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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B4403∕T 398-2023 长者服务中心(站、点)建设规范(深圳市).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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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B4403∕T 398-2023 长者服务中心(站、点)建设规范(深圳市).pdf

    1、 深圳市地方标准 DB4403 长者服务中心(站、点)建设规范 Construction specification of sub-district service center(community service station/neighborhood service site)for the elderly 2023-12-13 发布 2024-01-01 实施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ICS 03.080 CCS A 12 DB4403/T 3982023 DB4403/T 3982023 I 目次 前言.II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1 4 基本要

    2、求.2 5 选址与规划布局.2 5.1 建设类型.2 5.2 选址.2 5.3 交通环境.3 6 配建要求.3 7 用房及设备配置.3 7.1 用房设置.3 7.2 家具及软装配置.6 7.3 标识标牌.6 8 建筑及适老化环境.6 8.1 公共空间.6 8.2 配套设备和室内环境.8 附录 A(资料性)标识标牌.11 A.1 长者服务中心标识标牌.11 A.2 长者服务站标识标牌.15 A.3 长者服务点标识标牌.18 参考文献.21 DB4403/T 3982023 II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文件由深圳市

    3、民政局提出并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深圳市民政局、深圳市福田区民政局、深圳市社会福利服务指导中心、深圳市幸福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吴远翔、钟汉、罗思颖、胡月明、王谦、马恕凤、徐美平、倪赤丹、苟智双、吴沛如、张帅一、吴琳缤、王建设、王丽丽、李晨、李丽丽、桂樨、张迪杰、肖娇玲、刘军侠、傅华丽、李晓艳、陈雪、张英、宁海飞、杨利利。DB4403/T 3982023 1 长者服务中心(站、点)建设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长者服务中心(站、点)的基本要求、选址与规划布局、配建要求、用房及设备配置、建筑物及适老化环境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长者服务中心(站、点)的新建和扩建工程,改造工程

    4、可参照执行。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2893 安全色 GB 2894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T 10001.1 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第1部分:通用符号 GB/T 10001.9 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第9部分:无障碍设施符号 GB 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34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GB 55015 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 GB 55037 建筑防火通用规范 JGJ 450 老年人照料设

    5、施建筑设计标准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长者服务中心 sub-district service center for the elderly 集长、短期托养、日间照料、居家养老、医养结合等功能于一体的街道级养老服务设施。3.2 示范性长者服务中心 demonstration sub-district service center for the elderly 在建设和运营方面,具有先进性、示范性、前瞻性和创新性的长者服务中心(3.1)。3.3 长者服务站 community service station for the elderly 为老年人提供日间托管、临时

    6、托管、文体娱乐、助餐配餐、辅具租赁、家庭喘息、照护培训等服务的社区级养老服务设施。3.4 长者服务点 neighborhood service site for the elderly 为老年人就近提供康养、助餐、健康教育等服务的小区级养老服务设施。3.5 日间休息室 day care lounge DB4403/T 3982023 2 提供日间照料服务的房间或空间。注:日间休息室可设置床或多功能沙发等。3.6 老年人用房 space for the aged 老年人照料设施中供老年人使用的主要用房,包括生活用房(3.6)、文娱与健身用房(3.7)、康复与医疗用房(3.8)。来源:JGJ 45

    7、02018,定义2.0.4 3.7 生活用房 living space 为满足老年人居住、就餐等基本生活需求以及为其提供生活照料服务而设置的用房。来源:JGJ 4502018,定义2.0.5 3.8 文娱与健身用房 entertainment and fitness space 为满足老年人娱乐、健身活动需求而设置的用房。来源:JGJ 4502018,定义2.0.6 3.9 康复与医疗用房 rehabilitation and medical space 为老年人提供康复服务及医疗服务而设置的用房。来源:JGJ 4502018,定义2.0.7 4 基本要求 4.1 长者服务中心(站、点)应符合

    8、深圳市养老服务设施的规划要求,结合所在街道社区的实际情况,充分利用现有社区公共配套和服务设施,因地制宜进行建设。4.2 长者服务中心(站、点)应根据老年人生理、心理的特点进行建设,同时应满足老年人在生活照料、休闲娱乐、保健康复、精神慰藉、健康管理、应急帮扶等多方面的基本需求。4.3 应体现对老年人的关怀,保护老年人的隐私,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质量,为老年人提供安全、方便、舒适、卫生的生活照料环境。4.4 长者服务中心(站、点)的消防安全应符合 GB 50016 和 GB 55037 的相关要求。5 选址与规划布局 5.1 建设类型 建设类型分为以下三类:长者服务中心;长者服务站;长者服务点。5

