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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聘用合同变更书.doc

  • 上传人:精****
  • 文档编号:1623932
  • 上传时间:2024-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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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聘用 合同 变更
    资源描述:
    ---------------------------------------------------------------范文最新推荐------------------------------------------------------ 聘用合同变更书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对      年    月    日双方签订的《聘用合同书》作以下变更: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或盖章): 法人代表(签名或盖章):       变更日期:       年    月    日       注:本《聘用合同变更书》一式三份,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存入乙方个人档案。 目的:体察民情,了解国情,增长才干 形式:深入农村,与村民攀谈,搞调查 时间:200x年x月xx日--x月xx日 地点:山东省平度市崔家集镇周家村 组织者:山东省青岛海洋大学工程学院团总支 参与者:山东省青岛海洋大学工程学院99级、00级部分同学 一 调查数据 概况: (一) 经济收入状况 (二) 受教育状况 村民中有30%受过初等教育、3%受到过高等教育。现在村里只有三个高中生。如今儿童的上学年龄限制到8岁,但有50%的孩子九岁才开始上学。 (三) 生活状况 据调查村民的粮食、蔬菜都自给,只买一些油盐、肉制品,因此大部分家庭每月生活费在200元以下。 二 下乡感悟 (一)我看农村教育 人们在形容农村的教育状况时总是用适龄儿童入学率低、失学率高、教育状况落后等短语一言概之。这就模糊了教育落后的根本原因,甚至误导读者进入边远地区人们不重视教育这一误区。 经过这一段时间与乡亲们的接触,我深深地感到:农村对教育的重视程度比起城市有过之而无不及,甚至越是贫穷地区的人们对教育的渴望越强烈。教育滞后的根源不在于观念的落后而在于经济的落后. 让我们来看一组调查结果,在我们调查的家庭中有80%的家庭的三分之二家庭收入用于孩子的教育,绝大部分的家长非常希望孩子能上到大学.我依然清楚地记得乡亲们朴实的话语,搞调查时,当问及孩子们的学习情况时,他们总说:我的孩子能像你们一样就好了.其实我们这么辛苦,啥也不图,就希望他们多学点东西,找一条好的出路.还记得有个老汉对我们说:俺孩子能上到哪,我供到哪,就算砸锅卖铁也得上. 由此,我们转过头来想一想,一个地区是否重视教育能单凭入学率或人口文化水平来衡量吗?答案是否定的。对于农村来说,判断人们重视教育程度的标准应是他们用于教育的开支所占家庭收入的比重。虽然农村地区经济落后,但也正因为落后,他们比城里人更渴望受到教育、更渴望个个都能考上大学!当你看到周家村的乡亲省吃俭用供孩子们上学的时候;当你听到老汉说砸锅卖铁也得上的时候,你还会说他们不重视教育、还在扳着指头数有几个失学儿童吗?!那么,盲目地给老少边穷地区扣上不重视教育、教育意识薄之类的帽子是不是过于武断、是否含有某些歧视成份呢? 教育,是个沉重的话题。但只有正视教育,而非遮盖问题,才能抓住教育发展的症结所在.改革开放以来,农村经济虽然飞速发展,但离发达地区还有很大一段距离,而且经济发展阻碍了教育发展速度,而教育又反作用于经济,但最终还得抓住教育是基础,经济是关键才能从根本上解决教育中存在的问题。为此我们又该做些什么呢? (二)我为乡亲献计策 从准备下乡到下乡结束,我的心情经历过一次次的万千感慨、一遍遍的心潮澎湃。在与乡亲们从接触到磨合再到打成一片,乡亲们对我们关怀备至,待我们如亲生儿女,我们体会到乡亲们淳朴的情怀,也感受到了农村对知识的渴求,对富裕的渴望。面对这份深重的情谊,我们都想尽自己的最大努力为周家村的父老乡亲们做出贡献。然而现今我们只能在宣传周家村成功的经验的同时,提一些不够成熟的建议。 在村庄规划上,做到了公路通到家家户户大门口,极大地方便了村民;路旁栽种柿子树,既美化了村庄环境,又为村民增加了经济效益,可谓一举两得。这可能是我国农村规划之创举,大有为之大力宣传的必要。 经济发展方面,农业往立体结构方向发展。注意了抓好经济作物和加大力度发展高效田的同时保持粮食产量。此举既保证了村民粮食自给,又增加了经济收入。 精神文明建设,结合村民朴素民风,村里还制定了强有力的规章制度,保证了 村里良好风气的形成,为其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当然,这取得的一切成绩离不开村领导付出的巨大努力和广大村民的辛勤劳动。然而在取得成功的同时,他们却没有止步不前,而向着更高的目标前进。为此,我们同父老乡亲们一同探索前进的路。 乡亲们都想到建立自己村的工厂,把自己生产的苹果加工成成品再销售出去,以获得更高的利润。