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城审计局-文件汇编及操作规程合订本.pdf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审计局 文件 汇编 操作规程 合订本
- 资源描述:
-
1 建设项目(工程)建设管理相关 规定汇编 建设项目(工程)建设管理相关 规定汇编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建设管理工作,提高工作效率,保障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现将现行建设项目(工程)建设管理相关规定进行整理,今后如有新规定,则按新规定执行。一、项目立项决策阶段相关规定 一、项目立项决策阶段相关规定 立项决策阶段,又称为建设前期工作阶段,主要包括编报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两项工作内容。立项决策阶段的注意点:一是科学论证工程项目实施的必要性,二是合理审定批准工程项目的概(预)算金额。(一)项目建议书 (一)项目建议书 对于政府投资工程项目,编报项目建议书是项目建设最初阶段的工作。其主要作用是为了推荐建设项目,以便在一个确定的地区或部门内,以自然资源和市场预测为基础,选择建设项目。项目建议书经批准后,可进行可行性研究工作,但并不 2 表明项目非上不可,项目建议书不是项目的最终决策。(二)可行性研究 (二)可行性研究 可行性研究是在项目建议书被批准后,对项目在市场上、技术上和经济上是否可行所进行的科学分析和论证。根据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对于政府投资项目须审批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三)经常出现的问题、需注意的环节(三)经常出现的问题、需注意的环节 经常出现的问题:项目建设没有科学合理的中长期发展计划,不能满足地区中长期发展的需要。某些建设单位没有风险意识,立项论证缺乏科学性,对项目的可行性论证不足。项目可行性研究缺乏科学性,可行性研究报告中使用的基础数据不真实,部分项目先决策后论证,项目决策走过场,流于形式。在编制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时,往往对地质状况、地理环境、周边配套情况分析不够详细。前期工作不到位。3 业主为了使可行性报告尽快批下来,降低或隐瞒使用要求,缩小投资规模,开工后改变设计要求,追加投资。基础资料的收集不详实、前期环境调查及分析研究不足,可研的深度有限导致在项目定位、实施战略等策划存在不足。盲目攀比,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重复建设,没有或无可行性研究。决策依据资料弄虚作假、决策审批程序不全。忽视项目投资的前期准备工作,决策阶段的造价控制容易被忽视,盲目夸大项目的效益。需注意环节:项目必须做可行性研究和经济效益评价,实行专业公司管理。做好基础资料收集,保证准确、详实,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参与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人员专业素质需齐备。在市场研究的基础上制定建设标准及建设规模。认真编写项目可研报告,客观分析项目的效益。运用 4 价值管理方法,验证项目决策是否正确。5 二、勘察设计阶段相关规定 二、勘察设计阶段相关规定 勘察设计阶段的注意点:合理布置勘察点位;充分论证设计方案,力求采用最优设计;施工图设计详细到位,尽量减少设计变更。(一)勘察阶段(一)勘察阶段 工程勘察的主要任务是按勘察阶段的要求,正确反映工程地质条件,提出岩土工程评价,为设计、施工提供依据。工程勘察工作一般分三个阶段,即可行性研究勘察、初步勘察、详细勘察。(二)设计阶段(二)设计阶段 一般划分为两个阶段,即初步设计阶段和施工图设计阶段,对于大型复杂项目,可根据不同行业的特点和需要,在初步设计之后增加技术设计阶段。初步设计是设计的第一步,如果初步设计提出的总概算超过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估算的 10%以上或其他主要指标需要变动时,要重新报批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经主管部门审批后,建设项目被列入国家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方可进行下一步的施工图设计。6 施工图一经审查批准,不得擅自进行修改,如需修改必须重新报请原审批部门,由原审批部门委托审查机构审查后再批准实施。(三)经常出现的问题、需注意的环节(三)经常出现的问题、需注意的环节 经常出现的问题:前期勘测工作不细,用于设计的基础数据失真,致使初步设计与实际情形差异较大。初步设计及概算的编制质量达不到规定深度,对附属配套工程如房建工程中的水、电、暖等安装工程及设备等未予同步考虑,这部分工程造价在概算中只能估算,导致概算准确度不够。“三边工程”仍然存在。有些项目由于仓促上马,不能按正常的建设程序和工期进行,迫于工程完工倒计时的压力,设计人员只能采取分段出图的办法,边设计、边修改、边施工。由于没有完整的施工图设计,导致设计与施工的衔接经常出现问题,设计变更和返工现象时有发生,造成工期延误和经济损失,工程质量受到影响,工程造价也难以控制。没有建立相应的奖惩机制,优化设计意识不强。由于 7 在设计中大多数工程尚未引入竞争机制,且缺乏一套完整的投资控制指标和奖惩制度加以规范,造成设计人员投资控制意识薄弱,在设计时缺乏主动进行多方案比选、优化设计的动力。图纸设计深度不够或图纸不完善,不能满足施工需要,导致施工阶段设计变更,从而导致投资增加。