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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银行结算业务重点工作、重要环节操作规范模版.doc

  • 上传人:精****
  • 文档编号:1908488
  • 上传时间:2024-05-11
  • 格式: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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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银行 结算 业务 重点 工作 重要 环节 操作 规范 模版
    资源描述:
    **银行结算业务重点工作、 重要环节操作规范 为进一步规范结算业务,结合全辖检查发现问题及支行日常管理反馈内容,总行对部分结算业务重点工作、重要环节进行重新归纳梳理,请遵守执行。 一、营业前轧账管理 网点在正式对外营业前,各柜员应联机查询业务流水,确定当天业务发生额为零。主管联机打印“汇总轧账单”,确定本行无主动发生的业务,然后会同主办(双休日、节假日为经办)共同在“汇总轧账单”上签章确认,并纳入当天业务传票送交业务监督中心。 二、“上二休一”工作制管理 (一)定义 “上二休一”是指总行下设营业机构倒班柜员采用连续上两天班休息一天的工作方式。 (二)窗口和人员配备要求 各支行按规定开立两个倒班窗口,由三名经办柜员实行“上二休一”工作制,其余窗口依据有关业务需要设置常日班窗口。双休日、节假日业务量较大支行,可安排常日班窗口双休日、节假日上班,工作日调休。 为有效监控风险,避免临柜钥匙重复交接,支行窗口不足时,三名倒班经办柜员使用两个固定窗口、固定抽屉,一名经办使用移动款车。 (三)倒班柜员尾箱管理 1.尾箱交接方法 三名倒班经办柜员使用两个尾箱。例如:**月1日由甲柜员(01尾箱)和乙柜员(02尾箱)临柜,丙柜员休班,次日甲柜员休班。**月1日日终,甲柜员将01尾箱交接给乙柜员;**月2日日始乙柜员使用01尾箱营业,02尾箱交接给丙柜员。 **月2日日终,乙柜员将01尾箱交给丙柜员;**月3日日始丙柜员使用01尾箱营业,并将02尾箱交给甲柜员,乙柜员休班。以此类推,尾箱循环交接。 涉及柜员轮岗尾箱交接的,由前一日日终持两个尾箱的柜员办理尾箱交接。当天日始该柜员签到领用前一日自己使用的尾箱,打印尾箱查询单,与接班人办理尾箱交接。交接时在保证款箱(包)锁具完好的情形下交出柜员可不再清点,由交出人及主管结算副行长/社区支行行长共同监督接班人清点,在尾箱查询单上签章确认,并登记《重要物饰交接登记簿》。交接终止后,交出柜员将此尾箱入库,再次领用前一日日终接手的尾箱营业。 2.尾箱额度管理 每周一至周四日终经办尾箱现金均不得超2万元;双休日及节假日前一日日终可依据有关本行详细情形进行备款。周一至周五日间经办现金原则上未能超过10万元(客户预约情形除外),超额度现金及时上缴主办。经办办理缴款业务时,主办必须对缴款人名章的一致性进行核对。 (四)“一日三碰库”管理 1.营业前: 常日班经办按上一日经业务主管签章确认的“尾箱查询单”自核尾箱④,出库营业。 倒班经办如前例,**月1日日始甲柜员首先检查上日使用的02尾箱锁具是否完好。确认无误后,在主管监督下打开锁具直接移交乙柜员。乙柜员按上日经业务主管及原经办柜员签章确认的“尾箱查询单”清点①准确后,在上日“尾箱查询单”接收柜员处签章。甲柜员按上日经业务主管及原经办柜员签章确认的“尾箱查询单”,在主管的监督下自核01尾箱④无误后使用该尾箱营业。 主办按上一日经业务主管签章确认的“尾箱查询单”与主管一同自核尾箱④无误后,共同将款项入日间库保管。 2.午间: 常日班经办在业务主管监督下将超额费用(10万以上)上缴主办,并进行轧账自核尾箱④。业务主管对经办库存现金复核③,与尾箱查询单当前余额核对⑤相符后,由经办和业务主管双人在“尾箱查询单”上签章确认。库存现金锁入款箱(包)交由主办入日间库保管,同时登记《重要物饰交接登记簿》(由主办保存)办理交接登记手续。下午在主管监督下出库,登记《重要物饰交接登记簿》,经办依照中午轧账“尾箱查询单”自核尾箱现金④。经办柜员的重要空白凭证在业务主管监督下,锁入监控范围内的保险柜保管。 倒班经办在业务主管监督下将超额费用(10万以上)上缴主办,并进行轧账自核尾箱④。业务主管复核③库存现金,核对⑤相符后由经办和业务主管双人在“尾箱查询单”上签章确认。经办将现金、重要空白凭证锁入监控所能监控范围内的箱、屉(车)内加锁保管。 主办轧账自核尾箱④,并由业务主管复点②、核对⑤相符后,双人在“尾箱查询单”上签章确认。主办、业务主管共同将现金、重要空白凭证锁入日间库保管。 