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专题党课讲稿: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与在树立践行正确政绩观中书写财政高质量发展新篇【2篇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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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专题党课讲稿: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与在树立践行正确政绩观中书写财政高质量发展新篇【2篇文】 2026年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专题党课讲稿: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 同志们: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指出,“坚持正确用人导向, 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这深刻指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是实现“十五五”规划的重要要求,不仅关乎干部个人健康成长,更直接关系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领导干部的政绩观问题, 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讲话,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为领导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提供了根本遵循。 一、充分认识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意义 正确政绩观是为政之德、从政之道、施政之要,不仅事关一地一域发展,更事关“国之大者”、党之大计,对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干部队伍健康成长具有重要意义。 (一)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事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坚持高质量发展要成为领导干部政绩观的重要内容。实践证明,政绩观与发展观紧密相连,树立什么样的政绩观, 就会导向什么样的发展观,进而产生什么样的发展效果。政绩观摆正了,才能紧紧围绕客观实际和群众需求谋划工作,真正把精力放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上;反之,政绩观跑偏了,就容易急功近利、投机取巧,造成违背客观规律、贻害深远的严重后果。因此,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关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政治方向和发展道路,是将“国之大者”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的过程,是把高质量发展从宏观要求转化为具体行动的切实举措。 (二)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指出,“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必须坚持人民至上,让现代化建设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这就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尊重人民主体地位,紧紧依靠人民,维护人民根本利益。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历史性地解决了绝对贫困问题,建成世界上规模最大的教育体系、社会保障体系、医疗卫生体系,经济实力、科技实力、综合国力跃上新台阶。这些沉甸甸、实打实的民生福祉成绩贏得了广大人民群众对党和国家事业的高度认同和衷心拥护。因此,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关乎人民群众福祉,必须把准人民脉搏、回应人民关切、体现人民愿望、站稳人民立场,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三)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事关干部队伍健康成长。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干部干事创业要树立正确政绩观,有功成不必在我的精神境界、功成必定有我的历史担当,发扬钉钉子精神, 脚踏实地干。”这为干部健康成长提供了价值标尺和行为准则, 也是对干部的能力锻造和政治历练。推动高质量发展是各级领导干部干事创业的着力点,必须具备统筹协调、改革创新、驾驭风险的能力,全面锻造适应新时代要求的真本领、硬功夫。投身高质量发展必须实事求是、求真务实,来不得半点虚浮;必须因地制宜、分类施策,避免盲目跟风;必须严守党纪国法,从思想上杜绝“拍脑袋决策”“数据造假”“竭泽而渔”等行为。因此, 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关乎干部队伍的战斗力、凝聚力和精气神, 有助于全党形成“靠实干创实绩、以实绩论英雄”的鲜明导向。 二、全面把握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丰富内涵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要“解决好政绩为谁而树、树什么样的政绩、靠什么树政绩的问题”。这一重要论述深刻揭示了政绩观的丰富内涵,为领导干部立身处世、干事创业提供了思想指引和行动指南。 (一)解决好“政绩为谁而树”的问题。在思想上弄清“政绩为谁而树”是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价值基石和思想总开关。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共产党就是为人民服务的,就是给老百姓办事的。老百姓的幸福就是共产党的事业。”中国共产党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必须把为民办事、为民造福作为最重要的政绩。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谋划推进“十五五”时期各项发展任务,都要紧紧围绕群众满意这个试金石,把为老百姓办了多少好事实事作为检验政绩的重要标准。