    9、.2 选址 5.2.1 选址满足以下条件:远离污染源、噪声源及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储运区域;通风、采光良好,交通方便,基础设施完善,公共服务设施使用方便;DB4403/T 3982023 3 服务对象宜集中;宜与医疗卫生设施临近,可与文化活动、托儿所等非独立占地的公共服务设施就近或贴邻设置;长者服务点宜与小区物业管理中心贴邻或融合设置。5.2.2 所在建筑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其所在楼层应设置在三层或三层以下,老年人居室和日间休息室(休息区)不应设置在地下室、半地下室。5.2.3 长者服务中心与其他建筑上下组合建造或设置在其他建筑内的,宜设在建筑的首层;若条件有限,应位于带有首层门厅的建

    10、筑分区内,且应采用防火门、防火窗、耐火极限不低于 2.00 h 的防火隔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 1.00 h 的楼板与其他区域分隔。长者服务中心应有独立的内部交通系统和对外出入口。5.2.4 长者服务中心(站)房屋建筑宜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其抗震设防标准不应低于重点设防类。5.2.5 长者服务中心老年人居室日照标准不应低于冬至日 2 小时。5.3 交通环境 5.3.1 外部道路应满足消防、疏散、运输要求,出入口不应直接连接城市主干道、快速路等交通量大的道路。通往长者服务中心(站)的道路宜实行人车分流。5.3.2 当设置在有围墙且封闭管理的居住小区时,长者服务中心的主要出入口应独立且直接连接外部道路

    11、,长者服务站(点)的主要出入口宜直接连接外部道路。5.3.3 长者服务中心(站)的道路系统应确保救护车辆能停靠在建筑的主要出入口,且应与建筑的紧急送医通道相连,紧急送医通道的设置应满足担架抬行和轮椅推行的要求,且应连续、便捷、畅通。5.3.4 长者服务中心(站)主要出入口宜设置接送老年人的机动车位,并进行无障碍衔接。长者服务中心主要出入口处应设置无障碍机动停车下客点或无障碍机动停车位,无障碍机动停车位应有无障碍标志,并应设置与主要出入口相连的缓冲空间。6 配建要求 6.1 长者服务中心建筑面积不应小于 1000,全日照料床位不应少于 30 张,分为全日照料区和日间照料区两个区域。示范性长者服务

    12、中心建筑面积不应小于 1500,全日照料床位中护理型床位占比不应低于 80%。6.2 长者服务站建筑面积不应小于 750。6.3 长者服务点建筑面积不应小于 100。7 用房及设备配置 7.1 用房设置 7.1.1 设置要求 7.1.1.1 长者服务中心(站)应设置老年人用房和管理服务用房,其中老年人用房包含生活用房、文娱与健身用房、康复与医疗用房,管理服务用房包含办公用房和后勤服务用房。7.1.1.2 长者服务中心用房设置满足以下要求:老年人用房的设置要求如下:DB4403/T 3982023 4 长者服务中心的生活用房宜设置全日照料区和日间照料区,部分功能用房或空间可共用;全日照料区的生活

    13、用房应设居室、备餐、护理台、清洁间、污物间、卫生间、盥洗、助浴等用房或空间;日间照料区生活用房应设老年人日间休息室或休息区、就餐、备餐、卫生间等用房或空间;文娱与健身用房应设阅览、网络、棋牌、书画、教室、健身等用房或空间,且至少设置一个多功能活动空间;应动静分区,避免相互干扰;康复与医疗用房应设医务室或护理站、心理咨询室、康复用房,若邻近社区健康服务设施,可不设医务室。可根据所提供的医疗康复服务设其他医疗、理疗用房或空间。管理服务用房应设置值班、办公、洗衣房、储藏、员工休息室等用房或空间,宜设厨房、员工浴室;示范性长者服务中心除符合长者服务中心的用房设置要求外,还应设置接待专区、智慧展厅、户外

    14、宣传长廊,户外花园。7.1.1.3 长者服务站用房设置满足以下要求:老年人用房设置要求如下:生活用房应设日间休息室或休息区、就餐、备餐、卫生间等用房或空间,宜设助浴间,含更衣、理发等空间。文娱与健身用房应设阅览、棋牌、教室、健身等用房或空间,应设至少设一个多功能活动空间;康复与医疗用房宜设康复用房或空间、医务室或护理站、心理咨询室、辅具租赁区或房间等。管理服务用房应设置接待、办公、员工休息和卫生间、储藏等用房或空间,宜设厨房、洗衣房。7.1.1.4 长者服务点应设置日间休息室或休息区、多功能活动空间、助餐区、卫生间,宜设心理咨询室、助浴间。7.1.2 生活用房 7.1.2.1 居室、日间休息室

