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分销 收藏 举报 申诉 / 7
播放页_导航下方通栏广告

类型电信IP城域网合同.doc

  • 上传人:精****
  • 文档编号:1699062
  • 上传时间:2024-05-07
  • 格式:DOC
  • 页数:7
  • 大小:101KB
  • 下载积分:6 金币
  • 播放页_非在线预览资源立即下载上方广告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关 键  词:
    电信 IP 城域网 合同
    资源描述:
    数据业务使用合同 商密A 数据业务使用合同 甲方: 乙方: 合 同 编 号: 签 约 日 期:2015 年 4 月 签 约 地 点: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鉴于: 1. 甲方使用乙方的电路。 2. 乙方同意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条款和条件,向甲方提供电路使用服务。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互相信赖,有偿使用,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本合同。 第1条 定义 1.1电路:终端设备之间的连接媒介,是信号和信息的传输通道。 1.2 端到端:由乙方提供的经电信网络的骨干层,接入层到甲方端设备的网络集成。 1.3 一次性费用:电路开通过程中需要的相关费用,如:手续费,测试费等,以及为满足甲方特殊需求采购设备或完成工程而发生的设备费及/或工程费。 1.4月租费:按月收取的电路的使用费。 1.5网络割接:因工程施工、网络建设等原因,对现有的传输干线及相关系统进行必要的修改、调整、搬迁和改造活动。 1.6速率:甲方终端(不含)到数字集线器或园区交换机之间的线路和设备能支持的最大信息传送能力,是在理想网络条件下,可能达到的最高速率。甲方实际使用的网络带宽是动态变化的,实际速率取决于骨干带宽、接入带宽和甲方所访问的内容提供商的带宽,乙方对达到最高速率的时间段和时间比例不做承诺。 第2条 使用标的物及其范围 甲方按照本合同申请使用乙方的电路,内容见下表: 1. IP城域网上网专线 序号 电路接入号 端口速率(bps) 安装地点 用途 开通时限 1 自用 第3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为【 壹 】年。 第4条 双方权利和义务 4.1 甲方义务 4.1.1 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将电路转给第三方使用;甲方不得利用上网专线经营话音业务和VOIP业务,不得为其他ISP提供互联;或未经乙方同意,擅自改变使用用途。如甲方违反上述约定,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甲方应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 4.1.2 甲方保证其连接到电路有关通信设备符合国家主管部门规定的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 4.1.3 如甲方是提供网站接入服务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者,则应当遵守下列规定:应当使用获得相应经营许可证的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提供的网络接入等电信资源从事业务经营活动,不得向其他从事网站接入服务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者转让所获得的网络接入等电信资源(根据《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第5号令)。 4.1.4 甲方遵守《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互联网接入用户入网责任书》以及《网络信息安全承诺书》相关内容。甲方应说明是否进行互联网信息服务(包括经营性和非经营性),并如实填写《ICP备案信息登记表》,否则引起的相关问题由甲方负责。如果甲方需要进行互联网信息服务,则甲方应按工业和信息化部的要求向乙方提供ICP许可证(经营性)或ICP备案号(非经营性),否则乙方可不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如果甲方暂不进行互联网信息服务,若甲方在今后如需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时,则应按工业和信息化部的要求向乙方及时提供ICP许可证(经营性)或ICP备案号(非经营性)。 4.1.5对已进行互联网信息服务,但未向乙方提供ICP许可证(经营性)或ICP备案号(非经营性)的,乙方将根据广东省通信管理局和相关管理部门的指令,暂停甲方的接入服务,直至甲方提供ICP许可证(经营性)或ICP备案号(非经营性),乙方才为甲方恢复其互联网接入服务。暂停期间,乙方将正常收取月租费。 4.1.6乙方所提供的互联网专线默认关闭80和8080端口。在甲方拥有合法的互联网业务资格的前提下,若甲方向乙方提出正式的书面申请,乙方为配合甲方生产经营需要,可免费向甲方提供80端口和8080端口开放服务。甲方保证所使用的互联网专线用途和使用方式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4.1.7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向乙方申请开放互联网专线【80端口/ 8080端口】(以下简称“端口”),用于【网站应用/ 内部使用/其它 】,并根据相关规定向乙方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其中涉及对外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的,须提供审批通过的备案电子验证标识和备案编号及《信息安全承诺书》),甲方保证所提交的证明材料是真实、合法和有效的。