设计方案比选不重视,未合理确定设计方案,未推行限额设计。设计方案不考虑建设成本,一味追求结构安全、外观优美。需注意环节:图纸设计深度能满足招投标要求及施工要求,减少设计变更。运用价值管理方法,进行设计方案优化。推行限额设计,严格控制技术和施工图设计的不合理变更,保证总投资额不被突破。要求地勘单位认真细致勘探地质,在合同中约定违约责任,尽可能真实地反映地质情况,为设计提供详细的数据。8 避免重美观轻功能,重经济轻质量的设计 根据项目特征选择满足资质要求、信誉好的勘察和设计单位 设计概算一经批准后,将作为投资的最高限额,不得随意超出。尽量避免边设计、边施工。9 三、建设准备阶段相关规定 三、建设准备阶段相关规定 建设准备阶段主要内容包括:组建项目法人、征地、拆迁、“三通一平”乃至“七通一平”;组织材料、设备订货;办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委托工程监理;准备必要的施工图纸;组织施工招投标,择优选定施工单位;办理施工许可证等。按规定作好施工准备,具备开工条件后,建设单位申请开工,进入施工安装阶段。建设准备阶段的注意点:单项合同估算价在限额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的设计、监理、施工等业务,应依法实行招投标;严格执行过程发包招标代理机构、造价咨询机构预选承包商管理办法;加强对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招标前的绩效评价。(一)设计招投标 (一)设计招投标 按照苏府办2010113 号苏州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规定,凡设计业务单项合同估算价在 30 万元以上的,应依法实行招投标。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 万元到 30 万元的,应根据区住建(2012)52 号关于进一步规范限额以下建设工程承发包活动的意见 要求,进行 10 竞争性发包。(二)招标代理机构的选定 (二)招标代理机构的选定 严格执行过程发包招标代理机构预选承包商管理办法。达到法定必须公开招标条件的政府投资工程及集体资金投资工程,建设单位必须在有形市场采用招标、比选、抽签等办法选择招标代理机构,任何人不得直接指定招标代理机构。未达到公开招标规模的项目,建设单位可以在预选承包商名录库内直接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不按预选承包商管理办法实行资格后审的招投标活动,其代理机构可从区招标办数据库中直接电脑抽取。(三)预选承包商以及资格后审 (三)预选承包商以及资格后审 根据苏府(2009)187 号 苏州市政府投资建筑工程预选承包商管理办法、苏预选委201211 号关于启用政府投资建筑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的通知(2012 年度)等文件精神,采用预选承包商名录进行施工招标投标的政府投资建筑工程,同步实行资格后审。(四)限额以上必须执行公开招投标 (四)限额以上必须执行公开招投标 本行政区域内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凡符合公开招 11 标条件应公开招标的,必须实行公开招标,不得采用会办等形式将应公开招标项目改为邀请招标或不公开招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除外)。使用集体资金投资的工程项目,凡符合江苏省招标投标条例第一章第四条规定的,即工程项目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和公众安全的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项目,且投资规模达到公开招标条件的也必须执行公开招标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必须公开招标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方式规避招标。在组织招投标工程中,建设单位要对招标文件、标底及招标控制价等进行严格把关,采取最有效、合理的评标办法,发挥投资的最大绩效。(五)限额以下工程发包管理办法(五)限额以下工程发包管理办法 1、适用范围和标准 按照相住建201252 号文关于进一步规范限额以下建设工程承发包活动的意见 意见,凡在本区范围内国有和集体资金投资的房屋建筑、市政设施、交通、水利、园林绿化、装饰装修、土方等工程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工程项目),其单项合同估算价在 30 万元以上 100 万元以下的建设工程项目及单项合同价在 10 万元以上 30 万元以下的设计、监理 12 等业务,在确定承包人时,采用竞争性发包方式发包。其单项合同估算价在 30 万元以下的工程建设项目以及单项合同价在 10 万元以下的设计、监理等业务,在确定承包人时,仍参照相政办200464 号文件规定执行,采用自行招标方式发包。2、竞争性发包的程序(1)项目登记。发包人凭发改局的立项批复、财政部门批准的资金核定表,到区招投标管理站办理项目登记手续。(2)确定招标代理机构。采用区名录库随机抽取招标代理机构。(3)发布公告。招标代理机构必须在市建设工程信息网发布竞争性发包公告,公告时间 2 个工作日。(4)确定投标人。拟参与竞争的承包人应按公告规定的要求在苏州市建设工程有形市场报名。报名方式应采用 IC卡等电子报名手段。按照公告要求合格的报名承包人不得少于 5 家,当合格的报名承包人超过 5 家时,由发包人电脑随机抽取 5 家。(5)递交投标文件。