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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2020-2025年一级造价师之工程造价案例分析(土建+安装)自我检测试卷A卷附答案.docx

  • 上传人:唯嘉
  • 文档编号:11974805
  • 上传时间:2025-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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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2020 2025 一级 造价师 工程造价 案例 分析 土建 安装 自我 检测 试卷 答案
    资源描述:
    2020-2025年一级造价师之工程造价案例分析(土建+安装)自我检测试卷A卷附答案 大题(共15题) 一、某市政府投资的一个建设工程项目,项目法人单位委托某招标代理机构采用公开招标方式代理项目施工招标,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编制了招标控制价。招标过程中发生以下事件:事件1:招标信息在招标信息网上发布后,招标人考虑到该项目建设工期紧,为缩短招标时间,而改用邀请招标方式,并要求在当地承包商中选择中标人。事件2:资格预审时,招标代理机构审查了各个潜在投标人的专业、技术资格和技术能力。事件3:招标代理机构设定招标文件出售的起止时间为3个工作日,要求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为120万元。事件4:开标后,招标代理机构组建评标委员会,由技术专家2人、经济专家3人、招标人代表1人、该项目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1人组成。事件5: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后,向其提出降价要求,双方经过多次谈判,签订了书面合同,合同价比中标价降低2%。招标人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3周后,退还了未中标的其他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问题:1.说明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编制招标控制价的主要依据。2.指出事件1中招标人行为的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3.说明事件2中招标代理机构在资格预审时还应审查哪些内容。4.指出事件3、事件4中招标代理机构行为的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5.指出事件5中招标人行为的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 【答案】问题1:工程招标控制价的主要编制依据如下:(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2)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定额和计价方法;(3)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4)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及有关要求;(5)与建设项目相关的标准、规范、技术资料;(6)相关工程造价信息;(7)其他的相关资料。问题2:(1)招标人改用邀请招标不妥。因为该工程是政府投资的建设工程项目,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改变招标方式。(2)在当地承包商中选择中标人不妥。在公开招标活动中,不得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问题3:还应审查的内容有:(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二、某市政府投资一建设项目,法人单位委托招标代理机构采用公开招标方式代理招标,并委托有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编制了招标控制价。招投标过程中发生了如下事件:事件1:招标信息在招标信息网上发布后,招标人考虑到该项目建设工期紧,为缩短招标时间,而改为邀请招标方式,并要求在当地承包商中选择中标人。事件2:资格预审时,招标代理机构审查了各个潜在投标人的专业、技术资格和技术能力。事件3:招标代理机构设定招标文件出售的起止时间为3个工作日;要求投标保证金为120万元。事件4:开标后,招标代理机构组建了评标委员会,由技术专家2人、经济专家3人、招标人代表1人、该项目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1人组成。事件5: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后,向其提出降价要求,双方经多次谈判,签订了书面合同,合同价比中标价降低2%。招标人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3周后,退还了未中标的其他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问题】 1.说明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编制招标控制价的主要依据。 2.指出事件1中招标人行为的不妥之处,说明理由。3.说明事件2中招标代理机构在资格预审时还应审查哪些内容?4.指出事件3、事件4中招标代理机构行为的不妥之处,说明理由。5.指出事件5中招标人行为的不妥之处,说明理由。 【答案】1.编制招标控制价的主要依据为:《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定额和计价方法;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及有关要求;与建设项目相关的标准、规范、技术资料: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如工程造价信息没有发布的参照市场价;其他的相关资料。 2.事件1中改为邀请招标方式”不妥;理由: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应当公开招标,如果项目技术复杂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才能进行邀请招标。