    15、或休息区 7.1.2.1.1 每间居室使用面积不应小于 6.0/床,且单人间居室使用面积不应小于 10.0。双人间居室使用面积不应小于 16.0。7.1.2.1.2 老年人居室的净高不宜低于 2.60 m。当利用坡屋顶空间作为居室时,最低处距地面净高不应低于 2.20 m,且低于 2.60 m 高度部分面积不应大于室内使用面积的 1/3。7.1.2.1.3 长者服务中心护理型床位的多人间居室,床位数不应多于 6 床;非护理型床位的多人间居室,床位数不应多于 4 床。床与床之间应有保护个人隐私进行空间分隔的措施。7.1.2.1.4 居室内应留有直径不小于 1.5 m 的轮椅回转空间,主要通道净宽

    16、不应小于 1.05 m,床边应留有护理、急救操作空间,相邻床位的床边间距不应小于 0.8 m,靠墙的床位床边与墙面的净距不应小于 0.6 m。7.1.2.1.5 居室、日间休息室或休息区不应与电梯井道、有噪音振动的设备机房等贴邻布置。7.1.2.1.6 日间休息室或休息区使用面积不应小于 4.0/人。7.1.2.1.7 长者服务中心的居室宜设置独立卫生间,示范性长者服务中心的居室应设置独立卫生间。7.1.2.1.8 日间休息室或休息区宜容纳 4 名6 名老年人,宜设置具备盥洗、便溺功能的独立卫生DB4403/T 3982023 5 间。7.1.2.1.9 床头柜对应墙面处应安装紧急呼叫按钮,并

    17、具有拉绳报警功能。7.1.2.1.10 空调的送风风向不应正对沙发或床头区域。7.1.2.2 公共餐厅 7.1.2.2.1 长者服务中心全日照料区的餐厅座位数不应低于全日照料区服务床位数的 60,每个座位使用面积不应小于 4.0;日间照料区的餐厅座位数应按照所服务人数的 100配置,每座使用面积不应小于 2.5。7.1.2.2.2 长者服务站餐厅座位数应按实际所服务人数的 100设置,每座使用面积不应小于 2.5。7.1.2.2.3 餐厅空间布置应满足餐车进出、送餐到位服务的需要,应设置配餐间,且应预留分餐和助餐空间。7.1.2.3 卫生间 7.1.2.3.1 卫生间使用面积不宜小于 4.0,

    18、并应满足直径不小于 1.5 m 的轮椅回转空间的要求。7.1.2.3.2 卫生间应有盥洗盆、坐便器,居室内的卫生间还应设置淋浴等设施。供老年人使用的盥洗盆,应选用方便无障碍使用的洁具,淋浴区应留有助浴操作空间。7.1.2.3.3 卫生间门口处与相邻空间的室内地面不应有高差。7.1.2.3.4 卫生间内的盥洗盆、坐便器、淋浴处应安装适老化扶手。7.1.2.3.5 卫生间内应安装紧急呼叫按钮,并具有拉绳报警功能,紧急呼救拉绳末端距地面不高于0.1m。7.1.2.3.6 卫生间门宜采用推拉门或平开门,门口净宽为 0.9 m,推拉门应设置竖向通长握式扶手。7.1.2.4 护理台 7.1.2.4.1 护

    19、理台宜为开敞的形式。7.1.2.4.2 护理台至最远老年人居室入口的距离不宜超过 40 m。7.1.3 文娱与健身用房 7.1.3.1 文娱与健身用房的位置不应对居室、日间休息室或休息区产生干扰,总使用面积不应小于2.0/床(人)。7.1.3.2 大型文娱与健身用房宜设置在建筑首层,地面应平整。7.1.3.3 应设置多功能室,满足养老服务人才培训功能等需求。7.1.3.4 平面及空间应满足老年人活动需求,并应满足多功能使用的要求。7.1.4 康复与医疗用房 7.1.4.1 治疗室、处置室的使用面积均不小于 10。7.1.4.2 心理咨询室使用面积不应小于 10,可与办公室合用。7.1.4.3

    20、康复室(区)可配置理疗师工作空间,康复室(区)的器材应在专业理疗师的指导下使用。7.1.5 办公用房 办公管理用房应满足入住登记、接待等需求。7.1.6 后勤服务用房 DB4403/T 3982023 6 7.1.6.1 厨房应满足消防安全、卫生防疫等要求,配备清洗消毒、保温保鲜等设备,且避免噪音、气味等对老年人用房产生影响。7.1.6.2 洗衣房平面布置应洁污分区,宜附设晾晒场地。7.2 家具及软装配置 7.2.1 家具及软装应选用温馨和轻快的款式,颜色清爽。7.2.2 家具边角不宜出现锐角,边角应进行圆角处理。7.2.3 家具应方便移动,扶靠时不易滑动;不应使用较多玻璃及金属材质。7.2.