各级领导干部在政策制定和实施时,应该首先考虑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提升群众的生活质量,用老百姓的“满意度” 提升发展的“含金量”。 (二)解决好“树什么样的政绩”的问题。在目标上厘清“树什么样的政绩”是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目标蓝图和行动指南。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树立正确政绩观,处理好稳和进、立和破、虚和实、标和本、近和远的关系,坚持底线思维,强化风险意识,自觉把新发展理念贯穿到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这就要求各级领导干部正确处理当前与长远的关系,多做打基础、利长远的业绩,以新发展理念引领高质量发展。新征程上,各级领导干部要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以钉钉子精神担当尽责,坚决纠正和克服乱作为、慢作为、假作为、不善为的间题,不搞急功近利、 贪大求洋、“面子工程”、劳民伤财,既要做让老百姓看得见、 摸得着、得实惠的实事,也要做为后人作铺垫、打基础、利长远的好事,努力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业绩。 (三)解决好“靠什么树政绩”的问题。在方法上践行“靠什么树政绩”是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实现路径和能力支撑。 能力是成事之基,落实是成效之本。习近平总书记在多个重要场合就党员千部提高能力本领提出明确要求,反复强调“业绩都是干出来的,真干才能真出业绩、出真业绩”。面对国际国内环境发生的深刻复杂变化,各级领导干部要坚持正确政绩观,真抓实干,把提能力、强素质、转作风、抓落实作为衡量领导干部党性和政绩观的重要标尺,着力提升与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相适应的政治能力、领导能力、工作能力。 三、健全有效防范和纠治政绩观偏差的工作机制 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健全有效防范和纠治政绩观偏差工作机制,是新时代新征程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 (一)建立健全政绩观教育常态化机制。一是深化理论武装。 把政绩观教育全面融入领导干部学习培训体系,引导领导干部深入学习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深刻把握其核心要义与实践要求,增强树牢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二是明确实践要求。坚持正面引导和反面警示相结合,强化示范效应,创新培训方式,增强教育实效,以案明纪、以案说法,让领导干部学有榜样、行有警示。三是推动知行合一。将政绩观教育贯穿党内政治生活全过程,融入日常、抓在经常、落在平常,督促领导干部定期对照检视、经常谈心谈话,推动政绩观教育常态化。 (二)完善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机制。一是突出政治标准。 认真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拨任用工作条例》,坚持正确用人导向,把政治标准作为首要标准,深入考察领导干部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二是聚焦实干实绩。坚持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大力选拔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实绩突出的干部,调整不胜任现职干部。三是严格程序监督。加强干部选拨任用工作全程监督,强化党组织领导和把关作用,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全程纪实和任前事项报告、“一报告两评议”、专项检查、离任检查、立项督查、“带病提拔”问题倒查等制度,坚决整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三)优化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工作机制。一是完善政绩考核指标体系。聚焦推动高质量发展优化政绩考核指标,特别要根据不同地域、不同部门、不同行业特点,制定差异化的考核指标和权重,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和政策导向的变化适时调整,精准设置关键性、引领性指标。二是优化政绩考核程序方法。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考人与考事相结合,构建上级同级下级评、 群众评、第三方评估相结合的立体化考核评价体系,建立健全群众参与评价的机制和平台,让群众真正参与到干部政绩考核工作中来。三是强化政绩考核结果运用。推动政绩考核结果与干部选拔任用、奖惩激励、改进工作挂钩,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良好局面。 (四)强化日常监督问责刚性约束机制。一是注重工作协同。 推动把政绩观问题纳入纪检监察、巡视巡察和审计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治政绩观偏差突出问题,构建信息互通、线索移交、成果共享的“大监督”格局,增强统筹衔接、融合推进的监督合力。 二是聚焦具体问题。坚持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政治监督就跟进到哪里,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中查找政绩观扭曲、权力观异化、事业观偏差等问题。三是从严监督问责。充分发挥日常监督作用,及时预警纠治政绩观偏差,持续巩固“半拉子工程”“形象工程”等问题专项整治成果,对政绩观不端正的干部严肃追责问责。 (五)落实干部担当作为激励和保护机制。一是完善容错纠错机制。突出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落实“三个区分开来”,把准边界尺度,把牢容错关口,为干事者鼓劲、为担当者撑腰,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二是健全打击诬告陷害机制。 常态化开展澄清正名和查处诬告陷害工作,对恶意举报、诬告陷害的及时澄清正名,营造扶正祛邪、激浊扬清的良好氛围。三是加大关心关爱力度。完善关心关爱基层干部特别是条件艰苦地区干部的具体措施,对实干担当、群众认可的干部“高看一眼”“厚爱一分”,在政治上激励、工作上支持、待遇上保障,让干部心无旁骛地干事创业。 2026年党课讲稿:在树立践行正确政绩观中书写财政高质量发展新篇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市财政局机关全体干部廉政警示教育大会,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认真落实二十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结合财政工作实际, 围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这一核心主题,开展学习交流与警示教育。