“要求在当地承包商中选择中标人”不妥;理由:招标人不得对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3.事件3中:“招标文件出售的起止时间为3个工作日”不妥;理由:招标文件自出售之日起至停止出售之日最少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要求投标保证金为120万元”不妥;理由: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投标总价的2%,且最高不得超过80万元人民币。4.事件4中:“开标后组建评标委员会”不妥;理由:评标委资会应于开标前组建。“招标代理机构组建了评标委资会”不妥;理由:评标委员会应由招标人负责组建。评标委员会成员中有“该项目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1人”不妥;理由:项目主管部门的人员不得担任评委。5.事件5中:“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后,向其提出降价要求”不妥;理由:确定中标人后,不得就报价,工期等实质性内容进行变更。“双方经多次谈判,签订了书面合同,合同价比中标价降低2%”不妥;理由: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的30日内,招标人与中标人依据招标文件与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签订合同,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招标人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3周后,退还了未中标的其他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不妥;理由:应在签订合同后的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的其他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收藏本题收起解析解析1.本案例第1问主要考查招标控制价的计价依据。招标控制价的计价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KGB50500—2008);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定额和计价方法;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及有关要求;与建设项目相关的标准、规范、技术资料;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如工程造价信息没有发布的参照市场价;其他的相关资料。 2.本案例第2问主要考查对招标人和单位的要求。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的规定,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确定的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地方重点建设项目,以及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工程建设项目。应当公开招标.特殊情况经批准后可以进行邀请招标。本案例中.招标信息已经在招标信息网上发布,招标人为缩短招标时间,而改为邀请招标方式,并要求在当地承包商中选择中标人,这种做法是错误的,因为“为缩短招标时间”并不在特殊情况之列,且改变招标方式必须经过批准,所以本项目不符合邀请招标的条件,应该进行公开招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八条规定: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3.本案例第3问主要考查对投标单位的资格审查内容。资格预审的内容包括基本资格审查和专业资格审查两部分。基本资格审查是指对申请人合法地位和信誉等进行的审查,专业资格审查是对已经具备基本资格的申请人履行拟定招标采购项目能力的审查,具体地说,投标申请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具有政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枝术资格和能力,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4.本案例第4问主要考查对招标代理机构的要求。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十五条,自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出售之日起至停止出售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所以事件3中“招标文件出售的起止时间为3个工作日”是不妥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但投标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投标总价的2%,且最高不得超过80万元,故事件3中“要求投标保证金为120万元”是不妥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一般应于开标前确定,而且该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是独立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过程和结果,故事件4中“开标后组建评标委员会”是不妥的;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应当回避.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的成员。故事件4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中有“该项目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1人”是不妥的。5.本案例第5问主要考查对招标人要求。招标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压低报价、增加工作量、缩短工期或其他违背中标人意愿的要求,以此作为发出中标通知书和签订合同的条件。