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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员工服务协议.doc

  • 上传人:知****运
  • 文档编号:11178744
  • 上传时间:2025-07-04
  • 格式:DOC
  • 页数: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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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员工 服务 协议
    资源描述:
    员 工 服 务 协 议 签约方: (简称“受雇人”) 身份证/护照号: 户籍所在地: 省(市) 区(县) (乡镇) 现居住地址: 联系电话: (受雇人的上述登记信息若发生变化,须在变化后3日内通知人事部,未通知的,本公司有权认为上述联系方式为签约方的有效信息并进行使用,若由于使用错误信息导致不良的后果,由受雇人自行承担) (简称“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北京市 注册地址: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受雇人须知 为保证您的基本福利及时办妥,相关利益不受损失,请于签订合同之日起 天内将以下材料及其他可能需要补充的必要材料提交公司,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受雇人本人承担。 一、 基本材料: 1、清晰的身份证、毕业证、户口簿首页及个人页的复印件;2、一寸彩色证件照片两张;3、离职证明(由原公司盖章确认的);4、体检报告(由公司指定医院或国家公立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体检机构出具的)。 二、 档案及居住(留)证明: 1、 户籍在“企业注册地”的员工,提供档案所在地的详细名称,公司将在入职后办理调档手续。 2、 户籍非“企业注册地”的员工,提交《××市暂住证》或当地公安机关、劳动机关要求办理及提供的证件。 三、 社会保险: 新开-从未在本市建立过社保账户的需填写相关资料(入职当日领取); 转移-在本市建立过社保账户的需缴纳社保转移单及维和医疗手册原件; 四、 公积金: 新开-从未在本市建立过公积金账户的需告知公司人事相关部门人员; 转移-在本市建立过公积金账户的请务必将个人公积金账号告知公司人事相关部门人员; 个人公积金账户在原单位的,请将我公司公积金单位全称及单位账号告知原单位,由原单位办理转移手续。 请认真阅读以上员工须知,请用钢笔或签字笔完成确认合同内容,并确保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受雇人确认签名区: 本人已详细阅读上述需知,且承诺提供所有资料真实合法,并愿意承担因材料有误或延期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及罚则。 签名: 协议条款如下: 1.协议生效日: 1-1.本协议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公司与受雇人双方确认受雇人自 年 月在本公司或本公司的关联公司任职。其中包括试用期 个月,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为试用期。 1-1-1.员工在试用期间的工作内容及行为规范要符合《基维通公司员工录用标准》、《基维通公司员工手册》。试用期满,凭《转正考核表》享受正式员工福利,本协议有效期至协议终止日;若试用期间未达到《基维通公司录用标准》或违反《基维通公司员工手册》中的管理内容,本协议自《解除服务协议通知书》下达之日起终止。 1-2.本协议期满即行终止,如双方同意延续,应在当前有效协议终止前一个月续订补充协议。一方不同意延续,也应在协议期满前一个月提出书面正式的不再续约通知。 1-3.双方在签署本协议时已了解并认可,为更好的保护员工权益,双方的劳动关系将于本合同签订日起受我国新《劳动合同法》规定及本协议约定的约束。