    21、4 单人床的尺寸宜为 1.2 m x 2.0 m,最小宽度不应小于 0.9 m,高度宜为 0.45 m。床垫不宜过软。床头床尾板宜设置为镂空型,便于抓握扶靠。7.2.5 床头柜高度宜为 0.6 m,便于老年人起身时撑扶。7.2.6 衣柜柜门宜采用竖向拉手。7.2.7 书桌高度宜为 0.75 m,底部留空高度不宜小于 0.65 m,便于轮椅推入。7.2.8 座椅应有靠背及扶手,座面不应低矮软蹋,其中一侧扶手宜配置拐杖钩,前腿宜装有隐形轮,方便移动。7.2.9 沙发座面深度宜为 0.48 m0.6 m,高度宜为 0.42 m,沙发底部宜架空,座面不宜过于柔软。沙发扶手局部位置宜镂空,方便抓握。7.

    22、2.10 前台和护理台台面应设置低位服务台,台面距地面高度宜为 0.75 m,底部留空高度不应小于 0.65 m,深度不应小于 0.45 m,便于轮椅使用。7.2.11 餐桌椅应为适老化桌椅,且宜在桌角位置设置镂空,便于老年人起身时撑扶。7.3 标识标牌 7.3.1 标识设置应系统、连续,在尺寸、颜色、文字大小、可识别度等方面应符合老年人的认知特点。标识标牌名称应用双语进行标注。7.3.2 应设置平面展示图,标注各主要场所的位置。7.3.3 楼梯间应有明显的楼层数标识。7.3.4 应标注各类用房的房间名称。7.3.5 通用符号应符合 GB/T 10001.1 的规定。7.3.6 无障碍设施符号

    23、应符合 GB/T 10001.9 的规定。7.3.7 使用安全标志应符合 GB 2893、GB 2894 的规定。7.3.8 长者服务中心(站、点)标识标牌的相关示例见附录 A。7.3.9 对需要安全警示处,应提供警示标识。8 建筑及适老化环境 8.1 公共空间 8.1.1 建筑物的出入口 8.1.1.1 应设置老年人和后勤服务两个出入口,两个出入口宜避免交叉。若条件允许,应设置独立的污物、货物的出入口。8.1.1.2 主要出入口的门洞洞口宽度不应小于 1.2 m,出入口内外侧应在门开启后留有距门边直径不小于 1.5 m 的轮椅回转空间。8.1.1.3 宜采用平坡出入口,平坡出入口的地面坡度不

    24、应大于 1/20,有条件时不宜大于 1/30。DB4403/T 3982023 7 8.1.1.4 出入口上方应设置雨棚,雨棚挑出长度应覆盖整个出入口平台,并宜超过台阶首级踏步0.5 m 以上;雨棚宜做有组织排水。8.1.2 室外坡道、台阶 8.1.2.1 室外坡道的净宽不应小于 1.2 m,坡道起止点应有直径不小于 1.5 m 的轮椅回转空间。8.1.2.2 室外坡道的坡度不应大于 1:12,每上升 0.75 m 时应设平台,平台的深度不小于 1.5 m。8.1.2.3 室外坡道的临空侧应设栏杆和扶手。8.1.2.4 台阶踏步不宜小于 2 步,踏步宽度不宜小于 0.3 m,踏步高度不宜大于

    25、0.13 m,台阶的净宽不宜小于 1.2 m。8.1.2.5 台阶上行及下行的第一阶宜在颜色或材质上与其他阶有明显区别;台阶处应同时设置无障碍坡道。8.1.3 公共走廊 8.1.3.1 公共走廊的净宽不应小于 1.8 m,确有困难时不应小于 1.4 m。当走廊的净宽大于 1.4 m 小于 1.8 m 时,走廊应设通行净宽不小于 1.8 m 的轮椅错车空间,错车空间间距不宜大于 15 m。8.1.3.2 当户门外开时,不应影响轮椅通行。8.1.3.3 公共走廊的主要位置两侧应设置扶手,且宜设置上下两层。8.1.3.4 公共走廊侧壁宜设高度不低于 0.35 m 的护墙板。8.1.4 扶手 8.1.

