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ICS 03.120.99 CCS A 00 4406 佛山市地方标准 DB4406/T 162022 佛山标准产品评价通用规范 General specification for Foshan standard product evaluation DBDB4406/T 162022 目次 前言 .II 引言 . I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评价原则 .1 4.1 自愿参与 .2 4.2 系统科学 .2 4.3 公平公正公开 .2 5 组织管理 .2 5.1 主管部门 .2 5.2 评价机构 .2 5.3 评价人员 .2 6 评价内容 .3
2、6.1 评价维度 .3 6.2 标准引领 .3 6.3 质量卓越 .3 6.4 创新发展 .3 6.5 品牌建设 .3 6.6 效益显著 .3 6.7 社会责任 .4 7 评价实施 .4 7.1 评价流程 .4 7.2 评价方式 .4 7.3 评价报告 .4 8 证书管理 .4 8.1 评价证书内容 .5 8.2 评价证书保持 .5 9 获证后监督管理 .5 9.1 监督形式 .6 9.2 飞行检查 .6 9.3 质量监督抽查 .6 9.4 社会监督 .6 9.5 监督结果与处理 .6 I DB4406/T 162022 前 言 本文件按照 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
3、: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和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佛山市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汇泰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东万家乐燃气具有限公司、辛格林电梯(中国)有限公司、海信容声(广东)冰箱有限公司、箭牌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新泰隆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广东顺德科锐玛电器有限公司、广东坚美铝型材厂(集团)有限公司、佛山欧神诺陶瓷有限公司、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广东金牌陶瓷有限公司、广东广源铝业有限公司、广东兴辉陶瓷集团有限公司、佛山市川东磁电股份有限公
4、司、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达仁智能科技(佛山)有限公司、佛山市佛山标准和卓越绩效管理促进会、佛山市南海区中城数字城市促进中心、佛山市禅城区财政局、广东台一精工机械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杨柳慧、朱悦夫、陈林、刘兵、陈宇驹、植满溪、莫燕妮、林雪琴、潘坚、张建雨、张建腾、辛永光、欧宏森、李红顺、李航、甘德明、陈鸿填、周玉焕、张代兰、周宽、刘涛、丁浩斌、林耀广、张小亚、陈光华、颜天宝、陈德欢、母军、康翠玲、彭正杰、余伟明、易礼康、黄汉斌、邹宏栋、单良波、刘奎麟、杜青峰、陈宇艺、卢远萍、罗富文、张胜辉。 II DB4406/T 162022 引言 佛山标准是佛山市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创新之
5、举, 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 增强制造业竞争力、提升佛山制造知名度和影响力为目标, 聚焦佛山制造业重点产业优势产品, 坚持 “国内领先、 国际先进”定位,围绕消费升级方向,打造一批具有佛山产业特色的先进标准,激励企业走“标准、质量、品牌、信誉” 一体化发展路径,实现以先进标准供给更优质量,创造更高价值,建设知名品牌,建立更好信誉,以高标准打造中国制造品质标杆。 佛山标准产品评价是佛山标准的核心工作之一,以先进标准为基础,围绕标准、质量、创新、品牌、效益和社会责任等维度,对企业开展全面、科学、规范的评价,该文件是佛山标准产品评价工作的重要依据,为佛山标准产品评价工作科学、有序、高效开展提供保障。
6、 III DB4406/T 162022 佛山标准产品评价通用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佛山标准产品评价的术语和定义、评价原则、组织管理、评价内容、评价实施、证书管理、获证后监督管理。 本文件适用于开展佛山标准产品评价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 其中, 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5496 企业标准体系 要求 GB/T 15497 企业标准体系 产品实现 GB/T 15498 企业标准体系 基础保障 GB/T 19001 质量管