然而另一方面领导们却考虑着要承当巨大投资风险,基于此,他们的梦想迟迟没有实现。现今,农村收入不高,集体基金有限,承当风险能力极小,在如此现状下,村领导们当然是不敢贸然行事的----成功了是英雄,失败了却无颜面对乡亲父老。的确,暂不说基地太小而带来的原材料供应不足和技术问题,就连产品销售渠道也够戗。不过,在现有条件下,建立低投入,高回收,运转周期短的小型企业(如生产洗涤用品的企业)倒是比较可行的。 现在,村民们的收入主要是靠经济作物和种高效田。高效田是给外国公司制种,公司提供种子和技术指导,并负责回收种子,村民只需出土地和劳力。通过这条路致富,村民是辛苦些,但比较之下,这是迄今为止最有保障的致富之道。为此,加大宣传,极大限度地吸引外商投资,发展高效田,是周家村近几年致富的首选之路。 通过几天的实践,我们发现该地农民的经商意识非常薄弱,或许是受传统观念影响太深,其时,逐步使他们转变观念对经济发展是有重要意义的。 就那短短的五天,我和周家村结下了不解的情节,或许就像大家所说的,她成为了我的第二故乡,在以后的生活中,她会永远让我牵挂。有时候我想,一个人也许就为某种情感而活,为某些人而活。生我者、我生者;养我者、我养者;爱我者、我爱者,这也许就是一个人活着的理由。周家村的乡亲啊!我将在城市的一角永远地为你们而活、而努力。 (三)三下乡的意义 大学生参与三下乡活动,是当年五四青年开创的 走向社会 ,深入民众光荣传统的延续,是我们知识分子同工农群众相结合、教育同生产实践相结合的一贯方针在新时期的集中体现,是贯彻落实江泽民总书记在北大百年校庆讲话中提出的四个统一的具体行动,是青年学生健康成长、将自身价值与祖国命运紧密相连的必由之路。 我们通过大学学习后,要想尽快的成为现代化建设的有用人才,适应社会的需要,就要在学习期间,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认识社会,认识自己的社会位置,明确自己的历史使命,激发自己的学习热情,调整和完善自己的知识结构,战胜各种困难和挫折,锻炼意志和毅力,为适应以后的工作做一定准备.这是我参加三下乡活动的目的之一. 抓住有利时机参与各种形式的暑期三下乡活动,对于引导我们按照江泽民同志得出的四个统一的要求,把学习书本知识与投身于社会实践统一起来,自觉走与实践相结合、与人民群众相结合的道路,努力缩短成长与社会需要之间的距离,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最需要的地方去见世面,长才干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大学生三下乡,有利于了解国情。我们出生在改革开放的浪潮中,成长在邓小平理论不断发展的年代,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认识,对改革开放的认识,单从课堂上是难以得到的.因此我们必须走向社会,深入农村,了解占全国人口80%的农民的现状,了解他们的所思所想,才能真正在实践中深化对邓小平理论的理解,深化对改革开放的理解。 大学生三下乡,有利于体察民情。淳厚民情和朴素民风中的情感滋养,难以尽得于书本;贫困母亲脸上的愁容和失学儿童眼中的渴望所激发的力量,难以取之于校园。走出象牙之塔,融入坚实的土地,贴近农民的心,才会真切感受到耕耘的艰辛,收获的喜悦,才会真正把成长的根深深植入祖国的沃土。 大学生三下乡,有利于增长才干。坚持学习书本知识与投身社会实践的统一,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道路,历来是青年锻炼成长的有效途径。社会实践是知识创新的源泉,是检验真理的标准。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磨练意志,砥砺品格,把学得的知识用于实践,在实践中继续学习提高,才能真正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才。 实践以充分证明,社会实践促进了大学生的全面发展。通过社会实践活动,我们从与人民群众的广泛接触、了解、交流中受到真切的感染和体验,从无数活生生的典型事例中受到深刻的启发和教育,使思想得到升华,社会责任感增强。在实践中 ,我们的人生观、价值观得到进一步的强化,提高了认识能力、适应能力和创新能力。  GF-91-0404                   月度水路货物托运计划表                     年 月    ┌─────────────────────┐    │  本表经承运人签盖运输合同专用章后,具有│    │月度运输合同效力,有关承运人与托运人,收货│    │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和责任界限,按《水路│    │货物运输规则》及运杂费用的有关规定办理。 │    └─────────────────────┘        起运地:       提出日期: 年 月 日     编号:      ┌────┬───┬───────┬─┬─────┬─────┬───┐  │    │到达港│ 换装港(地)│收│ 托运量 │ 核定量 │   │  │ 货名 │   ├───┬───┤货├──┬──┼──┬──┤备 注│  │    │(地)│第 一│第 二│人│重量│体积│重量│体积│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特约事项│   │   │   │ │  │  │  │  │   │  └────┴───┴───┴───┴─┴──┴──┴──┴──┴───┘    提计划单位:       托运人(签章)      承运人(签章)        地   址:            电    话:        说明:1、补充计划使用此表,加盖红色“计划外”字样。     