本案例中,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后,向其提出降价要求是不妥当的,确定中标人后,不得就报价、工期等实质性内容进行变更。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后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本案例中,“双方经多次谈判,签订了书面合同,合同价比中标价降低2%”不妥,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的30日内,招标人与中标人依据招标文件与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签订合同,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内容的其他协议。本案例中招标人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3周后,退还了未中标的其他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不妥,应在签订合同后的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的其他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考点工程计量与计价 三、某国有企业的工程项目,建设单位通过招标选择了一具有相应资质的造价事务所承担施工招标代理和施工阶段造价控制工作,并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45天,与该事务所签订了委托合同。之后双方又另行签订了一份酬金比中标价降低10%的协议。在施工公开招标中,业主代表为了更好控制招标结果,提出招标控制价要有浮动,以便更好的选择有实力的投标人。综合各种因素,最后招标人公布了招标控制价为1500万。有A、B、C、D、E、F、G、H、J、K、M、N等多家施工单位报名投标,经事务所资格预审均符合要求,但建设单位以A施工单位是外地企业为由不同意其参加投标,而事务所坚持认为A施工单位有资格参加投标。评标委员会由5人组成,其中当地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的招投标管理办公室主任1人、建设单位代表1人、政府相关部门提供的专家库中抽取的技术经济专家3人。开标后评标前,J单位提出为了不致引起误解,要提交一个补充文件,说明在正副本投标文件上有个别文字描述在编辑时有丢落非关键的词语的地方,并保证不会影响实质性内容。业主代表表示可以递交,是否有效,待评标委员会审定后通知。评标时发现,B施工单位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单位报价且未能合理说明理由;D施工单位投标报价大写金额小于小写金额;F施工单位投标文件提供的检验标准和方法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H施工单位投标文件中某分项工程的报价有个别漏项;E单位的投标标价为1600万元。其他施工单位的投标文件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评标中,评标专家还发现K单位在非关键问题的描述中模糊不清,向K单位提出要求澄清,K单位认为已经描述清楚,不需要说明,故未答复。建设单位最终确定G施工单位中标,并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与该施工单位签订了施工合同。 【问题】 1.指出建设单位在造价事务所招标和委托合同签订及确定投标控制价过程中的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 2.在施工招标资格预审中,造价事务所认为A施工单位有资格参加投标是否正确?说明理由。3.指出施工招标评标委员会组成的不妥之处,说明理由,并写出正确作法。4.判别B、D、E、F、H施工单位的投标是否为有效标?说明理由。5.对于J单位提出的要求,业主代表处理是否妥当?说明理由。 【答案】问题1:1.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45天签订委托合同不妥,依照招标投标法,应于30天内签订合同。 2.在签订委托合同后双方又另行签订了一份酬金比中标价降低10%的协议不妥。依照招投标法,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3.业主代表提出招标控制价要有浮动不妥,因为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13版》招标控制价要公布准确的数据,不得上下浮动。问题2:造价事务所认为A施工单位有资格参加投标是正确的。以所处地区作为确定投标资格的依据是一种歧视、排斥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这是招投标法明确禁止的。问题3:评标委员会组成不妥,不应包括当地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的招投标管理办公室主任;评标委员会的成员构成不妥,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正确组成应为: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问题4:B、E、F施工单位的投标不是有效标。B单位的情况可以认定为低于成本,F单位的情况可以认定为是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和技术标准的要求,属重大偏差。E单位的投标报价超过了招标控制价,应予废标。D、H两家单位的投标是有效标,他们的情况不属于重大偏差。问题5: 四、[背景材料]某拟建生产项目,建设期为2年,运营期为6年。设计年产1000台设备,不含税售价3万元/台,增值税税率为13%,运营期第1年达产85%,以后各年均达产100%。1.建设投资3600万元,在建设期内均衡投入,其中有180万元为可抵扣的进项税额,有600万元形成无形资产,其余形成固定资产。固定资产使用年限为10年,残值率为5%,固定资产余值在项目运营期末一次收回。无形资产在运营期内均匀摊入成本。 2.建设投资中每年贷款800万元,其余为自有资金,贷款利率6%,还款方式为运营期前4年等额本金偿还。流动资金300万元为自有资金,于运营期第1年投入,在项目运营期末一次收回。3.增值税附加按应纳增值税的6%计算,所得税税率为25%。4.运营期第1年经营成本(不含进项税)为1800万元,以后各年经营成本(不含进项税)为2200万元,可抵扣进项税额按当年的经营成本的5%计算。