3.日终: 常日班经办在业务主管监督下将超额费用(2万以上)上缴主办,并进行轧账自核尾箱④。业务主管对尾箱内库存现金、重要空白凭证复点②、核对⑤相符后,由经办和业务主管双人在“尾箱查询单”、“柜员轧账单”上签章确认。并立即将库存现金、重要空白凭证双人(经办和业务主管)锁入款包交于主办,登记《重要物饰交接登记簿》。 倒班经办如前例,**月1日日终甲柜员和乙柜员轧账后在主管监督下将超额费用(2万以上)上缴主办。乙柜员自核02尾箱后经主管复核③,各方在“尾箱查询单”、“柜员轧账单”签章确认,并立即将库存现金、重要空白凭证双人(经办和业务主管)锁入款包。然后乙柜员在主管的监督下复点②、接收甲柜员01尾箱,接收时主管对其库存现金、重要空白凭证复核③;核对⑤相符后三方在“尾箱查询单”、“柜员轧账单”签章确认。并立即将库存现金、重要空白凭证双人(经办和业务主管)锁入款包。同时主管监督乙柜员将01、02尾箱款包交于主办,登记《重要物饰交接登记簿》。 主办碰库自核尾箱④,并由业务主管复点②、核对⑤相符后,双人(主办和业务主管)在“尾箱查询单”、“柜员轧账单”上签章确认。同时将主办库存及经办库存立即双人锁入款箱。 日终业务主管必须坚持核对⑤柜员尾箱现金、重要空白凭证实物与尾箱查询单一致,核对⑤各柜员尾箱查询单,加计各尾箱查询单与机构汇总轧账单、汇总凭证日报核对相符。严禁只核对柜员尾箱而不核对00尾箱的情形。 (五)款箱(包)管理 1.款箱(包)执行双人管理、集中保管的基本原则。所有柜员依照自行保管的款包(箱)数量配置锁具,按规定保管、使用,不得共用或交叉使用。 2.与押运公司的款箱交接严格执行智能卡身份认证制度。由业务主办(节假日确定一名经办柜员负责)、业务主管共同与押运公司人员进行POS机身份认证、照片、派车单核对、核验预留印鉴、交验款箱、各方登记登记簿。 3.款箱钥匙分别由主办(双休日、节假日确定一名经办)、业务主管双人保管使用;柜员款包加双锁,钥匙分别由经办、业务主管双人保管使用。 4.所有款箱(包)实行双人交接。交接严格执行监交及登记制度。周一至周四日终经办与主管共同锁好款包,在主管的监督下交予主办,由主办与主管将所有款包锁入寄存箱共同与押运公司办理交接;周五至周日日终倒班经办将保管的所有款包锁好后与主管共同入寄存箱,内、外加双锁与押运公司办理交接。常日经办与主管共同锁好款包,在主管的监督下与主办办理交接。倒班经办周五至周日使用的款箱一侧内、外锁的钥匙按规定循环交接。主管结算副行长(社区支行行长)对交接制度的执行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六)午间就餐管理 倒班柜员中午就餐时间在保证营业室不少于3人的情形下,最长不超过1个小时。依据有关业务需要轮番就餐,确保窗口业务的连续性。中午柜员临时离柜就餐时,将重要空白凭证、印章、现金、业务传票等重要物饰放入电子监控范围内的箱、屉(车)内加锁保管(参照柜员“临时离柜”管理)。 (七)无“常日班窗口”的关于业务规定 实行“上二休一”后,因业务量少或其他原因仅设两个倒班窗口,未设常日班窗口支行,部分重要物饰需按以下要求保管、使用,设置常日班窗口支行仍按原制度执行: 1.ATM钞箱钥匙固定一名倒班柜员保管,无需交接。所在支行做好加钞计划,在钥匙保管柜员临柜日加钞,确保ATM正常使用。 2.“清算章”、“票据交换所章”交由主办保管、使用,其印章使用范围及业务流程不变。 3.未到期或未结清的贷款借据、单位定时底卡交于主办保管,由主办每天查看到期情形,并提示经办负责业务处理,经办与主办传递底卡时,登记《重要物饰交接登记簿》。 (八)主管轮岗交接管理 倒班主管轮岗交接时,交出主管已与正常接班主管办理了交接登记手续,无其他需要移交的未尽事宜时,交出主管可不与新接手的主管办理交接登记。由正常接班的主管与新接手主管依照倒班主管日常交接手续办理交接登记。 三、班后风险管理 (一)午间非当班柜员必须退出操作系统,并将业务传票等资料文件资料、重要物饰分别放入电子监控所能监控范围内的箱、柜(屉)内加锁保管;重要空白凭证、印章放入电子监控所能监控范围内的保险柜保管;超限额现金上交主办后,尾箱现金锁入款包,在主管的监督下交主办入库管理。 (二)日终营业终止 1.营业终了,业务传票、印章、印鉴册、各类报表、账簿、资料文件资料等必须放入电子监控所能监控范围内箱(屉/柜)加锁妥善保管。已坏损锁具应及时修理修缮,锁具坏损未能作为档案未按规定保管的理由。 2.对当天收回和作废需统一销毁的重要空白凭证,经办必须在主管的监督下及时将作废凭证上缴主办,并登记《重要空白凭证交接登记簿》,由主办与主管共同保管。 (三)其他规定 1.与业务无关的个人物饰严禁带入营业室。严禁保险柜、抽屉内保管私人物饰。严禁代客户保管存折、卡、印章等重要物饰。 2.规范更衣室管理,更衣箱应随时加锁。