鉴于双方之间原在执行中的《员工服务协议》(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尚有(期限)未执行完毕,现双方均同意,原协议与本协议重叠的期限内各方的权利义务,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含附件及相关协议)履行并受其约束,原协议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失效。 2.任命: 公司于协议生效日任命受雇人担任 部门 一职。 3.职责: 3-1.受雇人须忠实而勤恳地履行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规定的义务,行使管理层赋予的权力,遵守管理层的一切合理、合法指示,为公司争取最大的利益。 3-2.受雇人须: 3-2-1.合理投入必需的时间和精力,尽其所能完成公司规定的任务,行使管理层赋予的权力。 3-2-2.完成任务、行使权力的同时,遵守管理层的一切指示。 3-2-3.在不违反本协议其他条款的前提下,遵守《员工手册》、《员工保密协议》(参见附件一,它规定了在公司信息保护方面受雇人应履行的各种义务)。 3-3.公司有权根据公司经营状况、机构设置及受雇人的实际工作表现变更受雇人的工作岗位。公司需提前15天通知受雇方,受雇方逾期不答复视为同意变更。 4.报酬: 4-1.雇佣期间,公司按照如下条款向受雇人支付报酬(人民币税前金额): 公司每月须向受雇人支付基本工资 元、岗位工资 元,支付日期为次月 日前。以上金额为税前金额,法律规定的其它福利由受雇人和公司共同承担。公司有权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及受雇人的实际工作表现变更受雇人的劳动报酬,公司需提前15天通知受雇方,受雇方逾期不答复视为同意变更。 4-2.如果受雇人因疾病(精神上或生理上)、事故不能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须向管理层提交国家公立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相关报告。在医疗期内,公司向受雇人支付基本工资作为生活保障,总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元(扣除以受雇人为受益人的保险金额)。 5.竞业限制: 5-1.雇佣期间以及雇佣关系结束 (最高)个月内,若无公司认可,受雇人不得: 5-1-1.在本协议期限内或协议终止时,以雇员、代理、独立签约人,或其它身份直接或间接参与基维通公司业务(以下简称“业务”)存在直接或间接竞争的业务。 5-1-2.独立或与他人合伙在本公司竞争(直接或间接)对手担任董事或股东。 5-1-3.在与“业务”直接或间接竞争的业务中为任何个人、公司提供技术支持或建议。 5-1-4.带走或企图带走公司(及其分公司、子公司、合资企业)的客户、分销商,代理商,或其它习惯与公司或其下属企业发展业务的个人或公司。但可与其一起发展业务,只要该业务与“业务”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竞争。 5-1-5.劝说公司或其下属公司管理人员、经理、雇员离开公司或其下属机构,无论上述人员的离开是否违反其雇佣协议。 5-1-6.在涉及贸易、业务,或公司时,使用能够或可能与本公司或其下属机构之名称、贸易或业务名称构成混淆的名称。受雇人须尽力确保其他公司或个人不得使用此类易混淆名称。 5-1-7.与“业务”的竞争业务存在直接或间接利益关系。 5-1-8.参与(或存直接、间接利益关系)公司受雇范围以外的任何其他业务或职业活动,无论该活动是否超出“业务”范围。 5-1-9.有任何违反双方《员工保密协议》之行为。 5-2.如果双方认为上述限制在任何情况下圴合理,则双方同意:如果上述限制中一条或几条过分保护公司合法利益,不得做到在任何情况下均合理,而删除某一或某些特定限制、删除或限制某一或某些措辞可使上述限制变得合理,则所作删减或限制与上述限制条款一起生效。 5-3.公司与受雇人在解除或者终止服务协议后,若公司要求受雇人履行24个月(最高)的竞业限制(具体期限在《基维通公司员工离职协议》中明确),应当按月向雇佣人支付相应月份的经济补偿,补偿标准为:政府机构公布的上年受雇人就职地的“职工社会平均工资”。若雇佣人有5-1中任何一项禁止之行为,应当向公司支付相应的违约金。违约金标准为:受雇人在公司工作期间最后12个月的平均薪资(不足12个月的,按实际工作月份计算)的12倍,同时,公司有权向雇佣人追偿因违约而带来的其它损失并停止支付尚未到期的经济补偿金,而受雇人应继续履行未期满之竞业禁止及保密业务。 