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咨信网! | 成为共赢成为共赢 咨信网助力知识提升 | 自信网络旗下运营:咨信网 自信AI创作助手 自信AI导航
咨信网
全部分类
  • 包罗万象   教育专区 >
  • 品牌综合   考试专区 >
  • 管理财经   行业资料 >
  • 环境建筑   通信科技 >
  • 法律文献   文学艺术 >
  • 学术论文   百科休闲 >
  • 应用文书   研究报告 >
  • 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首页 咨信网 > 资源分类 > PDF文档下载
    分享到微信 分享到微博 分享到QQ空间

    ZJM-009-4421-2018 智能锯切卧式带锯床.pdf

    • 资源ID:92357       资源大小:208.91KB        全文页数:14页
    • 资源格式: PDF        下载积分:5金币
    微信登录下载
    验证码下载 游客一键下载
    账号登录下载
    三方登录下载: QQ登录
    二维码
    微信扫一扫登录
    下载资源需要5金币
    邮箱/手机:
    验证码: 获取验证码
    温馨提示:
    支付成功后,系统会自动生成账号(用户名为邮箱或者手机号,密码是验证码),方便下次登录下载和查询订单;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VIP下载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声明    |    会员权益      获赠5币      写作写作
    1、填表:    下载求助     索取发票    退款申请
    2、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3、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4、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5、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自行私信或留言给上传者【clo****rst】。
    6、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7、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私信或留言给本站上传会员【clo****rst】,需本站解决可联系【 微信客服】、【 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 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 版权申诉】”(推荐),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4008-655-100;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ZJM-009-4421-2018 智能锯切卧式带锯床.pdf

    1、“浙江制造”认证实施细则编号:ZJM-009-4421-2018智能锯切卧式带锯床智能锯切卧式带锯床2018-08-07 发布2018-08-07 实施浙江制造国际认证联盟 发布1目目 录录前前言言.30 0引言引言.41 1认证范围认证范围.42 2认证依据认证依据.43 3单元划分原则及认证模式单元划分原则及认证模式.43.13.1 单元划分原则单元划分原则. 4 43.23.2 认证模式认证模式.4 44 4认证实施的环节及要求认证实施的环节及要求.4 44.14.1 认证申请与受理认证申请与受理. 5 54.1.14.1.1 所需资料所需资料.5 54.1.24.1.2 受理受理.5

    2、54.24.2 产品检验产品检验.5 54.2.14.2.1 样品要求样品要求.5 54.2.24.2.2 检验方案检验方案.6 64.2.34.2.3 检验要求及检验结论检验要求及检验结论.6 64.34.3 初始工厂审核初始工厂审核. 6 64.3.14.3.1 审核内容及要求审核内容及要求. 6 64.3.24.3.2 工厂综合能力审核工厂综合能力审核.6 64.3.34.3.3 产品一致性审核产品一致性审核. 7 74.3.44.3.4 工厂现场审核时间工厂现场审核时间.7 74.3.54.3.5 审核结论审核结论.7 74.44.4 认证结果评价与决定认证结果评价与决定. 7 74.

    3、4.14.4.1 评价与决定评价与决定. 7 74.4.24.4.2 认证时限认证时限.7 74.54.5 获证后监督获证后监督.8 84.5.14.5.1 监督时间、频次监督时间、频次. 8 84.5.24.5.2 监督内容监督内容.8 824.5.34.5.3 监督评价监督评价.9 94.64.6 证书到期再认证证书到期再认证. 9 95 5认证证书和标志认证证书和标志. 9 95.15.1 认证证书认证证书.9 95.1.15.1.1 证书有效性的保持证书有效性的保持. 9 95.1.25.1.2 认证变更认证变更.9 95.1.35.1.3 证书的暂停、撤销、注销证书的暂停、撤销、注销

    4、.10105.1.45.1.4 认证范围的扩展、扩大认证范围的扩展、扩大.10105.25.2 认证标志认证标志.10105.35.3 证书和标志的使用证书和标志的使用. 10106 6认证收费认证收费.10附录附录 1 1 产品描述产品描述.12附录附录 2 2 自我声明自我声明.143前前言言本细则由浙江制造国际认证联盟组织制定、发布,版权归浙江制造国际认证联盟所有,联盟内成员根据本机构的资质情况备案后使用,联盟外的任何组织及个人未经浙江制造国际认证联盟的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全部或部分使用。本细则附录1、附录2为资料性附件。本细则由浙江制造国际认证联盟提出并归口。本细则主要起草单位:南德认

