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起诉状.doc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房屋 租赁 起诉状
- 资源描述:
-
房屋租赁起诉状 房屋租赁起诉状(一) 上诉人:陈相刚,男,汉族,XXXX 被上诉人:平顶山市陆顺商贸有限公司,住所XXX 法定代表人:XXX,职务:经理 上诉人因及被上诉人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不服新华区人民法院(2018)新民初字第154号判决书,现提出上诉。 上诉请求 一、撤销一审判决第一项,改判上诉人及被上诉人于2018年6月6日签订《平顶山市陆顺商贸建材二期协议》无效; 二、撤销一审法院判决第三项,改判被上诉人双倍返还上诉人房屋租赁定金40000元、被上诉人赔偿上诉人损失900000元; 三、本案一审、二审诉讼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 上诉理由 一、一审法院没有对上诉人反诉请求第一项及被上诉人诉讼请求第一项进行确认是错误。 一审中,被上诉人诉求第一项为“判令原、被告解除合同关系”,上诉人反诉请求第一项为“确认原被告租赁协议无效”,上诉人及被上诉人均对合同效力问题提出了请求,这也是一审庭审争议焦点,故一审法院理应在判决时进行确认,而一审判决却故意回避该核心问题,这是明显违法! 二、一审法院认定上诉人及被上诉人签订《平顶山市陆顺商贸建材城二期协议书书》为有效协议,违反了法律有关规定,该协议应为无效协议。 1、一审判决第一项要求上诉人向被上诉人支付房屋占有使用费,实际上已认可该协议为无效协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解释》第五条:房屋租赁合同无效,当事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租金标准支付房屋占有使用费,人民法院一般应予支持。而占有使用费也只能在合同无效时才会产生。 2、2018年6月6日,上诉人及被上诉人签订《平顶山市陆顺商贸建材城二期协议书书》一份。后上诉人依约对该房屋进行装修,装修期间,上诉人发现陆顺建材城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解释》第二条:出租人就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建设房屋,及承租人订立租赁合同无效。被上诉人是否取得上述证件就是本案关键,2018年5月26日,平顶山市城乡规划局出具证明显示,陆顺建材城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但一审判决中,法院仅以“陆顺公司和陈相刚于2018年6月6日所签订《平顶山市陆顺商贸建材城二期协议书》,是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情况下签订,是各方真实意思表示,不违法法律规定,为有效协议”。本案中依照现有证据,被上诉人并未取得上述证件,故其及上诉人签订上述协议,因明显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应属无效协议。 三、协议无效,被上诉人应双倍返还上诉人房屋租赁定金40000元。 上诉人及被上诉人协议签订后,上诉人向被上诉人交纳了定金两万元。被上诉人作为房屋出租人,没有尽到法定和约定义务,陆顺建材城迄今仍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安全检查,且《城市房地产经营管理条例》也明确规定,开发商应在工程竣工后,进行规划、人防、消防、质检、供水、供电、供气等专项验收后,验收手续齐全后报市建委备案,须取得《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验收备案证》后,方可交付使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收受定金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应当双倍返还定金。而陆顺建材城在不具备上述出租条件情形下,却依然违法出租,明显违反了该法律规定,故其应双倍返还上诉人房屋租赁定金40000元。 四、因协议无效,上诉人应赔偿被上诉人损失共计900000元。 上诉人曾对租赁物进行装修,期间共投入装修费用9000000元。根据《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解释》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赔偿因合同无效受到损失,人民法院按照合同法和本司法解释第九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处理。其中第九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合同无效时,未形成符合装饰装修物,出租人同意利用,可折价归出租人所有,不同意利用,可由承租人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毁损,承租人应当恢复原状。已形成符合装饰装修物,出租人同意利用,可折价归出租人所有;不同意利用,由双方各自按照导致合同无效过错分担现值损失。另,《合同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合同无效或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没必要返还,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乙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损失,双方都有过错,应当各自承担相应责任。上诉人依约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因被上诉人所建房证件不全,具有重大过错,才导致租赁合同无效,故被上诉人应赔偿上诉人全部经济损失900000元。 