5-4.本协议中任一条款均需与其他国条款分开阅读和理解,这样倘若其中一条或多条因任何原因而无效,其他条款依然有效,或至少不会因此而失去法律效力。 6.保密: 雇佣期间或雇佣关系结束24个月内,除非履行本协议下职责所需,或收到合法机构指令,受雇人不得使用、泄露,或与他人交流其在受雇于公司期间获取的与公司有关的任何信息。若无本公司事先同意,受雇人不得将所获公司的或与公司有关的任何机密信息或贸易机密泄露给任何第三方,除非该机密被公布于众(且非受雇人行为或疏忽所至)。 7.禁止劝说: 7-1.受雇人在劳动关系期间和劳动关系结束 个月内不得直接或间接参与劝说(或企业劝说)公司员工加入与公司业务存在竞争的任何业务。 7-2.公司客户的名称、地址、产品规格均属于保密信息。出售、未经授权使用或泄露此类及其它受雇人在劳动关系期间获得的保密信息将对公司构成不公平竞争,将对公司利益构成实质性损害。受雇人在劳动关系期间及劳动关系结束后两年内不得参与此类不公平竞争。 7-3.受雇人在劳动关系期间不得允许任何直接、间接受其控制或与其有控制或利益关系的个人或公司从事7-1、7-2中禁止之行为。 8.假期: 8-1.自 (本协议生效一年之日)起,任一自然年份(或公司现行政策规定的天数)里,受雇人享有 10天假期(周日及任何公共假期除外),未休天数可顺延至下一年,但顺延天数不超过5天。 8-2.自 (本协议生效一年之日)起,任一自然年份(或公司现行政策规定的天数)里,受雇人享有不超过10天带薪病假。自协议生效之日起,任一自然年份,受雇人享有累计不超过90天的医疗期。自 (本协议生效五年之日)起,任一自然年份,受雇人享有累计不超过180天的医疗期。 8-3.受雇人享有政府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并享有婚假等有偿假期,有偿假期待遇按《基维通公司员工手册》之相关规定及国家劳动法规定支付。 9.其他福利: 受雇人有权享受政府规定企业应为员工提供的社会福利。 10.提前终止协议: 10-1.公司有权提前终止本协议: 10-1-1.如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公司有权立刻终止本协议,不承担任何补偿和赔偿责任: (a)受雇人在试用期间,不符合附件二中《基维通公司员工录用标准》。 (b)受雇人在过去12个月累计旷工达到15天或以上。 (c)受雇人在公司的绩效考核中成绩低于及格(或等同级别)水平,同时公司认为其不胜任其他岗位。 (d)受雇人经口头或书面两次警告后继续违反本协议和补充协议或公司现行规章制度及《员工手册》中相关规定。 (e)受雇人之行为可能使其个人、公司等名誉受损,证据确凿。 (f)受雇人严重失误、无正当理由离岗、蓄意违背管理层或公司指令、故意不履行一切或某些职责、不服从领导、泄露公司机密、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包括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法律法规。 (g)受雇人策划破产,或与其债权人串通。 (h)受雇人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在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者。 10-1-2.如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公司提前1个月(或以上)给出通知,或发给相当于1个月全部薪酬的补偿,公司有权提前终止本协议。 (a)受雇人在医疗期满后仍不能继续原工作岗位 (b)由于公司的机构变更,致使受雇人目前的岗位消失,同时公司无其他空余职位。 (c)由于客观情况发生变化,致使服务协议难以继续履行,公司就本协议的条款提出修改,而受雇人与公司在修改条款上未达成一致。 10-2.受雇人有权提前终止协议,但须提前1个月或以上给出通知、并按《员工手册》要求,做工作交接;或作相当于1个月全部薪酬的赔偿。公司有权向受雇人收回受雇人终止本协议前三年内公司为其支付的所有培训费用(含培训期间薪资、交通、食宿费用)。 11.通知: 任何一方须将通知以专人递送、挂号信、电传消息的方式发给对方当时注册地点(如果对方是公司)或对方最近已知地址(如果对方是受雇人)。对于以挂号信及电传消息发送的通知,按邮递或传输正常情况计算到达时间,所得到达时间视为通知给出时间。 12.