乙方根据甲方提交的证明材料和信息安全相关规定,按流程予以开通端口。如甲方存在互联网专线违法违规的使用情况,乙方保留即时关停端口的权力。 4.1.8 甲方应派专门人员负责做好本方入网的协调工作和各项准备工作,主要包括: 1)在安装场地向乙方提供准确的终端安装地点及接入设备的准备; 2)调配和预留大楼内竖井管道,如果遇到因管道,线路等问题需要甲方协调,甲方有责任协助乙方协调相关单位; 3)落实开通电路所需的设备、机房、场地等其他相关问题。 4)协调物业准入事宜。 4.1.9 甲方应配合对端、乙方进行端到端测试。测试完成后,甲方在电路测试表格签字确认,视为电路开通。 4.1.10 乙方从电路开通之日起对电路进行收费。如甲方一次申请多条电路时,乙方按开通的电路逐条收取月租费。 4.1.11 提供联系负责人名单,清单如下: 姓名 联系地址 负责项目 电话 手机 传真 E-mail 其他 4.1.12 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视业务需要可投资相应的通信设备(包括各种电路终端设备、光缆及光终端箱),产权归乙方所有。甲方应妥善保管,不得随意进行搬迁、破坏。如因甲方原因导致该等设备损坏、遗失,从而致使通信中断的,乙方没有义务承担任何赔偿责任,同时甲方还应就该等损坏、遗失的设备向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如合同终止或甲方因业务变更(迁移、提速时原设备不能支持现有速率的或取消电路等)时,甲方应将相关设备归还乙方。 4.2 乙方义务 4.2.1 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时限,完成电路安装调试并交付给甲方使用。 4.2.2 本合同履行期间,若国家颁布或乙方出台新的资费标准,自新的资费标准生效时起按新的资费标准执行。 4.2.3 乙方对甲方使用的电路应依据相关规程和规范进行维护,并提供标准的电路质量和售后服务,如下表所示: 业务类别 标准质量 标准服务 IP城域网专线上网 1、电路可用率99%。 2、平均故障修复时间4小时。 1、电路开通测试与交付服务; 2、全面网管监测与网络优化服务; 3、7X24小时客服热线10000+9或96686112,故障受理与咨询。 4.2.4 乙方的热线报障电话为10000+9或 96686112,每周7天每天24小时开通,接受甲方故障受理和咨询。 第5条 费用 乙方对甲方通过本合同使用的电路计收以下费用: 1) 一次性费用: __¥__元,人民币大写 元。 2) 月租费: __¥__元/月,人民币大写 元/月; 8个IP地址月租费: ¥0 元/月,人民币大写 零 元/月。 3) 一年合同价:__¥ _年,一次性费用: ¥ 元/月。 第6条 计费和付费方式 6.1 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10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一次性费用。 6.2 电路月租费按月计(当月1日~当月最后一日);长期使用电路不足一个月的部分,每天按(月租费X12)/365收取,不足24小时的按一天计算。 6.3 甲方使用乙方电路,应依照合同,按期向乙方及时付费。甲方同意通过银行托收的方式向乙方支付本合同项下的费用。甲方的银行帐号如下: 开户银行 开户名称 银行帐号 6.4 甲方保证,每月5日之前,其根据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提供的托收账户内的余额足够支付其上个月在本合同项下发生的全部费用。若因甲方托收账户内的余额不足,导致乙方未能从该托收账户中扣取已经发生的全部费用,甲方在向乙方补交费用之外,每逾期一天应向乙方支付所欠金额3‰的违约金。甲方逾期支付所欠费用超过三十日,乙方可以暂停提供本合同项下的服务。若甲方在乙方暂停服务六十日内仍未补交费用和违约金的,乙方可以终止提供本合同项下的服务,并依法追缴欠费和违约金。 6.5 本合同项下的费用以人民币支付。 6.6乙方在提供费用发票之日起10天内,甲方未向乙方提出异议的,视为甲方已确认该费用。 第7条 违约赔偿条款 7.1 如甲方使用电路违反本合同第4.1.1条约定的,如将电路转给或以其他任何方式提供给第三方,或将电路用于本合同约定用途以外的其他用途,乙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合同,除按照优惠前的正常资费标准计收月租费外并向甲方加收单月月租费3倍的违约金。 7.2 如由于乙方原因(甲方原因、长途对端、客户物业、管道和楼内线管等原因除外),造成没有按时提供电路,每延迟1天,乙方按甲方应支付电路月租费的1%支付违约金,直到开通电路为止,并继续履行本合约;违约金在第1期月租费中扣减;如果在3个月内仍然不能够提供,经双方协商可以解除本合约。 7.3甲方使用的电路,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中断,并超出4.2.3中乙方承诺的指标,乙方应扣减相应的租金,扣减月租费的计算方式以本合同第7.6条的规定为准。 7.4 电路中断应由甲方向乙方申告,经确认为乙方原因的,故障时间从乙方收到甲方申告时间算起。 7.5 由于甲方自备设备的故障或操作不当造成的电路中断,不能扣减月租费,其所有经济损失由甲方自负。 7.6 扣减月租费的计算标准:每天的扣减金额为 (月租费X12)/365,每小时的扣减金额为每天租费的1/24。 7.7扣减月租费的方式:如发生本合同第7.3条的情况,甲方使用电路为一年有效期的,在最后一期月租费中扣减;合同期为两年及两年以上的,在当年内最后一个月的月租费中扣减。具体扣减数额、时间及计算依据由乙方向甲方发出书面通知,经甲方确认后执行。 第8条 保密 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或披露与本合同内容有关的资料和信息。 第9条 合同延期和提前终止 9.1 合同期限为一年的,在合同到期前一个月,甲乙双方协商是否续签合同;合同期限为二年以上的,在合同到期前三个月,甲乙双方协商是否续签合同。