7、理体系 要求 GB/T 19580 卓越绩效评价准则 GB/T 35778 企业标准化工作 指南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佛山标准 Foshan standard 佛山市行政区域内企事业单位主导制定,经专业技术机构评价为“国内领先、国际先进”水平或具有佛山地域特色,被主管部门采信的标准。 3.2 佛山标准产品 Foshan standard product 符合佛山标准要求、通过佛山标准产品规范程序评价、使用专用标识的产品。 3.3 佛山标准产品评价 Foshan standard product evaluation 主管部门委托评价机构开展评价工作的活动,包括
8、资格审核,资料评审和现场评价等。 4 评价原则 1 DB4406/T 162022 4.1 自愿参与 佛山标准产品评价应面向佛山市行政区域内企业开放,企业自愿申请。 4.2 系统科学 佛山标准产品评价应对企业及其产品从标准引领、质量卓越、创新发展、品牌建设、效益显著、社会责任等方面进行系统科学的评价。 4.3 公平公正公开 佛山标准产品评价活动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 按照本文件及相关规定开展, 做到实事求是、客观中立、公平公正公开。 5 组织管理 5.1 主管部门 5.1.1 佛山市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为佛山标准产品评价工作的主管部门。 5.1.2 主管部门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9、a) 确定佛山标准重点领域,并对外发布; b) 负责佛山标准采信工作,推进佛山标准体系建设; c) 负责管理和监督评价机构开展佛山标准产品评价及其相关工作; d) 负责佛山标准产品获证后监督管理; e) 宣传推广佛山标准产品,提升佛山标准品牌形象。 5.2 评价机构 5.2.1 受主管部门委托组织实施佛山标准产品评价的专业技术机构。 5.2.2 评价机构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 负责佛山标准产品评价的资格审核,资料评审和现场评价等工作。 b) 根据评价工作情况出具评价报告并对报告的真实性、客观性、公正性负责。 c) 对参与佛山标准产品评价工作的相关人员进行管理,确保评价工作的公平、公
10、开、公正。 5.3 评价人员 5.3.1 负责开展佛山标准产品评价工作,出具评价意见。 5.3.2 应具备以下条件: a) 无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 b) 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在评价过程中能以客观公正、廉洁自律、遵纪守法为行为准则; c) 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审查员资格, 具有标准化、 检验检测和质量管理等领域的审查能力和经验,从事相关工作三年及以上; d) 身体健康状况良好,具有独立的工作能力。 5.3.3 遵守相关评价工作规范。应接受廉政风险防控监督,不得私下接触申报企业,不得接受宴请接待或收取费用。 5.3.4 与受评价企业管理层有近亲属关系、与受评价企业有利益或冲突、存在
11、可能影响评价结果公正性的,应当申请回避。 2 DB4406/T 162022 5.3.5 应严格保守受评价企业的商业秘密以及有保密要求的评价工作信息。 6 评价内容 6.1 评价维度 6.1.1 包括标准引领、质量卓越、创新发展、品牌建设、效益显著、社会责任 6 个维度。 6.1.2 佛山地域特色产业可根据产业特性另行规定。 6.2 标准引领 企业应重视标准化工作,产品标准先进,标准化工作成效显著,包括但不限于: a) 申请评价产品的执行标准应符合佛山标准要求, 在产品生产流程中有效实施, 在产品的包装或标识上明示; b) 各项标准化工作有序开展,满足 GB/T 35778 的要求; c) 建
12、立符合 GB/T 15496、GB/T 15497、GB/T 15498 等要求的企业标准体系并持续有效运行; d) 应设立专(兼)职标准化机构和人员; e) 应积极参与标准化活动,具备标准化工作的意识和能力; f) 应取得一定的标准化工作成绩,获得相关荣誉。 6.3 质量卓越 企业应采用先进的质量管理模式,保证产品质量优异、性能稳定,包括但不限于: a) 应把高质量发展作为企业发展的核心要求,按照 GB/T 19001、GB/T 19580 等要求建立并运行先进的管理体系; b) 具有保证产品稳定生产的能力,具备符合生产要求的场所、人员、设施设备,产品质量可靠,性能稳定; c) 聚焦消费升级