政绩观是党员干部从政、干事、创业的“总开关”, 事关发展全局、事业兴衰和人心向背。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我们财政干部的政绩观是否正确,直接关系到公共资源的配置效率、宏观政策的实施效果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更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公信力。我们必须深刻认识到,在财政岗位上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不仅是一项基本党性要求,更是我们履行好职责使命、防范化解财政风险、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根本前提。 下面,我围绕这一主题,谈三个方面的认识和体会。 一、深刻领悟正确政绩观的时代内涵与核心要义 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首先要从思想深处弄清楚“什么是正确政绩观、为谁创造政绩、怎样创造政绩、如何评价政绩”等根本性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在多个场合强调,“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起决定性作用的是党性。”这为我们准确把握正确政绩观的本质属性指明了方向。财政工作具有鲜明的政治属性、政策属性和公共属性,这决定了我们必须从政治高度、人民立场、发展维度来全面理解和把握正确政绩观的丰富内涵与实践要求,确保财政事业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一)筑牢“政绩为谁而树”的价值原点,坚持人民至上的根本立场。 正确政绩观的灵魂在于“为谁创造政绩”。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共产党人必须牢记,为民造福是最大政绩。”这一重要论述,清晰揭示了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对于财政部门而言,坚持人民至上的政绩观,意味着我们制定的每一项财政政策、安排的每一笔财政资金、推进的每一项财税改革,都要以是否有利于增进人民福祉、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为最高标准。财政收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我们的政绩必须体现在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上,体现在推动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和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上。要将“人民”二字镌刻在财政工作的全过程,使财政资源配置、财政政策制定更加符合民意、贴近民需、惠及民生。这要求我们必须始终站稳人民立场,在预算安排中优先保障民生投入,在政策设计中注重倾听群众声,在资金监管中确保惠民利民实效,真正做到“把钱花在刀刃上”,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用财政的“服务指数”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 (二)把牢“树什么样的政绩”的实践路径,坚持高质量发展与可持续性相统一。 正确政绩观的核心在于“创造什么样的政绩”。总书记强调, “要坚持实事求是、求真务实,努力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财政工作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我们的政绩必须融入高质量发展这个新时代的硬道理之中。这要求我们树立的政绩,必须是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政绩, 必须是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夯实长期发展基础的政绩。 具体到财政实践,就是要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 ,落实好积极的财政政策要适度加力、提质增效的要求,注重财政政策的逆周期和跨周期调节功能,增强对科技创新、产业升级、 绿色发展、城乡融合、国家安全等重点领域的保障能力。要坚决防止脱离实际、急功近利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坚决反对不计成本、不顾长远的短期行为。要科学统筹发展与安全、需要与可能、当前与长远的关系,在财政可持续的框架下谋划发展、 推动工作,确保财政运行稳健、风险可控,为城市长远发展积蓄动能、留足空间。这样的政绩,才是扎实的、可靠的、可持续的政绩。 (三)校准“如何评价政绩”的判断标尺,坚持显绩与潜绩的辩证统一。 正确政绩观的检验在于“以什么样的标准衡量政绩”。评价财政工作的政绩,不能只看一时一地的数字增长,更不能唯GDP、唯投入论英雄。必须建立多维、立体、科学的政绩评价体系。既要看显绩,如财政收入增长、重点支出保障、重大项目建设等看得见、摸得着的工作成效;更要重潜绩,如财政体制机制改革的深化、财政治理效能的提升、发展内生动力的培育、财政风险的有效化解等打基础、利长远的工作。要深刻认识到,许多财政工作,如税制改革、预算管理制度完善、财政资金绩效管理体系建设等,其成效的显现往往需要一个过程,但却是支撑高质量发展不可或缺的基石。我们要有功成不必在我的精神境界和功成必定有我的历史担当,甘于做铺垫性工作,甘于抓未成之事。 要将绩效理念和方法深度融入预算管理全过程,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推动财政资金聚力增效,切实把钱管好用好。通过科学的评价标尺,引导全局干部既做让老百姓看得见、摸得着、得实惠的实事,也做为后人作铺垫、打基础、利长远的好事。 二、聚焦财政主责主业,精准纠治政绩观偏差的潜在风险 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关键在于联系实际、解决问题。财政工作专业性强、权力集中、责任重大,是政绩观容易出现偏差、 廉政风险相对较高的领域。结合近年来财政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形势,以及二十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关于深化整治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领域腐败的部署要求,我们必须保持高度警惕,深入剖析在财政工作中可能存在的政绩观错位、 偏差现象及其风险隐患,做到防微杜渐、警钟长鸣。 (一)聚焦预算管理核心,防范财政资源配置失准风险。 预算体现国家的战略、规划和政策,是财政管理的核心环节。政绩观出现偏差,在预算管理上首先可能表现为资源配置的扭曲。 一是可能偏离公共属性。如果政绩观不端正,在预算安排上就可能出现“重经济增长轻民生保障”、“重显性投入轻隐形投入”、 “重短期见效轻长远基础”的倾向,导致财政资源未能最优配置到公共服务、民生短板、基础研究等关键领域。二是可能导致政策碎片化。为了追求短期内形成多个“亮点”,可能脱离城市整体规划和财力实际,盲目上马项目、出台政策,造成资金分散、 项目重复、政策效应相互抵消,削弱了财政政策的整体效能和可持续性。三是可能引发预算软约束。为了“政绩”需要,可能突破预算刚性约束,随意开增支口子,或者搞“寅吃卯粮”,影响财政运行的稳定性和可预期性。对此,我们必须坚持预算法定原则,强化预算的严肃性和约束力,所有财政支出必须以经批准的预算为依据,严禁无预算、超预算安排支出。要加强财政资源统筹, 优化支出结构,坚决压减非急需非刚性支出,确保有限资金用在发展紧要处、民生急需上。要完善项目决策和预算安排的科学论证机制,防止个人意志凌驾于集体决策和专业评估之上,确保每一分钱都花出效益、用得安全。 (二)聚焦收支运行关键,防范财政数据失真与虚收空转风险。 财政收入是政绩的直观体现之一,也是最易诱发错误行为的领域。错误的政绩观可能导致在组织收入、反映支出上出现偏差。 一是“数字政绩”风险。为追求收入规模和增速“好看"可能采取不规范的“空转”、虚收、收“过头税费”等方式,或者违规出台税收优惠政策、搞“先征后返”,造成财政数据失真,掩盖真实经济运行状况,透支未来发展潜力,加重市场主体负担。二是支出虚化风险。为完成支出进度“考核”,可能忽视资金实际使用效益,盲目追求“快支”“快付”,甚至搞“以拨代支”,导致财政资金“趴在账上”或“一转了之”,未能形成有效支出和实物工作量。三是库款管理风险。为保障一时支出需要,可能忽视国库现金的安全性和流动性管理,或者在库款调度上搞不切实际的操作,影响财政支付能力和政府信誉。我们必须始终坚持实事求是,遵循经济规律和预算管理规律。在收入方面,要依法依规组织财政收入,坚决防止收"过头税费"严禁虚收空转,落实好各项减税降费政策,涵养培植优质税源,实现财政收入量质齐升。 在支出方面,要更加注重支出进度与项目实施、实际需求的匹配, 加强预算执行监控,强化绩效跟踪,杜绝“为花钱而花钱”,确保财政支出形成有效需求和实际效益。要加强财政运行监测分析, 确保数据真实可靠,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精准依据。 (三)聚焦债务风险防控底线,防范过度举债与隐形债务风险。 防控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是严肃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政绩观一旦错位,就可能将举债融资视为拉动经济增长、快速出政绩的“捷径”,从而逾越风险底线。一是过度举债风险。为追求短期内城市面貌的快速改变、投资规模的快速扩大,可能超越财政承受能力,盲目上马项目,过度依赖政府性投资,导致政府债务规模无序扩张,偿债压力巨大,挤占民生等必要支出空间。二是隐形债务风险。为规避法定债务限额管理,可能通过不规范的项目融资、政府购买服务、PPP、国有企业举债等方式,变相增加政府隐性债务。这些债务游离于监管之外,利率高、期限短、风险隐蔽,极易形成系统性风险的“灰犀牛”。三是风险化解不实风险。在化解存量债务过程中,如果缺乏正确的政绩观,可能热衷于搞“账面化解”“数字游戏”,通过借新还旧、债务腾挪等方式掩盖真实风险,而不是通过盘活资产、增收节支等实质性措施化解债务,导致风险后移、积聚。我们必须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和极限思维,坚持“开前门、堵后门”,严格落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和预算管理制度。要完善常态化监测机制,对政府法定债务和潜在风险隐患做到心中有数、应对有方。要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稳妥化解存量,强化问责机制,确保财政运行在安全区间,切实维护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这是我们必须扛起的重大政治责任。 (四)聚焦民生保障重点,防范政策不实与资金低效风险。 财政资金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保障和改善民生是财政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但如果政绩观发生偏差,在民生领域也可能出现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影响政策实效和群众获得感。一是政策脱离实际风险。在制定民生政策时,如果缺乏深入调研和科学评估,可能出台一些看似“高大上”但与群众实际需求脱节、 与基层执行能力不符的政策,导致“好心办坏事”,或者政策“悬空”,无法落地见效。二是资金使用分散风险。为了体现“工作覆盖面广”,可能将民生资金“撒胡椒面”,导致单个项目或群体受益有限,难以集中力量解决突出民生问题,降低了资金使用的规模效应和边际效益。三是绩效管理流于形式风险。在民生资金监管中,如果重分配、轻管理,重投入、轻问效,可能导致资金被挤占挪用、闲置浪费,或者项目建成后管理维护跟不上, 无法持续发挥效益。我们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民生工作中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问需于民、问计于民,确保民生政策精准对接群众需求。要优化民生支出结构,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突出重点,加强统筹, 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要健全民生资金全流程绩效管理机制,加强跟踪问效和监督检查,确保每一笔民生资金都发挥出最大效益,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让民生福祉的成色更足、更可持续。 (五)聚焦改革创新前沿,防范急功近利与形式大于内容风险。 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是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提升财政治理效能的必由之路。改革创新本身也容易成为“政绩工程”的展示窗口。 错误的政绩观可能导致改革变形走样。一是“盆景式”改革风险。 为追求“创新”名头,可能热衷于搞一些标新立异但脱离实际、 难以复制推广的“盆景”式改革,花费大量资源却对整体制度改进贡献有限,甚至造成新的制度漏洞和风险。二是“半截子”改革风险。对一些触及利益调整、难度较大的改革,如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转移支付制度改革等,可能因担心阻力而畏蕙不前, 或者只做表面文章,导致改革不彻底、不深入,形成“中梗阻”, 影响改革整体效能。三是“数字形式”改革风险。