采用竞争性发包的,从招标文件发 13 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 5 天。(6)开标、评标、定标。所有过程在苏州市建设工程有形市场进行。评委在苏州市专家评委库中随机抽签产生,竞争性发包工程原则上采用最低价中标。(7)中标公示。采用竞争性发包确定承包人后,应在市建设工程信息网公示 2 天。(8)合同备案。发包人在与承包人签订施工合同后七天内,报区招投标管理站备案。3、自行招标发包的操作流程(1)成立招标小组。招标小组即为相应的限额以下工程项目发包领导小组。(2)制定招标文件。招标小组应当制定发包项目的价格构成和评定成交标准等事项的招标文件。(3)发布公告。建设单位应在各自相应的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招标公告,公告时间 2 个工作日。同时发布施工图纸、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工程量清单、标底及最高限额等内容。(4)确定邀请参加投标的拟定承包人。拟参与竞争的承 14 包人应按公告要求直接向建设单位报名投标。按照公告要求合格的报名承包人不得少于 3 家。(5)建设单位(或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组织开标、评标、定标。(6)确定承包人。招标小组根据工期、质量和服务等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承包人。(7)中标公示。评标结果和中标公示在其政府网站公示。4、限额以下建设工程发包的监管 区招投标管理站负责对本区域内限额以下建设工程发包活动进行业务指导和管理,区纪委监察局、审计局、财政局根据各自职责进行监管,每年至少进行 2 次联合督查。(六)邀请招标 (六)邀请招标 邀请招标,即招标人通过市场调查,根据承包商或供应商的资信、业绩等条件,选择一定数量法人或其他组织(不能少于 3 家),向其发出投标邀请书,邀请其参加投标竞争,招标人按事先规定的程序和办法从中择优选择中标人的招标方式。15 按照招标投标法第 11 条规定,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确定的国家重点项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地方重点项目不适宜公开招标的,经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进行邀请招标。按照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第 8 条规定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应当公开招标;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邀请招标:(一)技术复杂、有特殊要求或者受自然环境限制,只有少量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二)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项目合同金额的比例过大。按照招标投标法第 11 条规定,国务院发展改革委确定的国家重点项目采用邀请招标应经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地方重点项目采用邀请招标,应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此外按照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 7 条规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核准手续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采用邀请招标的,应当报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审批、核准。16 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应当及时通报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第 8 条规定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是否符合邀请招标的上述两项条件应由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在审批、核准项目时认定;其他项目是否符合邀请招标第 2 项条件,即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项目合同金额的比例过大的认定,应由招标人申请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作出认定。(七)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七)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 根据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监察局关于印发的通知(苏住建规20135 号文),我们对上年度招标投标建设工程的标底价、中标价数据进行了分析整理,现将苏州市限额以内招标投标建设工程各专业下浮率指导范围和使用办法明确如下:一、苏州市限额以内招标投标建设工程,招标人必须采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本通知所称限额以内招标投标建设工程,是指政府投资、国有投资单项合同估算价在 1000 万元以下的房屋建筑 17 工程和市政工程、单项合同估算价在 300 万元以下的建筑装饰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和房屋修缮等。