但是,如本合同任何一方未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后终止本合同或就下述服务期限顺延的年限提出任何异议,且本合同双方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后继续履行本合同约定的,视为本合同双方同意将本合同项下的服务期限顺延,顺延服务期限与本合同服务期限相同,顺延次数不受限制。服务期限顺延年限内,本合同的约定对本合同双方仍然具有约束力。 9.2若合同任何一方在合同期未满之前单方面提前终止合同的,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合同未执行期间月租费总额的50%作为违约金。 9.3因技术进步,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设备、网络整体换代、升级而导致乙方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的,乙方应至少提前30日以适当的方式告知甲方,甲乙双方可就解决方案进行协商。 第10条 争议解决 对于因本合同履行而发生的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深圳市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11条 免责条款 11.1 因火灾、水灾、地震、台风、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国家宏观政策的调整导致甲乙双方或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项下有关义务时,双方相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或双方应于不可抗力发生后15日内将情况告知对方,并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除合同双方届时另有约定外,在不可抗力影响消除后的合理时间内,一方或双方应当继续履行合同。 11.2 如乙方因双方可理解的原因,导致部分线路延时开通,必须提前书面通知甲方,并经双方商榷解决方案后,乙方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第12条 附则 12.1 如果本合同的任何条款在任何时候变成不合法、无效或不可强制执行而不根本上影响本合同的效力时,本合同的其它条款应不受影响。 12.2 未经甲乙双方书面确认,任何一方不得自行变更或修改本合同。 12.3 经甲乙双方确认的补充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2.4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本合同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之日起生效。 12.5 甲方保证,(1)甲方为申请本合同项下的服务之目的向乙方提供的资料真实、准确、有效,甲方有义务配合乙方对该等资料进行核实。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提供的资料如有变更,应及时通知乙方;(2)甲方有权签署本合同;(3)甲方已经阅读并本合同条款,应甲方的要求,乙方已经就本合同的相应条款进行了解释。甲方理解本合同的条款之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 (以下无正文)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签字): 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www.sz- 第 7 页 共 7 页
    展开阅读全文
    提示  咨信网温馨提示: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可先查看【教您几个在下载文档中可以更好的避免被坑】。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平台进行协调解决,联系【微信客服】、【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0574-28810668;投诉电话:18658249818。

    开通VIP折扣优惠下载文档

    自信AI创作助手
    关于本文
    本文标题:电信IP城域网合同.doc
    链接地址:https://www.zixin.com.cn/doc/1699062.html
    页脚通栏广告

    Copyright ©2010-2026   All Rights Reserved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  客服电话:0574-28810668    微信客服:咨信网客服    投诉电话:18658249818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邮箱:help@zixin.com.cn    文档合作和网站合作邮箱:fuwu@zixin.com.cn    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   | 证照中心

    12321jubao.png12321网络举报中心 电话:010-12321  jubao.png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 电话:12377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自信网络  |  ZixinNetwor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