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项目申报咨询合同.doc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国家 高新技术 企业 项目 申报 咨询 合同
- 资源描述:
-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项目申报咨询合同 合同编号: 委托方(甲方):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电子信箱: 传 真: 通讯地址: 受托方(乙方): 地 址: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电子信箱: 传 真: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在甲乙双方保证其主体合法的基础上,甲方委托乙方就申报国家或省市资助计划项目提供咨询服务,为促使项目申报成功,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恪守履行。 甲方项目为: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新认定咨询申报 第一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及时完整地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基础材料,协助乙方完成申报材料的编制; 2、甲方根据乙方的咨询意见,及时办理相关附件,保证申报材料的完整并能成功递交到政府指定部门; 3、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材料和文件必须真实有效; 4、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约定的咨询服务费; 5、甲方指定的项目联系人,负责转达甲方的要求,提供资料等,如甲方更换项目联系人,应当书面或电子邮件通知乙方; 第二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服务内容包括撰写申报材料,执行全部网上申报流程,纸质文件递交到政府指定部门,必要时需甲方配合完成; 2、乙方应尽职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咨询服务内容,维护甲方利益; 3、甲方有权就乙方服务范围内的事项,随时向乙方提出口头或书面询问,乙方应及时作出答复并按甲方要求随时告知工作进度; 4、乙方对申报材料中涉及的所有内容,不得向除国家或省市计划项目主管部门外的第三方透露; 5、乙方的项目联系人与甲方项目联系人就合同中约定的内容相互联系,如乙方更换项目联系人,应当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通知甲方。 第三条、佣金及付款方式 1、甲方同意付给乙方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咨询服务费人民币 元 ; 2、咨询服务费由甲方分期支付给乙方 具体支付方式: (1) 前期申报材料编制费人民币 元,合同签订七个工作日以内支付。 (2) 甲方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公示名单,在 天公示期结束后的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服务费用人民币 元。 前期申报材料编制费人民币 元,仅用于乙方工作人员为甲方申报项目时业务联系、编制印刷申报材料、执行全部网上申报流程、纸质文件递交等工作,不包括代办其他事项产生的工本费、行政事业收费和专业机构如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费、环评机构收费以及工程咨询甲级证书费用等; 3、项目申报是否成功和项目被批准立项时间以主管部门立项公告或政府文件为准; 4、甲方支付给乙方所有的咨询服务费,如延迟支付,按日1%支付滞纳金。 第四条、甲、乙双方共同的责任 根据服务内容需要,双方的文件往来必须使用本合同中约定的通讯方式传递,传递后应马上告知对方项目联系人签收。在五个工作日内,对方若无确认回函,可视为对方签收和对所提及的事项已确认,因此而造成的损失由有过错的一方自行承担。如一方需要变更通讯方式的,必须书面告知另一方。 第五条、服务流程 第一步:甲方提供初始资料。以下资料需在签订合同后,在乙方的要求时限内提供。甲方可根据情况,选择已有的资料提供,没有的暂时不提供。 1.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年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近三年会计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企业近三年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和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并附研究开发活动说明材料;固定资产明细表(研发设备清单);加计扣除资料等。 2.企业依法成立的相关注册登记证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ISO认证以及其它获奖证书等。 3.成果鉴定证书、科技查新报告、专利证书或专利受理通知书、软件著作权证书、新品种审定证书、集成电路版权证书、技术使用协议等。 4.检测或检验报告;技术报告;项目备案或批准文件;环评意见;公司发展历程介绍;企业人员目录;科技人员情况说明材料。 第二步:乙方根据申报项目的具体要求和甲方已经提交的资料,列出补充资料清单,并将补充资料清单发给甲方。甲方应在收到乙方补充资料清单后将全部补充资料交给乙方。 第三步:乙方组织材料。乙方在收到甲方全部补充资料后开始编写申报材料,并在要求时间内将申报材料发送给甲方。 第四步:申报材料确认。甲方在接到乙方发送过来的申报材料后确认申报材料。 第五步:项目申报。在乙方确认申报材料后的指定工作日内完成项目的申报。 第六条、合同的解除 本合同出现下列情形时,合同宣告解除: 1、乙方不按本合同的约定提供咨询服务,经甲方指出后,仍不改正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2、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道德规范或者甲方向乙方提供虚假情况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3、双方确定,出现不可抗力等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七条、合同的终止 本合同出现下列情形时,合同宣告终止: 1、本合同期限届满,甲乙双方不再续签合同的; 2、甲乙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自愿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4、在委托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5、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第八条、违约责任 1、如果因为乙方原因,乙方未按照主管部门的要求制作并提交相关申报材料或向甲方提供错误的与项目申报有关的咨询信息,乙方退还甲方该项申报材料编制费,或补报以达到合同中约定; 