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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安徽马鞍山20XX年中考招生工作方案.docx

  • 上传人: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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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安徽 马鞍山 20 XX 年中 招生 工作方案
    资源描述:
    安徽马鞍山20XX年中考招生工作方案   安徽马鞍山20XX年中考招生工作方案,更多关于中考时间、中考报名时间,请访问中考网或微信搜索“初中资讯”。      各县、区(示范园区)教育局,各直属学校、民办学校:   为做好20XX年我市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XX年普通高中招生有关工作的通知》(皖教基〔20XX〕7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录取政策   (一)基本条件   1.符合我市中考报名条件、在我市参加中考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2.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达到普通高中招生最低录取控制线;   3.全面发展,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达到普通高中录取要求。   (二)原则和依据   普通高中录取坚持全面衡量、综合评价、尊重志愿、择优录取的原则。   录取依据包括四个方面:一是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总分(省统考各科目成绩+理科实验操作考试成绩+体育考试成绩+政策性加分);二是省统考各科目成绩等级总值(将省统考各科目成绩等级按照A、B、C、D分别为4、3、2、1赋值,各等级值之和即为等级总值);三是综合素质评价各维度等级总值(将各维度评价等级按照A、B、C、D分别为4、3、2、1赋值,各等级值之和即为等级总值);四是考生志愿。   各批次学校录取,当最后一名考生学业考试总分并列时,先比较省统考各科目成绩等级总值,再比较综合素质评价等级总值,如仍不能区分则一并录取。   (三)考试成绩呈现方式   1.省统考各科目成绩   省统考科目语文、数学、外语、思想品德与历史、物理与化学成绩仍按原始分和等级相结合的方式呈现。每一科目均按照考生成绩排序,前30%(含30%,下同)考生成绩为A等级;31-60%的考生成绩为B等级;61-80%的考生成绩为C等级;80%以后的考生成绩为D等级。   2.理科实验操作考试成绩   理科(物理、化学)实验操作考试满分10分,以考生实际得分计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总分,并作为综合素质评价“实践与创新”维度的实证材料。   3.体育考试成绩   体育考试满分55分,以考生实际得分计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总分,并作为综合素质评价“运动与健康”维度的实证材料。   (四)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呈现方式   综合素质评价内容包括公民道德素养、学习态度与能力、实践与创新、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学生基础性发展目标五个维度。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由“综合评语”和“评价等级”两部分组成。综合评语主要对学生的综合素质予以整体描述,评语要突出学生的特点和发展潜能。综合素质五个维度的评价结果,除公民道德素养以“合格”、“不合格”呈现外,其他维度以等级方式呈现,分为A、B、C、D四等。   (五)考生志愿填报   全市普通高中招生继续实行知分填报志愿。中考成绩公布后,市、县招生考试机构统一组织网上填报志愿。   填报志愿前,考生可通过马鞍山市中考中招网查询自己的中考成绩及在本校的排名情况。   二、市区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办法   (一)省示范高中“指标生”分配   根据市教育局《关于马鞍山市20XX年初中招生工作的通知》(马教秘〔20XX〕117号)等文件精神,20XX年市区四所省示范高中招生计划100%分配到市区各初中学校(含完全中学初中部,下同)。   1.“指标生”分配计算方法。20XX年省示范高中指标生分配计算方法如下:   某省示范高中分配给某初中的指标=该省示范高中招生计划数×〔(该初中毕业生数÷全市初中毕业生总数)×60%+(20XX-20XX年该初中升入该省示范高中学生数的平均数)÷(20XX-20XX年该省示范高中计划数的平均数)×35%〕   另外5%指标是根据学校绿色评价结果分配到各初中学校(含完全中学初中部)。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某省示范高中分配给某初中的5%指标=该省示范高中招生计划数×5%×[(该初中毕业生数÷全市初中毕业生总数)×(1+(该校绿色评价得分-全市初中绿色评价平均分)/100)]   市二中国际班的招生计划,仍参照省示范高中指标生分配办法进行分配。   博望区学校考入省示范高中基数参考20XX年博望区学校中考录取市区省示范高中情况确定。   2.各省示范高中分配的招生计划数。市二中招生计划936人,扣除体育、艺术和科技特长生计划后分配到各初中。红星中学招生计划900人,扣除体育、艺术和科技特长生计划后分配到各初中。安工大附中招生计划700人,扣除艺术特色班和体育特长生计划后分配到各初中。市二十二中招生计划700人,扣除面向市区招生的宏志生和体育艺术特长生计划后分配到各初中。   (二)录取批次与志愿设置   20XX年继续采用平行志愿进行录取,批次、志愿设置具体如下:   1.提前批次。市二中县域班、国际班,安工大附中艺术班(含中马班),市二十二中宏志班、视觉艺术班,市外国语学校空乘班、外语课程实验班等特色班类计划和省示范高中特长生类计划以及中加双语学校、二中郑蒲港分校、红星中学秀山实验学校市内自主招生计划在此批次录取。   设置特长生、特色班、自主招生三类志愿,考生可以兼报但只能被一所学校录取。