2、规格:长14厘米,宽23厘米。                        GF-91-0404(续)                       水 路 货 物 运 单               ┌──────────────────────┐    │  本运单经承托双方签订后,具有合同效力,承│    │运人与托运人、收货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和责│    │任界限均按《水路货物运输规则》及运杂费用的有│    │关规定办理。                │    └──────────────────────┘                    货物于  月  日                     集中于  交接清单号码_____运单号码_____       ┌─────┬───┬─────┬───┬─────┬────┬───┐  │船名 航次│起运港│     │到达港│     │到达日期│收货人│  ├─┬───┴┬──┴──┬─┬┴───┼─────┤    │   │  │托│ 全 称│     │收│ 全称 │     │    │   │  │ ├────┼─────┤ ├────┼─────┤    │   │  │运│地址电话│     │货│地址电话│     │    │   │  │ ├────┼─────┤ ├────┼─────┤(承运人 │   │  │人│银行帐号│     │人│银行帐号│     │   章)│ (章)│  ├─┼─┬─┬┴┬─┬──┴─┴┬───┴┬─┬─┬┴┬───┴───┤  │发│ │ │ │ │托运人确定│计费重量│ │ │ │ 应收费用  │  │货│货│件│包│价├─┬───┼──┬─┤等│费│金├───┬─┬─┤  │符│名│数│装│值│重│体积 │重量│体│级│率│额│项目 │费│金│  │号│ │ │ │ │量│(长,宽│(吨)│积│ │ │ │   │率│额│  │ │ │ │ │ │ │高)  │  │ │ │ │ ├───┼─┼─┤  │ │ │ │ │ │吨│ M  │  │m3│ │ │ │运费 │ │ │  ├─┼─┼─┴─┴─┴─┴───┴──┴─┴─┴─┴─┼───┼─┼─┤  │ │ │                      │装船费│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合计 │                      │   │ │ │  ├───┴────────────┬─────────┼───┼─┼─┤  │ 运到期限(或约定)      │托运人      │总 计│ │ │  ├─┬──────────────┤公章) 月 日  ├───┼─┴─┤  │特│              ├─────────┤核算员│   │  │约│              │承运日期     ├───┼───┤  │事│              │         │复核员│   │  │项│              │起运港承运人章  │   │   │  └─┴──────────────┴─────────┴───┴───┘                                      GF-91-0405                         月度水路货物托运计划表                               年   月                              ┌─────────────────────┐     │  本表经承运人签盖运输合同专用章后,具有│     │月度运输合同效力,有关承运人与托运人,收货│     │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和责任界限,按《水路│     │货物运输规则》及运杂费用的有关规定办理。 │     └─────────────────────┘        起运地:     提出日期: 年 月 日      编号:      ┌────┬───┬───────┬─┬─────┬─────┬───┐  │    │到达港│ 换装港(地)│收│ 托运量 │ 核定量 │   │  │ 货名 │   ├───┬───┤货├──┬──┼──┬──┤备 注│  │    │(地)│第 一│第 二│人│重量│体积│重量│体积│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特约事项│   │   │   │ │  │  │  │  │   │  └────┴───┴───┴───┴─┴──┴──┴──┴──┴───┘    提计划单位:    托运人(签章)       承运人(签章)        地   址:            电    话:        说明:1、补充计划使用此表,加盖红色“计划外”字样。     