二、本下浮率指导范围适用于采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的招投标工程。各专业的下浮率指导范围为基准下浮率(详见附表)上下浮动百分之三。三、招标人可根据工程具体情况选择以下三种办法之一确定具体工程某专业的下浮率:1、基准下浮率;2、在下浮率指导范围内取定;3、由投标人在下浮率指导范围内竞争,以报价从低到高确定中标候选人,如报价最低的不止一个,抽签确定中标候选人。苏州市限额以内招标投标建设工程各专业基准下浮率 项 目 各专业基准下浮率(%)1 建筑(含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的建筑)、仿古建筑、修缮、加固、市政桥梁工程。10 18 2 安装(含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的安装)、单独装饰工程。12 3 桩基础、基坑围护、大型土石方、市政桥梁以外的其他市政工程。18 4 园林绿化工程。24(八)标底审计程序及要求(八)标底审计程序及要求 1、建设项目实施单位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提出对工程标底的审计要求(办理区领导交办审计单)。在咨询公司编制完初步标底,发布招标公告前,将初步标底送审,送审内容包括招标图纸、设计方案论证、招标文件、标底预算等。2、资料准备齐全后送区审计局审计,同时要预留相应的标底审计时间。根据工程项目的特点,遵循经济性、合理性的原则,选择合适的评标办法。(九)招投标过程中的不良行为及其处理(九)招投标过程中的不良行为及其处理 苏治建20131 号关于印发 苏州市国有投资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及相关政府采购失信惩戒办法(试行)中明确规定,严重不良行为,是指企业或个人在建设活动严重扰乱 19 建筑市场秩序的弄虚作假、串标投标、行贿受贿、转包或违法分包等违法违约的行为。主要包括:(一)招标人与投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的;(二)招标代理机构一年内发生 2 次以上在招标公告、资格审查文件或招标文件中故意排斥、限制潜在投标人的;招标代理专职人员有失公正或因失误、失职造成投诉,经查实处理的;(三)投标人使用他人名义投标的,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投标的;(四)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不能按合同约定驻现场管理或未经许可擅自变更的;(五)专家评委一年内发生 2 次以上在评标过程中擅离职守,或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评标,或私下接触投标人,或有其他不客观、不公正履行职务行为的;(六)造价咨询企业、工程检测单位在工程建设执业活动中违背客观、公正或诚实信用原则出具咨询成果、检测文件,经查实处理的;20 (七)因拖欠民工工资、拖欠分包单位工程款引发集体上访,造成恶劣后果的;(八)查实存在行贿行为的;(九)建设过程中其他严重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对有下列严重不良行为的企业和个人,应该依情节对其实施惩戒,限制其一定期限内参与国有投资工程。(一)招标代理机构与他人串通投标的,限制期限 12个月;(二)投标人与他人串通投标,或使用他人名义投标的,限制期限 12 个月;(三)招标代理机构一年内发生 2 次以上在招标公告、资格审查文件或招标文件中故意排斥、限制潜在投标人的,限制期限 6 个月;(四)投标人伪造、变造资格、资质证书或其他许可证件骗取中标,限制期限 18 个月;(五)投标人有提供虚假业绩证明等弄虚作假行为的,限制期限 12 个月;(六)中标人未按合同承诺派出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 21 师驻现场管理或未经许可擅自变更的,限制期限 6 个月;(七)招标代理专职人员在政府采购、招标过程中有失工作或因失误、失职造成投诉,经查实处理的,限制期限12 个月;(八)造价咨询企业、工程检测单位在工程建设执业活动中违背客观、公正或诚实信用原则出具咨询成果、检测文件,经查实处理的,限制期限 12 个月;(九)专家评委一年内发生 2 次以上在评标过程中擅离职守,或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评标,或私下接触投标人,或有其他不客观、不公正履行职务行为的,禁止期限 12 个月;(十)因拖欠民工工资、拖欠分包单位工程款引发集体上访,造成恶劣后果的,禁止期限 12 个月;(十一)单位有行贿的,行贿金额 1-5 万元(不含本数,下同),对企业限制期限 6 个月;行贿金额 5-10 万元,对企业限制期限 12 个月;行贿金额 10-50 万元,限制期限 24 个月;行贿金额 50-100 万元以上,限制期限 36 个月。22 对有下列严重不良行为的执业人员,应当限制其在一定期限参与国有投资建设工程项目的建筑活动的资格。(一)执业人员行贿谋利的,行贿金额 1-5 万元,限制期限 6 个月;行贿金额 5-10 万元,对企业限制期限 12 个月;行贿金额 10-50 万元,限制期限 24 个月;行贿金额 50-100 万元,限制期限 36 个月;行贿金额超过 100 万元,终身禁止。