录取顺序是:特长生、特色班、自主招生。填报特长生、特色班的考生必须事先通过招生学校考核并达到规定要求。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后续批次的志愿填报。   该批次录取结束后,除市二中县域班、国际班,市二十二中宏志班(面向三县的计划)、视觉艺术班,中加双语学校、二中郑蒲港分校、红星中学秀山实验学校自主招生外,其他缺额计划将并入本校后续批次进行录取。   2.第一批次。市区四所省示范高中招生计划在此批次录取。设置A、B、C、D四个平行志愿,在分配到各初中学校的指标限额内,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投档录取。   该批次录取后如有未完成的计划(含提前批次特长生缺额计划)将及时公布,并面向市区考生公开征集志愿补录。如缺额的学校不止一所,则补录时实行平行志愿设置和投档。   3.第二批次。市示范高中、一般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在此批次录取。设置A、B、C、D四个平行志愿,并按照平行志愿的规则进行投档录取。   该批次录取后如有未完成的计划将及时公布,并面向市区考生公开征集志愿补录。如缺额的学校不止一所,则补录时实行平行志愿设置和投档。   4.第三批次。市区中等职业学校“对口升学班”招生计划在此批次录取。设置A、B、C三个平行志愿,并按照平行志愿的规则进行投档录取。   5.第四批次。市区中等职业学校就业班招生计划在此批次录取。设置A、B、C、D四个平行志愿,并按照平行志愿的规则进行投档录取。   三、各县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办法   20XX年,各县继续执行省示范高中招生计划100%分配到各初中学校(含完全中学初中部)政策。   (一)省示范高中“指标生”分配   各县应结合实际情况,合理制定省示范高中招生计划100%分配到各初中学校(含完全中学初中部)的政策,及时向社会公布,做好招生政策宣传、解释工作,让学生及家长及时全面了解相关招生政策。 (二)录取批次与志愿设置   1.提前批次。特长生和特色班计划在此批次录取。填报特长生的考生必须事先通过招生学校考核并达到规定要求。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后续批次的志愿填报。   2.第一批次。省示范高中“指标生”计划在此批次录取。设置A、B、C三个平行志愿,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投档录取。   该批次录取后如有未完成的计划(含提前批次特长生缺额计划)将及时公布,并面向县内考生公开征集志愿补录。如缺额的省示范高中不止一所,则补录时实行平行志愿投档。   3.第二批次。市示范高中、一般普通高中、民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在此次批次录取。设置A、B、C、三个平行志愿,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投档录取。   该批次录取后如有未完成的计划将及时公布,并面向县内考生公开征集志愿补录。如缺额的学校不止一所,则补录时实行平行志愿设置和投档。   4.第三批次。中等职业学校“对口升学班”招生计划在此次批次录取。设置一个志愿进行投档录取。   5.第四批次。中等职业学校就业班招生计划在此次批次录取。设置A、B、C三个平行志愿,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投档录取。   四、有关政策规定   (一)市区公办初中学校择校生和民办学校超计划招收的学生数不作为该校省示范高中计划分配的学生数基数。在外地借读(外地学籍)的本市市区户口学生,初中毕业回本市报名参加中考,按照“两证统一”的原则,列入所在学区学校指标生分配基数并享受该校指标生报考待遇。   (二)只有在学籍所在初中校实际就读满三年的考生,中考时方可填报分配到该校的指标到校生志愿。市区公办学校的择校生不得报考市二中和红星中学;民办学校超计划的学生不得填报分配到校的指标生志愿。   (三)在我市借读的外地学生由所在学校予以综合素质评价。我市在外地借读的学生由所在地学校予以综合素质评价并将结果带回,报名时交报名点。   (四)博望区初三毕业生选择市区报名的,在招生录取时按照市区考生对待;选择当涂县报名的,在招生录取时按照当涂县考生对待。博望区符合上述普通高中录取基本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丹阳中学。   (五)示范园区的初中毕业生的各类招生考试仍由当涂县教育局组织实施。   (六)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普通高中国际班管理的意见》(皖教基〔20XX〕23号)规定和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马鞍山市省示范高中特长生招生管理办法〉的通知》(马教秘〔20XX〕49号)精神,提前批次由学校制定录取办法,报市教育局同意后,由市招生部门在提前批次录取。   (七)市教育局依据民办学校办学规模合理下达普通高中统一招生和自主招生计划。民办普通高中应依据市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及相关招生政策制定招生简章、招生广告和自主招生方案,并报市教育局备案后方可向社会公布。市区民办高中在市内的自主招生全部纳入招生计划,在提前批次填报志愿录取。民办高中跨市招生应向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备案,不得私自招收未经市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录取或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新生,严禁买卖学籍,不得委托其他学校代为招生或为其他学校挂靠学籍,严禁以其他学校名义进行招生。   没有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民办普通高中(含筹设期间)不得参与招生;年检不合格的民办普通高中由市教育局依法依规处理后,视整改情况再研究决定。   (八)凡被我市普通高中正式录取的新生,录取通知书将由市教育局统一打印并加盖市教育招生录取专用章。学校不得自制录取通知书,否则将无法获得普通高中学籍。   (九)根据省教育厅要求,结合我市初中阶段生源变化以及新高考的要求,市教育局将统筹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学校协调发展,合理核定其招生计划。   