(计算结果保留2位小数)问题:1.列式计算年固定资产折旧费、无形资产摊销费。 2.列式计算运营期第1年、第2年建设投资贷款应偿还本金、利息。3.列式计算运营期第1年、第2年的所得税。 【答案】问题1:建设期贷款利息:第1年:800/2X6%=24.00(万元)第2年:(824+800/2)X6%=73.44(万元)合计:24+73.44=97.44(万元)折旧=[(3600-180-600+97.44)X(1-5%)]÷10=277.16(万元)摊销=600÷6=100.00(万元)问题2:第1年、第2年本金=(1600+97.44)/4=1697.44/4=424.36(万元)第1年利息=1697.44X6%=101.85(万元)第2年利息=(1697.44-424.36)X6%=76.38(万元)问题3:运营期第1年应纳增值税=3X1000X85%X13%-1800X5%-180=61.50(万元)增值税附加=61.5X6%=3.69(万元) 五、某大型综合办公楼建设项目,现有A、B、C三个设计方案,经造价工程师测算的基础数据如下表1所示。表1 各设计方案的基础资料已知折现系数为10%。<1>、简述功能评价的具体的程序。<2>、采用加权评分法优选设计方案,对初始投资、年维护费用、使用年限三个指标进行打分评价,打分规则为:初始投资最低的方案得10分,每增加250万元扣0.1分;年维护费用最低的方案得10分,每增加10万元扣0.1分;使用年限最长的方案得10分,每减少5年扣0.5分,以上三个指标的权重系数分别为0.55、0.35和0.1。应选择哪一种方案较合理。将计算结果及过程填入表2中。(计算过程和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3>、假设已知B方案和C方案的寿命期年费用分别为521.65万元和403.00万元,列示计算A方案的年费用,并以寿命期年费用作为成本,用年费用法优选最佳设计方案。 【答案】 【1】 功能评价,即评定功能的价值,是指找出实现功能的最低费用作为功能的目标成本(又称功能评价值),以功能目标成本为基准,通过与功能现实成本的比较,求出两者的比值(功能价值)和两者的差异值(改善期望值),然后选择功能价值低、改善期望值大的功能作为价值工程活动的重点对象。 【2】 表2方案A综合得分较高,为最合理的方案。 【3】 A方案的年费用=4000×(A/P,10%,55)+30=4000×10%×(1+10%)55/[(1+10%)55-1]+30=43 2.13万元。方案C的年度费用最低,所以为最佳设计方案。 六、某国有资金建设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施工招标,业主委托具有相应招标代理和造价咨询的中介机构编制了招标文件和招标控制价。该项目招标文件包括如下规定:(1)招标人不组织项目现场勘查活动。(2)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否则招标人拒绝回复。(3)投标人报价时必须采用当地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计价定额中分部分项工程人工、材料、机械台班消耗量标准。(4)招标人将聘请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在开标后评标前开展清标活动。(5)投标人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幅度超过30%的,投标人在评标时须向评标委员会说明报价较低的理由,并提供证据;投标人不能说明理由,提供证据的,将认定为废标。在项目的投标及评标过程中发生以下事件:事件1:投标人A为外地企业,对项目所在区域不熟悉,向招标人申请希望招标人安排一名工作人员陪同勘查现场。招标人同意安排一位普通工作人员陪同投标。事件2:清标发现,投标人A和投标人B的总价和所有分部分项工程综合单价相差相同的比例。事件3:通过市场调查,工程清单中某材料暂估单价与市场调查价格有较大偏差,为规避风险,投标人C在投标报价计算相关分部分项工程项目综合单价时采用了该材料市场调查的实际价格。事件4:评标委员会某成员认为投标人D与招标人曾经在多个项目上合作过,从有利于招标人的角度,建议优先选择投标人D为中标候选人。问题: 【答案】1.(1)妥当;《招标投标法》第二十一条,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情况,可以组织潜在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组织踏勘现场不是强制性规定,因此招标人可以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组织或不组织项目现场踏勘。(2)妥当;《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3)不妥当,投标报价由投标人自主确定,招标人不能要求投标人采用指定的人、材、机消耗量标准。(4)妥当,清标工作组应该由招标人选派或者邀请熟悉招标工程项目情况和招标投标程序、专业水平和职业素质较高的专业人员组成,招标人也可以委托工程招标代理单位、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或者监理单位组织具备相应条件的人员组成清标工作组。清标工作组人员的具体数量应该视工作量的大小确定,一般建议应该在3人以上。(5)不妥当,不能将因为低于招标控制价一定比例且不能说明理由作为废标的条件。《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七部委第12号令)第二十一条规定: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的,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应作为废标处理。 2.事件1中,招标人的做法不妥当。根据《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招标人不得组织单人或部分潜在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因此招标人不能安排一名工作人员陪同勘查现场。3.评标委员会应该把投标人A和B的投标文件做为废标处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①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②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③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④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⑤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⑥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4.