(二)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未到岗位在位,经执法机构认为其在该岗位有 3 次以上未履职情形的,限制期限 6个月。(三)执业人员因过错造成质量安全事故的,根据情节轻重,限制执业 12 个月,直至终身不予注册。(四)执业人员未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根据情节轻重,限制执业 6-12 个月。有严重不良行为的企业和个人,有主动交代、主动采取措施、有效避免损失的,或检举他人违法违规行为,情况属实的,从轻减轻处理。累次违反的,从重加重处理。具体由 23 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将工程建设严重不良行为记录作为企业或个人进行资质、资格管理和预选承包商评审的依据。对存在严重不良行为的企业,应当按规定清除出年度预选承包商名录。(九)经常出现的问题、需注意的环节(九)经常出现的问题、需注意的环节 经常出现的问题:施工企业出借资质以及围标、串标等现象仍然存在。造成高资质单位中标,低资质单位进场,无资质单位施工,建设资金被层层剥皮。建设单位为达到规避招标的目的,将工程肢解,然后在施工过程中通过签订补充协议、变更联系单等形式增加工程内容。标底编制时工程量清单中缺项、漏项较多,清单描述不清,使得施工单位在投标时有空可钻,造成不平衡报价。合同条款违背招投标文件规定,或签定阴阳合同。需注意环节:严格招投标制度。24 委托有资质的造价咨询机构编制招标工程清单及标底,要求严格执行工程量清单计算规则,工程量尽量准确,不漏项,清单描述内容要清楚。合同要及时备案,对合同的履行实行监督。及时签定施工工程承包合同,并保持与招标文件内容一致。合同条款要齐全、合同主体的责权明确,对主要的内容如工程结算方式、工程质量要求、工期要求、违约责任等作出详细清楚的约定。施工单位要有与工程相应的资质,减少分包和不得转包。25 四、建设实施阶段相关规定(一)合同签订 四、建设实施阶段相关规定(一)合同签订 1、根据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政府抄告单相政抄【2008】字第 93 号,明确如下两点:(1)政府投资项目按规范签订合同时,建设单位应在合同中明确:项目决算由区审计局审计,工程结算价款以其审计结论作为结算依据。(2)实施政府投资项目的各建设单位要在工程招标文件或建设施工合同中明确:如工程结算、决算审计核减金额超过总价的 7%,则其结算、决算超过 7%部分核减金额的审计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因漏项引起的核增造价不得抵冲),由审计部门在审定工程总造价中直接扣除,建设单位应按扣除审计费用后的审定总造价支付工程款。2、在签订施工合同时,如需采用招标文件中的有关条款,应在合同中明确,合同应该向住建局备案。3、合同文本格式参照苏建价200818 号政府公共工程合同价款调整统一范本的规定。26 4、根据相城区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工程标后管理暂行办法(相住建2012111 号)的相关意见,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与中标单位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应采用行业规定的示范文本,合同的主要条款应与招标文件、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相一致。建设单位和中标单位应自签订合同后 7 个工作日内将签订的合同报招投标监督机构备案,备案的合同上需加盖合同备案专用章。项目在决算审计时采用的合同必须以招投标监督机构备案的合同文本为准。5、实行工程量清单报价宜采用固定单价合同。承发包双方必须在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综合单价不再调整。(1)设计变更以及施工条件变更不应包括在承包人的风险范围内,价款调整方法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2)如合同中未明确规定,分部分项单项工程量变更超过 15%,并且该项原分部分项工程费超过总分部分项工程费1%的,综合单价可作适当调整。27 当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发生工程量变更时,其措施项目费用中相应的模板、脚手架工程量应调整。(3)工程量清单漏项或设计变更引起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其相应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结算的依据。(4)发包人要求承包人完成的合同外发生的用工等,由承包人提出现场签证,经发包方现场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代表)签字认可后实施。现场签证的费用按照零星项目计价。6、实行工程量清单报价时如采用固定总价合同,发包方和投标单位应在合同中明确清单工程量错误时的价款调整方法。7、如采用的是可调价格合同,不计取风险费用;如采用的是固定价格合同(固定单价或固定总价),则应计取相应的风险费用,其中招标控制价按规定的标准计取,报价自主确定。28 8、计取风险费用的工程,竣工结算时,调增(减)部分如采用投标报价的单价,也应计取相应的风险费用,费率按投标时报价中的费率。9、对于工期较长的工程项目,在明确投标时的基准价格后,双方须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的调整方法。10、混凝土采用什么样的制作方式(现场搅拌混凝土或预拌混凝土)应在招标文件中加以说明。