延续: 协议到期或终止并不影响在协议到期或终止后生效或继续有效的条款。 13.其他: 13-1.任何一方放弃本协议下某一权利并不妨碍以后享受该项权利,并不视作其放弃任何后继权利。 13-2.协议条款中补救措施并不表明双方不得采取任何其他法律(或其他)措施。除协议下补救措施以及现行(或将来)法律措施以外,还可同时采取一项或多项其他措施。 13-3公司与受雇人之间先前一切协议由本协议取代,于本协议生效之日终止。 13-4.除非是书面修改、并由双方或其委托人签字,对协议所作的任何修改和变动一概无效。 13-5.如果协议部分条款被有权执法机构认为或宣布无效、非法,或不可执行,其他条款仍然有效。 13-6.本协议是双方之间关于本主题完整、全面之表述,取代双方之间先前任何其他书面或口头协议。 13-7.本协议未尽事宜遵照当地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执行本协议时产生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14.适用法律: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5.本协议附件包括:附件一《员工保密协议》、附件二《员工录用标准》、附件三《员工手册》,所有附件均为本协议有效组成部分。本协议及所有附件内容,受雇人在签署前应认真阅读并认可。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基维通公司授权代表在本合同上签字,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于签约日期开始生效。 受雇人签名: 公司代表: (附件一) 员 工 保 密 协 议 签约方: (简称“受雇人”) ( 简称“公 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国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有关规定,受雇人、公司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签订本协议。本协议为《基维通公司员工服务协议》的补充,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生效时间 自双方劳动关系产生之日起,受雇人须对任职期间,直接或间接知悉、了解的公司秘密担负有保密义务。 2.保密条款 2-1.自劳动关系产生之日起,受雇人须对其工作期间学习到的、收到的,或公司向受雇人提供的公司(及其客户)保密信息保密。 2-2.任何时候受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使用或泄露任何保密信息,除非是出于向本公司提供服务的目的。保密信息指公司的经营机密、机密知识和数据,及其他保密信息。它包括但不仅限于如下内容: 2-2-1.计算机软件及其源程序、算法、设计、手册、文档、发明创造、经营机密、思想、数据、项目、著作、专利、改进措施、发现、设计、技术、以及公司从其客户处获得的,或公司付费和敏感信息。 2-2-2.关于公司现有和将有计划和产品的技术信息,包括(但不仅限于):公司向受雇人提供或受雇人通过观察分析信息获得和软件、硬件、信息、专利发现、专利应用、试验开发、公式、工程和测试数据、产品规格和零件清单、供货商和客户名称、技术、过程和设备。 2-2-3.市场信息,包括(但不仅限于):营销策略、客户名称及相应要求、产品、服务、价格、利润和成本。 2-3-4.产品计划、开发计划、营销计划,及其他计划。 2-3-5.公司提供给受雇人的财务信息。 2-2-6.人员信息,包括(但不仅限于):组织结构、人事、工资福利、人员变动信息。 2-6-7.公司机要信息,包括(但不仅限于):公司信息和机密、未公开财务结果、报告、报表或信息、项目、投资计划、标书、技术方案、资金计划、业务计划或与业务相关的扩展计划或安排(无论是否有第三方参与)、公司现有的或者正在开发之中的内部流程与管理体系以及各种重要管理文件、文档、经济合同、公司合同执行情况、诉讼情况。 2-6-8.受雇人收到的其他注明“绝密”、“机密”、“秘密”等字样,以任何形式(包括(但不仅限于):文件、草图、照片、计算机磁盘、计算机硬盘、计算机网络存储设备、互联网或局域网电子邮件、设计、计划、棋型,或任何用于存储或记录信息的媒介)传送、传输、记录或存储的机密信息。 2-3.下列情况下不视作保密信息: 2-3-1.