不妥当,暂估价不能变动和更改。当招标人提供的其他项目清单中列示了材料暂估价时,应根据招标人提供的价格计算材料费,并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中表现出来。5.不妥当,根据《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依照招标投标法和本条例的规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客观、公正地对投标文件提出评审意见。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收受投标人给予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招标人征询确定中标人的意向,不得接受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明示或者暗示提出的倾向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的要求,不得有其他不客观、不公正履行职务的行为。 七、某国有资金投资的施工项目,采用工程量清单公开招标,并按规定编制了最高投标限价。同时,该项目采用单价合同,工期为180天。招标人在编制招标文件时,使用了九部委联合发布的《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并对招标人认为某些不适于本项目的通用条款进行了删减。招标文件中对竣工结算的约定是:工程量按实结算,但竣工结算价款总额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共有A、B、C、D、E、F、G、H等八家投标人参加了投标。投标人A针对2万m2的模板项目提出了两种可行方案进行比选。方案一的人工费为1 2.5元/m2,材料费及其他费用为90万元。方案二的人工费为19.5元/m2,材料费及其他费用为70万元。投标人D对某项用量大的主材进行了市场询价,并按其含税供应价格加运费作为材料单价用于相应清单项目的组价计算。投标人F在进行报价分析时,降低了部分单价措施项目的综合单价和总价措施项目中的二次搬运费率,提高了夜间施工费率,统一下调了招标清单中材料暂估单价8%计入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报价中,工期为六个月。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招标人接到投标人H提出的异议。第一中标候选人的项目经理业绩为在建工程,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已竣工验收”的工程业绩的要求。问题:1.编制招标文件时,招标人的做法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招标文件中对竣工结算的规定是否妥当?并分别说明理由, 2.若从总费用角度考虑,投标人A应选用哪种模板方案?若投标人A经过技术指标分析后得出方案一、方案二的功能指数分别为0.54和0.46,以单方模板费用作为成本比较对象,试用价值指数法选择较经济的模板方案。(计算过程和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3.投标人D、投标人F的做法是否有不妥之处?并分别说明理由。4.针对投标人H提出的异议、招标人应在何时答复?应如何处理?若第一中标候选人不再符合中标条件,招标人应如何确定中标人? 【答案】问题1:(1)编制招标文件时,招标人的做法不符合规定。理由:使用《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应不加修改地引用通用条款,不得删减。(2)招标文件对竣工结算的规定不妥。 【彩蛋】 压卷,金考典软件考前更新,下载链接www.理由:采用单价合同,工程量按实计算,竣工结算价款可能会超过最高投标限价,不得规定竣工结算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问题2:(1)方案一费用=2×1 2.5+90=115万元方案二费用=2×19.5+70=109万元。109<115,投标人应选用方案二。(2)方案一单方模板费用=115÷2=57.5(元/m2)方案二单方模板费用=109÷2=54.5(元/m2)方案一成本指数=57.5/(57.5+54.5)=0.51方案二成本指数=54.5/(57.5+54.5)=0.49方案一价值指数V1=0.54/0.51=1.06 八、某工程项目业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公开招标确定了承包人,双方签订了工程承包合同,合同工期为6个月。合同中的清单项目及费用包括:分项工程项目4项,总费用为200万元,相应专业措施费用为16万元;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为6万元;计日工费用为3万元;暂列金额为12万元;特种门窗工程(专业分包)暂估价为30万元,总承包服务费为专业分包工程费用的5%;规费和税金综合税率为7%。各分项工程项目费用及相应专业措施费用、施工进度,见表5-1。合同中有关付款条款约定如下:1.工程预付款为签约合同价(扣除暂列金额)的20%,于开工之日前10天支付,在工期最后2个月的工程款中平均扣回。 2.分项工程项目费用及相应专业措施费用按实际进度逐月结算。3.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在开工后的前2个月平均支付。4.计日工费用、特种门窗专业费用预计发生在第5个月,并在当月结算。5.总承包服务费、暂列金额按实际发生额在竣工结算时一次性结算。6.业主按每月工程款的90%给承包商付款。7.竣工结算时扣留工程实际总造价的5%作为质保金。问题:1.该工程签约合同价是多少万元?工程预付款为多少万元? 【答案】1.答:合同价=(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费+其他项目费)X(规费+税金费率)=(200+16+6+3+12+30+30x5%)x(1+7%)=287.295万元预付款=(200+16+6+3+30+30x5%)x(1+7%)x20%=54.891万元 2.