(二)工程合同价款的约定与调整(二)工程合同价款的约定与调整 根据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财建2004369号)的规定,工程合同价款的约定与调整应遵守如下规定:1、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应当在规定时间内,依据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发包人与承包人(以下简称“发、承包人”)订立书面合同约定。非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依据审定的工程预(概)算书由发、承包人在合同中约定。合同价款在合同中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2、发包人、承包人应当在合同条款中对涉及工程价款结算的下列事项进行约定:29 (1)预付工程款的数额、支付时限及抵扣方式;(2)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方式、数额及时限;(3)工程施工中发生变更时,工程价款的调整方法、索赔方式、时限要求及金额支付方式;(4)发生工程价款纠纷的解决方法;(5)约定承担风险的范围及幅度以及超出约定范围和幅度的调整办法;(6)工程竣工价款的结算与支付方式、数额及时限;(7)工程质量保证(保修)金的数额、预扣方式及时限;(8)安全措施和意外伤害保险费用;(9)工期及工期提前或延后的奖惩办法;(10)与履行合同、支付价款相关的担保事项。3、发、承包人在签订合同时对于工程价款的约定,应根据具体的发包方式选用下列一种约定方式:(1)固定总价。合同工期较短且工程合同总价较低的工程,可以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方式。(2)固定单价。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综合单价 30 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综合单价调整方法,应当在合同中约定。(3)可调价格。可调价格包括可调综合单价和措施费等,双方应在合同中约定综合单价和措施费的调整方法,调整因素包括: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的价格调整;经批准的设计变更;发包人更改经审定批准的的施工组织设计(修正错误除外)造成费用增加;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4、承包人应当在合同规定的调整情况发生后 14 天内,将调整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发包人应根据区相关规定确认调整金额并按规定实施“变更备案”程序后将其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进度款同期支付。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 14 天内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已经同意该项调整。31 当合同规定的调整合同价款的调整情况发生后,承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通知发包人,或者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调整报告,发包人可以根据有关资料,决定是否调整和调整的金额,并书面通知承包人。(三)工程设计变更价款调整(三)工程设计变更价款调整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性工程建设行为的若干意见(相政办201161 号)的指导意见,应从严控制工程变更行为,具体应做到:一要从严办理变更审批。办理工程变更审批必须以“确实需要、符合工程技术标准和规范、有利工程进展、节约工程成本、保证工程质量与进度”为基本原则。提出变更设计申请时,必须随附完整的工程变更资料。变更资料包括:工程变更理由的充分性与必要性论证依据,工程变更的核实、计量与估价资料,涉及隐蔽工程的,必须保留图片或影像资料备查。二要从严控制变更造价。计算变更造价必须坚持公正、合理原则,对原合同清单中已有的工程项目,应直接取用原清单中的项目单价;对类似工程项目也应参照原清单中项目单价,或在原单价基础上作合理调整;对原合同清单中 32 没有工程项目,或采用原合同清单细目单价明显不合理时,可参照现行各工程预算定额及编制规定确定合理单价。三要从严履行备案程序。凡工程变更量达到相政办200465号文件规定的,必须至区发改、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履行工程变更备案程序后实施。根据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财建2004369号)的相应规定,工程具体变更价款的调整应遵守:1、施工中发生工程变更,承包人按照经发包人认可的变更设计文件,进行变更施工,其中,政府投资项目重大变更,需按基本建设程序报批后并备案后方可施工。2、在工程设计变更确定后 14 天内,设计变更涉及工程价款调整的,由承包人向发包人提出,经发包人审核同意后调整合同价款。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33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或发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对方确认后执行。