业务用箱(柜/屉)钥匙不可锁入更衣箱内。 3.各支行(部)应对营业室内无人使用的办公桌、铁皮柜等应随时清理。各类作废的文字性单据、资料文件资料应随时使用碎纸机进行销毁,不可随意丢弃,防止信息泄密。 4.已作废钥匙支行(部)应及时统一销毁,并登记《重要物饰交接登记簿》。例如:凭证配送箱专用钥匙(C锁、D锁)、日间库保险柜的钥匙及凭证箱专用锁具、缴调款箱A锁、B锁、上门收款款箱E锁、F锁、票据交换箱及专业锁具如遇损毁无法修理修缮,由支行钥匙使用人员、备用钥匙保管人员及1名监销人员共同销毁并登记《重要物饰交接登记簿》,在“备注”栏注明“销毁”字样及销毁时间、地点,参加销毁经办人员应至少不少于3人分别签字或盖章确认。 5.业务人员个人名章必须本人使用,妥善保管。原则上每人保留两枚个人名章,一枚为缴款专用个人名章,一枚为普通个人名章。对于多余的个人名章或刻制新名章更换后的旧名章,需由主管结算副行长(社区支行行长)在视频监控范围内,在名章持有人面前当面销毁。 四、重要空白凭证管理 (一)对外出售和内部使用的重要空白凭证必须指定专人保管,同一种类重要空白凭证(除自然人客户使用的存单、存折、银行卡)不得分散柜组出售和使用。严禁跳号出售和使用重要空白凭证。柜员之间不得擅自调剂凭证。 (二)凭证出售人员严格执行对购买单位人员身份认证、联网核查、印鉴核实制度;业务主管逐张复点②、审核授权,并提示客户当面清点①。 (三)重要空白凭证出售和使用人员必须在营业室设有保险柜,不得与签发该凭证关于的印章同柜保管。 (四)外部领入具备重要空白凭证性质的凭证,视同重要空白凭证。其凭证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误打印、误填写或其他原因作废的应按《重要空白凭证管理办法》规定,在原凭证金额大写部位加盖作废戳记,剪除凭证右下角,不剪凭证号码,作为该笔业务传票的附件,随当天传票一并装订保管。 五、重要业务印章管理 (一)会计核算专用印章实行专人使用,专人保管,专人负责,固定存放;临时离岗,人离章收;非经办人员不得动用会计专用印章;非营业时间必须放入电子监控设备所能监控范围之内的日间库或保险箱/柜保管。 (二)各种会计核算专用印章必须严格按规定的范围使用,不得错用、串用、提前或过期使用。不得在业务凭证、业务登记簿和会计报告上预先加盖会计核算印章和个人名章。 (三)严格执行章证分管原则 1.业务公章与存款证明书、单位定时(通知)存款证实书、单位定时存款存单分管;汇票专用章与空白银行汇票、银行承兑汇票分管。 2.主管结算副行长(社区支行行长)日终必须监督柜员将业务印章纳入保险柜加锁保管。 3.重要业务印章的领入、交接、上缴必须及时登记《印章保管使用登记簿》。 六、重要岗位备岗及重要物饰管理 (一)行内备案制度 为监控因人员交接造成密码、钥匙的混传,消除风险隐患,营业室重要岗位人员在岗、变更实行行内备案制度。 (二)营业室重要岗位人员指:日间库钥匙掌管员;日间库密码掌管员;ATM机保险柜钥匙掌管员;ATM机上盖钥匙掌管员;ATM机密码掌管员;款箱钥匙掌管人员;本票、汇票业务印章掌管员;本票、汇票业务凭证掌管员。 (三)密码管理 1.柜员密码不应以较易破解的数字设置;输入密码时必须遮挡。 2.密码应按规定不定时更换;换人管理时必须更换密码。 (四)钥匙管理 日间库钥匙由业务主办保管、使用;密码由主管保管、使用。严禁一人同时掌管日间库密码和钥匙。柜员自用保险箱柜钥匙、密码由使用人保管使用。ATM钞箱钥匙由经办保管、使用;密码由主办保管、使用;ATM机房门钥匙、上盖钥匙由主管保管使用。 (五)备用密码、钥匙管理 1.保险柜备用密码、ATM改密棒由支行(社区支行上一级)主管结算副行长保管;备用钥匙由支行行长保管。 2.密码的使用人在监督人及备用密码的保管人监督下将密码封存。密码的使用人对封存密码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监督人及备用密码的保管人不应了解密码设置,确保密码在密封期间不被除密码使用人之外的第二人知道。 (六)交接管理 1.营业室重要岗位在岗人员及备员应进行重要岗位登记备案(附件1-4),并经主管结算的副行长(社区支行行长)及支行行长(社区支行为上级行行长)审批签字。重要岗位在岗人员必须相互制约、同线交接、不得交叉。在岗及备员经登记备案后在本机构每次岗位变更必须做到连续平行交接。营业室重要岗位人员变更时,应重新填写《营业室重要岗位人员登记备案表》。 2.当重要岗位人员将重要物饰交备员保管时,需同时填写营业室重要岗位人员变更授权申请(附件5)。将所保管重要物饰移交给同线备员保管使用。主管结算副行长(社区支行行长)负责对重要岗位在岗人员及变更人员进行安排、管理和监督。 3.如遇特殊情形未能实现平行交接;或原保管过备用钥匙(密码)的保管人又保管同一柜(箱)密码(钥匙)时,必须以更换锁具或密码的方式避免密码、钥匙的混传。 