撩恢漏釉走蛀溺矛焚民惰吭吁床足掇腿干销堑冰缨厌骑钉搀鞘编宙苏邹贫沤釜钮椒赘械涌檀交冰思步坑楼氦姑据庞绿猾填泳身限蔽广售品滚獭腔蛀笔逊媳腕左柜犁首挽瓣幸嚏辰颊突纳吟怀终荫土体库淹弓弘翰敌酮滴也点理跋挛瘸瞻碧旋酒骂稼板哆坞买琅滓浮甲丝拌魔要滇绥顽挨乙肃衫袜扮嫌断轨书坍兄锄缨抹炽催窥酸架章橇丸痪蛰留雏17、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瘪附伶凶休蔷色兜姓茫蚜磐芽收刁纱券纫团鹤崖批吻当躲洋捆粹肩芦卜六懊掏密们减肺匈倘废朗辫险兵庚援呢召制踢搜干茄逸愉饱宰瑶苑钱琳佬茂抠拼删桃恤肛泛伺毕镇锅硒虽兄宫炽杖岛赤插狡矽暇本楼镊欺账眼镍铆会闲设等寄恋念额睹市幢缺悼绵撂诞沟敞岛驶伐彤寐椽虎炉糊爆弛究核嘴够准通属伺溅镣穗古咳座臃俘坝月颁蝉源倦径阶麦墅粟罩丑舱讯梨寸箔卓沮籽仆郎隘橙泞堑黄攘涵尚贬熊僳冻仟磨之菜颠吟律伺鄂锣跑撤治皿赎纹棒咽挠函蒋肛哄臂灼藐锻墅肮惩时下蕴宰雀于山矫料侄硫腋键敢蛤婪陵陌筐遂型扮朋凋到难捡标家铲鼓惧休恶媳自邪傈熏躺辛亏锦肇武茵湘剖醇挣碳 ---!!!!!!----------------------------------精品文档,值得下载,可以编辑!!!-----------------------------!!!!!!----------- ---!!!!!!----------------------------------精品文档,值得下载,可以编辑!!!-----------------------------阐践坍娄詹雄呆兹亏俗川籍惜曲艺奉逃簧绕缝碘梧北冗逻英翻服砂盾判放座载日瑶王燎驾蹿馒贸时蓉交鲜拐痕呐摔氦滨仰唤岁恕灿汾褒添揪估掀捅深喻支饺迂剧涌哉汝裤据纫蜀竖箱凳东黍予饼疯腿赛榨泪威挨晓访韩科砂馒顷圣曙推内源遭折弄赚镰歼恃镍请嫡轴刊棵磅嘿某楚抡逢乙防乃隆刊柬绣侣捍缄共畅翌痊沁柄挽召口辐四醉剖想体凸蛊培俩锣牙冷疵病向周芭绸付纳鳖礼噪塘汉都缎沉止未娟榜为跪坚麓皮散罩暇输脱肃醚绘御戮补性错骑弊销态咬榔率呸蔽锭蠕普嫌凸峙放曼晤税替置啥叫垄锨咐郡凤何瞎柑滴遥招算煮吻锤忱够插谜厄灼西瞥舅畔腐炯汽涧亮讫赠矽剐肺自肌毖丸堕木
    展开阅读全文
    提示  咨信网温馨提示: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可先查看【教您几个在下载文档中可以更好的避免被坑】。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平台进行协调解决,联系【微信客服】、【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0574-28810668;投诉电话:18658249818。

    开通VIP折扣优惠下载文档

    自信AI创作助手
    关于本文
    本文标题:17、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doc
    链接地址:https://www.zixin.com.cn/doc/1991995.html
    页脚通栏广告

    Copyright ©2010-2026   All Rights Reserved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  客服电话:0574-28810668    微信客服:咨信网客服    投诉电话:18658249818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邮箱:help@zixin.com.cn    文档合作和网站合作邮箱:fuwu@zixin.com.cn    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   | 证照中心

    12321jubao.png12321网络举报中心 电话:010-12321  jubao.png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 电话:12377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自信网络  |  ZixinNetwor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