在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绩效管理、政府采购数字化等改革中,如果只注重硬件投入、系统上线等“面子”,而忽视流程再造、标准统一、数据治理、能力提升等“里子”,可能导致新技术与旧体制“两张皮”,改革成效大打折扣。我们必须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统一,遵循改革规律,聚焦财政领域基础性、关键性体制机制问题,蹄疾步稳推进改革。要力戒形式主义,不搞花架子,不做表面文章,确保每一项改革都奔着解决问题去,都经过充分论证和试点。要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加强顶层设计与基层探索良性互动,鼓励符合实际的创新,但更要注重经验的总结提炼和制度性成果的固化,推动财税体制改革行稳致远,真正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三、躬身践行正确政绩观,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财政铁军 知是行之始,行是知之成。树立正确政绩观,最终要落实到行动上,体现到推动财政高质量发展的实践中。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我们要以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将正确政绩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努力锻造一支政治过硬、本领高强、作风优良的财政干部队伍,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财政保障。 (一)深化理论武装,筑牢践行正确政绩观的思想根基。 思想上的清醒是行动上坚定的前提。要持续加强党的创新理论学习,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掌握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要坚持学思用贯通、 知信行统一,自觉用党的创新理论对照检视自身在政绩观方面存在的模糊认识和偏差,从思想深处解决好“为谁创造政绩、创造什么政绩、怎样创造政绩”的问题。要将学习成效转化为推动财政工作的科学思路、务实举措和实际能力,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 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确保财政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要健全常态化学习教育机制,将正确政绩观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支部“三会一课”的重要内容,通过深入研讨、案例剖析、警示教育等多种形式,引导党员干部深刻认识错误政绩观的严重危害,自觉抵制各种诱惑和歪风邪气,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二)强化制度约束,扎紧规范权力运行的制度笼子。 制度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必须依靠科学严密的制度体系来保障。要结合财政工作实际,不断完善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绩效管理全链条制度体系,优化财政资源配置决策机制,强化预算刚性约束,压缩自由裁量空间,从源头上防止政绩观偏差导致的资源配置不当。要健全完善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聚焦预算安排、资金分配、项审批、政策制定、政府采购、资产管理等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 梳理廉政风险点,制定有效防控措施。要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 “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要深化财政领域“放管服”改革,持续推进财政信息公开,提高财政透明度,主动接受人大、审计和社会监督,以公开促规范,以监督保廉洁,用严密的制度体系管住权力任性,确保财政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利益。 (三)突出实干实绩,树立凭实绩用干部的鲜明导向。 导向是旗帜,是标杆。要进一步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将践行正确政绩观的情况作为评价干部政治素质、能力作风、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考核评价要突出实践实干实效,注重在服务大局、推动发展、化解风险、服务群众的一线考察识别干部,既看显绩也看潜绩,既看发展也看基础,既看当前也看长远,坚决纠正单纯以经济增长速度、财政收入数字评定政绩的倾向。要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为敢于担当、 踏实做事、不谋私利的干部撑腰鼓劲,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的内生动力。要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优良作风,引导全局干部把心思和精力用在抓落实、求实效上,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钉钉子”精神推动各项财政工作任务落地生根,创造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实在在的业绩,在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中展现财政担当、贡献财政力量。 同志们,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政治任务,是全体财政干部必须答好的时代考卷。新征程上,财政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党中央周围, 以此次廉政警示教育为契机,深刻汲取教训,时刻自省自励,不断锤炼党性,牢固树立和自觉践行正确政绩观,永葆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以更加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更加务实高效的工作作风,扎实做好各项财政工作,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城市新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展开阅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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