4.营业室重要岗位人员备案表、变更授权申请书由支行(部)主管结算副行长(社区支行行长)专夹保管,年终统一装订。 七、日间库管理 (一)日间库是指我行各营业网点依据有关业务需要设置的日间库保险柜。 日间库必须使用符合标准要求、指定厂家生产的保险柜。日间库主要保管存放现钞、封包款寄存、贵金属、有价证券、假币等重要物饰。各类档案资料文件资料应按规定整理入库加锁保管,不得存放于日间库、保险柜内。 (二)日间库管理的基本原则 1.双人管库,日清日结,做到账款、账实、账账相符。 2.出入库款箱(包)、费用交接手续严密、责任分明。 3.日间库夜间不得存放库款和贵重物饰。 4.日间库钥匙和密码实行双人分管,严禁一人同时接触钥匙和密码。 (三)日间库保险柜区域安全标准 1.日间库须设置在本网点营业室内,且库门原则上不得面向客户。 2.日间库应置于视频监控范围内。日间库使用期间的录像资料文件资料应做到连续、完整、清晰,保存期限不少于30天 (四)日间库的使用要求 日间库上层由多个小保险柜组建,由柜员单人使用;日间库下层由一个大保险柜组建,由支行业务主办、主管共同使用。 (五)日间库出入库管理 1.营业期间日间库由业务主管、业务主办双人共同管理。现金实物出入库必须双人复核③,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现金调拨须同时经主管结算副行长(社区支行行长)核对⑤、授权。 2.营业终了日间库中除收回的已剪角、破坏磁条(芯片)作废的空白凭证外,不得遗留现金、贵重物饰,双人锁闭日间库,款箱寄库管理。 (六)密码、钥匙管理 1.日间库使用钥匙工作中由掌管人(主办)随身携带,做到自开、自锁、自管,严禁置于它处或交他人代开、代锁、代管。掌管人离开网点或营业终了,使用钥匙须放入电子监控设备所能监控范围内的柜(屉)加锁保管。日间库、保险柜钥匙必须做到上班不离身,下班不离行。 2.日间库密码锁应设置两组密码,分别由两班制主管保管,用于日间库的日常开启。 3.日间库密码锁密码须严格管理,严防泄密。开启密码锁时,应使用日间库自带的隐藏密码功能(#键加*键)并注意遮挡密码键盘,严禁他人旁观。使用密码要不定时更换,使用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保管人员变更,应立即更换密码。 4.日间库密码锁强开设备(强开钥匙及备用电源)由支行(社区支行上一级)主管结算副行长密封后入专用保险柜保管;备用密码由使用人密封,和支行(社区支行上一级)主管结算副行长、监督人共同签字或盖章,注明物饰名称和日期,进行登记后,由支行(社区支行上一级)主管结算副行长入专用保险柜保管。备用钥匙由掌管人密封,和支行行长、监督人共同签字、注明物饰名称和日期,进行登记后,由支行行长入专用保险柜保管。严禁一人同时掌管密码和钥匙。 5.强开设备、备用密码、备用钥匙只能在特殊情形下启封。启用时,由保管人、有权使用人共同拆封,并登记《应急业务登记簿》。使用完毕密码应重新设置。强开密码锁设备、备用钥匙以及重新设置的密码按上一条规定要求封装后,交关于人员保管。 备用密码、强开设备的启用顺序为:使用密码失灵,启用备用密码;备用密码失灵,启用密码锁强开设备。  八、冲账业务管理 (一)建立冲账交易预警通知机制 由于客户原因引起的冲账业务,原则上不允许进行冲账,应由客户重新发起新业务,柜员应用反方正交易处理。由于柜员误操作或系统故障引起的冲账业务,确需冲账的应于发现错账的第一时间进行冲账操作,避免资金风险的发生。主管结算副行长(社区支行行长)要认真分析差错原因,审核处理解决方案。主管对需手抄凭条及冲账业务进行签章复核;主管结算副行长(社区支行行长)对冲账业务进行签字审签。 (二)统一冲账业务操作规范 1.打错凭条的处理 在客户认可的情形下,手工抄写准确凭证,将原误打印凭证加盖附件章作为手抄凭证附件;若客户对手抄凭证有异议,还应做冲账处理,由客户本人签名并注明“同意冲销”字样,主管结算副行长(社区支行行长)签字审批。 2.打印机故障的处理 凭条打印不清的若客户认可手抄凭条,将原不清的凭条或打印原业务机内信息加盖附件章作为手抄凭证附件;若客户对手抄凭条有异议,还应做冲账处理,由客户本人签名并注明“同意冲销”字样,主管结算副行长(社区支行行长)签字审批。 3.存入时存单打印不清的可采用“凭证换开”交易进行处理,为客户提供机打存单,将原不清存单剪角加盖“作废”章作为“凭证换开”特殊交易凭条的附件;支取时存单打印不清的,为避免重合造成无法辨认,避开原机打字样手工抄写,打印原支取业务机内信息加盖附件章作为手抄凭证的附件。 4.打印机未反应的,将手工截屏打印在白纸上,在客户认可的情形下,可手抄凭条,将打印的截屏信息加盖附件章作为手抄凭条附件。若为签发存单的,手抄存单后还需执行一步“凭证换开”交易,为客户提供机打存单。 