如双方不能达成一致的,双方可提请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进行咨询或按合同约定的争议或纠纷解决程序办理。3、工程设计变更确定后 14 天内,如承包人未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则发包人可根据所掌握的资料决定是否调整合同价款和调整的具体金额。重大工程变更涉及工程价款变更报告和确认的时限由发承包双方协商确定。收到变更工程价款报告一方,应在收到之日起 14 天内予以确认或提出协商意见,自变更工程价款报告送达之日起 14 天内,对方未确认也未提出协商意见时,视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已被确认。确认增(减)的工程变更价款作为追加(减)合同价款与工程进度款同期支付。(四)有关签证价格确认的规范程序(四)有关签证价格确认的规范程序 根据关于明确建设工程计价有关问题的通知(苏工价201011 号)的指导意见,合同履行过程中,当遇新增项目或材料时,合同双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办理签证手续,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的签证报告中,应如实明确反映签证事 34 由、材料实样、签证价格,发包人对承包人递交的签证报告应进行详细审核并签署审核意见。发包方不能未经市场调查盲目确定签证价格;发承包双方对价格的确认应本着实事求是、贴近市场的原则,明确具体结算的价格,发包人对承包人提交的签证报告中的价格应有明确的意见,不得签署诸如“以送审为准”等模棱两可的意见,同时要明确签证价格是让利前还是让利后的价格,以避免竣工结算时引起纠纷。如签证的价格明显偏离市场价,发承包双方应在签证报告中充分说明理由并附合理的询价依据。在竣工结算审核中,审核人员如发现某一签证价格明显偏离市场价而没有充分理由,或对某一签证价格有疑义时,应有本人合理的询价依据,并将本人的询价依据提交发承包双方,建议双方重新确定合理的结算价格。(五)建设过程中有关竞争性发包中的“询价方式发包”的规定(五)建设过程中有关竞争性发包中的“询价方式发包”的规定 根据 关于建设工程竞争性发包实施办法的通知(苏建筑2006第 24 号)的规定,对符合竞争性发包条件的项目进行“询价方式发包”应符合如下基本规定:35 1、成立询价小组。询价小组由发包人的代表和有关专家共 3 人(含 3 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 2/3。询价小组应当对发包项目的价格构成和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作出规定。2、确定被询价的拟定承包人名单。询价小组项目特点,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拟定承包人名单确定不少于三家的拟定承包人,并向其发出询价通知书让其报价。3、询价。询价小组要求被询价的拟定承包人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4、确定承包人。发包人根据符合工程工期、质量和服务等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承包人,并将结果通知所有被询价的未成交的拟定承包人。(六)建设过程中对重点工程内审控制要求(六)建设过程中对重点工程内审控制要求 重点公共工程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对重点公共工程全过程履行内部监督职能。内审机构应当及时将内部审计结果报送审计机关,依法接受审计机关对其审计业务质量的检查和评估。36 (七)建设过程中对政府公共工程预(概)算执行情况审计的主要内容:(七)建设过程中对政府公共工程预(概)算执行情况审计的主要内容:1、项目管理中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制度和其他基本建设规定的情况;2、预(概)算执行及调整的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设计变更内容、程序的合法性、合规性;3、建设成本的真实性、合法性、经济性;与项目相关的其他财务收支核算的真实性、合法性;4、项目资金到位及管理、使用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5、项目各种税费计提和缴纳的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6、有关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各个建设环节管理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7、勘察、设计、造价咨询、施工、监理、采购等单位的资质以及与政府公共工程直接有关的收费和其他财务收支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8、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需要审计监督的其他事项。37 (八)经常出现的问题、需注意的环节(八)经常出现的问题、需注意的环节 经常出现的问题:合同管理不到位,合同执行不严格,补充协议签订不严谨。现场管理只重进度,轻投资控制,工程变更、现场签证等管理不严。甲供材料的采购和供应存在漏洞,采购价格偏高,材料看管、领用责权划分不清。工程变更、现场签证等管理不严。施工材料以次充好,造成投资款多付。工期延误,责任不明。需注意环节:设计要完善,交底要详细,尽量减少设计变更。对新工艺、新材料要组织有关人员市场调查。