第3月末拟完工程计划投资累计=(计划完成分部分项工程费累计+安全文明费)X(规费+税金费率)=[40+ 2.2+(60+5.4)x2÷3+(60+4.8)x1/3+6]x(1+7%)=121.338万元第3月末已完工程计划投资累计=(实际完成分部分项工程费累计+安全文明费)X(规费+税金费率)=[40+ 2.2+(60+5.4)X2÷4+6]x(1+7%)=86.563万元第3月末进度偏差=拟完工程计划投资-已完工程计划投资=121.338-86.563=34.775万元进度滞后34.775万元。3.第5月实际完成:(1)分部分项工程费=(60+5.4)x1÷4+(60+4.8)x1÷3+(40+3.6)x1÷2=59.75万元(2)专业分包工程费=30万元(3)计日工工程费=3万元实际完成工程款=(59.75+30+3)x1.07=99.243万元应付承包商款=本月完成工程价款x90%-应扣除预付款=99.243x90%-54.891/2=61.873万元4.工程实际总造价=287.295+10x1.07-12x(1+7%)=285.155万元或:(200+16+6+3+10+30+30x5%)x(1+7%)=285.155万元 九、某企业拟于某城市新建一个工业项目,该项目可行性研究相关基础数据如下:1.拟建项目占地面积30亩,建筑面积11000m2,其项目设计标准、规模与该企业2年前在另一城市修建的同类项目相同。已建项目的单位建筑工程费用为1600元/m2,建筑工程的综合用工量为4.5工日/m2,综合工日单价为80元/工日,建筑工程费用中的材料费占比为50%,机械使用费占比为8%,考虑地区和交易时间差异,拟建项目的综合工日单价为100元/工日,材料费修正系数为1.1,机械使用费的修正系数为1.05,人材机以外的其他费用修正系数为1.08。根据市场询价,该拟建项目设备投资估算为2000万元,设备安装工程费用为设备投资估算的15%。项目土地相关费用按20万元/亩计算,除土地外的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为项目建安工程费用的15%,项目的基本预备费率为5%,不考虑价差预备费。2.项目建设期1年,运营期10年,建设投资全部形成固定资产。固定资产使用年限为10年,残值率为5%,直线法折旧。3.项目运营期第1年投入自有资金200万元作为运营期的流动资金。4.项目正常年份销售收入为1560万元(不含销项税额),增值税税率为17%,增值税附加税率为10%,项目正常年份年经营成本为400万元(不含可抵扣的进项税额30万元)。项目运营期第1年产量为设计产量的85%,第2年及以后各年均达到设计产量,运营期第1年的销售收入及销项税、经营成本及进项税均为正常年份的85%。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5.假定建设投资中无可抵扣固定资产进项税额。 【问题】 1.列式计算拟建项目的建设投资。2.若该项目的建设投资为5500万元,建设投资来源为自有资金和贷款,贷款为3000万元,贷款年利率为7.2%(按月计息),约定的还款方式为运营期前5年等额还本、利息照付方式。分别列式计算项目运营期第1年、第2年的总成本费用(不含税)和净利润以及运营期第2年年末的项目累计盈余资金(不考虑企业公积金、公益金的提取及投资者股利分配)。(计算结果保留2位小数) 【答案】问题1:(1)工程费用①人工费占比=4.5×80/1600=2 2.5%,人工费修正系数=100/80=1.25人材机以外的其他费用占比=1-2 2.5%-50%-8%=19.50%单位建筑工程费=1600×(2 2.5%×1.25+50%×1.1+8%×1.05+19.5%×1.08)=1801.36(元/m2)建筑工程费=1801.36×11000/10000=1981.50(万元)②设备购置费:2000.00万元③安装工程费=2000×15%=300.00(万元)合计:1981.50+2000+300=4281.50(万元)(2)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0×30+(1981.50+300)×15%=94 2.23(万元)(3)基本预备费:(4281.50+94 2.23)×5%=261.19(万元)建设投资=4281.50+94 2.23+261.19=5484.92(万元)问题2:(1)基础数据 一十、某国有资金建设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施工招标,业主委托具有相应招标代理和造价咨询的中介机构编制了招标文件和招标控制价。该项目招标文件包括如下规定:(1)招标人不组织项目现场勘查活动。(2)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否则招标人拒绝回复。(3)投标人报价时必须采用当地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计价定额中分部分项工程人工、材料、机械台班消耗量标准。(4)招标人将聘请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在开标后评标前开展清标活动。(5)投标人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幅度超过30%的,投标人在评标时须向评标委员会说明报价较低的理由,并提供证据;投标人不能说明理由,提供证据的,将认定为废标。在项目的投标及评标过程中发生以下事件:事件1:投标人A为外地企业,对项目所在区域不熟悉,向招标人申请希望招标人安排一名工作人员陪同勘查现场。招标人同意安排一位普通工作人员陪同投标。事件2:清标发现,投标人A和投标人B的总价和所有分部分项工程综合单价相差相同的比例。事件3:通过市场调查,工程清单中某材料暂估单价与市场调查价格有较大偏差,为规避风险,投标人C在投标报价计算相关分部分项工程项目综合单价时采用了该材料市场调查的实际价格。事件4:评标委员会某成员认为投标人D与招标人曾经在多个项目上合作过,从有利于招标人的角度,建议优先选择投标人D为中标候选人。问题: 【答案】1.(1)妥当;《招标投标法》第二十一条,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情况,可以组织潜在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组织踏勘现场不是强制性规定,因此招标人可以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组织或不组织项目现场踏勘。(2)妥当;《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3)不妥当,投标报价由投标人自主确定,招标人不能要求投标人采用指定的人、材、机消耗量标准。(4)妥当,清标工作组应该由招标人选派或者邀请熟悉招标工程项目情况和招标投标程序、专业水平和职业素质较高的专业人员组成,招标人也可以委托工程招标代理单位、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或者监理单位组织具备相应条件的人员组成清标工作组。清标工作组人员的具体数量应该视工作量的大小确定,一般建议应该在3人以上。