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61.060 Y 78 ZZB 浙江制造团体标准 T/ZZB 06162018 中小学生校园运动鞋 School sports shoes for primary and secondary students 2018 - 10 - 19 发布 2018 - 11 - 01 实施 浙江省品牌建设联合会 发 布 目 次 前言 . 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基本要求 . 1 5 技术要求 . 2 6 试验方法 . 3 7 检验规则 . 4 8 包装、运输、贮存 . 6 9 质量承诺 . 6 前 言 本标准依据GB/T 1.12009 给
2、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标准由浙江省品牌建设联合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牵头组织制定。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台州足友体育用品有限公司。 本标准参与起草单位:台州卡孟奇鞋服有限公司、温岭市鞋革业商会、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排名不分先后)。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蔡建跃、孙霞、邱益曼、金洪青、吕晓。 本标准由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中小学生校园运动鞋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中小学生校园运动鞋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运输和贮存及质量承诺。 本标准适用
3、于供中小学学生日常在校园内进行运动或其他集体活动时穿着的鞋类产品。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51 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评定沾色用灰色样卡 GB/T 3293 中国鞋号及鞋楦系列 GB/T 3903.1 鞋类 整鞋试验方法 耐折性能 GB/T 3903.2 鞋类 整鞋试验方法 耐磨性能 GB/T 3903.4 鞋类 整鞋试验方法 硬度 GB/T 3903.5 鞋类 整鞋试验方法 感官质量 GB/T 3903.6 鞋类 整鞋试验
4、方法 防滑性能 GB/T 3903.20 鞋类 粘扣带试验方法 反复开合前后的剥离强度 GB/T 3903.21 鞋类 粘扣带试验方法 反复开合前后的剪切强度 GB 19340 鞋和箱包用胶粘剂 GB/T 21396 鞋类 成鞋试验方法 帮底粘合强度 GB 30585 儿童鞋安全技术规范 QB/T 1187 鞋类 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QB/T 2673 鞋类产品标识 QB/T 2881 鞋类和鞋类部件 抗菌性能技术条件 QB/T 28822007 鞋类 帮面、衬里和内垫试验方法 摩擦色牢度 QB/T 4108 鞋类金属饰、扣件 3 术语和定义 3.1 中小学生校园运动鞋 后跟高度
5、不大于35 mm、有效跟高不大于20 mm,供中小学生在校园内进行运动或其他集体活动时穿用的鞋类产品。 4 基本要求 4.1 设计 4.1.1 遵循安全、舒适、健康的原则。 4.1.2 配置专业鞋样设计师进行产品设计,产品设计应结合楦型、面料、底料、色彩以及流行趋势等元素,以数字化软件为手段,以安全、舒适为主要目的,结合脚型大数据和力学对产品进行智能化设计开发。 4.2 原材料 4.2.1 采购的帮面、衬里、内垫、鞋底等原材料应符合 GB 30585 的要求。 4.2.2 采购的鞋用五金配件应符合 QB/T 4108 的要求。 4.2.3 采购的鞋用胶黏剂应符合 GB 19340 的要求。 4
6、.3 制造及工艺 严格按照经审批合格的技术图样及工艺文件进行生产制造,并合理设置质控点进行过程检验。 4.4 检测能力 应具备感官质量、成鞋耐折性能、外底耐磨性能及帮底粘合强度的出厂检验能力。 5 技术要求 5.1 通用要求 5.1.1 鞋楦尺寸宜符合 GB/T 3293 的要求,对明示符合 GB/T 3293 的鞋类产品视为符合本条款的规定。 5.1.2 标识应符合 QB/T 2673 的要求。 5.2 感官质量 感官质量应符合表1的要求。 表1 感官质量 序号 项目 感官质量要求 1 整体外观 整鞋应端正、平服、对称;内垫应平服;鞋内外应清洁;不应有缺胶、开胶;无明显可见缺陷 2 帮面 同
7、双鞋相同部位的色泽、厚度、花纹基本一致,不应有伤残或明显松面 3 主跟和包头 端正、平服、对称、到位 4 子口 整齐严实 5 尺寸a 同双鞋前帮长度相差2.0 mm,后帮高度相差2.0 mm;同双鞋外底长度相差2.0 mm,宽度相差1.5 mm,厚度相差1.0 mm 6 折边沿口 基本整齐、均匀、圆滑,无剪口外露和裂口 7 缝线 线道整齐,针码均匀;底面线松紧度一致,不应有跳线、重针、断线、翻线、开线及缝线越轨等 8 外底 同双鞋相同部位的色泽、花纹、厚度基本一致 注1:同双鞋前帮长度相差超过 4.0 mm,后帮高度相差超过 4.0 mm;同双鞋外底长度相差超过 4.0 mm,宽度相差超过 3
8、.0 mm 属于严重缺陷。 注2:其中序号 1-5 项为主要项目。 5.3 抗菌性能要求 标称有抗菌性能的校园鞋,抗菌性能应满足QB/T 2881的要求。 5.4 物理机械性能要求 物理机械性能应符合表2的要求。 表2 物理机械性能 序号 项目 要求 1 成鞋耐折性能a 折后出现新裂纹不应超过3处且单个裂纹长度5 mm;不应出现帮面裂面;底墙、帮底或鞋底开胶长度5 mm;底墙、鞋底不应出现涂色脱落、龟裂;有气(液)垫的鞋折后气(液)垫不应出现漏气(液)、瘪塌现象 2 外底耐磨性能,mm 发泡材料磨痕长度14 mm;不应出现欠硫或外底磨穿现象 实心底材料磨痕长度12 mm;不应出现欠硫或外底磨穿