综上所述,一审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均有错误,恳请二审法院能认真查明事实,正确适用法律,维护上诉人合法权益,纠正一审错判,做出符合客观事实和法律规定公平、公正裁判! 此 致 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上诉人: 年 月 日 房屋租赁起诉状(二) 上诉人:付## ,男,1980年3月生,汉族,江西省上饶市人, 住址:上饶市上饶县董########廊下23号 委托代理人:颜开光,同和律师事务所 律师 电话: 被上诉人:彭##,男,1971年1月生,汉族 现住:东莞市企石镇东####左侧 上诉人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不服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2018)东一法民一初字第5476号民事判决书,现提起上诉。 上诉请求: 一、 判决撤消原审判项二、三、 二、 本案所有诉讼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 上诉理由: 鉴于上诉人及被上诉人双方租赁合同并未成立。被上诉人所预收之10000元构成不当得利,应返还。但,原审法院认定上诉人实际使用了案涉房屋一个月,并要求支付租金损失5000元,没有依据,现分述之: 一、被上诉人无权就案涉房屋向上诉人主张权利。 1、案涉房屋没有办理土地使用证、规划许可证、消防许可证,不能用于经营(出租)行为。 2、被上诉人没有房屋产权证明,不能证明其权利主体资格。 二、原审法院认定上诉人实际使用了案涉房屋一个月,及事实不符。 原审法院认为:从20**年12月中旬,到双方2018年1月12日因争吵报案公安机关介入,“视为原告(上诉人)已实际使用了房屋”、“推断该期间为一个月”没有依据。上诉人并未实际使用案涉房屋。被上诉人在原审《民事反诉状》中也自认: 1、20**年12月上旬案涉房屋装修后(实际并未完全装修好如楼梯扶手、各室内灶台均未搞好,不适于出租使用),双方还在就租赁合同条款进行磋商中,双方“发生多次争吵”因未能取得一致意见,上诉人已明确提出了不租案涉房屋要求,并要求返还10000元已付现金。因此,在合同磋商中,案涉房屋没有出租出去,这是被上诉人理应承担合理风险,该风险当然不能由上诉人来承担。 2、“反诉原告(注:被上诉人)多次电话通知反诉被告(注:上诉人)签订租房合同”之所以“多次”、“电话通知”也足以说明上诉人并未实际使用案涉房屋(因上诉人住常平而非案涉房屋所在之企石镇)。 三、派出所《证明》不能证明被上诉人已交房给上诉人“实际使用”。 1、原告出示之派出所《证明》,只能证明上诉人及被上诉人双方协议不成,发生争吵及出警之事实。对发生争吵之具体原因,也即双方民事争议具体内容并没有认定之法定职权(是法院职权)。况且,《证明》本身关于上诉人所交10000元是“押金”及事实不符并为讼争双方及原审法院所不确认。 2、《证明》所证明被上诉人已于20**年12月上旬交案涉房屋钥匙给上诉人事实并不为上诉人所确认,又没有相关证据在案佐证,不能作为定案(交钥匙事实)依据,否则,派出所《证明》就代替法院对民事诉讼事实认定了。行政权如能架空国家司法权,司法独立宪法原则就无从谈起了。 四、案涉房屋已打出招租广告事实不能简单地等同于上诉人“实际使用”了。 因上诉人并没有实际使用案涉房屋,也从未在房屋住过,广告是被上诉人打出。上诉人虽未反对,但因分歧太大但已明确告知被上诉人不租房了。 五、被上诉人并没有租金损失。 案涉房屋有一个月没有租出去,是因房屋未装修好,当然也没有房产证、规划许可证及消防许可证所以不适租。退一步讲,就算案涉房屋适租而未租出,那也是正常商业风险,是业主理应承受损失。 此致 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 上诉人: 房屋租赁起诉状(三) 原告: 长沙市岳麓区某某某街道办事处 地址:长沙市岳麓区某某路某某某号 电话:0731-235**** 法定代表人 :刘国某,街道办事处主任。 委托代理人 :胡春才,湖南联合创业律师事务所律师。 电话:****** 被告: 湖南某学院。地址:长沙市岳麓区。 诉讼请求: 1、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承担损失赔偿责任,向原告赔偿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柒拾万贰仟零肆拾捌元整(702048元)。 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 **年11月,原告及被告签订了。合同约定了租赁期限和租金标准,同时约定,被告在每学年度开学以后一个月内一次性将公寓租金划拨给原告。然而,在20**—20**学年度开学以后,被告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期限支付租金,直到**年12月17日才分两次付清租金,被告迟延履行合同行为已经构成违约。 《某某大学生公寓租赁合同》约定:“合同双方任何一方违约,应承担另一方直接经济损失。”被告迟延履行合同,应承担由此给原告造成经济损失,原告要求被告支付逾期付款滞纳金:以实际逾期天数计算,按日加收逾期付款金额3‰滞纳金,共计人民币柒拾万贰仟零肆拾捌元整(702048元)。被告在**年11月18日支付了198万元(人民币)租金,以9月1日为开学日期计算,逾期49天,应支付滞纳金291060元(人民币);20**年12月17日,支付了178.2万元(人民币)租金,逾期78天,应支付滞纳金410988元,两项合计应支付滞纳金702048元(人民币)。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期限支付租金”、“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应当赔偿损失。” 为此,原告依法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维护原告人合法权益。 