2、如果因为甲方未按照项目申报时效给乙方提供基础资料和补办附件或者提供虚假材料导致项目申报失败,乙方不退还甲方申报材料编制费,并由甲方赔偿乙方实际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计算标准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约定); 3、因甲方未能及时提供附件材料或者提供的附件材料不符合要求,未被政府指定部门受理,视为乙方已经完成项目的申报; 4、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本协议约定的咨询服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申报材料编制费(退还编制费的标准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约定); 5、合作期间,如果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要求终止此合同,因此给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应由提出要求的一方负责赔偿。 第九条、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要变更或补充本合同的,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即可签定书面变更、补充合同,该合同将成为正式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条、争议的处理 双方因履行本协议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一条、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三年,即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银行账号: 公司开户行: 公司开户名: 公司 账 号: 甲 方 : (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名) 年 月 日 乙 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名) 年 月 日 代理记帐业务约定书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自愿达成以下乙方为甲方提供会计代理服务相关事项的业务约定: 一、 乙方为甲方提供以下会计代理服务:建账、记账(总分类 账、二级明细账)、填制财务报表、税务报表、国税申报、地税申报(含网上申报)。甲方如有其他服务要求,需在约定书中注明,口头商定无效。 二、甲方在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前,按时将本单位所发生合法的经济业务票据传给乙方(乙方可上门取送票据,每月壹次)并提供纳税申报所需要的各种印章(公章、财务章、人名章等)。因甲方票据传递、提供各种印章及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不及时,造成乙方延误各种纳税申报的,责任由甲方自负。 三、在甲方按时传递经济业务票据及按时提供各种印章的情况下,乙方应按时为甲方代理纳税申报,造成延误各税种申报的, 责任由乙方负责。 四、乙方丢失票据,书写、计算错误而引起的税务罚款及滞纳金,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账外逃税、提供的虚假票据、提供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引起的税务责任,由甲方负责。 五、甲方的出纳每月应主动与乙方会计核对银行账及现金账余额。 六、甲方在签订业务约定书的同时付款,否则无效,到期后乙方接受甲方付款的视为约定延续,若到期后未续约付款的,约定终止,双方不再相互承担责任。 七、甲方在业务约定期间内如有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及账号、税务登记、工商登记等发生变化应在非报税期内三天、报税期内(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当天通知乙方,不能及时通知乙方由此而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负。 八、业务约定到期或终止时,如果甲方聘用乙方工作人员,乙方对业务约定期间的凭证、账目、税务出现的问题概不负责。 九、甲方为:1.纯地税户 2.国地税户3.一般纳税人,每月凭证不超过一本,无特殊核算要求(超出要求范围的,服务费另行协商)。 十、约定期限: 年 月至 年 月,付款方式:每 ,另每会计年度账本及报表资料费贰佰元,工商年检代理费贰佰元,残保金代理费贰佰元; 年 月 日合计收取 元。 十一、本业务约定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付款后生效。本约定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进行协商解决。 十二、会计每月25日至次月1日联系取票据,以下列举部分单据: 1、企业本月开具的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收款凭证(进账单、现金送款单、现金收入凭单、出库单、发票领用存情况等); 2、企业取得的购货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入库单等); 3、企业取得的费用发票(交通费、差旅费、通讯费、广告费、业务宣传费、房租、水电费、办公费、运费、汽油费、保险单据等)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等); 4、银行缴税税票,利息单,进账单,支票存根,电汇单及其它各种银行票据; 5、企业自制原始凭单:工资单,折旧单等; 6、一般纳税人发票汇总表(一套),作废发票(联次齐全),抵扣票认证清单,金税卡; 7、其它需要的资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凭证报表由乙方暂存,待工作完成后,年度终了时返还客户。 注意:月末取票后企业如开具收入发票须立即通知乙方。 甲方: 乙方: 联系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QQ: 地址:展开阅读全文
咨信网温馨提示: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可先查看【教您几个在下载文档中可以更好的避免被坑】。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平台进行协调解决,联系【微信客服】、【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0574-28810668;投诉电话:18658249818。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项目申报咨询合同.doc



实名认证













自信AI助手
















微信客服
客服QQ
发送邮件
意见反馈



链接地址:https://www.zixin.com.cn/doc/179868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