五、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安排   6月25日上午,市区特长生、特色班统一时间进行专业加试;6月30日公布中考成绩,同时划定并公布普通高中最低建档线;7月上旬考生填报志愿;7月下旬完成录取工作。   六、加强领导,严格纪律   普通高中招生工作事关教育公平和群众切身利益。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统筹管理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统筹公办和民办学校招生,统筹统一考试和实施招生录取。要大力推进阳光招生,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严格公示制度、诚信制度、监控制度,坚决杜绝招生考试中违规违纪现象的发生。   (一)严格执行普通高中招生各项纪律要求   各学校要严格执行普通高中招生各项纪律。市教育局将对学生、家长和其他社会人士反映的有关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综合素质评价及高中招生中可能存在的危害公平、公正的现象和行为进行认真调查处理。对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综合素质评价与高中招生工作中弄虚作假、缺乏诚信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二)严格规范普通高中招生行为   各学校要根据市教育局下达的计划进行招生,维护计划的严肃性,不得随意变更。严禁超计划招生、超班额招生,不得招收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下的考生。民办普通高中学校跨区域招收学生的成绩不得低于生源地普高最低录取分数线。   严格执行《安徽省中小学办学行为规范》,禁止普通高中同城借读,坚决遏制不规范的招生行为。为保证中考中招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保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综合素质评价与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顺利进行,20XX年继续实施阳光招生,各校要积极、全面、客观地向考生家长和考生宣传招生的各项政策和阳光招生的规定。   (三)严格执行普通高中学籍管理相关规定   严格普通高中一年级新生注册的审核把关,市教育局按规定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将考生成绩导入中小学学籍系统。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规范普通高中招生、学籍管理相关问题的通知》(教基〔20XX〕18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学籍管理办法的通知》(皖教基〔20XX〕25号)精神:“普通高中新生入学,必须参加经省教育主管部门批准组织实施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凡擅自招生所造成的后果由招生学校和考生个人自行负责,情节严重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各学校要认真贯彻《安徽省中小学生学籍信息化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严格按照市教育招生考试院打印的录取大表和录取学生报到情况,在9月30日之前完成新生信息采集录入,并通过学籍信息网络化系统的新生预审核功能,提交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审核,完成对新生学籍的审核后,新生正式注册入籍。7月31日之前学校通过系统中“高中毕业管理”功能完成毕业生信息维护、毕业审批上报等毕业操作,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要及时完成对毕业生毕业审核工作。   严格民办学校新生学籍管理,市教育局将严格按照经审核的录取名单和在校就读情况批准学籍;民办学校录取的外地考生需要提供当地中考原始分数条,否则不予注册学籍。   (四)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   市教育局将与县教育部门、招生学校签订招生责任书,明确任务和责任,实行责任追究制。对擅自扩大招生计划或自行录取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划定的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下的考生,一律不予建立普通高中学籍,不能发放普通高中毕业证书,对违规招生的学校予以通报批评,取消其当年评先评优资格,是示范高中的,取消其示范高中称号;对在招生等规范办学行为方面被查处的学校,要按照不低于上年度招生计划10%的比例相应减少其招生计划。对违规跨省辖市招生的公办普通高中,是省级示范高中的,省教育厅将撤销其省级示范高中称号,两年内不得恢复;其他公办普通高中根据隶属关系由相应的教育行政部门给予处罚并报省教育厅备案。民办普通高中违规招生受到省教育厅通报的,年检一律作为不合格处理,限期整改。对于使用未经备案的招生简章、发布虚假招生简章的民办学校依法依规予以处理。市教育局将加大对招生过程的监督检查,并将规范普通高中招生纳入县区、学校目标考核。   本文件在执行过程中,如省教育厅有新的政策规定出台,按新的文件执行。   马鞍山市教育局  长按二维码关注即可获得中考秘籍       获取20XX年中考资讯      获取历年中考满分作文      获取2套仿真内部资料    获取历年考试真题试卷  微信搜索"初中资讯" 关注也可获得中考秘籍   相关推荐:   整理:20XX年中考作文范文赏析汇总   20XX年中考《英语》1600个单词分类速记汇总   各省市20XX年中考时间及体育中考时间汇总   各地20XX中考答案汇总 | 20XX中考真题汇总   20XX中考志愿填报时间 | 20XX中考录取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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