13、和产业质量提升要求,提高消费者满意水平和产品附加值; d) 质量管理成效显著,并获得相关荣誉。 6.4 创新发展 企业应建立和完善创新机制,具备较强创新能力,包括但不限于: a) 应重视科技创新、技术升级,建立创新工作机制; b) 应掌握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并将科技成果转化; c) 应具备较强的研发能力,有相应的研发机构,保持较高的研发投入水平; d) 创新工作成效显著,并取得相关荣誉。 6.5 品牌建设 企业应具有品牌战略和规划,形成行业领先的品牌效应,包括但不限于: a) 应制定品牌战略及实施计划,并与企业发展战略保持一致; b) 应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认知度; c) 申请评价产品应
14、具有较高的美誉度和满意度; d) 申请评价产品应具有较高的品牌影响力; e) 企业品牌建设成效显著,并取得相关荣誉。 6.6 效益显著 3 DB4406/T 162022 企业应具有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效益显著,包括但不限于: a) 申请评价产品市场前景广阔; b) 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申请评价产品利润率、利税率较高; c) 企业税收方面的关键指标呈良好趋势; d) 企业社会效益良好。 6.7 社会责任 企业应履行社会责任,秉承绿色和可持续发展理念,关注消费者权益,包括但不限于: a) 诚信经营,遵守法律法规,依法依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b) 建立机制,积极履行社会责任,设计、生产过程中注重可
15、持续发展; c) 提升对消费者的关注,制定并执行有效的消费者权益保障机制。 7 评价实施 7.1 评价流程 评价流程见图1。 申请资格不符合要求资料不完善资格审核Y资料评审,现场评价N评价终止Y出具评价报告MDB4406/T 162022 8.1 评价证书内容 对通过评价的产品,应颁发评价证书。评价证书应至少包含以下信息: a) 获证企业名称、注册地址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b) 获证产品生产地址; c) 获证产品名称、型号、规格; d) 执行标准编号、名称; e) 证书编号; f) 有效期。 8.2 评价证书保持 8.2.1 有效期 证书有效期为三年。 8.2.2 证书变更 产品获证后,发生以
16、下情形时,企业应当在规定期限内,申请证书变更: a) 企业名称、住所、生产地址名称变更的; b) 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发生变更的; c) 其他需要证书变更的情形。 8.2.3 证书复评 产品获证后,发生以下情形时,企业应在规定期限内,申请证书复评,复评流程见图1。 a) 证书有效期届满三个月前,企业需要继续使用证书和标识的。 b) 产品执行标准有变更或修订的。 c) 产品生产地址变更的。 d) 企业如生产条件工艺等发生重大变化影响产品质量时。 e) 其他需要证书复评的情形。 8.3 证书的退出机制 获证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撤销其证书,并对外公布: a) 获证产品质量不符合国家相关法规、强制
17、标准、佛山标准要求的; b) 企业为通过佛山标准产品评价而提供虚假信息的; c) 证书复评未通过的; d) 质量监督抽查或飞行检查结果不符合的; e) 获证产品不再生产销售的; f) 企业未履行主体责任而对佛山标准品牌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 g) 企业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情节严重的; h) 企业拒不接受主管部门或评价机构对其监督检查的; i) 企业主动申请撤销佛山标准产品证书的; j) 其他需要撤销佛山标准产品证书的情形。 9 获证后监督管理 5 DB4406/T 162022 9.1 监督形式 应加强对获证单位的监督,具体包括以下三种形式: a) 飞行检查; b) 质量监督抽查; c) 社会
18、监督。 9.2 飞行检查 9.2.1 根据风险和舆情监测结果,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专业技术机构不定期、不提前通知组织开展对获得佛山标准产品评价企业产品进行的检查。 9.2.2 飞行检查内容包括获证产品的标准执行情况、佛山标准专用标识使用等情况。 9.3 质量监督抽查 主管部门根据需要对佛山标准产品开展质量监督抽查。 9.4 社会监督 佛山标准产品接受社会监督。公众可对以下情况向主管部门举报: a) 产品质量不符合佛山标准要求; b) 企业存在违法或违规行为; c) 其他不符合国家规定或佛山标准评价要求的情况。 9.5 监督结果与处理 9.5.1 对获证企业开展飞行检查发现问题的,要求其限期整改,拒不改正的,报主管部门撤销其佛山标准产品证书,并对外公示。 9.5.2 主管部门在对获证企业的监督抽查中发现存在质量问题的,撤销其评价证书,并对外公示;对监督抽查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和经营者,严格按照要求落实后处理工作;对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依法进行立案查处。 A _ 6