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分销 收藏 举报 申诉 / 6
播放页_导航下方通栏广告

类型税务局解答的这10个常见问题-太有用了!.pdf

  • 上传人:1587****927
  • 文档编号:1062102
  • 上传时间:2024-04-12
  • 格式:PDF
  • 页数:6
  • 大小:262.68KB
  • 下载积分:6 金币
  • 播放页_非在线预览资源立即下载上方广告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关 键  词:
    税务局 解答 10 常见问题 有用
    资源描述:
    税务局解答的这 10 个常见问题,太有用了!近日,福建国税公布了一批纳税咨询问题,其中,这 10 个问题是很多纳税人经常遇到却又不知道咋处理的难题。这下不用愁了,税务局给你解答了,赶紧收藏备用吧!1.纳税人发票保管满 5 年后该如何处理?答: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587 号)第二十九条的规定:“第二十九条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存放和保管发票,不得擅自损毁。已经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簿,应当保存 5 年。保存期满,报经税务机关查验后销毁。2.电子发票是否需要加盖发票专用章?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系统开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5 年第 84 号)的规定:“三、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开票方和受票方需要纸质发票的,可以自行打印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版式文件,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税务机关监制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相同。”消费者从企业购买商品或服务后,在企业的 ERP 系统中产生交易信息,交易信息经电子发票前置系统生成相关税控信息,发送到升级版税务端及电子底账系统,并将税控后的数据返回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对税控数据处理后进行电子签章,最终生成该笔发票数据的凭证(PDF)文件传给企业 ERP 系统。企业 ERP 系统收到电子发票信息后,可经短信、邮件、APP 等推送至用户手机,消费者可以查看、下载电子发票信息。因此,电子发票上有税控签名和企业电子签章,不需要另外再加盖发票专用章。3.企业发放的职工食堂餐费补贴能否税前扣除?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 号)第三条的规定:“关于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 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的企业职工福利费,包括以下内容:(二)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困难补贴、救济费、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职工交通补贴等。”因此,企业发放的职工食堂餐费补贴可以作为职工福利费按照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4.企业的党员活动经费支出如何税前扣除?答: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工作经费问题的通知(组通字201442 号)第二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应当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规定和中办发201211 号文件“建立并落实税前列支制度”等要求,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工作经费纳入企业管理费列支,不超过职工年度工资薪金总额 1%的部分,可以据实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因此,企业的党员活动经费支出不超过职工年度工资薪金总额 1%的部分,可以据实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5.银行承兑汇票收取的手续费开具的专用发票能否抵扣?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 号)附件 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属于个人消费。(六)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附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的规定:“一、销售服务 (五)金融服务。金融服务,是指经营金融保险的业务活动。包括贷款服务、直接收费金融服务、保险服务和金融商品转让。2.直接收费金融服务,以提供直接收费金融服务收取的手续费、佣金、酬金、管理费、服务费、经手费、开户费、过户费、结算费、转托管费等各类费用为销售额。”因此,银行承兑汇票手续费属于直接收费金融服务,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若未用于上述文件规定的不得抵扣的项目则可以抵扣。6.企业在购买图书赠送客户,是否可以享受零售批发环节图书的减免政策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宣传文化增值税和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87 号)规定:“二、自 2013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免征图书批发、零售环节增值税。七、本通知的有关定义 (二)图书、报纸、期刊(即杂志)的范围,仍然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税发1993151 号)的规定执行”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第 50 号令)第四条规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八)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因此,贵公司将购进的图书赠送客户属于视同销售行为,符合上述规定免税条件的,到税务机关办理免税备案后可以享受增值税免税政策。7.增值税专用发票尚未交付购买方或者购买方拒收的,销售方在增值税发票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信息表是否有认证期限的限制?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红字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6 年第 47 号)规定:“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但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按以下方法处理:(一)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未用于申报抵扣、但发票联或抵扣联无法退回的,购买方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销售方开具专用发票尚未交付购买方,以及购买方未用于申报抵扣并将发票联及抵扣联退回的,销售方可在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信息表。销售方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五、本公告自 2016 年 8 月 1 日起施行,此前未处理的事项,按照本公告规定执行。”因此,2016 年 8 月 1 日起专用发票尚未交付购买方或者购买方拒收的,销售方在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中填开并上传信息表没有认证期限的限制。8.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申报表中挂账的留抵税额如何抵扣?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后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6 年第 13 号)中附件 2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及其附列资料填写说明:“(三十二)第 18 栏“实际抵扣税额”1.上期留抵税额按规定须挂账的纳税人,按以下要求填写本栏的“本月数”和“本年累计”。(1)本栏“一般项目”列“本月数”:按表中所列公式计算填写。(2)本栏“一般项目”列“本年累计”:填写货物和劳务挂账留抵税额本期实际抵减一般货物和劳务应纳税额的数额。将“货物和劳务挂账留抵税额本期期初余额”与“一般计税方法的一般货物及劳务应纳税额”两个数据相比较,取二者中小的数据。其中:货物和劳务挂账留抵税额本期期初余额第 13 栏“上期留抵税额”“一般项目”列“本年累计”;一般计税方法的一般货物及劳务应纳税额(第 11 栏“销项税额”“一般项目”列“本月数”-第 18 栏“实际抵扣税额”“一般项目”列“本月数”)一般货物及劳务销项税额比例;一般货物及劳务销项税额比例(附列资料(一)第 10 列第 1、3 行之和-第 10 列第 6 行)第 11 栏“销项税额”“一般项目”列“本月数”100。”因此,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申报表中挂账的留抵税额按照上述规定进行抵扣。9.我公司属于文化体育业纳税人,现在想申请认定一般纳税人,如果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税是不是也受到“36 个月内不得变更”的限制?如果今年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税,明年能否申请简易计税?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 号)第十八条的规定:“一般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一般纳税人发生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特定应税行为,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但一经选择,36 个月内不得变更。”一般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应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没有“36 个月内不得变更”的限制。明年可以申请简易计税方法计税。10.购进房产用于进项抵扣,需要填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情况表吗?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后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6 年第 13 号)附件 2及其附列资料填写说明规定:“八、固定资产(不含不动产)进项税额抵扣情况表填写说明 本表反映纳税人在附列资料(二)“一、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中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本表按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分别填写。”因此,购进房产的进项抵扣不需要填写该表。
    展开阅读全文
    提示  咨信网温馨提示: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可先查看【教您几个在下载文档中可以更好的避免被坑】。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平台进行协调解决,联系【微信客服】、【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0574-28810668;投诉电话:18658249818。

    开通VIP折扣优惠下载文档

    自信AI创作助手
    关于本文
    本文标题:税务局解答的这10个常见问题-太有用了!.pdf
    链接地址:https://www.zixin.com.cn/doc/1062102.html
    页脚通栏广告

    Copyright ©2010-2026   All Rights Reserved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  客服电话:0574-28810668    微信客服:咨信网客服    投诉电话:18658249818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邮箱:help@zixin.com.cn    文档合作和网站合作邮箱:fuwu@zixin.com.cn    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   | 证照中心

    12321jubao.png12321网络举报中心 电话:010-12321  jubao.png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 电话:12377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自信网络  |  ZixinNetwor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