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分销 收藏 举报 申诉 / 6
播放页_导航下方通栏广告

类型矿粉供货合同.doc

  • 上传人:天****
  • 文档编号:1751477
  • 上传时间:2024-05-08
  • 格式:DOC
  • 页数:6
  • 大小:42KB
  • 下载积分:6 金币
  • 播放页_非在线预览资源立即下载上方广告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关 键  词:
    供货 合同
    资源描述:
    合同编号: 矿粉供货合同 需方(甲方): 供方(乙方):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需方(甲方): 供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购买乙方矿粉事项,签订如下协议: 一、标的物及其数量、价格 1.1 甲方向乙方购买矿粉,数量为吨,单价为212元/吨,总价为元。 1.2 合同价款的调整:上述1.1款中的单价不得调整;数量为暂定量,结算数量按照甲方实际接受的数量为准;结算时的合同总价在乙方向甲方供货结束以后,按照单价乘以结算数量计算。 1.3 上述合同单价及按照此计算出的合同总价为甲方在本合同项下需要支付的结算总价,其中已经包含了乙方为完成包装、运输、保管、交付等需要支出的一切费用。 二、质量要求 执行国家标准(GB/T18046—2000)。 三、风险负担 矿粉毁损、灭失的风险,自乙方运送至甲方指定地点并且交付给甲方之日起由甲方承担。 四、矿粉交付时间、地点、方式 4.1 乙方向甲方交付矿粉的时间为 年 月至 年 月。供货计划每月 吨,乙方每月实际供应数量以甲方通知乙方的实际需求量为准。乙方保证无论每月甲方通知乙方的实际供应量与计划供应量之间有多大差距,乙方都有义务按照上述的时间和甲方通知的数量交货。 4.2 交付地点:丹东市元宝区金山大街(甲方丹东生产基地现场)。 4.3 乙方负责将货物运送到4.2款规定的交付地点并且将货物交付给甲方,甲方收到乙方货物以后应该向乙方出具收货凭证,该凭证将视为甲、乙双方结算的依据。 4.4 合理损耗小于或等于3‰,在合理损耗范围内,收货数量以甲方过磅数量为准,如果甲方收货时过磅数量与乙方出库磅差大于3‰时,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如不能达成一致,则应以甲、乙双方共同指定的第三方过磅数量为准。甲方过磅数量与乙方出库磅差小于上述比例,按实际数量结算;甲方过磅数量与乙方出库磅差超出上述3‰比例的部分,甲方有权利拒绝收货。 五、货物检验 5.1 甲方委托乙方在合同编号矿粉中抽取试样并检验,矿粉签封后,试样保存三个月。如甲方对乙方同期编号矿粉检验报告认可,以该检验报告为验收货物质量的依据;如甲方不认可,甲方有权利拒绝收货,并且可以委托辽宁省相关检验机构对试样重新检验,该检验机构的检验报告为最终结果。如果乙方提供的矿粉达不到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甲方有权利拒绝收货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5.2 乙方向甲方交付货物之日起45日内,如甲方未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货物质量问题,视为乙方所交付货物合格。 六、结算方式及时间 6.1 甲、乙双方于每月 日前按照甲方上月实际收到的矿粉数量对乙方上月的供应量和货款金额进行结算。 6.2 年 月 日前以 方式支付货款 元,剩余货款按照实际供货数量,于 年 月 日前支付结清。 七、违约责任 7.1 本合同中违约金的计算以上述1.1款中列明的合同总价(暂定总价)为依据。 7.2 乙方延期交付货物,每延期一日按合同总价的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交付超过10日,甲方有权利解除合同,乙方应当按合同总价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因此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部分,乙方应当赔偿。 7.3 乙方提供的矿粉质量不符合合同的规定,甲方有权利拒绝收货,并要求乙方在规定的期限内调换货物,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期限内调换货物,并且每日按合同总价的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如乙方未能够在甲方规定的期限内调换货物,视为乙方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甲方有权利解除合同,乙方应当按合同总价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 7.4 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支付合同价款,自逾期支付合同价款之日起,每日应按逾期未支付合同价款数额的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该违约金的累计数额不能超过本合同总价的10%。 八、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纠纷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应该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开户行 开户行 账号 账号 代理记帐业务约定书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自愿达成以下乙方为甲方提供会计代理服务相关事项的业务约定: 一、 乙方为甲方提供以下会计代理服务:建账、记账(总分类 账、二级明细账)、填制财务报表、税务报表、国税申报、地税申报(含网上申报)。