5.用错交易、记账金额错误、记账串户的处理 此类错误必须通过冲账交易将原错账流水冲销后,重新准确办理业务。杜绝弄虚作假,反方记账、倍数记账、差额记账处理的虚假交易。一经查实,经办柜员及主管结算副行长(社区支行行长)给予严厉处罚。 准确处理方法: (1)当天发现单位及个人活期账户续存、支取错账,或是单位及个人定时账户开户、部提、销户的错账,可通过“【5502】普通业务冲销”交易履行错账冲销。 (2)隔日发现单位或个人活期账户的续存、支取的错账,应先通过“【5502】普通业务冲销”交易冲销,再通过“【5503】普通隔日更正”交易将错账积数和错账金额相应调整。 (3)当天发现 “【7101】综合记账”交易处理错误,通过“【7106】综合记账冲销”交易将错账冲销,再用“【7101】综合记账”准确补记。 (4)隔日发现“【7101】综合记账”错误,通过“【7104】隔日冲正”冲销相应金额,涉及账户积数调整的,需通过计划财务部授权调整。 (5)贷款业务冲销:当天发放贷款错误可通过,“【6414】发放冲销”进行冲账,作废原流水和原借据;当天发现普通贷款还本金时出现错误,使用“【6401】普通贷款收回本金冲销”;当天普通贷款利息收回发生错误时,使用“【6403】普通贷款收回利息冲销”;当天发现贷款结清错误,使用“【6402】普通贷款结清冲销”处理。隔日发现贷款发放错误,如是产品选择错误,可通过“【6218】产品变更”结清原贷款利息,更换新的贷款产品种类。 (6)手续费冲销:当天发现“【7105】收费”交易错误,通过“【7113】收费冲销”交易履行冲账。隔日发现“【7105】收费”错误,损益科目方需计财授权后,通过“【7101】综合记账”冲销。 (7)流程类业务冲销: 流程业务错误,通过“【2202】任务明细查询” 交易联动冲账,坚持“谁受理谁冲正”的原则。详细包括: ①当天状态为“已拒绝”、“已撤销”的大额往账可发起冲正。 ②当天或隔日状态为“已拒绝”或“待组包”的小额往账,可发起冲正; ③当天签发本票(未交给客户)如客户取消办理的。 ④当天签发汇票如移存失败的。 ⑤当天贷记来账手工清分入账。 ⑥当天或隔日借记来账“已扣款 未回执”情形。 6.客户名称错误的处理 客户名称错误应核实后先修改客户信息,进行系统同步后,方可办理相应的将来处理。若为新开户定时账户,还需通过“凭证换开”交易,为客户发放准确的机打存单。 7.提前支取、客户反悔的处理 对客户的提前支取业务在业务办理前应对客户给与充份提示,原则上不允许办理冲正。 8.代理人未能提供身份证件 业务办理前要审核客户身份,需审验、留存的提前做好筹备工作,杜绝因此类问题冲账。 九、客户存款风险排查管理 (一) 为防范客户存款风险,在我行开立银行结算账户必须预先备案留存两名以上的大额支付双线备案联系人信息。为保护客户的资金安全,在未留存大额支付双线备案联系人之前,我行应拒绝为客户办理大额支付业务。 (二)以正式公函形式向我行提供的大额支付双线核实备案信息(附件6),客户的账号、户名、两个以上的双线联系人姓名和电话号码、单位公章、提供备案信息的时间为必须记载项。当联系人信息发生变化时,客户应重新向开户银行留存备案信息。 (三)要求各支行(部)依据有关《**银行存款风险滚动式检查操作规程》(*****行发〔*〕135号)的内容,拟定本支行(部)的《客户存款风险滚动式检查实施细则》。并依据有关《细则》的规定,由主管结算副行长(社区支行行长)负责组织每月本支行(部)的客户存款风险滚动式检查。 (四)日间大额支付业务在坚持双签、双线制度的前提下,主管结算副行长(社区支行行长)应监督业务人员执行制度过程的真实性,如印鉴审核、双线查证过程等。 (五)节假日支付费用,如有权人未能到场执行大额双签制度,应依照“授权不授责”的原则提前进行业务转授权(附件7),将其在大额双签业务中所具备的权限以授权书的形式转授权给经办人员。经办人员在履行授权过程中应做到: 1.经办人员首先应按现行权限划分规定,向有权人电话提请授权,经有权人同意后,由经办代其在支取凭证后签字授权(经办员***代),并注明“已与***电话联系,同意支取”,业务主管仍执行原授权、签字制度。 2.有权人到岗后,依照大额登记簿所登记内容进行抽查核实。 (六)发生大额业务登记《大额收付、核实登记簿》,“金额”栏登记大额收付费用的实际结算金额。 注:商定自动转存的单位通知存款、单位定时存款到期转存后,存款本金应为原签发存单凭证上记载的金额加到期转存时生成的利息。 (七)客户存款风险自查 1.主管结算副行长(社区支行行长)以每周至少不定时抽查一到两次的频率,对大额业务操作的合规性组织自查,形成《客户存款风险滚动式检查工作底稿》(附件8),并于每月28日上报《客户存款风险滚动式检查报告》。检查区间设定为上月26日—本月25日。 2.