此致 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 起诉人:长沙市岳麓区某某某街道办事处 **年3月12日 附件:证据目录 1、本诉状副本1份 2、被告身份信息 3、原告身份证明资料 4、证据 件 道路交通事故起诉状(一) 原告:刘某 被告1:王某 被告2:某某有限公司 被告3:某某有限公司 案由: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 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1赔偿原告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贴、交通费、必要营养费、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以及司法鉴定费等共计 ***** 元;(详见赔偿清单) 2、判令被告2在被告1应该承担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判令被告3在保险责任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4、本案案件受理费等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及理由: 20**年2月20日,被告1王某驾驶被告2某某有限公司浙 ***** 号货车,及原告驾驶浙 ***** 号摩托车在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长一村村道口左拐弯处相撞,造成原告刘明受伤,之后被人送到医院。 ** 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 大队于20**年3月6日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王某承担事故主要过错责任,刘某承担事故次要过错责任。事故发生后,原告入住 ***** 医院,住院13天。后来,原告由于得知家中小孩患重病,不得不于20**年3月3日病情稍微好转后,要求出院回家照顾孩子。但不幸是,孩子仍然于20**年3月11日去世。原告由于受伤,没有及时赶回家看望孩子,精神上遭受了极大痛苦。此后,原告一直滞留家中边药物治疗边养伤,现回处理相关赔偿事宜。另外,原告于20**年10月22日经 **** 司法鉴定所鉴定,被评定为10级残疾。 至此,原告身体遭受很大伤害,原告及其家人在物质上和精神上遭受巨大损失,但原告及被告多次协商无法就赔偿事项达成一致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解释》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原告为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特诉至贵院,请求贵院在依法查清事实基础上,判如所请。 此致 **人民法院 具 状 人: 年 月 日 道路交通事故起诉状(二) 原告:王×× ,女,汉族,× 年× 月× 日生,身份证号码:×××× ,住址:某市某区某街,电话:158×× 被告:张×× ,男,汉族,× 年× 月× 日生,身份证号码:×××× ,住址:某市某区某街,电话:131×× 诉讼请求 1、依法判令被告赔偿原告医疗费2375元,误工费24.700元,护理费1100元,住院伙食补助费1100元,二次手术费5000元,精神抚慰金3000元,鉴定费600元,合计37.875元。 2、本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及理由 × 年× 月× 日,原告送完孩子上学后,在×× 道口过道时被被告驾驶红色奇瑞车撞伤,造成原告脚踝骨折。经××× 市公安交警支队×× 大队于× 年× 月× 日作出事故认定书,被告对此事故承担全部责任。 事故认定书下达后原被告曾在交警队主持下进行和解,但被告拒不赔偿,无奈,原告为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解释》、等规定,特诉请贵院,请求贵法院依法维护原告权益,判令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37.875元。 此致 ×× 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 × 年× 月× 日 附:证据材料 道路交通事故起诉状(三) 原告: 张XX,男, 1992 年 9 月1 日出生,汉族,北京XX服务有限公司职员,住北京市西城区X路 9 号楼X号。电话: 139XXXX 被告一: 李XX,男, 1970 年 8 月4 日出生,汉族,住北京市朝阳区延静里中街X 楼X 门X 号。电话: 010-XXXX 。 被告二: 中国XX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住所地北京市西城区XX大街XX 号X 层。负责人:刘XX,总经理。电话: 010-XXXX 。 案由: 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 诉讼请求: 1、判令二被告赔偿原告医疗费XX 元、误工费 XX 元、护理费 XX 元、 交通费 XX 元、住院伙食补助费 XX 元、营养费 XX 元、残疾赔偿金 53476 元、精神损害抚慰金 5000 元、后续治疗费 8000 元,合计XX 元; 2、本案诉讼费用由二被告承担。 事实及理由: 20**年 10 月 19 日 17 时 39 分,原告步行至北京市朝阳区朝阳路甘露园加油站人行横道时,被被告一驾驶京 FJXXXX 号小型汽车撞倒,原告受伤。后,原告被急救车送往北京XX医院进行治疗,原告伤情被诊断为右肱骨外科颈骨折、下颌皮裂伤、右膝关节损伤,并在该医院住院治疗 20 天。原告于 20**年11 月9 日 出院,医生建议:休息三个月、加强训练、二次手术费约 8000 元。原告遵照医嘱在家继续进行休养、康复治疗。该事故经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朝阳交通支队认定:被告一负事故全部责任。该车辆在被告二投保交强险。被告一在赔付绝大部分医疗费用后,拒绝支付其他费用。 此次交通事故,致无辜原告身心受到严重伤害。为维护原告合法权益,现依法诉至贵院,请求人民法院依法支持原告诉讼请求。 