    26、4.1 设置双层扶手时,上层扶手距地面高度宜为 0.85 m0.9 m,下层扶手距地面高度宜为 0.65 m0.7 m,扶手直径 0.035 m0.04 m,扶手内侧距离墙表面不宜小于 0.04 m。8.1.4.2 扶手末端应向内拐到墙面或向下延伸不小于 0.1 m。8.1.4.3 扶手的材质宜选用防滑、热惰性能较好的材料;扶手颜色应与所在墙面背景有显著区别或亮度对比。8.1.5 楼梯 8.1.5.1 老年人使用的楼梯不应采用弧形楼梯和螺旋楼梯。8.1.5.2 踏面应采用防滑材料,下方不应透空;踏步不应突入走廊或占用走廊空间,踏步和走廊间宜留有缓冲空间。8.1.5.3 上行和下行的第一阶宜在颜

    27、色或材质上与平台有明显区别。8.1.5.4 应设置扶手并在全长范围内保持连贯,楼梯沿墙扶手应与走廊墙面扶手相连接。8.1.6 电梯 8.1.6.1 二层及以上楼层、地下室、半地下室设置老年人用房时应设无障碍电梯,且至少 1 台能容纳担架,候梯厅宽度应满足担架通行,当电梯为非消防电梯时还应采取防烟措施;有条件的可设置医用电梯。8.1.6.2 轿厢按钮安装高度宜为 0.9 m1.1 m,应设低位操作面板,且宜在轿厢两侧同时安装。8.1.6.3 电梯门的宽度不宜小于 1.1 m,电梯轿厢尺寸应方便轮椅和急救担架进出,轿厢沿周边离地 0.90 m 和 0.65 m 高处应设安全扶手。8.1.6.4 电

    28、梯宜设置电梯运行显示装置和抵达音响。8.1.7 门窗 DB4403/T 3982023 8 8.1.7.1 防火门应安装透明玻璃,玻璃底边距地面不高于 0.65 m,不宜低于 0.35 m;防火门的闭门器应带有阻尼缓冲装置。8.1.7.2 卫生间门能从外部开启,宜采用可外开的门或推拉门,如设置内平开门,宜有易于从外部开启的构造措施。8.1.7.3 门窗五金件应易于单手执握或操作,不应有尖角。8.1.7.4 老年人用房房门宜设置观察窗。房间门应采用横执杆式把手,宜选用内外均可开启的锁具。8.1.8 室内装修 8.1.8.1 室内装修应从老年人的实际使用需求出发,以老年人使用的便利性、安全性、舒适

    29、性为原则,充分考虑无障碍设计和适老化设计。8.1.8.2 内部应平整,相邻空间无高差,不应设置门槛。8.1.8.3 供老年人使用的有水房间应采用防滑地面。8.1.8.4 室内色彩应营造温馨、放松的宜居环境氛围。8.1.8.5 开敞式阳台、上人平台的栏杆、栏板应采取防坠落措施,且距地面 0.35 m 高度范围内不宜留空。8.1.8.6 供老年人使用的室内墙面阳角部位应倒圆角(或切角)或安装防撞护角。8.1.9 室外场地 8.1.9.1 长者服务中心应设老年人室外活动场地,长者服务站宜设老年人室外活动场地。8.1.9.2 室外活动场地不宜小于 100。8.1.9.3 室外活动场地应满足不少于 1/

    30、2 以上的面积处于日照标准阴影线之外,地面坡度不应大于2.5。8.1.9.4 室外活动场地应临近出入口,可结合社区公共绿地或利用建筑屋面,设置符合老年人使用需求的休闲、健身、娱乐等设施。8.1.10 绿化景观 8.1.10.1 绿化种植宜选用地方树种,公共活动空间的树下净空高度不应低于 2.2 m。8.1.10.2 不应使用有毒、多刺、易产生飞絮、易导致过敏的植物;应选用根茎不易露出地面、无蔓条枝条阻挡通行的植物。8.1.10.3 植被种类应丰富,不同季节均可见绿,并宜选择可开花植物。8.1.10.4 有景观水景时,水深不宜超过 0.6 m,且水池边应设置栏杆、格栅等防护措施。8.2 配套设备