报告内容应涵盖但不仅限于检查前拟定的检查方案、检查周期、上个检查周期发现的问题的整改情形和成效、本期检查情形概述、检查的存款总额、检查发现的问题笔数和金额、存在问题的原因剖析以及已经或拟采取的整改措施和责任追究等情形,并附有关检查工作底稿。 3.主管结算副行长(社区支行行长)对客户存款风险检查重点:一是核实客户是否按规定预留双线备案信息;预留的双线备案信息内容否规范、完整;信息变更是否及时更新备案信息;已留存的备案信息是否有涂改或添加内容的痕迹。二是培训、督导柜员区别大额支付业务双线核实柜面办理与电话核实的不同,据实记录核实内容。三是检查可依据但不仅限于客户预先留存的双线备案核实信息、业务传票、《大额收付、核实登记簿》、录音电话、机构流水等信息。检查应力求内容涵盖全面、结果真实准确。 十、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管理 (一)严把开户关,对开户资料文件资料实行三级审核机制 严格依照《人民币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和《人民币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实施细则》的要求审核各种资料文件资料,严格执行经办受理审核、业务主管复核授权、主管结算副行长(社区支行行长)确认的原则,对开户资料文件资料的真实性把关。其中对备案类账户必须先在账户管理系统中查询确认后,再办理正式的开户手续。严格实现审核在前,开立在后开户流程。依照规定存款人开立银行结算账户成功后,应同时预留印鉴。 (二)严把销户关 严把销户关的关键在于确认销户单位账户余额是否核对一致;未用的重要空白凭证是否所有退回;是否对未退回的未用重要空白凭证做出书面承诺。 (三)客户身份(开户单位)真实性的确认 1.对于由支行营销推广的客户,客户身份真实性的确认方式为双人到实地核实,由支行(部)的两名核实人共同在开户申请书背面左上签字确认,注明“我支行核实人员***、***已确认(开户单位名称)真实”。 2.对于主动来我行办理开户业务的客户,身份的真实性由支行采取双人上门调查、附近走访、向有权机关核实(如工商部门)、登录本地工商局网站、电话咨询等方式进行确认,最后由核实人双人共同在开户申请书背面左上签字确认,注明“我支行核实人员***、***已确认(开户单位名称)真实”。 (四)对外办理支付业务时间的确认 单位银行结算账户自正式开立之日起3个工作日后方可办理对外支付业务。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开户正式生效前,不得办理支付业务(含同一客户名称之间的费用划转);不得向客户出售重要空白凭证,但注册验资的临时存款账户转为基本存款账户和因借款转存的一般存款账户除外。“正式开立之日”的认定标准:核准类账户以人民银行的核准日为准;备案类账户以核心系统开户日为准。 (五)准确选择单位银行结算账户资金核算的会计科目 1.柜员受理开户业务时,必须依据有关存款人开户资料文件资料准确判定存款人的单位属性,选择准确产品代码。其中,行政事业单位存款开户通过“5103-单位活期开户”交易开立,产品代码应选择为“0043”. 2.“财政预算存款”、“财政预算专项存款”应在“财政存款”对应子科目下核算,通过“7061-内部账户开户”交易,为财政性存款的存款人开立内部账户进行财政存款的核算。 3.对于其他性质的资金,应依照存款人类别准确选择产品代码,准确选择对应的科目进行核算。 (六)严格单位银行结算账户费用划转的管理 1.客户从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划转费用至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单笔超过5万元时,若在付款用途栏或备注栏注明合理事由,可不再另行出具付款依据。但存在以下情形时: (1)账户资金集中转入,分散转出,跨区域交易; (2)账户资金快进快出,不留余额或者留下一定比例余额后转出,过渡性质明显; (3)拆分交易,故意规避交易限额; (4)账户资金金额较大,对外收付金额与单位经营规模、经营活动明显不符; (5)其他可疑情形。 经办柜员应要求该客户向我行出具书面证明信,说明资金划转的事由,声明付款单位对支付费用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加盖企业预留公章后,经办柜员予以办理业务,并将证明信作为附件入当天业务传票保管。 如存款人未提供有关依据或有关依据不符合规定的,应拒绝为其办理转账业务。 