在公司提供给受雇人信息后7日内,如受雇人提供书面证据证明在此之前受雇人已经拥有并可任意处理该信息。 2-3-2第三方不直接或间接利用公司信息而开发出信息,在不违反任何法律法规、保密协议前提下,将信息向受雇人公开,并且不附加任何保密要求。 2-3-3.信息在中国普遍发行之印刷刊物上发布,且此情况非受雇人行为所致。 2-4.在双方劳动关系期间和结束以后任何时候,受雇人须对一切保密信息保密。除非受雇人日常工作中履行公司职责之需要,受雇人不得在无公司书面认可情况下使用或泄露任何保密信息或相关信息。 2-5.受雇人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公司秘密信息的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仪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均归公司所有,而无论这些秘密信息有无商业价值。 受雇人应当于解除劳动关系时,或者于公司提出请求时,返还全部属于公司的财产,包括记载着公司秘密信息的一切载体,不得带走任何上述财产或其复制品。 当记录着秘密信息的载体是由受雇人自备的,且秘密信息可以从载体上清除或复制出来时,可以由公司将秘密信息复制到公司享有所有权的其他载体上,并把原载体上的秘密信息消除。此种情况受雇人无须将载体返还,公司也无须给予受雇人经济补偿。 2-6.对于公司已经或将从第三方获得的私人信息或机密信息,受雇人有义务为公司对此信息保密,并仅为实现某些公司许可的有限目的的使用此信息。除非受雇人履行公司职责(而不是为公司和第三方以外任何人的利益)所需(但仍须遵守公司与第三方间协议),受雇人任职期间和任职期结束后,有义务为公司和第三方对从第三方获得的私人或机密信息严格保密,不得泄露。 2-7.除非受雇人日常工作中履行公司职责之需要并事先取得公司书面认可,受雇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包括一切电子存储形式和一切存储记录媒,如:(但不仅限于)磁盘、磁盘驱动器、计算机网络存储设备、互联网或局域网电子邮件和磁带]复制、转换,或存储所有权信息。 2-8.受雇人责任至保密信息被合法公布(非受雇人所公布)方才终止。 3.职务工作成果: 3-1.受雇人职务工作成果包括:受雇人在劳动关系期间独立或与他人合作创造、构思、付诸实践,或学习的任何构思、改进措施、发明、程序、公式、流程、技术、发现、发展、设计、商业机密、专利和数据(无论是否可根据版权或类似法规申请专利或注册)、所有设计方案、商标、以及可申请版权的作品。只要: 3-1-1.上述信息在受雇人提供给公司的服务范围内,并且与公司业务或公司实际或必将进行的研究、设计、开发、试验、生产、融资、制造、授权、分销和营销活动有关或产生帮助。 3-1-2.上述信息产生于公司指派给受雇人的任务或上述信息的获得,得到了公司的资助。 3-1-3.公司通过拥有、租赁,或签约等方式为受雇人得到上述信息创造了前提。 3-2.劳动关系结束12个月内受雇人有义务向公司公开其在劳动关系期间创造、构思、付诸实践,或学习的职务工作成果。 3-3.职务工作成果是公司的独有财产,公司是所有专利、商标、版权和其他相关权利的唯一所有者。公司还有权将任何职务工作成果作为经营机密进行保存。 3-4.对于受雇公司以前,受雇人独立或与他人合作创造、构思,或率先付诸实践,并且受雇人希望从本协议适用范围中排除的一切发明、发现、开发、改进措施和贸易机密,受雇人已经列出完整清单作为本协议之附件;受雇人保证该清单已列出所有排除项。如果没有此类清单作为附件,则视作受雇人在签订本协议时没有要从本协议适用范围中排除的发明、改进措施、开发。 4.其他公司的保密信息: 4-1.如果受雇人在签订本协议之前已经签订其他要求受雇人对所获保密信息或贸易机密保密的协议,受雇人须保证其遵守本协议时不会违反其他协议。公司从未以书面或口头形式授权受雇人违反其以前签订的任何保密信息或经营机密的保密协议。受雇人没有也不可达成任何与本协议冲突的书面或口头协议。 4-2.受雇人保证,除非受雇人已经取得相应的书面受权,受雇人没有也不可在履行公司职责时向公司提供或使用其现在或以前所在单位或服务对象尚未公布的设备、工具、资料或贸易机密。 4-3.如受雇人未遵守上述条款而引起纠纷,由受雇人承担全部责任。 5.补偿: 5-1.只要受雇人违反本协议条款2、3、4、5内容,就会对公司造成无法弥补损失。公司有权采取措施阻止受雇人违反上述条款或要求受雇人停止在未经授权情况下使用和公开保密信息。