    31、和室内环境 8.2.1 给水与排水 8.2.1.1 给水与排水应符合 JGJ 450 的要求。8.2.1.2 居室卫生间、助浴间宜设条形排水地漏。公共卫生间应采用防返溢地漏。8.2.2 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 8.2.2.1 长者服务中心应设置空调设备,并有通风换气装置,且符合 JGJ 450 的要求。8.2.2.2 老年人浴室内应安装安全可靠的供暖设备或预留安装供暖设备的条件。8.2.2.3 老年人用房内不应敷设高温水管道和蒸汽管道。8.2.2.4 厨房、卫生间、助浴间等应设置具备防止回流功能的机械排风设施。DB4403/T 3982023 9 8.2.3 建筑电气 8.2.3.1 老年人用房

    32、宜设置备用照明,照度值不应低于该场所一般照明照度标准值的 10。8.2.3.2 生活用房、文娱与健身用房、康复与医疗用房及辅助空间照度标准值应符合 GB 50034 和GB 55015 的相关规定。宜选用暖色节能光源,色温小于 3300 K,显色指数宜大于 80,眩光指数宜小于 19。8.2.3.3 建筑出入口、阳台应设照明设施;供老年人使用的盥洗盆或盥洗槽应设局部照明;有条件的,每个居室的门外可增设局部照明。8.2.3.4 居室的走廊墙面距地面 0.40 m 处应设嵌装脚灯,居室的顶灯、长过道的照明宜采用双控开关两地控制。8.2.3.5 照明开关应选用带夜间指示灯的宽板翘板开关,安装位置应醒

    33、目,且颜色应与墙壁区分,高度宜距地面 1.10 m。8.2.3.6 电源插座应采用安全型电源插座。居室的电源插座高度距地宜为 0.60 m0.80 m;供老年人使用的操作台的电源插座高度距地宜为 0.90 m1.10 m。8.2.3.7 低压配电导体应采用阻燃低烟无卤交联聚乙烯绝缘的铜芯电缆、电线或无烟无卤的铜芯电缆、电线。8.2.3.8 居室宜单设配电箱,配电箱内应设电源总开关,电源总开关应采用可同时断开相线和中性线的开关电器,配电箱内的插座回路应装设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8.2.3.9 供配电设备、用电设备应选用高效节能产品。8.2.3.10 建筑电气设计应符合 JGJ 450 的要求。8.

    34、2.3.11 非消防用电负荷应设置电气火灾监控系统。8.2.3.12 楼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疏散照明的地面最低水平照度不应低于 10.0 lx。8.2.4 智能化系统 8.2.4.1 信息设施系统的配置符合以下要求:应配置网络电视、电话、有线网络、无线网络等信息设施系统;所有区域宜设无线网络全覆盖设施。8.2.4.2 公共安全系统符合以下要求:建筑内及室外活动场所(地)应设视频监控系统。各出入口、走廊,大厅、公共餐厅,文娱与健身用房,各楼层的电梯厅、楼梯间等公共活动区域应设视频监控设施,监控不间断录像应保存不少于 90 天;建筑主要出入口应设置门禁系统,并接入消防信号且消防信号触发后门禁自动

    35、断电开门;老年人用房、餐厅、公共卫生间、公共走廊等应设紧急呼叫装置,紧急呼叫信号能传输至护理台或值班室。呼叫信号装置应使用 36 V 及以下安全电压。8.2.4.3 弱电机房应配置 24 小时独立运行空调,可配置七氟丙烷气体灭火装置,且应配置 UPS 不间断电源,满足智能化设备 30 分钟以上备用电源需求。8.2.4.4 多功能活动室应配置音视频系统。8.2.5 声环境控制 8.2.5.1 老年人生活房间允许噪声级应符合表 1 的要求。DB4403/T 3982023 10 表1 老年人生活房间允许噪声级 房间类别 允许噪声声级(等效连续 A 声级,dB)昼间 夜间 生活用房 居室 40 30

    36、 日间休息室或休息区 40 娱乐与健身用房 45 康复与医疗用房 40 8.2.6 采光 老年人用房的采光窗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2 老年人用房的窗地面积比 房间名称 窗地面积比 老年人居室、日间休息室或休息区、文娱与健身用房、康复与医疗用房 1:6 公共卫生间 1:9 A A 8.2.7 防滑 供老年人使用的场地及用房的地面防滑等级及防滑安全程度应符合表3和表4的规定。表3 室外及室内潮湿地面工程防滑性能要求 主要用途 防滑等级 防滑安全程度 防滑值BPN 通行设施的地面 AW 高 BPN80 便利设施及通用场所的地面 BW 中高 80BPN60 注:AW、BW分别表示潮湿地面防滑安全程度为高