2、严格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的使用 对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的使用应加强监督管理,对账户频繁发生业务,分散转入集中转出或大额转入分币转出等情形,发现问题应及时向关于部门反馈,减少存款人出租出借账户等违规行为发生,减少不法分子利用银行账户进行洗钱等违法活动。 十一、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管理 (一)存款人凭个人身份证件以自然人名称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为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存款人开立各类个人银行账户时,必须提供真实、合法和有效的身份证明资料文件,并通过联网核查系统对客户身份进行核查。由他人代理的,还应核查代理人及被代理人身份证件原件。开立账户名称与提供的证明资料文件中存款人名称一致。 (二)存款人申请开立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应向开户银行出具下列证明资料文件原件,并留存复印件: 1.居住在中国境内16岁以上的中国公民,应出具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居住在中国境内16岁以下的中国公民,应由监护人代理开立个人银行账户,出具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件以及账户使用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 2.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人,应出具军人身份证件。 3.中国人民武装警察,应出具武警身份证件。 4.*、*居民,应出具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居民,应出具**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其他有效旅行证件。 5.外国公民,应出具护照。 6.法律、法规和国家关于资料文件规定的其他有效证件。 对上述证明资料文件说明如下: 开户银行为个人开立银行结算账户时,依据有关需要还可要求存款人出具户口簿、护照、机动车驾驶证、户籍证明(留存原件)等其他能证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资料文件,以进一步确认存款人身份。 临时身份证可作为有效证件使用。但在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协议中应明确客户于临时身份证到期前,及时携带正式身份证件到开户银行办理变更客户资料文件资料的手续。 (三)客户办理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变更的,如证件类型、证件号码、办公地址、电话和邮政号码等,可到我行联网的各营业网点办理信息变更手续,但使用个人支票户的客户应到开户银行办理客户信息变更手续。客户须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填写《个人客户业务申请书》,经办柜员验证客户卡号(账号)、密码(预留印鉴)通过后处理。 (四)销户处理 1.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销户可在我行联网的各营业网点办理;但个人支票户的销户只能在开户银行办理。 2.个人银行结算账户销户时,应交回借记卡、存折和重要空白凭证。存款人丢失关于凭证和票据的,应先按规定办理挂失手续,再作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销户。 (五)加强对客户资料文件资料的风险管理 禁止我行职工或员工以任何理由留存客户身份信息复印件、客户回单联、复印客户存单等;客户遗漏的银行卡、身份证等物饰应登记《重要物饰交接登记簿》,并由双人代保管。 十二、定时一本通 定时一本通,是指以存折方式开立的多笔整存整取储蓄存款及如意存、约享存等系列产品账户,即在同一户名、账号的账户中,开立多个子账户,存储多笔不同存款日期、不同存款金额、不同期限及利率的人民币定时储蓄存款。 功能:定时一本通存折内可容纳50笔定时存款,定时一本通内所有定时存款账户间相互独立,实现自动转存功能,实现本账户与其他资金自由划转功能。辖内任一网点可以办理定时一本通业务的存款、取款、销户、查询、补登存折、子账户转出一本通、存折挂失、存折冻结等业务。