2、规格:长14厘米,宽23厘米。                          GF-91-0405(续)                       水 水 货 物 联 运 运 单                        ┌─────────────────┐     │  本表经承运人签盖运输合同专用章│     │后,具有月度运输合同效力,有关承运│     │人与托运人,收货人之间的权利、义务│     │关系和责任界限,按《水路货物运输规│     │则》及运杂费用的有关规定办理。  │     └─────────────────┘            货物于   月  日                                        集中于:    交接清单号码       运单号码     ┌──────┬───┬──┬──┬───┬───┬───┬─────┐  │ 船  名 │   │航次│  │起运港│   │到达港│     │  ├──────┼───┼──┼──┼───┴─┬─┼───┴┬────┤  │第一接转船名│   │航次│  │第一换装港│ │到达日期│ 收货人 │  ├──────┼───┼──┼──┼─────┼─┤(承运人│(签章)│  │第二接转船名│   │航次│  │第二换装港│ │  章)│    │  ├─┬─┬─┬┴┬─┬┴──┴─┬┴───┬─┼─┼─┬──┴────┤  │发│ │ │ │ │托运人确定│计费重量│ │ │ │ 应收费用  │  │货│货│件│包│价├─┬───┼──┬─┤等│费│金├─┬─┬─┬─┤  │符│名│数│装│值│重│体积 │重量│体│级│率│额│项│第│第│第│  │号│ │ │ │ │量│(长,宽│(吨)│积│ │ │ │目│一│二│三│  │ │ │ │ │ │ │高)  │  │ │ │ │ │ │段│段│段│  │ │ │ │ │ │吨│ M  │  │m3│ │ │ ├─┼─┼─┼─┤  ├─┼─┼─┴─┴─┴─┴───┴──┴─┴─┴─┴─┤运│ │ │ │  │ │ │                      │费│ │ │ │  ├─┼─┼──────────────────────┼─┼─┼─┼─┤  │ │ │                      │装│ │ │ │  ├─┼─┼──────────────────────┤船│ │ │ │  │ │ │                      │费│ │ │ │  ├─┼─┼──────────────────────┼─┼─┼─┼─┤  │ │ │                      │ │ │ │ │  ├─┼─┼──────────────────────┼─┼─┼─┼─┤  │ │ │                      │ │ │ │ │  ├─┴─┼──────────────────────┼─┼─┼─┼─┤  │合计 │                      │ │ │ │ │  ├───┴────────────┬─────────┼─┼─┼─┼─┤  │ 运到期限(或约定)      │托运人      │总│ │ │ │  ├─┬──────────────┤公章) 月 日  │计│ │ │ │  │特│              ├─────────┼─┴─┼─┴─┤  │约│              │承运日期     │核算员│   │  │事│              │         ├───┼───┤  │项│              │起运港承运人章  │复核员│   │  └─┴──────────────┴─────────┴───┴───┘                    GF-91-0406                          水 路 货 物 运 单                       ┌──────────────────────┐    │  本运单经承托双方签订后,具有合同效力,承│    │运人与托运人、收货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和责│    │任界限均按《水路货物运输规则》及运杂费用的有│    │关规定办理。                │    └──────────────────────┘                    货物于  月  日                     集中于  交接清单号码_____运单号码_____       ┌─────┬───┬─────┬───┬─────┬────┬───┐  │船名 航次│起运港│     │到达港│     │到达日期│收货人│  ├─┬───┴┬──┴──┬─┬┴───┼─────┤    │   │  │托│ 全 称│     │收│ 全称 │     │    │   │  │ ├────┼─────┤ ├────┼─────┤    │   │  │运│地址电话│     │货│地址电话│     │    │   │  │ ├────┼─────┤ ├────┼─────┤(承运人 │   │  │人│银行帐号│     │人│银行帐号│     │   章)│ (章)│  ├─┼─┬─┬┴┬─┬──┴─┴┬───┴┬─┬─┬┴┬───┴───┤  │发│ │ │ │ │托运人确定│计费重量│ │ │ │ 应收费用  │  │货│货│件│包│价├─┬───┼──┬─┤等│费│金├───┬─┬─┤  │符│名│数│装│值│重│体积 │重量│体│级│率│额│项目 │费│金│  │号│ │ │ │ │量│(长,宽│(吨)│积│ │ │ │   │率│额│  │ │ │ │ │ │ │高)  │  │ │ │ │ ├───┼─┼─┤  │ │ │ │ │ │吨│ M  │  │m3│ │ │ │运费 │ │ │  ├─┼─┼─┴─┴─┴─┴───┴──┴─┴─┴─┴─┼───┼─┼─┤  │ │ │                      │装船费│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合计 │                      │   │ │ │  ├───┴────────────┬─────────┼───┼─┼─┤  │ 运到期限(或约定)      │托运人      │总 计│ │ │  ├─┬──────────────┤公章) 月 日  ├───┼─┴─┤  │特│              ├─────────┤核算员│   │  │约│              │承运日期     ├───┼───┤  │事│              │         │复核员│   │  │项│              │起运港承运人章  │   │   │  └─┴──────────────┴─────────┴───┴───┘                     GF-91-0407                           水 水 货 物 联 运 运 单      ┌─────────────────┐    │  本表经承运人签盖运输合同专用章│    │后,具有月度运输合同效力,有关承运│    │人与托运人,收货人之间的权利、义务│    │关系和责任界限,按《水路货物运输规│    │则》及运杂费用的有关规定办理。  │    └─────────────────┘            货物于   月  日                                        集中于:    交接清单号码       运单号码         ┌──────┬───┬──┬──┬───┬───┬───┬─────┐  │ 船  名 │   │航次│  │起运港│   │到达港│     │  ├──────┼───┼──┼──┼───┴─┬─┼───┴┬────┤  │第一接转船名│   │航次│  │第一换装港│ │到达日期│ 收货人 │  ├──────┼───┼──┼──┼─────┼─┤(承运人│(签章)│  │第二接转船名│   │航次│  │第二换装港│ │  章)│    │  ├─┬─┬─┬┴┬─┬┴──┴─┬┴───┬─┼─┼─┬──┴────┤  │发│ │ │ │ │托运人确定│计费重量│ │ │ │ 应收费用  │  │货│货│件│包│价├─┬───┼──┬─┤等│费│金├─┬─┬─┬─┤  │符│名│数│装│值│重│体积 │重量│体│级│率│额│项│第│第│第│  │号│ │ │ │ │量│(长,宽│(吨)│积│ │ │ │目│一│二│三│  │ │ │ │ │ │ │高)  │  │ │ │ │ │ │段│段│段│  │ │ │ │ │ │吨│ M  │  │m3│ │ │ ├─┼─┼─┼─┤  ├─┼─┼─┴─┴─┴─┴───┴──┴─┴─┴─┴─┤运│ │ │ │  │ │ │                      │费│ │ │ │  ├─┼─┼──────────────────────┼─┼─┼─┼─┤  │ │ │                      │装│ │ │ │  ├─┼─┼──────────────────────┤船│ │ │ │  │ │ │                      │费│ │ │ │  ├─┼─┼──────────────────────┼─┼─┼─┼─┤  │ │ │                      │ │ │ │ │  ├─┼─┼──────────────────────┼─┼─┼─┼─┤  │ │ │                      │ │ │ │ │  ├─┴─┼──────────────────────┼─┼─┼─┼─┤  │合计 │                      │ │ │ │ │  ├───┴────────────┬─────────┼─┼─┼─┼─┤  │ 运到期限(或约定)      │托运人      │总│ │ │ │  ├─┬──────────────┤公章) 月 日  │计│ │ │ │  │特│              ├─────────┼─┴─┼─┴─┤  │约│              │承运日期     │核算员│   │  │事│              │         ├───┼───┤  │项│              │起运港承运人章  │复核员│   │  └─┴──────────────┴─────────┴───┴───┘ 31 /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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