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页为著作的封面,下载以后可以删除本页!【最新资料 Word版 可自由编辑!】2012环境检验检测实验室仪器设备采购管理规定本采购管理规定仅提供参考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环境检验检测实验室仪器设备采购行为,促进廉政建设,根据采购管理办法,特制订本实施办法。第二条 使用各项资金购置环境检验检测仪器设备,无论其资金来源,均适用本实施办法。第三条 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为仪器设备采购管理部门,履行采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各项职能。第二章 具体采购计划第四条 (一)使用单位根据已落实的项目经费和年度经费预算,申报下年度环境检验检测仪器设备年度采购计划。(二)使用单位根据已批准落实的项目经费及时提出下月仪器
2、设备月度采购实施计划,填写环境检验检测采购项目申购单。 第五条 (一)年月度采购计划和环境检验检测采购项目申购单须经项目经费主管部门审批后送往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二)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汇总编制环境检验检测仪器设备年月度采购计划上报采购管理办公室。 第六条 购置单价在20万元以上的环境检验检测实验室仪器设备,使用单位应在提交购置计划的同时提交大型环境检验检测仪器设备购置论证报告,由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组织或委托使用单位组织专家论证后方可列入月度采购实施计划。 第七条 购置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在提交购置计划的同时提交特种设备购置论证报告,经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审批后方可列入月度采购实施计划。第八条
3、申请购置进口环境检验检测仪器设备,使用单位应在提交购置计划的同时,按照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的要求,提交采购进口产品申请表、采购进口产品所属行业主管部门意见、采购进口产品专家论证意见及采购进口产品论证专家组成员基本情况表。第九条 未列入月度采购实施计划的临时采购项目,由使用单位填写环境检验检测采购项目申购单,经项目经费主管部门审批后送往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并说明原因,同意后由使用单位直接将环境检验检测采购项目申购单送采购管理办公室审批。 第十条 环境检验检测实验室仪器设备采购计划的调整按报批程序办理。第三章 环境检验检测仪器设备采购实施第十一条 环境检验检测仪器设备由采购中心或授权采购单位根据采购
4、管理办公室批准的方式组织采购活动。第十二条 (一)使用单位应提供拟采购环境检验检测仪器设备的型号、技术参数等采购指标要求。(二)大型环境检验检测仪器设备及同类批量预算金额超过20万元的采购项目,采购指标要求须在实施采购前经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论证审核。第四章 环境检验检测仪器设备采购审批论证第十三条 论证措施:(一)向供应商发出邀请,并填写回执,供应单位必须提供准确的时间及地点(或相关展会),对所需采购的仪器提供展示、演示。(二)组成三人以上的观摩团,按其指定的地点进行观摩考察,考察后呈报论证报告。(三)观摩团应配备视频设备,对所考察的全程应做好记录及备案工作与论证报告一并提交。第十四条 购置预
5、算单价在20万元70万元(含)人民币的,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部负责审批后进入采购阶段。购置预算单价在7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由主管进行审批后可以进行采购活动。第十五条 各部门应大力推广展会采购,尽可能利用设备仪器比较集中的大型展会,在展会现场多方比对、多方询价,对学校节省采购成本。第四章 环境检验检测仪器设备验收及付款第十五条 环境检验检测仪器设备实行分类及分级验收。(一)大型环境检验检测仪器设备及批量合同金额超过20万元的大额采购项目由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组织由使用单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技术专家以及仪器设备使用人员等组成的验收小组进行验收,并签署书面验收意见(二)普通环境检验检测仪器设备由设备与
6、实验室管理处授权使用单位自行组织验收。(三)重大或国家法定的仪器设备由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委托国家专业检验检测机构进行验收。第十六条 (一)环境检验检测仪器设备到货后,使用单位应会同仪器设备生产及时进行仪器验收,做好验收记录。(二)验收内容包括:1.检查环境检验检测仪器设备内外包装是否完好,有无破损、碰伤、浸湿、受潮、变形等情况。2.检查环境检验检测仪器设备及附件外表有无残损、锈蚀、碰伤等。3.以供货合同和装箱单为依据,检查主机、附件的规格、型号、配置及数量,并逐件清查核对。4.检查随机资料是否齐全,如说明书、操作规程、检修手册、产品检验合格证书等。第十七条 (一)与合同要求不符或质量不合格的环境检验检测仪器设备不得通过验收,由采购中心或授权采购单位负责及时办理退、换、补等手续(二)验收不合格的进口仪器设备,须在索赔期内由采购中心或授权采购单位会同海关、商检等部门及时提出索赔报告,完成索赔各项工作。 第十八条 环境检验检测仪器设备验收合格后,使用单位应按照环境检验检测仪器设备管理办法及时办理入库建账手续,按合同约定向生产或供应厂商支付货款。 第五章 附 则第十九条 本实施办法经办公会议审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