公司为减小受雇人违约所造成损失而争取补偿所引起的费用和成本(包括但不仅限于法律费用和成本),公司有权要求受雇人偿付。公司还可对此类违约或预期违约采取其他措施,包括要求受雇人恢复原状。 5-2.对受雇人违反本协议的行为,公司有权采取内部行政处理措施:扣发工资资金、给予行政处罚、直至辞退、开除,同时可要求受雇人赔偿经济损失。双方在解除或者终止服务协议后,受雇人应按此协议,履行为期24个月(最高)的保密承诺。 6.协议修改: 协议的修改需采取书面形式,由双方签字确认。 7.完整协议: 本协议从受雇人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生效,其完整性包括附件及补充协议、保密协议等,如其他协议有争议的则以本协议为准。 8.适用法律: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如发生纠纷,则在公司所在地法院解决。如果本协议中某一条款被法院裁决为无效或不可执行,不影响协议其他部份条款的效力。 9.声明: 受雇人声明已经仔细阅读本协议中所有条款,理解并将完全而忠实地遵守上述条款。受雇人确定、声明并保证是在不受他人影响情况下考虑本协议条款,而且承认遵循协议条款,公平、合理地保护了双方的利益。 受雇人: 公司:北京基维通科技有限公司 签字: 授权签署人: 身份证/护照号: 日期: 日期: (附件二) 员工录用标准 (粘贴处) 补 充 服 务 协 议 签约方: (简称“受雇人”) (简称“ ***公司”) 注册地: 注册地址: 签约时间: 鉴于: 1. ****公司与受雇人于 年 月 日签订了服务协议(指“员工服务协议”,协议编号: )或其补充。 2. ***公司与受雇人同意延续协议。 本协议条款如下: 1. 补充协议生效日:本补充协议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协议期满即行终止,如双方同意延续,应在当前有效协议终止前一个月续订补充协议。 2. 原协议及其附件的规定不变,并继续有效,基维通公司与受雇人共同遵守。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基维通公司授权代表在本合同上签字,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于签约日期开始生效。 雇员: 公司: 签名: 授权签署: 身份证/护照号: 部门: 变 更 协 议 签约方: (简称“受雇人”) (简称“***公司”) 注册地: 注册地址: 签约时间: 鉴于: 1. ****公司与受雇人于 年 月 日签订了服务协议(指“员工服务协议“,协议编号: )或其补充。 2. 基维通公司与受雇人同意延续协议。 本协议条款如下: 3.因 原因,经本协议双方协商一致,自 年 月 日起,就原协议第 款中相关内容,做如下变更: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公司授权代表要本合同上签字,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于签约日期开始生效。 雇员: 公司: 签名: 授权签署: 身份证/护照号: 部门: 补 充 服 务 协 议 鉴于: 1.****公司与受雇人于 年 月 日签订了服务协议(指“员工服务协议”,协议编号: )或其补充。 2.****公司与受雇人同意签订此协议为之补充。 本协议条款如下: 1.补充协议生效日:本补充协议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原协议第8款,8-1及8-2生效日期以所填写的生效日期为准,不受原文括号内内容限制。 3.原协议及其附件的其他规定不变,并继续有效,公司与受雇人共同遵守。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北京基维通科技有限公司授权代表在本合同上签字,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于签约日期开始生效。 雇员签名: 公司(盖章): 身份证/护照号: 授权签署: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第15页 共1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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