(5)不妥当,不能将因为低于招标控制价一定比例且不能说明理由作为废标的条件。《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七部委第12号令)第二十一条规定: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的,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应作为废标处理。 2.事件1中,招标人的做法不妥当。根据《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招标人不得组织单人或部分潜在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因此招标人不能安排一名工作人员陪同勘查现场。3.评标委员会应该把投标人A和B的投标文件做为废标处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①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②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③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④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⑤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⑥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4.不妥当,暂估价不能变动和更改。当招标人提供的其他项目清单中列示了材料暂估价时,应根据招标人提供的价格计算材料费,并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中表现出来。5.不妥当,根据《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依照招标投标法和本条例的规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客观、公正地对投标文件提出评审意见。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收受投标人给予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招标人征询确定中标人的意向,不得接受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明示或者暗示提出的倾向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的要求,不得有其他不客观、不公正履行职务的行为。 一十一、某国有资金投资办公楼建设项目,业主委托某具有相应招标代理和造价咨询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编制该项目的招标控制造价,并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项目施工招标。招标投标过程中发生以下事件:事件1招标代理人确定的自招标文件出售之日起至停止出售之日止的时间为10个工作日;投标有效期自开始发售招标文件之日起计算,招标文件确定的投标有效期为30天。事件2为了加大竞争,以减少可能的围标而导致竞争不足,招标人(业主)要求招标代理人对已根据计价规范、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定额、工程量清单、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造价信息或市场造价信息等资料编制好的招标控制价再下浮10%,并仅公布了招标控制价的总价。事件3招标人(业主)要求招标代理人在编制招标文件中的合同条款时不得有针对市场价格波动的调价条款。以便减少未来施工过程中的变更,控制工程造价。事件4应潜在投标人的请求,招标人组织最具竞争力的一个潜在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并在现场口头解答了该潜在投标人提出的疑问。事件5评标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某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人的报价。问题:1.指出事件1中的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 2.指出事件2中招标人行为的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3.指出事件3中招标人行为的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4.指出事件4中招标人行为的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5.针对事件5,评标委员会应如何处理? 【答案】1.答:事件1不妥之处:(l)投标有效期自开始发售招标文件之日起计算不妥。理由:投标有效期应从投标截止时间起开始计算。(2)投标有效期为30天不妥。理由:因为评标委员会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后,招标人最迟应在有效期结束日30个工作日(至少42天)前确定中标人,这样规定就没有留出评标时间,且按有关规定:一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60~90天,大型项目为120天左右。 2.事件2不妥之处:(1)编制招标控制价的依据不妥。理由:编制招标控制价的依据不全面,还应有:国家或省级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定额和计价方法;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及有关要求,与建设项目相关的标准、规范、技术资料;其他的相关资料。(2)招标人要求招标代理人下调招标控制价10%不妥。理由:根据建设项目招标的规定,招标控制价应在招标文件中公布,不应上浮或下调。(3)仅公布招标控制价总价不妥。理由: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公布招标控制价的各组成部分详细内容,不得只公布招标控制价总价。3.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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