    5、证检测(中国)有限公司。本细则为首次发布。4“浙江制造浙江制造”认证实施细则认证实施细则智能锯切卧式带锯床智能锯切卧式带锯床0 0引言引言本细则基于“浙江制造”认证的质量与信誉保证制定,规定了智能锯切卧式带锯床产品“浙江制造”认证的要求和程序。本细则与“浙江制造”评价规范 第1部分 通用要求、“浙江制造”评价规范 第2部分 管理要求等标准和要求配套使用。本细则与认证机构公正性、保密、认证变更管理等公开文件共同实施。认证委托人应确保获证产品能够持续符合认证及适用标准要求。由于法律法规或相关产品标准、技术、产业政策等因素发生变化所引起的适用范围调整,本细则将进行及时修订。1 1认证范围认证范围本细

    6、则适用于用于金属材料加工, 最大锯切截面高度和宽度均为630mm以下的智能锯切卧式带锯床的“浙江制造”产品认证。2 2认证依据认证依据DB33/T 944.1 “浙江制造”评价规范 第1部分:通用要求DB33/T 944.2 “浙江制造”评价规范 第2部分:管理要求T/ZZB 0371-2018 浙江制造团体标准 智能锯切卧式带锯床3 3单元划分原则及认证模式单元划分原则及认证模式3.13.1 单元划分原则单元划分原则产品认证单元是指产品认证的基本单位。同一制造商、同一生产场地生产的具有相同结构型式的智能锯切卧式带锯床为同一个认证单元。3.23.2 认证模式认证模式产品检验+“浙江制造” 评价

    7、规范管理要求评审+获证后监督。4 4认证实施的环节及要求认证实施的环节及要求认证实施环节:认证申请与受理、产品检验、初始工厂审核、评价与批准、获证后监督、证书到期再认证。54.14.1 认证申请与受理认证申请与受理按照3.1 条款的要求划分单元并申请认证。4.1.14.1.1 所需资料所需资料认证申请人准备认证申请书和产品描述提交认证机构,认证申请书和产品描述的信息及随附资料如下。4.1.1.14.1.1.1 认证申请认证申请填写认证申请书相关信息并提供以下资料的复印件:认证申请人、制造商、生产企业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适用时)、税务登记证(适用时)、生产许可证明(适用时);注册商标证明

    8、(适用时);产品结构图、产品原理图(适用时);生产工艺流程图;主要生产、检验设备设施清单;按卓越绩效标准实施的评价证明材料(自评报告或政府质量奖获奖证书);GB/T19001、GB/T24001、 GB/T28001认证证书及手册和程序等体系文件; 产品认证证书(适用时); 产品检验报告(适用时);省级以上的企业技术中心或设计中心或研究院的证明;核心产品的专利(企业自己申请)或省级进步奖/标准创新奖;自我声明(见附录2)。下列资料应至少在工厂审核前十五天向认证机构提交:带有产地、产值的合格供方名录;研发费用与营业收入比例同比增长的证据;质量诚信报告;社会责任报告;“浙江制造”自评报告。4.1.

    9、1.24.1.1.2 产品描述产品描述产品描述应包括申请认证产品信息、工艺流程、关键部件清单、商标、执行标准等,认证单元内覆盖的系列产品清单,认证单元内各个型号之间的差异说明等,同时提供产品说明书。4.1.24.1.2 受理受理认证机构对认证申请资料进行审核,资料齐全且符合要求的,认证机构受理认证申请,签订认证合同书;资料不符合要求的,认证机构通知认证申请人补充资料或修改信息;无法提供有效的资料的,认证机构不受理认证申请。4.24.2 产品检验产品检验检验可由认证机构指定的检验机构在生产场地现场进行,或由认证申请人将样品送到指定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4.2.14.2.1 样品要求样品要求检验样品

    10、由认证申请人提供。初次认证时,应至少在申请认证产品的一个型号上完成所有要求的检验项目(见4.2.2条),检验样品数量为一台。 同一申请认证单元中涉及多个型号的, 可由认证机构选取一个最具有代表性 (如产品结构最复杂、特性最不利于满足产品标准要求等)的型号进行检验;认证机构认为必要时,可要求在申请认证单元中其他型号的产品上补充进行全部或部分项目的检验。年度监督时,在已认证的产品单元中选取一个产品进行检验。应尽可能选取有代表性的型号进6行检验。一个认证周期内的两次监督检验可以选取不同型号的样品。4.2.24.2.2 检验方案检验方案初次申请认证时检验项目应按T/ZZB 0371-2018智能锯切卧