9、现象 3 帮底粘合强度b,N/cm 22 N/cm(材料撕裂而粘合层未开时17 N/cm) 4 外底硬度 发泡材料硬度应为(4565)邵尔C;不发泡材料硬度应为(4565)邵尔A 5 衬里和内垫耐摩擦色牢度,级 湿擦色牢度沾色3 级 6 防滑性能 湿态动摩擦系数0.40 7 外底与外中底粘合强度,N/cm 18 N/cm (发泡材料撕裂而粘合层不开时13 N/cm) 8 粘扣带抗疲劳性能 剪切强度,kPa 重复开合前70 kPa 重复开合5000次后60 kPa 剥离强度,N/mm 重复开合前0.08 N/mm 重复开合5000次后0.06 N/mm 注1:鞋号小于 230 的校园鞋,不测耐折
10、性能;鞋底屈挠部位厚度大于 25 mm,不测耐折性能。屈挠部位厚度包含鞋垫的厚度。 注2:非胶粘工艺(如缝制、粘缝等工艺)制作的鞋不测帮底粘合强度;测成鞋耐折性能的鞋,免测帮底粘合强度,未测成鞋耐折性能的鞋,需测帮底粘合强度。 5.5 安全性能 应符合GB 30585的要求。 6 试验方法 6.1 感官质量 按GB/T 3903.5进行检验。 6.2 抗菌性能 按QB/T 2881进行检验。 6.3 成鞋耐折性能 按GB/T 3903.1进行检验,不割口,连续屈挠4万次。 6.4 外底耐磨性能 按GB/T 3903.2进行检验,外底为单一材料的测外底的任意部位,外底为两种材料(或两种以上)的测
11、接触地面的着力部位,以耐磨性能最差的材料进行判定。 6.5 帮底粘合强度 按GB/T 21396进行检验,从一只鞋的内外侧取样,试验结果取两条试样的平均值。 6.6 外底硬度 按GB/T 3903.4进行检验。 6.7 衬里和内垫摩擦色牢度 6.7.1 取衬里、内垫材料作为试样,如果没有衬里,帮面和脚的接触面作为衬里进行试验,无法从成鞋取样时,可取相同的原材料进行试验。 6.7.2 按 QB/T 28822007 中的方法 A,湿擦 50 次进行检验,试验结果按灰色样卡 GB/T 251 进行判定。 6.8 防滑性能 按GB/T 3903.6进行检验,试验介质选用三级水,试验介面选用陶瓷砖,测
12、试模式为后跟测试模式。 6.9 外底与外中底粘合强度 按GB/T 21396的规定进行检验,从一只鞋的内外侧鞋底取样,试验结果取两条试样的平均值。 6.10 粘扣带抗疲劳性能 取粘扣带原材料进行检验,剪切强度按GB/T 3903.21的规定进行试验,剥离强度按GB/T 3903.20的规定进行试验。 6.11 安全性能 按GB 30585的规定进行检验。 7 检验规则 7.1 总则 7.1.1 检验分类 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两类。 7.1.2 组批 以同一品种原料投产,按同一生产工艺生产出来的同一品种的产品组成一个检验批。 7.2 出厂检验 产品出厂前应进行检验,经检验合格并附有合格标识
13、方可出厂,出厂检验按表3的规定。 7.3 型式检验 7.3.1 检验规则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 应从出厂检验合格的产品中随机抽取样品进行型式检验, 检验应按表3的规定: a) 产品结构、工艺、材料有重大改变时; b) 产品长期停产(六个月)后恢复生产时; c) 正常生产时,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常规型式检验; d)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 e) 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试验的要求时。 7.4 抽样规定 抽样数量按产品批量,规则如下: a) 200 双(含 200 双)以下抽检 3 双; b) 200 双以上抽检 5 双。 7.5 检验项目 检验项目见表3的规定。 表3 检验
14、项目 检验项目 出厂检验 型式检验 要求 试验方法 全检 抽检 标识 5.1.2 感官质量 - 5.2 6.1 抗菌性能 - 5.3 6.2 成鞋耐折性能 5.4 6.3 外底耐磨性能 5.4 6.4 帮底粘合强度 5.4 6.5 外底硬度 - 5.4 6.6 衬里和内垫摩擦色牢度 - 5.4 6.7 防滑性能 - 5.4 6.8 外底与外中底粘合强度 - 5.4 6.9 粘扣带抗疲劳性能 - 5.4 6.10 安全性能 - 5.5 6.11 注:为必检项目,为不检项目。 7.6 判定规则 7.6.1 单双判定 通用要求、感官质量主要项目、抗菌性能要求、物理机械性能、安全性能要求符合标准要求,
15、感官质量中次要项目不超过两项不符合标准要求,则判该双产品为合格品,否则判该双产品为不合格。 7.6.2 批量判定 7.6.2.1 所检项目全部符合要求,则判该批产品合格。 7.6.2.2 如果感官质量、物理机械性能中有 1 只及以上不符合要求,则加倍抽样对不符合项目进行复验,全部达到标准要求,则判该批产品合格。如有一只以上产品不符合,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 7.6.2.3 如果通用要求、抗菌性能、安全性能中有 1 项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规定,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 8 包装、运输、贮存 按QB/T 1187执行。 9 质量承诺 9.1 质量保证 自消费者购买之日起3个月内,在正常使用的条件下,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提供免费更换或维修服务。 9.2 服务承诺 为用户提供全方位的售后服务, 产品出厂后由专门的售后服务人员和技术人员跟踪, 客户在产品使用过程中出现任何问题,制造商接收到客户信息后应8小时内给客户提供解决方案。 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