    37、级、中高级。表4 室内干态地面工程防滑性能要求 主要用途 防滑等级 防滑安全程度 防滑值COF 通行设施的地面 Ad 高 COF0.70 便利设施及通用场所的地面 Bd 中高 0.70COF0.60 注:Ad、Bd分别表示干态地面防滑安全程度为高级、中高级。DB4403/T 3982023 11 B B 附录A (资料性)标识标牌 A.1 长者服务中心标识标牌 长者服务中心标识标牌见表A.1。表 A.1 长者服务中心标识标牌 序号 应用要素 要求 示意图 1 建筑物外观招牌 规格:按实际情况而定 材质:不锈钢 工艺:按实际需求制作 2 大门入口指示牌 规格:按实际情况而定 材质:按实际情况而定

    38、 工艺:丝印 3 户外立体式灯箱 规格:按实际情况而定 材质:灯箱 工艺:按实际需求制作 4 大门外观 规格:按实际情况而定 材质:按实际情况而定 工艺:按实际需求制作 5 室内接待台 规格:按实际情况而定 材质:按实际情况而定 工艺:按实际需求制作 6 书报架 规格:按实际情况而定 材质:铝合金白色 工艺:丝印 DB4403/T 3982023 12 表 A.1 长者服务中心标识标牌(续)序号 应用要素 要求 示意图 7 制度牌 规格:按实际情况而定 材质:亚克力 工艺:丝印 8 室内公告栏 规格:按实际情况而定 材质:不锈钢 工艺:烤漆、丝印 9 功能区设置平面图 规格:按实际情况而定 材

    39、质:按实际情况而定 工艺:丝印 10 楼层标识牌 规格:按实际情况而定 材质:按实际情况而定 工艺:烤漆、丝印 11 楼层方向指示牌 规格:按实际情况而定 材质:亚克力 工艺:丝印 12 楼层立地式导向牌 规格:按实际情况而定 材质:不锈钢 工艺:烤漆、丝印 DB4403/T 3982023 13 表 A.1 长者服务中心标识标牌(续)序号 应用要素 要求 示意图 13 电梯楼层指引 规格:按实际情况而定 材质:按实际情况而定 工艺:丝印 14 门牌 规格:按实际情况而定 材质:按实际情况而定 工艺:丝印 15 公共场所指示牌 规格:按实际情况而定 材质:按实际情况而定 工艺:丝印 16 温馨

    40、提示指示牌 规格:按实际情况而定 材质:按实际情况而定 工艺:丝印 17 安全疏散指示图 规格:按实际情况而定 材质:按实际情况而定 工艺:丝印 19 长者饭堂外观招牌 规格:按实际情况而定 材质:不锈钢 工艺:按实际需求制作 20 长者饭堂室内形象墙 规格:按实际情况而定 材质:按实际情况而定 工艺:按实际需求制作 DB4403/T 3982023 14 表 A.1 长者服务中心标识标牌(续)序号 应用要素 要求 示意图 21 长者饭堂大门入口指示牌 规格:按实际情况而定 材质:按实际情况而定 工艺:丝印 22 长者饭堂大门外观 规格:按实际情况而定 材质:按实际情况而定 工艺:按实际需求制

    41、作 23 长者饭堂室内接待台 规格:按实际情况而定 材质:按实际情况而定 工艺:按实际需求制作 24 长者饭堂书报架 规格:按实际情况而定 材质:铝合金白色 工艺:丝印 25 长者饭堂制度牌 规格:按实际情况而定 材质:亚克力 工艺:丝印 26 长者饭堂室内公告栏 规格:按实际情况而定 材质:不锈钢 工艺:烤漆、丝印 27 长者饭堂室外公告栏 规格:按实际情况而定 材质:不锈钢 工艺:烤漆、丝印 DB4403/T 3982023 15 A.2 长者服务站标识标牌 长者服务站标识标牌见表A.2。表 A.2 长者服务站标识标牌 序号 应用要素 要求 示意图 1 建筑物外观招牌 规格:按实际情况而定

    42、 材质:不锈钢 工艺:按实际需求制作 2 大门入口指示牌 规格:按实际情况而定 材质:按实际情况而定 工艺:丝印 3 户外立体式灯箱 规格:按实际情况而定 材质:灯箱 工艺:按实际需求制作 4 大门外观 规格:按实际情况而定 材质:按实际情况而定 工艺:按实际需求制作 5 书报架 规格:按实际情况而定 材质:铝合金白色 工艺:丝印 6 制度牌 规格:按实际情况而定 材质:亚克力 工艺:丝印 DB4403/T 3982023 16 表 A.2 长者服务站标识标牌(续)序号 应用要素 要求 示意图 7 室内公告栏 规格:按实际情况而定 材质:不锈钢 工艺:烤漆、丝印 8 室内接待台 规格:按实际情