甲方如有其他服务要求,需在约定书中注明,口头商定无效。 二、甲方在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前,按时将本单位所发生合法的经济业务票据传给乙方(乙方可上门取送票据,每月壹次)并提供纳税申报所需要的各种印章(公章、财务章、人名章等)。因甲方票据传递、提供各种印章及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不及时,造成乙方延误各种纳税申报的,责任由甲方自负。 三、在甲方按时传递经济业务票据及按时提供各种印章的情况下,乙方应按时为甲方代理纳税申报,造成延误各税种申报的, 责任由乙方负责。 四、乙方丢失票据,书写、计算错误而引起的税务罚款及滞纳金,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账外逃税、提供的虚假票据、提供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引起的税务责任,由甲方负责。 五、甲方的出纳每月应主动与乙方会计核对银行账及现金账余额。 六、甲方在签订业务约定书的同时付款,否则无效,到期后乙方接受甲方付款的视为约定延续,若到期后未续约付款的,约定终止,双方不再相互承担责任。 七、甲方在业务约定期间内如有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及账号、税务登记、工商登记等发生变化应在非报税期内三天、报税期内(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当天通知乙方,不能及时通知乙方由此而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负。 八、业务约定到期或终止时,如果甲方聘用乙方工作人员,乙方对业务约定期间的凭证、账目、税务出现的问题概不负责。 九、甲方为:1.纯地税户 2.国地税户3.一般纳税人,每月凭证不超过一本,无特殊核算要求(超出要求范围的,服务费另行协商)。 十、约定期限: 年 月至 年 月,付款方式:每 ,另每会计年度账本及报表资料费贰佰元,工商年检代理费贰佰元,残保金代理费贰佰元; 年 月 日合计收取 元。 十一、本业务约定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付款后生效。本约定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进行协商解决。 十二、会计每月25日至次月1日联系取票据,以下列举部分单据: 1、企业本月开具的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收款凭证(进账单、现金送款单、现金收入凭单、出库单、发票领用存情况等); 2、企业取得的购货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入库单等); 3、企业取得的费用发票(交通费、差旅费、通讯费、广告费、业务宣传费、房租、水电费、办公费、运费、汽油费、保险单据等)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等); 4、银行缴税税票,利息单,进账单,支票存根,电汇单及其它各种银行票据; 5、企业自制原始凭单:工资单,折旧单等; 6、一般纳税人发票汇总表(一套),作废发票(联次齐全),抵扣票认证清单,金税卡; 7、其它需要的资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凭证报表由乙方暂存,待工作完成后,年度终了时返还客户。 注意:月末取票后企业如开具收入发票须立即通知乙方。 甲方: 乙方: 联系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QQ: 地址:
    展开阅读全文
    提示  咨信网温馨提示: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可先查看【教您几个在下载文档中可以更好的避免被坑】。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平台进行协调解决,联系【微信客服】、【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0574-28810668;投诉电话:18658249818。

    开通VIP折扣优惠下载文档

    自信AI创作助手
    关于本文
    本文标题:矿粉供货合同.doc
    链接地址:https://www.zixin.com.cn/doc/1751477.html
    页脚通栏广告

    Copyright ©2010-2026   All Rights Reserved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  客服电话:0574-28810668    微信客服:咨信网客服    投诉电话:18658249818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邮箱:help@zixin.com.cn    文档合作和网站合作邮箱:fuwu@zixin.com.cn    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   | 证照中心

    12321jubao.png12321网络举报中心 电话:010-12321  jubao.png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 电话:12377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自信网络  |  ZixinNetwor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