    11、式带锯床第7.1条表5中规定的型式检验项目执行。如果认证机构根据委托人提交的认证结果并验证具有资质和能力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有效检验报告,评估可以采信及需要进行检验确认的项目,然后确定检验方案,需要在“浙江制造”认证评审报告中说明。需要进行监督检验时,应在所有获证产品中选取一个代表性的产品进行检验,监督检验项目按T/ZZB 0371-2018智能锯切卧式带锯床表5中规定的型式检验项目中选取部分检验项目执行,一个认证周期内的两次监督检查应覆盖表5中全部检验项目。采信原则:a. 检验机构应为经过CMA或CNAS、ILAC、APLAC认可,具有检验能力的实验室(包括由于检测机构未覆盖“浙江制造”团体标

    12、准范围的原因,其出具的盖有检测机构检测专用章的检测报告数据);b. 所涉及产品的检验报告日期距现场审核日期原则上不得超过6个月;c. 所涉及产品的执行标准和种类、质量等级与认证产品所确认的执行标准和种类、质量等级一致;d. 所涉及产品的具体型号/规格能代表认证产品时;e. 所涉及产品检验的具体项目满足认证产品确认标准的要求时,且经检验符合要求。评审组对出具的检验报告按采信原则,对检验机构的资格以及检验报告中所涉及产品的送样日期、执行标准、种类、质量等级、具体型号/规格、代表的认证产品范围、检验的具体项目进行审查。评审组进行现场核实,对被检验产品的代表性进行判断,根据被检验产品相关信息进行产品一

    13、致性的检查,同时对受审核方质量控制体系进行追溯,并做好相关记录,以证实采信报告的合理性。采信第三方检验报告时,应将检验报告(经评审组现场确认签字)一同上报认证机构审定。4.2.34.2.3 检验要求及检验结论检验要求及检验结论所有检验项目符合标准要求时,则判定为合格。检验结果出现不合格时,可以在认证申请人对产品进行整改后,由检验机构对未通过检验的项目和整改后可能对检验结果产生影响的项目重新进行检验。如认证申请人对检验结果有异议时,应在得到认证机构或检验机构通知的十五日内,向认证机构申请复议或复查。4.34.3 初始工厂审核初始工厂审核4.3.14.3.1 审核内容及要求审核内容及要求初始工厂审

    14、核的内容为工厂综合能力审核和产品一致性审核。初始工厂审核应在产品检验完成后一年内完成(以检验报告出具日期为准),否则应重新进行产品检验。特殊情况下,经认证申请人申请,认证机构同意后,可以在产品检验完成前进行初始工厂审核。初始工厂审核时,生产企业应有申请认证的产品在生产。4.3.24.3.2 工厂综合能力审核工厂综合能力审核7工厂综合能力审核是评价申请认证产品生产企业满足“浙江制造”评价规范 第1部分:通用要求和“浙江制造”评价规范 第2部分:管理要求的程度,以及满足T/ZZB 0371-2018智能锯切卧式带锯床中相关条款的要求。审核范围包括与申请认证产品相关的所有生产场所、部门、人员及活动。

    15、4.3.34.3.3 产品一致性审核产品一致性审核在生产现场对申请认证的产品进行一致性检查。重点核实以下内容:a) 认证产品包装箱上所标明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与第三方检测报告上所标明的一致性;b) 现场生产的认证产品的规格型号与送第三方检测时的样品一致性;c) 现场验证认证产品的规格型号与申请资料中产品规格型号的一致性;d) 现场验证主要零部件产地信息与申请资料中信息的一致性。4.3.4.3.4 4 工厂现场审核时间工厂现场审核时间初始工厂审核时间根据表 1 确定。表 1 初始检查人日数界定表人日数生产规模认证单元数100 人以下100500 人500 人以上14912155 个以上12151

    16、74.3.4.3.5 5 审核结论审核结论工厂审核时未发现不符合项,审核结论为通过;工厂审核时发现严重不符合项,审核结论为不通过;工厂审核时发现不符合项,允许工厂限期完成整改的,如工厂按时完成整改,并整改有效时,审核结论为整改后通过,否则不通过。如生产企业对审核结论有异议时,应在5个工作日内向认证机构申请复议或复查。4.44.4 认证结果评价与决定认证结果评价与决定4.4.14.4.1 评价与决定评价与决定认证机构对产品检验、工厂审核结论进行综合评价,如评价结论为合格,认证机构向认证申请人颁发认证证书。认证实施过程中,工厂审核结论为不通过时,认证终止。4.4.24.4.2 认证时限认证时限认证