    43、况而定 材质:按实际情况而定 工艺:按实际需求制作 9 功能区设置平面图 规格:按实际情况而定 材质:按实际情况而定 工艺:丝印 10 楼层标识牌 规格:按实际情况而定 材质:按实际情况而定 工艺:烤漆、丝印 11 楼层方向指示牌 规格:按实际情况而定 材质:亚克力 工艺:丝印 12 楼层立地式导向牌 规格:按实际情况而定 材质:不锈钢 工艺:烤漆、丝印 DB4403/T 3982023 17 表 A.2 长者服务站标识标牌(续)序号 应用要素 要求 示意图 13 电梯楼层指引 规格:按实际情况而定 材质:按实际情况而定 工艺:丝印 14 门牌 规格:按实际情况而定 材质:按实际情况而定 工艺

    44、:丝印 15 公共场所指示牌 规格:按实际情况而定 材质:按实际情况而定 工艺:丝印 16 温馨提示指示牌 规格:按实际情况而定 材质:按实际情况而定 工艺:丝印 17 安全疏散指示图 规格:按实际情况而定 材质:按实际情况而定 工艺:丝印 DB4403/T 3982023 18 A.3 长者服务点标识标牌 长者服务点标识标牌见表A.3。表 A.3 长者服务点标识标牌 序号 应用要素 要求 示意图 1 建筑物外观招牌 规格:按实际情况而定 材质:不锈钢 工艺:按实际需求制作 2 大门入口指示牌 规格:按实际情况而定 材质:按实际情况而定 工艺:丝印 3 户外立体式灯箱 规格:按实际情况而定 材

    45、质:灯箱 工艺:按实际需求制作 4 大门外观 规格:按实际情况而定 材质:按实际情况而定 工艺:按实际需求制作 5 书报架 规格:按实际情况而定 材质:铝合金白色 工艺:丝印 6 制度牌 规格:按实际情况而定 材质:亚克力 工艺:丝印 DB4403/T 3982023 19 表 A.3 长者服务点标识标牌(续)序号 应用要素 要求 示意图 7 室内公告栏 规格:按实际情况而定 材质:不锈钢 工艺:烤漆、丝印 8 室内接待台 规格:按实际情况而定 材质:按实际情况而定 工艺:按实际需求制作 9 功能区设置平面图 规格:按实际情况而定 材质:按实际情况而定 工艺:丝印 10 楼层标识牌 规格:按实

    46、际情况而定 材质:按实际情况而定 工艺:烤漆、丝印 11 楼层方向指示牌 规格:按实际情况而定 材质:亚克力 工艺:丝印 12 楼层立地式导向牌 规格:按实际情况而定 材质:不锈钢 工艺:烤漆、丝印 DB4403/T 3982023 20 表 A.3 长者服务点标识标牌(续)序号 应用要素 要求 示意图 13 电梯楼层指引 规格:按实际情况而定 材质:按实际情况而定 工艺:丝印 14 门牌 规格:按实际情况而定 材质:按实际情况而定 工艺:丝印 15 公共场所指示牌 规格:按实际情况而定 材质:按实际情况而定 工艺:丝印 16 温馨提示指示牌 规格:按实际情况而定 材质:按实际情况而定 工艺:

    47、丝印 17 安全疏散指示图 规格:按实际情况而定 材质:按实际情况而定 工艺:丝印 DB4403/T 3982023 21 参考文献 1 GB 500152019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 2 GB 500192021 建筑与市政工程无障碍通用规范 3 GB 504372007 城镇老年人设施规划规范 4 GB 507632012 无障碍设计规范 5 建标1432010 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标准 6 建标1442010 老年养护院建设标准 7 14J819 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标准设计样图 8 DB4403/T 2682022 供应链金融行业示范基地评价指引 9 DBJ/T 1328120

    48、18 福建省住宅适老化设计标准 10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 养老机构医务室基本标准(试行)和养老机构护理站基本标准(试行)的通知:国卫办医发201457号.2014年 11 广东省民政厅.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实施指南的通知.2023年 12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构建高水平“1336”养老服务体系实施方案(20202025年)的通知:深府办函202069号.2020年 13 深圳市民政局,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市民政局 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 深圳市推进老有颐养“907”幸福康养惠民工程工作方案 的通知:深民202088号.2020年 14 周燕珉.养老设施建筑设计详解1M.中国建筑工业.2018年


    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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