工期延误要责任明确,索赔证据要清楚。材料质量要严格把关,不得以次充好。严控设计变更、签证等;尽量控制工期。38 五、建设项目竣工阶段相关规定 (一)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办法 五、建设项目竣工阶段相关规定 (一)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办法 根据苏发改法规发20071591 号江苏省政府投资项目竣工验收办法意见:1、政府投资项目,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或备案,并使用下列资金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一)财政预算内投资资金;(二)各类专项建设资金;(三)预算外资金中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资金;(四)政府融资及利用国债资金;(五)政府统借并由政府承诺还款的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赠款;(六)转让、出售、拍卖国有资产及其经营权所得的国有资产权益收入;(七)其它政府性资金。2、政府投资项目竣工验收主要依据:39 (一)投资主管部门及行业主管部门对可研报告、初步设计、设计变更、调整概算和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等有关项目建设文件的批准文件;(二)施工图纸和设备技术说明书;(三)现行施工技术规范和验收规范;(四)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招标投标文件及其合同;(五)引进技术或成套设备的建设项目,还应出具签订的合同和国外提供的设计文件等资料。3、进行政府投资项目竣工验收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已按设计要求建设完成,能够投入使用;(二)工程结算和竣工决算已通过有关部门审计;(三)设计和施工质量已经质量监督部门检验并作出评定;(四)环境保护、消防、劳动安全卫生,符合与主体工程“三同时”建设原则,达到国家和地方规定的要求;(五)建设项目实际用地已经土地管理部门核查;40 (六)建设项目的档案资料齐全、完整,符合国家有关建设项目档案验收规定;(七)建设项目已通过竣工验收前稽察,且稽察中发现的问题已得到有效整改;(八)生产性项目,主要工艺设备和配套设施经联动负荷试车合格,形成生产能力,能够生产出设计文件所规定的产品,生产准备工作能适应投产的需要。项目基本符合竣工验收条件,仅有零星土建工程和少数非主要设备未按设计规定的内容全部建成,但不影响使用或投产,也可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对未完工程应按设计安排资金,限期完成。4、竣工验收前,项目法人(建设单位)应做好以下准备工作:(一)组织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编制工程竣工图;(二)按国家有关规定编制竣工决算报告;由具备资质的会计(审计)师事务所进行竣工决算审计,并出具竣工决算审计报告;41 (三)按批准的设计文件内容逐项进行清理登记,列出交付使用财产清单,对于需要核销的工程,要办理核销手续;(四)工程质量、设计质量及主要设备质量报有关部门评定;(五)环境保护、消防、档案、安全生产、卫生和土地使用按规定办理确认手续;(六)重点编制以下报告:建设单位关于工程竣工验收综合报告(见附录 A);设计单位关于工程设计情况的总结报告;施工单位(总包单位)关于工程施工情况的总结报告;监理单位关于工程监理情况的总结报告;质量监督部门关于工程质量监督的意见;竣工初步验收意见。5、竣工初步验收工作程序:(一)建设单位向组织初验部门提交初验申请及竣工验收材料;(二)组织初验部门应在接到申请后 15 日内与有关单位协商,确定初验时间、地点及初验工作组成员单位等;(三)召开竣工初步验收会议(参照竣工验收会议);42 (四)建设单位应按照初步验收会议的要求和意见进行整改。6、竣工验收工作程序:(一)建设单位向组织项目竣工验收的发展和改革部门提交竣工验收申请及相关材料;(二)发展和改革部门在接到申请验收报告后 15 日内确定进行竣工验收前稽察的时间;(三)竣工验收前稽察完成后,经与有关单位协商,确定验收时间、地点及验收委员会成员单位,分发有关竣工验收材料;(四)召开竣工验收会议 7、竣工验收委员会主要职责:(一)听取并审查竣工验收综合报告和初验工作报告;(二)检查工程建设和运行情况,对建设项目管理、设计质量、施工管理、建设监理、“三同时”执行情况全面核查,并作出评价;(三)审议项目竣工决算,对投资使用效果作出评价;(四)研究处理遗留问题,总结建设经验;43 (五)讨论并通过竣工验收鉴定书,验收委员会委员展开阅读全文
咨信网温馨提示: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可先查看【教您几个在下载文档中可以更好的避免被坑】。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平台进行协调解决,联系【微信客服】、【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0574-28810668;投诉电话:18658249818。




相城审计局-文件汇编及操作规程合订本.pdf



实名认证













自信AI助手
















微信客服
客服QQ
发送邮件
意见反馈



链接地址:https://www.zixin.com.cn/doc/1105300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