定时一本通内的存款账户如需开立存款证明,办理小额抵押贷款需转换存单凭证形式后办理。 *年1**月27日我行正式启用定时一本通存折后,原一本通存折活期和通知存款功能仍然保留。但原一本通“折卡一体户”下挂的如意卡将无法取款,如客户持卡取款柜员只能将其销户。 十三、主管结算副行长(社区支行行长)临时替班管理 (一)各支行(部)必须设立固定的主管结算副行长(社区支行行长)备岗人员(以下简称备岗)1名,并向结算管理部、结算运行部提交纸质备案表(附件9),进行备岗人员的报备,详细要求如下: 1.备岗人选以各支行(部)熟悉所有结算业务及所有规章制度和业务操作流程的主管*场副行长(副主任)为优先人选。 2.如无满足条件的主管*场副行长(副主任)为备岗人员的,由支行选出一名主管做为备岗人员。 3.主管做为备岗人员在替班期间不再履行原主管的职责,由支行选出一名有经验的柜员接替主管履职。 4.备岗人员履行主管结算副行长(社区支行行长)职责期间,原主管结算副行长(社区支行行长)代保管的重要物饰交本支行主管*场副行长代保管。本支行未配备主管*场副行长的由上级行行长或管理部指定本管理部的主管副行长、总经理、主任级以上人员(未能为保管或曾经保管过该行另一套重要物饰的同一人)代保管。中心支行、*域支行、综合支行行长(主任)对本支行备岗人员的尽责履职情形承担管理责任;社区支行的上级行行长对属内社区支行行长备岗人员的尽责履职情形承担管理责任。 5.要求各支行行长、主管结算副行长存放代保管的重要物饰(钥匙、密码)的保险柜,应安置于视频监控范围内;代保管的各重要物饰,除同一把锁配置的多把相同钥匙可封存于一个信封外,其他物饰均需单独封存保管;存放重要物饰的办公桌抽屉钥匙应留存备用钥匙;人员交接必须严格依照规定拆封、审验后登记保管情形,确保重要物饰登记准确、保管完好。 6.备岗人员代替主管结算副行长、支行行长履职期间,主管结算副行长、支行行长代保管的本支行(部)重要物饰(钥匙、密码)交临时代保管人入视频监控范围内的保险柜保管,并登记《重要物饰交接登记簿》。本次交接主管结算副行长、支行行长对交接物饰的完整性、封存实物与登记簿记载内容的一致性负责;临时代保管人在确定接收的重要物饰封存完好的情形下,可不拆封核验实物。临时代保管人代保管终止,与原主管结算副行长、支行行长办理重要物饰的移交,原交出重要物饰的主管结算副行长、支行行长在核验信封封存未破坏的情形下,可不拆封核验实物,办理重要物饰的接收,并登记《重要物饰交接登记簿》。 临时代保管人代保管期间遇特殊情形拆封已封存的信封时应按规定拆封、再次封存,并登记《应急业务登记簿》或《重要物饰交接登记簿》。在代保管终止与原主管结算副行长、支行行长办理重要物饰的移交时,原交出重要物饰的主管结算副行长、支行行长在核验信封封存符合规定的情形下,可不拆封核验实物,办理重要物饰的接收,并登记《重要物饰交接登记簿》。临时代保管人与重要物饰的使用人对拆封后封存物饰的完整性、封存实物与登记簿记载内容的一致性负责。 7.备岗人员代替主管结算副行长履职期间,主管结算副行长代保管下级行的重要物饰(钥匙、密码)交临时代保管人入视频监控范围内的保险柜保管,并登记本支行(部)主管结算副行长的电子《重要物饰交接登记簿》(登记完毕打印留存纸质版,年底装订入库),不登记重要物饰所属行的《重要物饰交接登记簿》。临时代保管人代保管期间遇特殊情形拆封已封存的信封时应按规定拆封、再次封存,并登记重要物饰所属行的《应急业务登记簿》或《重要物饰交接登记簿》。在代保管终止与原主管结算副行长办理重要物饰的移交时,原交出重要物饰的主管结算副行长在核验信封封存符合规定的情形下,可不拆封核验实物,办理重要物饰的接收,并登记电子《重要物饰交接登记簿》,在备注栏标记临时拆封及再次封存物饰的情形。详细交接方法同第6条规定。 备岗人员备案表必须加盖单位内部专用章并经支行行长(社区支行为上级行行长)签字确认后报结算管理部、结算运行部有关人员,并预留备案人员指纹信息。备岗人员如有变更应及时 更新备岗人员备案表。 (二)主管结算副行长(社区支行行长)替班的规定 1.主管结算副行长(社区支行行长)未能履职超过一个工作日(含)的,其工作职责必须交备岗人员履行,并做好交接手续。 2.备岗人员接替主管结算副行长(社区支行行长)履职,须经有权人同意并出具授权书(附件10),将主管结算副行长(社区支行行长)的结算工作职责授权给备岗人员。授权书必须注明离岗原因。 3.主管结算副行长(社区支行行长)职责授权书一式五份。支行留存一份,与纸质备案表捏对保管。其余四份分别交结算管理部业务管理中心、监督中心;结算运行部运营支持中心、业务处理中心有关人员进行备案。 (三)主管结算副行长(社区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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