此致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张XX 20**年4 月26 日 法人民事起诉状范文(一) 原 告:广西XX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法人代表:李##,系该公司总经理 地 址:桂林市##路##号 电话: 开户银行: 账 号 : 被 告:海口XX医药公司 主要负责人:王## 地址: 海口市##路##号 电话: 开户银行 : 账 号 : 被 告:海口XX医药公司经营部 法人代表: 地址: 诉讼请求: 1、请求判令二被告支付拖欠货款人民币XX元整及利息(利息从XXXX年XX月XX日至还款之日止,按银行同期利率计算); 2、请求判令二被告承担本案一切诉讼费用。 事实及理由: XXXX年XX月,广西XX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海口办事处XXX受公司委托,及海口XX医药公司经营部签订一份销售代理合同(书证一),随后双方都很好地履行了合同,经结算尚欠广西XX药业有限责任公司货款人民币XXXX元整。同年XX月XX日,双方又签订一份销售代理合同(书证二),合同规定:广西XX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为海口XX医药公司经营部提供“XXX”(3粒×1.2g)XX盒×XX件,每盒单价为XX元,计人民币XXXX元整;“XXXX”(6粒×1.2g)300盒×10件,每盒单价为XX元,计人民币XXX元整,总计货款人民币XXXX元整,付款方式为收货后四个月内结算全部货款。以上两次代理合同,总计货款人民币XXXX元整。 合同生效后,原告按合同全面履行了自己义务,但海口XX医药公司经营部却未按合同规定,在XXXX年XX月XX日前付清全部货款,直至今日分文未付。原告曾多次派人催收货款,但海口XX医药公司经营部却以种种借口推辞,避而不见以致原告追偿未果。 原告认为,欠款还钱是天经地义事,而海口XX医药公司经营部却故意拖欠货款不还,导致原告资金周转困难,影响了原告正常经营,造成原告经济损失。海口XX医药公司经营部属于海口XX医药公司直属分支机构,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根据我国《民法通则》及有关法律规定,海口XX医药公司对其直属分支机构承担连带民事责任。为此,原告为维护自己合法权利,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恳请法院根据事实,判令二被告偿还货款人民币XXXX元整及利息。 此致 海口市XX区人民法院 具状 人:广西XX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盖公章) 法人代表:XXX XXXX年XX月XX日 附:1.本诉状副本2份; 2.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1份; 3.书证复印件3份。 法人民事起诉状范文(二) 原告: 名称: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 电话:___ 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 委托代理人:姓名:________ 性别:_____ 年龄:___ 民族:___ 职务:___ 工作单位: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 被告: 名称: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 电话:___ 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 诉讼请求:______________ 事实和理由:_____________ 此 致 _____人民法院 原告人: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签章) ____年__月__日 附:合同副本____份。 本诉状副本___份。 其它证明文件__份。 注:①事实和理由中应写清合同签订经过、具体内容、纠纷产生原因、诉讼请 求及有关法律、政策依据。 ②原告应向法院列举所有可供证明证据。证人姓名和住所,书证、物证来 源及由谁保管,并向法院提供复印件,以便法院调查。 ③本诉状适用于被告为法人或其它组织。 法人民事起诉状范文(三) 民事起诉状 原告:A,女,××岁,×族,××省××市人,××市××公司职员,现住××市××区××街××号。 委托代理人:李××,××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B,男,××岁,×族,××省××市人,××市××厂职工,现住××市××区××街××号。 诉讼请求 1.被告返还应由原告合法继承全部遗产; 2.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事实及理由 (应祥述事实及理由,此略。)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 原被告之父C主要遗产清单。 原告对父亲尽了赡养义务,有姑姑D可以作证。她现住××市××区××街××号。 被告擅自将父亲遗留房屋租及蒋××居住,有蒋××现居住在××区××路××号事实为证。 此致 ××市××区人民法院 附:1.本诉状副本×份; 2.证人D证言一份; 3.原告之父C遗产清单一份。 起诉人:A ××年××月××日 17 / 17展开阅读全文
咨信网温馨提示: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可先查看【教您几个在下载文档中可以更好的避免被坑】。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平台进行协调解决,联系【微信客服】、【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0574-28810668;投诉电话:18658249818。




房屋租赁起诉状.doc



实名认证













自信AI助手
















微信客服
客服QQ
发送邮件
意见反馈



链接地址:https://www.zixin.com.cn/doc/1067964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