    17、时限指自受理认证申请至颁发认证证书的限定时间,包括产品检验、工厂审核、认证结果8评价与批准以及制作证书的时间。认证机构应根据相关规定的要求在公开性文件中明确认证时限,并承诺在认证时限内完成认证。因产品检验结果不合格导致对产品进行整改和重复检验的时间不计入认证时限。4.54.5 获证后监督获证后监督4.5.14.5.1 监督时间、频次监督时间、频次获证6个月后即可安排年度监督,两次监督的间隔应不超过12个月。如不能如期接受监督时,持证人应向认证机构提出申请并经批准,否则暂停认证证书。4.5.1.14.5.1.1 若发生以下情况可增加监督频次若发生以下情况可增加监督频次a) 获证产品出现严重质量问

    18、题或用户提出严重投诉,并查实为认证申请人责任的;b) 认证机构有足够理由对获证产品与认证依据标准的符合性提出质疑时;c) 有足够信息表明获证产品生产者、被委托生产企业因变更组织机构、生产条件、质量管理体系等,从而可能影响产品一致性时。4.5.1.24.5.1.2 若发生以下情况可增加监督的时间若发生以下情况可增加监督的时间a) 获证企业发生客户或相关方投诉,发生质量、环境、安全事故或者被执法监管部门认定不符合法定要求受到处罚、媒体负面曝光等情况但情节轻微的;b) 认证单元产品所涉及的关键生产工艺、关键部件及其供应商、关键工序生产检测设备等发生变更时;c) 获证企业发生影响管理体系运行的重要变化

    19、,如:法律地位、经营状况、组织状态、所有权发生变化,行政许可、强制性认证或其他资质证书变更,法定代表人、最高管理者、管理者代表变更,生产经营、服务场地变更,与“浙江制造”相关的管理体系及其重要过程发生重大变更时。4.5.24.5.2 监督内容监督内容认证机构对认证产品及其生产企业实施获证后监督, 以确保持续满足 “浙江制造” 评价规范 第1部分 通用要求和“浙江制造”评价规范 第2部分 管理要求及T/ZZB 0371-2018智能锯切卧式带锯床标准要求。获证后监督一般采取监督审核方式实施监督,认证机构认为必要时可采取监督检验的方式。4.5.2.14.5.2.1 监督审核监督审核根据“浙江制造”

    20、评价规范 第2部分 管理要求对工厂进行监督审核,监督审核的内容包括生产企业质量保证能力审核和产品一致性审核、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使用情况的检查。监督审核人日数根据认证单元数,生产企业的规模,管理水平来确定,不少于初审的2/3。监督审核结论判定同本细则4.3.5条。4.5.2.24.5.2.2 监督检验监督检验需要进行监督检验时,按照4.2的相关要求进行。检验结果存在不合格时,则判定该认证单元监督检验不合格。9如持证人对检验结论有异议,应在十五日内,向认证机构申请复议或复查。4.5.34.5.3 监督评价监督评价认证机构对监督审核、监督检验的结论进行评价,监督审核和监督检验合格的,判定监督结果合格

    21、,认证证书继续有效。监督审核不通过或监督检验不合格时,或不能按要求接受监督,则判定监督不通过,认证机构按规定对认证证书做暂停或撤销处理,持证人应停止使用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4.64.6 证书到期再认证证书到期再认证如认证证书到期后持证人需继续保持认证,持证人应在证书有效期届满三个月前提出再认证申请,再认证的程序同初次认证。5 5认证证书和标志认证证书和标志5.15.1 认证证书认证证书5.1.15.1.1 证书有效性的保持证书有效性的保持认证证书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内通过年度监督确保其有效性。有效期届满如需继续保持认证,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进行再认证(见本细则4.6条)。5.1.25.1.2 认

    22、证变更认证变更产品获证后,如果产品型号、产品所用关键部件、证书内容等发生变更或认证机构规定的其他事项发生变更时,持证人应向认证机构提出变更。生产企业应确保变更后的产品符合产品标准要求。5.1.2.15.1.2.1 不涉及生产场所及产品的证书内容变更不涉及生产场所及产品的证书内容变更生产场所及产品没有发生变更,仅认证证书上相关内容发生变化时,持证人应向认证机构提出变更申请。认证机构对变更的内容和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后,同意变更并换发认证证书,证书的编号、批准有效日期保持不变。5.1.2.25.1.2.2 产品的变更产品的变更获证产品的关键零部件、关键供应商、设计或生产工艺发生变化时,持证人应对产品

    23、与标准符合性进行确认,并向认证机构提出变更申请。认证机构对变更内容进行评审,以证实变更后的产品持续符合认证依据标准的要求。必要时,由认证机构指定检验机构对变更后的产品进行检验。5.1.2.35.1.2.3 生产场所变更生产场所变更生产场所发生变更(如场地搬迁)时,持证人应在20个工作日内将有关变更情况通报认证机构,10认证机构应组织对新的生产场地进行现场审核。5.1.35.1.3 证书的暂停、撤销、注销证书的暂停、撤销、注销证书的使用应符合“浙江制造”认证证书和标志使用的相关要求。当证书持有者违反认证有关规定或认证产品达不到认证要求时,认证机构按产品认证证书批准、保持、暂停、注销和撤销要求,对

    24、认证证书做出相应的暂停或撤销的处理。持证人可申请注销证书。5.1.45.1.4 认证范围的扩展、扩大认证范围的扩展、扩大持证人如需增加与已认证产品为同一认证单元的产品时(扩展),向认证机构提出变更或新认证申请。认证机构根据初始样品覆盖范围,确定是否需要对新申请认证产品进行检验。样品和检验项目要求参照本细则4.2条确定。持证人如需增加与已认证产品不属同一认证单元的产品时(扩大),按初始认证要求申请认证。5.25.2 认证标志认证标志获证产品按“浙江制造”认证证书和标志的相关要求使用如下认证标志:5.35.3 证书和标志的使用证书和标志的使用认证申请人应制定必要的证书管理制度以规范认证证书和标志的

    25、正确使用,防止证书、标志的误用。误用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可能导致认证资格的暂停或撤销。获证组织一旦发现误用认证证书或认证标志,应立即采取纠正措施,并报告认证机构。6 6认证收费认证收费产品检验和认证费用按照“浙江制造”认证国际联盟相关制度文件的规定,根据认证申请人、申请认证产品以及认证依据标准要求的具体情况收取,由认证申请人与认证机构以合同方式确认。12附录附录 1 1 产品描述产品描述智能锯切卧式带锯床产品描述一、认证单元名称:(每个认证单元填写一份)1.单元覆盖产品的型号范围2.产品结构形式、参数相关信息3.单元覆盖多个型号时,各型号之间的差异性说明二、关键材料/部件清单: :名称规格型号

    26、(材质)/技术参数供应商(全称)制造商(全称)/产地床身锯架变速箱体锯轮锯带张紧座导向臂工作台锯带导向块导向头主轴从动轴主轴轴承主传动箱张紧滑座电机过载保护装置拖链电缆导线智能锯切系统液压系统气动系统润滑系统冷却系统注:企业根据产品实际使用的情况进行填写(不同型号(材质)应作差异说明)13三、随附材料:产品铭牌产品外形图、结构设计图、安装图(如有)可能涉及安全使用的说明文件四、申请人声明:本组织保证该规格产品与该产品描述内容保持一致。产品获证后,如果关键材料/部件进行变更(增加、替代),本组织将向认证机构提出变更申请,未经认证机构的认可,不会擅自变更使用,以确保该型号在认证证书有效期内始终符合

    27、“浙江制造”认证要求。本组织保证该规格产品只配用上述关键材料/部件。申请人:公章:日期:14附录附录 2 2 自我声明自我声明制造商名称:(中英文名称):制造商地址:(多个地址请注明):单元名称及产品(产品名称,型号,序列号):(注:单元名称须与产品描述一致)符合的标准信息:DB33/T 944.1 “浙江制造”评价规范 第1部分:通用要求DB33/T 944.2 “浙江制造”评价规范 第2部分:管理要求T/ZZB 0371-2018 浙江制造团体标准 智能锯切卧式带锯床声明:作为上述制造商的授权代表,我在此声明,本文件中描述的产品符合上述标准的要求。声明人信息:姓名:职位:单位:签名(盖章):声明地点:日 期:


    注意事项

    本文(ZJM-009-4421-2018 智能锯切卧式带锯床.pdf)为本站上传会员【clo****rst】主动上传,咨信网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咨信网(发送邮件至1219186828@qq.com、拔打电话4008-655-100或【 微信客服】、【 QQ客服】),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服务填表




    页脚通栏广告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诚招英才 - 文档分销 - 服务填表 - 联系我们 - 成长足迹

    Copyright ©2010-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  客服电话:4008-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邮箱:help@zixin.com.cn    文档合作和网站合作邮箱:fuwu@zixin.com.cn    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   | 证照中心

    12321jubao.png12321网络举报中心 电话:010-12321  jubao.png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 电话:12377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浙B2-2024(办理中)    



    关注我们 :gzh.png  weibo.png  LOFTER.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